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有国际话语权的中国品牌信用评级机构

  摘要:征信评级机构掌握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定价权,可引导金融资本合理配置,是维护国家金融主权的重要力量。本文在分析我国征信评级制度发展的背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法规、理顺管理体制;改变信用评级收费模式;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对央行征信中心实施体制机制创新;把改制后的央行征信中心发展成为我国民族品牌的征信评级机构,使其与我国国力和金融发展相适应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征信评级;制度创新;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定价权

  文章编号:1003-4625(2010)04-0020-04

  中图分类号:F820.4

  文献标识码:A

  

  1998年召开的第10次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就提出:应充分强调市场透明度的重要性,逐步把监管重心调整到监管市场透明度方面来。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认为在金融业内,不管是内部管理或是外部监管,风险管理的最关键步骤是能够准确度量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征信评级行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已具有一定规模,在防范金融风险、发展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发挥资本市场功能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在国际金融发展的新格局下,进一步完善我国征信评级制度,创建有国际话语权的中国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也成为急迫的现实问题。

  

  一、背景

  

  现代金融理论认为:对于银行业,资金和信息是最基本的投入因素。Tullio Jappelli和Marco Pagano(2000)认为,从金融原理方面看,征信系统最基本的作用:

  一是可以减少反向选择和道德公害;

  二是可以减少借款人的恶意还款停顿;

  三是通过违约行为的信息披露可以产生惩戒效应:

  四是可以迫使借款人打消从多个银行过量贷款的不良动机。

  Altman(2002)认为,信用风险管理的核心是信用评分和评级模型。国际征信评级行业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百年发展历史。

  建立最早的如美国的Credit Bureau系统已有150年左右的历史。

  欧洲国家的征信评级制度大多在资本主义第一次经济大危机后建立,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的央行分别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建立起本国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制度。

  日本的帝国数据银行等征信评级组织也有百年的历史。

  在不发达国家,由于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50年代以后也陆续建立起自己的系统,如亚洲国家的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

  根据世界银行的分类,国际征信评级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基本形成两种模式,一类是美国模式,在直接融资发达的美国,以资本市场公开信息作为主要来源的私营公司通过自由竞争,已经形成了标准普尔、惠誉和穆迪三大信用评级机构为主的格局;另一类是欧洲模式,在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和地区,通过央行以行政手段集中本国银行系统的信贷数据建立起共享信息的信贷登记系统,有的如法国央行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开展评级。

  由于美国信用评级机构建立早、具有先发优势,加上体制机制灵活,而欧洲模式以行政手段收集数据有主权限制、局限于本国,美国三大信用评级机构迅速在全球扩张,根据BIS的报告,标准普尔、惠誉和穆迪三大国际信用评级公司已实际垄断了全球信用评级业,穆迪的评级包括了100多主权国家、全球所有参加信用评级银行中的80%及78%的公司,标准普尔则占有37%的银行和66%的公司。信用评级机构是金融体系中特殊的中介,作用在于利用其拥有的信用信息资源较准确评价风险,引导金融资本合理配置。

  但在此次金融危机前,对西方金融机构推出的高风险金融衍生产品,全球性三大信用评级机构都给予其2A以上的评级;危机发生后,这些信用评级机构迅速降低产品和金融机构评级,最终导致这些金融机构面临破产。

  有研究认为,信用评级机构不仅促进了本次金融危机的形成,而且加快了危机的演化和扩散。2009年G20公报据此提出扩大监管范围,将信用评级机构纳入到监管范围之内,要求信用评级机构遵守国际操作规范,避免与其他金融机构产生利益冲突,防止提供不切实际的信用评级。

  

  二、完善我国征信评级制度的意义

  

  从我国目前的实践看,巨大的信用风险已经成为影响我国金融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国企业因信用问题导致损失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中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2个百分点(林毅夫,200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征信评级行业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组成,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在防范金融风险、发展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发挥资本市场功能等等多个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国征信评级行业在发展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国征信评级制度也成为急迫的现实问题。

