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入管理办法

销售收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 凡销货或服务收入均应开具统一发票,并依序填入当天的“销货报告”或“服务收入报告”中,同时(将当天未收回款项的收入)过入“人名制应收账款明细账”中,不得漏开、短开或多开。

第二条 遇销货退回或重开发票时,均应将原开统一发票的发票联收回作废,并填制“销货退回通知单”,以红字填入当天的“销货报告”或“服务收入报告”中列为其减项,同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开发票日期,并过入“人名制应收账款明细账”中。

第三条 于销货当天若未能收回账款时,交货人(送达统一发票者)应与客户约定收款日并将填妥的“统一发票签收单”交由会计员妥善保管,“统一发票签收单”应具备下列各要点:

1、交货人(送达统一发票者)于“统一发票签收单”上签名。

2、经办人(成绩归属者)于统一发票副联签名。

3、填明约定收款日期及约定付款条件。

4、客户正式盖章后其签收人签名。

第四条 每笔未收款均应附有“统一发票签收单”。若有销货当天未交出该签收单或缺少规定要件的记载等事情,会计员应于次日上班早会前报由单位主管纠正,务必按规定办理,否则应由单位主管签名负责。

第五条 会计员收回“统一发票签收单”后,应即将其“约定收款日”及“付款条件”逐笔登载于“人名制应收账款明细账”的有关各栏中备查。

第六条 会计员应将“统一发票签收单”按“约定收款日”的先后顺

序排列妥为保管,遇有携出收款时应设登记簿由取单者签名备查,若于当天未能收回账款时应即向取单者收回签收单并注销登记。

第七条 凡账款约定收款日到达者,会计员应主动转告账款归属人或请单位主管派员前往收取。如有客户要求延期付款事情发生时,前往收款人应将重新更改约定收款日填明于“统一发票签收单”中,由客户签名后将该单交回会计员注销登记,并补充更正“人名制应收账款明细账”上的“约定收款日”。

第八条 凡应收账款其约定收款日不得超过一个月,若有超过此一期限者,会计员应报请单位主管在签单上签字同意。

第九条 账款收回时,会计员应即将其填入当天“出纳日报表”的“本日收款明细表”栏中,并过入“人名制应收账款明细账”中,凭此销账及备查。

第十条 凡销货退回或已开发票作废者,若未取回原开发票发票联作废者,不得生开统一发票,惟经书面呈报总经理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 每月3日应详填“各员未收款明细表”(净额)两份,由经办人逐笔亲自签名承认未收,其约定收款日距统一发票开立日期超过1个月以上者应注明原因,填妥后一份寄总公司财务部查核,一份呈报单位主管加强催收。

第十二条 “各员未收款明细表”总合计的金额应与月底当天的“人名制应收账款明细账”的本日未收款余额的数字相符,逾期1个月及2个月以上未收款明细表随同“各员未收款明细表”一并呈报。

第十三条 凡遇客户倒闭,或收回票据无法兑现,或未事先言明而于

收款时尾数不符等情况,无法取得客户正式签署的“销货折让证明单”时,均视同坏账处理。坏账的发生,除按销售人员待遇办法等规定的赔偿办法处理外,该笔交易的成交奖金不准发给,其已发者则应予追回。

第十四条 凡为维护市价事先与客户约定高于发票销货折让者,或事后同意客户尾数不付等事情发生,除应报请单位主管同意外,还应取得销货折让证明单,详填原因,由客户证明实收金额及证实签章后,交回各单位会计员处,该笔交易原交易应办退回同时再记一笔实收金额的销货记录,其销货折让后的金额若低于最低价者,仍须补办低价请示手续。成交奖金之计算则依实售金额计算。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务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

销售收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 凡销货或服务收入均应开具统一发票,并依序填入当天的“销货报告”或“服务收入报告”中,同时(将当天未收回款项的收入)过入“人名制应收账款明细账”中,不得漏开、短开或多开。

第二条 遇销货退回或重开发票时,均应将原开统一发票的发票联收回作废,并填制“销货退回通知单”,以红字填入当天的“销货报告”或“服务收入报告”中列为其减项,同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开发票日期,并过入“人名制应收账款明细账”中。

第三条 于销货当天若未能收回账款时,交货人(送达统一发票者)应与客户约定收款日并将填妥的“统一发票签收单”交由会计员妥善保管,“统一发票签收单”应具备下列各要点:

1、交货人(送达统一发票者)于“统一发票签收单”上签名。

2、经办人(成绩归属者)于统一发票副联签名。

3、填明约定收款日期及约定付款条件。

4、客户正式盖章后其签收人签名。

第四条 每笔未收款均应附有“统一发票签收单”。若有销货当天未交出该签收单或缺少规定要件的记载等事情,会计员应于次日上班早会前报由单位主管纠正,务必按规定办理,否则应由单位主管签名负责。

