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雪垠之子诉炎黄春秋杂志社侵犯名誉权胜诉 滚动新闻

炎黄春秋杂志社因在其出版的《炎黄春秋》杂志上刊登了姜弘撰写的一篇涉及姚雪垠先生的文章而引起姚雪垠之子姚海天不满,引发了一场名誉权纠纷案。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被告姜弘及被告炎黄春秋杂志社在《炎黄春秋》杂志上刊登向姚海天致歉的声明,姚海天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姚雪垠先生是我国著名作家,于1999年病逝,其生前著有《李自成》一书,姚海天是姚雪垠先生之子。

2004年《炎黄春秋》第十期发表了姜弘的文章,题目为《也谈胡风“清算”姚雪垠的旧案》。文章中第二自然段写到:“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路翎为什么批评姚雪垠;二是姚雪垠为什么未能参加第一次全国文代大会。前者是文艺问题,后者则与政治有关”。第八自然段写道:“现在就来说第二个问题,即姚雪垠为什么没有参加第一次全国文代大会。简单说来,就是上海解放前夕,姚雪垠卷进了一个中共地下市委接收上海的活动,后来这个地下市委被取缔了,盛怒之下的陈毅要处置姚雪垠,是夏衍出面说情,才交由文艺界把他送回了河南。当时具体处理这件事的是章靳以,他在写给河南省委的信里提出四点意见:一、姚回去不要开欢迎会,二、不要给予特殊待遇,三、不要让他到处做报告,四、让他到生活中、群众中去好好改造思想。在这种情况下,上海和河南文艺界怎么可能推举他去出席文代大会呢?进入80年代以后,姚雪垠多次提到当年在河南所受极左势力的迫害,而且不点名地提到当时任河南省文联副主席的李蕤。李蕤则不同意把当年的一切,包括姚雪垠从上海回来所受待遇,统统说成是极左。为此,二人在《新文学史料》上打起笔墨官司。《新文学史料》主编楼适夷老人,曾向我了解姚李二人交恶的情况。楼适夷当年曾与章靳以一起参与上海文艺界的领导工作,对姚雪垠的情况十分清楚,包括他从上海被送回河南的过程。当时,楼老还要我转告姚李二人:不要扯旧帐,那样对两人都不好,《史料》也不会再发这种文章。我转达了,此后他们也都没有再提这回事。”

2000年第四期《黄河》杂志刊登姜弘撰写的文章,题目是《姚雪垠与毛泽东》。文章中第四部分第九自然段写到:“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向我透露了他提前写《李自成》的原因。前面提到过,按原先的计划,他打算先写《天京悲剧》和《杜甫传》,然后再写《李自成》。那么,为什么在这个时候突然改变主意,提前写《李自成》呢?对此,他表述得很清楚,是因为毛泽东,因为毛泽东与李自成的特殊关注。他说他虽然很早就对李自成的事迹感兴趣,而真正从文学创作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是1944年在重庆的时候。当时,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发表了,他知道毛泽东对此文很重视,列为整风学习材料,而且还曾致函郭沫若给以高度评价,同时还有搬上戏曲舞台的建议。他还告诉我,在延安的时候,开明士绅李鼎铭的侄儿写了一部以李自成起义为题材的小说《永昌演义》,呈给毛泽东审阅。毛一直把这部书稿带在身边,进北京后交给周扬,说写得不好也可以少印一些作参考。姚雪垠说他读过《永昌演义》,确实写得不怎么样。但由此可知毛泽东对李自成非常重视。李自成是历史上最近一次农民大起义的领袖,是从陕北起事的;毛泽东是当代农民革命的领袖,也来自陕北,这种历史的偶然与必然使得毛泽东对李自成特别关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谈话中,他还提到话剧《李闯王》和京剧《闯王进京》,说都不成功,都未引起毛泽东的注意——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姚雪垠并没有把自己摆进去,说如今他就是领会了毛泽东的意思而去完成这一任务,以引起毛的注意。但透过他谈论这些事情时所表露的那种津津有味,那种兴奋又自信的神色,也就能够意会而不必多说了。”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对姚雪垠在上海解放前夕是否参加军统问题进行了调查。1974年5月29日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作出以下结论:对姚雪垠军统嫌疑问题,依据不足,应予否定。

