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低于 3500 元年终奖减除差额后征 收个税
2011 年 08 月 14 日 02:25 重庆晚报我要评论(153) 字号:T|T 9 月 1 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施 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 告》,不仅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表作了修改,还对全年一次性 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以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 1 元,个税多缴 2 万”的问题出现。 年终奖如何扣税 平均分摊到 12 个月征收 针对工资薪金,我国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为了方便计算,就转化用适用税率 和速算扣除数的简化算法,但这种方法却在年终奖的计算中出现问题。目前的年 终奖个税计算方法是,先将年终奖除以 12,以得出的商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再按规定计税。 国税总局在《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 年 第 47 号)中提供了两种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并新增一个适用于全 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税率表(含速算扣除数)。 一种方法为,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2 个月,按其 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然后以其商数及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 乘以 12 个月,即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 另一种方法是,按照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率表,直接计算应纳税额。 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月薪低于 3500 元如何扣税 年终奖减除差额后征收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 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3500 元/月),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 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 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 举例来看,韩先生在某一公司工作,2011 年 12 月 3 日取得工资收入 3400 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 24100 元,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韩先生因当月工资不足 3500 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 24100 元补足其差 额部分 100 元,剩余 24000 元除以 12 个月,得出月均收入 2000 元,其对应的税 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 10%和 105 元。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24100+ 3400-3500)×10%-105=2295 元。 个体户经营所得如何征税 前 8 个月后 4 个月分段算 新税法自 9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鉴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按年度计算,而且是在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产生的,这就需要 分段计算应纳税额,即:9 月 1 日前适用原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9 月 1 日(含)
后适用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 年终汇算清缴分段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分步进行: 第一,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计算前 8 个月应纳税额:前 8 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原税法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第三,计算后 4 个月应纳税额:后 4 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新税法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第四,全年应纳税额=前 8 个月应纳税额+后 4 个月应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 这个计算方法仅适用于纳税人 2011 年的生产经营所得, 2012 年以后则按照税法规定全年适用统一的税率。 据新华社、广州日报 年终奖计税案例 (采用新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月收入均超过 3500 元) 陈女士今年 12 月获得的年终奖为 18000 元,王女士年终奖为 19000 元。 【旧方法] 旧方法] 陈女士:18000÷12=1500 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应纳税额 =18000×3%-0=540 元,税后所得 17465 元。 王女士:19000÷12≈1583 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5,应纳 税额=19000×10%-105=1795 元,税后所得 17205 元。 【新方法 1】
陈女士:18000÷12=1500 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应纳税额 =(1500×3%-0)×12=540 元,税后所得 17465 元。 王女士:19000÷12≈1583 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5,应纳 税额=[(19000÷12)×10%-105]×12=640 元,税后所得 18360 元。 注:改变计算方法后,年终奖越多,扣税越多,不过税后所得也越多。 张总年终奖为 66 万元,李总年终奖为 66.0001 万元。 【旧方法】 旧方法】 张总:660000÷12=55000 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2755,应纳 税额=660000×30%-2755=195245 元,税后所得 464755 元。 李总:660001÷12≈55000.08 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5%、5505, 应纳税额=660001×35%-5505=225495.35 元,税后所得 434505.65 元。 注:李总年终奖多 1 元,税后所得反而少 3 万多元。 【新方法 2】 张总:660000 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33060,应纳税额 =660000×30%-33060=164940 元,税后所得 495060 元。 李总:660001 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5%、66060,应纳税额 =660001×35%-66060=164940.35 元,税后所得 495060.65 元。
注:李总年终奖多发 1 元,税后所得也略多 0.65 元。
月薪低于 3500 元年终奖减除差额后征 收个税
2011 年 08 月 14 日 02:25 重庆晚报我要评论(153) 字号:T|T 9 月 1 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施 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 告》,不仅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表作了修改,还对全年一次性 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以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 1 元,个税多缴 2 万”的问题出现。 年终奖如何扣税 平均分摊到 12 个月征收 针对工资薪金,我国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为了方便计算,就转化用适用税率 和速算扣除数的简化算法,但这种方法却在年终奖的计算中出现问题。目前的年 终奖个税计算方法是,先将年终奖除以 12,以得出的商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再按规定计税。 国税总局在《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 年 第 47 号)中提供了两种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并新增一个适用于全 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税率表(含速算扣除数)。 一种方法为,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2 个月,按其 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然后以其商数及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 乘以 12 个月,即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 另一种方法是,按照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率表,直接计算应纳税额。 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月薪低于 3500 元如何扣税 年终奖减除差额后征收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 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3500 元/月),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 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 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 举例来看,韩先生在某一公司工作,2011 年 12 月 3 日取得工资收入 3400 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 24100 元,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韩先生因当月工资不足 3500 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 24100 元补足其差 额部分 100 元,剩余 24000 元除以 12 个月,得出月均收入 2000 元,其对应的税 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 10%和 105 元。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24100+ 3400-3500)×10%-105=2295 元。 个体户经营所得如何征税 前 8 个月后 4 个月分段算 新税法自 9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鉴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按年度计算,而且是在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产生的,这就需要 分段计算应纳税额,即:9 月 1 日前适用原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9 月 1 日(含)
后适用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 年终汇算清缴分段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分步进行: 第一,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计算前 8 个月应纳税额:前 8 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原税法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第三,计算后 4 个月应纳税额:后 4 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新税法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第四,全年应纳税额=前 8 个月应纳税额+后 4 个月应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 这个计算方法仅适用于纳税人 2011 年的生产经营所得, 2012 年以后则按照税法规定全年适用统一的税率。 据新华社、广州日报 年终奖计税案例 (采用新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月收入均超过 3500 元) 陈女士今年 12 月获得的年终奖为 18000 元,王女士年终奖为 19000 元。 【旧方法] 旧方法] 陈女士:18000÷12=1500 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应纳税额 =18000×3%-0=540 元,税后所得 17465 元。 王女士:19000÷12≈1583 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5,应纳 税额=19000×10%-105=1795 元,税后所得 17205 元。 【新方法 1】
陈女士:18000÷12=1500 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应纳税额 =(1500×3%-0)×12=540 元,税后所得 17465 元。 王女士:19000÷12≈1583 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5,应纳 税额=[(19000÷12)×10%-105]×12=640 元,税后所得 18360 元。 注:改变计算方法后,年终奖越多,扣税越多,不过税后所得也越多。 张总年终奖为 66 万元,李总年终奖为 66.0001 万元。 【旧方法】 旧方法】 张总:660000÷12=55000 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2755,应纳 税额=660000×30%-2755=195245 元,税后所得 464755 元。 李总:660001÷12≈55000.08 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5%、5505, 应纳税额=660001×35%-5505=225495.35 元,税后所得 434505.65 元。 注:李总年终奖多 1 元,税后所得反而少 3 万多元。 【新方法 2】 张总:660000 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33060,应纳税额 =660000×30%-33060=164940 元,税后所得 495060 元。 李总:660001 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5%、66060,应纳税额 =660001×35%-66060=164940.35 元,税后所得 495060.65 元。
注:李总年终奖多发 1 元,税后所得也略多 0.6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