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泵技术协议

中电投宁夏临河动力站一期工程

卖 方

合同附件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09年9月

(消防水泵)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附件签字页

买方: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业主:中电投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工程设计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代表签字:

卖方: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合同附件签字方联系方式

买方名称: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田林路888弄7号 邮 编:200233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临河工业园区 邮 编: 750411 联 系 人: 姚新华 传 真:0951-5090118

联 系 电 话:0951-5090148:[1**********] E-mail 地址:[email protected]

业主名称: 中电投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临河工业园区 邮 编: 750411 联 系 人:李 庆 传 真:

联 系 电 话:[1**********] E-mail 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程设计单位名称:西北电力设计院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团结南路22号 邮 编: 710032 联 系 人: 雁川 传 真: 029-88358714 联 系 电 话: 029-8835

E-mail 地址: [email protected]

卖方名称: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3616-3618号 邮 编:201812 联 系 人:王菊红 传 真:0951-4116397 联 系 电 话:[1**********]

E-mail 地址:[email protected]

目 录

附件1 技术规范 . ............................................................................................ 4 附件2 供货范围 . .......................................................................................... 31 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 35 附件4 设备监造(工厂检验/试验) ............................................................. 37 附件5 性能验收试验 . ................................................................................... 39 附件6 性能保证违约金 ................................................................................ 37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联络 ................................................................................ 42 附件8 交货进度 . .......................................................................................... 45

附件1 技术规范

1.1总则

1.1.1 本规范书适用于中电投宁夏临河动力站一期工程的消防水泵,它提出设备

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买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

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1.3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

求。偏差(无论多少) 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差异表中。 1.1.4 卖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5合同签订后1个月,按本规范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买方确认。 1.2 工程概况

中电投宁夏临河动力站为中电投青铜峡迈科铝业有限公司自备电站,主要为电解铝项目供电,以满足该项目的动力需求。电解铝项目位于宁东临河综合工业园A 区,规划分两期工程共四个系列建设,建成之后年产电解铝108万吨,其中一期工程两个系列年产电解铝54万吨,已经开工建设;第一系列(年产电解铝27万吨)2008年底建成投产。第二系列(年产电解铝27万吨)计划2009年建设。

临河动力站设有铁路专用线,但工程建设期铁路通车时间未定。

本工程规划总装机为6³350MW 的燃煤超临界空冷发电机组,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³350MW 燃煤超临界空冷发电机组,并留有再建设一台同类型、同容量、同参数机组的条件。 1.2.1

电厂高程:1283.8m (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

889.8hpa

57%

1.2.2 年平均大气压力 1.2.4 年平均相对湿度 1.2.6 设备使用条件:

安装地点: 综合水泵房内

1.2.3 室外环境温度: 极端最高 41.4℃/极端最低 -28℃ 1.2.5 抗震设防烈度: Ⅷ度

室内温度: 5℃-42℃

消防水水质: 滤后水库水,悬浮物含量:≤10ppm ,水温:5~30℃。 1.3设备规范

本工程共设一套电动消防泵组、一套柴油机消防泵组(100%容量备用)和一套消防稳压装置。所有消防水泵均布置在综合水泵房内。 1.3.1消防泵参数

(1)水泵(二台):型号SLOW150-600 型

Q=450m3/h

H=115m

η≥

水泵旋转方向:顺时针(从驱动装置侧向水泵看) 关闭水头: 132 m

(2)电动机(一台):型号 (3)柴油机(一台):NTA855-P450型

(4)消防稳压装置:

● 稳压泵(二台):型号型

Q=5L/s H=121m

罐体工作压力≥2.5MPa

● 稳压罐(一台):型号型

调节水容量V=1000L

稳压泵参数一览表

1.3.2 1.3.3

电动、柴油消防水泵型式: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 水泵与驱动装置连接形式:直联式

1.4技术要求

1.4.1消防水泵设计保证点:

Q=125l/s

H=115m

η≥1.4.2 消防水泵在保证点的水量,扬程及效率允许产生的偏差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1.4.3由于消防泵运行工作点变幅较大,水泵应能在5m 3/h~561.6m3/h流量范围内的任一点上安全连续运行。

1.4.4柴油机驱动的消防水泵为防止超速时超压,卖方供超压释放阀。 1.4.5卖方应在每台泵的出口装设就地压力表。压力表选用不锈钢耐震压力表。就地显示仪表的精度等级为1.5级。就地显示的压力表刻度盘直径为150mm 。 压力表按上自仪选型,最终选型由买方确定。 卖方应提供所有随设备供货的仪表安装所需的全套仪表阀门(包括一次门、排污门、取样管、仪表接头等)及安装附件。

1.4.6电动机或柴油机与水泵通过弹性联轴节直接连接,并保证安全可靠。 1.4.7柴油机:

(1)有火警时先启动电动消防泵,如启动失败,在5~10秒内柴油机驱动的消防水泵联锁自动启动投入。

(2)在离开柴油机1.5m 处的噪音水平不超过85分贝(A )(声压级)。 (3)应有超速停机及报警装置,当机组转速超过额定转速的20%时使机组停机,在机组超速时,在自动控制盘上连续显示超速故障信号,直到装置再整定(手动)到正常运行位置。

(4)应配备转速表,指示每分钟转速;配备小时计时表,指示柴油机累计运行时间。

(5)应配有润滑油压表。

(6)所有仪表应安装在合适的表盘上。

(7)启动方式:由蓄电池供电,电起动。应设手动/自动操作转换开关。

(8)柴油机消防泵配两组蓄电池组,在4.5℃时,每组蓄电池的容量应能满足机组6分钟内反复启动12次的要求(15秒钟启动,停15秒,连续12次)。

(9)蓄电池组配备有两种充电方式:一种为机组的发电机充电,另一种为从交流电源接到充电器充电。买方提供的蓄电池组充电接口的电压380V 。

(10)柴油机组的冷却应无需买方提供外接水源及有关管路。

(11) 柴油机在冬季应能自动启动。

(12) 柴油机组的冷却为水冷密闭系统,包括由主机传动的循环泵,水冷热交换器和可靠的汽缸套温度调节装置,热交换器的冷却水从其带动的消防水泵出水口上接出,最高水温不大于38℃,卖方提供完整的冷却水系统包括阀门与过滤器等。买方不提供冷却水源。

(13) 柴油机必须具备手动和自动油泵(电子油泵)两种功能,在初次冲油时保证补油充足。

1.4.8柴油机组自动控制柜的要求:

控制柜与柴油机消防泵集装在一个机架上,机架由卖方提供。控制柜至少有下列指示信号(不限于此):

(1)表示在手动/自动状态下的指示;

(2)应显示柴油机组的运行油压;

(3)在下列故障情况下报警:

A. 润滑油系统极限低压;

B. 汽缸套冷却剂超过温度范围;

C. 机组自启动失败;

D. 机组超速停机;

E. 蓄电池组失败(无电);

F. 运行稳压泵故障。

(4)接收从集控室发出的启动消防泵信号,并连锁启动消防泵。

(5)接收电动泵启动失败的信号,并连锁启动柴油消防泵。

(6)接收从任一室内消火栓启泵按钮发出的启动消防泵信号,并连锁启动

消防泵。

(7)控制盘应配有蓄电池。

1.4.9 从自动控制柜传送到集控室的信号(不限于此):

(1)机组运行状态显示信号。

(2)自动控制柜的主开关转到“自动”或“手动”位置。

(3)自动控制柜或机组故障,

1.4.10 机组启动与停机控制:

(1)在自动控制柜及就地设启、停按钮。

(2)自动控制柜应设手动/自动状态,并且手动/自动状态可以切换。

(3)确认电动消防水泵启动失败,在5~10秒内自启动柴油消防泵。

(4)在集控室远方启动消防泵组。

(5)机组只能在就地停机。

1.4.11卖方所提供的燃油箱容积要求能满足8小时柴油机组的用油量。燃油箱位于室内,卖方应提供滤网、通气管、并负责在施工图设计时提出至柴油机的进、出管路布置图。

1.4.12稳压系统在正常情况下维持厂区消防管网的压力,当系统压力下降至

0.7MPa 时,自动启动一台稳压泵,当气压罐及管网压力升高至1.0MPa 时自动停止稳压泵,此时由气压罐维持系统压力。当运行稳压泵故障时,自动启动备用稳压泵,并在自动控制柜及集控室报警。

1.4.13当稳压泵启动后,系统管网压力仍继续下降,压力下降至0.65MPa 时(现场可调)自动联锁启动电动消防泵。

1.4.14消防泵的进出水管在平面上的投影必须在同一条线上。

1.4.15消防泵组各主要部件型号和材质的选择,根据厂址条件与水质情况确定。

1.4.16水泵及电机轴承使用寿命最低为80000小时。

1.4.17 水泵的轴封要求采用机械密封。

1.4.18 电气要求

(1) 电动机要求 详细要求见6KV 电动机技术要求

(2)整套消防设备所包括的水泵、电机等设备的控制保护由卖方提供的控制系统完成,买方只提供设备总电源。卖方配套提供消防设备内部所有连接电缆,并提供相应电缆清册。卖方配套提供的就地控制设备应预留足够远方控制接口信号,

就地控制设备布置在综合水泵房内。

1.4.19 仪表及控制设备要求

1.4.19.1 卖方配套供应满足消防水泵组安全运行和启停的本体范围内所有仪表及控制设备,所有仪表及控制设备选型须由买方认可,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并与买方对消防水泵控制系统的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

1.4.19.2 卖方采用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元件和设备组件,热电偶采用E 分度(双支),热电阻采用Pt100(双只),温度小于300℃且无振动的位置的测点选用Pt100热电阻元件,对于振动位置应采用热电偶测温元件;模拟量信号为4~20mA DC;

1.4.19.3 本工程不接受电接点仪表。卖方配供的用于保护、联锁的温度、压力、压差、液位、流量等开关采用进口产品, 开关量为无源干接点,接点形式为DPDT ,接点容量为230V AC,5A 、220V DC,1A 。严禁使用非标准测量元件。所有仪表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4.19.4卖方提供消防水泵组(包括稳压泵、电动泵、柴油泵)启停连锁所需的管网压力开关和相关的安装附件,压力开关设定值满足工艺连锁要求。每个压力设定点采用一个单独的压力开关,压力开关接点形式为DPDT ,接点容量为230V AC 5A,220V DC 3A。

1.4.19..5 对就地控制盘的要求:

控制盘的防护等级至少为IP56。安装在控制室的就地控制盘颜色和大小一致,且由买方统一要求,卖方就地控制柜上除可将故障报警综合信号送至买方控制系统外,至少有下列指示信号(不限于此):

² 在手动/自动状态下的指示灯; ² 应显示柴油机组的运行油压; ² 在下列故障情况下, 有指示灯及声光报警: 润滑油系统极限低压; 汽缸套冷却剂超过温度范围; 机组自启动失败; 超速停机; 蓄电池组失败(无电) ; 运行稳压泵故障;

各泵的运行、事故状态

1.4.19.6 卖方提供的各泵就地控制柜向买方的火灾报警系统和程控系统反馈下列信号:

泵运行状态(每泵提供2付无源常开接点); 泵停止状态(每泵提供2付无源常开接点); 泵故障状态(综合信号)(每泵提供2付无源常闭接点); 泵远方/就地控制状态(每泵提供2付无源常开接点)。

1.4.19.7 卖方提供的各泵就地控制柜能接受买方控制系统发出的下列指令信号:

启动泵(2付常开触点、任一触点动作均有效);

停 泵(2付常开触点、任一触点动作均有效);

1.4.19.8 消防泵组启动与停机控制

在就地控制盘及就地应设启、停按钮; 就地控制盘设手动/自动状态,并且手动/自动状态可以切换; 在确认电动消防泵启动失败时, 柴油机消防泵在5~10秒内自启动; 在控制室远方启动消防泵组; 在控制室消防控制系统联锁启动消防泵组; 在就地控制盘及就地设手动停止按钮;

1.4.19.9 供货系统所需的各类检测元件和其安装附件以及从检测元件至就地控制柜的电缆和接线均由卖方提供和安装。买方接受的状态反馈和发出的远控指令信号电缆自卖方就地控制柜的端子排引接。

