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的混乱_基于复旦投毒案的伦理分析_刘备

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的混乱

——基于复旦投毒案的伦理分析

刘 备

(浙江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浙江 杭州 310012)

【摘 要】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黄洋同学因喝寝室饮水机中的水中毒而亡,投毒者为同寝室林某。这件事件引起了社会很大的关注和广泛的讨论。作为社会精英群体——当代大学生,用投毒的方式了解个人琐碎矛盾,令人咋舌。这件事件凸显了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难题。本文针对大学生的知行不一、漠视生命、良心失守这三个价值观难题进行了伦理分析,从目的论、义务论、情操论等伦理学理论的视角对当代大学生存在的价值观难题进行了伦理的分析和价值的探究。

【关键词】大学生价值观;知行不一;漠视生命;良心失守一、事件缘起

2013年4月1日,住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西20楼的黄洋早上起床后,喝了一杯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喝完水后,他发现水的味道与往常不一样。于是他没有继续再喝,并且为了避免寝室其他两位同学误喝了他认为已经“过期”的水,

对饮水机进行了清洗。

大概快到早上十点多的时候,黄洋突然感觉身体非常不适,很快他便开始恶心、呕吐、发烧。老师和同学们得知情况后,立即将黄洋送至医院救治,医生的初步诊断认定黄洋只是吃坏了东西,就给他进行了输液治疗。不过输液没有任

三、新媒体文化给思想道德教育带来的挑战(一)增加了教育的难度

对当代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育的内容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和法制观念等。新媒体文化与校园的信息文化相融合,信息的发布以及使用的空间更加自由。在新媒体环境中,不仅具有积极向上的信息,还具有落后、腐朽的信息文化,使得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增加了难度。利用新媒体,大学生获得的信息具有不确定性以及难以控制的特点,部分信息影响到学生的认知以及道德观念,使得高校的思想道德教育舆论导向更加困难,传统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被削弱,思想道德教育存在问题。

(二)对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者的要求较高

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需要掌握校园信息化的平台,能够发挥创新能力与想象能力,加强对新媒体文化的认知。在新媒体背景下,大学生好奇心较为强烈,对新生事物产生强烈的认同感,他们成为新媒体的接受者以及使用者。和大学生相比,教育者应用新媒体技术的意识较为浅薄,网络技术的水平较低,对新鲜事物不敏感,观念不能得到及时的更新。为迎接新媒体文化的挑战,教育者更应该对新媒体加强认知,不断的更新知识,提高新媒体的素养。

(三)大学生容易出现信任危机以及人格障碍

新媒体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在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通常以匿名的形式进行交流,新媒体所塑造的文化具有信息规范缺失的问题,真实性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在新媒体中出现信任危机的现象,可能会对大学生现实中的人际交往产生影响,使得现实交往中缺乏真实性的问题,影响到人际交往的发展。与此同时,新媒体交往具有虚拟性,心理交流具有间接性,大学生可能会去除心理的负担,在新媒体交往中较为真实、坦率。但是,如果学生进行新媒体交往的角色固定后,当和现实出现较大的差异时,会表现出双重的人格以及多重的人格。如果大学生存在现实人格和虚拟人格转换较为频繁的问题,则可能导致心理危机问题,进而引发人格障碍。

(四)思想道德教育的模式受到影响

在新媒体时代,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模式受到影响,需要面临新的挑战。新媒体技术迅速发展,尤其是网络信息的广泛传播,把真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界限变得模糊,把实体的世界与虚拟的世界连接起来,这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的认知方式。在交往中个人的性别、年龄、相貌、种族、身份、阶层、职业等通常倍受关注的特征都被掩盖了,空洞的谈论与低俗的传闻都在我们的德育教育中并存。但是,在新媒体不断发展的情况下,高校的思想道德教育的改革相对落后。高校思想道德教育的主体是大学生,原有的教育环境严重落后于新媒体的发展,在教育理念、教育方式、教育目的方面缺少理论、实践研究,许多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者缺乏深刻的认知。

四、结语

在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需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要借助新媒体文化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在校期间,对学生进行媒介素养教育,对媒介信息具有正确的价值评判,对新媒体知识加强了解,增强辨别不良信息的能力,实现知识量的增加和综合素质的提升,能够自觉的使用新媒体,提高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李晓虹.新媒体背景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传播问题及对策[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3(4).

[2] 孙国宽.新媒体生态下的思想品德课教学[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3(8).

[3] 余芝云,马家峰.新媒体环境下高校研究生党员思想教育的对策[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高教),2013(3).

基金项目:四川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11年度课题(CSZ11026)。

作者简介:李俊(1982- ),男,讲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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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治疗效果,黄洋的手和脸很快就肿了起来,医院启动了急诊,发现他的肝功能出现了损伤。接着4月3日,黄洋血小板开始减少,被转移至外科重症监护室,医生此时才发现黄洋中毒。7日,黄洋鼻孔开始出血,医生无法查出中毒毒源。9日,黄洋师兄孙某接到一条神秘短信提醒他某种化学物质,警方很快根据这条线索查出黄洋的中毒来源——寝室饮水机。12日,黄洋瞳孔放大,脑电图消失。16日去世。19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逮捕在饮水机中投毒的黄洋室友林某。

据查证,林某因为生活琐事与黄洋产生不愉快,经过事先预谋,3月31日下午,他将做实验剩下的剧毒化学物质N—二甲基亚硝胺注入寝室饮水机中。

二、复旦投毒案凸显的大学生价值观问题的伦理分析这个以生命为代价的精英犯罪案发人深省,其中凸显了当代大学生价值观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从伦理学的角度加以探索和解读。

相对于几千万名大学生群体来说,这或许可以被认为是一个个案,但是我们仍然不能不说这是一个严重的教训,是高校教育在某一方面机制能失调、制度规则调节失效的一个表征。同时这个案件也见证了世道人心,值得我们引起高度警惕和反思。当然,这一切都要从大学生价值观存在的难题说起。