炎黄春秋杂志社因在其出版的《炎黄春秋》杂志上刊登了姜弘撰写的一篇涉及姚雪垠先生的文章而引起姚雪垠之子姚海天不满,引发了一场名誉权纠纷案。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被告姜弘及被告炎黄春秋杂志社在《炎黄春秋》杂志上刊登向姚海天致歉的声明,姚海天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姚雪垠先生是我国著名作家,于1999年病逝,其生前著有《李自成》一书,姚海天是姚雪垠先生之子。

2004年《炎黄春秋》第十期发表了姜弘的文章,题目为《也谈胡风“清算”姚雪垠的旧案》。文章中第二自然段写到:“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路翎为什么批评姚雪垠;二是姚雪垠为什么未能参加第一次全国文代大会。前者是文艺问题,后者则与政治有关”。第八自然段写道:“现在就来说第二个问题,即姚雪垠为什么没有参加第一次全国文代大会。简单说来,就是上海解放前夕,姚雪垠卷进了一个中共地下市委接收上海的活动,后来这个地下市委被取缔了,盛怒之下的陈毅要处置姚雪垠,是夏衍出面说情,才交由文艺界把他送回了河南。当时具体处理这件事的是章靳以,他在写给河南省委的信里提出四点意见:一、姚回去不要开欢迎会,二、不要给予特殊待遇,三、不要让他到处做报告,四、让他到生活中、群众中去好好改造思想。在这种情况下,上海和河南文艺界怎么可能推举他去出席文代大会呢?进入80年代以后,姚雪垠多次提到当年在河南所受极左势力的迫害,而且不点名地提到当时任河南省文联副主席的李蕤。李蕤则不同意把当年的一切,包括姚雪垠从上海回来所受待遇,统统说成是极左。为此,二人在《新文学史料》上打起笔墨官司。《新文学史料》主编楼适夷老人,曾向我了解姚李二人交恶的情况。楼适夷当年曾与章靳以一起参与上海文艺界的领导工作,对姚雪垠的情况十分清楚,包括他从上海被送回河南的过程。当时,楼老还要我转告姚李二人:不要扯旧帐,那样对两人都不好,《史料》也不会再发这种文章。我转达了,此后他们也都没有再提这回事。”

2000年第四期《黄河》杂志刊登姜弘撰写的文章,题目是《姚雪垠与毛泽东》。文章中第四部分第九自然段写到:“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向我透露了他提前写《李自成》的原因。前面提到过,按原先的计划,他打算先写《天京悲剧》和《杜甫传》,然后再写《李自成》。那么,为什么在这个时候突然改变主意,提前写《李自成》呢?对此,他表述得很清楚,是因为毛泽东,因为毛泽东与李自成的特殊关注。他说他虽然很早就对李自成的事迹感兴趣,而真正从文学创作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是1944年在重庆的时候。当时,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发表了,他知道毛泽东对此文很重视,列为整风学习材料,而且还曾致函郭沫若给以高度评价,同时还有搬上戏曲舞台的建议。他还告诉我,在延安的时候,开明士绅李鼎铭的侄儿写了一部以李自成起义为题材的小说《永昌演义》,呈给毛泽东审阅。毛一直把这部书稿带在身边,进北京后交给周扬,说写得不好也可以少印一些作参考。姚雪垠说他读过《永昌演义》,确实写得不怎么样。但由此可知毛泽东对李自成非常重视。李自成是历史上最近一次农民大起义的领袖,是从陕北起事的;毛泽东是当代农民革命的领袖,也来自陕北,这种历史的偶然与必然使得毛泽东对李自成特别关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谈话中,他还提到话剧《李闯王》和京剧《闯王进京》,说都不成功,都未引起毛泽东的注意——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姚雪垠并没有把自己摆进去,说如今他就是领会了毛泽东的意思而去完成这一任务,以引起毛的注意。但透过他谈论这些事情时所表露的那种津津有味,那种兴奋又自信的神色,也就能够意会而不必多说了。”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对姚雪垠在上海解放前夕是否参加军统问题进行了调查。1974年5月29日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作出以下结论:对姚雪垠军统嫌疑问题,依据不足,应予否定。


