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院办工作职责

一、党院办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工作计划和总结;

2.组织和草拟全院性文件、事业发展规划等工作;

3.负责学院外事工作;

4.负责学院综合性报表统计和报送工作;

5.负责记录、整理、编写学院活动大事记;

6.负责学院会务接待和办公活动安排;

7.负责学院的对外宣传与联络工作;

8.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学院车队和场馆的管理使用工作;

10.负责管理综合档室、教师电子阅览室和收发室等工作;

11.督促检查落实学院行政决策、政策咨询与信息处理工作;

12.负责学院党委、行政印章、领导私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3.负责学院师生党建和工会工作;

14.协调组织全院师生的政治学习,有针对性的对学院师生进行实事政策的宣传、教育;

15.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及信访、申诉的接待工作;

16.负责各职能部门和各分院交叉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17.负责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8.拟定学院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

19.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0.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编制管理工作;

21.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引进与招聘管理工作;

22.负责学院教职工的院内流动调配管理工作;

23.负责学院教职工的离职管理工作;

24.负责学院教职工请假管理工作;

25.负责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6.负责教师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组织工作;

27.负责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28.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变动管理工作;

29.负责全院教职工社会保险的新增、转移和封存等工作;

30.负责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新增、转移和封存等工作;

31.负责学院教职工的人事代理工作;

32.负责探亲路费报销审核工作;

33.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培训管理工作;

34.负责外籍教师的招聘、工资及生活事宜;

35.负责人事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36.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管理人事信息系统,上报人事统计报表;

37.负责校友工作;

3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教学科研部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及负责院(系)新办本科专业的申请与评审工作;

2.负责学院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3.负责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工作;

4.负责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教材建设立项以及开展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内容等改革工作;

5.负责学院公共课程体系设置和各级各类精品课程建设及教材建设工作;

6.负责学院教学运行的总体组织和教学资源调度工作;

7.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监测及教学质量信息收集、检查、分析、处理、评估与反馈等工作;

8.负责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管理及学籍异动处理工作;

9.负责学院学生大型实践教学的实施、检查与评估工作;

10.负责学院各种学科竞赛活动和各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学院各类教学奖的组织与评选工作;

12.负责分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工作;

13.负责学院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14.负责学院各类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16.负责制定和实施招生工作的目标和规划工作;

17.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18.负责建立和维护招生平台工作;

19.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咨询和落实;

20.负责学院招生网维护工作;

三、学生工作部(团委)工作职责

1.负责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

2.制定和实施学生工作的目标和规划;

3.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4.组织和指导各分院学工办(分团委)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和校园文化活动;

5.负责学生奖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6.负责困难学生解困和违纪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8.负责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人武工作;

9.做好新生始业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10.协调公寓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

11.负责辅导员队伍和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和协调和参与学生党建、团建工作;

13.负责“爱心专列号”、“家长直通车”的管理和组织工作;

14.负责大学生发展中心和学生社团指导工作;

15.负责制定和实施就业工作的目标和规划工作;

16.负责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17.负责建立和维护就业平台工作;

18.负责就业工作的宣传、咨询和落实;

19.负责开展用人单位的联络和合作工作;

20.负责就业队伍及“就业服务车”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21.负责做好毕业生生源上报、推荐、派遣工作;

22.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分院就业工作的开展;

23.负责就业困难学生解困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4.负责学院就业网维护工作;

25.协助开展职业生涯课程建设工作;

2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后勤保障部工作职责

1.负责教学行政设备的采购工作;

2.负责专用设备和一般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3.设备采购及维修经费的预算和日常使用的管理工作;

4.历史资产数据的整理、处置和新增设备的入库建账,设备、家具等管理系统的后台数据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新增设备的验收工作;

6.负责学院设备与家具的调拨、报废过程中实物审查工作;

7.负责学院设备与家具的库房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日常办公及生活消耗品管理工作;

9.负责引进人才租用房管理及后勤配套服务;

10.做好教师手机入网(虚拟网)、办公电话开通、一卡通办理等日常性服务工作;

11.负责学院教学楼卫生保洁工作(含教学楼地下车库及教学楼外围场地卫生);

12.负责学院后勤物业管理及物业临时工人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学院水电的日常维护工作;

14.负责全院园林绿化养护工作;

15.做好学院校产较大维修、装潢、改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16.负责做好全院电梯、中央空调的年度维护与年审等管理工作;

17.做好学院基本建设审批工作;

18.负责学院的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9.收集全院基本建设材料与并整理资料进行归档工作;

20.负责对学院公用房管理工作;

2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实验实训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

2.负责制定和实施实验实训中心工作建设的规划;

3.负责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室和学院网络中心的管理、运行、维护、安全工作;

4.负责全院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教学设备和报告厅设备的维护工作;

5.负责学院校园网网络维护工作;

6.负责全院办公设备的维护工作;

7.负责网络中心的建设工作和其它实验室实施阶段的建设工作,参加实验室建设计划的论证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财务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务方针、政策和制度,负责学院财务制度的制订、完善和实施,规范院内财务行为;

2.负责编制学院年度经费预算的建议方案,做出经费决算报表;

3.负责控制、监督学院财务预算的执行;

4.负责预算内、外资金和学院资金的收支管理;

5.负责监督经费使用和财务报销工作;

6.根据《会计法》指导开展财务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有关工作;