(一)知行不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高考制度的恢复,大学生一度成为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身份追求。三十多年的发展,高考制度的存在实现了很多人的梦想,到如今大学生随处可见。可是,近年来出自大学生的校园命案,让我们望而止步,让我们心生疑惑。曾经遭受追捧和敬佩的大学生为什么残害起同胞的生命?我们惶恐,我们更不安。作为社会精英的大学生更应该懂得珍惜和尊重他人的生命,为什么在行动中却要铤而走险,去践踏心中认可的那条道德律令呢?这就是社会精英大学生的知行不一。

说到知行关系问题,我们必须回归到中国传统文化中去探索。五千多年优秀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积淀,为我们真正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成为一位知行合一的人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基础。中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就曾说道:始吾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他告诉人们要真正地认识一个人,必须要看他能否做到言行一致,他认为一个社会的精英或者当朝的君子一般都是“耻其言之过其行”。所以,我们在孔子的论述中发现,做到知行合一才是孔子心中真正的君子。如果一个人无法做到“纳于言而敏于行”,那么他就不能成为圣人或君子,而仅仅是一个“小人”。所以在这里孔子主要想告诉我们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则,更不要说对于当代社会精英大学生来说,更应该做到知行合一。

此外,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学说也为我们正确认识大学生知行不一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引。王阳明一直强调做人要成为圣人,成为圣人就是一种超越的道德实践。那么我们如何成为圣人,首先必须知道善恶,分清楚善恶是成圣的第一步,因此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他启发我们要想成为一名圣人,就要主动地去认识善恶等内在良知,要在内心将这种良知作为根本法则,从而才能实现格物致知。其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在某些人做恶时,这些人未尝不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可是他们仍然·24·2013. VOL. 541. NO. 11

去做了。这正如斯宾诺莎所说“想象并不只是由于单纯的真理的出现而消散,但是必须因为有了更强而有力的想象,才可以排除我们现时所想象的对象的存在”。所以在本案中我们发现林某作案时并不是不知道投毒杀人是不应该的,可是当时在他的脑海中并没有出现更强有力的道德感或者更强的良心意识来阻止他行恶,尽管世人皆知行恶是不能也是不行的。因此,王阳明力求解决正确的道德判断没有让人们完成为善去恶的道德实践这一难题,所以他又提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在这里王阳明更加突出了行的重要性,他认为行才是主体知行合一观念的真正完成,道德主体必须在多次的实践中行义理,从而让良知本体得以扩散,强化主体内心的道德律令。

在本则案件中,我们看到,林某作为复旦大学的医学高材生,更应该明白救死扶伤的从医道德规范;曾经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他,更应该懂得和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作为一名社会精英,他更应该遵守社会秩序和人伦道德。可是,无论从他的哪个身份角色来看,我们发现林某都没有做到自我角色该有的责任和义务,恰恰相反,用行动来践踏自己的身份角色和降低了身份价值。当然,除了本案,大学生知行不一的案件层穷不出,例如学术论文抄袭等。

知行不一作为生活中的人之常情,我们必须承认和接受。无论这是一个多么美好和谐的社会,无论这个社会给予我们多么恰当合适的伦理规范,在这个社会中总会有人无法抵制恶的欲望,做出知行不一的恶事。但是,当我们的研究对象限制在大学生这一社会精英群体时,发生这样的现象,实属不该,必须引起我们的反思。因为这个群体作为国家的未来,或许可能成为这个未来社会的领导者,关系着我们每个普通大众的切身利益。所以,通过以上讨论表明,大学生的知行不一是我们高校德育面临的一大难题,不仅需要在“知”上强化辅导,更需要在“行”上投入更多。

(二)漠视生命

从90年代清华的朱令事件,到如今的复旦投毒,投毒变得越来越“流行”。近几年的校园命案都在向我们展示着当代大学生有着对生命漠视的倾向,生命的价值在这群社会精英心中烟消云散。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连杀四名室友;2009年吉林农业大学的郭力维刺杀室友赵研;2010年四川大学学生曾世杰因丑杀害同学;2011年中南大学王某刺杀追求未果的女同学;直至今年的复旦事件,跟随着时间我们不忍心回忆着这一场场血幕场景,这不禁让我们感到心寒,更让我们无法理解这些事件竟然出自拥有较高文化知识素养的大学生之手,漠视生命成为了我们如今需要关注的大学生价值观缺陷。

从历史的维度上看,生命的价值一直是中西方学者关注的重点。敬畏生命是很多学者的研究主题。在中国,古代孔子就提出“天地之性,人为贵”,在马厩失火时,他马上重点询问了有没有人受到伤害而没有关心马的生命,更加体现了孔子对人的生命的重视。在西方,毕达哥拉斯就提出“生命是神圣的,因此我们不能结束自己或别人的生命”,这正如何怀宏老师所说的那样“在这个世界上,低等的东西是为了高等的东西而存在,无生命的存在是为了有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有生命的存在又是为了有理性的存在而存在的。那么,有理性的存在,或者说理性的动物(人)是为何和怎样存在的呢?理性动物是彼此为了对方而存在的,所以在人的结构中首要的原则就是友爱的原则,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同

类友好,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同一根源,趋向同一目标,都要做出有益社会的行为”。我们生活在人类社会这个大家庭中,我们都是来自同一根源,我们都有着同样的权利和目标,追求自己的幸福,所以我们应该相互爱护。钱钟书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此心忍死最堪哀,天底下最悲哀的莫过于忍看自己或他人的生死而无动于衷了。因此,敬畏生命是生活在这个人类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必须要有的一种信仰,对生命的信仰。