1.4.19.10 对于供货系统所需的各类检测元件,卖方应提供全套的仪表阀门(包括一次门、二次门、排污门、仪表接头等)及安装材料。 从各检测元件及控制设备至就地控制柜的电缆及所有安装材料(包括穿管、埋管等)均由卖方提供。买卖双方设计和供货的接口在就地控制柜的端子排上。

1.4.19.11卖方应详细列出随设备供货的仪表清单(包括数量、测点名称、设备选型、用途等)

1.4.19.12 仪表及控制设备选型原则

(1) 所有变送器和逻辑开关等设备采用进口产品,变送器(带就地液晶显示)按美国罗斯蒙特3051C 、日本EJA 、英国ABB 三家选型,逻辑开关按美国UE 、SOR 、CCS 三家选型,最终选型由买方确定。(无)

(2) 热电偶、热电阻、压力表、温度表按上自仪、川仪,上海虹达选型由买方确定。

(3) 可编程控制器PLC 的选型按照西门子、AB 、MODICON 的最新型号考虑,并经买方认可。

2中压电动机技术规范书 卖方负责消防水泵与电动机的总体归口。容量200kW 以上的电动机采用6kV (不包括200kW ),200kW 及以下电动机采用380V 。

2.1 技术要求

2.1.1 规范和标准

设备制造应遵循以下最新的国家标准(GB )行业标准(JB 、DL )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国家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应遵守最新的合作方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但不限于此。

GB755 GB997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 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 旋转电机 冷却方法 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IP代码) 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 振动测定方法 GB1971 GB1993 GB4942.1 GB10068.1 GB10068.2 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 振动限值 GB 10069.1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工程测定方法 GB 10069.3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限值 GB/T 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13957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基本系列技术条件 GB 14711 中小型旋转电机安全通用要求 2.1.2 系统概况 1) 系统额定电压: 2) 系统最高电压: 3) 系统额定频率: 6 kV 7.2kV 50Hz 4)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经电阻接地 5) 安装地点: 室内零米地坪

2.1.3 电动机基本参数

1) 电动机型号: YKK4002-4 2) 额定功率 : 280kW 3) 额定电压 : 6kV 4) 最高运行电压 : 7.2kV 5) 额定耐受试验电压: 9kV 6) 额定频率 : 50 Hz 7) 额定转速 : 1485 r/min 8) 转动惯量 : 9kgm2

2.1.4 技术性能要求

1) 电动机的设计应符合本技术文件和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提出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牌出力应不小于被驱动设备所需功率的115%

2) 电动机应为异步电动机。电动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额定频率的+3%~-5%内, 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的绝对值之和在5%以内时, 可连续满载运行;变化的绝对值之和在5%~10%时, 可短时运行。

3) 电动机应为直接起动式,能按被驱动设备的转速—转矩曲线所示的载荷进行成功的起动。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70%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动起动。

4) 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值。除非得到卖方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条件下,电动机的最大起动电流一般不应超过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的600%。

5) 在规定的最低起动电压的极限值范围之内,电动机转子允许起动时间不得低于其加速时间。

6) 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应不少于2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不大于5分钟;热态起动应不少于1 次。如果起动时间不超过2~3秒,电动机冷态、热态允许起动次数由卖方提供。

7) 在额定功率下运行时,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的电源中断而不损坏。

8) 电动机应具有F 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B 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电

动机绕组应经真空压力浸渍处理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绝缘应能承受周围环境的影响。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绕组的绝缘应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9) 对于装有防滴式外壳的电动机,应采用弹性耐磨涂层对定子绕组的端部线匝和通风槽片进行处理。

10) 电动机应能承受规定的过电压要求。如果另外采取保护措施,卖方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由买方认可。

坏。

12) 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卖方应采取合理的预11) 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防措施,将电动机的振动保持在允许限度内。

13) 电动机的最高噪音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距外壳1米远处,电动机的平均声压级不得大于85dB (A 声级)。如果预计设备的最大音级超过规定的容许极限,卖方应采取措施降低噪音,以满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具体采取的措施应经买方审查认可。

14) 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卖方负责提供。 15) 在现场和规定的环境中完全符合规范地运行条件下,电动机的设计应能保证其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按GB/T-13957-92标准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下,电动机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卖方应无偿地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件或电动机。绝缘要能承受周围环境的影响。

16) 电机轴承采用瑞典SKF 产品。 17) 电动机不配油站。

2.1.5 设计与结构要求

2.1.5.1 外壳的通风与保护

1)电动机应采用异步鼠笼式结构,其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级。电动机的设计应达到这类设备所需要的任何特殊转矩要求。

2)电动机采用空气冷却结构。

2.1.5.2 接地

每台电动机应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的装置,两个接地装置应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侧。

2.1.5.3 轴承和轴承盖

电动机和轴承的结构应能排除尘垢和水份的侵入,并防止润滑剂到达电动

机绕组。所有电动机轴承通常应与下列要求保持一致:

1)在可以满足规定的用途、操作条件和外壳等项要求时,卧式电动机可装有套筒式轴承。

2)除了压力润滑油以外,套筒式轴承应为油环式套筒轴承。装有套筒式轴承的电动机应具有容易拆卸的轴承、轴承箱、端罩或底座,以便检查和更换轴承时不必拆卸电动机或拆下电动机的联轴器。制造轴承的巴氏合金应符合相关标准。油环应为单片固定结构。应提供用于检查油环的装置。

3)套筒式轴承应有接近气隙的简便方法,以便在不拆下轴承盖的情况下利用气隙测量仪检测轴承的磨损。气隙的尺寸应适当,以弥补因轴承磨损和转子与定子的有些膨胀两者综合因素所导致的转子位移,从而使转子与定子两者互不接触。

4)提供的所有油位观察仪均应带有标志,以显示电动机在停用状态和运行状态的正确油位。如果两种状态下的油位之差是明显的。应提供检查正常轴承滑油流动的方法。

5)具有轴架式轴承的电动机应配有两个与基座绝缘的轴承轴架,并应在驱动端(联轴器端)的轴架上提供一个可拆卸的接地搭接片。

6)卖方应在设备使用说明书中提供一份完整的推荐使用并完全适用的润滑油清单,包括其商标牌号和油品名称,并在电动机设备铭牌(可以使用单独的设备铭牌)上标明。

2.1.5.4 联轴器

套筒式轴承的电动机的设计应采用带有限制轴端浮动的联轴器,以防止被驱动设备将轴向推力传递给电动机轴承。电动机和联轴器的端部浮动应符合所列标准中的有关的规定。

2.1.5.5 转子拆卸

带套筒轴承的卧式电动机的设计应便于转子的拆卸,即在拆卸转子时不必拆下联轴器,也不必起吊或用千斤顶顶起电动机机座或定子。

2.1.5.6 转向

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应有显示出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倘若没有规定旋转方向,则应在电动机上标出与相序A 、B 、C 一致的旋转方向。

2.1.5.7 安装与装定位销

1) 卧式电动机应采用底脚安装方式。卖方协调安装的细节。 2) 电动机的设计应便于通过电动机底座或安装法兰钻孔(最好是垂直钻孔),以便电动机与被驱动设备安装好后装入定位销钉。

3) 当因电动机结构的限制而使垂直销钉无法安装时,电动机底座与轴垂直方向应加工或浇注为一个按销钉允许最小的角度,并提供一个导向角。

2.1.5.8 排水孔

每台电动机应设有一个排水孔,以防内部水的积聚。

2.1.5.9 主轴伸直径: 中标后提供

付轴伸直径: 中标后提供

2.1.6 仪表和控制要求

2.1.6.1 温度检测器

1) 每台电动机应装设 TC )。 2) 热电偶式温度检测器应埋入定子绕组中的局部温度最高的部位。温度检测器的感温元件为K 分度热电偶双支型。

3) 每个K 分度热电偶引线端子应带有识别标志,以便通过对照电动机简图便能确定每个热电偶的位置。

2.1.6.2 轴承热电偶

电动机轴承应装设金属热电偶。(仅对于装设水平套筒式轴承或推力轴承,或立式旋转设备中的推力轴承或平面轴承的电动机)。

K 分度热电偶为双支型,如作为保护的判据元件,其数量应能满足3取2要求。

2.1.6.3 对于2000kW 及以上的电动机,卖方应在出线端及中性点侧分别提供3个用于差动保护的电流互感器(生产厂家及型号由卖方)以及相应的接线盒和封闭外罩。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电流为5A ,准确级为5P20。

2.1.7附件

2.1.7.1 加热器

1) 卖方设计并提供电动机内部加热器,以防止电动机停运时电动机内部潮湿和凝露。加热器安装在电动机内部可检查的部位,使用单独接线盒引出。

2) 加热器的电源应为交流 220 V,功率 550W.

接线盒和接线板 2.1.7.2

1)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单独的可检查的接线盒备有下列四种引线:

2)电动机电源回路主引线的接线盒应采用斜开口型(从上面或下面均可接线)。当这种结构不可行时,主引线的接线盒应采用下述结构:该接线盒至少由三块侧板组成,通过拆下一个盖板使接线盒敞开,其余侧板之一连接到导线管,另一块连接到电动机。

3)对于卧式电动机,除非特殊情况,主引线的接线盒从电动机头部看应安装在电动机的右侧。当多路电缆导线管端接于电动机接线盒,而且所有三相导线并不是穿入每根导线管时,接线盒端接有导线管的一侧侧板必须使用非磁性材料。

4)电动机主接线盒应满足电缆进线的要求,卖方提供电动机主引线接线盒的尺寸,(单位为mm) 。

5)当电动机端子排的排列应为每组的三相端子从左向右排一行,依次为U1、V1、W1、。

2.1.7.3

起吊装置 每台电动机应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2.1.7.4铭牌

1)每台电动机上应装有一个耐腐蚀铭牌,铭牌上标示的内容应符合所列标准的要求,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

2)在电动机正常运行时,其铭牌的安装位置应明显可见。

3)在单独的铭牌和电动机外形图上还应列出电动机起动的限制条件。

3 低压电机技术规范书

3.1 总 则

3.1.1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发电厂中使用的380/280V低压交流电动机或220V 直流电动机及其附件的订货,它包括电机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相关要求。

3.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3.1.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出的设备应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3.1.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中所使用的标准之间发生矛盾、或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3.1.5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3.1.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3.2 技术要求 3.2.1

规范和标准

设备制造应遵循以下最新的国家标准(GB )行业标准(JB 、DL )和国

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国家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应遵守最新的合作方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但不限于此。

GB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997 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 GB1971 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 GB/T 1993 旋转电机 冷却方法

GB4942.1 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IP代码)

GB10068.1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 振动测定方法 GB10068.2 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 振动限值

GB 10069.1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工程测定方法

3.2.2

GB 10069.3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限值 GB/T 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环境条件(删除)

GB 14711 中小型旋转电机安全通用要求

3.2.3工程条件 3.2.3.1系统概况 1) 系统额定电压 2) 3) 4)

: : 50Hz (AC )

系统最高电压 系统额定频率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3.2.3.2 安装地点

3.2.4 电动机基本参数 3.2.4.1 电动机型式 3.2.4.2 额定功率 3.2.4.3 额定电压 3.2.4.4 最高运行电压 3.2.4.5 额定耐受试验电压 3.2.4.6 额定频率 3.2.4.7 额定转速

: : : : 420 V

: 2500V (AC )1分钟/1500 V(DC ) : 50 Hz(AC ) : 2950 r/min

3.2.4.8 转动惯量 : kg.m 2 3.2.5 技术性能要求

3.2.5.1 电动机的设计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提出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牌出力应不小于被驱动设备所需功率的115%(对风机电动机的铭牌出力应不小于被驱动设备所需功率的105%)。 3.2.5.2 交流电动机

1) 电动机应为异步电动机。电动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3%~-5%内, 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的绝对值之和在5%以内时, 可连续满载运行;变化的绝对值之和在5%~10%时, 可短时运行。

2) 电动机应为直接起动式,能按被驱动设备的转速—转矩曲线所示的载荷进行成功的起动。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55%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动起动。 3) 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值。除非得到买方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条件下,电动机的最大起动电流一般不应超过其额定电流的600%~650%。 3.2.5.3 (删除)

