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安全管理规定

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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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厂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SJAQ-2010-01

编制部门:烧结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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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3日发布 2008年5月10日实施

目 录

1、烧结厂安全综合考核管理制度

2、烧结厂检修安全总则

3、烧结厂个人检修牌管理制度

4、烧结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5、烧结厂设备点检、巡查安全制度

6、烧结厂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7、烧结厂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8、烧结厂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9、高压室停、送电管理制度

10、低压电气停、送电管理制度

11、变压器、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12、烧结厂煤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3、烧结厂电动葫芦使用管理制度

14、烧结厂岗位巡查制度

烧结厂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确保集团公司下达分厂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使职工(包括劳务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结合分厂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促进安全、生产、质量、设备、治安、消防及文明卫生等各项管理再上新台阶。特制定烧结厂安全综合考核管理规定,经厂职代会讨论通过,予以实施。

1劳动纪律方面

2.1要求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干私活;不脱岗、串岗;不打盹睡觉;有事先请假,不无故旷工,以下条款每月累计查到三次以上的扣车间主任1分、工段长2分。

2.1.1上班迟到一次考核扣2分,超过半小时作事假一天处理,还要完成当班任务。

2.1.2上班打盹被查,一次扣3-5分,在班睡觉被查作下岗处理。

2.1.3查到上班看书、报一次,没收书、报,扣2分。

2.1.4班中干私活被查,没收物品并扣8分。

2.1.5上班串岗一次扣3分,被串岗人扣2分;班中脱岗洗澡被查,作下岗一个月处理。

2.1.6每月上班迟到二次(含二次),早退一次,班中脱离,作待岗一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还要完成分厂、班组安排的工作。

2.1.7对每工段月累计违纪人员超出5人次的, 下浮其工段月度总收入的2%,月累计超出10人次的下浮其工段月度总收入的5%,同时取消先进班组评选资格。

2.1.8被公司查到的,按公司处理规定执行,同时扣车间主任2分,工段长4分,所在工段年底取消先进班组评选资格。

2开会、学习、宣传、记录方面

2.1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本岗位“三规两制”,严格执行好各项操作规程,按时参加分厂、班组的各项活动。

2.1.1凡是通知开会、学习,组织活动,义务劳动等时间,不能准时到达的,迟到一次扣1-2分,无故缺席扣4分。

2.1.2 参加早调会、晚会人员迟到一次扣20元,旷会一次扣50元。

2.2 对本岗位“三规两制”不熟的,查到一次不及格扣1分,连续两次不及格待岗。

2.3各工段少写一篇稿件扣工长1分,少写一篇征文扣工长2分。如工段已安排落实责任人则直接扣责任人。

2.4各工段认真按时做好安全台帐,搞好工段建设。台帐检查一次不合格扣台帐记录员2分,扣工段长1分。两次不合格扣台帐记录员4分,扣工段长2分。被公司工会查到不合格扣5分,取消工段年底先进班组评比资格。对记录不全的扣记录员1分,工长0.5分,平时管理人员对其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可适当罚款。各车间、工段的台帐必须在每月25日前交厂部安全科备查,违者罚款50元。

2.5岗位工做好岗位记录,不认真做好记录的视情况酌情扣分。

3安全生产方面

3.1职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分厂各项规章制度,主动配合公司、分厂、车间、班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3.1.1安全隐患整改计划落实到责任人,未能按期完成的扣4分。影响生产或造成损失的扣当事人10分,工段长扣6分、车间主任扣3分,同时下浮该车间总收入的2%,因未能及时按期整改而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下岗或开除,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3.1.2被公司查到一次未整改造成事故的按公司意见处理执行,追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3.1.3做好岗位文明生产、卫生区保洁工作,被查一次不合格扣责任人4分,两次不合格或整改不及时扣8分,工段负责人扣2分,车间主任2分,同时下浮该车间总收入的2%。

3.1.4加强岗位巡查,巡查不到位酌情扣分,造成不良后果的另行处理。

3.2各岗位、各工种必须按公司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禁令。

3.2.1进入生产区域未能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批评教育,可适当罚款,执行作业中未正确佩带防护品一次被查扣4分。二次被查作下岗1个月处理。

3.2.2上岗没戴安全帽待岗1个月;互保人、工段长各扣4分、2分。

3.2.3工作中互相拿安全帽开玩笑或打闹的扣当事人各8分。

3.2.4电工、75m 2电除尘工、240m 2电除尘工要穿绝缘鞋上班,一次未穿扣4分,两次被查,扣10分3.3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3.3.1有证未带的,查到一次扣4分。二次扣8分,三次不带待岗1个月。

3.3.2非特殊工种人员擅自作业特种设备(如电工、焊工、行车工、车辆驾驶)查到一次当事人下岗2个月,当班工段长扣2分,联保互保人扣4分。

3.3.3如造成事故,赔偿损失,追究刑事责任。

3.3.4被公司查到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外,扣车间主任2分、工段长4分。

3.4所有职工不得擅自顶班、替班、调班。

3.4.2如因上述原因发生事故追究当事人和工段长经济责任、刑事责任。

3.4.3被公司查到,按公司有关处理意见执行。

3.4.4在班出工不出力的、工作表现较差者、工长有权扣0.5-5分。

3.5严禁酒后上班。

3.5.1酒后上班,立即停工,写检查作旷工一天处理。

3.5.2班中吃酒,一经被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责任,联保人扣8分,工段长扣4分。

3.5.3下班后在途中吃酒,惹是生非者,扣当事人8分,其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3.6严肃动火制度,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禁火区域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由专人指挥,设专人监护,按证、按章操作。

3.6.1禁火区内无证动火,扣当事人5分,负责人2分,造成事故的严格按公司禁令执行。

3.6.2焊接蒸汽管道、水管时,电焊机搭铁不得搭在煤气管道上作业。发现一次,扣10分。

3.6.3被公司查到动火不合格,按公司处理意见执行。 3.4.1擅自调班,查到一次当事人作事假处理,并扣当事人5分,联保互保人扣2分。

3.7严格执行消防工作管理规定,消防器材要做到“五不”即:不丢失、不损坏、不缺空、不失效、不乱移动。消防器材要实行定置管理,落实到工段,防火责任到人。

3.7.1本岗位消防器材不符合管理要求,没有及时上报的,扣岗位操作人员2分、工段长1分。

3.7.2不能熟记消防“三知”、“三会”、“三能”查到一次扣1分,因交接班不清丢失消防器材的扣责任人5-10分,同时赔偿丢失的消防器材。

3.7.3被公司查到消防工作不符合规定,按公司处理规定执行。

3.8加强用电设施管理,保证用电安全。检修时严格执行厂部《停送电挂牌检修管理制度》,杜绝触电事故和意外事故。

3.8.1 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无意损坏的扣4分,有意损坏待岗3个月。

3.8.2配电柜(箱)保持完好整洁,日保养不及时扣1分。

3.8.3用电设施附近乱放杂物被查扣1分。

3.8.4变电所、操作室、变压器内有易燃易爆物品,查到一次扣当班电工5分。

3.8.5严禁倚靠、爬越、攀坐护栏,查到一次扣3分。

3.8.6严禁钻、跨皮带机,发现一次扣3分。

3.8.7未实行《停送电挂牌检修管理制度》一经查发现给予下岗一个月,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3.9现场管理

3.9.1岗位使用工具应摆放整齐,乱放一次扣0.5分。

3.9.2生产设施被损坏一处扣岗位人员2分。

3.9.3门、窗不全或其他设施损坏一处扣3分。

3.9.4严禁室内有私拉乱接现象,发现一次扣3分。

3.9.5本岗位设施不全,没有及时上报扣2分。

3.9.6本岗位设备有积灰、油垢、堆积物扣1分。

3.9.7设备及附件不齐或被损坏一处扣3分。

3.9.8岗位有跑、冒、滴、漏未及时上报扣1分。

3.9.9备件未分区存放,库区不整洁一次扣2分。

3.10两米以上,无固定落脚点的均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佩带合格的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向下仍东西。

3.10.1安全带不合格不准使用,违反扣4分。

3.10.2没有安全带和防范措施不全,不准高空作业,违反待岗2个月处理。

3.11全厂职工严禁吸烟。发现吸游烟,一次扣2分。

3.11.1在禁火区吸烟,作下岗一个处理。

3.11.2操作室、办公室有烟头、烟灰被查一次扣2分。

3.12严格执行公司《挂牌检修管理制度》、《停送电制度》、实行“谁取牌谁还牌”制度。有效地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3.12.1执行制度时一次记录不全的扣4分,补记被查扣10分。

3.12.2检修时未实行“挂牌”制度的,下岗一个月。

3.12.3未实行“挂牌”制度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按公司禁令处理,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3.13有效控制危险源点,积极做好抢险救灾预案工作,把损失降到最小。

3.13.1危险源点各工段必须日巡查,有记录,有责任人。少一次人均扣1分。

3.13.2参加检查或演练,小组成员一次不参加每人扣4分。

3.13.3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小组成员必须按通知及时到现场参与抢险救灾,否则下岗处理。 4安保卫方面

4.1进出厂门服从门卫管理,如不服从管理被反馈扣4分。

4.2摩托车、自行车不得乱放。凡无故乱放被查扣4分。

4.3上下班按规定路线走,经三路、纬二路,不得骑车在厂区逗留,发现一次扣5分。

4.4全厂职工上下班不准通过纬三路的火车道口,被查一次扣2分,二次扣5分。

4.5自觉遵纪守法,不得有赌博、偷盗、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违反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按公司规定处理执行。

5保护环境保护方面

5.1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损坏花、草、树木一次扣4分。

5.2保洁区文明卫生不合格一次扣2分。

6其它

6.1工作认真积极、表现突出的,完成正常工作任务之外,超定额完成工作或安排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可给予加分0.5-5分。

6.2发扬主人翁精神,敢于制止、检举揭发不正之风,给予3-10分嘉奖。

6.3各车间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核细则,但不得与本考核规定抵触。

6.4职工各种假别执行公司规定。

6.5 管理人员月度填写月度考核表,由分管厂长、厂长综合评定考核。

6.6 月度根据公司职能部门反馈的有关事项,分厂将根据实际情况考核。

6.7 车间主任、管理人员加强检查发现违章根据情况考核。

7未尽事项根据公司规定执行或由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考核分由考核人当月考核公布。

烧结厂设备检修安全总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四全”安全管理,即:“全面的安全管理、全员的安全教育、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全方位的事故预防”,保证检修时人身和设备安全,切实做到“六个到位”和“一个落实”,即:检修前各级安全教育到位、进入作业现场各类工器具安全性能检查到位、各检修点安全责任到位、检修现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检修现场生产岗位工与机电检修间配合到位、检修现场安全巡查、督查到位,现场检修前的设备挂牌检修制度和停、送电制度落实。

一、检修计划的制定:根据各车间设备存在问题的收集、汇总情况,设备科制定具体的检修计划;经厂部、公司批准后,由设备科牵头,分管厂长、安全员、车间主任和各检修工段

工段长等参加的设备检修前预备会,在对检修项目分解落实的同时,落实好安全措施。

二、检修前开展各级安全教育:根据检修内容,由安全科对各车间主任、各检修工段工长、生产工段工长进行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由各工长在安排工作任务的同时对各检修小组安全责任人进行安全交底和现场安全教育,小组安全责任人在作业前对所检修设备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制定防范措施并对参检人员进行现场环境交底和现场安全教育,要求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和做好联保互保工作,安全科、设备科负责对外协施工单位检修资质审核、检修工器具的审查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合约等相关事宜。

三、进入作业现场各类工器具安全性能的检查:进入作业现场前,各检修车间、工段、小组(包括外协单位)要对所使用的工、器、具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不合格严禁使用,(如:起重吊具:应检查吊钩、滑轮、钢丝绳、锁扣、相关电器设施、作业半径等等;焊机:应检查接线装头、焊机本体是否漏电、焊钳、龙头线是否完好、电源开关是否完好、是否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等;可燃气瓶:应检查防震系统、减压系统、输气皮带、气瓶间距、现场存放安全等;车辆:应检查制动系统、声光系统、机械传动系统、液压系统等安全性能和现场的具体环境等;救生器材:应检查报警装置是否完好、气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密封性能和相关附件是否完好可靠;登高用具:应先检查安全带、梯子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的报告、有无防滑措施、相关附件是否齐全完好等;电气工器具:应检查外观有无破损、绝缘性能是否定期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等等),违者作下岗处理。