7.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党院办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工作计划和总结;

2.组织和草拟全院性文件、事业发展规划等工作;

3.负责学院外事工作;

4.负责学院综合性报表统计和报送工作;

5.负责记录、整理、编写学院活动大事记;

6.负责学院会务接待和办公活动安排;

7.负责学院的对外宣传与联络工作;

8.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学院车队和场馆的管理使用工作;

10.负责管理综合档室、教师电子阅览室和收发室等工作;

11.督促检查落实学院行政决策、政策咨询与信息处理工作;

12.负责学院党委、行政印章、领导私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3.负责学院师生党建和工会工作;

14.协调组织全院师生的政治学习,有针对性的对学院师生进行实事政策的宣传、教育;

15.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及信访、申诉的接待工作;

16.负责各职能部门和各分院交叉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17.负责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8.拟定学院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

19.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0.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编制管理工作;

21.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引进与招聘管理工作;

22.负责学院教职工的院内流动调配管理工作;

23.负责学院教职工的离职管理工作;

24.负责学院教职工请假管理工作;

25.负责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6.负责教师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组织工作;

27.负责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28.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变动管理工作;

29.负责全院教职工社会保险的新增、转移和封存等工作;

30.负责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新增、转移和封存等工作;

31.负责学院教职工的人事代理工作;

32.负责探亲路费报销审核工作;

33.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培训管理工作;

34.负责外籍教师的招聘、工资及生活事宜;

35.负责人事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36.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管理人事信息系统,上报人事统计报表;

37.负责校友工作;

3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教学科研部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及负责院(系)新办本科专业的申请与评审工作;

2.负责学院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3.负责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工作;

4.负责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教材建设立项以及开展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内容等改革工作;

5.负责学院公共课程体系设置和各级各类精品课程建设及教材建设工作;

6.负责学院教学运行的总体组织和教学资源调度工作;

7.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监测及教学质量信息收集、检查、分析、处理、评估与反馈等工作;

8.负责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管理及学籍异动处理工作;

9.负责学院学生大型实践教学的实施、检查与评估工作;

10.负责学院各种学科竞赛活动和各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学院各类教学奖的组织与评选工作;

12.负责分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工作;

13.负责学院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14.负责学院各类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16.负责制定和实施招生工作的目标和规划工作;

17.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18.负责建立和维护招生平台工作;

19.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咨询和落实;

20.负责学院招生网维护工作;

三、学生工作部(团委)工作职责

1.负责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

2.制定和实施学生工作的目标和规划;

3.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4.组织和指导各分院学工办(分团委)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和校园文化活动;

5.负责学生奖惩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6.负责困难学生解困和违纪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8.负责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人武工作;

9.做好新生始业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10.协调公寓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

11.负责辅导员队伍和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和协调和参与学生党建、团建工作;

13.负责“爱心专列号”、“家长直通车”的管理和组织工作;

14.负责大学生发展中心和学生社团指导工作;

15.负责制定和实施就业工作的目标和规划工作;

16.负责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17.负责建立和维护就业平台工作;

18.负责就业工作的宣传、咨询和落实;

19.负责开展用人单位的联络和合作工作;

20.负责就业队伍及“就业服务车”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21.负责做好毕业生生源上报、推荐、派遣工作;

22.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分院就业工作的开展;

23.负责就业困难学生解困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4.负责学院就业网维护工作;

25.协助开展职业生涯课程建设工作;

2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后勤保障部工作职责

1.负责教学行政设备的采购工作;

2.负责专用设备和一般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3.设备采购及维修经费的预算和日常使用的管理工作;

4.历史资产数据的整理、处置和新增设备的入库建账,设备、家具等管理系统的后台数据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新增设备的验收工作;

6.负责学院设备与家具的调拨、报废过程中实物审查工作;

7.负责学院设备与家具的库房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日常办公及生活消耗品管理工作;

9.负责引进人才租用房管理及后勤配套服务;

10.做好教师手机入网(虚拟网)、办公电话开通、一卡通办理等日常性服务工作;

11.负责学院教学楼卫生保洁工作(含教学楼地下车库及教学楼外围场地卫生);

12.负责学院后勤物业管理及物业临时工人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学院水电的日常维护工作;

14.负责全院园林绿化养护工作;

15.做好学院校产较大维修、装潢、改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16.负责做好全院电梯、中央空调的年度维护与年审等管理工作;

17.做好学院基本建设审批工作;

18.负责学院的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9.收集全院基本建设材料与并整理资料进行归档工作;

20.负责对学院公用房管理工作;

2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实验实训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

2.负责制定和实施实验实训中心工作建设的规划;

3.负责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室和学院网络中心的管理、运行、维护、安全工作;

4.负责全院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教学设备和报告厅设备的维护工作;

5.负责学院校园网网络维护工作;

6.负责全院办公设备的维护工作;

7.负责网络中心的建设工作和其它实验室实施阶段的建设工作,参加实验室建设计划的论证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财务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务方针、政策和制度,负责学院财务制度的制订、完善和实施,规范院内财务行为;

2.负责编制学院年度经费预算的建议方案,做出经费决算报表;

3.负责控制、监督学院财务预算的执行;

4.负责预算内、外资金和学院资金的收支管理;

5.负责监督经费使用和财务报销工作;

6.根据《会计法》指导开展财务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有关工作;

7.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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