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书不能算偷"及孔乙己的书香梦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一个妇孺皆知的小人物,他自命清高又迂腐可笑,心地不坏却无人待见,孑然一身而自顾不暇,凄惨离世但不知所终。他活着的时候,身边包围着那么多的笑声――嘲笑、讥笑、嗤笑、哄笑、玩笑、耻笑,只是没有一声传递正能量的笑;他死后,像空气一样弥散消逝,没有眼泪,甚至没有评判,也没有叹息。他的离去只是让身边的人少接触那些“之乎者也”的酸腐书生腔调,也许算不上什么损失;对孔乙己本人而言呢?满腹牢骚,一腔遗恨,求取无得,梦断之憾,都随着一缕幽魂而勾销。   旧社会那么多的孔乙己,都不曾捞上半个秀才的功名,都籍籍无名地生生死死,孔乙己作为这类人的代言者,借鲁迅先生的笔触进入读者的头脑,且能留下深深的印象,也算是幸运的。然而与孔乙己同世的人不能接纳他,理解他,因为他们身边不乏其人,也许产生了不胜其烦的“审苦疲劳”,可是今天的读者再把这个典型形象当做哈哈镜,不明就里地一笑而过,就太枉费了鲁迅先生的心机而又太浪费孔乙己的形象意蕴了。   其实,孔乙己是一个真正的求索者,他从一开始就生活在书香世界里。“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这句话既是对孔乙己身世的描述,也是对孔乙己读书过程的评叹。“终于”一词是断送多少读书人希望的谶语啊!读书终结在逼仄甚至没有出路的科举选拔道路上,算不上是读书人的错,严苛地淘汰机制让读书人吃尽那么多辛酸,受到那么多考验,挫败者又要体尝恶语的嘲讽,不尽的奚落。所以,社会形态决定,读书从一开始就是充满风险的事,读书有了“赌书”的变味,武有“一将成名万骨朽”的说法,其实文也应该有“一人登科千眼羡”的现实。孔乙己这帮穷书生青灯黄卷,皓首穷经,不知何时才能熬出头,尽管那时有穷文富武的说法,但是如果穷到支撑不下去,就意味着“终于”这个词让孔乙己的读书生活走到尽头,他需要自己面对生计,解决基本的温饱。所以孔乙己不再继续读下去,不是不愿,而是不能。   好喝懒做是作者对孔乙己怒其不争的评语,而非最显眼的标签,这儿是本文作者与读者出现最为明显的褒贬歧蹊。孔乙己能干点什么呢?虽然身材兀自高大,但是没有力气,也没有技能,只能围绕着“书”打点主意,“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这是他通过读书带给自己的营生。然而“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这是性格决定命运吗?是,也不全是。抄书这种活,是比较廉价的一种劳动,而且结算也是完工后以质定价,属于典型卖方市场的行情,如果收入丰厚,孔乙己是不会冒险自绝后路的。可以说,孔乙己从读书开始就一直是清汤寡水的生活,现在靠自己的文化挣钱了,收入又没有托底的保障,索性豁出去吃喝一通,可惜这样一来,好喝懒做的名声就扣到头上。穿长衫的每每跑到酒店去,要酒要菜,他们不是好喝懒做吗?在当时社会价值观念里,“配不配”决定“该不该好(hào)”,孔乙己穷命人,连饭都吃不上,哪还能吃香喝辣呢?俗话说:吃饭穿衣量家当,孔乙己不顾个人实际情况,即使偶尔去吃酒沾荤,也会被人指责嬉笑。全文的情节是在酒店里展开的,这里有作者艺术表现的需要,场景的铺设需要孔乙己一现身,就来一句“温一(或两)碗酒”的开场白,否则他就没有理由出场了,以此作为孔乙己好喝及贪图享受的证据,有失妥当。   除了抄书,孔乙己也可以尝试着做个教书先生,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可惜他也不合适。