3.2.5.4 在规定的最低起动电压的极限值范围之内,电动机转子允许起动时间不得低于其加速时间。

3.2.5.5 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应不少于2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不大于5分钟;热态起动应不少于1 次。如果起动时间不超过2~3秒,电动机应能够多次起动。 3.2.5.6 在额定功率下运行时,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的电源中断而不损坏。假定原有电源与新通电源在切换之前是同步的。

3.2.5.7 电动机应具有F 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B 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电动机绕组应经真空压力浸渍处理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绝缘应能承受周围环境的影响。

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绕组的绝缘应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3.2.5.8 对于装有防滴式外壳的电动机,应采用弹性耐磨涂层对定子绕组的端部线匝和通风槽片进行处理。

3.2.5.9 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3.2.5.10 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卖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将电动机的振动保持在允许限度内。

3.2.5.11 电动机的最高噪音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距外壳1米远处,电动机的平均声压级不得大于85dB (A 声级)。如果预计设备的最大音级超过规定的容许极限,卖方应采取措施降低噪音,以满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具体采取的措施应经买方审查认可。

3.2.5.12 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卖方负责提供。 3.2.5.13 在现场和规定的环境中完全符合规范地运行条件下,电动机的设计应能保证其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

3.2.6 设计与结构要求 3.2.6.1 外壳的通风与保护

1) 级,根据室内、室外及现场条件选定。

电动机的设计应达到这类设备所需要的任何特殊转矩要求。

2) 除了防爆电动机外,电动机应设有排放口。防爆电动机应设有一种经过安全认可的排放塞。

3) 防爆电动机的防爆级别和类别,应符合所列标准的规定。 3.2.6.2 每台电动机应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的连接端子。 3.2.6.3 轴承

1) 电动机和轴承的结构应能排除尘垢和水份的侵入,并防止润滑剂到达电动机绕组。

2) 任何一台电动机的耐磨轴承应达到150,000小时的最低额定使用寿命。

3)电动机在装运时,应正确地将轴承盖包装或加注制造厂商允许的润滑油,并应在电动机上配备排泄装置和写有在将电动机投入运转之前需要完成的调整的固定说明标牌。

4)对于特定使用场合的电动机,其轴承应按制造厂的最佳设计供货。

5)卖方应在设备使用说明书中提供一份完整的推荐使用并完全适用的润滑油和

防锈剂清单,包括其商标牌号和油品名称,并在电动机设备铭牌(可以使用单独的设备铭牌)上标明。

3.2.6.4 联轴器由辅机厂供货。 3.2.6.5 转向

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应有显示出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倘若没有规定旋转方向,则应在电动机上标出与相序T1、T2、T3一致的旋转方向。 3.2.6.6 安装与装定位销

除特殊应用外,卧式电动机应采用底脚安装方式,立式电动机应采用底座安装方式。卖方应与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协调安装的细节。 3.2.7 仪表和控制要求

3.2.7.1 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 75 kW 的电动机应配备热电探测器超温保护系统。热电探测器应有引线引出到一个单独的接线盒供现场安装使用。

3.2.7.2 额定功率大于75kW 和更大的电动机应有套筒式或平板式轴承,每只轴承应配有金属热电偶或电阻式温度检测器,并有引线引出到一个单独的接线盒供外部连接使用。

3.2.7.3 电阻式温度检测器的感温元件为3线式的Pt-100(在0℃时的额定阻值为100欧的铂金)。

3.2.7.4 热电偶应采用不锈钢制成的套管,由弹簧加载,使金属与金属紧密接触,以确保对温度的变化作出快速反应。除非另有规定,热电偶应采用镍铬合金---康铜丝,封包在氧化镁内部。 3.2.8附 件 3.2.8.1 铭 牌

1)每台电动机上应装有一个耐腐蚀铭牌,铭牌上标示的内容应符合所列标准的要求,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

2)在电动机正常运行时,其铭牌的安装位置应明显可见。

3)在单独的铭牌和电动机外形图上还应列出电动机起动的限制条件。 4)如果使用了耐磨轴承,则应在铭牌上标明耐磨轴承应用标准的编号。 3.2.8.2 接线盒和接线板 1)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可穿线的导线管接线盒应连接来自电动机的所有引线。 2)电动机电源回路主引线的接线盒应采用斜开口型。接线盒应可以从电动机上拆下来。电动机内部引线的引出口应足够大,以便使与引线连在一起的端子连接器的各部分都可以通过。

3)温度探测器的引线应与主引线分开,引出到一个独立的接线盒,供现场连接。温度探测器的引线端子应带有识别标志,以便通过对照电动机简图便能确定每个探测器R 的位置。

4)对于卧式电动机,除非特殊情况,主引线的接线盒从电动机头部看应安装在电动机的右侧。

5)相对于主引线接线盒,立式电动机的热保护装置的接线盒应是顺时针方向约45o ~90°(俯视);加热器的接线盒应是逆时针方向约45°~90°。

6) 主引线接线盒的尺寸应足够大。所有接线盒的开孔在设备供货时不应被敲开。 3.2.8.3 起吊装置

3.2.8.3.1重量达到或超过20kg 的电动机应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配套动力、控制箱的技术要求附件 1 卖方对买方的供电要求

1) 卖方应详细填写成套动力控制箱电源要求表,买方将按该表所列负荷供电,卖方未提出的电源均由卖方自行解决。

2) 对于卖方自带动力控制柜的负荷,可只填写动力控制柜所需的电源总容量及回路数。由动力控制柜所供电的电动机、电加热器等填写在电动机参数表中。

3) 卖方成套动力控制柜中所供负荷有互为备用负荷时,动力控制柜的电源进线应为双路供电,并有自投自复功能,在两路电源自动切换过程中,应保证所供负荷不掉电。两路电源可在动力控制箱上手动选择任意一路做为工作或备用电源。

4) 卖方所填电源电压种类应在以下几种中选择:a)6kV 择任一路电源进线作为“工作”或“备用”电源。三相电源 b) 380V三相电源 c)220V 单相电源 d) 380/220V三相四线电源 e) 直流220V 电源。如卖方设备需其它种类电源,由卖方自行解决。 2 设计供货接口

1) 卖方成套动力控制柜布置在供电设备附近20米范围内,动力控制柜至设备本体之间的电缆由卖方成套供货,当动力控制柜与供电设备距离较远,动力控制柜与供电设备之间电缆需买方供货时,卖方应在鉴定技术协议时提供相关的电缆清册。

2) 卖方成套动力控制柜中所供电动机容量大于0.5kW 时,应提供4~20mA 电流信号。所有电动机提供3付接触器常开常闭结点。电动机容量大于0.5kW 采用380V 。

3) 由成套动力柜供电的电加热器提供远方控制的接口。 3 成套动力控制柜技术要求

1) 产品的结构合理,工艺性能先进,能满足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的要求。 2) 成套动力控制柜外壳采用冷轧钢板,表面喷塑或采用不锈钢板,其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

3) 成套动力控制箱内一、二次主要元件采用ABB 的元件。如成套动力控制

柜内有变频器,其设备选型应经买方同意。

4) 成套动力控制箱电源要求

3.3 设备规范

本工程订购的配套低压电动机的规范和数量见表3.3.1。

3.4 供货范围

3.4.1 卖方应提供电动机本体及其附件。

3.4.2 每台电动机的供货范围必须满足设备配套完整的要求,一般应包括下列设备,但不限于此。应满足设备配套完整。 3.4.2.1 电动机底座及地脚螺栓; 3.4.2.2 轴承和轴承座;

3.4.2.3 联轴器(由辅机厂与电机厂协商供货);

3.4.2.4 接线盒; 3.4.2.5 接地端子;

3.4.2.6 起吊钩或起吊环、起吊螺栓;

3.4.2.7 定子绕组电阻式温度探测器(RTD ); 3.4.2.8 轴承温度探测器和热电偶;

3.4.2.9 噪声抑制器(当噪声超过国标时);

3.4.2.10 电动机起动柜,包括串联起动电阻等。(仅用于直流电动机)

3.5 技术服务 3.5.1 项目管理

合同签定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与辅机厂的协调配合、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3.5.2 技术文件

3.5.2.1 卖方向买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总装图和设备主要参数。

3.5.2.2 在合同签订 1 个月内卖方向买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4 份: 1) 电动机的外形图、基础图、安装图;

2) 电动机的铭牌参数;

3) 在额定电压和规定的最低起动电压条件下的电动机转速---转矩曲线、电流---时间的加速曲线、安全堵转电流上升和过负荷运行时间曲线; 4) 电动机的运行发热曲线; 5) 电动机转子拆卸的详细说明;

6) 电动机本体测点清单,包括一次元件的型号、数量、规范及制造厂; 7) 电动机接线盒布置位置及端子图;

8) 电动机加热器联锁要求及容量、接线盒接线图;

9) 电动机起动柜外形图、基础图、安装图及重量 (仅用于直流电动机); 10) 电动机的总重、运输重量;

11) 电动机安装所必需的外部接口资料;

3.5.2.3 设备供货时提供以下资料:

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5.2.2节所述图纸外,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出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3.5.3 现场服务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卖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长住现场,免费提供现场服务。长住人员协助买方按照标准检查安装质量,处理测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卖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安装和运行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6 买方的工作

3.6.1 买方应向卖方提供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技术文件。

3.6.2 设备安装过程中,买方应向卖方现场派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3.6.3 设备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员到卖方进行监造和检验,卖方应积极配合。 3.7 工作安排

3.7.1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设计联络会或采用其它形式解决设计与制造中的问题。

3.7.2 文件交接应有记录,设计联络会应有会议纪要。 3.7.3 卖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规格、重量或接线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 3.7.4 卖方应填写电动机规范表,其格式和内容按表3.7.1。

3.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8.1 备品备件

卖方应随机免费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该是与同型号设备的、同工艺的、合格的新产品。随机的备品备件清单见表3.8.1。 3.8.2 专用工具

卖方应随机免费提供必要的专用工具及专用仪器仪表。随机的专用工具及专用仪器仪表清单见表3.8.2。

表3. 8.2 随机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清单

3.9 质量保证和试验 3.9.1 质量保证

3.9.1.1 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3.9.1.2 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中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

3.9.1.3 卖方应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 GB/T1900 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3.9.2 试验

3.9.2.1 型式试验 1) 温升试验

按GB755《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最新版本及GB1032《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最新版本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2) 耐压试验(包括匝间冲击耐压试验)

按GB755《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最新版本及GB1032《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最新版本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3) 空载试验

按GB1032>最新版本中有关规定进行。 4) 效率、功率因数及转差率的测定试验

按GB1032>最新版本中有关规定进行。 5) 超速试验

按GB1032>最新版本中有关规定进行。 3.9.2.2 特殊试验

1) 堵转试验(仅对鼠笼式电动机)

按GB1032>最新版本中有关规定进行。 2) 振动的测定试验

按GB10068.1《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 振动测定方法》和

GB10068.2《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 振动限值》以及GB1032《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最新版本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3) 噪声的测定试验

按GB 10069.1《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工程测定方法》和GB 10069.3《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限值》最新版本中的有关规定进

行。

4) 转动惯量的测定试验

按GB1032>最新版本中有关规定进行。 3.9.2.3 出厂试验(例行试验) 1) 外观检查; 2)绕组电阻测量; 3)绝缘电阻测量; 4)工频绝缘试验; 5)空载试验; 6)转子锁紧试验; 7)振动测量。 3.9.2.4 现场试验 1)绕组绝缘电阻测量; 2)高压试验(按规程要求) 3)相序指示检查 3.10

包装、运输和储存

3.10.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采取切实的保护,以确保其不受污损。其包装应符合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3.10.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还应采取其它必要的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3.10.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单位名称、订货号、发货号等。

3.10.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3.10.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储运图示标志。

3.10.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符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并能承受在铁路和公路上运输时可能经受的最大冲击力。 3.10.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

附件2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

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章第1款的

要求。

1.2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套消防水泵所需。

1.4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协议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6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7配套电机采用湘潭电机。 2 供货范围

2.1电动消防泵组一套(包括水泵进出口反法兰及连接件、防护罩、公用底座、泵及电动机的地脚螺栓、联轴器等):