  

  (一)完善我国信用评级制度有利于银行系统持续稳定发展

  上世纪末由人民银行组织银行系统建立起的征信系统,已经收录1400万户企业、6.3亿自然人的信用信息资料,每天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70万份、企业信用报告查询量13万份(戴根有,2008),在防范银行信用风险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同时,主要由于征信评级制度的原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十分突出。2008年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99%以上,创造的GDP占全国的58.5%,交纳税金占50.2%,吸纳就业达90%,发明专利占66%(中国中小企业2009蓝皮书)。但中小企业在金融系统贷款融资所占的比重却很低,与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极不相称,62%的中小企业视融资为第一大障碍(国际金融公司,2005)。世界银行有关研究表明: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可能性,无信用系统是28%。有则为40%(Margaret Miller,2004)。完善我国征信评级制度有利于企业从银行系统间接融资,特别是可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二)完善我国征信评级制度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我国资本市场规模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相比仍然存在巨大的扩容空间。美国金融市场中,证券化产品占比超过80%,而在我国这一比例不超过10%。目前国家规定,企业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股票上市必须经过信用评级公司评级;有关研究表明,我国短期融资券发行市场已形成参照信用等级的定价机制,同期发行的不同信用等级的发行主体的发行利率有明显差异,且这种差异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性(中诚信,信用评级研究,2009)。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和发行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可保障我国资本市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持续稳定发展。

  

  (三)完善我国征信评级制度有利于国家经济金

融安全

  目前由西方财团控制的标准普尔、惠誉和穆迪三大国际信用评级公司不仅对企业主体、企业债项开展信用评级,还主动对主权国家(包括超主权机构和次主权机构)开展主权评级,对受评国信用品质进行长期的评估和监视,但由于评估结果会受评估方法、获取数据和分析人员立场等多因素干扰,其客观公正性已广受质疑。例如惠誉的主权评估方法,主要是对一个主权国家的公共部门账户及外部账户、受评经济体的结构强度及弱点,以及受评国政府当局所面对的政治及社会压力进行全面分析(李振宇等,2009)。由于这些公司获取数据不可能全面准确、对美国以外的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常带有政治、社会偏见,对受评经济体实际情况缺乏深入了解,对受评国的企业主体、企业债项和主权评级不可能客观公正,评级结果在受评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问题时经常是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引起金融危机和经济社会动荡。通过对其他主权国家数量众多的重要企业和债项评级,美国的国际信用评级公司不仅掌握了他国乃至全球金融市场的定价权,还掌握了关系这些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大量信息和情报。欧洲国家近期金融动荡就是由于国际信用评级公司下调希腊主权评级这个多米诺骨牌的倒下而引起的。所以,完善我国信用评级制度并在此基础上集中力量创立中国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逐步使其发展壮大以适应我国经济金融发展需要,并在国际征信领域取得与我国国际地位相匹配的话语权,可以打破西方发达国家信用评级公司在此领域的垄断,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三、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国征信评级行业存在的问题既有国际征信评级业的共性问题,也有我国征信评级行业发展中出现的特殊问题。

  一是由于信用评级机构发展不平衡,少数与西方国际信用评级公司合资的大公司已垄断了中国债券市场领域的信用评级业务。迄今为止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共80家,有一定知名度、规模较大、具有债券市场全部业务资格的只有中诚信、联合征信、大公和新世纪等4家信用评级公司。这4家公司中,美国穆迪2006年收购了中诚信49%的股权并接管经营权、约定7年后持股51%,惠誉2007年收购了联合征信49%的股权,大公和新世纪也分别与标准普尔等有技术合作关系。中国债券市场2008年全年发行的各类企业主体债券共480期,10848亿元,其中发行量最大的为短期融资券,共270期、4344亿元,但评级业务均由这4家公司开展,致使按笔数统计的2008年短期融资券评级市场份额中,中诚信占40%、联合征信占30%,两者合计占70%;按规模统计的2008年短期融资券评级市场份额,中诚信占40%、联合征信占41%,两者合计占81%(中诚信,信用评级研究,2009)。