从本案来看,林某因为生活琐事而毒害黄洋足以显现他对生命的漠视。我们常说:“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就连动物因为同类受到了他人的伤害遭遇不幸都会感到悲伤,更何况于我们人类呢?我们尚不说兔死狐悲这类同类相怜的动物美德,复旦投毒案直接展现给我们的是同类相残的人类悲剧。生命和身体虽然都是属于个体的,但无论他是属于谁的生命,又都有某种相通的共性,这种共性就是生命的至高无上性。任何人都没有任何权利违背主体意志而人为地伤害他人的身体,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将逞一时之快、解一时之恨所带来的快感凌驾于生命的价值之上。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名普通大众都有责任和义务不轻掷他人的生命,更不要说作为普通大众中的精英,接受过人类社会给予优良教育的大学生。因此,林某残害同学的行为已经把自己类似于使自己变成脱离身体的一只手或一只脚一样脱离了社会,必定受到社会的惩罚。

经过以上讨论,我们看到作为人类社会这个共同体的一员,我们都应该尊重他人的主体意志,要敬畏生命。作为一名大学生,接受着人类社会普通大众让渡出来的众多资源的熏陶,更应该去爱护同类的生命,更应该用自己所获得的知识去为人民创造价值,而不是损害他人的利益。正如学者所说得好:“任何作为人的人,其自足的内在价值是不能用他人生活的改善作为筹码来折算,正像我不能以我自己快乐增加的量大于你快乐减少的量来证明我的行为的正当性一样。”所以,在我们的大学德育教学中,必须让同学们认识到这一点,不能用别人的受损来耀显或满足自己的需要和快乐,更不能用生命当做施暴的对象,大学生生命价值观教育迫在眉睫。

(三)良心失守

我们知道良心是作为道德规范自律性最集中的表现形式,它能及时准确地对人们的行为进行道德调控。作为当代大学生,在以“仁”为核心的传统文化耳濡目染的教育环境中成长多年,形成对良心的坚守是理所当然的。可是现实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学善学传统,重新接受良心的洗礼。

有关良心,中西方学者众说纷纭,孟子说:“仁内也,非外也”。“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荀子认为人心就是“物使之然”;朱熹则把良心看做“天理良心”。在西方,康德就曾说:“有两件事物我愈是思考愈觉神奇,心中也愈充满敬畏,那就是我头顶的星空与我内心的道德准则”,我想在康德看来“内心的道德准则”就是指所有人的良心;黑格尔也认为良心是我们所追求的自在自为的善和义务这种自我规定;萨特则将良心比喻成个人心灵中抗拒社会道德规范的唯独一块“绿洲”。综合中西方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发现良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义务感、责任感和荣辱感有机统一的道德情感。

如果一个人没有良心,那么他同动物又有何区别。有人曾说要想恶人不作恶,就像想让无花果树不结果一样是不可能的,但我认为要想一个人具备良心,就像想让桃树先开花

再长叶一样那么简单。因为生活在被誉为德性大国的东方文明之都,我们天生就享受着道义的熏陶和良心的教化,“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等做人的基本准则早已成为我们灵魂深处的文化理念,所以在中国坚守良心并不难。但是本案中林某的行为却摧毁了良心的存在,良心在他行恶的那一瞬间变得十分微弱,这不得不让我们进一步地去思考良心缺失的背后到底是什么主导着这一切恶劣行为的形成。

马加爵、郭力维、曾世杰、林某等一代社会精英,为何丧失良心,残害社会。我想改革开放多年来西方价值文化的影响不能为我们所忽视,西方国家一味地想通过文化来弱化我们国家的顶梁柱,导致了部分大学生在良心面前的失守。当然,我们不能完全归咎于外来原因,同时自身的内在原因也需要重视,比如学校教育的价值取向、社会文化环境的引领趋势、网络文化的间接性渗透等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斯宾诺莎认为“任何情感的力量和增长以及情感的存在的保持不是受我们努力保持存在的力量所决定,而是受外在的原因的力量与我们自己的力量相比较所决定。”而良心作为一种道德情感,必然受到外在力量的影响,这些外在力量需要我们去探索和分析,并加以甄别和克服;对于内在的力量,我们更应该强化,抓住时机,巩固当代大学生内心的良心坚守。“人必然常常受制于情感,顺从并遵守自然的共同秩序,并且使他自己尽可能适应事物的本性的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让大学生按本性行事,做到与人为善。

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每个人生活在人类社会中总离不开与他人的相互联系。所以人们之间应该相互帮助,用仁慈来约束和指导自己的行为,按良心行走在人类社会的康庄大道上,否则只能退步到亚当斯密所认为的那样“由于对他的同胞的痛苦的任何关心都不能使他有所克制,那就应当利用他自己畏惧的事物来使他感到害怕”。造物主教导我们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和以牙还牙的做事法则再也不适合当今社会,更不符合当代大学生的行为身份,坚守良心与人为善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三、当代大学生价值观问题的伦理拷问

面对大学生存在的诸多价值难题,我们在“知”之后,要不要去“行”?在生命面前,我们是敬畏还是轻掷?面对摇摇欲坠的良心,我们是托住还是视而不见?这个看起来一目了然的问题,现实生活中的诸多案例也让我们犹豫着如何回答这些难题。大学德育人文课堂完全可以宣称为学生的道德践履提供了某种理论上的合理性,但现实同时也使他们感到缺乏坚实的实践基石。大学生价值观存在的这些难题需要我们从伦理学的不同范式和视角来展开说明。

