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001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及响应救援预案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项目部现有办公车辆以及施工生产用车运输途中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1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2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项目部经理沈初强任组长 、项目总工黄学高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设在项目部经理办公室,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人员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确保现场处置工作有序进行、现场处置设三个专业小组:
(1)抢险救护组:由技术负责人黄勇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配合事故地公安交警、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2)事故调查组:由安全员李胜强负责,主要任务是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及事故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事故调查和理赔等工作。
(3)善后处理组:由项目经理沈初强负责,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迅速组织力量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人员,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三)项目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项目部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 应急预案
1、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应立即打开示宽灯。2、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150米处放置警告牌防止二次事故发生。3、人员避让到右侧路边或紧急停车道。4、然后向交警报告事故发生,明确汇报事故发生详细位置。5、接着向指挥部和车辆管理员汇报同时保护好现场。6、发生人员伤亡时,当事人应立刻向120、122(96912)、119等报告,请求支援。7、在交警、医院等急救人员尚未到场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本着救人要紧的原则,紧急实施对伤员的急救,直到急救人员送往医院。8、伤员撤离时必须尽可能在现场放置石块或画下图形做为证据。9、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疏散现场围观人员,协助交警维持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尽可能提供交警需要的证据。10、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接到交通事故电话后,应立即组织安全救护组赶赴现场,配合交警进行事故
处理、事故原因调查。11、按车辆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规定,对交通肇事车辆人员做出处理意见。 五、预防措施
1、定期组织对专职驾驶员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车辆管理员安全行车管理》等法律、法规。
2、在车辆行驶途中,乘车人应制止专职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六、应急准备与响应联系电话:
匪警: 110 火警: 119 交通事故报警: 122 急救中心: 120 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领导小组电话:
预案001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及响应救援预案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项目部现有办公车辆以及施工生产用车运输途中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1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2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项目部经理沈初强任组长 、项目总工黄学高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设在项目部经理办公室,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人员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确保现场处置工作有序进行、现场处置设三个专业小组:
(1)抢险救护组:由技术负责人黄勇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配合事故地公安交警、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2)事故调查组:由安全员李胜强负责,主要任务是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及事故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事故调查和理赔等工作。
(3)善后处理组:由项目经理沈初强负责,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迅速组织力量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人员,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三)项目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项目部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 应急预案
1、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应立即打开示宽灯。2、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150米处放置警告牌防止二次事故发生。3、人员避让到右侧路边或紧急停车道。4、然后向交警报告事故发生,明确汇报事故发生详细位置。5、接着向指挥部和车辆管理员汇报同时保护好现场。6、发生人员伤亡时,当事人应立刻向120、122(96912)、119等报告,请求支援。7、在交警、医院等急救人员尚未到场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本着救人要紧的原则,紧急实施对伤员的急救,直到急救人员送往医院。8、伤员撤离时必须尽可能在现场放置石块或画下图形做为证据。9、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疏散现场围观人员,协助交警维持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尽可能提供交警需要的证据。10、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接到交通事故电话后,应立即组织安全救护组赶赴现场,配合交警进行事故
处理、事故原因调查。11、按车辆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规定,对交通肇事车辆人员做出处理意见。 五、预防措施
1、定期组织对专职驾驶员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车辆管理员安全行车管理》等法律、法规。
2、在车辆行驶途中,乘车人应制止专职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六、应急准备与响应联系电话:
匪警: 110 火警: 119 交通事故报警: 122 急救中心: 120 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领导小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