  二是由于信用评级机构采取被动式评级模式,使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的评级难以也无法公正。目前信用评级机构依靠申请评级的企业付评级费用生存、主要依靠申请评级的企业提供的信用资料开展企业主体或企业债项评级,极易产生“道德风险”,致使“允诺”级别等不规范现象在我国信用评级机构中普遍存在。2009年C20公报要求信用评级机构遵守国际操作规范,防止提供不切实际的信用评级,针对的现实就是评级机构采取的是向受评机构收取费用的盈利模式,使受评机构有可能通过付款来施加压力以获得更高的评级,或者评级机构为收取更多的费用而有意给予受评方较高的评级。

  三是由于目前我国征信评级法规不尽合理,企业信用主要是中小企业信用记录严重缺失。目前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的企业征信系统通过采集企业的银行信用信息来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从未与银行发生过信贷关系,导致其信用记录空白。同时,按目前法规,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的企业征信系统不收录信用评级担保等非银行机构和地方政府已经收录的广大中小企业信息;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的企业征信系统数据只在申请信用的企业同意时对有关金融机构开放查询数据和信用报告,不对非银行的信用评级担保等机构和地方政府开放使用。

  四是由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体制机制有待创新,已有的征信系统数据未能充分挖掘使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目前由于体制机制限制,完全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央行独家管理经营,因人财物力所限只能提供信用报告供被动查询,未开展主动的企业评级,已有征信系统数据未能充分挖掘使用并对急需数据的有关各方开放。

  五是由于有关工作刚起步,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评级制度亟待完善。我国从2001年开始在试点基础上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据国家发改委统计2008年底全国已经有6000多家信用担保机构,为规范其发展,国家规定对担保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对发生违规的要实行警示制度,对严重违规的要通报取缔。目前已经由各地政府组织信用评级机构对信用担保机构开展评级,但评级费用来源和标准各地不一,许多具体操作无章可循,评级制度亟待完善。

  六是由于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标准不统一、评级技术和方法亟待完善,人员素质不齐,也未形成良好的商业文化和信用文化,即使是中外合资的评级机构在国内均不具备足够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更没有出现具有民族品牌的核心和中坚的信用评级机构。

  

  四、推进我国征信评级制度创新的意见建议

  

  与G20公报的要求相一致,我国推出的《征信管理条例》将规范包括评级机构、信用登记、调查机构等在内的资信业的发展,我国征信评级行业应该吸取西方发达国家评级机构的教训,在加强外部监管、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技术改进的同时,由国家推动、创立中国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使之成为多层次信用评级机构体系的核心,使健全、公正的征信和信用评级体系成为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可靠保障,并逐渐在国际信用评级领域有话语权。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征信评级行业的有关法规和理顺管理体制,在强化行业管理规范的同时,为信用评级机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使我国信用评级业健康快速发展。目前,国家发改委、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均出台一系列有关信用评级规定,监管理念、力度和要求不尽相同,使征信评级行业实际面临多头监管局面。鉴于“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国务院赋予央行的主要职责之一,建议央行要进一步强化涉及信用评级行业工作的协调,逐步实现监管规则标准的集中统一。

  二是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根据中小企业的自身特点,建议借鉴上世纪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在省地县三级建库、逐步联网的经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部分省地县三级地方政府和信用评级机构,在企业征信系统中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试点后推广全国,使央行征信中心数据库能够收纳全国所有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逐步成为最全面、丰富的国家信用信息数据库。