(一)目的论与知行合一原则

目的论认为道德具有的意义是对人的行为进行道德价值评价,那么如何去评价一个行为善恶好坏的程度呢?这应该进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效果中去衡量,它强调这一行为效果是首先必须相对于做出这一行为的主体本身来说,必须优先于其他相关群体或个体。目的论更加看重行为的结果而非行为的动机,同时目的论也不关注行为当时的条件和背景。在目的论看来,善是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重要标准。根据善,目的论可分为“快乐主义”、“幸福主义”、“功利主义”等。本文选择功利主义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功利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边沁,他强调“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功利主义伦理思想认为人是追求快乐的,快乐是人类追求的目标,所以快乐是判断一切善恶的最终依据,是人类行为选择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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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从而我们要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就要遵守道德规范,功利主义的内在逻辑进路展现了他们以喜乐避苦规定人性,并将喜乐避苦作为价值合理性善恶判断的重要依据。

在我们行为的过程中,我们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幸福和快乐,正如功利主义所认为的那样,是最大数人的最大幸福,这是我们行为的主要原则。当然这也是我们在脑海中必须根深蒂固的一个观念,作为“知”而存在,然后在行动中加以践行。目的论强调着行为效果对于主体本身的意义,强调主体的感受和收获,同样是在说“行”的实际效果,目的论追求行为效果就是对我们“知”的真理性的一种检验,而这种检验在目的论看来应该用善恶来衡量,说到这里也就是要求我们要遵守道德规范,在社会公共行为抉择中,以善为根基。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其实目的论是为“知行合一”原则量身定制的,用目的论来指导知行合一的践行再合适不过了。这是我们当代大学生需要学习实施的地方。

(二)义务论与尊重生命原则义务论思想认为人之为人存在,应当有理想、志向、责任,并身体力行。义务论并不像目的论那样过多地关注行为的结果,他更加关注行为本身的道德准则,也就是说作为共同体中的个体应该自觉地承担起对共同体的责任和义务,应当具有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人类使命感,从而使个体能够在共同体中获得生存。义务论的这种伦理思想方法凸显了道德义务的至高无上性,强调着道德行为的自律性、自觉性,核心是自觉自律。主要代表人物是康德,康德认为人是理性的存在,他认为理性追求的是至善,道德法则就是要“引起人们对世界上最高的善的关注”,人性就在于理性,而理性在自由意志中得到体现。从这一点上看,康德就要求我们人类行事时要讲理性,追求至善,不能违背主体的自由意志,尊重他人生命更是自由意志的一种体现。

同时康德还提出只有居于纯粹道德信念,出于义务感、责任感而做出的行为才是真正的道德行为,这正和我们前面提到的一样,行为主体生发的内心善的观念,是判断行为善恶的道德律令。正如康德所说“不论做什么,总应该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永远普遍的立法原理”。我们要把尊重生命原则真正内化为心里的普遍法则,不能受任何个人欲望的诱惑而动摇。来自于内心的尊重生命的法则强于来自于外在强制的尊重生命法则的效力,所以,在高校教育中必须想法设法地让大学生的敬畏生命的观念真正内化。

此外,康德的义务论还提出人是目的观点,也就是说人是自身的目的性存在,人的目的性存在强于任何其他存在物。当然我们同时也要看到“人是目的”凸显的是两个方面,即人是作为类和个体这两个目的。康德的“人是目的”彻底地告诉我们人是至高无上的,我们不能伤害人的自由和权利,每个人活在这个人类社会中都需要从他人那里获得帮助和为他人服务,这才是真的“人是目的”,不仅是自己也强调他人。所以,尊重生命原则恰恰是“人是目的”学说,这也是“人是目的”最基本和根本的原则,没有人的生命,“人是目的”学说就无从谈起。

(三)情操论与坚守良心原则

高尚情操伴随着优美的灵魂,情操来自于义务的实施、良心的自觉,执著为意志,最终能凝结为信念。情操是一个人现实生活的重要向导,同时它又是人们道德生活的结晶和

凝练。鉴于以上两部分已经讨论过义务和意志,这个部分我将重点分析良心理论。

我们常说一个人行善如果是出于义务的话,那么他的这种行为还必须借助于义务的具体形式——比如法律法规等,但是如果一个人行善是出于良心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认定他的这种行为是直接的,是由本性而致的。那么良心为什么会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呢?马克思给了我们正确的答案。他说“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来决定的”。正是人们的知识和生活给予了良心无穷的力量,让良心面对生活中善恶问题就能很快地做出判断。黑格尔认为良心是“创造道德的天才”,“良心的本质正在于去除这种计算和权衡,不根据任何这样的理由而直接凭它自己来作出决定。”黑格尔心中的良心是远离了一切物欲的自我规定的。接着费尔巴哈也提出“良心是在我自身中的他我”,用中国的话说就是“已所不欲,忽施于人”。

情操论中的良心理论教导我们做事时要坚守自己的良心。良心不仅是选择道德行为的重要依据,更是我们进行善的道德践行的保证。坚守良心,它能让行为主体获得内心的宁静,因为他知道自己做了该做的事情,没有违背任何道义法规。所以内心宁静,没有任何罪恶感。同时,坚守良心也能让行为主体实现自我,每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中都是为了追求自己的一份幸福,按良心行事会满足他人的需求,得到他人的赞许,从而能实现自我价值。所以良心的坚守定能铸造人格完美的个体,让他在行善中自我实现。

钱学森之问让我们思考许久:“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我们尚且不谈杰出人才的标准,就单人才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而论的话,我们当代大学生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如果一个大学生连社会最基本的人伦道德都没有的话,何来的科研成果,正如林某一样,投毒完结另一条生命的绽放,终结的是自己智慧之光的扩散,两位人才追求更杰出的旅程最终被道德问题所中断。所以在此我们要提倡高校、政府、社会要更加注重大学生知行不一、漠视生命、良心失守等价值观问题,力求用科学的理论和生动有效的实践来完善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

参考文献

[1] [古罗马]奥勒留(Aurelinus,M.).沉思录[M].何怀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第2版.

[2] 张彦.生命意义的伦理拷问和价值排序——一则RH阴性O型生命抢救案例的风险分析[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3月第2期.

