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市场户外广告位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一)促进二手车市场(以下简称为市场)户外宣传广告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加强户外宣传广告的舆论导向,有效利用内部宣传广告资源更好地为市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营造和谐文明的文化氛围,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保证实现市场收益最大化;
(二)建立标准化的工作程序,确保市场户外广告位策划、招商、广告发布、现场管理等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二手车市场
三、主管责任人
市场发展部
四、执行部门及职责
(一). 市场发展部全面主导市场广告位的招商和管理工作。
(二). 市场发展部根据规划的户外广告位进行招商洽谈,招商对象以市场商家为主,其他商家为辅。
(三).市场发展部负责人代表市场与承租商家签订《广告位出租协议》。
(四). 市场发展部负责所有广告位的招商标准的拟定、招商信息发布和合同管理。工作范畴包括:
1. 负责所有广告位招商标准的拟定;
2. 广告协议包括:新签、续签、变更、撤场等;
3. 负责广告位租赁到期前一个月, 提前要求商家办理续签或撤场手续;对于未办理任何手续过期悬挂的广告画,应督促其尽快在要求时间内撤除或申请续签,同时按原合同条件收取供应商延期悬挂费用。另外需在第一时间安排新的广告画面覆盖安装。
4. 定期进行空置的广告位招商。
(五)市场发展部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的现场检查和管理:
1.广告位射灯、灯箱广告灯管是否正常照明。
2. 广告画面是否褪色或卷边、脱落、毁坏等现象。
3. 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季节性和时效性。
4. 对于首次安装的广告画,负责检查和保证“广告意向审批单”已经获得市场的批复,方可允许供应商安装;
5. 负责梳理和统计所有户外广告位资源。
6. 负责对商家广告设计效果以及发布内容审核,对不合规定的广告发布要求其进行修改,直到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制作安装。
五、市场户外广告位管理范围
凡在本市场所辖办公区、商户区、交易大厅、停车场、交易通道等范围内设置、绘制、悬挂、张贴(以下统称设置)的各类户外宣传广告,均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户外宣传广告是指在市场区域范围内的建筑物体外(含建筑物体外墙、屋顶)设置的路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招牌、招贴、条幅、气球、橱窗等宣传广告。
六、户外广告位出租原则
(一)场内商家优先:市场的广告位主要服务于场内商家的经营需要,优先出租给场内商家使用。
(二)价高者优先,户外广告位招商采取既责任到部门又公开竞争的原则:当广告位置承租意向发生冲突时,在品牌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出租给承租价格高的商家。
七、户外广告管理规范
(一)户外广告制作及安装总要求:
1.户外宣传广告设置地点的选择必须符合市场发展规划和总体设计要求,符合市场形象管理、定置管理、交通消防和环境建设的相关规定。
2. 户外宣传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健康,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市场的有关规定及市场要求,并能体现市场的文化特色和企业风采;
3. 户外宣传广告的外观应当图案清晰、式样美观、形体完好与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相协调,安装拆换方便,不得影响市场形象观瞻、环境风貌和园林绿化,不得妨碍交通、消防,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4. 安装材料要求具有安全性,户外广告安装材料必须可防雨、防晒,耐高温;
5. 广告位的制作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
6. 商家负责对户外广告工商、城管部门报批手续的办理;
7. 市场统一规划设置户外宣传广告,严格控制总量,杜绝乱设乱建,所有商家未经批准不得在市场所属区域发布任何形式的宣传广告。
(二) 违规执行程序:
1. 市场发展部在巡场中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及时给予商家口头警告和提出更换或撤除要求。
2. 如发现商家依然没撤除的或出现再次违规现象的,给予强行撤除并开具书面警告函。
3. 市场发展部将此份文件派发给各个商家,如商家认同文件内容,需在文件上签上商家负责人的名字并复印一份留底。
八、户外广告位出租业务流程
(一)操作要求和标准
1. 市场相关领导对市场内户外广告位招商标准进行审核;
2. 市场发展部将市场批复的广告位招商标准存档备案。
(二)户外广告位意向申请(或延期、续签)流程
(三)操作要求和标准 1、商家按规范要填报相关申请, 各项内容应准确、完整、详实填写;
2、相关部门或分管领导复核以上资料的准确性及合理性,给出审核意见;
3、发展部与商家签订广告协议及跟进广告费用缴纳情况;
4、商家签订协议时需提供内容健康,形式大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要求,并能突出商品(产品)特色,体现品牌形象的广告画面设计效果图,发展部相关人员对画面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设计画面按要求提出修改建议。
(四)户外广告位撤场流程
1.流程
a. 责任人按要求填写《广告位装卸审批表》,对于需高空作
业的,须要求提供施工人员的高空作业证。
b. 发展部通知新的广告位租赁商家及时安装广告画,在没有新的续签商家的情况下,安排安装市场的形象宣传备用画,不能出现空置情况。
九、广告位出租价格标准和补充说明
广告位合同签订使用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收费标准为:元/平方/年(含报建费、电费)。如需市场提供画面和安装即为:元/平方/年(含报建费、电费)
特殊情况可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免费使用,招商负责人在《户外广告意向签订申请表》上注明免费使用,由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后即可执行。
十、相关申请表格
(一)《户外广告意向签订申请表》
(二)《广告位安装/拆卸申请表》
(三)《广告位租赁协议》