  三是对央行征信中心实施体制和机制创新,使

之成为国家级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在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种所有制形式,服务大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机构体系时,必须有重点地扶持国家级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因为国家级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必须有国家级信用信息数据库作为技术支持,而国家级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数据直接关系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必须由国家控制,具有垄断性质,央行征信中心责无旁贷;同时,信用评级机构实际掌握了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定价权,可引导金融资本合理配置,是维护国家金融主权的重要力量。建议创新央行征信中心机制,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与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股份制(或会员制);在统一法人体制下,实行总中心、省、地三级经营,利用企业征信数据对全国及各级地方重要企业三级分层主动评级,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四是改变信用评级收费模式。信用评级机构主动评级,向发放信用的金融机构收取必要费用;建立有效的评级机构选择方法,例如可以考虑由债券的主债权人或受托人来选择评级机构,而不是由发行人选择;逐步建立国家、省、地三级信用评级信息披露平台供有资格的机构有偿使用,保证有效信息的及时发布。

  五是大力促进我国民族品牌的征信评级机构国际化,使其与我国国力和金融发展相适应。要把改制后的央行征信中心发展成为我国民族品牌的征信评级机构,与建立公共信贷信息国家的央行及其他国家、地区、国际性信用评级企业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制度,对从事两国间或地区、国际性经济活动的企业交换信用信息,使央行征信中心数据库在收纳全国所有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同时,逐步实现信用信息地区化、国际化,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主动对可能对我国经济有影响的跨国公司、地区和国家开展信用评级,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使我国在国际信用评级领域逐步具有话语权。

  六是统一信用评级标准、技术和方法,对从业人员实施类似会计行业的专业人员标准和考试制度,在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间接和直接融资、其他中介等有关制度实施相应改革,全面完善我国的企业信用评级制度。

  

  参考文献:

  [1]李豫.论建立银行信贷登记咨询制度[J].上海金融,2000,(4).

  [2]王小奕,李豫,梁明高.世界部分国家征信系统概述[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3]毛振华,阎衍.信用评级前沿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9).

  [4]陈雨露,马勇.社会信用文化,金融体系结构与金融业组织形式[J].经济研究,2008,(3).

  [5]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年度报告(2008)[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

  [6]孙爱丽,冯郁芬.发展债券市场、完善中国资本市场[J].上海经济研究,2009,(2).

  [7]荣亿华等.加强我国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J].中国货币市场,2010,(2).

  

  (责任编辑:张艳峰)

  摘要:征信评级机构掌握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定价权,可引导金融资本合理配置,是维护国家金融主权的重要力量。本文在分析我国征信评级制度发展的背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法规、理顺管理体制;改变信用评级收费模式;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对央行征信中心实施体制机制创新;把改制后的央行征信中心发展成为我国民族品牌的征信评级机构,使其与我国国力和金融发展相适应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征信评级;制度创新;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定价权

  文章编号:1003-4625(2010)04-0020-04

  中图分类号:F820.4

  文献标识码:A

  

  1998年召开的第10次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就提出:应充分强调市场透明度的重要性,逐步把监管重心调整到监管市场透明度方面来。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认为在金融业内,不管是内部管理或是外部监管,风险管理的最关键步骤是能够准确度量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征信评级行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已具有一定规模,在防范金融风险、发展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发挥资本市场功能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在国际金融发展的新格局下,进一步完善我国征信评级制度,创建有国际话语权的中国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也成为急迫的现实问题。

  

  一、背景

  

  现代金融理论认为:对于银行业,资金和信息是最基本的投入因素。Tullio Jappelli和Marco Pagano(2000)认为,从金融原理方面看,征信系统最基本的作用:

  一是可以减少反向选择和道德公害;

  二是可以减少借款人的恶意还款停顿;

  三是通过违约行为的信息披露可以产生惩戒效应:

  四是可以迫使借款人打消从多个银行过量贷款的不良动机。

  Altman(2002)认为,信用风险管理的核心是信用评分和评级模型。国际征信评级行业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百年发展历史。