四、各检修点安全责任落实、检修现场的安全巡查、督查:各车间、工段、小组责任人即是本组织安全第一责任人。不论在检修工作中,还是在生产协调中,首先要确立现场责任人,由现场责任人全权负责安全工作。各安全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强化现场安全教育与巡查,对每处检修点都认真巡查、督查,对发现违规作业人员要严格查处,并追究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安全因素即时发现、即时制止、处理。专职安全员要加强现场人、物、环境的督查力度,对作业现场的人员安全意识、行为意识、作业规范等跟踪督查,对作业环境现场查看,不适合作业条件的,坚决制止,特别是对现场的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把关、动态监控,严禁带病运行,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检修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设专人监护(如登高要系安全带、要有稳固的落脚点,要有专人监护;交叉作业要遵循先上后下,相互协调与沟通,传递物件要稳固,严禁上下抛物;吊装物件要稳固,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专人指挥、专人监护;危险区域作业要配用专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专用的劳保防护并设专人监护;高温区域作业劳保穿戴齐全,专人监护、严防烫伤;清仓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从上往下清理、防止塌料伤人,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机械、电气设备上作业时须装设安全防护的一定要装设,须用专用工具的用专用工具,须防火措施到位的一定要防火到位,确保维护、检修作业规范),现场岗位工与检修人员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协调配合。

六、检修现场生产岗位工与机电检修工之间的配合:检修结束后,经机电车间与生产车间确认,拆除检修临时辅助设施,恢复安全防护设施,清理现场检修遗留的杂物,确保工完料尽场地清。检修结束后的调试:由负责检修设备的维修负责人确认完好,撤出所有参检人员,并及时送还停电牌;由岗位工对检修后的设备、检修现场进行检查,并逐级向主控、工段、车间、厂部汇报,并送还设备检修牌,等待厂部通知调试设备,待接主控开机指令后,先检查设备、现场开、关与上、下道工序岗位取得联系,确认可以试车后,将开关打至现场,在检修人员的监督下开始调试设备,发现问题立即停机(要再次履行相关管理制度),由维修人

员消缺。

七、现场检修前的设备挂牌检修制度和停、送电制度:现场检修时,严格执行设备挂牌检修制度和停、送电制度,由岗位工取、送设备检修牌,维修工取、送设备停、送电牌并签名登记,岗位工与维修工要互相监督。可燃气体管网检修:严格可燃气体工作票制度、动火证制度和引煤气操作规程。检修结束后,机电车间立即汇报厂部,由厂部组织安全科、设备科、机电车间、生产车间等相关人员,对检修后的管网设施进行试压、试漏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一、公司安全工作相关禁令

(一)安全生产工作禁令

各生产车间、部门科室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防护用品穿戴的考核力度,努力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公司联席会议提议,经职代会主席团讨论,现决定:

一、公司所有职工进入生产区域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安全帽。在生产区域内发现未佩戴安全帽者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正确佩戴者给予一次警告,累计二次未正确佩戴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上情况每发生一起,其所在班组班组长罚款30元,所在分厂、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二、所有职工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发现串岗一次者给予警告,串岗二次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被串岗位人员不劝阻制止的,当班班长罚款30元,分厂、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其他人员发现不制止罚款20元。

本规定由安全生产处负责督促检查,发现违反者,立即上报处理,姑息迁就或检查不力将追究安全处责任。

本禁令从一九九四年九月十六日起执行。

(二)公司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禁令(三)

为了加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力度,通过实际运行表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仍然存在,甚至个别违章还导致了严重后果,为此经公司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处罚力度,特决定:

1、凡公司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对违章者给予开除留用

处分。

2、凡公司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他人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对违章者予

以开除;造成本人伤害的,予以终止合同或开除留用(人身伤害指算事故率的伤害)。 本禁令经公司五届一次职代会第十二次代表团团长会议讨论通过,

(三)严禁酒后上班

严禁职工班前、班中饮酒,违者下岗;公务招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否则作下岗处理;职工饮酒还将追究其所在单位领导人的管理责任。

二、烧结厂安全生产规定(通则)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全体职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当发生事故和险肇事故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现针对我厂生产特点,为确保生产顺行,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1、新工人进厂未经三级(公司、厂部、车间)安全教育,不准安排上岗操作。厂内调动岗位、工种变动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厂部领导同意),同时要定期组织全厂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和考试。

2、电工、行车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不准无证操作,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方能独立操作(实习期间,要有师傅指导,不准单独作业)。

3、全厂职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准带小孩进入生产厂区。上班前和班中禁止饮酒。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当班工人在班中必须坚守岗位。有事需要离开时,一定要经过生产工段长同意。

4、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短裤、裙子上班。

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任何人不得在石棉瓦、玻璃钢瓦上行走,不采取安全措施不准攀登石棉瓦楞屋面工作。

7、二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禁止高空向下抛扔物件,认真做好高空物体传递工作,设人监护。各种机吊不准超限使用。

8、生产和施工等一切危险区域必须有明显的警告牌、标志牌。厂区马路要保持畅通,不得乱堆物品,生产危险区域要有安全通道。

9、在厂区内行走时,必须注意各种来往车辆和地面物件,不准跨越输送带,要走安全过桥,严禁在行车吊物时,在行车下面行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易燃易爆要害部门。

10、厂区机动车辆限速十公里,转弯处限速5公里内,翻斗车运货不得超载。翻斗车、小四轮拖拉机不准开出公司以外,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停放在指定车棚,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11、煤气区域照明设施必须安装防爆装置,严禁吸烟、严禁带入火种、严禁明火操作。需要停、送煤气时,必须严格填写可燃气工作票,需要动火时,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制度。各种消防器材要保持完好状态,主管部门要定期检查。

12、一切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装置,要做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孔必有篦、有洞必有盖。要检修设备时,严格执行公司、分厂《设备挂牌检修管理制度》,一定要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告牌,履行领牌和还牌的手续,开动设备前必须检查确认,并和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启动。严格执行好厂部规定的《停送电挂牌管理制度》,严禁乱动任何电器开关。

13、行车、吊具、压力容器等关键要害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设备实行定置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14、凡进入危险区域、机电操作等,不得单独一人进行,要有主有次,有人作业,有人监护。

15、工作场地应有照明设施,如在检修时,一律采用36伏低压行灯,检修潮湿的地方的设备,应采用12伏低压行灯。

16、高压系统停电后,要做好验电、放电、接地工作,带电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监护,高压变配电所必须执行唱票、监票的确认制度。

17、仓库必须加强管理,积极做好备品备件工作,货场堆放整齐,不超高、不歪斜、不影响安全通道,有防火防盗制度,有足够的消防器材,人员必须有防火灭火的技能。

18、消防器材要做好定置管理,严格执行“五不”,即:不丢失、不损坏、不缺空、不失效、不乱移动。岗位职工做到“三知”、“四会”,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和防火演练,不断提高防火员和义务消防员的战斗能力。

三、挂牌检修管理制度

(一)公司挂牌检修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安全整顿的紧急通知精神,杜绝今后在设备检修中再发生类似伤害事故,检修设备时要严格实行挂牌制度,生产安全部、设备管理部联合制定如下挂牌管理规定:

1、停产检修开始前,应由检修单位制定检修计划,涉及到多单位、多工种之间配合以及进行

特殊作业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每个检修小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

2、检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在已停电开关操作机构上或已停电开关控制按钮上挂上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

3、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未得到检修人员确认,操作人员严禁合闸,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

认无误后方可合闸。

4、集团公司生产线在线检修转动或移动设备,以及其附近区域的其他设备时,心须按下相应

区域内的应急按钮,或切断相应动力源点,并在按钮或动力源点切断机构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危险区域设专人监护。

5、检修机械、液压、水、电、气路时,应切断相应设备的动力源点,并在切断动力源点机构

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如需要应锁定相应的机械机构。

6、在停机检修或计划检修时,维修工检修设备时须到相应主控室领取水、电气、液压、机械

各自专业的检修牌,检修完毕后,送还主控室,领、还均需签字,操作工在检修牌齐全后,检查确认设备完好正常后方可送电工作。

7、变电所、配电间及其它电气线路检修时,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悬挂相应的标志牌。

8、生产安全部、设备管理部负责督查现场执行情况,一经查到未执行一次罚该单位行政一把

手200元,当事人由该部门(单位)处罚。

(二)烧结厂挂牌检修管理制度(修订)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公司挂牌检修管理制度加大考核力度,有效地控制事故发生。厂部决定在电工班高压室实行挂牌停、送电管理制度,在一烧车间主控室、配料室,二烧车间主控室、配料室,球团车间主控室,原料车间中控室设立挂牌检修管理制度,并制定有关制度如下:

1、严格执行公司挂牌检修管理制度,加大检查和监督管理力度;

2、停机或计划检修时,厂部下任务计划单,各检修岗位操作工到主控室拿取检修牌,由维修

人员取停电牌,取牌时必须认真填写时间、地点、检修内容和取牌人姓名;

3、检修时维修人员先检查相关的电器电源是否断电,在确认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

禁示牌与设备检修牌后,方可作业。工作中要做到指挥准确、作业无误,检修结束后一定要查点检修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现场、工具有无丢失,细心检查确认无误后,立即还牌到主控室;

4、还牌时必须实行“谁取、谁挂、谁还”的原则,填写好时间、地点、还牌人姓名以及送电

牌人姓名等登记手续;

5、在检修牌还齐后,主控值班人员或工段长在确认无误后,通知高压室值班人员做好高、低

压送电准备,等送电程序齐全后电气值班人员再通知主控,保证及时送电开机;

6、检修机械、液压、水、电、汽路时,应切断相应的设备动力源点,并在切断动力源点机构

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示牌,如需要应锁定相应的机械机构,必要时设专人监

护;

7、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分厂挂牌检修管理制度,被查一次登记记录不全,罚款责

任人100元,一次未能执行挂牌检修制度相关责任人作下岗一个月处理,如发生事故追究

其刑事责任。

四、通用岗位或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维修电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严格执行《挂牌检修制度》。

2. 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3. 电器设备不准在运行中拆卸修理,必须先切断设备电源,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警示牌,并在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4. 在配电总盘及母线上进行工作时,在验明无电后应挂临时接地线,装拆接地线都必须

由值班电工进行。

5. 临时工作中断后或下班人员开始工作前,做好交接班记录并重新确认无误。

6. 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7. 低压设备上必须带电工作时,要经过领导批准,并要有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好工作

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进行。邻近相、带电部分和接地金属部分应用

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进行工作。

8. 高压设备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及唱票确认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禁止带

负荷停、送电作业。

9.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接地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

地线。

10. 各类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11.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1211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

火。

(二)、维修钳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操作前检查工具是否完好,按所用工具的需要,穿戴好防护用品,禁止使用有裂纹、

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合要求的工具。

2. 开机前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钉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并空载试车

检验,方可投入工作,操作时应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由电工修理,自己不得拆卸,

不准自己私拉乱接电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4. 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

成事故,两人以上一起工作时,要注意协调配合。

5. 起吊和搬运重物,应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并与行车工密切配

合。

6. 空高作业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紧固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不准放在其

它地点;安全带应扎好,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上,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往下面扔东

西。

7. 使用梯子登高时要有防滑措施,梯子斜度60度为宜,必要时设人看护,人字梯中部

要采用结实的搭勾及牵绳拉住,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要有以防触电措施,平台周围应设栏杆。

8. 使用板手时,板口不得有油污,不能用力过猛,清除铁屑应使用工具,禁止用手拉、

嘴吹。

9. 清洗零件时,不准用汽油清洗零件,擦洗设备或地面,废油必须倒入指定容器,定期

回收。

10. 检修煤气管道及设备时必须用氮气或蒸汽进行吹扫,然后用仪器检测,确认无煤气

后方可工作。

11. 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设备工具的电、气、油断开,工作完毕必须

清理工作场地,将零件和工具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12. 检修时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工作。

(三)、焊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电焊工、气割工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2. 焊接场地10米以内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

通风。

3. 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必须

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和管道压力,消除

容器密闭状态(敝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4. 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采用12V ,禁止在已

做油漆或喷过、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好袖口,戴好防护罩。

5. 电焊机要设有可靠的保护,接地及电焊机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不准接在煤

气管道和机床及设备上。工作回线绝缘良好,机壳保护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 在有易燃易爆物的车间、场所附近焊接时,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办理好动火证,

工作时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7. 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设施,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地面应有人监护。

8. 助手必须懂得电焊、气焊的安全常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师傅的安全。

9. 检查设备,管路及附件是否漏气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严禁用明火试验。

10. 工作完毕,应检查现场,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四)、行车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行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非驾驶员、非行车检修人员不准开动行车。

2. 行车开动前要确认车上无人,送电后再按嗽叭(电铃)警示,才能试车。

3. 起吊要平稳,重心要看准,加速要缓慢,做到慢起、轻放、运行平稳,尽量避免使用倒

车。

4. 不准在钩子吊物情况下调节制动器,工作中发生故障,应设法将重物放下,再进行调整

维修。

5. 当钩子吊物产生下沉时,驾驶员应头脑冷静,镇静果断地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重大

事故发生。

6. 行车吊物运行时,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越过,并注意避让行人,以免吊物突然降落发生

事故。

7. 行车吊物后, 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吊物不准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如遇特殊情况, 必须

离开驾驶室, 应将重物放下, 切断电源再行离开。

8. 行车在吊运中,严禁进行清洁、维修、保养等工作,严禁将各种限位用着停车开关,

发现限位失灵立即汇报处理。

9. 严禁并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限位、联锁等,尤其是提升限位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10. 行车驾驶员要做到“五不吊”。(超负荷不吊、斜吊不吊、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危险

品不吊、吊运工具不符合要求、捆缚不牢不吊)

11. 行车操作工开车前必须先鸣号、操作按指挥信号进行,非驾驶人员不准随便进入驾驶

室。

12. 工作完毕,控制器必须回复到零位,切实可靠地切断电源,驾驶员方可离开驾驶室。

(五)、翻斗车修理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驾驶员必须经过训练, 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

驾驶。

2. 严禁酒后驾驶, 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要文明开车,礼貌用言、主动谦让。

3. 车辆发动前, 应检查刹车、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各机械、轮胎

是否完好正常,各种油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带病出车。

4. 起步时要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 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

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 车辆不得超重、超长、越宽、超高行驶,禁止空车落斗不回原位行驶。在下坡或拐弯时,

必须实行“一慢、二看、三通过”的要求。

6. 冬天防寒,下班后注意放水防冻,夏季防曝晒,车子停放在阴凉处,严防轮胎过热爆炸。

7. 下班后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 并停放在指定地点, 保管好工具.