(1)电动机 1台 (2)水泵

1台

2.2 柴油机消防泵组一套(包括水泵进出口反法兰及连接件、防护罩、公用底座、泵及电动机的地脚螺栓、联轴器等):

(1) 柴油机 1台 (2) 水泵 1台 (3) 控制柜 1台

2.3 每台消防水泵带自动空气释放阀。柴油机驱动的消防泵附带超压释放阀。 2.4 柴油机消防泵还包括以下附件:

(1)蓄电池及其启动及充电系统(蓄电风帆牌产品,型号为600Ah 型)。电解液由买方自备。

(2) 燃油系统,包括油箱、油泵 (3) 排烟管、消声器及紧固装置等。

2.5 稳压装置一套:常规水消防泵及自动水消防泵各一套,每套至少包括: (1)稳压泵 二台 (2)气压罐 一台

(3)公共底座、地脚螺栓、 稳压装置内部连接管道和阀门一套 (4) 控制柜 1台

2.6水泵、电动机、柴油机、稳压系统本体测量的压力表与温度表、控制柜及控制电缆等。 供货详细清单:

2.7 根据本规范书1.4条要求相应提供的控制系统及设备。 2.8柴油机还包括以下附件:

(1)控制系统,卖方应负责设计和提供本协议书所述系统的全套柴油机控制系统(装置)。买方与卖方供货、设计的接口点在卖方提供的柴油机就地控制柜端子排上。

(2) 冷却水系统包括热交换器、接入冷却水系统的调节阀、电磁阀、旁路及管路。

2.9 安装与检修的专用工具 2.10 随机备品备件:

a. 卖方应提供一套设备及附件的安装、运行、维护和调整所必须的专用工具。 b. 卖方应提供专用工具清单,并附有这些专用工具使用功能详细说明书。 4备品备件 三年备品备件

5进口件清单

6 分包与外购部件列于下表:

分包与外购部件清单:

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技术协议签订后10天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买方确认。

1.4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 构成,后续机组(设备) 有改进时,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原则上卖方如对资料有修改,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10天之内修改完。 2 资料交换

2.1 卖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为本工程专用,资料注明“中电投宁夏临河动力站一期工程专用”字样,并注明版次。每版资料附图纸清单,后一版图纸上所有

与前一版不同之处做出明显标记,否则,买方将认为图纸没有修改。该设备投入制造前,卖方提供设计资料,经买方确认后,再生产。

2.2 正式资料在签订技术协议后10天内提供给买方。文件提供的份数为一式 12份,其中提供设计院2份,业主 10 份,同时提供给设计院和业主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文件应使用AUTOCAD 2004和WORD2000以上版本的软件)各2份。卖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文件份数提供。 3卖方提供的文件

3.1 投标阶段,卖方应提供以下文件:

水泵、电动机、柴油机机组及稳压装置外形安装图 设备外形图 基础荷载图 设备规范表

供货清单 (各附件材质、规格、数量应分别列出)

ISO9000质量认证书

3.2在签订技术协议后,卖方应提供以下文件:

3.2.1总的资料说明:水泵、电动机、柴油机的特性,稳压泵及气压罐特性,(包括水量、水压、效率、比转速、功率、吸水特性、柴油机各主要特性及指标)、主要安装及连接尺寸,各部件材料,噪音水平等。 3.2.2图纸

(1)水泵、电动机、柴油机机组及稳压装置外形安装图。

(2)水泵、电动机及柴油机机组及稳压装置的剖面图,表示出主要的部件组装尺寸及部件材料清单。

(3)水泵、电动机、柴油机及稳压装置的支座及其它固定件的详图。 (4)为安装及检修用的各部件图及各有关的配合间隙及公差要求。 (5)水泵、电动机、柴油机及稳压装置的起吊图,各起吊部件的长度及重量,建议的起吊方式,最大起吊重量及最大起吊高度。 3.2.3水泵特性资料

(1)正转速与力矩关系曲线,总扬程与流量,效率与流量。轴功率与流量,NPSH 与流量等关系曲线。

(2)水泵及电动机转动部分转动惯量WR 2 3.2.4电动机特性资料

(1)在100%、90%及80%启动电压下的启动力矩曲线。

(2)电动机及水泵在100%、90%及80%启动电压下加速到额定转速的时间。 (3)电动机其它设计参数资料。 3.2.5柴油机特性资料

(1)柴油机各种特性曲线。

(2)燃油、电气等系统的流程、接线图。 3.2.6水泵、电动机安装、使用维护说明及资抖。

3.2.7电源容量要求(供电地点,电压等级,等电源容量)

附件4 设备监造(工厂检验/试验)

1.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工厂检验/试验、监造,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在制造厂制造过程中,买方将派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验且责任心较强的

工作技术人员,按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关于印发《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通知) 的规定参加设备制造和出厂前的检验、试验并监造,但这并不代替和减轻卖方对设备质量的责任。 3.2 监造方式

监造方式分为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3.3 监造内容

3.3.2买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以上述监造内容进行增减。

3.3.3卖方应配合买方工作,并尽可能在通讯、住宿、饮食等方面给监造代表提供方便。

附件5 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1.3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1.4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买方现场。

1.5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1.6 性能验收试验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试验大纲由买方提供,与卖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卖方提供,并派出技术人员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卖方提供。 2 质量保证、试验及验收 2.1 质量保证

2.1.1 卖方应满足本标书所提出的技术要求。

2.1.2 卖方应向买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且经国家鉴定合格的全新产品。并附有质量证明书,不得采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产品。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水泵安装、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所有的资料上,应标明“中电投宁夏临河动力站一期工程”字样。且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作出明显的标记。

2.1.3 卖方应具备有效方法,使其承包和委托分包出去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和服务,均应符合本标书的要求。

2.1.4 买方有权派代表到卖方制造工厂和分包及外购件工厂检查制造过程,检查按合同交付的货物质量,检验按合同交付的元件、组件及使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及其它合同上规定的要求,并参加合同规定由卖方进行的一些元件试验和整个装配件的试验。卖方应提供给买方代表技术文件及图纸查阅,试验及检验所必需的仪器工具、办公用具。

2.1.5 在设备开始生产前,卖方应提供一份生产程序和制作加工进度表,进度表中应包括检查与试验的项目,以便买方决定哪些部分拟进行现场检查。买方应向卖方明确拟对哪些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事先通知卖方。

2.1.6 如在安装和试运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在证实设备储存安装、维护和运行都符合要求时,卖方应尽快免费更换。 2.2 试 验

2.2.1 出厂试验要求

卖方在泵出厂前应进行工厂试验,以检查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至少应包括水压试验、运转试验、汽蚀试验、性能试验、振动测量、轴承温度测量及轴封泄量等试验项目。工厂检验程序应经买方认可后方可进行。

卖方应提供材料证明书和工厂试验数据,以证明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的要求。对于一些重要的检查和试验项目,买方有权派代表参加,卖方应在试验前规定的时间内通知买方。 2.2.1.1 水压试验

壳体应提供在设计转数下泵设计压头的150%的水压试验。 2.2.1.2 性能试验

卖方应按照GB3216标准进行出厂试验,每台泵应从最小流量到最大流量间进行常温清水试验。如用户有特殊要求,应进行模拟现场条件的试验。 2.2.1.3 试验报告

经证明的试验报告应提供买方。报告应包括试验安排、仪表及标定数据,试验过程、试验数据及数据结果计算。

性能试验结果应绘成曲线。包括总压头、效率、功率及入口净正吸水头与流量的关系,保证性能点、最大运行点及试验水温应标在曲线上。 每个性能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项目:

a 、运行转数下的性能试验结果的计算曲线。这些曲线应包括总压头、抽水压力、进口压力、所需最小流量、最大流量。

b 、试验过程的论述,仪表及设备的校准及完整的试验数据的计算。 2.2.2 现场试验要求

具体试验项目,参照有关规定。 2.3 性能保证

卖方应按本标书的要求,保证泵组的下列性能: 2.3.1 在设计转数下的流量和扬程。

2.3.2 在规定的入口压力和温度下,设计点必需的最大净正吸水头。 2.3.3 设计点的效率。 2.3.4 水泵在正常范围内,其振动值必须在国家标准合格的范围内,泵组的各项振动值应符合GB10889的规定。

2.3.5 噪音必须控制在GB10890规定的范围之内。 2.3.6 水泵的寿命

水泵的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不包括易损件),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泵组

应达到可连续运行25000小时以上,其中机械密封可连续运行8000小时以上。 2.4 设计制造标准

为使泵能够适应机组各种运行工况,卖方最低限度地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规

3 包装、运输

3.1 泵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应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 3.2 设备发运前应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等时,卖方应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

3.3 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

蚀、损伤及进入杂物。泵的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

3.4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 3.5 遮盖物、金属带子或紧扣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附件6 性能保证违约金

1 违约控制点

1.1设备质量及技术性能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 。 1.2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2 责罚力度

2.1设备质量及技术性能以试验数据为准,每低设计1%,扣卖方合同款5%,并由卖方自费改进直至达到要求;低于5%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新设计,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卖方负责。整套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从试验调试验收合格后开始一年。

2.2技术资料按要求进度交付,每延迟2周,扣合同款0.5%,延迟8周以上,每天扣合同款的1%。

2.3卖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买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经济指标。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各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如果单项赔偿金额超过设备总价的10%时按10%计)。卖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卖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买方接受之日,买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证书。

2.4不满一个违约金计算单位,按一个单位计算。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比率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不成协议,卖方在买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买方满意的替换件。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联络

1.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1.1为保证所供设备的正确安装、启动、安全运行和性能指标,以及相互的工作

联系,卖方要派若干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到现场服务。在投标阶段即应将服务人月数计划表按下表列出。如果该人月数不能满足今后实际工程需要,卖方应免费追加人月数。

服务人员计划表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住宿、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总价内。 1.2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条件:

1.2.1 遵纪守法,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熟悉并掌握现场和电厂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1.2.2 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条件。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三年以上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买方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卖方应及时更换。 1.2.5 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技术支持方专家到现场服务指导安装调试的人日数。国外技术专家到现场的语言交流翻译应由卖方配备,外国专家在现场期间的管理由卖方负责。

1.3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及买卖双方的日常技术联络。在设备开始安装后的任务为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调试质量,并符合工厂设计要求,处理设备缺陷及设计变更等,后期要参加试运行和性能考核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买方进行设计意图和安装程序及安装要点的技术交底和解释,必要时进行示范操作。对重要工作项目应实行每个工序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实行工序签证制度。经卖方签证的工序如因卖方技术服

务人员的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由卖方负全部责任。卖方的此项服务必须满足现场的安装进度要求。卖方对重要工作项目的认定,填写下表:

1.3.3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或有重大设计变更,卖方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如卖方委托买方进行处理,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买方协商。 1.3.5 卖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4 买方的义务

买方要配合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费用自理。 2. 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卖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2.4 卖方为买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会

(本节根据设备在发电厂系统中的位置,决定召开相关设备厂家设计联络

会的次数、地点、内容、时间以及人员。下述内容仅供参考)

3.1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买方和卖方,以及各卖方之间的接口问题,设计联络会采用各专业联合召开的方式。正式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召开一次。会议召开地点暂设在(相关设备制造厂所在地) 。联络会议由买方主持。会议所在地单位提供食宿、办公费用。

3.2 设计联络会议题:

a) 讨论卖方提供的初步方案的总体设计(包括总体布置、系统), 协调技术

资料及标准。

b) 讨论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c) 协调布置和接口。

d) 买方复核并确认卖方提供的辅助设备厂家。 e) 讨论施工、运输方案。 f) 讨论设备验收考核。

g) 参观考察卖方提供的技术支持方所生产的设备的电厂、制造厂。 h) 其它有关问题

3.3 时间及人员:具体日期及人员安排在合同谈判中确定。

附件8 交货进度

1.一般要求

1.1 设备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1.2 卖方在投标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详细的供货顺序和进度。 1.3下表中交货时间为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 1.4 交货进度表中序号要与供货清单序号一致。 2.交货进度表

(根据设备的大小、繁简、运输条件、施工顺序编写交货部套件的分类和交货时间)