相关内容

  • 论媒体的新闻侵权与防范
  • 论媒介的新闻侵权与防范 [内容摘要] 随着新闻事业的蓬勃发展,各种传播媒介在广泛.迅速.连续地向社会传播着各种新的信息,报纸.广播.杂志.电视以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主要途径,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 但是,一些媒介在传递信息时,由于新闻报道失实.过实.评 ...

  • 1999大事记编辑
  • 1999年大事记 1月,由上海<萌芽>杂志社主办"挑战中国语文应试作文教育"的首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引起了全社会特别是语文教育界的极大关注,大赛被誉为中国"语文奥林匹克",更有媒体称此为"中国语文教学制度改革的第 ...

  • 李天一律师做无罪辩护 分析人士:胜诉几率不大
  • WWW.NCXHW.COM 2013-7-10 19:51:3 来源:大众网-前瞻网 由于梦鸽"要求太高",李天一涉嫌强奸案的代理律师请辞,最新的辩护律师陈枢随之出现在媒体面前.与前任作风低调不同,李双江梦鸽新请来的辩护律师锋芒毕露,发声明称北京警方的做法以及媒体大量实名报道已对 ...

  • 关于网络诽谤行为的认知与法律规制
  • 20.14% 网络诽谤的刑法规制 学位论文 甘露 河北经贸大学 2011 2 7.64% 关于网络诽谤 行为的认知与法律规制 期刊论文 杨海莲 等 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2 3 5.56% 网络诽谤刑事问题研究 学位论文 罗福斌 黑龙江大学 20112 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 点击查看 ...

  • 也论性骚扰到底侵犯了什么权利
  • 也论性骚扰到底侵犯了什么权利内容摘要:性骚扰在目前还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律关 注性骚扰首先必须给性骚扰下一个准确的定义,而下这个定义之前必须明确性骚扰侵犯了公 民的什么权利,本文作者认为:性骚扰侵犯的是人格尊严权而不是性自主权,虽然在法理上 用一般人格权来解释性骚扰行为更为准确,但性骚扰侵犯„„关键 ...

  • 2016新闻记者证600道考试题-附标准答案
  • 四.<新闻法规>练习题 (一)单选题 1.我国<宪法>第(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A.35 B.38 C.41 D.47 2.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是( ). A.肖像权 B.人格尊严权 C.人身自由权 ...

  • 新闻伦理与法规
  • 一.几个问题: 1.声称自己的工作类似法院的律师是否使公关从业人员成为客户所称真实情况的鼓吹者?或是成为媒介从业人员的敌人? 2.一个其输出量最终体现在媒介上并以此影响公众舆论的公关从业人员所讲述的真相是否比新闻工作者所讲述的真相更有权利被选中? 3.市场规则是否意味着鼓吹也许能出色地知道人们采取伦 ...

  • 关于网络诽谤刑事问题研究和如何防范追究
  • 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 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汹3.2001年<互联网5 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 7 送检论文片段 相似论文片段 [2.08%] 位置: 头部 中前 部 中部 中后部 尾部 来源:网络环境下言论自由及其界限 ...

  • 传播伦理与法规复习资料
  • 1. 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新闻自由(新闻行业和新闻工作者的最高准则与终极追求) 2. 免于恐惧的自由(四种):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新闻自由 3. 传媒法律关系的主体:1新闻媒体.2新闻工作者.3政府公民法人社团 4. 传媒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2.传播行为3.智力成果 5. 我国新闻法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