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工程 施工质量标准
编制单位:XXXX工程施工项目部
XXXX工程
施工质量标准
批准:
审核:
编写:
编制单位:年年 年 XXXX施工项目部
月 日月 日月 日
目 录
1. 目的 ............................................................... 1
2. 适用范围 ........................................................... 1
3. 编制依据 ........................................................... 1
4. 质量职责 ........................................................... 1
4.1项目部 .......................................................... 1
4.2 工程分承包方 .................................................... 1
4.3 质检人员 ........................................................ 2
5. 质量方针与目标 ..................................................... 2
5.1 公司的质量方针 .................................................. 2
5.2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 2
6. 质量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 2
7. 施工原则 ........................................................... 3
8. 管理内容与质量保证程序 ............................................. 3
8.1 质量保证组织机构 ................................................ 3
8.2 工程准备阶段管理程序 ............................................ 5
8.3 文件和资料管理 .................................................. 8
8.4 基础施工过程管理程序 ........................................... 10
8.5 质量检查、监督、验证程序 ....................................... 13
8.6 原材料检查、监督、验证程序 ..................................... 15
8.7 竣工、验收、签证程序 ........................................... 15
1. 编制目的
对XXXX线路工程基础工程施工质量实施控制,保证基础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
2.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XXXX线路工程项目部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与管理。
3. 编制依据
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合同及业主的其它要求;
设计施工图及说明书;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 国网(基建/2)112-2014;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法律法规及国家的有关标准。
4. 质量职责
4.1施工项目部
4.1.1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
4.1.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4.1.3组织内部施工图预检,参与施工图设计交底;按照工程 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发现施工图设计或设备材料有差错时,应及时向监理项目部反映。
4.1.4定期向监理项目部报告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
4.1.5做好施工质量档案管理并及时移交,施工档案随工程进度同步形成,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4.1.6按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
4.2工程分包方
4.2.1 严格履行分包合同和协议,认真贯彻落实项目经理部制定的质量目标及各项质量要求。
4.2.2 负责组织作业人员按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100%完成自检并形成记录。
4.2.3 负责按指定的砂、石场采购、运输砂、石,确保砂、石质量符合标准。
4.2.4 及时提交工程项目施工《检验申请报告单》接受检查、验证,确保停工待检点检验合格后再行施工。
4.2.5 接受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的检查与监督,并积极配合和提供方便。
4.2.6 及时纠正施工中的不合格项,并接受复查。
4.2.7 及时形成和提交施工记录。
4.2.8 负责合理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规范,工完料净。
4.2.9 施工过程中应少占耕地,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破坏。
4.2.10 有权拒领不合格的原材料。
4.2.11 有权对提高工程质量提出建议。
4.3质检人员
4.3.1 向分承包方传达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传达公司、项目部的具体质量要求,确保质量活动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4.3.2 与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实施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验证、监督职能,并对检查、验证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4.3.3 及时形成检验、验证记录和不符合项通知单。