(六)、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所有电动葫芦吊须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及限位器是否完好、可靠,并点动

试吊。

3. 不得超负荷使用,使用时,手不准握在索绳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防撞顶。

4. 起吊物件,须遵守挂勾起重工安全操作过程,捆扎牢固,棱角快口处垫衬保护。

5. 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常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或点动运行。

(七)、砂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干磨或修理砂轮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2. 检查砂轮是否松动,有无裂纹,防护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时不准开动及时整改。

3. 砂轮机运行中,砂轮正面禁止站人,操作者要站在砂轮侧面。

4. 砂轮转速不准超限,进给前要选择合理的吃刀量,要缓慢进给,以防砂轮破裂飞出发生

事故。

5. 装卸工件时,砂轮要退到安全位置,防止磨手。

6. 砂轮未退离工件时,不得停止砂轮运动。

7. 用金刚石修砂轮时,要用固定架将金刚石固定好,不准用手拿着修。

8. 吸尘器必须保持完好有效,并充分利用。

9. 干磨工件不准中途加冷却液,工作完毕后空转五分钟砂轮,方可停机。

10. 砂轮机上不准磨软质材料(如铜、铝等)。

(八)、台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使用台钻要戴好防护眼镜和规定的防护用品,禁止戴手套。

2. 钻孔时,工件必须用钳子、夹具压紧压牢,禁止用手拿着钻孔;钻薄片工件时,下面要

垫木板。

3. 不准在钻孔时用纱布清除铁屑,亦不准用嘴吹或用手擦。

4. 在钻孔开始或工件要钻穿时,要轻轻用力,以防工件转动甩出造成事故。

5. 工作中把工件具放正,用力要均匀,以提防钻头折断。

(九)、铲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驾驶员必须经过训练, 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和相关知识培训,发给合格证方准单独

操作,严禁无证驾驶。

2. 作业前做好油、水、电、气、刹车、喇叭、照明等及液压系统的检查,并保证完好。

3. 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病出车,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要文明开车,礼貌用

言、主动谦让。

4. 起步时要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 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

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作业行驶中,除驾驶室

内乘座一名司机外,机身任何部位不得载人。

5. 作业时要时刻注意场地周围的车辆、行人动态,遇有地面不明物、烟雾及视线不清等情

况时,不得作业。

6. 车辆禁止空车落斗不回原位行驶。在下坡或拐弯时, 必须实行“一慢、二看、三通过”

的要求。

7. 冬天防寒,下班后注意放水防冻,夏季防曝晒,车子停放在阴凉处,严防轮胎过热爆

炸。

8. 按规定仃放车辆并放下铲斗,使铲斗平行触地,切断整车电源、关好门窗,做好车辆的

清洁卫生工作。

(十)、车辆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修理前须查看车上、车下和周围的情况,确认安全可靠 ,并在点火开关或明显位置挂

上“正在检修”的标示牌后,方可修理,车辆在检修时必须停放平稳、牢靠。

2. 禁止乱接乱拉电气电线,确保车辆电源、电气设施的安全良好,检修用的工具等金属设

施不得放在电瓶上。

3. 拆下的零部件应在干净处放稳,轴件不得站立存放。

4. 装配检修齿轮时,不得将手伸入箱内检查,防止轧伤手指。

5. 用油料清洗零件时,不准靠近火源,检修用的废油、废纱布等不得乱倒乱扔。

6. 禁止在发动机工作和车辆运行时修理,修理结束后应及时清点工具和所换配件。

7. 严格按任务单及报修内容检修,严禁无证人员试车。

8. 保证检修后的车辆清洁卫生。

五、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和移动规定

(一)、共同要求:

1、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丝绳、链条、绳索等吊运。

2、避免放在受阳光暴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

3、均不要放气,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0.15Mpa (1.5kg )表压的余气。

4、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都要关闭瓶阀。

5、操作中两种瓶间距要大于5米(小于5米时需采取隔离措施)。

6、必须距离明火10米以上。

7、两种气体专用的减压器禁止换用或替用。

(二) 、乙炔瓶

1、乙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都要竖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使用。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

乙炔瓶,必须先直立后,静止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器后使用。

2、禁止在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焊、割炬等。

3、禁止将乙炔瓶放在风机、空压机、制氧机等处的吸风口和避雷针、电气回路接地引线导体

附近。

(三) 、氧气瓶

1、禁止单人肩扛氧气瓶,气瓶无防震圈,禁止用滚动方式搬运氧气瓶。

2、禁止用手托瓶帽来移动氧气瓶。

3、氧气瓶严禁接触油脂、油污等物品。

(四)、氧气、乙炔气库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库必须专人、专库、定点保管。

2、严格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库内,不得有明火,非本库人员进入库房要登记并交出火种。

3、库房附近严禁堆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道路畅通。

4、库房内所有的消防器材,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5、库房内应该有良好的通风、降温设施,要避免阳光暴晒。

6、气瓶要保持竖立摆放,禁止敲、碰、撞。

7、进入库房严禁穿化纤服装、钉子鞋,并设立明显的禁火标牌。

8、气瓶的验收、发放严格按照验收发放制度执行。

9、氧气、乙炔库定置责任人

(五)、氧气、乙炔瓶回收制度

1、储存及使用氧气、乙炔的单位,要做好气瓶的管理工作,乙炔气瓶的漆色、防护圈、帽、螺丝防护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否则不发放。

2、凡是取重瓶时,必须有手续齐全的领料单,并携带空瓶调换,否则不予发放。

3、在回收空瓶时,保管员必须根据当时的环境、温度对剩余压力及保护等进行检验和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司规定执行。

4、回收空瓶的外壳不得有碰撞等现象。

5、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个人、气瓶号码及经办人进行登记签名,并有单位出具证明,负

责人签字,否则不予发放。

6、凡是违反规定而造成损坏的、报废的或需要维修的气瓶一律由使用单位负责,防护圈每只

按20元收费,安全帽每只按50元收费,气瓶损坏照价赔偿。

(六)、危险消防预案

1、危险源点名称:氧气、乙炔气库

2、存在隐患:

1)夏季高温,乙炔气瓶的危险较大。

2)氧气、乙炔气易燃、易爆。

3)因氧气、乙炔气厂停产储备超储,危险性加大。

3、预防措施:

1、加强内部管理,专人专管,做好库内通风,现场竖立明显禁火标志。

2、杜绝火种,配置干粉灭火器4只,且保证完好。

3、收发时应轻装、轻放,非本库人员不得入内。

4、严格按照氧气、乙炔气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火险,由现场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正确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立即

打电话到生产安全部报警,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七)、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发放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合。

2、严格执行氧气、乙炔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3、仓库的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出四十度,超出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4、氧气、乙炔气瓶的漆色、防护圈、帽、螺丝等防护措施必须保持完好,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5、认真执行气瓶的回收制度,剩余压力不得低于国标。

6、购进气瓶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发现不符合的应该立即退货。

7、保持库内外的整洁和卫生。

六、联保互保责任制:

(一) 、安全生产联保、互保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到参与每一项生产作业任务的每一位员工,以制度的形式赋于他们严格履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安全协作的联保、互保安全监督职责,促进全体员工自觉遵章守纪,共同抵制违章违纪行为,实现“三不伤害”,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责任制。

1、各单位内部按工作岗位划定结对的成员均为联保、互保成员。

2、每位员工都应认真学习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联保、互保各方有权利、有责任、有义务在生产作业时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安全协作,及时制止“三违”,确保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严防事故发生。

4、工作中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特殊环境作业要配戴专用安全工器具,履行相

互提醒、相互监督职责。

5、多人协同作业要有主有次,做到安全措施到位,信息传递到位,安全监护到位,将联保、互保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三不伤害”。

6、生产作业中,维修人员与操作人员要密切配合,点检巡查要执行好双方确认制度,并互相监督、互相提醒监护。

7、设备检修,严格执行“挂牌检修制度”,试机、开机前,严格按规程要求检查确认,互通信息。

8、发现“三违”现象要及时制止,说服不了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9、生产作业中任何一方发生安全事故,其联保或互保人承担监护、监督不到位责任并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进行连带考核处理。

10、新到岗员工,未落实联保或互保责任,未签字不得上岗。岗位发生变动时,必须重新落实联保或互保责任人。

11、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参加同一生产作业任务的成员间息动构成安全联保、互保关系,执行本责任制规定。

12、联保、互保各方必须认真执行本责任制规定,接受监督和考核处理。

烧结厂个人检修牌管理制度

挂牌检修制度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其核心是切实保证电气设备、生产设备、岗位职工及机电作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为做好检修牌安全管理工作,分厂特制定个人检修牌管理制度,在全厂加以贯彻落实。

1、所有检修作业人员在设备计划检修、突急抢修,停电检修、不停电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及分厂设备挂牌检修制度,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设备检修作业人员在停机检修与不停机检修设备时,必须征得分厂领导同意,悬挂个人检修牌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才能检修,并做好记录,严禁一人私自检修;

3、设备检修作业人员在进入管(烟)道、环冷机、混合机、回转窑、链篦机、烘干炉、除尘器、料仓等机械内作业时,在落实好现有各类设备挂牌检修制度的同时必须悬挂个人检修牌,严格监护制度;

4、进入管(烟)道、除尘器作业时将个人检修牌置于进出口醒目位置处,以确保开关门、人孔的安全

5、个人检修牌是随身携带并标有持有人姓名的检修牌,把它与设备检修牌一起挂在设备控制机构上,表明设备检修人正在检修,如无设备检修牌和个人检修牌,则说明检修结束,机械内无任何检修人员(严格牌在人在,工完人走牌走原则),严格确认检查制度,确保设备检修安全;

6、个人检修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责任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处罚责任人100元/块,同时还要补办;

7、对在检修工作中,没有落实个人挂牌检修制度,一经查实,责任人作待岗一个月处理;对

在检修工作中,虽已落实个人挂牌检修制度,但检修结束后没有按时取走检修牌,一经查实,处罚责任人50元/次。

8、此制度适用于烧结球团厂所有职工;

烧结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

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防止和减少事故, 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烧结球团厂各车间、工段。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术语

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 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 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5 安全管理内容和方法

5.1特种设备使用车间必须对本车间的特种设备和运行的安全负责,设备科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使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车间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设备科

5.2设备科必须指定专人建立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及安全附件、厂内机动车辆等)技术档案,掌握特种设备的分布情况,做好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记录。每年12月定期与公司设备处、生产安全处核对。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2.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5.2.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5.2.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2.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2.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3设备科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工作,并落实设备定置管理责任人,发现异常时应当及时处理。同时要建立月检、日检、班检等常规检查制度,做好点检记录,存档备查。

5.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以及停止使用一月以上的,要书面报告公司设备处。再次投入使用前,设备科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消除隐患,恢复设备性能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设备性能的恢复情况掌握不准时,请公司设备处协调安全检验机构进行检测,符合使用要求,方可投入使用,设备恢复运行前要书面报告公司设备处。

5.5设备科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和定期检验要求,对特种设备技术性能进行定期安全检测(厂内机动车辆每年一次,行车每年一次,压力容器按周期检测)。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使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设备处提出相关特种设备申请检验报告,由公司设备处联系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检测。设备科未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导致未定期安全检测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设备科负责。同时设备科要有专人负责配合上级检验部门做好检测工作,确保特种设备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5.6设备科对特种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等),要落实专人负责,并定期督促检查运行情况。检验周期到期前,应及时上报公司设备处联系安全检测,同时配合设备检测的运送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

5.7新增的特种设备,由负责项目的有关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注册使用手续,并将有关手续、检验报告报公司设备处存档,以便进行年度检测。未办理特种设备注册使用手续,投入使用的,造成设备或人身事故的,由负责该项目的部门承担一切责任。