原因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在古时候,教书先生往往由秀才充当。“有状元的学生,没有状元的老师”就是指此而言,大致意思是秀才是低级知识分子,做不成大事,挣不来大钱,做教书匠蛮合适,虽清贫毕竟可混碗饭吃,久而久之,秀才的功名渐渐演变成教书职业的资格证了,而孔乙己没有资格证,注定不能成为社会认可的教书先生,这是客观原因;从孔乙己本人条件上来说,他能不能做个“民办老师”呢?也不能实现,试看课文中有一个孔乙己教书的短镜头,他教店里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这是最基本的知识传授,如果方法得当,也许会引起小伙计的兴趣,可惜孔乙己这次教书实验很不成功,一是他不能把握“学情”――小伙计已经会了,不需要教,二是方式僵硬,不能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与方法,考查法引起“学生”的反感,内容不实用让“学生”抵触,加上个人名头不正,“教学实验”挫败实在读者意料之中。但在这个情节中,孔乙己抱着满满的热诚,准确地选取教育对象,从最基本的知识点入手,教材尚且紧密联系生活,可见他也是有所用心的,他的这次尝试失败,社会观念还是最难于逾越的因素。   孔乙己从未辱没斯文。别人嘲笑孔乙己,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他的语言太书面化――满口之乎者也,二是他时常受到欺凌,脸上伤疤为证。分析起来,前者是其迂腐性格使然,无伤大雅;后者是社会恶人的原罪,不能怪他。好事的人哪管什么是非,只要有好笑的噱头,尽管渲染放大,惹人开心就达到了目的。他们引孔乙己说话,逗孔乙己出丑,逼孔乙己争辩,然后笑孔乙己迂腐,孔乙己本身不是笑料,是他们强行把孔乙己发掘成了笑料,其实,这正是鲁迅先生的良苦用意,当粗俗成为主流,那么他可以以示众的姿态嘲弄文明,当病态成为常情,那么疯狂魔舞者反倒会立为标榜。孔乙己明明是品行尚好,即使自己很穷,也绝少拖欠,更不会赖账,但是这个优点没有受到应有的尊敬,连直接受益者掌柜都毫不领情。粉板上长久写着的人名掌柜未必敢惹,他们甚至都不必示众现眼。孔乙己也确实曾因偷窃而损害了自己名声,但是我们看他偷的是什么,值得被痛打,应该受口诛吗?孔乙己不偷别的东西,他专偷书,包括他抄书时拐卖出去的,书不是很值钱,行迹容易暴露,而且不易出手,换碗酒喝都费劲,为什么偏偏要偷书呢?原来,古谚“偷书不为贼”。(大家如有兴趣可翻王树山主编《中国古代谚语》查查。)古谚语用“不情之情”,极力强调读书是好事,即使偷书来读,也不能作为贼来治罪。所以在孔乙己看来,偷书既不伤读书人之尊严,而且所犯的罪过也轻,可见他“用心良苦”。当然,偷书来读与偷书拿去卖不同,可毕竟让孔乙己内心感到安慰:我是按照古理做事的,即使行为不端也算不得辱没斯文。拿这个理糊弄自己勉强可以,当假聪明遇到真凶残,孔乙己只有自触霉头。丁举人那样的文痞恶霸,又哪会容他耍迂腐读书人的小聪明呢?到头来,孔乙己再怎么强辩“窃书不能算偷”也无济于事了,只打得他筋断骨折,斯文扫地。   从读书渴望功名,到抄书勉强糊口,至教书无果而终,最终窃书赔上性命,孔乙己一步一步沦落,一点一点失守,他也曾有过温馨的书香梦,也希望出人头地耍风光,也愿意妻儿堂前笑语欢,也盼着佳酿美馔任享用,可惜,精英教育制度了舍弃他,无益教育内容戕害了他,阶层门阀观念摒弃了他,冷漠无情社会淘汰了他。他悄悄地来到世间,又了无痕迹地离开世界,幸亏有鲁迅先生,用笔挽留了他没有了体温的灵魄,让他在书本中做一个梦,也藉此张扬自己不曾意想的苦难。   孔乙己不能用书修身,无缘以书求仕,只晓得拿书长脸,难省书山迷途,到头来身败名裂,可惜可叹。