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酒店员工手册

总经理致词

亲爱的同事:

真诚的欢迎您加入XXX 酒店,对于您的加入我们由衷地表示欢迎和感谢! “以人为本,知人善任”是XXX 管理及用人方式的核心,优秀并且合适的员工永远是酒店最为重要的资产。我们的宗旨是为宾客提供温馨周到优质的服务; 为员工提供和谐良好积极的工作环境。

我们真诚地希望藉由《员工手册》,能够让您从进店的第一天起,尽快地了解酒店,熟悉各项规章制度,并且通过本《手册》的引导,使您的疑惑得到充分地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更快的进入工作角色、工作状态。

酒店就像是我们的一个家,每一位合格的员工都是这个家里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我们希望您能够更好的融入进我们这个温馨、和谐的大家庭。我们希望您在拥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小家的同时,能够从酒店这个大家庭中获取到更大的希望和动力。无论您从事的是哪一个岗位,您所从事的工作都是我们共同事业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贵贱之分!再次真诚地期望您能与我们一道,用您的智慧和热情,用大家的辛勤和汗水,共同谱写悦精品的新篇章!

大行德广,共同成长!我于此与您共勉!

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第一章 酒店理念

1.1 文化理念

团结 进取 求实 创新

1.2 管理理念

从业之道 以人为本 系统管理 效益优先

1.3 经营理念

诚信为本 店客双赢

1.4 竞争理念

以宾客需求为中心 以宾客满意为标准 造就酒店忠实的客人

1.5 服务理念

用心先于服务 满意多于惊喜

1.6 营销理念

发现需求 创造需求

1.7 追求目标

效益化,规范化是本酒店始终不渝的追求目标。

1.8 效率、效益、向社会负责、向公众负责是本酒店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1.9 敬业精神、团队意识、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是本酒店对员工的基本素质要求。

第二章 服务准则

2.1 服务准则

“宾客至上,服务第一”是我们的宗旨。

“准确、迅速、礼貌、真诚、安全”是我们的服务准则。

2.2 服务目标

我们以“视宾客为朋友,以宾客需求为中心,以宾客满意为标准,造就酒店的忠实客人”为服务目标。

2.3 准则内涵

2.3.1 视宾客为朋友。

2.3.2 尊重客人,礼貌待客。

2.3.3 微笑。

2.3.4 真诚、诚实、友好。

2.3.5 提供快捷准确的服务。

2.3.6 要有与他人互助合作的团队精神。

2.3.7 在宾客问候你之前,先用尊称向宾客问候。

2.3.8 要经常使用至少两句具有魔术般魅力的话语。

2.3.9 要熟悉自己的工作,熟悉我们的酒店和有关的信息。

第三章 劳动管理

3.1 用工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全面考核、竞争上岗”是本酒店的用工原则。

3.2 用工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本酒店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3.3 体检

3.3.1 员工必须经酒店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3.3.2 酒店每年要求员工体检一次。对患有传染性疾病者,视其病情给予病休或病退,以保证酒店的卫生要求。

3.4 工作时间

3.4.1 超时工作,原则上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3.4.2 补休假可以冲抵符合有关手续的病假、事假。

3.5 试用期

新进员工必须实行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

3.6 劳动报酬

3.6.1 原则

根据“按劳分配、兼顾公平、同工同酬”的原则,按照不同岗位、不同责任、不同贡献体现员工收入的适当差距。

3.6.2 工资制度

酒店实行岗位、技能、绩效工资制度,定分不定值,按月考核并以货币形式每月发放一次工资。

3.7 劳动合同

3.7.1 合同的签订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酒店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确立劳动关系,并在合同中添加员工考核及“末位淘汰”等相关条款。

3.7.2 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为有效,双方即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

3.7.3 劳动合同的续订和终止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8 员工的流动

实行“末位淘汰制”,保持6-10%的年流动率,使酒店保持勃勃的生机和活力。

3.9 员工岗位变动

3.9.1 部门申请

用人部门根据酒店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定岗定编计划,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室批准,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3.9.2 酒店调动