5.8需设备处协助办理新增特种设备有关注册、使用手续的单位必须提交相关资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产品随机文件、产品合格证、产品制造安全监督检验证书、产品竣工总图、产品质量证明书、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经公司设备处上报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领取有关证、照、使用证,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5.9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厂内机动车辆等)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上报公司设备处备案,必要时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5.10未经上级检验部门认定报废的特种设备,设备科应及时提供有关报废证明上报公司设备处备案,由公司设备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有关证件、牌照及使用证。重新更新、购置的特种设备,按5.8条手续办理有关手续。

5.11设备科所运行的特种设备应证、牌照齐全。注册登记齐全,不得随便乱挂或挪作他用。一旦发生事故,由设备科、生产安全科负责。

5.12特种设备证件、牌照丢失或被盗应及时上报公司设备处备案。公司保卫部门积极配合查找。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设备科负责。

5.13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厂部有关负责人报告。

6 检查与考核

6.1设备科应严格执行此管理规定,加强内部检查和考核。设备科

6.2设备科对各级安全检查及安全检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由专职设备科、安全员负责督查反馈,公司设备处进行跟踪考核。

6.3公司设备处负责此管理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考核。 7 报告与记录

对管理过程中的报告和记录的管理按企业标准执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烧结厂设备点检、巡查安全制度

为保证设备安全、有效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点检、巡查安全制度:

1、操作工、维修工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具体要求及时、认真进行点检、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工段长或班组长联系处理;不及时认真点检、维护设备,或对问题置之不理予以责任人50-200元/处·次的处罚,造成设备故障或事故的根据分析会处理决定执行。

2、因对设备点检、维护工作严重滞后,近期发生重复性问题的加重处罚。

3、对于点检记录,必须由工段长或车间主任及时签字确认。

4、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点检要求规范记录,厂部、车间随时抽查,发现记录不真实、填写不规范、记录乱涂改、记录不清洁等现象予以20元/处·次—100元/处·次的处罚,造成缺损的加重处罚。

5、严格交接制度,对在交接班期间点检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双方交接清楚,确认后,交班人方可离开。

6、设备发现隐患时要及时识别其危险因素,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7、当点检、巡查发现设备隐患,并危及人身安全,点检、巡查人应立即启动相关设备的应急预案处置。

8、相关车间主任、电气工程师、安全员、设备员每月初、月中对设备点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单限期整改,对问题较多的车间予以批评和考核。

烧结厂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工作,由厂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

综合检查,有效地控制事故发生,特制定检查制度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董培军

副组长:周军跃 孙田明 于兆军 刘忠诚 周龙保 汤爱华 骆奇军 张建国

成 员:符卫洪 陈荣华 朱为民 蔡红令

二、检查时间:

1、每月前三个星期三上午9:00定为安全系统检查日;

2、每月三上午9:00定为特种设备、煤气管网设施及危险源点检查日。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各车间安全知识教育学习情况。各类文件传达执行情况;

2、检查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和干私活现象,特殊工种要持证

上岗;

3、职工在设备中要知道“三好四会”,设备使用正确,保养见本色;

4、各车间文明生产,文明卫生符合检查要求,不合格扣分;

5、各车间无吸游烟和乱仍烟头现象;

6、各岗位职工熟记“三规两制”不及格扣分;

7、消防器材实行定置管理,执行“五不”要求;

8、各车间、工段学习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及治安保卫工作执行情况;

9、各皮带机不许上下爬行,皮带不许严重跑偏,托辊保持完好,各加油点保

证有油润滑。巷道打扫干净;

10、原料斗轮机械等:(1)保证电路、油路、水路畅通。(2)钢丝绳无严重磨

损。(3)电线与接头破损、老化现象。(4)报警器、限位、刹车在安全可靠。

(5)轮道无障碍物。(6)上下扶梯、护栏无脱焊现象;

11、带烧、球团、供给机械:(1)设备无损坏。(2)油路畅通。(3)无煤气泄

漏。(4)危险源点有救灾预案。(5)楼梯、平台、操作室卫生干净。(6)各护

栏牢固可靠。(7)行车操作良好、无违章作业;

12、厂内车辆、焊机、煤气设施、危险源点等。

四、考核:

1、由厂长带队,有事先向厂长请假,同意后生效。

2、在班小组成员准时参加检查,迟到一次罚款20元。

3、无故不参加检查者,罚款30元。

4、整改不及时,又没有说明情况者,一项罚款50元。

5、不及时整改发生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6、检查到哪个车间,相关车间主任、设备员参加该车间安全检查,机电车间主

任不论检查到哪个车间一律参加检查。

烧结厂

2010年元月12日

烧结厂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是安全用电的重要环节,其核心是切实保证电气设备、生产设备、岗位职工及电气作业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为了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分厂特制定和健全切实可行的电气安全工作制度,在全厂加以贯彻落实。

1、电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公司供用电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转移或终结制度);

2、电气特种作业人员在停电检修、不停检修及带电与停送电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制度、规程、公司及分厂设备挂牌检修制度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电气特种作业人员在停机检修与不停机检修设备时,必须征得分厂领导同意,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才能检修并做好记录,严禁一人私自检修;

4、电气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程、规定对电气设备进行巡查(保持安全距离)、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经常检查各配电设施的标识是否完好;

5、供给分厂煤气柜、源水处理站的高压设备停、送电必须实行停、送牌登记管理制度,分厂高压设备停、送电必须实行监护、唱票制度,防止误操作,确保高压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6、生产一线职工在发生电气故障时,立即汇报处理,严禁私自检修,严禁在岗位上私拉乱接电线;

7、发生突然停电或其它电气设备事故时,不得立即送电,待查明原因请示分厂同意后,方可送电工作,对事故要分折,落实责任并做好记录;

8、电气特种作业人员不得私自短接电气设备的控制系统,确需短接请示分厂同意确认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并做好记录;

9、电气特种作业人员严禁带负荷停、送电操作,电气线路、设备安装严格规范;

10、定期检查火灾报警系统是否完好,每年对感烟系统测试一次;

11、电气工段加强对分厂所有变压器、高压设施进行检查,做好电气设备的防尘工作,严防小动物进入变配电室。

烧结厂

2010年元月完善

高压室停、送电管理制度

为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保证设备出现故障时电气运行人员能够及时,

准确处理,电气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高压室停送电管理制度。

1. 高压室办理停送电手续必须持牌,并认真填写《烧结球团厂停送电挂

牌检修执行记录》,高压室值班人员应仔细核对所填记录与停送电牌是否相符

合。

2. 操作工办理停电手续时必须保证现场设备已停机,否则不予办理停电

手续,电工值班人员执行停电操作时,要再次核实,不得带负荷拉合闸。

3. 停送电操作必须由持证人员执行。当停送电手续办理齐全后,值班人

员应立即执行倒闸操作,绝不允许在高压室内启动现场设备。

4. 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票制度》。高压送电时必须有值班班长或电气工

段长以上人员在场,送电前,要确认接地装置已拆除。

5. 当启动失败或高压开关突然发生跳电故障时,不得盲目合闸,应立即

把开关摇到试验合闸位置,在跳闸开关的综保上查明是何原因跳闸,根据综

保故障情况记录进行针对性的排查,确认故障原因,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

与厂部值班主任汇报。特殊情况与公司变电所取得联系,了解情况。

6. 发生大面积停电时,应立即向值班主任汇报,并向生产安全科和公司

变电所联系了解情况,在查明原因,经值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送电。

烧结厂

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

低压电气停、送电管理制度

为确保设备和检修人员的安全,所有检修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电气运

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烧结球团厂低压电气停、送电管理制度。

1. 低压设备办理停送电手续必须认真填写《烧结球团厂停、送电挂牌检修执

行记录》,电气值班人员应仔细核对所填记录与停送电牌是否相符合, 停电牌

应挂在停、送并关的操作机构上。

7. 操作工办理停电手续时必须保证现场设备已停机,否则不予办理停电

手续,电工值班人员执行停电操作时,要再次核实,不得带负荷拉合闸。

8. 停、送电操作必须由当班值班电气人员执行。停送电牌由维修工取、

送,当停送电手续办理齐全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执行倒闸操作,由设备维修

人员与岗位操作人员现场检查无误后,现场启动设备。

9. 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票制度》。送电时必须有二名以上电气人员在场

操作,送电前要检查确认,确认接地装置已拆除,严禁错送、误送发生事故。

10. 当启动失败或开关突然发生跳电故障时,不得盲目合闸,应立即查明

是何原因跳闸,并加以排除,直指送电运行正常。

11. 发生大面积停电时,应立即向值班主任汇报,并向生产安全科和公司

变电所联系了解情况,在查明原因,经值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送电。

烧结厂

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

变压器、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为了掌握、监视变压器、配电室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厂

内所有变压器,高低压配电室内所有设备应进行定期巡查制度。

一,巡视周期。

变压器每周必须巡查一次,高压配电室每班一次,低压配电室每日一次。

二,定期巡视项目。

1变压器油温,油色,温度计。

2变压器套管,瓷瓶,吸湿器。

3变压器声音,, 积灰情况。

4变压器室,配电室门窗,小动物防护网。

5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6接线端头,母排,接地线。

7室内卫生。

8配电室内有无焦味。

9配电室内变频器,接触器,继电器等声音是否正常。

10配电柜前后门是否关好。

三,巡视时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1 巡视时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必须由单位领导指定人员方可巡视。

2 巡视时,不准进行任何操作;并保持至少1M 距离。

四,巡视中发现缺陷应及时记入缺陷记录簿内,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

烧结厂

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

烧结厂煤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车间主任负责本区域内的煤气设施安全生产工作。

2、车间主任、工长带头执行遵守公司及本厂煤气使用的相关规定及一切规章制度。

3、带领职工学习并执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4、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职工煤气知识的安全培训和预案的演练。

5、检修煤气设施时,严格执行《可燃气体工作票制度》《挂牌检修制度》及《动火审批

制度》。

6、严禁将火种带入危险源点及相关工作岗位,严禁吸烟。

7、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方可上岗。

8、在对煤气设备进行检修之前必须用蒸汽或氮气进行吹扫置换,吹扫完毕后经检测CO

含量低于50PPm 。才能进行检修。

9、CO 含量高于50PPM 时,严禁对设备进行检修,心须采取安全措施后并检测合格方可

检修,进入煤气设施清扫时,不得少于2人,应挂牌示意并佩戴空气呼吸器。

10、各车间、工段定时对本区域内的煤气水封排水,积极配合公司定期将水封排出的废

水进行回收。

11、所有操作人员要掌握必要的灭火知识和煤气中毒急救方法,严格执行煤气使用操作

规程。

12、严格引煤气规程,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

13、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对岗位救生器材,防护器材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校验工作。

烧结球厂

2010年元月完善

烧结厂电动葫芦使用管理制度

1. 分厂所有岗位工不得使用电动葫芦吊,所有电动葫芦吊现场电源箱加装锁,并将钥匙交

值班主任室保管;

2. 所有电动葫芦吊须专人操作,非检修人员不准开动电动葫芦吊,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机电车间定置各车间电动葫芦维护责任人(维修、电气);

3. 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及限位器是否完好、可靠,并点动

试吊;

4. 严格做到起重“五不吊” (超负荷不吊、斜吊不吊、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危险品不吊、

运工具不符合要求、捆缚不牢不吊) ,使用时,手不准握在索绳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防撞顶;

5. 起吊物件要平稳,重心要看准,做到慢起、轻放、运行平稳,须遵守挂勾起重工安全操

作过程,捆扎牢固,棱角快口处垫衬保护;

6. 使用拖挂线电气启动开关绝缘必须良好,要轻拿轻放,正常按动电钮,不得使用铁制物

件间接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7.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或点动运行;

8. 严禁并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限位、联锁等,尤其是提升限位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9. 工作完毕,控制器必须回复到零位,切实可靠地切断电源,并锁好电源箱,方可离开。

烧结厂

2010年元月8日修订

烧结厂岗位巡查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厂班中劳动纪律,更好地落实公司、分厂有关劳

保使用穿戴和防止中毒、中暑现象发生,结合厂部实际情况,特制定岗位巡查制度,车间、工段严格执行。由安全员实施督查。

1. 上班前讲安全要求和有关事项,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实行点名后上岗。

2. 班中不许脱岗、窜岗,不许打盹睡觉,不许赤膊、不许看书、看报。

3. 严格执行好“三规两制”及设备挂牌检修制度,杜绝“三违”现象。

4. 加强对防暑降温设施的管理,加强对防暑降温用冷饮、营养汤管理,注意卫生,力求

节约,反对浪费。

5. 定期检查移动式电器、行车、焊机等设备的安全及防暑降温用的电器,发现隐患及时

汇报处理。

6. 加强对一烧主控、二烧主控、烧一皮带及其它车间皮带通廊,烘干、球团回转窑及造

球等岗位巡查,严防高温中暑或中毒现象的发生。

7. 加强对各车间危险源点和煤气管网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8. 加强对除尘设施运行状况和现场环保及职业卫生的监控, 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9. 下班时按规定点名,确认无误后下班。

10. 车间主任、工段长必须严格做好巡岗路线、时间及检查情况记录并对巡岗记录实施交

接班。

11.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给予下岗处理。

烧结厂

2010年元月30日修订

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

作 业 文 件

烧结厂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SJAQ-2010-01

编制部门:烧结厂

版 次:

发放编号:

受控状态: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2008年5月3日发布 2008年5月10日实施

目 录

1、烧结厂安全综合考核管理制度

2、烧结厂检修安全总则

3、烧结厂个人检修牌管理制度

4、烧结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5、烧结厂设备点检、巡查安全制度

6、烧结厂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7、烧结厂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8、烧结厂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9、高压室停、送电管理制度

10、低压电气停、送电管理制度

11、变压器、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12、烧结厂煤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3、烧结厂电动葫芦使用管理制度

14、烧结厂岗位巡查制度

烧结厂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确保集团公司下达分厂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使职工(包括劳务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结合分厂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促进安全、生产、质量、设备、治安、消防及文明卫生等各项管理再上新台阶。特制定烧结厂安全综合考核管理规定,经厂职代会讨论通过,予以实施。

1劳动纪律方面

2.1要求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干私活;不脱岗、串岗;不打盹睡觉;有事先请假,不无故旷工,以下条款每月累计查到三次以上的扣车间主任1分、工段长2分。

2.1.1上班迟到一次考核扣2分,超过半小时作事假一天处理,还要完成当班任务。

2.1.2上班打盹被查,一次扣3-5分,在班睡觉被查作下岗处理。

2.1.3查到上班看书、报一次,没收书、报,扣2分。

2.1.4班中干私活被查,没收物品并扣8分。

2.1.5上班串岗一次扣3分,被串岗人扣2分;班中脱岗洗澡被查,作下岗一个月处理。

2.1.6每月上班迟到二次(含二次),早退一次,班中脱离,作待岗一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还要完成分厂、班组安排的工作。

2.1.7对每工段月累计违纪人员超出5人次的, 下浮其工段月度总收入的2%,月累计超出10人次的下浮其工段月度总收入的5%,同时取消先进班组评选资格。

2.1.8被公司查到的,按公司处理规定执行,同时扣车间主任2分,工段长4分,所在工段年底取消先进班组评选资格。

2开会、学习、宣传、记录方面

2.1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本岗位“三规两制”,严格执行好各项操作规程,按时参加分厂、班组的各项活动。

2.1.1凡是通知开会、学习,组织活动,义务劳动等时间,不能准时到达的,迟到一次扣1-2分,无故缺席扣4分。

2.1.2 参加早调会、晚会人员迟到一次扣20元,旷会一次扣50元。

2.2 对本岗位“三规两制”不熟的,查到一次不及格扣1分,连续两次不及格待岗。

2.3各工段少写一篇稿件扣工长1分,少写一篇征文扣工长2分。如工段已安排落实责任人则直接扣责任人。

2.4各工段认真按时做好安全台帐,搞好工段建设。台帐检查一次不合格扣台帐记录员2分,扣工段长1分。两次不合格扣台帐记录员4分,扣工段长2分。被公司工会查到不合格扣5分,取消工段年底先进班组评比资格。对记录不全的扣记录员1分,工长0.5分,平时管理人员对其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可适当罚款。各车间、工段的台帐必须在每月25日前交厂部安全科备查,违者罚款50元。

2.5岗位工做好岗位记录,不认真做好记录的视情况酌情扣分。

3安全生产方面

3.1职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分厂各项规章制度,主动配合公司、分厂、车间、班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3.1.1安全隐患整改计划落实到责任人,未能按期完成的扣4分。影响生产或造成损失的扣当事人10分,工段长扣6分、车间主任扣3分,同时下浮该车间总收入的2%,因未能及时按期整改而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下岗或开除,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3.1.2被公司查到一次未整改造成事故的按公司意见处理执行,追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3.1.3做好岗位文明生产、卫生区保洁工作,被查一次不合格扣责任人4分,两次不合格或整改不及时扣8分,工段负责人扣2分,车间主任2分,同时下浮该车间总收入的2%。

3.1.4加强岗位巡查,巡查不到位酌情扣分,造成不良后果的另行处理。

3.2各岗位、各工种必须按公司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禁令。

3.2.1进入生产区域未能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批评教育,可适当罚款,执行作业中未正确佩带防护品一次被查扣4分。二次被查作下岗1个月处理。

3.2.2上岗没戴安全帽待岗1个月;互保人、工段长各扣4分、2分。

3.2.3工作中互相拿安全帽开玩笑或打闹的扣当事人各8分。

3.2.4电工、75m 2电除尘工、240m 2电除尘工要穿绝缘鞋上班,一次未穿扣4分,两次被查,扣10分3.3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3.3.1有证未带的,查到一次扣4分。二次扣8分,三次不带待岗1个月。

3.3.2非特殊工种人员擅自作业特种设备(如电工、焊工、行车工、车辆驾驶)查到一次当事人下岗2个月,当班工段长扣2分,联保互保人扣4分。

3.3.3如造成事故,赔偿损失,追究刑事责任。

3.3.4被公司查到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外,扣车间主任2分、工段长4分。

3.4所有职工不得擅自顶班、替班、调班。

3.4.2如因上述原因发生事故追究当事人和工段长经济责任、刑事责任。

3.4.3被公司查到,按公司有关处理意见执行。

3.4.4在班出工不出力的、工作表现较差者、工长有权扣0.5-5分。

3.5严禁酒后上班。

3.5.1酒后上班,立即停工,写检查作旷工一天处理。

3.5.2班中吃酒,一经被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责任,联保人扣8分,工段长扣4分。

3.5.3下班后在途中吃酒,惹是生非者,扣当事人8分,其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3.6严肃动火制度,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禁火区域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由专人指挥,设专人监护,按证、按章操作。

3.6.1禁火区内无证动火,扣当事人5分,负责人2分,造成事故的严格按公司禁令执行。

3.6.2焊接蒸汽管道、水管时,电焊机搭铁不得搭在煤气管道上作业。发现一次,扣10分。

3.6.3被公司查到动火不合格,按公司处理意见执行。 3.4.1擅自调班,查到一次当事人作事假处理,并扣当事人5分,联保互保人扣2分。

3.7严格执行消防工作管理规定,消防器材要做到“五不”即:不丢失、不损坏、不缺空、不失效、不乱移动。消防器材要实行定置管理,落实到工段,防火责任到人。

3.7.1本岗位消防器材不符合管理要求,没有及时上报的,扣岗位操作人员2分、工段长1分。

3.7.2不能熟记消防“三知”、“三会”、“三能”查到一次扣1分,因交接班不清丢失消防器材的扣责任人5-10分,同时赔偿丢失的消防器材。

3.7.3被公司查到消防工作不符合规定,按公司处理规定执行。

3.8加强用电设施管理,保证用电安全。检修时严格执行厂部《停送电挂牌检修管理制度》,杜绝触电事故和意外事故。

3.8.1 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无意损坏的扣4分,有意损坏待岗3个月。

3.8.2配电柜(箱)保持完好整洁,日保养不及时扣1分。

3.8.3用电设施附近乱放杂物被查扣1分。

3.8.4变电所、操作室、变压器内有易燃易爆物品,查到一次扣当班电工5分。

3.8.5严禁倚靠、爬越、攀坐护栏,查到一次扣3分。

3.8.6严禁钻、跨皮带机,发现一次扣3分。

3.8.7未实行《停送电挂牌检修管理制度》一经查发现给予下岗一个月,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3.9现场管理

3.9.1岗位使用工具应摆放整齐,乱放一次扣0.5分。

3.9.2生产设施被损坏一处扣岗位人员2分。

3.9.3门、窗不全或其他设施损坏一处扣3分。

3.9.4严禁室内有私拉乱接现象,发现一次扣3分。

3.9.5本岗位设施不全,没有及时上报扣2分。

3.9.6本岗位设备有积灰、油垢、堆积物扣1分。

3.9.7设备及附件不齐或被损坏一处扣3分。

3.9.8岗位有跑、冒、滴、漏未及时上报扣1分。

3.9.9备件未分区存放,库区不整洁一次扣2分。

3.10两米以上,无固定落脚点的均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佩带合格的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向下仍东西。

3.10.1安全带不合格不准使用,违反扣4分。

3.10.2没有安全带和防范措施不全,不准高空作业,违反待岗2个月处理。

3.11全厂职工严禁吸烟。发现吸游烟,一次扣2分。

3.11.1在禁火区吸烟,作下岗一个处理。

3.11.2操作室、办公室有烟头、烟灰被查一次扣2分。

3.12严格执行公司《挂牌检修管理制度》、《停送电制度》、实行“谁取牌谁还牌”制度。有效地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3.12.1执行制度时一次记录不全的扣4分,补记被查扣10分。

3.12.2检修时未实行“挂牌”制度的,下岗一个月。

3.12.3未实行“挂牌”制度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按公司禁令处理,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3.13有效控制危险源点,积极做好抢险救灾预案工作,把损失降到最小。

3.13.1危险源点各工段必须日巡查,有记录,有责任人。少一次人均扣1分。

3.13.2参加检查或演练,小组成员一次不参加每人扣4分。

3.13.3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小组成员必须按通知及时到现场参与抢险救灾,否则下岗处理。 4安保卫方面

4.1进出厂门服从门卫管理,如不服从管理被反馈扣4分。

4.2摩托车、自行车不得乱放。凡无故乱放被查扣4分。

4.3上下班按规定路线走,经三路、纬二路,不得骑车在厂区逗留,发现一次扣5分。

4.4全厂职工上下班不准通过纬三路的火车道口,被查一次扣2分,二次扣5分。

4.5自觉遵纪守法,不得有赌博、偷盗、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违反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按公司规定处理执行。

5保护环境保护方面

5.1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损坏花、草、树木一次扣4分。

5.2保洁区文明卫生不合格一次扣2分。

6其它

6.1工作认真积极、表现突出的,完成正常工作任务之外,超定额完成工作或安排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可给予加分0.5-5分。

6.2发扬主人翁精神,敢于制止、检举揭发不正之风,给予3-10分嘉奖。

6.3各车间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核细则,但不得与本考核规定抵触。

6.4职工各种假别执行公司规定。

6.5 管理人员月度填写月度考核表,由分管厂长、厂长综合评定考核。

6.6 月度根据公司职能部门反馈的有关事项,分厂将根据实际情况考核。

6.7 车间主任、管理人员加强检查发现违章根据情况考核。

7未尽事项根据公司规定执行或由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考核分由考核人当月考核公布。

烧结厂设备检修安全总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四全”安全管理,即:“全面的安全管理、全员的安全教育、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全方位的事故预防”,保证检修时人身和设备安全,切实做到“六个到位”和“一个落实”,即:检修前各级安全教育到位、进入作业现场各类工器具安全性能检查到位、各检修点安全责任到位、检修现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检修现场生产岗位工与机电检修间配合到位、检修现场安全巡查、督查到位,现场检修前的设备挂牌检修制度和停、送电制度落实。

一、检修计划的制定:根据各车间设备存在问题的收集、汇总情况,设备科制定具体的检修计划;经厂部、公司批准后,由设备科牵头,分管厂长、安全员、车间主任和各检修工段

工段长等参加的设备检修前预备会,在对检修项目分解落实的同时,落实好安全措施。

二、检修前开展各级安全教育:根据检修内容,由安全科对各车间主任、各检修工段工长、生产工段工长进行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由各工长在安排工作任务的同时对各检修小组安全责任人进行安全交底和现场安全教育,小组安全责任人在作业前对所检修设备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制定防范措施并对参检人员进行现场环境交底和现场安全教育,要求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和做好联保互保工作,安全科、设备科负责对外协施工单位检修资质审核、检修工器具的审查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合约等相关事宜。

三、进入作业现场各类工器具安全性能的检查:进入作业现场前,各检修车间、工段、小组(包括外协单位)要对所使用的工、器、具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不合格严禁使用,(如:起重吊具:应检查吊钩、滑轮、钢丝绳、锁扣、相关电器设施、作业半径等等;焊机:应检查接线装头、焊机本体是否漏电、焊钳、龙头线是否完好、电源开关是否完好、是否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等;可燃气瓶:应检查防震系统、减压系统、输气皮带、气瓶间距、现场存放安全等;车辆:应检查制动系统、声光系统、机械传动系统、液压系统等安全性能和现场的具体环境等;救生器材:应检查报警装置是否完好、气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密封性能和相关附件是否完好可靠;登高用具:应先检查安全带、梯子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的报告、有无防滑措施、相关附件是否齐全完好等;电气工器具:应检查外观有无破损、绝缘性能是否定期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等等),违者作下岗处理。