  建立最早的如美国的Credit Bureau系统已有150年左右的历史。

  欧洲国家的征信评级制度大多在资本主义第一次经济大危机后建立,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的央行分别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建立起本国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制度。

  日本的帝国数据银行等征信评级组织也有百年的历史。

  在不发达国家,由于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50年代以后也陆续建立起自己的系统,如亚洲国家的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

  根据世界银行的分类,国际征信评级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基本形成两种模式,一类是美国模式,在直接融资发达的美国,以资本市场公开信息作为主要来源的私营公司通过自由竞争,已经形成了标准普尔、惠誉和穆迪三大信用评级机构为主的格局;另一类是欧洲模式,在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和地区,通过央行以行政手段集中本国银行系统的信贷数据建立起共享信息的信贷登记系统,有的如法国央行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开展评级。

  由于美国信用评级机构建立早、具有先发优势,加上体制机制灵活,而欧洲模式以行政手段收集数据有主权限制、局限于本国,美国三大信用评级机构迅速在全球扩张,根据BIS的报告,标准普尔、惠誉和穆迪三大国际信用评级公司已实际垄断了全球信用评级业,穆迪的评级包括了100多主权国家、全球所有参加信用评级银行中的80%及78%的公司,标准普尔则占有37%的银行和66%的公司。信用评级机构是金融体系中特殊的中介,作用在于利用其拥有的信用信息资源较准确评价风险,引导金融资本合理配置。

  但在此次金融危机前,对西方金融机构推出的高风险金融衍生产品,全球性三大信用评级机构都给予其2A以上的评级;危机发生后,这些信用评级机构迅速降低产品和金融机构评级,最终导致这些金融机构面临破产。

  有研究认为,信用评级机构不仅促进了本次金融危机的形成,而且加快了危机的演化和扩散。2009年G20公报据此提出扩大监管范围,将信用评级机构纳入到监管范围之内,要求信用评级机构遵守国际操作规范,避免与其他金融机构产生利益冲突,防止提供不切实际的信用评级。

  

  二、完善我国征信评级制度的意义

  

  从我国目前的实践看,巨大的信用风险已经成为影响我国金融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国企业因信用问题导致损失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中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2个百分点(林毅夫,200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征信评级行业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组成,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在防范金融风险、发展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发挥资本市场功能等等多个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国征信评级行业在发展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国征信评级制度也成为急迫的现实问题。

  

  (一)完善我国信用评级制度有利于银行系统持续稳定发展

  上世纪末由人民银行组织银行系统建立起的征信系统,已经收录1400万户企业、6.3亿自然人的信用信息资料,每天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70万份、企业信用报告查询量13万份(戴根有,2008),在防范银行信用风险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同时,主要由于征信评级制度的原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十分突出。2008年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99%以上,创造的GDP占全国的58.5%,交纳税金占50.2%,吸纳就业达90%,发明专利占66%(中国中小企业2009蓝皮书)。但中小企业在金融系统贷款融资所占的比重却很低,与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极不相称,62%的中小企业视融资为第一大障碍(国际金融公司,2005)。世界银行有关研究表明: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可能性,无信用系统是28%。有则为40%(Margaret Miller,2004)。完善我国征信评级制度有利于企业从银行系统间接融资,特别是可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二)完善我国征信评级制度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我国资本市场规模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相比仍然存在巨大的扩容空间。美国金融市场中,证券化产品占比超过80%,而在我国这一比例不超过10%。目前国家规定,企业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股票上市必须经过信用评级公司评级;有关研究表明,我国短期融资券发行市场已形成参照信用等级的定价机制,同期发行的不同信用等级的发行主体的发行利率有明显差异,且这种差异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性(中诚信,信用评级研究,2009)。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和发行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可保障我国资本市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持续稳定发展。

  

