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妇女联合会 宿迁市教育局
宿妇发〔2011〕37号
关于开展2011年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区)妇联、教育局,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市洋河新城妇联、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
二、活动时间
2011年9-10月(各地可结合实际自行安排时间)。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新学期伊始,各地家长学校要突出“双合格”主题,通过举办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家教咨询等,深入推进“科学家教进万家”活动,为广大家长提供个性化、菜单式、系统性培训和咨询,积极传播前瞻性的家教理念和家教方法。讲师可以从市、县(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或当地知名专家教师中自行聘请。
(二)开展亲子阅读共成长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和妇女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等阵地,宣传亲子阅读的重要性,介绍家长指导孩子阅读的有效方法、推介亲子阅读的优秀书刊,鼓励家长重视儿童阅读习惯的培养,培养亲子阅读习惯。 (三)开展“红色穿越,亲子同行”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庆祝国庆节、建市15周年,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红色穿越,亲子同行”主题实践活动,穿越地点可以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博物馆、革命历史遗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等,通过图片绘画展、读书活动、主题征文、先进人物评选、亲子互动活动等多种形式,带领家长和孩
子重温党的历史、感受生活变迁,践行道德礼仪、促进亲子和谐。
(四)开展家庭教育志愿者服务活动。各级妇联、教育部门要联合招募巾帼家教志愿者。家庭教育工作者要率先加入志愿者队伍,同时鼓励带动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要积极组织巾帼家教志愿者进农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家教志愿服务活动,尤其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特殊家庭子女等群体的正面教育引导,体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实现儿童在参与中的自我教育。
宣传实践月期间,市妇联、市教育局将联合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创新案例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表彰宿迁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召开家庭教育工作会议暨家庭教育研究会年会。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是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水平,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各级妇联、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突出重点,彰显特色,贴近家庭,贴近实际,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儿童及家长从活动中切实受益。
2、加强宣传,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大力宣传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优秀典型,及时报道宣传月活动中的
生动事例,努力扩大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推动宣传月活动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3、注重总结,及时反馈。家庭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送工作做法、经验。各地宣传实践月活动总结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市妇联。
联系人:胡晓娟,联系电话:88201510。
E-Mail:[email protected]。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妇女联合会
2011年8月20日
宿迁市妇女联合会 宿迁市教育局
宿妇发〔2011〕37号
关于开展2011年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区)妇联、教育局,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市洋河新城妇联、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
二、活动时间
2011年9-10月(各地可结合实际自行安排时间)。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新学期伊始,各地家长学校要突出“双合格”主题,通过举办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家教咨询等,深入推进“科学家教进万家”活动,为广大家长提供个性化、菜单式、系统性培训和咨询,积极传播前瞻性的家教理念和家教方法。讲师可以从市、县(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或当地知名专家教师中自行聘请。
(二)开展亲子阅读共成长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和妇女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等阵地,宣传亲子阅读的重要性,介绍家长指导孩子阅读的有效方法、推介亲子阅读的优秀书刊,鼓励家长重视儿童阅读习惯的培养,培养亲子阅读习惯。 (三)开展“红色穿越,亲子同行”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庆祝国庆节、建市15周年,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红色穿越,亲子同行”主题实践活动,穿越地点可以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博物馆、革命历史遗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等,通过图片绘画展、读书活动、主题征文、先进人物评选、亲子互动活动等多种形式,带领家长和孩
子重温党的历史、感受生活变迁,践行道德礼仪、促进亲子和谐。
(四)开展家庭教育志愿者服务活动。各级妇联、教育部门要联合招募巾帼家教志愿者。家庭教育工作者要率先加入志愿者队伍,同时鼓励带动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要积极组织巾帼家教志愿者进农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家教志愿服务活动,尤其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特殊家庭子女等群体的正面教育引导,体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实现儿童在参与中的自我教育。
宣传实践月期间,市妇联、市教育局将联合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创新案例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表彰宿迁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召开家庭教育工作会议暨家庭教育研究会年会。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是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水平,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各级妇联、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突出重点,彰显特色,贴近家庭,贴近实际,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儿童及家长从活动中切实受益。
2、加强宣传,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大力宣传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优秀典型,及时报道宣传月活动中的
生动事例,努力扩大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推动宣传月活动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3、注重总结,及时反馈。家庭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送工作做法、经验。各地宣传实践月活动总结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市妇联。
联系人:胡晓娟,联系电话:88201510。
E-Mail:[email protected]。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妇女联合会
201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