4.3.4 收集、整理、校核施工技术记录、照片等,及时交项目部的技术部门存档。
4.3.5 参加基础工程检查验收及质量评定。
4.3.6 对不按质量标准施工的分承包方,有停止其施工的权力。
5. 质量方针与目标
5.1 公司的质量方针:
我们建设的送变电工程永远是电网安全运行的基石。
5.2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工程“标准工艺”应用率≥95%;工程“零缺陷”投运;实现工程达标投产及优质工程目标;工程使用寿命满足公司质量要求;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六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件。
6. 质量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6.1 合同要求;
6.2 设计施工图及说明书;
6.3 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6.4 检查、验收规程、规范。
4.2.3 负责按指定的砂、石场采购、运输砂、石,确保砂、石质量符合标准。 4.2.4 及时提交工程项目施工《检验申请报告单》接受检查、验证,确保停工待检点检验合格后再行施工。
4.2.5 接受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的检查与监督,并积极配合和提供方便。 4.2.6 及时纠正施工中的不合格项,并接受复查。 4.2.7 及时形成和提交施工记录。
4.2.8 负责合理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规范,工完料净。 4.2.9 施工过程中应少占耕地,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破坏。 4.2.10 有权拒领不合格的原材料。 4.2.11 有权对提高工程质量提出建议。 4.3质检人员
4.3.1 向分承包方传达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传达公司、项目部的具体质量要求,确保质量活动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4.3.2 与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实施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验证、监督职能,并对检查、验证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4.3.3 及时形成检验、验证记录和不符合项通知单。
4.3.4 收集、整理、校核施工技术记录、照片等,及时交项目部的技术部门存档。 4.3.5 参加基础工程检查验收及质量评定。
4.3.6 对不按质量标准施工的分承包方,有停止其施工的权力。 5. 质量方针与目标 5.1 公司的质量方针:
我们建设的送变电工程永远是电网安全运行的基石。 5.2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工程“标准工艺”应用率≥95%;工程“零缺陷”投运;实现工程达标投产及优质工程目标;工程使用寿命满足公司质量要求;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六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件。 6. 质量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6.1 合同要求;
6.2 设计施工图及说明书;
6.3 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6.4 检查、验收规程、规范。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J256-2003) 7. 施工原则
7.1 本工程基础施工采取投标方式,由中标的分承包方施工,项目部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监督,公司安全检查质量部负责总体质量检查、验收。 7.2 分承包方与项目部签订承包合同,不得转包。 7.3 施工要点、要求
7.3.1 运到现场的砂、碎石等骨料采取铺垫方式与地面隔离以保证砼原材料质量。 7.3.2 对砼工程的砼浇筑前和回填土前两个工序实行停工待检制度,分承包方必须提前提出“检验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和质检人员检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7.3.3 现场砼施工必须采用机械搅拌,机械振捣。若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必须索取混凝土配合比强度试验报告及砂石化验报告(原件存档)。
7.3.4 砼浇注过程必须严格控制配合比,强化现场监控,加强模板管理,基础立柱部分必须采用新模板,提高捣固质量,保证砼表面工艺。 7.3.5分承包方负责:
a) 线路复测;
b) 施工基面开挖,基坑挖方与回填;
c) 砂、石骨料的定点采购和运输,砼浇制与试块制作; d) 钢筋加工,焊接试验;
e) 施工场地平整,清理和防、排水沟设置; f) 完成施工记录。 8. 管理内容与质量保证程序 8.1 质量保证组织机构
8.1.2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质检人员负责质量活动的日常检查,监督、验证工作,确保质量活动按程序进行。
8.1.3 各工程分承包方组成以施工负责人为第一质量责任者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系
统。
8.1.4 XXXX线路工程项目部基础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8.2 工程准备阶段管理程序 8.2.1 施工资料准备 8.2.1.1 施工资料准备内容
施工图内审和会审;
作业指导书、技术措施、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 施工图;
施工过程的质量活动控制记录;施工技术记录。 8.2.1.2施工资料准备管理职责
施工资料准备管理职责
8.2.2 施工人员培训
8.2.2.1 施工人员培训的范围含: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分承包方施工人员。
8.2.2.2 人员培训管理职责
人员培训管理职责