  (三)完善我国征信评级制度有利于国家经济金

融安全

  目前由西方财团控制的标准普尔、惠誉和穆迪三大国际信用评级公司不仅对企业主体、企业债项开展信用评级,还主动对主权国家(包括超主权机构和次主权机构)开展主权评级,对受评国信用品质进行长期的评估和监视,但由于评估结果会受评估方法、获取数据和分析人员立场等多因素干扰,其客观公正性已广受质疑。例如惠誉的主权评估方法,主要是对一个主权国家的公共部门账户及外部账户、受评经济体的结构强度及弱点,以及受评国政府当局所面对的政治及社会压力进行全面分析(李振宇等,2009)。由于这些公司获取数据不可能全面准确、对美国以外的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常带有政治、社会偏见,对受评经济体实际情况缺乏深入了解,对受评国的企业主体、企业债项和主权评级不可能客观公正,评级结果在受评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问题时经常是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引起金融危机和经济社会动荡。通过对其他主权国家数量众多的重要企业和债项评级,美国的国际信用评级公司不仅掌握了他国乃至全球金融市场的定价权,还掌握了关系这些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大量信息和情报。欧洲国家近期金融动荡就是由于国际信用评级公司下调希腊主权评级这个多米诺骨牌的倒下而引起的。所以,完善我国信用评级制度并在此基础上集中力量创立中国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逐步使其发展壮大以适应我国经济金融发展需要,并在国际征信领域取得与我国国际地位相匹配的话语权,可以打破西方发达国家信用评级公司在此领域的垄断,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三、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国征信评级行业存在的问题既有国际征信评级业的共性问题,也有我国征信评级行业发展中出现的特殊问题。

  一是由于信用评级机构发展不平衡,少数与西方国际信用评级公司合资的大公司已垄断了中国债券市场领域的信用评级业务。迄今为止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共80家,有一定知名度、规模较大、具有债券市场全部业务资格的只有中诚信、联合征信、大公和新世纪等4家信用评级公司。这4家公司中,美国穆迪2006年收购了中诚信49%的股权并接管经营权、约定7年后持股51%,惠誉2007年收购了联合征信49%的股权,大公和新世纪也分别与标准普尔等有技术合作关系。中国债券市场2008年全年发行的各类企业主体债券共480期,10848亿元,其中发行量最大的为短期融资券,共270期、4344亿元,但评级业务均由这4家公司开展,致使按笔数统计的2008年短期融资券评级市场份额中,中诚信占40%、联合征信占30%,两者合计占70%;按规模统计的2008年短期融资券评级市场份额,中诚信占40%、联合征信占41%,两者合计占81%(中诚信,信用评级研究,2009)。

  二是由于信用评级机构采取被动式评级模式,使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的评级难以也无法公正。目前信用评级机构依靠申请评级的企业付评级费用生存、主要依靠申请评级的企业提供的信用资料开展企业主体或企业债项评级,极易产生“道德风险”,致使“允诺”级别等不规范现象在我国信用评级机构中普遍存在。2009年C20公报要求信用评级机构遵守国际操作规范,防止提供不切实际的信用评级,针对的现实就是评级机构采取的是向受评机构收取费用的盈利模式,使受评机构有可能通过付款来施加压力以获得更高的评级,或者评级机构为收取更多的费用而有意给予受评方较高的评级。

  三是由于目前我国征信评级法规不尽合理,企业信用主要是中小企业信用记录严重缺失。目前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的企业征信系统通过采集企业的银行信用信息来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从未与银行发生过信贷关系,导致其信用记录空白。同时,按目前法规,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的企业征信系统不收录信用评级担保等非银行机构和地方政府已经收录的广大中小企业信息;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的企业征信系统数据只在申请信用的企业同意时对有关金融机构开放查询数据和信用报告,不对非银行的信用评级担保等机构和地方政府开放使用。

  四是由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体制机制有待创新,已有的征信系统数据未能充分挖掘使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目前由于体制机制限制,完全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央行独家管理经营,因人财物力所限只能提供信用报告供被动查询,未开展主动的企业评级,已有征信系统数据未能充分挖掘使用并对急需数据的有关各方开放。

