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机构为债权人提供的第三方债务偿还保证,需向债权人
提供保证金的合理性和法律依据
目前,国内信用担保机构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实践中,绝大部分需要根据担保金额或授信额度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对于融资担保业务保证金的问题,各方意见不一,有的认为出于风险管理等要求缴纳是完全合理的,有的认为信用担保机构是以自身信用能力提供担保,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一、合法性(即有无法律依据)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看,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更没有禁止性法律规定,因此,只要双方自愿就应该是合法的。
二、合理性
1、银行收取保证金的目的
主要有三个目的:第一,是对担保公司逐笔项目的担保能力的一种补充,出于管理自身信贷损失风险的目的;第二,是对担保公司资本金使用的一种约束,出于管理担保公司挪用资本金风险的目的;第三,是出于吸收存款的目的。
2、担保机构的对策
担保机构在实践中 ,担保公司将其缴纳的保证金,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了中小企业,其目的同样主要有三个:第一,出于管理担保项目的损失风险的目的,是作为担保项目反担
保措施的一种补充,或作为违约金直接增加中小企业的违约成本;第二,是对自身缴纳银行保证金的一种平衡;第三,也有部分担保公司通过这种方式筹集资金,挪作他用。
3、实践中收取保证金存在的问题
(1)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中小企业实际可以使用的资金要少于银行贷款的金额,但是要按照贷款金额支付利息。
(2)抵消了管理担保公司挪用资本金风险的作用
由于将缴纳保证金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了中小企业,因此担保公司就可以将资本金及风险准备金用于投资,存在流动性和安全性风险。另外,使担保公司有可能把主要精力或盈利放在投资业务上,很多担保公司并不专注于担保业务做大、做强、做优,不利于担保行业发展。
(3)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风险
担保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用于投资,会因担保公司投资问题导致中小企业的资金风险以及担保延续等。
以上这些问题都影响了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也就缺乏其存在的合理性。
三、对策—再担保制度的介入
有了再担保制度的介入,在保证金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安排:会员担保公司按照担保业务规模,按一定的比例缴存再担保基金;再担保基金集合会员缴存基金以及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存放于相关合作银行;会员银行不得向会员担保
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会员担保公司不得向中小企业收取保证金。
这样做的优势:
1、实现了控制担保公司资本金使用的目的
按此制度安排,担保公司将一部分资金缴存保证金,且不能转嫁给中小企业,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控制担保公司资本金使用的目的。
2、满足了补充担保公司信用能力的目的
因为再担保制度介入,银行获得的担保公司信用能力补足比例,远远超过其向担保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比例。
3、满足了银行吸收存款的目的
再担保基金集合会员担保公司的资金以及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存放于银行。一方面银行吸收到了存款,且金额不会比直接从担保公司处收取的低很多;另一方面担保公司缴存比例要低于原先比例,可以实现更高的放大倍数和更多的符合监管要求的投资收益,使其能专注发展担保主业。
4、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风险。
担保机构为债权人提供的第三方债务偿还保证,需向债权人
提供保证金的合理性和法律依据
目前,国内信用担保机构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实践中,绝大部分需要根据担保金额或授信额度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对于融资担保业务保证金的问题,各方意见不一,有的认为出于风险管理等要求缴纳是完全合理的,有的认为信用担保机构是以自身信用能力提供担保,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一、合法性(即有无法律依据)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看,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更没有禁止性法律规定,因此,只要双方自愿就应该是合法的。
二、合理性
1、银行收取保证金的目的
主要有三个目的:第一,是对担保公司逐笔项目的担保能力的一种补充,出于管理自身信贷损失风险的目的;第二,是对担保公司资本金使用的一种约束,出于管理担保公司挪用资本金风险的目的;第三,是出于吸收存款的目的。
2、担保机构的对策
担保机构在实践中 ,担保公司将其缴纳的保证金,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了中小企业,其目的同样主要有三个:第一,出于管理担保项目的损失风险的目的,是作为担保项目反担
保措施的一种补充,或作为违约金直接增加中小企业的违约成本;第二,是对自身缴纳银行保证金的一种平衡;第三,也有部分担保公司通过这种方式筹集资金,挪作他用。
3、实践中收取保证金存在的问题
(1)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中小企业实际可以使用的资金要少于银行贷款的金额,但是要按照贷款金额支付利息。
(2)抵消了管理担保公司挪用资本金风险的作用
由于将缴纳保证金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了中小企业,因此担保公司就可以将资本金及风险准备金用于投资,存在流动性和安全性风险。另外,使担保公司有可能把主要精力或盈利放在投资业务上,很多担保公司并不专注于担保业务做大、做强、做优,不利于担保行业发展。
(3)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风险
担保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用于投资,会因担保公司投资问题导致中小企业的资金风险以及担保延续等。
以上这些问题都影响了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也就缺乏其存在的合理性。
三、对策—再担保制度的介入
有了再担保制度的介入,在保证金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安排:会员担保公司按照担保业务规模,按一定的比例缴存再担保基金;再担保基金集合会员缴存基金以及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存放于相关合作银行;会员银行不得向会员担保
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会员担保公司不得向中小企业收取保证金。
这样做的优势:
1、实现了控制担保公司资本金使用的目的
按此制度安排,担保公司将一部分资金缴存保证金,且不能转嫁给中小企业,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控制担保公司资本金使用的目的。
2、满足了补充担保公司信用能力的目的
因为再担保制度介入,银行获得的担保公司信用能力补足比例,远远超过其向担保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比例。
3、满足了银行吸收存款的目的
再担保基金集合会员担保公司的资金以及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存放于银行。一方面银行吸收到了存款,且金额不会比直接从担保公司处收取的低很多;另一方面担保公司缴存比例要低于原先比例,可以实现更高的放大倍数和更多的符合监管要求的投资收益,使其能专注发展担保主业。
4、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