8.2.3 工程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评价,确定合格分承包方。
8.2.3.1 对工程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评价工作应在招标前进行,确保凡参加投标单位都是合格分承包方。
8.2.3.1 合格分承包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 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质证书;
b)分承包施工负责人应持有企业法人授权或委托代理法人资格的委托证明,证明应有法人签字;
c) 应有参加过送电线路基础施工的业绩评价证明材料; d) 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资质证明;
e) 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测工等资格证和操作证的复印件; f) 应出据砼施工机械装备能力证明,如:砼搅拌机、振捣棒、发电机、电焊机等。
g) 应具有合格的检测器具,如:经纬仪、水平仪、视距尺、钢卷尺、台秤。 8.2.3.3 对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评定的管理职责
对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评定的管理职责
安检处、公司工程管理处备案。 8.2.3.5 标书编制由项目部负责。
8.2.3.6 中标后,项目部向分承包方发放施工技术资料,并将各中标段明细抄报公司有关处室。
8.2.4 材料供应准备包括: a) 原材料数量的统计; b) 材料站的设置及供应范围; c) 砂、石 场分布及供应范围;
d) 原材料检验试验(包括钢材、水泥、砂石 等); e) 砼配合比试配(含商品混凝土); 8.2.5 线路复测及线路交接
8.2.5.1 项目部组织,依据设计提供的明细表、断面图进行复测,形成复测记录。 8.2.5.2 分承包方进点后,逐基交桩,形成工序交接记录。
8.2.5.3 分承包方在分坑前,亦应进行复测,设立补助桩,复测记录抄报项目部。 8.2.5.4 线路复测及桩位交接管理职责
线路复测及桩位交接管理职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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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 技术交底
8.2.6.1 项目部组织,向各分承包单位负责人员、各施工队、分包方负责人进行二级技术交底。
8.2.6.2施工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向施工人员进行三级技术交底,交底时质检员、安全员应参加。
8.2.6.3各级技术交底须形成记录,报公司档案室备案。 8.3 文件和资料管理
8.3.1 工程管理性文件,含:合同、会议纪要、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分项工程概况、预算等。
工程管理性文件的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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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1 施工技术性文件含: a) 基础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b) 基础施工作业指导书; c) 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d) 砼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e) 质量检验计划。
8.3.2.2 施工技术性文件管理职责
施工技术性文件管理职责
8.3.3 施工记录性文件管理 8.3.3.1 施工记录性文件含
a) 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 b) 影像资料
c) 材料试验报告、复检报告 d) 材料出厂合格证 e) 质量活动控制记录 8.3.3.2 施工记录性文件管理职责
施工记录性文件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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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基础施工过程管理程序 8.4.1 基础施工过程包括: 8.4.1.1 土石方工程 8.4.1.2 材料质量检验 8.4.1.3 钢筋制作 8.4.1.4 支模找正 8.4.1.5 砼浇制 8.4.1.6砼试压块 8.4.1.7 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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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8 拆模 8.4.1.9 回填
8.4.1.10 施工机械保证能力 8.4.1.11 检测设备及检定状况 8.4.2 基础施工过程管理职责
基础施工过程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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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过程控制卡未列的检查项目填入施工日志
8.5 质量检查、监督、验证程序
8.5.1 质量管理点设立范围
8.5.1.1停工待检点(H点); 施工单位应预先通知项目部质检员、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验证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未能按时到场,施工单位应停工等待。如:
a)砼基础浇制前,不经检验不得浇制;
b)基础拆模后,未经检验不得回填。
8.5.1.2 见证点(W点);
施工单位应预先通知项目部质检员,监理工程师到场检验,如不能按时到场时,施工单位可以不等,继续下一道工序施工。如:
a)基础坑深检验→可支模;
b)钢筋笼制作检验→可支设(灌注桩除外);
8.5.1.3 控制点(C点);