  五是由于有关工作刚起步,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评级制度亟待完善。我国从2001年开始在试点基础上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据国家发改委统计2008年底全国已经有6000多家信用担保机构,为规范其发展,国家规定对担保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对发生违规的要实行警示制度,对严重违规的要通报取缔。目前已经由各地政府组织信用评级机构对信用担保机构开展评级,但评级费用来源和标准各地不一,许多具体操作无章可循,评级制度亟待完善。

  六是由于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标准不统一、评级技术和方法亟待完善,人员素质不齐,也未形成良好的商业文化和信用文化,即使是中外合资的评级机构在国内均不具备足够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更没有出现具有民族品牌的核心和中坚的信用评级机构。

  

  四、推进我国征信评级制度创新的意见建议

  

  与G20公报的要求相一致,我国推出的《征信管理条例》将规范包括评级机构、信用登记、调查机构等在内的资信业的发展,我国征信评级行业应该吸取西方发达国家评级机构的教训,在加强外部监管、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技术改进的同时,由国家推动、创立中国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使之成为多层次信用评级机构体系的核心,使健全、公正的征信和信用评级体系成为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可靠保障,并逐渐在国际信用评级领域有话语权。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征信评级行业的有关法规和理顺管理体制,在强化行业管理规范的同时,为信用评级机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使我国信用评级业健康快速发展。目前,国家发改委、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均出台一系列有关信用评级规定,监管理念、力度和要求不尽相同,使征信评级行业实际面临多头监管局面。鉴于“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国务院赋予央行的主要职责之一,建议央行要进一步强化涉及信用评级行业工作的协调,逐步实现监管规则标准的集中统一。

  二是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根据中小企业的自身特点,建议借鉴上世纪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在省地县三级建库、逐步联网的经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部分省地县三级地方政府和信用评级机构,在企业征信系统中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试点后推广全国,使央行征信中心数据库能够收纳全国所有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逐步成为最全面、丰富的国家信用信息数据库。

  三是对央行征信中心实施体制和机制创新,使

之成为国家级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在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种所有制形式,服务大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机构体系时,必须有重点地扶持国家级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因为国家级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必须有国家级信用信息数据库作为技术支持,而国家级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数据直接关系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必须由国家控制,具有垄断性质,央行征信中心责无旁贷;同时,信用评级机构实际掌握了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定价权,可引导金融资本合理配置,是维护国家金融主权的重要力量。建议创新央行征信中心机制,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与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股份制(或会员制);在统一法人体制下,实行总中心、省、地三级经营,利用企业征信数据对全国及各级地方重要企业三级分层主动评级,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四是改变信用评级收费模式。信用评级机构主动评级,向发放信用的金融机构收取必要费用;建立有效的评级机构选择方法,例如可以考虑由债券的主债权人或受托人来选择评级机构,而不是由发行人选择;逐步建立国家、省、地三级信用评级信息披露平台供有资格的机构有偿使用,保证有效信息的及时发布。

  五是大力促进我国民族品牌的征信评级机构国际化,使其与我国国力和金融发展相适应。要把改制后的央行征信中心发展成为我国民族品牌的征信评级机构,与建立公共信贷信息国家的央行及其他国家、地区、国际性信用评级企业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制度,对从事两国间或地区、国际性经济活动的企业交换信用信息,使央行征信中心数据库在收纳全国所有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同时,逐步实现信用信息地区化、国际化,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主动对可能对我国经济有影响的跨国公司、地区和国家开展信用评级,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使我国在国际信用评级领域逐步具有话语权。

  六是统一信用评级标准、技术和方法,对从业人员实施类似会计行业的专业人员标准和考试制度,在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间接和直接融资、其他中介等有关制度实施相应改革,全面完善我国的企业信用评级制度。

  

  参考文献:

  [1]李豫.论建立银行信贷登记咨询制度[J].上海金融,2000,(4).

