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消费者协会2010年度工作总结

二00九年**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区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15”活动期间,**区消费者协会召开消协理事会议,布署纪念“3.15”活动有关具体工作。组织工商干部、消协人员开展红盾进校园、进社区、进居委会活动30次,组织市场专项检查25次。制作宣传展板7块,散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共张贴宣传横幅、条幅45条。开辟了“3·15”宣传专栏10处,各单位向**红盾信息网投稿20篇,向《池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投稿10篇。
3月14日上午,**区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积极参与在秋浦影剧院广场隆重举行的池州市纪念“3.15”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共出动宣传彩车30多辆,并对标值100多万元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焚烧处理。当日还在城乡设立了10个咨询服务台,现场提供咨询、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介绍识真辨假知识和散发宣传资料。主咨询服务台设在电信大楼附近, 重点宣传先行赔付制度。同时还组织电信、移动、邮政、供电等单位走上街头向社会公开书面服务承诺,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各工商所、各消协分会均围绕宣传主题,精心设置了咨询服务台。值得一提的是池口工商所、池口消协分会还创办《池口消协》简报。
2、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3、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4件,调解结案112件,建议消费者寻求其它途径解决2件,调解率达9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7326.00元,不予受理5件,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125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居首位,投诉87件,占投诉总量的76.6%;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42件,占投诉总量的36.8%。 从而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4、积极推行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工作。辖区内已建立50户诚信承诺联盟企业,已入盟的企业都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扎实开展消费纠纷的和解工作。全年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151件,其中:商品类和解121件;服务类和解26件;农用生产资料类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2134.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5、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区消协重点开展了以下活动:一是区消协联合市消协开展手机消费、大学生服装消费、食品安全消费等三次专项调查,社会反响强烈;二是为更好地发挥消费调查员社会监督作用,2010年新发展54名消费网络调查人员,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利用查询职能,全年共向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反映、查询和建议有结果的5次,有效地解决疑难投诉问题。
6、圆满完成**区消费者协会换届工作。 2010年5月30日上午在区工商分局五楼会议室胜利召开区消协第二届一次理事大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改的《**区消费者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消协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其中会长1人,副会长4人,秘书长1人,会上还聘请名誉会长4人。 消协组织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7、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区消费者协会定期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共发布消费警示8次,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8、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12期,内容包括:投诉分析、消费警示、消费常识等,各消协分会向**红盾信息网投稿30篇,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24篇,扩 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9、努力完成省市消协、区工商分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00九年**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区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15”活动期间,**区消费者协会召开消协理事会议,布署纪念“3.15”活动有关具体工作。组织工商干部、消协人员开展红盾进校园、进社区、进居委会活动30次,组织市场专项检查25次。制作宣传展板7块,散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共张贴宣传横幅、条幅45条。开辟了“3·15”宣传专栏10处,各单位向**红盾信息网投稿20篇,向《池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投稿10篇。
3月14日上午,**区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积极参与在秋浦影剧院广场隆重举行的池州市纪念“3.15”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共出动宣传彩车30多辆,并对标值100多万元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焚烧处理。当日还在城乡设立了10个咨询服务台,现场提供咨询、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介绍识真辨假知识和散发宣传资料。主咨询服务台设在电信大楼附近, 重点宣传先行赔付制度。同时还组织电信、移动、邮政、供电等单位走上街头向社会公开书面服务承诺,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各工商所、各消协分会均围绕宣传主题,精心设置了咨询服务台。值得一提的是池口工商所、池口消协分会还创办《池口消协》简报。
2、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

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3、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4件,调解结案112件,建议消费者寻求其它途径解决2件,调解率达9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7326.00元,不予受理5件,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125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居首位,投诉87件,占投诉总量的76.6%;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42件,占投诉总量的36.8%。 从而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4、积极推行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工作。辖区内已建立50户诚信承诺联盟企业,已入盟的企业都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扎实开展消费纠纷的和解工作。全年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151件,其中:商品类和解121件;服务类和解26件;农用生产资料类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2134.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5、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区消协重点开展了以下活动:一是区消协联合市消协开展手机消费、大学生服装消费、食品安全消费等三次专项调查,社会反响强烈;二是为更好地发挥消费调查员社会监督作用,2010年新发展54名消费网络调查人员,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利用查询职能,全年共向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反映、查询和建议有结果的5次,有效地解决疑难投诉问题。
6、圆满完成**区消费者协会换届工作。 2010年5月30日上午在区工商分局五楼会议室胜利召开区消协第二届一次理事大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改的《**区消费者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消协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其中会长1人,副会长4人,秘书长1人,会上还聘请名誉会长4人。 消协组织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7、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区消费者协会定期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共发布消费警示8次,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8、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12期,内容包括:投诉分析、消费警示、消费常识等,各消协分会向**红盾信息网投稿30篇,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24篇,扩 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9、努力完成省市消协、区工商分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消费者的需求和形势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一是**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协调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二是“一会两站”建设工作虽然全面展开,但作用不够明显,特别是“两站”的作用; 三是宣传报道力度不够,特别在《安徽消协通讯》上不能及时、准确加以宣传报道,其中有部分工商所没有完成市级媒体宣传报道任务;四是**区消费者协会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三、明年工作打算
1、充分发挥消协理事单位作用。**区消费者协会要加强与消协理事单位配合和联系,发挥理事单位的职能作用,方便、快捷地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会两站”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区消协将加大对“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督查力度,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区消费者协会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继续开展市场消费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区消费者协会在市消协和**区工商分局重视和指导下,基层分会理解和配合下,认真履职,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

