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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春季福建莆田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经历问题
1、什么是“工作经历”?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应的工作从事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参照《关于公务员招聘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3、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4、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
更多详情点击福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gsydw.com/fu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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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春季福建莆田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经历问题
1、什么是“工作经历”?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应的工作从事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参照《关于公务员招聘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3、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4、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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