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项建筑工程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和主要工作环节
工程前期:
(一) 1.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向有关部门部报送 《项目立项建议书》。
2.待立项被批准后,编撰 《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报送有关部门获批准后,下达该项目基建计划。
(二) 1.有些项目可以向天津市发展和改革管理委员会申请立项, 程序及做法同上。
2.下达的基建计划需报送天津市发展和改革管理委员会备案并结转为天津市的建设计划方可实施。
(三) 1.将发展和改革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计划和天津市的结转计划抄报市建委。
2.向市建委登记要建项目的报建审批手续,当天办结(1个工作日)。
3.将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报建委 设计处施工图审查办公室审查,审核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办理建设项目的委托招标代理。
5.在建交中心发布 单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6.编制《单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送审。
7.由招标代理公司受理施工单位报名。
8. 对拟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后发放施工图和招标文件。
9.办理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
10.由市建交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队伍。
11.招标结果公示3天后,办理有关 合同签定等手续。
12.办理建设项目工程监督手续。
(四) 1.办理项目建设申报要求(要点申请)
所需的资料:
1)、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意图的说明或项目的论证材料。
2)、1/500或1/2000现势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用铅笔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
3)、土地权属证明及有关协议。
2.办理建设规划设计条件的申请 。
所需的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1份。
2)、当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3)、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的说明。
4)、1/500实测地形图2份(须经建设项目所在区、县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确权盖章,其中一份用铅笔标注拟建项目用地范围及相关位置)。
5)、其他文件。如规划审批成果、选址意见书、工程的可行性批复文件、各级专业部门的审批文件和有关协议等。
3.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报审
办理规划设计方案所需的资料
1)、《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规划设计说明(含各项技术指标)。
3)、现状图(1/500至1/2000)。
4)、规划图(总平面、道路、管线1/500或1/2000)。
办理建筑设计方案所需的资料
1)、1/500总平面图2份。
2)、1/100或1/200平面图、剖面图、1/100立面图、街景立面图各2份。
3)、1/100或1/200平、立、剖面组合图2份。
4)、方案简要说明(包括城市设计、交通组织、市政工程等方面)。
4.办理规划设计成果的报审
办理规划设计成果所需的资料
1)、按规划设计成果要求报送一式8份规划成果及有关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的资料
1)、有关消防、配套、供热、绿化、环保、人防、国家安全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批准文件。
2)、当年度施工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3)、工程施工图:一套全图(1/500)总平面、建筑、结构、水、暖、电、工艺等)。 一套建筑图 (1/500总平面、1/100或1/200 各层平面及立面、剖面、基础平面、基础桩位图和施工大样图)。 附:土地规划管理局办件时限:
(五)涉及天津测绘院的主要工作:
向测绘院提供有关资料对建设项目进行具体坐落位置测绘与放线。
(六) 1. 向消防局提供有关资料对该工程的方案及施工图进行消防审查,受理审批时间为(7个工作日)。
2. 向消防局提供施工现场平面图进行施工现场消防审批(5个工作日)之内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后(5个工作日) 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七) 办理建设大配套手续及交纳配套资金。
(八) 办理人防设施异地建设手续并交纳异地建设费 ,或对结合自建的项目进行报批, 办理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九)涉及墙改办的主要工作:
办理墙改基金手续并交纳费用,待工程主体完工后经墙改办 审查后,办理相应的退费手续
(十)涉及区规划管理处的主要工作:
1. 申办建设项目用的方面的土地确权工作。
2. 申办对拟建项目所坐落位置的核验批准工作。
3. 办理竣工项目的规划验收工作。
(十 一)
办理集中供热审批手续。
(十 二)
办理工程渣土清运审批手续。
(十 三)涉及环保局的主要工作:
1. 办理单项建设工程的环境评估审查工作。
2. 办理施工噪音排放等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十 四)涉及园林局的主要工作:
办理施工现场树木迁移及绿化等有关手续。
(十 五)涉及电力局的主要工作:
办理申报施工用电,施工现场地下电力管网迁移及增加电负荷指标申请等手续。
(十 六)涉及自来水公司的主要工作:
办理施工用水申请手续。
(十七)涉及排管处的主要工作:
办理施工污水排放手续。