二00九年**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区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15”活动期间,**区消费者协会召开消协理事会议,布署纪念“3.15”活动有关具体工作。组织工商干部、消协人员开展红盾进校园、进社区、进居委会活动30次,组织市场专项检查25次。制作宣传展板7块,散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共张贴宣传横幅、条幅45条。开辟了“3·15”宣传专栏10处,各单位向**红盾信息网投稿20篇,向《池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投稿10篇。
3月14日上午,**区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积极参与在秋浦影剧院广场隆重举行的池州市纪念“3.15”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共出动宣传彩车30多辆,并对标值100多万元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焚烧处理。当日还在城乡设立了10个咨询服务台,现场提供咨询、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介绍识真辨假知识和散发宣传资料。主咨询服务台设在电信大楼附近, 重点宣传先行赔付制度。同时还组织电信、移动、邮政、供电等单位走上街头向社会公开书面服务承诺,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各工商所、各消协分会均围绕宣传主题,精心设置了咨询服务台。值得一提的是池口工商所、池口消协分会还创办《池口消协》简报。
2、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3、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4件,调解结案112件,建议消费者寻求其它途径解决2件,调解率达9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7326.00元,不予受理5件,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125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居首位,投诉87件,占投诉总量的76.6%;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42件,占投诉总量的36.8%。 从而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4、积极推行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工作。辖区内已建立50户诚信承诺联盟企业,已入盟的企业都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扎实开展消费纠纷的和解工作。全年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151件,其中:商品类和解121件;服务类和解26件;农用生产资料类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2134.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5、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区消协重点开展了以下活动:一是区消协联合市消协开展手机消费、大学生服装消费、食品安全消费等三次专项调查,社会反响强烈;二是为更好地发挥消费调查员社会监督作用,2010年新发展54名消费网络调查人员,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利用查询职能,全年共向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反映、查询和建议有结果的5次,有效地解决疑难投诉问题。
6、圆满完成**区消费者协会换届工作。 2010年5月30日上午在区工商分局五楼会议室胜利召开区消协第二届一次理事大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改的《**区消费者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消协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其中会长1人,副会长4人,秘书长1人,会上还聘请名誉会长4人。 消协组织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7、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区消费者协会定期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共发布消费警示8次,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8、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12期,内容包括:投诉分析、消费警示、消费常识等,各消协分会向**红盾信息网投稿30篇,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24篇,扩 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9、努力完成省市消协、区工商分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00九年**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区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15”活动期间,**区消费者协会召开消协理事会议,布署纪念“3.15”活动有关具体工作。组织工商干部、消协人员开展红盾进校园、进社区、进居委会活动30次,组织市场专项检查25次。制作宣传展板7块,散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共张贴宣传横幅、条幅45条。开辟了“3·15”宣传专栏10处,各单位向**红盾信息网投稿20篇,向《池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投稿10篇。
3月14日上午,**区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积极参与在秋浦影剧院广场隆重举行的池州市纪念“3.15”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共出动宣传彩车30多辆,并对标值100多万元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焚烧处理。当日还在城乡设立了10个咨询服务台,现场提供咨询、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介绍识真辨假知识和散发宣传资料。主咨询服务台设在电信大楼附近, 重点宣传先行赔付制度。同时还组织电信、移动、邮政、供电等单位走上街头向社会公开书面服务承诺,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各工商所、各消协分会均围绕宣传主题,精心设置了咨询服务台。值得一提的是池口工商所、池口消协分会还创办《池口消协》简报。
2、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

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3、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4件,调解结案112件,建议消费者寻求其它途径解决2件,调解率达9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7326.00元,不予受理5件,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125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居首位,投诉87件,占投诉总量的76.6%;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42件,占投诉总量的36.8%。 从而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4、积极推行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工作。辖区内已建立50户诚信承诺联盟企业,已入盟的企业都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扎实开展消费纠纷的和解工作。全年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151件,其中:商品类和解121件;服务类和解26件;农用生产资料类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2134.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5、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区消协重点开展了以下活动:一是区消协联合市消协开展手机消费、大学生服装消费、食品安全消费等三次专项调查,社会反响强烈;二是为更好地发挥消费调查员社会监督作用,2010年新发展54名消费网络调查人员,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利用查询职能,全年共向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反映、查询和建议有结果的5次,有效地解决疑难投诉问题。
6、圆满完成**区消费者协会换届工作。 2010年5月30日上午在区工商分局五楼会议室胜利召开区消协第二届一次理事大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改的《**区消费者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消协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其中会长1人,副会长4人,秘书长1人,会上还聘请名誉会长4人。 消协组织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7、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区消费者协会定期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共发布消费警示8次,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8、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12期,内容包括:投诉分析、消费警示、消费常识等,各消协分会向**红盾信息网投稿30篇,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24篇,扩 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9、努力完成省市消协、区工商分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消费者的需求和形势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一是**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协调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二是“一会两站”建设工作虽然全面展开,但作用不够明显,特别是“两站”的作用; 三是宣传报道力度不够,特别在《安徽消协通讯》上不能及时、准确加以宣传报道,其中有部分工商所没有完成市级媒体宣传报道任务;四是**区消费者协会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三、明年工作打算
1、充分发挥消协理事单位作用。**区消费者协会要加强与消协理事单位配合和联系,发挥理事单位的职能作用,方便、快捷地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会两站”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区消协将加大对“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督查力度,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区消费者协会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继续开展市场消费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区消费者协会在市消协和**区工商分局重视和指导下,基层分会理解和配合下,认真履职,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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