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应建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 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考核 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 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根据 《食品安全法》 、 GB14881-200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食 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如下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序号 应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应有记录
1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企业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 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 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 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
2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 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 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3
食品添加剂使用专人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专用进货查验台账和配料记录
4
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度
5
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包含设备保养维护、清 洗消毒、工艺控制、贮存运输等)
关键过程控制相关记录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 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 6 出厂检验(含销售)记录制度 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等内容, 并保存相关凭证。 保存期 限不得少于二年。
7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的相关处理记录
8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相关记录
9
回收食品、废弃油脂处理登记制度
如实记录处理方式、处理数量、批次等信 息
10
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记录培训考核时间、对象、主要内容等
11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2
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消费者投诉的受理相关记录
13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报告制度
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相关记录
14
规模以上企业还宜建立质量受权人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应建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 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考核 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 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根据 《食品安全法》 、 GB14881-200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食 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如下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序号 应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应有记录
1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企业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 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 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 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
2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 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 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3
食品添加剂使用专人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专用进货查验台账和配料记录
4
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度
5
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包含设备保养维护、清 洗消毒、工艺控制、贮存运输等)
关键过程控制相关记录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 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 6 出厂检验(含销售)记录制度 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等内容, 并保存相关凭证。 保存期 限不得少于二年。
7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的相关处理记录
8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安全食品召回相关记录
9
回收食品、废弃油脂处理登记制度
如实记录处理方式、处理数量、批次等信 息
10
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记录培训考核时间、对象、主要内容等
11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2
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消费者投诉的受理相关记录
13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报告制度
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相关记录
14
规模以上企业还宜建立质量受权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