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相关要求

1、 符合“助学金评定基本要求”(见下页)

2、 挂科两门(含两门)以内,无违规违纪行为。(体测不作要求)

3、 申请人提交“家庭概况表”、“国家助学金量化评分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简称“三表”)

4、 1名一等,3名二等,1名三等),可向

班主任了解情况或要求办主任到场协调。

5、 国家助学金分三等,一等4000元(特别困难);二等(困难);三等(一般困难)

6、 最终人选需依次在班级内公示、学院公示、学生处公示,公示期内大家可就评定人选提出异议。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大致办法(5000元)

1、条件: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与国家奖学金兼得,原则上不出现与各种社会资助兼得。(双评奖学金无限制)

2、要求:学习类平均分80以上,综测排名前6,每班1名额。

3、申请人提交“家庭概况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简称“两表”)

3、与助学金一同讨论,若条件相当可向班主任或辅导员咨询平时工作表现状况进行综合考虑。

4、最终人选需依次在班级内公示、学院公示、学生处公示,公示期内大家可就评定人选提出异议。

时间安排:助学金申请人、励志奖学金申请人请与11月19日(下周一)下班前,将“三表”或“两表”的复印件交至文科楼328;班级讨论在11月20日前进行并确定最终人选,11月20日下班前将最终人选的“三表”或“两表”原件交至文科楼328。(原件可在班级讨论时作为参考依据)

注:所填家庭情况必须与事实相符,严禁出现夸大、虚假上报,若出现此类行为经核实存在后,学校及政府将停止并收回对该生一切资助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望同学们之间互相监督,以诚相待。

一、先决条件: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经过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优先评定范围

(一)家庭成员情况:

1、烈士子女;

2、孤儿;

3、残疾人家庭或自身残疾;

4、父母一方去世;

(二)家庭经济情况:

1、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

2、因遭遇自然灾害,使家庭收入严重下降;

3、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

三、不得评定范围

1、不遵纪守法,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

2、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的;

3、不诚实守信,虚构家庭情况骗取奖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资助,有经济能力解决生活费和缴纳学费而不缴学费的;

4、不勤俭节约,家庭成员或本人有下列之一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高消费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经常有抽烟、酗酒等高消费行为的;

1、 符合“助学金评定基本要求”(见下页)

2、 挂科两门(含两门)以内,无违规违纪行为。(体测不作要求)

3、 申请人提交“家庭概况表”、“国家助学金量化评分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简称“三表”)

4、 1名一等,3名二等,1名三等),可向

班主任了解情况或要求办主任到场协调。

5、 国家助学金分三等,一等4000元(特别困难);二等(困难);三等(一般困难)

6、 最终人选需依次在班级内公示、学院公示、学生处公示,公示期内大家可就评定人选提出异议。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大致办法(5000元)

1、条件: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与国家奖学金兼得,原则上不出现与各种社会资助兼得。(双评奖学金无限制)

2、要求:学习类平均分80以上,综测排名前6,每班1名额。

3、申请人提交“家庭概况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简称“两表”)

3、与助学金一同讨论,若条件相当可向班主任或辅导员咨询平时工作表现状况进行综合考虑。

4、最终人选需依次在班级内公示、学院公示、学生处公示,公示期内大家可就评定人选提出异议。

时间安排:助学金申请人、励志奖学金申请人请与11月19日(下周一)下班前,将“三表”或“两表”的复印件交至文科楼328;班级讨论在11月20日前进行并确定最终人选,11月20日下班前将最终人选的“三表”或“两表”原件交至文科楼328。(原件可在班级讨论时作为参考依据)

注:所填家庭情况必须与事实相符,严禁出现夸大、虚假上报,若出现此类行为经核实存在后,学校及政府将停止并收回对该生一切资助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望同学们之间互相监督,以诚相待。

一、先决条件: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经过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优先评定范围

(一)家庭成员情况:

1、烈士子女;

2、孤儿;

3、残疾人家庭或自身残疾;

4、父母一方去世;

(二)家庭经济情况:

1、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

2、因遭遇自然灾害,使家庭收入严重下降;

3、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

三、不得评定范围

1、不遵纪守法,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

2、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的;

3、不诚实守信,虚构家庭情况骗取奖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资助,有经济能力解决生活费和缴纳学费而不缴学费的;

4、不勤俭节约,家庭成员或本人有下列之一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高消费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经常有抽烟、酗酒等高消费行为的;


相关内容

  •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生化学院关于做好我校本科学生2011-2012学年度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2-2013 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校文件,为切实做好我学院本科学生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自治区 ...

  • 2014.9国奖.励志通知
  • 关于评选2013-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2013-2014学年国奖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特别优秀的本.专科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取得我校正 ...

  • 励志奖学金与助学金
  • 三.评审办法及要求: 1.各院(系)应严格按照西石大生[2007]125号文(关于印发<西安石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的通知)和学生处(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确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院 ...

  • 关于评定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
  • 关于评定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位班主任老师: 根据学生处<关于评定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的通知>,现将土木学院各年级.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及 ...

  • 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条件及要求
  • 东北电力大学国家(省)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 国家(省)奖助学金涵义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 ...

  • 学生工作总结-资助管理
  • 财会金融系资助管理材料 资助工作2015.12.9 资助工作自评表 指标 一.完 善资1.领导有助制力,督察到度,建位(12分)立工作机制(162.工作计分)划总结完善 (4分) 3.1准确掌握政策标准,奖助对象界定准确 3.评审程 3.2院系.班级两级评审 序规范合理 (15分)3.3严格执行评审 ...

  • 大连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 大连大学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1-10-19 14:09:50 来源: 作者: 浏览:46次 各学院: 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 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依据<关于落实市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 ...

  • 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
  •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 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 ...

  • 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14年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