  [2]王小奕,李豫,梁明高.世界部分国家征信系统概述[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3]毛振华,阎衍.信用评级前沿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9).

  [4]陈雨露,马勇.社会信用文化,金融体系结构与金融业组织形式[J].经济研究,2008,(3).

  [5]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年度报告(2008)[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

  [6]孙爱丽,冯郁芬.发展债券市场、完善中国资本市场[J].上海经济研究,2009,(2).

  [7]荣亿华等.加强我国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J].中国货币市场,2010,(2).

  

  (责任编辑:张艳峰)


相关内容

  • 国内四大资信评级机构简介
  • 国内四大资信评级机构简介 1.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大公")1994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原国家经贸委批准成立,是面向全球的国际信用评级机构. 作为新型国家信用评级标准的创建者,大公是世界第一家向全球提供国家信用风险信息的非西方国际评级机构,财政 ...

  • 国际信用评级对我国银行信用评级的影响
  • 信用评级业到底在国家经济和金融服务体系中有什么特殊作用?这是我们应该迫切了解的.因为它关系到我国的金融主权和国家经济安全.目前,美国正在通过大规模收购中国信用评级机构,试图控制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美国就收购了中国信用评级业的3家龙头企业,控制了我国三分之二以上的信用评级市场,这究竟 ...

  • 国家信用体系产品说明
  • 国家信用体系产品说明 1机构简介 1.1关于学会 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也是商务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商务部和国资委开展全国行业信用评价的执行机构. 我们立足于中国商务信用服务领域,致力于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整合信用数据库及信用平 ...

  • 中国信用评级(资信评级)产业深度调研报告
  • 2011-2015年中国信用评级(资信评级)产业深度调研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 报告简介 信用评级(Credit Rating),又称资信评级,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为社会提供资信信息,或为单位自身提供决策参考.最初产生于20世纪初期的美国.1902年,穆迪公司的创始人约翰•穆迪开始对当时发行的铁路债券进行 ...

  • 信用评级报告
  • 一.提供服务机构简介 长风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华东区征信中心是长风国际在华东区设置的分支机构,负责为华东区(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山东省)企事业单位在招标投标.融资贷款.股权变更.企业宣传.政府补贴.资质审批.市场交易过程中出具专项信用报告.信用证书的专业服务机构. 长风国际经国家 ...

  • 亚投行创始成员国最终将超过35个
  • 2013年10月2日,习近平主席提出筹建倡议,2014年10月24日,包括中国.印度.新加坡等在内22个首批意向创始成员国的财长和授权代表在北京签约,共同决定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为亚投行,是一个政府间性质的区域多边开发机构,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总部设在北京,法定资本为1000亿美元. 亚 ...

  • 中国三大评级机构
  • 中国三大评级机构 1.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1) 概况: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是中国信用评级与风险分析研究的专业机构,是面向全 球的中国信用信息与决策解决方案的主要服务商.1994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经贸委批准成立.作为中国信用评级行业和市场最具影响的创建者,大公具有中国政府特许经营的全 ...

  • [风险管理与金融监管专栏·第30期]中国偿二代的制度框架和实施路径
  • 请选中您要保存的内容,粘贴到此文本框编者语: 国际经济金融结构的变化体现在金融监管体系上,即金融监管框架的重大调整,而在应对此次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巴塞尔资本协议Ⅲ可以说是金融监管框架调整的代表性成果,因此这一课题是包括中国金融界和美国金融界在内的全球金融市场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期平台[风险管理与金 ...

  • 中国的信用评级机构
  • 班级:工商管理类104 姓名:王翔 学号:5400210184 中国的信用评级机构 摘要:信用评级机构是依法设立的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即金融市场上一个重要的服务性中介机构,它是由专门的经济.法律.财务专家组成的对证券发行人和证券信用进行等级评定的组织.国际上公认的最具权威性的专业信用评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