每项建筑工程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和主要工作环节
工程前期:
(一) 1.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向有关部门部报送 《项目立项建议书》。
2.待立项被批准后,编撰 《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报送有关部门获批准后,下达该项目基建计划。
(二) 1.有些项目可以向天津市发展和改革管理委员会申请立项, 程序及做法同上。
2.下达的基建计划需报送天津市发展和改革管理委员会备案并结转为天津市的建设计划方可实施。
(三) 1.将发展和改革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计划和天津市的结转计划抄报市建委。
2.向市建委登记要建项目的报建审批手续,当天办结(1个工作日)。
3.将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报建委 设计处施工图审查办公室审查,审核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办理建设项目的委托招标代理。
5.在建交中心发布 单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6.编制《单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送审。
7.由招标代理公司受理施工单位报名。
8. 对拟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后发放施工图和招标文件。
9.办理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
10.由市建交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队伍。
11.招标结果公示3天后,办理有关 合同签定等手续。
12.办理建设项目工程监督手续。
(四) 1.办理项目建设申报要求(要点申请)
所需的资料:
1)、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意图的说明或项目的论证材料。
2)、1/500或1/2000现势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用铅笔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
3)、土地权属证明及有关协议。
2.办理建设规划设计条件的申请 。
所需的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1份。
2)、当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3)、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的说明。
4)、1/500实测地形图2份(须经建设项目所在区、县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确权盖章,其中一份用铅笔标注拟建项目用地范围及相关位置)。
5)、其他文件。如规划审批成果、选址意见书、工程的可行性批复文件、各级专业部门的审批文件和有关协议等。
3.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报审
办理规划设计方案所需的资料
1)、《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规划设计说明(含各项技术指标)。
3)、现状图(1/500至1/2000)。
4)、规划图(总平面、道路、管线1/500或1/2000)。
办理建筑设计方案所需的资料
1)、1/500总平面图2份。
2)、1/100或1/200平面图、剖面图、1/100立面图、街景立面图各2份。
3)、1/100或1/200平、立、剖面组合图2份。
4)、方案简要说明(包括城市设计、交通组织、市政工程等方面)。
4.办理规划设计成果的报审
办理规划设计成果所需的资料
1)、按规划设计成果要求报送一式8份规划成果及有关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的资料
1)、有关消防、配套、供热、绿化、环保、人防、国家安全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批准文件。
2)、当年度施工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3)、工程施工图:一套全图(1/500)总平面、建筑、结构、水、暖、电、工艺等)。 一套建筑图 (1/500总平面、1/100或1/200 各层平面及立面、剖面、基础平面、基础桩位图和施工大样图)。 附:土地规划管理局办件时限:
(五)涉及天津测绘院的主要工作:
向测绘院提供有关资料对建设项目进行具体坐落位置测绘与放线。
(六) 1. 向消防局提供有关资料对该工程的方案及施工图进行消防审查,受理审批时间为(7个工作日)。
2. 向消防局提供施工现场平面图进行施工现场消防审批(5个工作日)之内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后(5个工作日) 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七) 办理建设大配套手续及交纳配套资金。
(八) 办理人防设施异地建设手续并交纳异地建设费 ,或对结合自建的项目进行报批, 办理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九)涉及墙改办的主要工作:
办理墙改基金手续并交纳费用,待工程主体完工后经墙改办 审查后,办理相应的退费手续
(十)涉及区规划管理处的主要工作:
1. 申办建设项目用的方面的土地确权工作。
2. 申办对拟建项目所坐落位置的核验批准工作。
3. 办理竣工项目的规划验收工作。
(十 一)
办理集中供热审批手续。
(十 二)
办理工程渣土清运审批手续。
(十 三)涉及环保局的主要工作:
1. 办理单项建设工程的环境评估审查工作。
2. 办理施工噪音排放等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十 四)涉及园林局的主要工作:
办理施工现场树木迁移及绿化等有关手续。
(十 五)涉及电力局的主要工作:
办理申报施工用电,施工现场地下电力管网迁移及增加电负荷指标申请等手续。
(十 六)涉及自来水公司的主要工作:
办理施工用水申请手续。
(十七)涉及排管处的主要工作:
办理施工污水排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