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月我省668人因贪污被查办
今明两年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职务犯罪
2013-05-16
商报讯 (记者 张玎 通讯员 阮家骅) 昨天,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通报,2012年至今年4月,我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770件979人,其中贪污贿赂类犯罪526件668人,渎职侵权类犯罪244件311人。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国说,从我省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看,当前的职务犯罪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就是群体性腐败现象突出。也就是同一系统、部门、单位或科室的成员利用公共权力,合伙谋取不法利益的腐败行为。比如,检察机关查办的道路运输管理系统窝串案中,从省运管局局长张平平开始,包括下属副局长、有关业务处室的处长、副处长到市县相关工作人员,发生了行业系统性的腐败,全省在运管系统共查办了72人。
权力寻租、职业道德缺失现象也十分严重。2012年,义乌市检察院了解到少数工商执法人员,利用打假的公权力,与社会上所谓的“打假”人员勾结,在查办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向被查处的市场经营户索取或收受贿赂,最终检察机关共查办工商系统执法人员贿赂窝串案8件11人。
另外,省检察院在跟踪各地查办案件的过程中,还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呈现出了上升趋势,涉案领域已延伸到教育、税务、交通、安监、海洋与渔业等多个行业部门。
渎职和受贿交叉的“复合”型职务犯罪案件也不断增多,渎职的背后往往存在着贿赂犯罪。如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冯鸣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并在拟定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过程中故意改变会议纪要内容,致使他人非法获取温州某划拨土地使用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1亿元。
而干股分红、合作投资、委托理财、挂名领薪、关联交易等新型职务犯罪形式也时有发生。
省检察院表示,今明两年我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重点领域已经确定,包括“三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
查处重点则包括,领导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侵害民生民利,破坏依法行政,危害公正司法,毁坏生态环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侵害群众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和人身权利的职务犯罪案件。
16个月我省668人因贪污被查办
今明两年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职务犯罪
2013-05-16
商报讯 (记者 张玎 通讯员 阮家骅) 昨天,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通报,2012年至今年4月,我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770件979人,其中贪污贿赂类犯罪526件668人,渎职侵权类犯罪244件311人。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国说,从我省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看,当前的职务犯罪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就是群体性腐败现象突出。也就是同一系统、部门、单位或科室的成员利用公共权力,合伙谋取不法利益的腐败行为。比如,检察机关查办的道路运输管理系统窝串案中,从省运管局局长张平平开始,包括下属副局长、有关业务处室的处长、副处长到市县相关工作人员,发生了行业系统性的腐败,全省在运管系统共查办了72人。
权力寻租、职业道德缺失现象也十分严重。2012年,义乌市检察院了解到少数工商执法人员,利用打假的公权力,与社会上所谓的“打假”人员勾结,在查办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向被查处的市场经营户索取或收受贿赂,最终检察机关共查办工商系统执法人员贿赂窝串案8件11人。
另外,省检察院在跟踪各地查办案件的过程中,还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呈现出了上升趋势,涉案领域已延伸到教育、税务、交通、安监、海洋与渔业等多个行业部门。
渎职和受贿交叉的“复合”型职务犯罪案件也不断增多,渎职的背后往往存在着贿赂犯罪。如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冯鸣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并在拟定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过程中故意改变会议纪要内容,致使他人非法获取温州某划拨土地使用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1亿元。
而干股分红、合作投资、委托理财、挂名领薪、关联交易等新型职务犯罪形式也时有发生。
省检察院表示,今明两年我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重点领域已经确定,包括“三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
查处重点则包括,领导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侵害民生民利,破坏依法行政,危害公正司法,毁坏生态环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侵害群众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和人身权利的职务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