[3] [荷兰]斯宾诺莎.伦理学[M].商务印书馆,1983.[4] [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商务印书馆,1997.

[5] [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6.

[6] [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关文运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M].人民出版社,1961.作者简介:刘备(1989.12-),江苏泰兴人,浙江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直属团总支挂职副书记,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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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的混乱

——基于复旦投毒案的伦理分析

刘 备

(浙江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浙江 杭州 310012)

【摘 要】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黄洋同学因喝寝室饮水机中的水中毒而亡,投毒者为同寝室林某。这件事件引起了社会很大的关注和广泛的讨论。作为社会精英群体——当代大学生,用投毒的方式了解个人琐碎矛盾,令人咋舌。这件事件凸显了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难题。本文针对大学生的知行不一、漠视生命、良心失守这三个价值观难题进行了伦理分析,从目的论、义务论、情操论等伦理学理论的视角对当代大学生存在的价值观难题进行了伦理的分析和价值的探究。

【关键词】大学生价值观;知行不一;漠视生命;良心失守一、事件缘起

2013年4月1日,住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西20楼的黄洋早上起床后,喝了一杯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喝完水后,他发现水的味道与往常不一样。于是他没有继续再喝,并且为了避免寝室其他两位同学误喝了他认为已经“过期”的水,

对饮水机进行了清洗。

大概快到早上十点多的时候,黄洋突然感觉身体非常不适,很快他便开始恶心、呕吐、发烧。老师和同学们得知情况后,立即将黄洋送至医院救治,医生的初步诊断认定黄洋只是吃坏了东西,就给他进行了输液治疗。不过输液没有任

三、新媒体文化给思想道德教育带来的挑战(一)增加了教育的难度

对当代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育的内容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和法制观念等。新媒体文化与校园的信息文化相融合,信息的发布以及使用的空间更加自由。在新媒体环境中,不仅具有积极向上的信息,还具有落后、腐朽的信息文化,使得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增加了难度。利用新媒体,大学生获得的信息具有不确定性以及难以控制的特点,部分信息影响到学生的认知以及道德观念,使得高校的思想道德教育舆论导向更加困难,传统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被削弱,思想道德教育存在问题。

(二)对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者的要求较高

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者需要掌握校园信息化的平台,能够发挥创新能力与想象能力,加强对新媒体文化的认知。在新媒体背景下,大学生好奇心较为强烈,对新生事物产生强烈的认同感,他们成为新媒体的接受者以及使用者。和大学生相比,教育者应用新媒体技术的意识较为浅薄,网络技术的水平较低,对新鲜事物不敏感,观念不能得到及时的更新。为迎接新媒体文化的挑战,教育者更应该对新媒体加强认知,不断的更新知识,提高新媒体的素养。

(三)大学生容易出现信任危机以及人格障碍

新媒体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在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通常以匿名的形式进行交流,新媒体所塑造的文化具有信息规范缺失的问题,真实性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在新媒体中出现信任危机的现象,可能会对大学生现实中的人际交往产生影响,使得现实交往中缺乏真实性的问题,影响到人际交往的发展。与此同时,新媒体交往具有虚拟性,心理交流具有间接性,大学生可能会去除心理的负担,在新媒体交往中较为真实、坦率。但是,如果学生进行新媒体交往的角色固定后,当和现实出现较大的差异时,会表现出双重的人格以及多重的人格。如果大学生存在现实人格和虚拟人格转换较为频繁的问题,则可能导致心理危机问题,进而引发人格障碍。

(四)思想道德教育的模式受到影响

在新媒体时代,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模式受到影响,需要面临新的挑战。新媒体技术迅速发展,尤其是网络信息的广泛传播,把真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界限变得模糊,把实体的世界与虚拟的世界连接起来,这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的认知方式。在交往中个人的性别、年龄、相貌、种族、身份、阶层、职业等通常倍受关注的特征都被掩盖了,空洞的谈论与低俗的传闻都在我们的德育教育中并存。但是,在新媒体不断发展的情况下,高校的思想道德教育的改革相对落后。高校思想道德教育的主体是大学生,原有的教育环境严重落后于新媒体的发展,在教育理念、教育方式、教育目的方面缺少理论、实践研究,许多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者缺乏深刻的认知。

四、结语

在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需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要借助新媒体文化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在校期间,对学生进行媒介素养教育,对媒介信息具有正确的价值评判,对新媒体知识加强了解,增强辨别不良信息的能力,实现知识量的增加和综合素质的提升,能够自觉的使用新媒体,提高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李晓虹.新媒体背景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传播问题及对策[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3(4).

[2] 孙国宽.新媒体生态下的思想品德课教学[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3(8).

[3] 余芝云,马家峰.新媒体环境下高校研究生党员思想教育的对策[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高教),2013(3).

基金项目:四川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11年度课题(CSZ11026)。

作者简介:李俊(1982- ),男,讲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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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治疗效果,黄洋的手和脸很快就肿了起来,医院启动了急诊,发现他的肝功能出现了损伤。接着4月3日,黄洋血小板开始减少,被转移至外科重症监护室,医生此时才发现黄洋中毒。7日,黄洋鼻孔开始出血,医生无法查出中毒毒源。9日,黄洋师兄孙某接到一条神秘短信提醒他某种化学物质,警方很快根据这条线索查出黄洋的中毒来源——寝室饮水机。12日,黄洋瞳孔放大,脑电图消失。16日去世。19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逮捕在饮水机中投毒的黄洋室友林某。

据查证,林某因为生活琐事与黄洋产生不愉快,经过事先预谋,3月31日下午,他将做实验剩下的剧毒化学物质N—二甲基亚硝胺注入寝室饮水机中。

二、复旦投毒案凸显的大学生价值观问题的伦理分析这个以生命为代价的精英犯罪案发人深省,其中凸显了当代大学生价值观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从伦理学的角度加以探索和解读。