四、各检修点安全责任落实、检修现场的安全巡查、督查:各车间、工段、小组责任人即是本组织安全第一责任人。不论在检修工作中,还是在生产协调中,首先要确立现场责任人,由现场责任人全权负责安全工作。各安全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强化现场安全教育与巡查,对每处检修点都认真巡查、督查,对发现违规作业人员要严格查处,并追究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安全因素即时发现、即时制止、处理。专职安全员要加强现场人、物、环境的督查力度,对作业现场的人员安全意识、行为意识、作业规范等跟踪督查,对作业环境现场查看,不适合作业条件的,坚决制止,特别是对现场的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把关、动态监控,严禁带病运行,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检修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设专人监护(如登高要系安全带、要有稳固的落脚点,要有专人监护;交叉作业要遵循先上后下,相互协调与沟通,传递物件要稳固,严禁上下抛物;吊装物件要稳固,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专人指挥、专人监护;危险区域作业要配用专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专用的劳保防护并设专人监护;高温区域作业劳保穿戴齐全,专人监护、严防烫伤;清仓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从上往下清理、防止塌料伤人,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机械、电气设备上作业时须装设安全防护的一定要装设,须用专用工具的用专用工具,须防火措施到位的一定要防火到位,确保维护、检修作业规范),现场岗位工与检修人员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协调配合。

六、检修现场生产岗位工与机电检修工之间的配合:检修结束后,经机电车间与生产车间确认,拆除检修临时辅助设施,恢复安全防护设施,清理现场检修遗留的杂物,确保工完料尽场地清。检修结束后的调试:由负责检修设备的维修负责人确认完好,撤出所有参检人员,并及时送还停电牌;由岗位工对检修后的设备、检修现场进行检查,并逐级向主控、工段、车间、厂部汇报,并送还设备检修牌,等待厂部通知调试设备,待接主控开机指令后,先检查设备、现场开、关与上、下道工序岗位取得联系,确认可以试车后,将开关打至现场,在检修人员的监督下开始调试设备,发现问题立即停机(要再次履行相关管理制度),由维修人

员消缺。

七、现场检修前的设备挂牌检修制度和停、送电制度:现场检修时,严格执行设备挂牌检修制度和停、送电制度,由岗位工取、送设备检修牌,维修工取、送设备停、送电牌并签名登记,岗位工与维修工要互相监督。可燃气体管网检修:严格可燃气体工作票制度、动火证制度和引煤气操作规程。检修结束后,机电车间立即汇报厂部,由厂部组织安全科、设备科、机电车间、生产车间等相关人员,对检修后的管网设施进行试压、试漏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一、公司安全工作相关禁令

(一)安全生产工作禁令

各生产车间、部门科室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防护用品穿戴的考核力度,努力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公司联席会议提议,经职代会主席团讨论,现决定:

一、公司所有职工进入生产区域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安全帽。在生产区域内发现未佩戴安全帽者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正确佩戴者给予一次警告,累计二次未正确佩戴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上情况每发生一起,其所在班组班组长罚款30元,所在分厂、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二、所有职工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发现串岗一次者给予警告,串岗二次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被串岗位人员不劝阻制止的,当班班长罚款30元,分厂、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其他人员发现不制止罚款20元。

本规定由安全生产处负责督促检查,发现违反者,立即上报处理,姑息迁就或检查不力将追究安全处责任。

本禁令从一九九四年九月十六日起执行。

(二)公司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禁令(三)

为了加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力度,通过实际运行表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仍然存在,甚至个别违章还导致了严重后果,为此经公司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处罚力度,特决定:

1、凡公司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对违章者给予开除留用

处分。

2、凡公司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他人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对违章者予

以开除;造成本人伤害的,予以终止合同或开除留用(人身伤害指算事故率的伤害)。 本禁令经公司五届一次职代会第十二次代表团团长会议讨论通过,

(三)严禁酒后上班

严禁职工班前、班中饮酒,违者下岗;公务招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否则作下岗处理;职工饮酒还将追究其所在单位领导人的管理责任。

二、烧结厂安全生产规定(通则)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全体职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当发生事故和险肇事故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现针对我厂生产特点,为确保生产顺行,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1、新工人进厂未经三级(公司、厂部、车间)安全教育,不准安排上岗操作。厂内调动岗位、工种变动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厂部领导同意),同时要定期组织全厂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和考试。

2、电工、行车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不准无证操作,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方能独立操作(实习期间,要有师傅指导,不准单独作业)。

3、全厂职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准带小孩进入生产厂区。上班前和班中禁止饮酒。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当班工人在班中必须坚守岗位。有事需要离开时,一定要经过生产工段长同意。

4、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短裤、裙子上班。

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任何人不得在石棉瓦、玻璃钢瓦上行走,不采取安全措施不准攀登石棉瓦楞屋面工作。

7、二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禁止高空向下抛扔物件,认真做好高空物体传递工作,设人监护。各种机吊不准超限使用。

8、生产和施工等一切危险区域必须有明显的警告牌、标志牌。厂区马路要保持畅通,不得乱堆物品,生产危险区域要有安全通道。

9、在厂区内行走时,必须注意各种来往车辆和地面物件,不准跨越输送带,要走安全过桥,严禁在行车吊物时,在行车下面行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易燃易爆要害部门。

10、厂区机动车辆限速十公里,转弯处限速5公里内,翻斗车运货不得超载。翻斗车、小四轮拖拉机不准开出公司以外,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停放在指定车棚,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11、煤气区域照明设施必须安装防爆装置,严禁吸烟、严禁带入火种、严禁明火操作。需要停、送煤气时,必须严格填写可燃气工作票,需要动火时,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制度。各种消防器材要保持完好状态,主管部门要定期检查。

12、一切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装置,要做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孔必有篦、有洞必有盖。要检修设备时,严格执行公司、分厂《设备挂牌检修管理制度》,一定要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告牌,履行领牌和还牌的手续,开动设备前必须检查确认,并和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启动。严格执行好厂部规定的《停送电挂牌管理制度》,严禁乱动任何电器开关。

13、行车、吊具、压力容器等关键要害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设备实行定置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14、凡进入危险区域、机电操作等,不得单独一人进行,要有主有次,有人作业,有人监护。

15、工作场地应有照明设施,如在检修时,一律采用36伏低压行灯,检修潮湿的地方的设备,应采用12伏低压行灯。

16、高压系统停电后,要做好验电、放电、接地工作,带电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监护,高压变配电所必须执行唱票、监票的确认制度。

17、仓库必须加强管理,积极做好备品备件工作,货场堆放整齐,不超高、不歪斜、不影响安全通道,有防火防盗制度,有足够的消防器材,人员必须有防火灭火的技能。

18、消防器材要做好定置管理,严格执行“五不”,即:不丢失、不损坏、不缺空、不失效、不乱移动。岗位职工做到“三知”、“四会”,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和防火演练,不断提高防火员和义务消防员的战斗能力。

三、挂牌检修管理制度

(一)公司挂牌检修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安全整顿的紧急通知精神,杜绝今后在设备检修中再发生类似伤害事故,检修设备时要严格实行挂牌制度,生产安全部、设备管理部联合制定如下挂牌管理规定:

1、停产检修开始前,应由检修单位制定检修计划,涉及到多单位、多工种之间配合以及进行

特殊作业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每个检修小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

2、检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在已停电开关操作机构上或已停电开关控制按钮上挂上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

3、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未得到检修人员确认,操作人员严禁合闸,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

认无误后方可合闸。

4、集团公司生产线在线检修转动或移动设备,以及其附近区域的其他设备时,心须按下相应

区域内的应急按钮,或切断相应动力源点,并在按钮或动力源点切断机构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危险区域设专人监护。

5、检修机械、液压、水、电、气路时,应切断相应设备的动力源点,并在切断动力源点机构

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如需要应锁定相应的机械机构。

6、在停机检修或计划检修时,维修工检修设备时须到相应主控室领取水、电气、液压、机械

各自专业的检修牌,检修完毕后,送还主控室,领、还均需签字,操作工在检修牌齐全后,检查确认设备完好正常后方可送电工作。

7、变电所、配电间及其它电气线路检修时,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悬挂相应的标志牌。

8、生产安全部、设备管理部负责督查现场执行情况,一经查到未执行一次罚该单位行政一把

手200元,当事人由该部门(单位)处罚。

(二)烧结厂挂牌检修管理制度(修订)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公司挂牌检修管理制度加大考核力度,有效地控制事故发生。厂部决定在电工班高压室实行挂牌停、送电管理制度,在一烧车间主控室、配料室,二烧车间主控室、配料室,球团车间主控室,原料车间中控室设立挂牌检修管理制度,并制定有关制度如下:

1、严格执行公司挂牌检修管理制度,加大检查和监督管理力度;

2、停机或计划检修时,厂部下任务计划单,各检修岗位操作工到主控室拿取检修牌,由维修

人员取停电牌,取牌时必须认真填写时间、地点、检修内容和取牌人姓名;

3、检修时维修人员先检查相关的电器电源是否断电,在确认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

禁示牌与设备检修牌后,方可作业。工作中要做到指挥准确、作业无误,检修结束后一定要查点检修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现场、工具有无丢失,细心检查确认无误后,立即还牌到主控室;

4、还牌时必须实行“谁取、谁挂、谁还”的原则,填写好时间、地点、还牌人姓名以及送电

牌人姓名等登记手续;

5、在检修牌还齐后,主控值班人员或工段长在确认无误后,通知高压室值班人员做好高、低

压送电准备,等送电程序齐全后电气值班人员再通知主控,保证及时送电开机;

6、检修机械、液压、水、电、汽路时,应切断相应的设备动力源点,并在切断动力源点机构

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示牌,如需要应锁定相应的机械机构,必要时设专人监

护;

7、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分厂挂牌检修管理制度,被查一次登记记录不全,罚款责

任人100元,一次未能执行挂牌检修制度相关责任人作下岗一个月处理,如发生事故追究

其刑事责任。

四、通用岗位或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维修电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严格执行《挂牌检修制度》。

2. 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3. 电器设备不准在运行中拆卸修理,必须先切断设备电源,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警示牌,并在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4. 在配电总盘及母线上进行工作时,在验明无电后应挂临时接地线,装拆接地线都必须

由值班电工进行。

5. 临时工作中断后或下班人员开始工作前,做好交接班记录并重新确认无误。

6. 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7. 低压设备上必须带电工作时,要经过领导批准,并要有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好工作

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进行。邻近相、带电部分和接地金属部分应用

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进行工作。

8. 高压设备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及唱票确认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禁止带

负荷停、送电作业。

9.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接地线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

地线。

10. 各类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11.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1211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

火。

(二)、维修钳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操作前检查工具是否完好,按所用工具的需要,穿戴好防护用品,禁止使用有裂纹、

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合要求的工具。

2. 开机前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钉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并空载试车

检验,方可投入工作,操作时应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 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由电工修理,自己不得拆卸,

不准自己私拉乱接电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4. 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

成事故,两人以上一起工作时,要注意协调配合。

5. 起吊和搬运重物,应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并与行车工密切配

合。

6. 空高作业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紧固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不准放在其

它地点;安全带应扎好,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上,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往下面扔东

西。

7. 使用梯子登高时要有防滑措施,梯子斜度60度为宜,必要时设人看护,人字梯中部

要采用结实的搭勾及牵绳拉住,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要有以防触电措施,平台周围应设栏杆。

8. 使用板手时,板口不得有油污,不能用力过猛,清除铁屑应使用工具,禁止用手拉、

嘴吹。

9. 清洗零件时,不准用汽油清洗零件,擦洗设备或地面,废油必须倒入指定容器,定期

回收。

10. 检修煤气管道及设备时必须用氮气或蒸汽进行吹扫,然后用仪器检测,确认无煤气

后方可工作。

11. 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设备工具的电、气、油断开,工作完毕必须

清理工作场地,将零件和工具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12. 检修时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工作。

(三)、焊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电焊工、气割工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2. 焊接场地10米以内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

通风。

3. 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必须

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和管道压力,消除

容器密闭状态(敝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4. 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采用12V ,禁止在已

做油漆或喷过、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好袖口,戴好防护罩。

5. 电焊机要设有可靠的保护,接地及电焊机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不准接在煤

气管道和机床及设备上。工作回线绝缘良好,机壳保护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 在有易燃易爆物的车间、场所附近焊接时,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办理好动火证,

工作时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7. 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设施,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地面应有人监护。

8. 助手必须懂得电焊、气焊的安全常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师傅的安全。

9. 检查设备,管路及附件是否漏气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严禁用明火试验。

10. 工作完毕,应检查现场,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四)、行车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行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非驾驶员、非行车检修人员不准开动行车。

2. 行车开动前要确认车上无人,送电后再按嗽叭(电铃)警示,才能试车。

3. 起吊要平稳,重心要看准,加速要缓慢,做到慢起、轻放、运行平稳,尽量避免使用倒

车。

4. 不准在钩子吊物情况下调节制动器,工作中发生故障,应设法将重物放下,再进行调整

维修。

5. 当钩子吊物产生下沉时,驾驶员应头脑冷静,镇静果断地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重大

事故发生。

6. 行车吊物运行时,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越过,并注意避让行人,以免吊物突然降落发生

事故。

7. 行车吊物后, 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吊物不准在空中长时间停留, 如遇特殊情况, 必须

离开驾驶室, 应将重物放下, 切断电源再行离开。

8. 行车在吊运中,严禁进行清洁、维修、保养等工作,严禁将各种限位用着停车开关,

发现限位失灵立即汇报处理。

9. 严禁并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限位、联锁等,尤其是提升限位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10. 行车驾驶员要做到“五不吊”。(超负荷不吊、斜吊不吊、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危险

品不吊、吊运工具不符合要求、捆缚不牢不吊)

11. 行车操作工开车前必须先鸣号、操作按指挥信号进行,非驾驶人员不准随便进入驾驶

室。

12. 工作完毕,控制器必须回复到零位,切实可靠地切断电源,驾驶员方可离开驾驶室。

(五)、翻斗车修理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驾驶员必须经过训练, 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

驾驶。

2. 严禁酒后驾驶, 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要文明开车,礼貌用言、主动谦让。

3. 车辆发动前, 应检查刹车、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各机械、轮胎

是否完好正常,各种油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带病出车。

4. 起步时要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 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

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 车辆不得超重、超长、越宽、超高行驶,禁止空车落斗不回原位行驶。在下坡或拐弯时,

必须实行“一慢、二看、三通过”的要求。

6. 冬天防寒,下班后注意放水防冻,夏季防曝晒,车子停放在阴凉处,严防轮胎过热爆炸。

7. 下班后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 并停放在指定地点, 保管好工具.