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一个妇孺皆知的小人物,他自命清高又迂腐可笑,心地不坏却无人待见,孑然一身而自顾不暇,凄惨离世但不知所终。他活着的时候,身边包围着那么多的笑声――嘲笑、讥笑、嗤笑、哄笑、玩笑、耻笑,只是没有一声传递正能量的笑;他死后,像空气一样弥散消逝,没有眼泪,甚至没有评判,也没有叹息。他的离去只是让身边的人少接触那些“之乎者也”的酸腐书生腔调,也许算不上什么损失;对孔乙己本人而言呢?满腹牢骚,一腔遗恨,求取无得,梦断之憾,都随着一缕幽魂而勾销。   旧社会那么多的孔乙己,都不曾捞上半个秀才的功名,都籍籍无名地生生死死,孔乙己作为这类人的代言者,借鲁迅先生的笔触进入读者的头脑,且能留下深深的印象,也算是幸运的。然而与孔乙己同世的人不能接纳他,理解他,因为他们身边不乏其人,也许产生了不胜其烦的“审苦疲劳”,可是今天的读者再把这个典型形象当做哈哈镜,不明就里地一笑而过,就太枉费了鲁迅先生的心机而又太浪费孔乙己的形象意蕴了。   其实,孔乙己是一个真正的求索者,他从一开始就生活在书香世界里。“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这句话既是对孔乙己身世的描述,也是对孔乙己读书过程的评叹。“终于”一词是断送多少读书人希望的谶语啊!读书终结在逼仄甚至没有出路的科举选拔道路上,算不上是读书人的错,严苛地淘汰机制让读书人吃尽那么多辛酸,受到那么多考验,挫败者又要体尝恶语的嘲讽,不尽的奚落。所以,社会形态决定,读书从一开始就是充满风险的事,读书有了“赌书”的变味,武有“一将成名万骨朽”的说法,其实文也应该有“一人登科千眼羡”的现实。孔乙己这帮穷书生青灯黄卷,皓首穷经,不知何时才能熬出头,尽管那时有穷文富武的说法,但是如果穷到支撑不下去,就意味着“终于”这个词让孔乙己的读书生活走到尽头,他需要自己面对生计,解决基本的温饱。所以孔乙己不再继续读下去,不是不愿,而是不能。   好喝懒做是作者对孔乙己怒其不争的评语,而非最显眼的标签,这儿是本文作者与读者出现最为明显的褒贬歧蹊。孔乙己能干点什么呢?虽然身材兀自高大,但是没有力气,也没有技能,只能围绕着“书”打点主意,“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这是他通过读书带给自己的营生。然而“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这是性格决定命运吗?是,也不全是。抄书这种活,是比较廉价的一种劳动,而且结算也是完工后以质定价,属于典型卖方市场的行情,如果收入丰厚,孔乙己是不会冒险自绝后路的。可以说,孔乙己从读书开始就一直是清汤寡水的生活,现在靠自己的文化挣钱了,收入又没有托底的保障,索性豁出去吃喝一通,可惜这样一来,好喝懒做的名声就扣到头上。穿长衫的每每跑到酒店去,要酒要菜,他们不是好喝懒做吗?在当时社会价值观念里,“配不配”决定“该不该好(hào)”,孔乙己穷命人,连饭都吃不上,哪还能吃香喝辣呢?俗话说:吃饭穿衣量家当,孔乙己不顾个人实际情况,即使偶尔去吃酒沾荤,也会被人指责嬉笑。全文的情节是在酒店里展开的,这里有作者艺术表现的需要,场景的铺设需要孔乙己一现身,就来一句“温一(或两)碗酒”的开场白,否则他就没有理由出场了,以此作为孔乙己好喝及贪图享受的证据,有失妥当。   除了抄书,孔乙己也可以尝试着做个教书先生,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可惜他也不合适。原因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在古时候,教书先生往往由秀才充当。