相对于几千万名大学生群体来说,这或许可以被认为是一个个案,但是我们仍然不能不说这是一个严重的教训,是高校教育在某一方面机制能失调、制度规则调节失效的一个表征。同时这个案件也见证了世道人心,值得我们引起高度警惕和反思。当然,这一切都要从大学生价值观存在的难题说起。

(一)知行不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高考制度的恢复,大学生一度成为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身份追求。三十多年的发展,高考制度的存在实现了很多人的梦想,到如今大学生随处可见。可是,近年来出自大学生的校园命案,让我们望而止步,让我们心生疑惑。曾经遭受追捧和敬佩的大学生为什么残害起同胞的生命?我们惶恐,我们更不安。作为社会精英的大学生更应该懂得珍惜和尊重他人的生命,为什么在行动中却要铤而走险,去践踏心中认可的那条道德律令呢?这就是社会精英大学生的知行不一。

说到知行关系问题,我们必须回归到中国传统文化中去探索。五千多年优秀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积淀,为我们真正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成为一位知行合一的人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基础。中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就曾说道:始吾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他告诉人们要真正地认识一个人,必须要看他能否做到言行一致,他认为一个社会的精英或者当朝的君子一般都是“耻其言之过其行”。所以,我们在孔子的论述中发现,做到知行合一才是孔子心中真正的君子。如果一个人无法做到“纳于言而敏于行”,那么他就不能成为圣人或君子,而仅仅是一个“小人”。所以在这里孔子主要想告诉我们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则,更不要说对于当代社会精英大学生来说,更应该做到知行合一。

此外,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学说也为我们正确认识大学生知行不一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引。王阳明一直强调做人要成为圣人,成为圣人就是一种超越的道德实践。那么我们如何成为圣人,首先必须知道善恶,分清楚善恶是成圣的第一步,因此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他启发我们要想成为一名圣人,就要主动地去认识善恶等内在良知,要在内心将这种良知作为根本法则,从而才能实现格物致知。其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在某些人做恶时,这些人未尝不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可是他们仍然·24·2013. VOL. 541. NO. 11

去做了。这正如斯宾诺莎所说“想象并不只是由于单纯的真理的出现而消散,但是必须因为有了更强而有力的想象,才可以排除我们现时所想象的对象的存在”。所以在本案中我们发现林某作案时并不是不知道投毒杀人是不应该的,可是当时在他的脑海中并没有出现更强有力的道德感或者更强的良心意识来阻止他行恶,尽管世人皆知行恶是不能也是不行的。因此,王阳明力求解决正确的道德判断没有让人们完成为善去恶的道德实践这一难题,所以他又提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在这里王阳明更加突出了行的重要性,他认为行才是主体知行合一观念的真正完成,道德主体必须在多次的实践中行义理,从而让良知本体得以扩散,强化主体内心的道德律令。

在本则案件中,我们看到,林某作为复旦大学的医学高材生,更应该明白救死扶伤的从医道德规范;曾经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他,更应该懂得和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作为一名社会精英,他更应该遵守社会秩序和人伦道德。可是,无论从他的哪个身份角色来看,我们发现林某都没有做到自我角色该有的责任和义务,恰恰相反,用行动来践踏自己的身份角色和降低了身份价值。当然,除了本案,大学生知行不一的案件层穷不出,例如学术论文抄袭等。

知行不一作为生活中的人之常情,我们必须承认和接受。无论这是一个多么美好和谐的社会,无论这个社会给予我们多么恰当合适的伦理规范,在这个社会中总会有人无法抵制恶的欲望,做出知行不一的恶事。但是,当我们的研究对象限制在大学生这一社会精英群体时,发生这样的现象,实属不该,必须引起我们的反思。因为这个群体作为国家的未来,或许可能成为这个未来社会的领导者,关系着我们每个普通大众的切身利益。所以,通过以上讨论表明,大学生的知行不一是我们高校德育面临的一大难题,不仅需要在“知”上强化辅导,更需要在“行”上投入更多。

(二)漠视生命

从90年代清华的朱令事件,到如今的复旦投毒,投毒变得越来越“流行”。近几年的校园命案都在向我们展示着当代大学生有着对生命漠视的倾向,生命的价值在这群社会精英心中烟消云散。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连杀四名室友;2009年吉林农业大学的郭力维刺杀室友赵研;2010年四川大学学生曾世杰因丑杀害同学;2011年中南大学王某刺杀追求未果的女同学;直至今年的复旦事件,跟随着时间我们不忍心回忆着这一场场血幕场景,这不禁让我们感到心寒,更让我们无法理解这些事件竟然出自拥有较高文化知识素养的大学生之手,漠视生命成为了我们如今需要关注的大学生价值观缺陷。

从历史的维度上看,生命的价值一直是中西方学者关注的重点。敬畏生命是很多学者的研究主题。在中国,古代孔子就提出“天地之性,人为贵”,在马厩失火时,他马上重点询问了有没有人受到伤害而没有关心马的生命,更加体现了孔子对人的生命的重视。在西方,毕达哥拉斯就提出“生命是神圣的,因此我们不能结束自己或别人的生命”,这正如何怀宏老师所说的那样“在这个世界上,低等的东西是为了高等的东西而存在,无生命的存在是为了有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有生命的存在又是为了有理性的存在而存在的。那么,有理性的存在,或者说理性的动物(人)是为何和怎样存在的呢?理性动物是彼此为了对方而存在的,所以在人的结构中首要的原则就是友爱的原则,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同

类友好,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同一根源,趋向同一目标,都要做出有益社会的行为”。我们生活在人类社会这个大家庭中,我们都是来自同一根源,我们都有着同样的权利和目标,追求自己的幸福,所以我们应该相互爱护。钱钟书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此心忍死最堪哀,天底下最悲哀的莫过于忍看自己或他人的生死而无动于衷了。因此,敬畏生命是生活在这个人类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必须要有的一种信仰,对生命的信仰。

