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为使公司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行政综合办。
一、物资分类
公司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等
二、物资采购
1. 公司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行政综合办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总经理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经理同意,行政综合办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经理同意,行政综合办批准,总经理批准。
2. 物资采购由行政综合办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 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进行物品采购。
2) 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 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 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三、物资领用管理
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低值易耗品:直接向行政综合办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管制品:直接向行政综合办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实物资产:由行政综合办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四、公司物资借用
1. 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
2. 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行政综合办有责任督促归还
3. 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五、附则
1. 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通知,向行政综合办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行政综合办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行政综合办认可的,任何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 行政综合办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行政部
2011年7月1日
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为使公司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行政综合办。
一、物资分类
公司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等
二、物资采购
1. 公司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行政综合办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总经理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经理同意,行政综合办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经理同意,行政综合办批准,总经理批准。
2. 物资采购由行政综合办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 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进行物品采购。
2) 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 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 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三、物资领用管理
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低值易耗品:直接向行政综合办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管制品:直接向行政综合办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实物资产:由行政综合办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四、公司物资借用
1. 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
2. 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行政综合办有责任督促归还
3. 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五、附则
1. 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通知,向行政综合办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行政综合办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行政综合办认可的,任何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 行政综合办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行政部
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