第五条 会计员收回“统一发票签收单”后,应即将其“约定收款日”及“付款条件”逐笔登载于“人名制应收账款明细账”的有关各栏中备查。

第六条 会计员应将“统一发票签收单”按“约定收款日”的先后顺

序排列妥为保管,遇有携出收款时应设登记簿由取单者签名备查,若于当天未能收回账款时应即向取单者收回签收单并注销登记。

第七条 凡账款约定收款日到达者,会计员应主动转告账款归属人或请单位主管派员前往收取。如有客户要求延期付款事情发生时,前往收款人应将重新更改约定收款日填明于“统一发票签收单”中,由客户签名后将该单交回会计员注销登记,并补充更正“人名制应收账款明细账”上的“约定收款日”。

第八条 凡应收账款其约定收款日不得超过一个月,若有超过此一期限者,会计员应报请单位主管在签单上签字同意。

第九条 账款收回时,会计员应即将其填入当天“出纳日报表”的“本日收款明细表”栏中,并过入“人名制应收账款明细账”中,凭此销账及备查。

第十条 凡销货退回或已开发票作废者,若未取回原开发票发票联作废者,不得生开统一发票,惟经书面呈报总经理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 每月3日应详填“各员未收款明细表”(净额)两份,由经办人逐笔亲自签名承认未收,其约定收款日距统一发票开立日期超过1个月以上者应注明原因,填妥后一份寄总公司财务部查核,一份呈报单位主管加强催收。

第十二条 “各员未收款明细表”总合计的金额应与月底当天的“人名制应收账款明细账”的本日未收款余额的数字相符,逾期1个月及2个月以上未收款明细表随同“各员未收款明细表”一并呈报。

第十三条 凡遇客户倒闭,或收回票据无法兑现,或未事先言明而于

收款时尾数不符等情况,无法取得客户正式签署的“销货折让证明单”时,均视同坏账处理。坏账的发生,除按销售人员待遇办法等规定的赔偿办法处理外,该笔交易的成交奖金不准发给,其已发者则应予追回。

第十四条 凡为维护市价事先与客户约定高于发票销货折让者,或事后同意客户尾数不付等事情发生,除应报请单位主管同意外,还应取得销货折让证明单,详填原因,由客户证明实收金额及证实签章后,交回各单位会计员处,该笔交易原交易应办退回同时再记一笔实收金额的销货记录,其销货折让后的金额若低于最低价者,仍须补办低价请示手续。成交奖金之计算则依实售金额计算。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务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


相关内容

  • 区域销售经理考核方案(new)
  • 关于下发<2009年度市场销售部销售业务人员考核方案>的 通知 市场销售部: 为了充分的调动区域销售代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收入任务的顺利实现,现将<2009年度市场销售部销售业务人员考核方案>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金鹿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二○○九 ...

  • 2003浅析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修改
  • 浅析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班级:11会计3班 学生:吴琼 指导老师:龙露 摘要:收入作为形成利润的主要来源,越来越受到企业和投资者等众多信息使用者的关注.本文主要从收入确认的确认条件.确认原则及确认基础,在实际运用中的状况及主要原因,解决对策等方面分析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关键词:商品销售 ...

  • 会计基础综合题利润表
  • 五.利润表的编制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 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净利润=利润 ...

  • 加强纳税评估 建立医药零售行业长效管理机制
  • 加强纳税评估 建立医药零售行业长效管理机制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一.内容提要 青岛市国税局按照细分行业评估要求,注重经济与税收关联分析,从<统计年鉴>中发现:近年来"医药零售行业"税收增长缓慢,05年全年申报应税销售收入47523万元,与统计部门公布的行业零售销售收入7 ...

  • 公司目标绩效工资实施
  • 公司目标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根据公司董事会精神,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一.总则 第一条 目标绩效工资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定员员工.定员时按精简.高效原则实行定岗定员. 第二条 员工工资在公司年初预算收入时进入成本工资.成 ...

  • 机械制造企业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 机械制造企业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企业销售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收入,按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为了加强销售收入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销售的日常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销售的一级核算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二级核算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 1.3 销售核算管 ...

  • 会计.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比较
  • 一.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会计准则比较研究 国家税务总局2008-10-30出台<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国税函[2008]875号文,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做出明确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与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收入确认时间是否存在差异的问题. ...

  •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 ...

  • 房地产开发如何准确确认销售收入
  • 房地产开发如何准确确认销售收入 笔者最近发现,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销售收入具体确认理解不准确,还存在按照原税法规定预售收入的概念理解并判断确认销售收入,出现申报错误.<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 ...

  • 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定
  • 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销售收入具体确认理解不准确,还存在按照原税法规定预售收入的概念理解并判断确认销售收入,出现申报错误.<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