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环境方针目标, 对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 有效控制, 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特制定本程序。本程序规定了各部门在进行废弃物处置时,以充分、合理的利用可回收废弃物和无害化处置有害废弃物,确保公司的废弃物管理符合政府环保要求从而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办公、生产、生活经营等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及液态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收集、分类、标识和处理的管理。
3.0定义
3.1废弃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经营活动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所有固态的、半固态(泥状) 和除废水以外的高浓度液态废弃物。
3.2废弃物通常情况下分为两大类: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A. 工业废弃物的分类:
①危险废弃物:具体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②一般废物:如:废纸箱类、废纸、废木材、废塑料类、废金属类、玻璃类、废橡胶类、废办公用品等。
B. 生活垃圾(如:瓜果皮、蔬菜皮、剩饭菜、变质食品、尘土等)。
4.0 职责
4.1 政务科对全公司废弃物处置进行监督和控制,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理承包商进行跟踪和审核,确保危险废物的处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负责向公司内相关部门提供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咨询。
4.2 政务科负责联系有资质承包商对全公司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对可回收废弃物处理承包商的环保行为进行监督控制。
4.3 各部门产生的废弃物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采取各种措施避免和减少本区域内废弃物的产生。
5.0 程序
5.1危险废弃物的管理
5.1.1本公司废弃物控制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的存放原则。
5.1.2危险废弃物产生部门负责收集的废弃物等到指定收集点分类存放。废弃物的运输和存放时,应做好标识,同时防止泄漏和雨淋等情况的发生。
5.1.3所有的废日光灯管、废电池等废弃物存放在指定的容器中。
5.1.4政务科根据危险废弃物特性,负责联系有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的承包商进行处理。
5.1.5 政务科负责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并对危险废弃物处置承包商运作(运输、处理与处置等) 进行监督。
5.1.6当法律、法规对危险废弃物的要求变更时,委托处理单位未能满足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时,公司负责把危险废弃物储存好同时寻找新的合格的危险废弃物处理承包商。
5.2无害废弃物的处置
各部门产生的无害废弃物由清洁工统一回收,收集后倒入垃圾箱内由综合管理部制定的普通垃圾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各部门不得任意抛置。
5.3 可回收废弃物的处置
5.3.1政务科负责联系承包商对废PS 板、废纸、废纸箱等可回收废弃物进行收集回收利用,并对承包商的运作进行监督。 5.3.2当法律、法规对危险废弃物的要求变更时,委托处理单位未能满足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时,公司负责把危险废弃物储存好同时寻找新的合格的危险废弃物处理承包商。
5.4 废弃物的储存、控制
5.4.1废弃物应分类存放。
5.4.2非危险废弃物必须与危险废弃物分开存储。
5.4.3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应有明显标识。
5.4.4 因公司生产需要而需增加新的生产设备, 或因工艺改进而产生废弃物, 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影响时, 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联系资质机构进行监测, 并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0 相关文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环境方针目标, 对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 有效控制, 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特制定本程序。本程序规定了各部门在进行废弃物处置时,以充分、合理的利用可回收废弃物和无害化处置有害废弃物,确保公司的废弃物管理符合政府环保要求从而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办公、生产、生活经营等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及液态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收集、分类、标识和处理的管理。
3.0定义
3.1废弃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经营活动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所有固态的、半固态(泥状) 和除废水以外的高浓度液态废弃物。
3.2废弃物通常情况下分为两大类: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A. 工业废弃物的分类:
①危险废弃物:具体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②一般废物:如:废纸箱类、废纸、废木材、废塑料类、废金属类、玻璃类、废橡胶类、废办公用品等。
B. 生活垃圾(如:瓜果皮、蔬菜皮、剩饭菜、变质食品、尘土等)。
4.0 职责
4.1 政务科对全公司废弃物处置进行监督和控制,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理承包商进行跟踪和审核,确保危险废物的处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负责向公司内相关部门提供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咨询。
4.2 政务科负责联系有资质承包商对全公司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对可回收废弃物处理承包商的环保行为进行监督控制。
4.3 各部门产生的废弃物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采取各种措施避免和减少本区域内废弃物的产生。
5.0 程序
5.1危险废弃物的管理
5.1.1本公司废弃物控制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的存放原则。
5.1.2危险废弃物产生部门负责收集的废弃物等到指定收集点分类存放。废弃物的运输和存放时,应做好标识,同时防止泄漏和雨淋等情况的发生。
5.1.3所有的废日光灯管、废电池等废弃物存放在指定的容器中。
5.1.4政务科根据危险废弃物特性,负责联系有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的承包商进行处理。
5.1.5 政务科负责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并对危险废弃物处置承包商运作(运输、处理与处置等) 进行监督。
5.1.6当法律、法规对危险废弃物的要求变更时,委托处理单位未能满足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时,公司负责把危险废弃物储存好同时寻找新的合格的危险废弃物处理承包商。
5.2无害废弃物的处置
各部门产生的无害废弃物由清洁工统一回收,收集后倒入垃圾箱内由综合管理部制定的普通垃圾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各部门不得任意抛置。
5.3 可回收废弃物的处置
5.3.1政务科负责联系承包商对废PS 板、废纸、废纸箱等可回收废弃物进行收集回收利用,并对承包商的运作进行监督。 5.3.2当法律、法规对危险废弃物的要求变更时,委托处理单位未能满足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时,公司负责把危险废弃物储存好同时寻找新的合格的危险废弃物处理承包商。
5.4 废弃物的储存、控制
5.4.1废弃物应分类存放。
5.4.2非危险废弃物必须与危险废弃物分开存储。
5.4.3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应有明显标识。
5.4.4 因公司生产需要而需增加新的生产设备, 或因工艺改进而产生废弃物, 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影响时, 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联系资质机构进行监测, 并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0 相关文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