为保证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条件下,施工过程中需要重点控制的质量特性、参数、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如):
a) 砼基础浇制过程中的骨料质量、配合比检测,塌落度试验,振捣次数及范围必须在受控状态下进行才能保证砼强度。此项形成过程控制卡;
b) 浇制过程中应多次校核几何尺寸,检查模板稳定状态是保证基础几何尺寸的控制点。
8.5.1.4 特殊工序(特殊过程);
当过程的结果不能通过以后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完全验证时,必须采取特殊的监控措施。即对这些过程应由具备资格的人员在对过程参数加以控制的条件下完成。如:钢筋焊接必须由有焊工资格和上岗操作证书的焊工完成,在焊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焊接长度,焊肉厚度,电流大小,电焊条型号才能保证焊接质量。
8.5.2 首件试点
第一基基础浇制试点由指挥部组织各项目部参加。验证施工工艺、施工方法、
措施能否满足或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以确定其适用性和有效性。各项目部自行组织责任范围内的首基试点,指挥部派员参加。首件试点应形成记录。
8.5.3 质量检验覆盖率
8.5.3.1 施工队自检率:100%;
质检员关键项目检查率:100%;
安全监察质量部抽检率:30%以上。
8.5.4 质量检查、监督、验证程序
8.5.4.1 本工程由辽宁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实施工程总监理。
8.5.4.2 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具体由项目部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的检查、监督、验证与管理。
8.5.4.3 各分承包方按8.5.1条规定对停工待检点、见证点应在现场检验三天前向质检人员提交检验申请报告书一式二份。由质检人员报告监理工程师并安排检验计划,确定检验日期。
8.5.4.4 质检员接到检验申请报告后应及时给予答复(签证),如有客观原因不能当即答复时,最晚答复时间应不得晚于申请检验的时间的前一天。
8.5.4.5 经监理工程师,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后,分承包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5.4.6 凡经监理工程师质检员检查认可的施工过程,双方填写检验记录或检查、验证签证单一式二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备查。
8.5.4.7 分承包方不执行检验申请报告或提交了检验申请报告,经检验认为是不合格的工序而擅自施工时,质检员可视为野蛮施工,质检员须及时向项目部报告,令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取消其分承包方资格。
8.5.4.8 分承包方应积极创造条件,配合监理工程师、质检人员检查、验证。质检人员亦应及时、准确、快速完成检查、验证,造成良好的合作气氛。
8.5.4.9 检查、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在检查、验证报告单中令其限期纠正或返工。
8.5.4.10 凡经纠正或返工的不合格项,分承包方应重新提交申请报告,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准转序,形成重新检验记录,作为评价分承包方一次合格率的依据。
8.5.4.11 分承包方范围内的基础工程全部完成后,分承包方向质检员提出中间验收申请书,由质检员与分承包方一同进行复检,复检后应形成验收报告,并对工程质量作出综合评价。对不合格项应按 8.5.4.9~8.5.4.10条要求办理。
8.5.4.12 工程验收前,分承包方应将验收申请报告、全部施工记录(一式四份)
同时提交项目部。
8.6 原材料检查、监督、验证程序
8.6.1 基础所用的钢材(含地脚螺栓),水泥由项目部材料科负责进货检验及复检,付料时应发给合格品证明。
8.6.2 基础所用的砂、石(含卵石或碎石)等骨料由项目部具有见证取样送检资格的材料员、质检员及具有见证取样送检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同时取样送检、复检,并通知分承包方到指定砂石场采购。
8.6.3 质检员不定期抽检分承包方骨料进货量,以控制其进货质量。
8.7 竣工、验收、签证程序
8.7.1 竣工验收的条件
8.7.1.1 所承包段的施工工程量100%完成,并100%完成自检,形成自检记录;
8.7.1.2 应填写的施工记录完整、齐全、准确并100%签证;
8.7.1.3 应移交的资料或证明(包括焊条合格证、说明书、音像资料等)完整;
8.7.1.4 砼试块制作数量和要求符合规定并试压合格;
8.7.1.5 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理完好;
8.7.1.6 回填土、地脚螺栓防腐及排水沟、防水沟符合要求;
8.7.1.7 地脚螺帽(含垫片)100%交给项目部供应科;
8.7.2 竣工验收程序
8.7.2.1当基础工程达到“8.7.1竣工验收的条件”要求时,基础分承包方可向项目部提出所属施工段基础工程的验收申请(可用“检验申请报告单”)。
8.7.2.2 项目部接到基础分承包方的验收申请报告单后,应立即报告所属监理站。由监理站、项目部协商并确定验收安排。
8.7.2.3 由监理站主持项目部的基础工程分段验收,并填写验收签证单(一式三份,监理站、项目部、分承包方各保留一份),由监理站、项目部、质检员、分承包方签字后生效。
8.7.2.4 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项,由监理工程师、质检员共同填写不符合项通知单,限期纠正。并重新检验,直至达到质量要求后,在签证单上签字。
8.7.2.5 基础分承包方施工段检查验收后,应对其工程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
8.7.2.6 项目部基础工程总验收时,应报告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由安全监察质量部会同监理公司进行基础工程中间验收,并签证。
8.7.3 其它有关事宜
8.7.3.1项目部对基础分承包方决算时,应扣留5%的质量保证金。待一年后,验证基础质量确无问题时,一次性退还。
8.7.3.2 待竣工验收完成后,依据各分承包方基础质量创优数量和各质检员工作业绩,按“XXXX线路工程基础工程质量奖惩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惩罚。
8.7.3.3 待基础工程全部验收后,评选出最佳分承包方,颁发业绩证明书。