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专用工具交货表

注: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中电投宁夏临河动力站一期工程

卖 方

合同附件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09年9月

(消防水泵)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附件签字页

买方: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业主:中电投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工程设计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代表签字:

卖方: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合同附件签字方联系方式

买方名称: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田林路888弄7号 邮 编:200233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临河工业园区 邮 编: 750411 联 系 人: 姚新华 传 真:0951-5090118

联 系 电 话:0951-5090148:[1**********] E-mail 地址:[email protected]

业主名称: 中电投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临河工业园区 邮 编: 750411 联 系 人:李 庆 传 真:

联 系 电 话:[1**********] E-mail 地址: [email protected]

工程设计单位名称:西北电力设计院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团结南路22号 邮 编: 710032 联 系 人: 雁川 传 真: 029-88358714 联 系 电 话: 029-8835

E-mail 地址: [email protected]

卖方名称: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3616-3618号 邮 编:201812 联 系 人:王菊红 传 真:0951-4116397 联 系 电 话:[1**********]

E-mail 地址:[email protected]

目 录

附件1 技术规范 . ............................................................................................ 4 附件2 供货范围 . .......................................................................................... 31 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 35 附件4 设备监造(工厂检验/试验) ............................................................. 37 附件5 性能验收试验 . ................................................................................... 39 附件6 性能保证违约金 ................................................................................ 37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联络 ................................................................................ 42 附件8 交货进度 . .......................................................................................... 45

附件1 技术规范

1.1总则

1.1.1 本规范书适用于中电投宁夏临河动力站一期工程的消防水泵,它提出设备

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买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

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1.3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

求。偏差(无论多少) 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差异表中。 1.1.4 卖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5合同签订后1个月,按本规范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买方确认。 1.2 工程概况

中电投宁夏临河动力站为中电投青铜峡迈科铝业有限公司自备电站,主要为电解铝项目供电,以满足该项目的动力需求。电解铝项目位于宁东临河综合工业园A 区,规划分两期工程共四个系列建设,建成之后年产电解铝108万吨,其中一期工程两个系列年产电解铝54万吨,已经开工建设;第一系列(年产电解铝27万吨)2008年底建成投产。第二系列(年产电解铝27万吨)计划2009年建设。

临河动力站设有铁路专用线,但工程建设期铁路通车时间未定。

本工程规划总装机为6³350MW 的燃煤超临界空冷发电机组,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³350MW 燃煤超临界空冷发电机组,并留有再建设一台同类型、同容量、同参数机组的条件。 1.2.1

电厂高程:1283.8m (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

889.8hpa

57%

1.2.2 年平均大气压力 1.2.4 年平均相对湿度 1.2.6 设备使用条件:

安装地点: 综合水泵房内

1.2.3 室外环境温度: 极端最高 41.4℃/极端最低 -28℃ 1.2.5 抗震设防烈度: Ⅷ度

室内温度: 5℃-42℃

消防水水质: 滤后水库水,悬浮物含量:≤10ppm ,水温:5~30℃。 1.3设备规范

本工程共设一套电动消防泵组、一套柴油机消防泵组(100%容量备用)和一套消防稳压装置。所有消防水泵均布置在综合水泵房内。 1.3.1消防泵参数

(1)水泵(二台):型号SLOW150-600 型

Q=450m3/h

H=115m

η≥

水泵旋转方向:顺时针(从驱动装置侧向水泵看) 关闭水头: 132 m

(2)电动机(一台):型号 (3)柴油机(一台):NTA855-P450型

(4)消防稳压装置:

● 稳压泵(二台):型号型

Q=5L/s H=121m

罐体工作压力≥2.5MPa

● 稳压罐(一台):型号型

调节水容量V=1000L

稳压泵参数一览表

1.3.2 1.3.3

电动、柴油消防水泵型式: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 水泵与驱动装置连接形式:直联式

1.4技术要求

1.4.1消防水泵设计保证点:

Q=125l/s

H=115m

η≥1.4.2 消防水泵在保证点的水量,扬程及效率允许产生的偏差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1.4.3由于消防泵运行工作点变幅较大,水泵应能在5m 3/h~561.6m3/h流量范围内的任一点上安全连续运行。

1.4.4柴油机驱动的消防水泵为防止超速时超压,卖方供超压释放阀。 1.4.5卖方应在每台泵的出口装设就地压力表。压力表选用不锈钢耐震压力表。就地显示仪表的精度等级为1.5级。就地显示的压力表刻度盘直径为150mm 。 压力表按上自仪选型,最终选型由买方确定。 卖方应提供所有随设备供货的仪表安装所需的全套仪表阀门(包括一次门、排污门、取样管、仪表接头等)及安装附件。

1.4.6电动机或柴油机与水泵通过弹性联轴节直接连接,并保证安全可靠。 1.4.7柴油机:

(1)有火警时先启动电动消防泵,如启动失败,在5~10秒内柴油机驱动的消防水泵联锁自动启动投入。

(2)在离开柴油机1.5m 处的噪音水平不超过85分贝(A )(声压级)。 (3)应有超速停机及报警装置,当机组转速超过额定转速的20%时使机组停机,在机组超速时,在自动控制盘上连续显示超速故障信号,直到装置再整定(手动)到正常运行位置。

(4)应配备转速表,指示每分钟转速;配备小时计时表,指示柴油机累计运行时间。

(5)应配有润滑油压表。

(6)所有仪表应安装在合适的表盘上。

(7)启动方式:由蓄电池供电,电起动。应设手动/自动操作转换开关。

(8)柴油机消防泵配两组蓄电池组,在4.5℃时,每组蓄电池的容量应能满足机组6分钟内反复启动12次的要求(15秒钟启动,停15秒,连续12次)。

(9)蓄电池组配备有两种充电方式:一种为机组的发电机充电,另一种为从交流电源接到充电器充电。买方提供的蓄电池组充电接口的电压380V 。

(10)柴油机组的冷却应无需买方提供外接水源及有关管路。

(11) 柴油机在冬季应能自动启动。

(12) 柴油机组的冷却为水冷密闭系统,包括由主机传动的循环泵,水冷热交换器和可靠的汽缸套温度调节装置,热交换器的冷却水从其带动的消防水泵出水口上接出,最高水温不大于38℃,卖方提供完整的冷却水系统包括阀门与过滤器等。买方不提供冷却水源。

(13) 柴油机必须具备手动和自动油泵(电子油泵)两种功能,在初次冲油时保证补油充足。

1.4.8柴油机组自动控制柜的要求:

控制柜与柴油机消防泵集装在一个机架上,机架由卖方提供。控制柜至少有下列指示信号(不限于此):

(1)表示在手动/自动状态下的指示;

(2)应显示柴油机组的运行油压;

(3)在下列故障情况下报警:

A. 润滑油系统极限低压;

B. 汽缸套冷却剂超过温度范围;

C. 机组自启动失败;

D. 机组超速停机;

E. 蓄电池组失败(无电);

F. 运行稳压泵故障。

(4)接收从集控室发出的启动消防泵信号,并连锁启动消防泵。

(5)接收电动泵启动失败的信号,并连锁启动柴油消防泵。

(6)接收从任一室内消火栓启泵按钮发出的启动消防泵信号,并连锁启动

消防泵。

(7)控制盘应配有蓄电池。

1.4.9 从自动控制柜传送到集控室的信号(不限于此):

(1)机组运行状态显示信号。

(2)自动控制柜的主开关转到“自动”或“手动”位置。

(3)自动控制柜或机组故障,

1.4.10 机组启动与停机控制:

(1)在自动控制柜及就地设启、停按钮。

(2)自动控制柜应设手动/自动状态,并且手动/自动状态可以切换。

(3)确认电动消防水泵启动失败,在5~10秒内自启动柴油消防泵。

(4)在集控室远方启动消防泵组。

(5)机组只能在就地停机。

1.4.11卖方所提供的燃油箱容积要求能满足8小时柴油机组的用油量。燃油箱位于室内,卖方应提供滤网、通气管、并负责在施工图设计时提出至柴油机的进、出管路布置图。

1.4.12稳压系统在正常情况下维持厂区消防管网的压力,当系统压力下降至

0.7MPa 时,自动启动一台稳压泵,当气压罐及管网压力升高至1.0MPa 时自动停止稳压泵,此时由气压罐维持系统压力。当运行稳压泵故障时,自动启动备用稳压泵,并在自动控制柜及集控室报警。

1.4.13当稳压泵启动后,系统管网压力仍继续下降,压力下降至0.65MPa 时(现场可调)自动联锁启动电动消防泵。

1.4.14消防泵的进出水管在平面上的投影必须在同一条线上。

1.4.15消防泵组各主要部件型号和材质的选择,根据厂址条件与水质情况确定。

1.4.16水泵及电机轴承使用寿命最低为80000小时。

1.4.17 水泵的轴封要求采用机械密封。

1.4.18 电气要求

(1) 电动机要求 详细要求见6KV 电动机技术要求

(2)整套消防设备所包括的水泵、电机等设备的控制保护由卖方提供的控制系统完成,买方只提供设备总电源。卖方配套提供消防设备内部所有连接电缆,并提供相应电缆清册。卖方配套提供的就地控制设备应预留足够远方控制接口信号,

就地控制设备布置在综合水泵房内。

1.4.19 仪表及控制设备要求

1.4.19.1 卖方配套供应满足消防水泵组安全运行和启停的本体范围内所有仪表及控制设备,所有仪表及控制设备选型须由买方认可,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并与买方对消防水泵控制系统的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

1.4.19.2 卖方采用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元件和设备组件,热电偶采用E 分度(双支),热电阻采用Pt100(双只),温度小于300℃且无振动的位置的测点选用Pt100热电阻元件,对于振动位置应采用热电偶测温元件;模拟量信号为4~20mA DC;

1.4.19.3 本工程不接受电接点仪表。卖方配供的用于保护、联锁的温度、压力、压差、液位、流量等开关采用进口产品, 开关量为无源干接点,接点形式为DPDT ,接点容量为230V AC,5A 、220V DC,1A 。严禁使用非标准测量元件。所有仪表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4.19.4卖方提供消防水泵组(包括稳压泵、电动泵、柴油泵)启停连锁所需的管网压力开关和相关的安装附件,压力开关设定值满足工艺连锁要求。每个压力设定点采用一个单独的压力开关,压力开关接点形式为DPDT ,接点容量为230V AC 5A,220V DC 3A。

1.4.19..5 对就地控制盘的要求:

控制盘的防护等级至少为IP56。安装在控制室的就地控制盘颜色和大小一致,且由买方统一要求,卖方就地控制柜上除可将故障报警综合信号送至买方控制系统外,至少有下列指示信号(不限于此):

² 在手动/自动状态下的指示灯; ² 应显示柴油机组的运行油压; ² 在下列故障情况下, 有指示灯及声光报警: 润滑油系统极限低压; 汽缸套冷却剂超过温度范围; 机组自启动失败; 超速停机; 蓄电池组失败(无电) ; 运行稳压泵故障;

各泵的运行、事故状态

1.4.19.6 卖方提供的各泵就地控制柜向买方的火灾报警系统和程控系统反馈下列信号:

泵运行状态(每泵提供2付无源常开接点); 泵停止状态(每泵提供2付无源常开接点); 泵故障状态(综合信号)(每泵提供2付无源常闭接点); 泵远方/就地控制状态(每泵提供2付无源常开接点)。

1.4.19.7 卖方提供的各泵就地控制柜能接受买方控制系统发出的下列指令信号:

启动泵(2付常开触点、任一触点动作均有效);

停 泵(2付常开触点、任一触点动作均有效);

1.4.19.8 消防泵组启动与停机控制

在就地控制盘及就地应设启、停按钮; 就地控制盘设手动/自动状态,并且手动/自动状态可以切换; 在确认电动消防泵启动失败时, 柴油机消防泵在5~10秒内自启动; 在控制室远方启动消防泵组; 在控制室消防控制系统联锁启动消防泵组; 在就地控制盘及就地设手动停止按钮;

1.4.19.9 供货系统所需的各类检测元件和其安装附件以及从检测元件至就地控制柜的电缆和接线均由卖方提供和安装。买方接受的状态反馈和发出的远控指令信号电缆自卖方就地控制柜的端子排引接。