(六)、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所有电动葫芦吊须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及限位器是否完好、可靠,并点动

试吊。

3. 不得超负荷使用,使用时,手不准握在索绳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防撞顶。

4. 起吊物件,须遵守挂勾起重工安全操作过程,捆扎牢固,棱角快口处垫衬保护。

5. 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常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或点动运行。

(七)、砂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干磨或修理砂轮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2. 检查砂轮是否松动,有无裂纹,防护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时不准开动及时整改。

3. 砂轮机运行中,砂轮正面禁止站人,操作者要站在砂轮侧面。

4. 砂轮转速不准超限,进给前要选择合理的吃刀量,要缓慢进给,以防砂轮破裂飞出发生

事故。

5. 装卸工件时,砂轮要退到安全位置,防止磨手。

6. 砂轮未退离工件时,不得停止砂轮运动。

7. 用金刚石修砂轮时,要用固定架将金刚石固定好,不准用手拿着修。

8. 吸尘器必须保持完好有效,并充分利用。

9. 干磨工件不准中途加冷却液,工作完毕后空转五分钟砂轮,方可停机。

10. 砂轮机上不准磨软质材料(如铜、铝等)。

(八)、台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使用台钻要戴好防护眼镜和规定的防护用品,禁止戴手套。

2. 钻孔时,工件必须用钳子、夹具压紧压牢,禁止用手拿着钻孔;钻薄片工件时,下面要

垫木板。

3. 不准在钻孔时用纱布清除铁屑,亦不准用嘴吹或用手擦。

4. 在钻孔开始或工件要钻穿时,要轻轻用力,以防工件转动甩出造成事故。

5. 工作中把工件具放正,用力要均匀,以提防钻头折断。

(九)、铲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驾驶员必须经过训练, 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和相关知识培训,发给合格证方准单独

操作,严禁无证驾驶。

2. 作业前做好油、水、电、气、刹车、喇叭、照明等及液压系统的检查,并保证完好。

3. 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病出车,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要文明开车,礼貌用

言、主动谦让。

4. 起步时要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 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

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作业行驶中,除驾驶室

内乘座一名司机外,机身任何部位不得载人。

5. 作业时要时刻注意场地周围的车辆、行人动态,遇有地面不明物、烟雾及视线不清等情

况时,不得作业。

6. 车辆禁止空车落斗不回原位行驶。在下坡或拐弯时, 必须实行“一慢、二看、三通过”

的要求。

7. 冬天防寒,下班后注意放水防冻,夏季防曝晒,车子停放在阴凉处,严防轮胎过热爆

炸。

8. 按规定仃放车辆并放下铲斗,使铲斗平行触地,切断整车电源、关好门窗,做好车辆的

清洁卫生工作。

(十)、车辆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修理前须查看车上、车下和周围的情况,确认安全可靠 ,并在点火开关或明显位置挂

上“正在检修”的标示牌后,方可修理,车辆在检修时必须停放平稳、牢靠。

2. 禁止乱接乱拉电气电线,确保车辆电源、电气设施的安全良好,检修用的工具等金属设

施不得放在电瓶上。

3. 拆下的零部件应在干净处放稳,轴件不得站立存放。

4. 装配检修齿轮时,不得将手伸入箱内检查,防止轧伤手指。

5. 用油料清洗零件时,不准靠近火源,检修用的废油、废纱布等不得乱倒乱扔。

6. 禁止在发动机工作和车辆运行时修理,修理结束后应及时清点工具和所换配件。

7. 严格按任务单及报修内容检修,严禁无证人员试车。

8. 保证检修后的车辆清洁卫生。

五、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和移动规定

(一)、共同要求:

1、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丝绳、链条、绳索等吊运。

2、避免放在受阳光暴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

3、均不要放气,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0.15Mpa (1.5kg )表压的余气。

4、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都要关闭瓶阀。

5、操作中两种瓶间距要大于5米(小于5米时需采取隔离措施)。

6、必须距离明火10米以上。

7、两种气体专用的减压器禁止换用或替用。

(二) 、乙炔瓶

1、乙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都要竖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使用。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

乙炔瓶,必须先直立后,静止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器后使用。

2、禁止在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焊、割炬等。

3、禁止将乙炔瓶放在风机、空压机、制氧机等处的吸风口和避雷针、电气回路接地引线导体

附近。

(三) 、氧气瓶

1、禁止单人肩扛氧气瓶,气瓶无防震圈,禁止用滚动方式搬运氧气瓶。

2、禁止用手托瓶帽来移动氧气瓶。

3、氧气瓶严禁接触油脂、油污等物品。

(四)、氧气、乙炔气库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库必须专人、专库、定点保管。

2、严格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库内,不得有明火,非本库人员进入库房要登记并交出火种。

3、库房附近严禁堆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道路畅通。

4、库房内所有的消防器材,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5、库房内应该有良好的通风、降温设施,要避免阳光暴晒。

6、气瓶要保持竖立摆放,禁止敲、碰、撞。

7、进入库房严禁穿化纤服装、钉子鞋,并设立明显的禁火标牌。

8、气瓶的验收、发放严格按照验收发放制度执行。

9、氧气、乙炔库定置责任人

(五)、氧气、乙炔瓶回收制度

1、储存及使用氧气、乙炔的单位,要做好气瓶的管理工作,乙炔气瓶的漆色、防护圈、帽、螺丝防护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否则不发放。

2、凡是取重瓶时,必须有手续齐全的领料单,并携带空瓶调换,否则不予发放。

3、在回收空瓶时,保管员必须根据当时的环境、温度对剩余压力及保护等进行检验和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司规定执行。

4、回收空瓶的外壳不得有碰撞等现象。

5、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个人、气瓶号码及经办人进行登记签名,并有单位出具证明,负

责人签字,否则不予发放。

6、凡是违反规定而造成损坏的、报废的或需要维修的气瓶一律由使用单位负责,防护圈每只

按20元收费,安全帽每只按50元收费,气瓶损坏照价赔偿。

(六)、危险消防预案

1、危险源点名称:氧气、乙炔气库

2、存在隐患:

1)夏季高温,乙炔气瓶的危险较大。

2)氧气、乙炔气易燃、易爆。

3)因氧气、乙炔气厂停产储备超储,危险性加大。

3、预防措施:

1、加强内部管理,专人专管,做好库内通风,现场竖立明显禁火标志。

2、杜绝火种,配置干粉灭火器4只,且保证完好。

3、收发时应轻装、轻放,非本库人员不得入内。

4、严格按照氧气、乙炔气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火险,由现场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正确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立即

打电话到生产安全部报警,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七)、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发放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合。

2、严格执行氧气、乙炔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3、仓库的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出四十度,超出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4、氧气、乙炔气瓶的漆色、防护圈、帽、螺丝等防护措施必须保持完好,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5、认真执行气瓶的回收制度,剩余压力不得低于国标。

6、购进气瓶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发现不符合的应该立即退货。

7、保持库内外的整洁和卫生。

六、联保互保责任制:

(一) 、安全生产联保、互保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到参与每一项生产作业任务的每一位员工,以制度的形式赋于他们严格履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安全协作的联保、互保安全监督职责,促进全体员工自觉遵章守纪,共同抵制违章违纪行为,实现“三不伤害”,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责任制。

1、各单位内部按工作岗位划定结对的成员均为联保、互保成员。

2、每位员工都应认真学习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联保、互保各方有权利、有责任、有义务在生产作业时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安全协作,及时制止“三违”,确保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严防事故发生。

4、工作中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特殊环境作业要配戴专用安全工器具,履行相

互提醒、相互监督职责。

5、多人协同作业要有主有次,做到安全措施到位,信息传递到位,安全监护到位,将联保、互保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三不伤害”。

6、生产作业中,维修人员与操作人员要密切配合,点检巡查要执行好双方确认制度,并互相监督、互相提醒监护。

7、设备检修,严格执行“挂牌检修制度”,试机、开机前,严格按规程要求检查确认,互通信息。

8、发现“三违”现象要及时制止,说服不了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9、生产作业中任何一方发生安全事故,其联保或互保人承担监护、监督不到位责任并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进行连带考核处理。

10、新到岗员工,未落实联保或互保责任,未签字不得上岗。岗位发生变动时,必须重新落实联保或互保责任人。

11、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参加同一生产作业任务的成员间息动构成安全联保、互保关系,执行本责任制规定。

12、联保、互保各方必须认真执行本责任制规定,接受监督和考核处理。

烧结厂个人检修牌管理制度

挂牌检修制度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其核心是切实保证电气设备、生产设备、岗位职工及机电作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为做好检修牌安全管理工作,分厂特制定个人检修牌管理制度,在全厂加以贯彻落实。

1、所有检修作业人员在设备计划检修、突急抢修,停电检修、不停电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及分厂设备挂牌检修制度,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设备检修作业人员在停机检修与不停机检修设备时,必须征得分厂领导同意,悬挂个人检修牌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才能检修,并做好记录,严禁一人私自检修;

3、设备检修作业人员在进入管(烟)道、环冷机、混合机、回转窑、链篦机、烘干炉、除尘器、料仓等机械内作业时,在落实好现有各类设备挂牌检修制度的同时必须悬挂个人检修牌,严格监护制度;

4、进入管(烟)道、除尘器作业时将个人检修牌置于进出口醒目位置处,以确保开关门、人孔的安全

5、个人检修牌是随身携带并标有持有人姓名的检修牌,把它与设备检修牌一起挂在设备控制机构上,表明设备检修人正在检修,如无设备检修牌和个人检修牌,则说明检修结束,机械内无任何检修人员(严格牌在人在,工完人走牌走原则),严格确认检查制度,确保设备检修安全;

6、个人检修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责任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处罚责任人100元/块,同时还要补办;

7、对在检修工作中,没有落实个人挂牌检修制度,一经查实,责任人作待岗一个月处理;对

在检修工作中,虽已落实个人挂牌检修制度,但检修结束后没有按时取走检修牌,一经查实,处罚责任人50元/次。

8、此制度适用于烧结球团厂所有职工;

烧结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

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防止和减少事故, 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烧结球团厂各车间、工段。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术语

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 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 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5 安全管理内容和方法

5.1特种设备使用车间必须对本车间的特种设备和运行的安全负责,设备科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使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车间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设备科

5.2设备科必须指定专人建立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及安全附件、厂内机动车辆等)技术档案,掌握特种设备的分布情况,做好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记录。每年12月定期与公司设备处、生产安全处核对。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2.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5.2.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5.2.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2.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2.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3设备科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工作,并落实设备定置管理责任人,发现异常时应当及时处理。同时要建立月检、日检、班检等常规检查制度,做好点检记录,存档备查。

5.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以及停止使用一月以上的,要书面报告公司设备处。再次投入使用前,设备科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消除隐患,恢复设备性能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设备性能的恢复情况掌握不准时,请公司设备处协调安全检验机构进行检测,符合使用要求,方可投入使用,设备恢复运行前要书面报告公司设备处。

5.5设备科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和定期检验要求,对特种设备技术性能进行定期安全检测(厂内机动车辆每年一次,行车每年一次,压力容器按周期检测)。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使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设备处提出相关特种设备申请检验报告,由公司设备处联系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检测。设备科未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导致未定期安全检测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设备科负责。同时设备科要有专人负责配合上级检验部门做好检测工作,确保特种设备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5.6设备科对特种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等),要落实专人负责,并定期督促检查运行情况。检验周期到期前,应及时上报公司设备处联系安全检测,同时配合设备检测的运送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

5.7新增的特种设备,由负责项目的有关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注册使用手续,并将有关手续、检验报告报公司设备处存档,以便进行年度检测。未办理特种设备注册使用手续,投入使用的,造成设备或人身事故的,由负责该项目的部门承担一切责任。