XXXX工程 施工质量标准
编制单位:XXXX工程施工项目部
XXXX工程
施工质量标准
批准:
审核:
编写:
编制单位:年年 年 XXXX施工项目部
月 日月 日月 日
目 录
1. 目的 ............................................................... 1
2. 适用范围 ........................................................... 1
3. 编制依据 ........................................................... 1
4. 质量职责 ........................................................... 1
4.1项目部 .......................................................... 1
4.2 工程分承包方 .................................................... 1
4.3 质检人员 ........................................................ 2
5. 质量方针与目标 ..................................................... 2
5.1 公司的质量方针 .................................................. 2
5.2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 2
6. 质量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 2
7. 施工原则 ........................................................... 3
8. 管理内容与质量保证程序 ............................................. 3
8.1 质量保证组织机构 ................................................ 3
8.2 工程准备阶段管理程序 ............................................ 5
8.3 文件和资料管理 .................................................. 8
8.4 基础施工过程管理程序 ........................................... 10
8.5 质量检查、监督、验证程序 ....................................... 13
8.6 原材料检查、监督、验证程序 ..................................... 15
8.7 竣工、验收、签证程序 ........................................... 15
1. 编制目的
对XXXX线路工程基础工程施工质量实施控制,保证基础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
2.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XXXX线路工程项目部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与管理。
3. 编制依据
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合同及业主的其它要求;
设计施工图及说明书;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 国网(基建/2)112-2014;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法律法规及国家的有关标准。
4. 质量职责
4.1施工项目部
4.1.1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
4.1.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4.1.3组织内部施工图预检,参与施工图设计交底;按照工程 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发现施工图设计或设备材料有差错时,应及时向监理项目部反映。
4.1.4定期向监理项目部报告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
4.1.5做好施工质量档案管理并及时移交,施工档案随工程进度同步形成,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4.1.6按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
4.2工程分包方
4.2.1 严格履行分包合同和协议,认真贯彻落实项目经理部制定的质量目标及各项质量要求。
4.2.2 负责组织作业人员按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100%完成自检并形成记录。
4.2.3 负责按指定的砂、石场采购、运输砂、石,确保砂、石质量符合标准。
4.2.4 及时提交工程项目施工《检验申请报告单》接受检查、验证,确保停工待检点检验合格后再行施工。
4.2.5 接受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的检查与监督,并积极配合和提供方便。
4.2.6 及时纠正施工中的不合格项,并接受复查。
4.2.7 及时形成和提交施工记录。
4.2.8 负责合理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规范,工完料净。
4.2.9 施工过程中应少占耕地,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破坏。
4.2.10 有权拒领不合格的原材料。
4.2.11 有权对提高工程质量提出建议。
4.3质检人员
4.3.1 向分承包方传达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传达公司、项目部的具体质量要求,确保质量活动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4.3.2 与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实施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验证、监督职能,并对检查、验证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4.3.3 及时形成检验、验证记录和不符合项通知单。