1.4.19.10 对于供货系统所需的各类检测元件,卖方应提供全套的仪表阀门(包括一次门、二次门、排污门、仪表接头等)及安装材料。 从各检测元件及控制设备至就地控制柜的电缆及所有安装材料(包括穿管、埋管等)均由卖方提供。买卖双方设计和供货的接口在就地控制柜的端子排上。

1.4.19.11卖方应详细列出随设备供货的仪表清单(包括数量、测点名称、设备选型、用途等)

1.4.19.12 仪表及控制设备选型原则

(1) 所有变送器和逻辑开关等设备采用进口产品,变送器(带就地液晶显示)按美国罗斯蒙特3051C 、日本EJA 、英国ABB 三家选型,逻辑开关按美国UE 、SOR 、CCS 三家选型,最终选型由买方确定。(无)

(2) 热电偶、热电阻、压力表、温度表按上自仪、川仪,上海虹达选型由买方确定。

(3) 可编程控制器PLC 的选型按照西门子、AB 、MODICON 的最新型号考虑,并经买方认可。

2中压电动机技术规范书 卖方负责消防水泵与电动机的总体归口。容量200kW 以上的电动机采用6kV (不包括200kW ),200kW 及以下电动机采用380V 。

2.1 技术要求

2.1.1 规范和标准

设备制造应遵循以下最新的国家标准(GB )行业标准(JB 、DL )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国家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应遵守最新的合作方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但不限于此。

GB755 GB997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 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 旋转电机 冷却方法 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IP代码) 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 振动测定方法 GB1971 GB1993 GB4942.1 GB10068.1 GB10068.2 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 振动限值 GB 10069.1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工程测定方法 GB 10069.3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限值 GB/T 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13957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基本系列技术条件 GB 14711 中小型旋转电机安全通用要求 2.1.2 系统概况 1) 系统额定电压: 2) 系统最高电压: 3) 系统额定频率: 6 kV 7.2kV 50Hz 4)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经电阻接地 5) 安装地点: 室内零米地坪

2.1.3 电动机基本参数

1) 电动机型号: YKK4002-4 2) 额定功率 : 280kW 3) 额定电压 : 6kV 4) 最高运行电压 : 7.2kV 5) 额定耐受试验电压: 9kV 6) 额定频率 : 50 Hz 7) 额定转速 : 1485 r/min 8) 转动惯量 : 9kgm2

2.1.4 技术性能要求

1) 电动机的设计应符合本技术文件和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提出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牌出力应不小于被驱动设备所需功率的115%

2) 电动机应为异步电动机。电动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额定频率的+3%~-5%内, 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的绝对值之和在5%以内时, 可连续满载运行;变化的绝对值之和在5%~10%时, 可短时运行。

3) 电动机应为直接起动式,能按被驱动设备的转速—转矩曲线所示的载荷进行成功的起动。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70%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动起动。

4) 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值。除非得到卖方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条件下,电动机的最大起动电流一般不应超过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的600%。

5) 在规定的最低起动电压的极限值范围之内,电动机转子允许起动时间不得低于其加速时间。

6) 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应不少于2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不大于5分钟;热态起动应不少于1 次。如果起动时间不超过2~3秒,电动机冷态、热态允许起动次数由卖方提供。

7) 在额定功率下运行时,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的电源中断而不损坏。

8) 电动机应具有F 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B 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电

动机绕组应经真空压力浸渍处理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绝缘应能承受周围环境的影响。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绕组的绝缘应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9) 对于装有防滴式外壳的电动机,应采用弹性耐磨涂层对定子绕组的端部线匝和通风槽片进行处理。

10) 电动机应能承受规定的过电压要求。如果另外采取保护措施,卖方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由买方认可。

坏。

12) 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卖方应采取合理的预11) 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防措施,将电动机的振动保持在允许限度内。

13) 电动机的最高噪音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距外壳1米远处,电动机的平均声压级不得大于85dB (A 声级)。如果预计设备的最大音级超过规定的容许极限,卖方应采取措施降低噪音,以满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具体采取的措施应经买方审查认可。

14) 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卖方负责提供。 15) 在现场和规定的环境中完全符合规范地运行条件下,电动机的设计应能保证其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按GB/T-13957-92标准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下,电动机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卖方应无偿地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件或电动机。绝缘要能承受周围环境的影响。

16) 电机轴承采用瑞典SKF 产品。 17) 电动机不配油站。

2.1.5 设计与结构要求

2.1.5.1 外壳的通风与保护

1)电动机应采用异步鼠笼式结构,其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级。电动机的设计应达到这类设备所需要的任何特殊转矩要求。

2)电动机采用空气冷却结构。

2.1.5.2 接地

每台电动机应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的装置,两个接地装置应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侧。

2.1.5.3 轴承和轴承盖

电动机和轴承的结构应能排除尘垢和水份的侵入,并防止润滑剂到达电动

机绕组。所有电动机轴承通常应与下列要求保持一致:

1)在可以满足规定的用途、操作条件和外壳等项要求时,卧式电动机可装有套筒式轴承。

2)除了压力润滑油以外,套筒式轴承应为油环式套筒轴承。装有套筒式轴承的电动机应具有容易拆卸的轴承、轴承箱、端罩或底座,以便检查和更换轴承时不必拆卸电动机或拆下电动机的联轴器。制造轴承的巴氏合金应符合相关标准。油环应为单片固定结构。应提供用于检查油环的装置。

3)套筒式轴承应有接近气隙的简便方法,以便在不拆下轴承盖的情况下利用气隙测量仪检测轴承的磨损。气隙的尺寸应适当,以弥补因轴承磨损和转子与定子的有些膨胀两者综合因素所导致的转子位移,从而使转子与定子两者互不接触。

4)提供的所有油位观察仪均应带有标志,以显示电动机在停用状态和运行状态的正确油位。如果两种状态下的油位之差是明显的。应提供检查正常轴承滑油流动的方法。

5)具有轴架式轴承的电动机应配有两个与基座绝缘的轴承轴架,并应在驱动端(联轴器端)的轴架上提供一个可拆卸的接地搭接片。

6)卖方应在设备使用说明书中提供一份完整的推荐使用并完全适用的润滑油清单,包括其商标牌号和油品名称,并在电动机设备铭牌(可以使用单独的设备铭牌)上标明。

2.1.5.4 联轴器

套筒式轴承的电动机的设计应采用带有限制轴端浮动的联轴器,以防止被驱动设备将轴向推力传递给电动机轴承。电动机和联轴器的端部浮动应符合所列标准中的有关的规定。

2.1.5.5 转子拆卸

带套筒轴承的卧式电动机的设计应便于转子的拆卸,即在拆卸转子时不必拆下联轴器,也不必起吊或用千斤顶顶起电动机机座或定子。

2.1.5.6 转向

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应有显示出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倘若没有规定旋转方向,则应在电动机上标出与相序A 、B 、C 一致的旋转方向。

2.1.5.7 安装与装定位销

1) 卧式电动机应采用底脚安装方式。卖方协调安装的细节。 2) 电动机的设计应便于通过电动机底座或安装法兰钻孔(最好是垂直钻孔),以便电动机与被驱动设备安装好后装入定位销钉。

3) 当因电动机结构的限制而使垂直销钉无法安装时,电动机底座与轴垂直方向应加工或浇注为一个按销钉允许最小的角度,并提供一个导向角。

2.1.5.8 排水孔

每台电动机应设有一个排水孔,以防内部水的积聚。

2.1.5.9 主轴伸直径: 中标后提供

付轴伸直径: 中标后提供

2.1.6 仪表和控制要求

2.1.6.1 温度检测器

1) 每台电动机应装设 TC )。 2) 热电偶式温度检测器应埋入定子绕组中的局部温度最高的部位。温度检测器的感温元件为K 分度热电偶双支型。

3) 每个K 分度热电偶引线端子应带有识别标志,以便通过对照电动机简图便能确定每个热电偶的位置。

2.1.6.2 轴承热电偶

电动机轴承应装设金属热电偶。(仅对于装设水平套筒式轴承或推力轴承,或立式旋转设备中的推力轴承或平面轴承的电动机)。

K 分度热电偶为双支型,如作为保护的判据元件,其数量应能满足3取2要求。

2.1.6.3 对于2000kW 及以上的电动机,卖方应在出线端及中性点侧分别提供3个用于差动保护的电流互感器(生产厂家及型号由卖方)以及相应的接线盒和封闭外罩。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电流为5A ,准确级为5P20。

2.1.7附件

2.1.7.1 加热器

1) 卖方设计并提供电动机内部加热器,以防止电动机停运时电动机内部潮湿和凝露。加热器安装在电动机内部可检查的部位,使用单独接线盒引出。

2) 加热器的电源应为交流 220 V,功率 550W.

接线盒和接线板 2.1.7.2

1)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单独的可检查的接线盒备有下列四种引线:

2)电动机电源回路主引线的接线盒应采用斜开口型(从上面或下面均可接线)。当这种结构不可行时,主引线的接线盒应采用下述结构:该接线盒至少由三块侧板组成,通过拆下一个盖板使接线盒敞开,其余侧板之一连接到导线管,另一块连接到电动机。

3)对于卧式电动机,除非特殊情况,主引线的接线盒从电动机头部看应安装在电动机的右侧。当多路电缆导线管端接于电动机接线盒,而且所有三相导线并不是穿入每根导线管时,接线盒端接有导线管的一侧侧板必须使用非磁性材料。

4)电动机主接线盒应满足电缆进线的要求,卖方提供电动机主引线接线盒的尺寸,(单位为mm) 。

5)当电动机端子排的排列应为每组的三相端子从左向右排一行,依次为U1、V1、W1、。

2.1.7.3

起吊装置 每台电动机应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2.1.7.4铭牌

1)每台电动机上应装有一个耐腐蚀铭牌,铭牌上标示的内容应符合所列标准的要求,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

2)在电动机正常运行时,其铭牌的安装位置应明显可见。

3)在单独的铭牌和电动机外形图上还应列出电动机起动的限制条件。

3 低压电机技术规范书

3.1 总 则

3.1.1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发电厂中使用的380/280V低压交流电动机或220V 直流电动机及其附件的订货,它包括电机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相关要求。

3.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3.1.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出的设备应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3.1.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中所使用的标准之间发生矛盾、或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3.1.5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3.1.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3.2 技术要求 3.2.1

规范和标准

设备制造应遵循以下最新的国家标准(GB )行业标准(JB 、DL )和国

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国家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应遵守最新的合作方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但不限于此。

GB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997 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 GB1971 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 GB/T 1993 旋转电机 冷却方法

GB4942.1 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IP代码)

GB10068.1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 振动测定方法 GB10068.2 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 振动限值

GB 10069.1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工程测定方法

3.2.2

GB 10069.3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限值 GB/T 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环境条件(删除)

GB 14711 中小型旋转电机安全通用要求

3.2.3工程条件 3.2.3.1系统概况 1) 系统额定电压 2) 3) 4)

: : 50Hz (AC )

系统最高电压 系统额定频率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3.2.3.2 安装地点

3.2.4 电动机基本参数 3.2.4.1 电动机型式 3.2.4.2 额定功率 3.2.4.3 额定电压 3.2.4.4 最高运行电压 3.2.4.5 额定耐受试验电压 3.2.4.6 额定频率 3.2.4.7 额定转速

: : : : 420 V

: 2500V (AC )1分钟/1500 V(DC ) : 50 Hz(AC ) : 2950 r/min

3.2.4.8 转动惯量 : kg.m 2 3.2.5 技术性能要求

3.2.5.1 电动机的设计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提出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牌出力应不小于被驱动设备所需功率的115%(对风机电动机的铭牌出力应不小于被驱动设备所需功率的105%)。 3.2.5.2 交流电动机

1) 电动机应为异步电动机。电动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3%~-5%内, 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的绝对值之和在5%以内时, 可连续满载运行;变化的绝对值之和在5%~10%时, 可短时运行。

2) 电动机应为直接起动式,能按被驱动设备的转速—转矩曲线所示的载荷进行成功的起动。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55%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动起动。 3) 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值。除非得到买方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条件下,电动机的最大起动电流一般不应超过其额定电流的600%~650%。 3.2.5.3 (删除)