5.8需设备处协助办理新增特种设备有关注册、使用手续的单位必须提交相关资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产品随机文件、产品合格证、产品制造安全监督检验证书、产品竣工总图、产品质量证明书、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经公司设备处上报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领取有关证、照、使用证,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5.9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厂内机动车辆等)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上报公司设备处备案,必要时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5.10未经上级检验部门认定报废的特种设备,设备科应及时提供有关报废证明上报公司设备处备案,由公司设备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有关证件、牌照及使用证。重新更新、购置的特种设备,按5.8条手续办理有关手续。

5.11设备科所运行的特种设备应证、牌照齐全。注册登记齐全,不得随便乱挂或挪作他用。一旦发生事故,由设备科、生产安全科负责。

5.12特种设备证件、牌照丢失或被盗应及时上报公司设备处备案。公司保卫部门积极配合查找。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设备科负责。

5.13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厂部有关负责人报告。

6 检查与考核

6.1设备科应严格执行此管理规定,加强内部检查和考核。设备科

6.2设备科对各级安全检查及安全检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由专职设备科、安全员负责督查反馈,公司设备处进行跟踪考核。

6.3公司设备处负责此管理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考核。 7 报告与记录

对管理过程中的报告和记录的管理按企业标准执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烧结厂设备点检、巡查安全制度

为保证设备安全、有效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点检、巡查安全制度:

1、操作工、维修工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具体要求及时、认真进行点检、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工段长或班组长联系处理;不及时认真点检、维护设备,或对问题置之不理予以责任人50-200元/处·次的处罚,造成设备故障或事故的根据分析会处理决定执行。

2、因对设备点检、维护工作严重滞后,近期发生重复性问题的加重处罚。

3、对于点检记录,必须由工段长或车间主任及时签字确认。

4、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点检要求规范记录,厂部、车间随时抽查,发现记录不真实、填写不规范、记录乱涂改、记录不清洁等现象予以20元/处·次—100元/处·次的处罚,造成缺损的加重处罚。

5、严格交接制度,对在交接班期间点检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双方交接清楚,确认后,交班人方可离开。

6、设备发现隐患时要及时识别其危险因素,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7、当点检、巡查发现设备隐患,并危及人身安全,点检、巡查人应立即启动相关设备的应急预案处置。

8、相关车间主任、电气工程师、安全员、设备员每月初、月中对设备点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单限期整改,对问题较多的车间予以批评和考核。

烧结厂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工作,由厂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

综合检查,有效地控制事故发生,特制定检查制度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董培军

副组长:周军跃 孙田明 于兆军 刘忠诚 周龙保 汤爱华 骆奇军 张建国

成 员:符卫洪 陈荣华 朱为民 蔡红令

二、检查时间:

1、每月前三个星期三上午9:00定为安全系统检查日;

2、每月三上午9:00定为特种设备、煤气管网设施及危险源点检查日。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各车间安全知识教育学习情况。各类文件传达执行情况;

2、检查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和干私活现象,特殊工种要持证

上岗;

3、职工在设备中要知道“三好四会”,设备使用正确,保养见本色;

4、各车间文明生产,文明卫生符合检查要求,不合格扣分;

5、各车间无吸游烟和乱仍烟头现象;

6、各岗位职工熟记“三规两制”不及格扣分;

7、消防器材实行定置管理,执行“五不”要求;

8、各车间、工段学习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及治安保卫工作执行情况;

9、各皮带机不许上下爬行,皮带不许严重跑偏,托辊保持完好,各加油点保

证有油润滑。巷道打扫干净;

10、原料斗轮机械等:(1)保证电路、油路、水路畅通。(2)钢丝绳无严重磨

损。(3)电线与接头破损、老化现象。(4)报警器、限位、刹车在安全可靠。

(5)轮道无障碍物。(6)上下扶梯、护栏无脱焊现象;

11、带烧、球团、供给机械:(1)设备无损坏。(2)油路畅通。(3)无煤气泄

漏。(4)危险源点有救灾预案。(5)楼梯、平台、操作室卫生干净。(6)各护

栏牢固可靠。(7)行车操作良好、无违章作业;

12、厂内车辆、焊机、煤气设施、危险源点等。

四、考核:

1、由厂长带队,有事先向厂长请假,同意后生效。

2、在班小组成员准时参加检查,迟到一次罚款20元。

3、无故不参加检查者,罚款30元。

4、整改不及时,又没有说明情况者,一项罚款50元。

5、不及时整改发生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6、检查到哪个车间,相关车间主任、设备员参加该车间安全检查,机电车间主

任不论检查到哪个车间一律参加检查。

烧结厂

2010年元月12日

烧结厂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是安全用电的重要环节,其核心是切实保证电气设备、生产设备、岗位职工及电气作业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为了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分厂特制定和健全切实可行的电气安全工作制度,在全厂加以贯彻落实。

1、电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公司供用电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转移或终结制度);

2、电气特种作业人员在停电检修、不停检修及带电与停送电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制度、规程、公司及分厂设备挂牌检修制度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电气特种作业人员在停机检修与不停机检修设备时,必须征得分厂领导同意,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才能检修并做好记录,严禁一人私自检修;

4、电气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程、规定对电气设备进行巡查(保持安全距离)、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经常检查各配电设施的标识是否完好;

5、供给分厂煤气柜、源水处理站的高压设备停、送电必须实行停、送牌登记管理制度,分厂高压设备停、送电必须实行监护、唱票制度,防止误操作,确保高压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6、生产一线职工在发生电气故障时,立即汇报处理,严禁私自检修,严禁在岗位上私拉乱接电线;

7、发生突然停电或其它电气设备事故时,不得立即送电,待查明原因请示分厂同意后,方可送电工作,对事故要分折,落实责任并做好记录;

8、电气特种作业人员不得私自短接电气设备的控制系统,确需短接请示分厂同意确认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并做好记录;

9、电气特种作业人员严禁带负荷停、送电操作,电气线路、设备安装严格规范;

10、定期检查火灾报警系统是否完好,每年对感烟系统测试一次;

11、电气工段加强对分厂所有变压器、高压设施进行检查,做好电气设备的防尘工作,严防小动物进入变配电室。

烧结厂

2010年元月完善

高压室停、送电管理制度

为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保证设备出现故障时电气运行人员能够及时,

准确处理,电气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高压室停送电管理制度。

1. 高压室办理停送电手续必须持牌,并认真填写《烧结球团厂停送电挂

牌检修执行记录》,高压室值班人员应仔细核对所填记录与停送电牌是否相符

合。

2. 操作工办理停电手续时必须保证现场设备已停机,否则不予办理停电

手续,电工值班人员执行停电操作时,要再次核实,不得带负荷拉合闸。

3. 停送电操作必须由持证人员执行。当停送电手续办理齐全后,值班人

员应立即执行倒闸操作,绝不允许在高压室内启动现场设备。

4. 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票制度》。高压送电时必须有值班班长或电气工

段长以上人员在场,送电前,要确认接地装置已拆除。

5. 当启动失败或高压开关突然发生跳电故障时,不得盲目合闸,应立即

把开关摇到试验合闸位置,在跳闸开关的综保上查明是何原因跳闸,根据综

保故障情况记录进行针对性的排查,确认故障原因,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

与厂部值班主任汇报。特殊情况与公司变电所取得联系,了解情况。

6. 发生大面积停电时,应立即向值班主任汇报,并向生产安全科和公司

变电所联系了解情况,在查明原因,经值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送电。

烧结厂

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

低压电气停、送电管理制度

为确保设备和检修人员的安全,所有检修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电气运

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烧结球团厂低压电气停、送电管理制度。

1. 低压设备办理停送电手续必须认真填写《烧结球团厂停、送电挂牌检修执

行记录》,电气值班人员应仔细核对所填记录与停送电牌是否相符合, 停电牌

应挂在停、送并关的操作机构上。

7. 操作工办理停电手续时必须保证现场设备已停机,否则不予办理停电

手续,电工值班人员执行停电操作时,要再次核实,不得带负荷拉合闸。

8. 停、送电操作必须由当班值班电气人员执行。停送电牌由维修工取、

送,当停送电手续办理齐全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执行倒闸操作,由设备维修

人员与岗位操作人员现场检查无误后,现场启动设备。

9. 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票制度》。送电时必须有二名以上电气人员在场

操作,送电前要检查确认,确认接地装置已拆除,严禁错送、误送发生事故。

10. 当启动失败或开关突然发生跳电故障时,不得盲目合闸,应立即查明

是何原因跳闸,并加以排除,直指送电运行正常。

11. 发生大面积停电时,应立即向值班主任汇报,并向生产安全科和公司

变电所联系了解情况,在查明原因,经值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送电。

烧结厂

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

变压器、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为了掌握、监视变压器、配电室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厂

内所有变压器,高低压配电室内所有设备应进行定期巡查制度。

一,巡视周期。

变压器每周必须巡查一次,高压配电室每班一次,低压配电室每日一次。

二,定期巡视项目。

1变压器油温,油色,温度计。

2变压器套管,瓷瓶,吸湿器。

3变压器声音,, 积灰情况。

4变压器室,配电室门窗,小动物防护网。

5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6接线端头,母排,接地线。

7室内卫生。

8配电室内有无焦味。

9配电室内变频器,接触器,继电器等声音是否正常。

10配电柜前后门是否关好。

三,巡视时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1 巡视时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必须由单位领导指定人员方可巡视。

2 巡视时,不准进行任何操作;并保持至少1M 距离。

四,巡视中发现缺陷应及时记入缺陷记录簿内,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

烧结厂

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

烧结厂煤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车间主任负责本区域内的煤气设施安全生产工作。

2、车间主任、工长带头执行遵守公司及本厂煤气使用的相关规定及一切规章制度。

3、带领职工学习并执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4、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职工煤气知识的安全培训和预案的演练。

5、检修煤气设施时,严格执行《可燃气体工作票制度》《挂牌检修制度》及《动火审批

制度》。

6、严禁将火种带入危险源点及相关工作岗位,严禁吸烟。

7、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方可上岗。

8、在对煤气设备进行检修之前必须用蒸汽或氮气进行吹扫置换,吹扫完毕后经检测CO

含量低于50PPm 。才能进行检修。

9、CO 含量高于50PPM 时,严禁对设备进行检修,心须采取安全措施后并检测合格方可

检修,进入煤气设施清扫时,不得少于2人,应挂牌示意并佩戴空气呼吸器。

10、各车间、工段定时对本区域内的煤气水封排水,积极配合公司定期将水封排出的废

水进行回收。

11、所有操作人员要掌握必要的灭火知识和煤气中毒急救方法,严格执行煤气使用操作

规程。

12、严格引煤气规程,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

13、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对岗位救生器材,防护器材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校验工作。

烧结球厂

2010年元月完善

烧结厂电动葫芦使用管理制度

1. 分厂所有岗位工不得使用电动葫芦吊,所有电动葫芦吊现场电源箱加装锁,并将钥匙交

值班主任室保管;

2. 所有电动葫芦吊须专人操作,非检修人员不准开动电动葫芦吊,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机电车间定置各车间电动葫芦维护责任人(维修、电气);

3. 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及限位器是否完好、可靠,并点动

试吊;

4. 严格做到起重“五不吊” (超负荷不吊、斜吊不吊、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危险品不吊、

运工具不符合要求、捆缚不牢不吊) ,使用时,手不准握在索绳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防撞顶;

5. 起吊物件要平稳,重心要看准,做到慢起、轻放、运行平稳,须遵守挂勾起重工安全操

作过程,捆扎牢固,棱角快口处垫衬保护;

6. 使用拖挂线电气启动开关绝缘必须良好,要轻拿轻放,正常按动电钮,不得使用铁制物

件间接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7.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或点动运行;

8. 严禁并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限位、联锁等,尤其是提升限位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9. 工作完毕,控制器必须回复到零位,切实可靠地切断电源,并锁好电源箱,方可离开。

烧结厂

2010年元月8日修订

烧结厂岗位巡查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厂班中劳动纪律,更好地落实公司、分厂有关劳

保使用穿戴和防止中毒、中暑现象发生,结合厂部实际情况,特制定岗位巡查制度,车间、工段严格执行。由安全员实施督查。

1. 上班前讲安全要求和有关事项,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实行点名后上岗。

2. 班中不许脱岗、窜岗,不许打盹睡觉,不许赤膊、不许看书、看报。

3. 严格执行好“三规两制”及设备挂牌检修制度,杜绝“三违”现象。

4. 加强对防暑降温设施的管理,加强对防暑降温用冷饮、营养汤管理,注意卫生,力求

节约,反对浪费。

5. 定期检查移动式电器、行车、焊机等设备的安全及防暑降温用的电器,发现隐患及时

汇报处理。

6. 加强对一烧主控、二烧主控、烧一皮带及其它车间皮带通廊,烘干、球团回转窑及造

球等岗位巡查,严防高温中暑或中毒现象的发生。

7. 加强对各车间危险源点和煤气管网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8. 加强对除尘设施运行状况和现场环保及职业卫生的监控, 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9. 下班时按规定点名,确认无误后下班。

10. 车间主任、工段长必须严格做好巡岗路线、时间及检查情况记录并对巡岗记录实施交

接班。

11.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给予下岗处理。

烧结厂

2010年元月30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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