4.3.4 收集、整理、校核施工技术记录、照片等,及时交项目部的技术部门存档。
4.3.5 参加基础工程检查验收及质量评定。
4.3.6 对不按质量标准施工的分承包方,有停止其施工的权力。
5. 质量方针与目标
5.1 公司的质量方针:
我们建设的送变电工程永远是电网安全运行的基石。
5.2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工程“标准工艺”应用率≥95%;工程“零缺陷”投运;实现工程达标投产及优质工程目标;工程使用寿命满足公司质量要求;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六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件。
6. 质量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6.1 合同要求;
6.2 设计施工图及说明书;
6.3 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6.4 检查、验收规程、规范。
4.2.3 负责按指定的砂、石场采购、运输砂、石,确保砂、石质量符合标准。 4.2.4 及时提交工程项目施工《检验申请报告单》接受检查、验证,确保停工待检点检验合格后再行施工。
4.2.5 接受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的检查与监督,并积极配合和提供方便。 4.2.6 及时纠正施工中的不合格项,并接受复查。 4.2.7 及时形成和提交施工记录。
4.2.8 负责合理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规范,工完料净。 4.2.9 施工过程中应少占耕地,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破坏。 4.2.10 有权拒领不合格的原材料。 4.2.11 有权对提高工程质量提出建议。 4.3质检人员
4.3.1 向分承包方传达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传达公司、项目部的具体质量要求,确保质量活动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4.3.2 与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实施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验证、监督职能,并对检查、验证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4.3.3 及时形成检验、验证记录和不符合项通知单。
4.3.4 收集、整理、校核施工技术记录、照片等,及时交项目部的技术部门存档。 4.3.5 参加基础工程检查验收及质量评定。
4.3.6 对不按质量标准施工的分承包方,有停止其施工的权力。 5. 质量方针与目标 5.1 公司的质量方针:
我们建设的送变电工程永远是电网安全运行的基石。 5.2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工程“标准工艺”应用率≥95%;工程“零缺陷”投运;实现工程达标投产及优质工程目标;工程使用寿命满足公司质量要求;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六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件。 6. 质量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6.1 合同要求;
6.2 设计施工图及说明书;
6.3 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6.4 检查、验收规程、规范。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J256-2003) 7. 施工原则
7.1 本工程基础施工采取投标方式,由中标的分承包方施工,项目部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监督,公司安全检查质量部负责总体质量检查、验收。 7.2 分承包方与项目部签订承包合同,不得转包。 7.3 施工要点、要求
7.3.1 运到现场的砂、碎石等骨料采取铺垫方式与地面隔离以保证砼原材料质量。 7.3.2 对砼工程的砼浇筑前和回填土前两个工序实行停工待检制度,分承包方必须提前提出“检验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和质检人员检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7.3.3 现场砼施工必须采用机械搅拌,机械振捣。若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必须索取混凝土配合比强度试验报告及砂石化验报告(原件存档)。
7.3.4 砼浇注过程必须严格控制配合比,强化现场监控,加强模板管理,基础立柱部分必须采用新模板,提高捣固质量,保证砼表面工艺。 7.3.5分承包方负责:
a) 线路复测;
b) 施工基面开挖,基坑挖方与回填;
c) 砂、石骨料的定点采购和运输,砼浇制与试块制作; d) 钢筋加工,焊接试验;
e) 施工场地平整,清理和防、排水沟设置; f) 完成施工记录。 8. 管理内容与质量保证程序 8.1 质量保证组织机构
8.1.2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质量管理,质检人员负责质量活动的日常检查,监督、验证工作,确保质量活动按程序进行。
8.1.3 各工程分承包方组成以施工负责人为第一质量责任者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系
统。
8.1.4 XXXX线路工程项目部基础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8.2 工程准备阶段管理程序 8.2.1 施工资料准备 8.2.1.1 施工资料准备内容
施工图内审和会审;
作业指导书、技术措施、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 施工图;
施工过程的质量活动控制记录;施工技术记录。 8.2.1.2施工资料准备管理职责
施工资料准备管理职责
8.2.2 施工人员培训
8.2.2.1 施工人员培训的范围含: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分承包方施工人员。
8.2.2.2 人员培训管理职责
人员培训管理职责
8.2.3 工程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评价,确定合格分承包方。