3.2.5.4 在规定的最低起动电压的极限值范围之内,电动机转子允许起动时间不得低于其加速时间。

3.2.5.5 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应不少于2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不大于5分钟;热态起动应不少于1 次。如果起动时间不超过2~3秒,电动机应能够多次起动。 3.2.5.6 在额定功率下运行时,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的电源中断而不损坏。假定原有电源与新通电源在切换之前是同步的。

3.2.5.7 电动机应具有F 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B 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电动机绕组应经真空压力浸渍处理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绝缘应能承受周围环境的影响。

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绕组的绝缘应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3.2.5.8 对于装有防滴式外壳的电动机,应采用弹性耐磨涂层对定子绕组的端部线匝和通风槽片进行处理。

3.2.5.9 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3.2.5.10 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卖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将电动机的振动保持在允许限度内。

3.2.5.11 电动机的最高噪音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距外壳1米远处,电动机的平均声压级不得大于85dB (A 声级)。如果预计设备的最大音级超过规定的容许极限,卖方应采取措施降低噪音,以满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具体采取的措施应经买方审查认可。

3.2.5.12 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卖方负责提供。 3.2.5.13 在现场和规定的环境中完全符合规范地运行条件下,电动机的设计应能保证其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

3.2.6 设计与结构要求 3.2.6.1 外壳的通风与保护

1) 级,根据室内、室外及现场条件选定。

电动机的设计应达到这类设备所需要的任何特殊转矩要求。

2) 除了防爆电动机外,电动机应设有排放口。防爆电动机应设有一种经过安全认可的排放塞。

3) 防爆电动机的防爆级别和类别,应符合所列标准的规定。 3.2.6.2 每台电动机应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的连接端子。 3.2.6.3 轴承

1) 电动机和轴承的结构应能排除尘垢和水份的侵入,并防止润滑剂到达电动机绕组。

2) 任何一台电动机的耐磨轴承应达到150,000小时的最低额定使用寿命。

3)电动机在装运时,应正确地将轴承盖包装或加注制造厂商允许的润滑油,并应在电动机上配备排泄装置和写有在将电动机投入运转之前需要完成的调整的固定说明标牌。

4)对于特定使用场合的电动机,其轴承应按制造厂的最佳设计供货。

5)卖方应在设备使用说明书中提供一份完整的推荐使用并完全适用的润滑油和

防锈剂清单,包括其商标牌号和油品名称,并在电动机设备铭牌(可以使用单独的设备铭牌)上标明。

3.2.6.4 联轴器由辅机厂供货。 3.2.6.5 转向

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应有显示出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倘若没有规定旋转方向,则应在电动机上标出与相序T1、T2、T3一致的旋转方向。 3.2.6.6 安装与装定位销

除特殊应用外,卧式电动机应采用底脚安装方式,立式电动机应采用底座安装方式。卖方应与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协调安装的细节。 3.2.7 仪表和控制要求

3.2.7.1 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 75 kW 的电动机应配备热电探测器超温保护系统。热电探测器应有引线引出到一个单独的接线盒供现场安装使用。

3.2.7.2 额定功率大于75kW 和更大的电动机应有套筒式或平板式轴承,每只轴承应配有金属热电偶或电阻式温度检测器,并有引线引出到一个单独的接线盒供外部连接使用。

3.2.7.3 电阻式温度检测器的感温元件为3线式的Pt-100(在0℃时的额定阻值为100欧的铂金)。

3.2.7.4 热电偶应采用不锈钢制成的套管,由弹簧加载,使金属与金属紧密接触,以确保对温度的变化作出快速反应。除非另有规定,热电偶应采用镍铬合金---康铜丝,封包在氧化镁内部。 3.2.8附 件 3.2.8.1 铭 牌

1)每台电动机上应装有一个耐腐蚀铭牌,铭牌上标示的内容应符合所列标准的要求,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

2)在电动机正常运行时,其铭牌的安装位置应明显可见。

3)在单独的铭牌和电动机外形图上还应列出电动机起动的限制条件。 4)如果使用了耐磨轴承,则应在铭牌上标明耐磨轴承应用标准的编号。 3.2.8.2 接线盒和接线板 1)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可穿线的导线管接线盒应连接来自电动机的所有引线。 2)电动机电源回路主引线的接线盒应采用斜开口型。接线盒应可以从电动机上拆下来。电动机内部引线的引出口应足够大,以便使与引线连在一起的端子连接器的各部分都可以通过。

3)温度探测器的引线应与主引线分开,引出到一个独立的接线盒,供现场连接。温度探测器的引线端子应带有识别标志,以便通过对照电动机简图便能确定每个探测器R 的位置。

4)对于卧式电动机,除非特殊情况,主引线的接线盒从电动机头部看应安装在电动机的右侧。

5)相对于主引线接线盒,立式电动机的热保护装置的接线盒应是顺时针方向约45o ~90°(俯视);加热器的接线盒应是逆时针方向约45°~90°。

6) 主引线接线盒的尺寸应足够大。所有接线盒的开孔在设备供货时不应被敲开。 3.2.8.3 起吊装置

3.2.8.3.1重量达到或超过20kg 的电动机应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配套动力、控制箱的技术要求附件 1 卖方对买方的供电要求

1) 卖方应详细填写成套动力控制箱电源要求表,买方将按该表所列负荷供电,卖方未提出的电源均由卖方自行解决。

2) 对于卖方自带动力控制柜的负荷,可只填写动力控制柜所需的电源总容量及回路数。由动力控制柜所供电的电动机、电加热器等填写在电动机参数表中。

3) 卖方成套动力控制柜中所供负荷有互为备用负荷时,动力控制柜的电源进线应为双路供电,并有自投自复功能,在两路电源自动切换过程中,应保证所供负荷不掉电。两路电源可在动力控制箱上手动选择任意一路做为工作或备用电源。

4) 卖方所填电源电压种类应在以下几种中选择:a)6kV 择任一路电源进线作为“工作”或“备用”电源。三相电源 b) 380V三相电源 c)220V 单相电源 d) 380/220V三相四线电源 e) 直流220V 电源。如卖方设备需其它种类电源,由卖方自行解决。 2 设计供货接口

1) 卖方成套动力控制柜布置在供电设备附近20米范围内,动力控制柜至设备本体之间的电缆由卖方成套供货,当动力控制柜与供电设备距离较远,动力控制柜与供电设备之间电缆需买方供货时,卖方应在鉴定技术协议时提供相关的电缆清册。

2) 卖方成套动力控制柜中所供电动机容量大于0.5kW 时,应提供4~20mA 电流信号。所有电动机提供3付接触器常开常闭结点。电动机容量大于0.5kW 采用380V 。

3) 由成套动力柜供电的电加热器提供远方控制的接口。 3 成套动力控制柜技术要求

1) 产品的结构合理,工艺性能先进,能满足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的要求。 2) 成套动力控制柜外壳采用冷轧钢板,表面喷塑或采用不锈钢板,其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

3) 成套动力控制箱内一、二次主要元件采用ABB 的元件。如成套动力控制

柜内有变频器,其设备选型应经买方同意。

4) 成套动力控制箱电源要求

3.3 设备规范

本工程订购的配套低压电动机的规范和数量见表3.3.1。

3.4 供货范围

3.4.1 卖方应提供电动机本体及其附件。

3.4.2 每台电动机的供货范围必须满足设备配套完整的要求,一般应包括下列设备,但不限于此。应满足设备配套完整。 3.4.2.1 电动机底座及地脚螺栓; 3.4.2.2 轴承和轴承座;

3.4.2.3 联轴器(由辅机厂与电机厂协商供货);

3.4.2.4 接线盒; 3.4.2.5 接地端子;

3.4.2.6 起吊钩或起吊环、起吊螺栓;

3.4.2.7 定子绕组电阻式温度探测器(RTD ); 3.4.2.8 轴承温度探测器和热电偶;

3.4.2.9 噪声抑制器(当噪声超过国标时);

3.4.2.10 电动机起动柜,包括串联起动电阻等。(仅用于直流电动机)

3.5 技术服务 3.5.1 项目管理

合同签定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与辅机厂的协调配合、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3.5.2 技术文件

3.5.2.1 卖方向买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总装图和设备主要参数。

3.5.2.2 在合同签订 1 个月内卖方向买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4 份: 1) 电动机的外形图、基础图、安装图;

2) 电动机的铭牌参数;

3) 在额定电压和规定的最低起动电压条件下的电动机转速---转矩曲线、电流---时间的加速曲线、安全堵转电流上升和过负荷运行时间曲线; 4) 电动机的运行发热曲线; 5) 电动机转子拆卸的详细说明;

6) 电动机本体测点清单,包括一次元件的型号、数量、规范及制造厂; 7) 电动机接线盒布置位置及端子图;

8) 电动机加热器联锁要求及容量、接线盒接线图;

9) 电动机起动柜外形图、基础图、安装图及重量 (仅用于直流电动机); 10) 电动机的总重、运输重量;

11) 电动机安装所必需的外部接口资料;

3.5.2.3 设备供货时提供以下资料:

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5.2.2节所述图纸外,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出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3.5.3 现场服务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卖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长住现场,免费提供现场服务。长住人员协助买方按照标准检查安装质量,处理测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卖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安装和运行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6 买方的工作

3.6.1 买方应向卖方提供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技术文件。

3.6.2 设备安装过程中,买方应向卖方现场派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3.6.3 设备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员到卖方进行监造和检验,卖方应积极配合。 3.7 工作安排

3.7.1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设计联络会或采用其它形式解决设计与制造中的问题。

3.7.2 文件交接应有记录,设计联络会应有会议纪要。 3.7.3 卖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规格、重量或接线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 3.7.4 卖方应填写电动机规范表,其格式和内容按表3.7.1。

3.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8.1 备品备件

卖方应随机免费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该是与同型号设备的、同工艺的、合格的新产品。随机的备品备件清单见表3.8.1。 3.8.2 专用工具

卖方应随机免费提供必要的专用工具及专用仪器仪表。随机的专用工具及专用仪器仪表清单见表3.8.2。

表3. 8.2 随机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清单

3.9 质量保证和试验 3.9.1 质量保证

3.9.1.1 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3.9.1.2 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中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

3.9.1.3 卖方应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 GB/T1900 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3.9.2 试验

3.9.2.1 型式试验 1) 温升试验

按GB755《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最新版本及GB1032《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最新版本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2) 耐压试验(包括匝间冲击耐压试验)

按GB755《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最新版本及GB1032《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最新版本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3) 空载试验

按GB1032>最新版本中有关规定进行。 4) 效率、功率因数及转差率的测定试验

按GB1032>最新版本中有关规定进行。 5) 超速试验

按GB1032>最新版本中有关规定进行。 3.9.2.2 特殊试验

1) 堵转试验(仅对鼠笼式电动机)

按GB1032>最新版本中有关规定进行。 2) 振动的测定试验

按GB10068.1《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 振动测定方法》和

GB10068.2《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 振动限值》以及GB1032《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最新版本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3) 噪声的测定试验

按GB 10069.1《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工程测定方法》和GB 10069.3《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噪声限值》最新版本中的有关规定进

行。

4) 转动惯量的测定试验

按GB1032>最新版本中有关规定进行。 3.9.2.3 出厂试验(例行试验) 1) 外观检查; 2)绕组电阻测量; 3)绝缘电阻测量; 4)工频绝缘试验; 5)空载试验; 6)转子锁紧试验; 7)振动测量。 3.9.2.4 现场试验 1)绕组绝缘电阻测量; 2)高压试验(按规程要求) 3)相序指示检查 3.10

包装、运输和储存

3.10.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采取切实的保护,以确保其不受污损。其包装应符合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3.10.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还应采取其它必要的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3.10.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单位名称、订货号、发货号等。

3.10.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3.10.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储运图示标志。

3.10.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符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并能承受在铁路和公路上运输时可能经受的最大冲击力。 3.10.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

附件2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

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章第1款的

要求。

1.2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套消防水泵所需。

1.4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协议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6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7配套电机采用湘潭电机。 2 供货范围

2.1电动消防泵组一套(包括水泵进出口反法兰及连接件、防护罩、公用底座、泵及电动机的地脚螺栓、联轴器等):