“有状元的学生,没有状元的老师”就是指此而言,大致意思是秀才是低级知识分子,做不成大事,挣不来大钱,做教书匠蛮合适,虽清贫毕竟可混碗饭吃,久而久之,秀才的功名渐渐演变成教书职业的资格证了,而孔乙己没有资格证,注定不能成为社会认可的教书先生,这是客观原因;从孔乙己本人条件上来说,他能不能做个“民办老师”呢?也不能实现,试看课文中有一个孔乙己教书的短镜头,他教店里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这是最基本的知识传授,如果方法得当,也许会引起小伙计的兴趣,可惜孔乙己这次教书实验很不成功,一是他不能把握“学情”――小伙计已经会了,不需要教,二是方式僵硬,不能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与方法,考查法引起“学生”的反感,内容不实用让“学生”抵触,加上个人名头不正,“教学实验”挫败实在读者意料之中。但在这个情节中,孔乙己抱着满满的热诚,准确地选取教育对象,从最基本的知识点入手,教材尚且紧密联系生活,可见他也是有所用心的,他的这次尝试失败,社会观念还是最难于逾越的因素。   孔乙己从未辱没斯文。别人嘲笑孔乙己,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他的语言太书面化――满口之乎者也,二是他时常受到欺凌,脸上伤疤为证。分析起来,前者是其迂腐性格使然,无伤大雅;后者是社会恶人的原罪,不能怪他。好事的人哪管什么是非,只要有好笑的噱头,尽管渲染放大,惹人开心就达到了目的。他们引孔乙己说话,逗孔乙己出丑,逼孔乙己争辩,然后笑孔乙己迂腐,孔乙己本身不是笑料,是他们强行把孔乙己发掘成了笑料,其实,这正是鲁迅先生的良苦用意,当粗俗成为主流,那么他可以以示众的姿态嘲弄文明,当病态成为常情,那么疯狂魔舞者反倒会立为标榜。孔乙己明明是品行尚好,即使自己很穷,也绝少拖欠,更不会赖账,但是这个优点没有受到应有的尊敬,连直接受益者掌柜都毫不领情。粉板上长久写着的人名掌柜未必敢惹,他们甚至都不必示众现眼。孔乙己也确实曾因偷窃而损害了自己名声,但是我们看他偷的是什么,值得被痛打,应该受口诛吗?孔乙己不偷别的东西,他专偷书,包括他抄书时拐卖出去的,书不是很值钱,行迹容易暴露,而且不易出手,换碗酒喝都费劲,为什么偏偏要偷书呢?原来,古谚“偷书不为贼”。(大家如有兴趣可翻王树山主编《中国古代谚语》查查。)古谚语用“不情之情”,极力强调读书是好事,即使偷书来读,也不能作为贼来治罪。所以在孔乙己看来,偷书既不伤读书人之尊严,而且所犯的罪过也轻,可见他“用心良苦”。当然,偷书来读与偷书拿去卖不同,可毕竟让孔乙己内心感到安慰:我是按照古理做事的,即使行为不端也算不得辱没斯文。拿这个理糊弄自己勉强可以,当假聪明遇到真凶残,孔乙己只有自触霉头。丁举人那样的文痞恶霸,又哪会容他耍迂腐读书人的小聪明呢?到头来,孔乙己再怎么强辩“窃书不能算偷”也无济于事了,只打得他筋断骨折,斯文扫地。   从读书渴望功名,到抄书勉强糊口,至教书无果而终,最终窃书赔上性命,孔乙己一步一步沦落,一点一点失守,他也曾有过温馨的书香梦,也希望出人头地耍风光,也愿意妻儿堂前笑语欢,也盼着佳酿美馔任享用,可惜,精英教育制度了舍弃他,无益教育内容戕害了他,阶层门阀观念摒弃了他,冷漠无情社会淘汰了他。他悄悄地来到世间,又了无痕迹地离开世界,幸亏有鲁迅先生,用笔挽留了他没有了体温的灵魄,让他在书本中做一个梦,也藉此张扬自己不曾意想的苦难。   孔乙己不能用书修身,无缘以书求仕,只晓得拿书长脸,难省书山迷途,到头来身败名裂,可惜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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