8.2.3.1 对工程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评价工作应在招标前进行,确保凡参加投标单位都是合格分承包方。
8.2.3.1 合格分承包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 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质证书;
b)分承包施工负责人应持有企业法人授权或委托代理法人资格的委托证明,证明应有法人签字;
c) 应有参加过送电线路基础施工的业绩评价证明材料; d) 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资质证明;
e) 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测工等资格证和操作证的复印件; f) 应出据砼施工机械装备能力证明,如:砼搅拌机、振捣棒、发电机、电焊机等。
g) 应具有合格的检测器具,如:经纬仪、水平仪、视距尺、钢卷尺、台秤。 8.2.3.3 对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评定的管理职责
对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评定的管理职责
安检处、公司工程管理处备案。 8.2.3.5 标书编制由项目部负责。
8.2.3.6 中标后,项目部向分承包方发放施工技术资料,并将各中标段明细抄报公司有关处室。
8.2.4 材料供应准备包括: a) 原材料数量的统计; b) 材料站的设置及供应范围; c) 砂、石 场分布及供应范围;
d) 原材料检验试验(包括钢材、水泥、砂石 等); e) 砼配合比试配(含商品混凝土); 8.2.5 线路复测及线路交接
8.2.5.1 项目部组织,依据设计提供的明细表、断面图进行复测,形成复测记录。 8.2.5.2 分承包方进点后,逐基交桩,形成工序交接记录。
8.2.5.3 分承包方在分坑前,亦应进行复测,设立补助桩,复测记录抄报项目部。 8.2.5.4 线路复测及桩位交接管理职责
线路复测及桩位交接管理职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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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 技术交底
8.2.6.1 项目部组织,向各分承包单位负责人员、各施工队、分包方负责人进行二级技术交底。
8.2.6.2施工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向施工人员进行三级技术交底,交底时质检员、安全员应参加。
8.2.6.3各级技术交底须形成记录,报公司档案室备案。 8.3 文件和资料管理
8.3.1 工程管理性文件,含:合同、会议纪要、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分项工程概况、预算等。
工程管理性文件的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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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1 施工技术性文件含: a) 基础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b) 基础施工作业指导书; c) 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d) 砼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e) 质量检验计划。
8.3.2.2 施工技术性文件管理职责
施工技术性文件管理职责
8.3.3 施工记录性文件管理 8.3.3.1 施工记录性文件含
a) 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 b) 影像资料
c) 材料试验报告、复检报告 d) 材料出厂合格证 e) 质量活动控制记录 8.3.3.2 施工记录性文件管理职责
施工记录性文件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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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基础施工过程管理程序 8.4.1 基础施工过程包括: 8.4.1.1 土石方工程 8.4.1.2 材料质量检验 8.4.1.3 钢筋制作 8.4.1.4 支模找正 8.4.1.5 砼浇制 8.4.1.6砼试压块 8.4.1.7 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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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8 拆模 8.4.1.9 回填
8.4.1.10 施工机械保证能力 8.4.1.11 检测设备及检定状况 8.4.2 基础施工过程管理职责
基础施工过程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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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过程控制卡未列的检查项目填入施工日志
8.5 质量检查、监督、验证程序
8.5.1 质量管理点设立范围
8.5.1.1停工待检点(H点); 施工单位应预先通知项目部质检员、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验证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未能按时到场,施工单位应停工等待。如:
a)砼基础浇制前,不经检验不得浇制;
b)基础拆模后,未经检验不得回填。
8.5.1.2 见证点(W点);
施工单位应预先通知项目部质检员,监理工程师到场检验,如不能按时到场时,施工单位可以不等,继续下一道工序施工。如:
a)基础坑深检验→可支模;
b)钢筋笼制作检验→可支设(灌注桩除外);
8.5.1.3 控制点(C点);
为保证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条件下,施工过程中需要重点控制的质量特性、参数、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如):
