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车辆管理办法
为使我行车辆有序管理、合理使用、安全驾驶,做到节约开支,责任明确,给我行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提供高效安全的车辆后勤保障,支行党总支研究决定: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对支行车辆进行管理、调配、维修、保养,并设定车辆管理员一名,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同时制订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车辆使用
1、机关车辆使用
①、机关部门需要办公用车时,应填写《用车申请(派车)单》,内容要求填写完整,由单位负责人签字之后报送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办理事项的轻重缓急、申请用车的先后顺序和行车路线进行合理调度并相继派出车辆。。车船燃料费是指各种机动车、船运行中的燃料费用支出;其他车船费用包括各种机动车、船的牌照费、年检费、过路(桥)费、停车费等。综合管理部为车船使用事项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车、船使用事项的审批、本级年度费用预算草案编制和落实,制定车船使用的控制措施等,并对实际控制效果负责。运营财会部、内控合规部负责对车船使用费用进行管理和核算的审计监督。
综合管理部每月为加油储值卡充值,支行所有车辆,必须持加油储值卡到定点加油站加油。车辆外出需在指定地点外临时加油的,事先需征得综合部经理同意。出车司机凭《用车申请(派车)单》申请加油或报销过路(桥)费和停车费等。由经办人员垫支的零星车船使用费用。由各行经办人员按规定填制费用报销单,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批注审批意见,并将车船使用记录单设专夹保管,提交费用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四、支行车辆保养与检修
1、车辆管理员定期安排清洗和保养车辆。
2、车辆驾驶员要及时向综合管理部申报车辆检修,经批准后将车辆送到指定修配厂,由综合管理部定期跟修配厂进行费用结算。
3、需要检修的车辆经综合管理部检查确认后,填写《车辆维修单》方可修理。驾驶员应核对维修项目与维修单是否相符,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综合管理部定期与汽车修配厂进行核对账单,查验收费是否合理,账单以单车为单位进行结算。
4、驾驶员不及时申请保养维修或人为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受损维修的,视车辆损失程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车辆驾驶员相关规定
1、我行目前没有专职司机,综合管理部设有两名兼职驾驶员。机关各部门可推荐有相应等级驾驶资格且驾驶技术较好的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其驾驶证复印件上签字认可后,报送综合管理部审批、备案,获准人员方可在申请用车时驾驶车辆。
2、综合管理部对兼职驾驶员统一管理,每季定期考评其驾驶技能。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兼职驾驶员资格:因交通违规受处罚3次以上;驾驶证被扣满12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其他被认定为驾驶技能不达标的情况。
3、综合管理部员工为其他部门出车超出工作日8小时范围的,由申请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车辆管理员统一登记备案,定期累计后串休或经济补偿。
4、司乘人员严禁在车内吸烟,相互尊重,自觉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卫生。
5、非支行指定人员一律不准驾驶支行车辆,私自更换驾驶者,将追究各自责任。
6、驾驶员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银行车辆管理办法
为使我行车辆有序管理、合理使用、安全驾驶,做到节约开支,责任明确,给我行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提供高效安全的车辆后勤保障,支行党总支研究决定: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对支行车辆进行管理、调配、维修、保养,并设定车辆管理员一名,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同时制订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车辆使用
1、机关车辆使用
①、机关部门需要办公用车时,应填写《用车申请(派车)单》,内容要求填写完整,由单位负责人签字之后报送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办理事项的轻重缓急、申请用车的先后顺序和行车路线进行合理调度并相继派出车辆。。车船燃料费是指各种机动车、船运行中的燃料费用支出;其他车船费用包括各种机动车、船的牌照费、年检费、过路(桥)费、停车费等。综合管理部为车船使用事项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车、船使用事项的审批、本级年度费用预算草案编制和落实,制定车船使用的控制措施等,并对实际控制效果负责。运营财会部、内控合规部负责对车船使用费用进行管理和核算的审计监督。
综合管理部每月为加油储值卡充值,支行所有车辆,必须持加油储值卡到定点加油站加油。车辆外出需在指定地点外临时加油的,事先需征得综合部经理同意。出车司机凭《用车申请(派车)单》申请加油或报销过路(桥)费和停车费等。由经办人员垫支的零星车船使用费用。由各行经办人员按规定填制费用报销单,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批注审批意见,并将车船使用记录单设专夹保管,提交费用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四、支行车辆保养与检修
1、车辆管理员定期安排清洗和保养车辆。
2、车辆驾驶员要及时向综合管理部申报车辆检修,经批准后将车辆送到指定修配厂,由综合管理部定期跟修配厂进行费用结算。
3、需要检修的车辆经综合管理部检查确认后,填写《车辆维修单》方可修理。驾驶员应核对维修项目与维修单是否相符,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综合管理部定期与汽车修配厂进行核对账单,查验收费是否合理,账单以单车为单位进行结算。
4、驾驶员不及时申请保养维修或人为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受损维修的,视车辆损失程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车辆驾驶员相关规定
1、我行目前没有专职司机,综合管理部设有两名兼职驾驶员。机关各部门可推荐有相应等级驾驶资格且驾驶技术较好的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其驾驶证复印件上签字认可后,报送综合管理部审批、备案,获准人员方可在申请用车时驾驶车辆。
2、综合管理部对兼职驾驶员统一管理,每季定期考评其驾驶技能。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兼职驾驶员资格:因交通违规受处罚3次以上;驾驶证被扣满12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其他被认定为驾驶技能不达标的情况。
3、综合管理部员工为其他部门出车超出工作日8小时范围的,由申请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车辆管理员统一登记备案,定期累计后串休或经济补偿。
4、司乘人员严禁在车内吸烟,相互尊重,自觉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卫生。
5、非支行指定人员一律不准驾驶支行车辆,私自更换驾驶者,将追究各自责任。
6、驾驶员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