从本案来看,林某因为生活琐事而毒害黄洋足以显现他对生命的漠视。我们常说:“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就连动物因为同类受到了他人的伤害遭遇不幸都会感到悲伤,更何况于我们人类呢?我们尚不说兔死狐悲这类同类相怜的动物美德,复旦投毒案直接展现给我们的是同类相残的人类悲剧。生命和身体虽然都是属于个体的,但无论他是属于谁的生命,又都有某种相通的共性,这种共性就是生命的至高无上性。任何人都没有任何权利违背主体意志而人为地伤害他人的身体,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将逞一时之快、解一时之恨所带来的快感凌驾于生命的价值之上。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名普通大众都有责任和义务不轻掷他人的生命,更不要说作为普通大众中的精英,接受过人类社会给予优良教育的大学生。因此,林某残害同学的行为已经把自己类似于使自己变成脱离身体的一只手或一只脚一样脱离了社会,必定受到社会的惩罚。

经过以上讨论,我们看到作为人类社会这个共同体的一员,我们都应该尊重他人的主体意志,要敬畏生命。作为一名大学生,接受着人类社会普通大众让渡出来的众多资源的熏陶,更应该去爱护同类的生命,更应该用自己所获得的知识去为人民创造价值,而不是损害他人的利益。正如学者所说得好:“任何作为人的人,其自足的内在价值是不能用他人生活的改善作为筹码来折算,正像我不能以我自己快乐增加的量大于你快乐减少的量来证明我的行为的正当性一样。”所以,在我们的大学德育教学中,必须让同学们认识到这一点,不能用别人的受损来耀显或满足自己的需要和快乐,更不能用生命当做施暴的对象,大学生生命价值观教育迫在眉睫。

(三)良心失守

我们知道良心是作为道德规范自律性最集中的表现形式,它能及时准确地对人们的行为进行道德调控。作为当代大学生,在以“仁”为核心的传统文化耳濡目染的教育环境中成长多年,形成对良心的坚守是理所当然的。可是现实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学善学传统,重新接受良心的洗礼。

有关良心,中西方学者众说纷纭,孟子说:“仁内也,非外也”。“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荀子认为人心就是“物使之然”;朱熹则把良心看做“天理良心”。在西方,康德就曾说:“有两件事物我愈是思考愈觉神奇,心中也愈充满敬畏,那就是我头顶的星空与我内心的道德准则”,我想在康德看来“内心的道德准则”就是指所有人的良心;黑格尔也认为良心是我们所追求的自在自为的善和义务这种自我规定;萨特则将良心比喻成个人心灵中抗拒社会道德规范的唯独一块“绿洲”。综合中西方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发现良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义务感、责任感和荣辱感有机统一的道德情感。

如果一个人没有良心,那么他同动物又有何区别。有人曾说要想恶人不作恶,就像想让无花果树不结果一样是不可能的,但我认为要想一个人具备良心,就像想让桃树先开花

再长叶一样那么简单。因为生活在被誉为德性大国的东方文明之都,我们天生就享受着道义的熏陶和良心的教化,“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等做人的基本准则早已成为我们灵魂深处的文化理念,所以在中国坚守良心并不难。但是本案中林某的行为却摧毁了良心的存在,良心在他行恶的那一瞬间变得十分微弱,这不得不让我们进一步地去思考良心缺失的背后到底是什么主导着这一切恶劣行为的形成。

马加爵、郭力维、曾世杰、林某等一代社会精英,为何丧失良心,残害社会。我想改革开放多年来西方价值文化的影响不能为我们所忽视,西方国家一味地想通过文化来弱化我们国家的顶梁柱,导致了部分大学生在良心面前的失守。当然,我们不能完全归咎于外来原因,同时自身的内在原因也需要重视,比如学校教育的价值取向、社会文化环境的引领趋势、网络文化的间接性渗透等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斯宾诺莎认为“任何情感的力量和增长以及情感的存在的保持不是受我们努力保持存在的力量所决定,而是受外在的原因的力量与我们自己的力量相比较所决定。”而良心作为一种道德情感,必然受到外在力量的影响,这些外在力量需要我们去探索和分析,并加以甄别和克服;对于内在的力量,我们更应该强化,抓住时机,巩固当代大学生内心的良心坚守。“人必然常常受制于情感,顺从并遵守自然的共同秩序,并且使他自己尽可能适应事物的本性的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让大学生按本性行事,做到与人为善。

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每个人生活在人类社会中总离不开与他人的相互联系。所以人们之间应该相互帮助,用仁慈来约束和指导自己的行为,按良心行走在人类社会的康庄大道上,否则只能退步到亚当斯密所认为的那样“由于对他的同胞的痛苦的任何关心都不能使他有所克制,那就应当利用他自己畏惧的事物来使他感到害怕”。造物主教导我们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和以牙还牙的做事法则再也不适合当今社会,更不符合当代大学生的行为身份,坚守良心与人为善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三、当代大学生价值观问题的伦理拷问

面对大学生存在的诸多价值难题,我们在“知”之后,要不要去“行”?在生命面前,我们是敬畏还是轻掷?面对摇摇欲坠的良心,我们是托住还是视而不见?这个看起来一目了然的问题,现实生活中的诸多案例也让我们犹豫着如何回答这些难题。大学德育人文课堂完全可以宣称为学生的道德践履提供了某种理论上的合理性,但现实同时也使他们感到缺乏坚实的实践基石。大学生价值观存在的这些难题需要我们从伦理学的不同范式和视角来展开说明。