a) 砼基础浇制过程中的骨料质量、配合比检测,塌落度试验,振捣次数及范围必须在受控状态下进行才能保证砼强度。此项形成过程控制卡;
b) 浇制过程中应多次校核几何尺寸,检查模板稳定状态是保证基础几何尺寸的控制点。
8.5.1.4 特殊工序(特殊过程);
当过程的结果不能通过以后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完全验证时,必须采取特殊的监控措施。即对这些过程应由具备资格的人员在对过程参数加以控制的条件下完成。如:钢筋焊接必须由有焊工资格和上岗操作证书的焊工完成,在焊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焊接长度,焊肉厚度,电流大小,电焊条型号才能保证焊接质量。
8.5.2 首件试点
第一基基础浇制试点由指挥部组织各项目部参加。验证施工工艺、施工方法、
措施能否满足或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以确定其适用性和有效性。各项目部自行组织责任范围内的首基试点,指挥部派员参加。首件试点应形成记录。
8.5.3 质量检验覆盖率
8.5.3.1 施工队自检率:100%;
质检员关键项目检查率:100%;
安全监察质量部抽检率:30%以上。
8.5.4 质量检查、监督、验证程序
8.5.4.1 本工程由辽宁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实施工程总监理。
8.5.4.2 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具体由项目部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的检查、监督、验证与管理。
8.5.4.3 各分承包方按8.5.1条规定对停工待检点、见证点应在现场检验三天前向质检人员提交检验申请报告书一式二份。由质检人员报告监理工程师并安排检验计划,确定检验日期。
8.5.4.4 质检员接到检验申请报告后应及时给予答复(签证),如有客观原因不能当即答复时,最晚答复时间应不得晚于申请检验的时间的前一天。
8.5.4.5 经监理工程师,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后,分承包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5.4.6 凡经监理工程师质检员检查认可的施工过程,双方填写检验记录或检查、验证签证单一式二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备查。
8.5.4.7 分承包方不执行检验申请报告或提交了检验申请报告,经检验认为是不合格的工序而擅自施工时,质检员可视为野蛮施工,质检员须及时向项目部报告,令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取消其分承包方资格。
8.5.4.8 分承包方应积极创造条件,配合监理工程师、质检人员检查、验证。质检人员亦应及时、准确、快速完成检查、验证,造成良好的合作气氛。
8.5.4.9 检查、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在检查、验证报告单中令其限期纠正或返工。
8.5.4.10 凡经纠正或返工的不合格项,分承包方应重新提交申请报告,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准转序,形成重新检验记录,作为评价分承包方一次合格率的依据。
8.5.4.11 分承包方范围内的基础工程全部完成后,分承包方向质检员提出中间验收申请书,由质检员与分承包方一同进行复检,复检后应形成验收报告,并对工程质量作出综合评价。对不合格项应按 8.5.4.9~8.5.4.10条要求办理。
8.5.4.12 工程验收前,分承包方应将验收申请报告、全部施工记录(一式四份)
同时提交项目部。
8.6 原材料检查、监督、验证程序
8.6.1 基础所用的钢材(含地脚螺栓),水泥由项目部材料科负责进货检验及复检,付料时应发给合格品证明。
8.6.2 基础所用的砂、石(含卵石或碎石)等骨料由项目部具有见证取样送检资格的材料员、质检员及具有见证取样送检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同时取样送检、复检,并通知分承包方到指定砂石场采购。
8.6.3 质检员不定期抽检分承包方骨料进货量,以控制其进货质量。
8.7 竣工、验收、签证程序
8.7.1 竣工验收的条件
8.7.1.1 所承包段的施工工程量100%完成,并100%完成自检,形成自检记录;
8.7.1.2 应填写的施工记录完整、齐全、准确并100%签证;
8.7.1.3 应移交的资料或证明(包括焊条合格证、说明书、音像资料等)完整;
8.7.1.4 砼试块制作数量和要求符合规定并试压合格;
8.7.1.5 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理完好;
8.7.1.6 回填土、地脚螺栓防腐及排水沟、防水沟符合要求;
8.7.1.7 地脚螺帽(含垫片)100%交给项目部供应科;
8.7.2 竣工验收程序
8.7.2.1当基础工程达到“8.7.1竣工验收的条件”要求时,基础分承包方可向项目部提出所属施工段基础工程的验收申请(可用“检验申请报告单”)。
8.7.2.2 项目部接到基础分承包方的验收申请报告单后,应立即报告所属监理站。由监理站、项目部协商并确定验收安排。
8.7.2.3 由监理站主持项目部的基础工程分段验收,并填写验收签证单(一式三份,监理站、项目部、分承包方各保留一份),由监理站、项目部、质检员、分承包方签字后生效。
8.7.2.4 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项,由监理工程师、质检员共同填写不符合项通知单,限期纠正。并重新检验,直至达到质量要求后,在签证单上签字。
8.7.2.5 基础分承包方施工段检查验收后,应对其工程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
8.7.2.6 项目部基础工程总验收时,应报告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由安全监察质量部会同监理公司进行基础工程中间验收,并签证。
8.7.3 其它有关事宜
8.7.3.1项目部对基础分承包方决算时,应扣留5%的质量保证金。待一年后,验证基础质量确无问题时,一次性退还。
8.7.3.2 待竣工验收完成后,依据各分承包方基础质量创优数量和各质检员工作业绩,按“XXXX线路工程基础工程质量奖惩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惩罚。
8.7.3.3 待基础工程全部验收后,评选出最佳分承包方,颁发业绩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