(1)电动机 1台 (2)水泵

1台

2.2 柴油机消防泵组一套(包括水泵进出口反法兰及连接件、防护罩、公用底座、泵及电动机的地脚螺栓、联轴器等):

(1) 柴油机 1台 (2) 水泵 1台 (3) 控制柜 1台

2.3 每台消防水泵带自动空气释放阀。柴油机驱动的消防泵附带超压释放阀。 2.4 柴油机消防泵还包括以下附件:

(1)蓄电池及其启动及充电系统(蓄电风帆牌产品,型号为600Ah 型)。电解液由买方自备。

(2) 燃油系统,包括油箱、油泵 (3) 排烟管、消声器及紧固装置等。

2.5 稳压装置一套:常规水消防泵及自动水消防泵各一套,每套至少包括: (1)稳压泵 二台 (2)气压罐 一台

(3)公共底座、地脚螺栓、 稳压装置内部连接管道和阀门一套 (4) 控制柜 1台

2.6水泵、电动机、柴油机、稳压系统本体测量的压力表与温度表、控制柜及控制电缆等。 供货详细清单:

2.7 根据本规范书1.4条要求相应提供的控制系统及设备。 2.8柴油机还包括以下附件:

(1)控制系统,卖方应负责设计和提供本协议书所述系统的全套柴油机控制系统(装置)。买方与卖方供货、设计的接口点在卖方提供的柴油机就地控制柜端子排上。

(2) 冷却水系统包括热交换器、接入冷却水系统的调节阀、电磁阀、旁路及管路。

2.9 安装与检修的专用工具 2.10 随机备品备件:

a. 卖方应提供一套设备及附件的安装、运行、维护和调整所必须的专用工具。 b. 卖方应提供专用工具清单,并附有这些专用工具使用功能详细说明书。 4备品备件 三年备品备件

5进口件清单

6 分包与外购部件列于下表:

分包与外购部件清单:

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技术协议签订后10天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买方确认。

1.4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 构成,后续机组(设备) 有改进时,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原则上卖方如对资料有修改,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10天之内修改完。 2 资料交换

2.1 卖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为本工程专用,资料注明“中电投宁夏临河动力站一期工程专用”字样,并注明版次。每版资料附图纸清单,后一版图纸上所有

与前一版不同之处做出明显标记,否则,买方将认为图纸没有修改。该设备投入制造前,卖方提供设计资料,经买方确认后,再生产。

2.2 正式资料在签订技术协议后10天内提供给买方。文件提供的份数为一式 12份,其中提供设计院2份,业主 10 份,同时提供给设计院和业主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文件应使用AUTOCAD 2004和WORD2000以上版本的软件)各2份。卖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文件份数提供。 3卖方提供的文件

3.1 投标阶段,卖方应提供以下文件:

水泵、电动机、柴油机机组及稳压装置外形安装图 设备外形图 基础荷载图 设备规范表

供货清单 (各附件材质、规格、数量应分别列出)

ISO9000质量认证书

3.2在签订技术协议后,卖方应提供以下文件:

3.2.1总的资料说明:水泵、电动机、柴油机的特性,稳压泵及气压罐特性,(包括水量、水压、效率、比转速、功率、吸水特性、柴油机各主要特性及指标)、主要安装及连接尺寸,各部件材料,噪音水平等。 3.2.2图纸

(1)水泵、电动机、柴油机机组及稳压装置外形安装图。

(2)水泵、电动机及柴油机机组及稳压装置的剖面图,表示出主要的部件组装尺寸及部件材料清单。

(3)水泵、电动机、柴油机及稳压装置的支座及其它固定件的详图。 (4)为安装及检修用的各部件图及各有关的配合间隙及公差要求。 (5)水泵、电动机、柴油机及稳压装置的起吊图,各起吊部件的长度及重量,建议的起吊方式,最大起吊重量及最大起吊高度。 3.2.3水泵特性资料

(1)正转速与力矩关系曲线,总扬程与流量,效率与流量。轴功率与流量,NPSH 与流量等关系曲线。

(2)水泵及电动机转动部分转动惯量WR 2 3.2.4电动机特性资料

(1)在100%、90%及80%启动电压下的启动力矩曲线。

(2)电动机及水泵在100%、90%及80%启动电压下加速到额定转速的时间。 (3)电动机其它设计参数资料。 3.2.5柴油机特性资料

(1)柴油机各种特性曲线。

(2)燃油、电气等系统的流程、接线图。 3.2.6水泵、电动机安装、使用维护说明及资抖。

3.2.7电源容量要求(供电地点,电压等级,等电源容量)

附件4 设备监造(工厂检验/试验)

1.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工厂检验/试验、监造,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在制造厂制造过程中,买方将派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验且责任心较强的

工作技术人员,按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关于印发《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通知) 的规定参加设备制造和出厂前的检验、试验并监造,但这并不代替和减轻卖方对设备质量的责任。 3.2 监造方式

监造方式分为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3.3 监造内容

3.3.2买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以上述监造内容进行增减。

3.3.3卖方应配合买方工作,并尽可能在通讯、住宿、饮食等方面给监造代表提供方便。

附件5 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本附件用于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1.3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1.4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买方现场。

1.5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1.6 性能验收试验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试验大纲由买方提供,与卖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卖方提供,并派出技术人员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卖方提供。 2 质量保证、试验及验收 2.1 质量保证

2.1.1 卖方应满足本标书所提出的技术要求。

2.1.2 卖方应向买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且经国家鉴定合格的全新产品。并附有质量证明书,不得采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产品。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水泵安装、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所有的资料上,应标明“中电投宁夏临河动力站一期工程”字样。且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作出明显的标记。

2.1.3 卖方应具备有效方法,使其承包和委托分包出去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和服务,均应符合本标书的要求。

2.1.4 买方有权派代表到卖方制造工厂和分包及外购件工厂检查制造过程,检查按合同交付的货物质量,检验按合同交付的元件、组件及使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及其它合同上规定的要求,并参加合同规定由卖方进行的一些元件试验和整个装配件的试验。卖方应提供给买方代表技术文件及图纸查阅,试验及检验所必需的仪器工具、办公用具。

2.1.5 在设备开始生产前,卖方应提供一份生产程序和制作加工进度表,进度表中应包括检查与试验的项目,以便买方决定哪些部分拟进行现场检查。买方应向卖方明确拟对哪些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事先通知卖方。

2.1.6 如在安装和试运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在证实设备储存安装、维护和运行都符合要求时,卖方应尽快免费更换。 2.2 试 验

2.2.1 出厂试验要求

卖方在泵出厂前应进行工厂试验,以检查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至少应包括水压试验、运转试验、汽蚀试验、性能试验、振动测量、轴承温度测量及轴封泄量等试验项目。工厂检验程序应经买方认可后方可进行。

卖方应提供材料证明书和工厂试验数据,以证明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的要求。对于一些重要的检查和试验项目,买方有权派代表参加,卖方应在试验前规定的时间内通知买方。 2.2.1.1 水压试验

壳体应提供在设计转数下泵设计压头的150%的水压试验。 2.2.1.2 性能试验

卖方应按照GB3216标准进行出厂试验,每台泵应从最小流量到最大流量间进行常温清水试验。如用户有特殊要求,应进行模拟现场条件的试验。 2.2.1.3 试验报告

经证明的试验报告应提供买方。报告应包括试验安排、仪表及标定数据,试验过程、试验数据及数据结果计算。

性能试验结果应绘成曲线。包括总压头、效率、功率及入口净正吸水头与流量的关系,保证性能点、最大运行点及试验水温应标在曲线上。 每个性能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项目:

a 、运行转数下的性能试验结果的计算曲线。这些曲线应包括总压头、抽水压力、进口压力、所需最小流量、最大流量。

b 、试验过程的论述,仪表及设备的校准及完整的试验数据的计算。 2.2.2 现场试验要求

具体试验项目,参照有关规定。 2.3 性能保证

卖方应按本标书的要求,保证泵组的下列性能: 2.3.1 在设计转数下的流量和扬程。

2.3.2 在规定的入口压力和温度下,设计点必需的最大净正吸水头。 2.3.3 设计点的效率。 2.3.4 水泵在正常范围内,其振动值必须在国家标准合格的范围内,泵组的各项振动值应符合GB10889的规定。

2.3.5 噪音必须控制在GB10890规定的范围之内。 2.3.6 水泵的寿命

水泵的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不包括易损件),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泵组

应达到可连续运行25000小时以上,其中机械密封可连续运行8000小时以上。 2.4 设计制造标准

为使泵能够适应机组各种运行工况,卖方最低限度地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规

3 包装、运输

3.1 泵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应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 3.2 设备发运前应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等时,卖方应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

3.3 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

蚀、损伤及进入杂物。泵的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

3.4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 3.5 遮盖物、金属带子或紧扣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附件6 性能保证违约金

1 违约控制点

1.1设备质量及技术性能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 。 1.2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2 责罚力度

2.1设备质量及技术性能以试验数据为准,每低设计1%,扣卖方合同款5%,并由卖方自费改进直至达到要求;低于5%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新设计,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卖方负责。整套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从试验调试验收合格后开始一年。

2.2技术资料按要求进度交付,每延迟2周,扣合同款0.5%,延迟8周以上,每天扣合同款的1%。

2.3卖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买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经济指标。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各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如果单项赔偿金额超过设备总价的10%时按10%计)。卖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卖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买方接受之日,买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证书。

2.4不满一个违约金计算单位,按一个单位计算。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比率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不成协议,卖方在买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买方满意的替换件。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联络

1.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1.1为保证所供设备的正确安装、启动、安全运行和性能指标,以及相互的工作

联系,卖方要派若干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到现场服务。在投标阶段即应将服务人月数计划表按下表列出。如果该人月数不能满足今后实际工程需要,卖方应免费追加人月数。

服务人员计划表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住宿、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总价内。 1.2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条件:

1.2.1 遵纪守法,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熟悉并掌握现场和电厂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1.2.2 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条件。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三年以上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买方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卖方应及时更换。 1.2.5 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技术支持方专家到现场服务指导安装调试的人日数。国外技术专家到现场的语言交流翻译应由卖方配备,外国专家在现场期间的管理由卖方负责。

1.3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及买卖双方的日常技术联络。在设备开始安装后的任务为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调试质量,并符合工厂设计要求,处理设备缺陷及设计变更等,后期要参加试运行和性能考核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买方进行设计意图和安装程序及安装要点的技术交底和解释,必要时进行示范操作。对重要工作项目应实行每个工序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实行工序签证制度。经卖方签证的工序如因卖方技术服

务人员的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由卖方负全部责任。卖方的此项服务必须满足现场的安装进度要求。卖方对重要工作项目的认定,填写下表:

1.3.3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或有重大设计变更,卖方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如卖方委托买方进行处理,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买方协商。 1.3.5 卖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4 买方的义务

买方要配合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费用自理。 2. 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卖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2.4 卖方为买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会

(本节根据设备在发电厂系统中的位置,决定召开相关设备厂家设计联络

会的次数、地点、内容、时间以及人员。下述内容仅供参考)

3.1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买方和卖方,以及各卖方之间的接口问题,设计联络会采用各专业联合召开的方式。正式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召开一次。会议召开地点暂设在(相关设备制造厂所在地) 。联络会议由买方主持。会议所在地单位提供食宿、办公费用。

3.2 设计联络会议题:

a) 讨论卖方提供的初步方案的总体设计(包括总体布置、系统), 协调技术

资料及标准。

b) 讨论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c) 协调布置和接口。

d) 买方复核并确认卖方提供的辅助设备厂家。 e) 讨论施工、运输方案。 f) 讨论设备验收考核。

g) 参观考察卖方提供的技术支持方所生产的设备的电厂、制造厂。 h) 其它有关问题

3.3 时间及人员:具体日期及人员安排在合同谈判中确定。

附件8 交货进度

1.一般要求

1.1 设备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1.2 卖方在投标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详细的供货顺序和进度。 1.3下表中交货时间为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 1.4 交货进度表中序号要与供货清单序号一致。 2.交货进度表

(根据设备的大小、繁简、运输条件、施工顺序编写交货部套件的分类和交货时间)

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专用工具交货表

注: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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