(一)目的论与知行合一原则

目的论认为道德具有的意义是对人的行为进行道德价值评价,那么如何去评价一个行为善恶好坏的程度呢?这应该进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效果中去衡量,它强调这一行为效果是首先必须相对于做出这一行为的主体本身来说,必须优先于其他相关群体或个体。目的论更加看重行为的结果而非行为的动机,同时目的论也不关注行为当时的条件和背景。在目的论看来,善是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重要标准。根据善,目的论可分为“快乐主义”、“幸福主义”、“功利主义”等。本文选择功利主义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功利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边沁,他强调“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功利主义伦理思想认为人是追求快乐的,快乐是人类追求的目标,所以快乐是判断一切善恶的最终依据,是人类行为选择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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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从而我们要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就要遵守道德规范,功利主义的内在逻辑进路展现了他们以喜乐避苦规定人性,并将喜乐避苦作为价值合理性善恶判断的重要依据。

在我们行为的过程中,我们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幸福和快乐,正如功利主义所认为的那样,是最大数人的最大幸福,这是我们行为的主要原则。当然这也是我们在脑海中必须根深蒂固的一个观念,作为“知”而存在,然后在行动中加以践行。目的论强调着行为效果对于主体本身的意义,强调主体的感受和收获,同样是在说“行”的实际效果,目的论追求行为效果就是对我们“知”的真理性的一种检验,而这种检验在目的论看来应该用善恶来衡量,说到这里也就是要求我们要遵守道德规范,在社会公共行为抉择中,以善为根基。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其实目的论是为“知行合一”原则量身定制的,用目的论来指导知行合一的践行再合适不过了。这是我们当代大学生需要学习实施的地方。

(二)义务论与尊重生命原则义务论思想认为人之为人存在,应当有理想、志向、责任,并身体力行。义务论并不像目的论那样过多地关注行为的结果,他更加关注行为本身的道德准则,也就是说作为共同体中的个体应该自觉地承担起对共同体的责任和义务,应当具有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人类使命感,从而使个体能够在共同体中获得生存。义务论的这种伦理思想方法凸显了道德义务的至高无上性,强调着道德行为的自律性、自觉性,核心是自觉自律。主要代表人物是康德,康德认为人是理性的存在,他认为理性追求的是至善,道德法则就是要“引起人们对世界上最高的善的关注”,人性就在于理性,而理性在自由意志中得到体现。从这一点上看,康德就要求我们人类行事时要讲理性,追求至善,不能违背主体的自由意志,尊重他人生命更是自由意志的一种体现。

同时康德还提出只有居于纯粹道德信念,出于义务感、责任感而做出的行为才是真正的道德行为,这正和我们前面提到的一样,行为主体生发的内心善的观念,是判断行为善恶的道德律令。正如康德所说“不论做什么,总应该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永远普遍的立法原理”。我们要把尊重生命原则真正内化为心里的普遍法则,不能受任何个人欲望的诱惑而动摇。来自于内心的尊重生命的法则强于来自于外在强制的尊重生命法则的效力,所以,在高校教育中必须想法设法地让大学生的敬畏生命的观念真正内化。

此外,康德的义务论还提出人是目的观点,也就是说人是自身的目的性存在,人的目的性存在强于任何其他存在物。当然我们同时也要看到“人是目的”凸显的是两个方面,即人是作为类和个体这两个目的。康德的“人是目的”彻底地告诉我们人是至高无上的,我们不能伤害人的自由和权利,每个人活在这个人类社会中都需要从他人那里获得帮助和为他人服务,这才是真的“人是目的”,不仅是自己也强调他人。所以,尊重生命原则恰恰是“人是目的”学说,这也是“人是目的”最基本和根本的原则,没有人的生命,“人是目的”学说就无从谈起。

(三)情操论与坚守良心原则

高尚情操伴随着优美的灵魂,情操来自于义务的实施、良心的自觉,执著为意志,最终能凝结为信念。情操是一个人现实生活的重要向导,同时它又是人们道德生活的结晶和

凝练。鉴于以上两部分已经讨论过义务和意志,这个部分我将重点分析良心理论。

我们常说一个人行善如果是出于义务的话,那么他的这种行为还必须借助于义务的具体形式——比如法律法规等,但是如果一个人行善是出于良心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认定他的这种行为是直接的,是由本性而致的。那么良心为什么会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呢?马克思给了我们正确的答案。他说“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来决定的”。正是人们的知识和生活给予了良心无穷的力量,让良心面对生活中善恶问题就能很快地做出判断。黑格尔认为良心是“创造道德的天才”,“良心的本质正在于去除这种计算和权衡,不根据任何这样的理由而直接凭它自己来作出决定。”黑格尔心中的良心是远离了一切物欲的自我规定的。接着费尔巴哈也提出“良心是在我自身中的他我”,用中国的话说就是“已所不欲,忽施于人”。

情操论中的良心理论教导我们做事时要坚守自己的良心。良心不仅是选择道德行为的重要依据,更是我们进行善的道德践行的保证。坚守良心,它能让行为主体获得内心的宁静,因为他知道自己做了该做的事情,没有违背任何道义法规。所以内心宁静,没有任何罪恶感。同时,坚守良心也能让行为主体实现自我,每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中都是为了追求自己的一份幸福,按良心行事会满足他人的需求,得到他人的赞许,从而能实现自我价值。所以良心的坚守定能铸造人格完美的个体,让他在行善中自我实现。

钱学森之问让我们思考许久:“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我们尚且不谈杰出人才的标准,就单人才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而论的话,我们当代大学生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如果一个大学生连社会最基本的人伦道德都没有的话,何来的科研成果,正如林某一样,投毒完结另一条生命的绽放,终结的是自己智慧之光的扩散,两位人才追求更杰出的旅程最终被道德问题所中断。所以在此我们要提倡高校、政府、社会要更加注重大学生知行不一、漠视生命、良心失守等价值观问题,力求用科学的理论和生动有效的实践来完善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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