十一、执行日期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市场的其它规定或规章制度中涉及管理条款,可作为本制度的补充,如在执行中互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二手车市场户外广告位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一)促进二手车市场(以下简称为市场)户外宣传广告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加强户外宣传广告的舆论导向,有效利用内部宣传广告资源更好地为市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营造和谐文明的文化氛围,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保证实现市场收益最大化;
(二)建立标准化的工作程序,确保市场户外广告位策划、招商、广告发布、现场管理等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二手车市场
三、主管责任人
市场发展部
四、执行部门及职责
(一). 市场发展部全面主导市场广告位的招商和管理工作。
(二). 市场发展部根据规划的户外广告位进行招商洽谈,招商对象以市场商家为主,其他商家为辅。
(三).市场发展部负责人代表市场与承租商家签订《广告位出租协议》。
(四). 市场发展部负责所有广告位的招商标准的拟定、招商信息发布和合同管理。工作范畴包括:
1. 负责所有广告位招商标准的拟定;
2. 广告协议包括:新签、续签、变更、撤场等;
3. 负责广告位租赁到期前一个月, 提前要求商家办理续签或撤场手续;对于未办理任何手续过期悬挂的广告画,应督促其尽快在要求时间内撤除或申请续签,同时按原合同条件收取供应商延期悬挂费用。另外需在第一时间安排新的广告画面覆盖安装。
4. 定期进行空置的广告位招商。
(五)市场发展部负责公司所有广告位的现场检查和管理:
1.广告位射灯、灯箱广告灯管是否正常照明。
2. 广告画面是否褪色或卷边、脱落、毁坏等现象。
3. 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季节性和时效性。
4. 对于首次安装的广告画,负责检查和保证“广告意向审批单”已经获得市场的批复,方可允许供应商安装;
5. 负责梳理和统计所有户外广告位资源。
6. 负责对商家广告设计效果以及发布内容审核,对不合规定的广告发布要求其进行修改,直到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制作安装。
五、市场户外广告位管理范围
凡在本市场所辖办公区、商户区、交易大厅、停车场、交易通道等范围内设置、绘制、悬挂、张贴(以下统称设置)的各类户外宣传广告,均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户外宣传广告是指在市场区域范围内的建筑物体外(含建筑物体外墙、屋顶)设置的路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招牌、招贴、条幅、气球、橱窗等宣传广告。
六、户外广告位出租原则
(一)场内商家优先:市场的广告位主要服务于场内商家的经营需要,优先出租给场内商家使用。
(二)价高者优先,户外广告位招商采取既责任到部门又公开竞争的原则:当广告位置承租意向发生冲突时,在品牌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出租给承租价格高的商家。
七、户外广告管理规范
(一)户外广告制作及安装总要求:
1.户外宣传广告设置地点的选择必须符合市场发展规划和总体设计要求,符合市场形象管理、定置管理、交通消防和环境建设的相关规定。
2. 户外宣传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健康,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市场的有关规定及市场要求,并能体现市场的文化特色和企业风采;
3. 户外宣传广告的外观应当图案清晰、式样美观、形体完好与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相协调,安装拆换方便,不得影响市场形象观瞻、环境风貌和园林绿化,不得妨碍交通、消防,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4. 安装材料要求具有安全性,户外广告安装材料必须可防雨、防晒,耐高温;
5. 广告位的制作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
6. 商家负责对户外广告工商、城管部门报批手续的办理;
7. 市场统一规划设置户外宣传广告,严格控制总量,杜绝乱设乱建,所有商家未经批准不得在市场所属区域发布任何形式的宣传广告。
(二) 违规执行程序:
1. 市场发展部在巡场中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及时给予商家口头警告和提出更换或撤除要求。
2. 如发现商家依然没撤除的或出现再次违规现象的,给予强行撤除并开具书面警告函。
3. 市场发展部将此份文件派发给各个商家,如商家认同文件内容,需在文件上签上商家负责人的名字并复印一份留底。
八、户外广告位出租业务流程
(一)操作要求和标准
1. 市场相关领导对市场内户外广告位招商标准进行审核;
2. 市场发展部将市场批复的广告位招商标准存档备案。
(二)户外广告位意向申请(或延期、续签)流程
(三)操作要求和标准 1、商家按规范要填报相关申请, 各项内容应准确、完整、详实填写;
2、相关部门或分管领导复核以上资料的准确性及合理性,给出审核意见;
3、发展部与商家签订广告协议及跟进广告费用缴纳情况;
4、商家签订协议时需提供内容健康,形式大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要求,并能突出商品(产品)特色,体现品牌形象的广告画面设计效果图,发展部相关人员对画面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设计画面按要求提出修改建议。
(四)户外广告位撤场流程
1.流程
a. 责任人按要求填写《广告位装卸审批表》,对于需高空作
业的,须要求提供施工人员的高空作业证。
b. 发展部通知新的广告位租赁商家及时安装广告画,在没有新的续签商家的情况下,安排安装市场的形象宣传备用画,不能出现空置情况。
九、广告位出租价格标准和补充说明
广告位合同签订使用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收费标准为:元/平方/年(含报建费、电费)。如需市场提供画面和安装即为:元/平方/年(含报建费、电费)
特殊情况可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免费使用,招商负责人在《户外广告意向签订申请表》上注明免费使用,由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后即可执行。
十、相关申请表格
(一)《户外广告意向签订申请表》
(二)《广告位安装/拆卸申请表》
(三)《广告位租赁协议》
十一、执行日期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市场的其它规定或规章制度中涉及管理条款,可作为本制度的补充,如在执行中互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