总经理室根据生产运行的实际需要,可直接对员工进行调动。由酒店调动的员工接到调工通知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不服从者按违纪论处。

3.10.3 员工自荐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技能水平和意愿,提出调动申请,由编制空缺部门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室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3. 11 员工离职

员工申请离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办完离职手续后离职。员工不按正常手续离职的,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工资扣完为止。

第四章 员工守则

4.1 总则

4.1.1 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4.1.2 勤俭节约,爱店如家;遵章守纪,忠于职守 。

4.1.3 钻研业务,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4.1.4 各级管理人员,要廉洁奉公、严于律已,严格管理,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2 服从领导

4.2.1 服从意识是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之一。

4.2.2 员工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上一级领导分派的工作,不得拒绝、推脱或中止工作。

4.2.3 员工应遵守逐级请示报告的制度(特殊情况例外)。

4.3 职守

4.3.1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勤、私自调换班次。

4.3.2 下班后不得擅自在酒店内逗留。

4.4 仪表仪容

4.4.1 按规定穿着岗位服装,佩戴工号牌,保持服装整洁挺括。

4.4.2 皮鞋应保持清洁光亮,不穿带掌和易发噪音的鞋。

4.4.3 男员工头发侧不过耳,后不过领,不准蓄须和烫发(特殊工种经批准的除外)。

4.4.4 女员工头发不过肩,不得染发;宜保持淡雅清妆,不得浓妆艳抹。

4.4.5 手部保持清洁,勤修指甲,不许涂指甲油。

4.4.6 工作时间内不得佩戴饰物(特殊工种经批准的除外)。

4.5 礼貌礼仪

4.5.1 工作时间内必须使用敬语、普通话。

4.5.2 自觉遵守走、站、坐、蹲等形体规范。

4.5.3 遇到客人或同事应主动问好或点头示意,其原则是先客人、后同事(领导);与客同行时应让客先行,与客对行时应主动让道,与客相撞应主动道歉。

4.6 证件及名牌

4.6.1 酒店发给员工工作证或工号牌,员工进入酒店须主动出示证件,工作时间要按规定佩戴名牌。

4.6.2 值班经理、部门主管和安全保卫人员有权随时抽查员工证件。

4.6.3 遗失或损坏证件(牌)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补领新证(牌)。

4.6.4 员工调离饭店时须将所发证件、名牌交回人力资源部。

4.7 更衣柜

4.7.1 员工更衣柜专为更衣之用,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存放食物和贵重物品,严禁在更衣柜内放置危险品、易燃品。

4.7.2 更衣柜钥匙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加配或转让。

4.7.3 酒店有关部门将不定期抽查员工更衣柜。

4.8 工装

4.8.1 酒店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工装的式样和发放数量,在工作区域及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穿着工装。

4.8.2 工装非因公不得(穿)带出饭店,下班后必须将工作服存放在更衣柜内。

4.8.4 工装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

4.8.5 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按规定赔偿。

4.8.6 岗位工种变动时,必须更换相应的工装后方准上岗。

4.8.7 调离酒店时,须将工装交回或交纳折旧费。

4.9 人事资料

4.9.1 员工履历表应详尽如实填报,如因虚假信息引致日后有关权益的损失及其他后果,责任自负。

4.9.2 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4.10 保密

4.10.1 涉及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工作间,无关人员不得接触。

4.10.2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提供有关酒店人事、经营管理、财务、设备等相关资料,如违反按违纪处理。

4.11 私人财物

4.11.1 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财物。

4.11.2 员工不得携带私人贵重物品进入酒店,如有损失,酒店概不负责。

4.12 拾遗

4.12.1 员工在酒店内拾到物品,应交至总经理办公室。

4.12.2 拾到的贵重物品如钱包等,必须由经理或保安会同拾物人员共同清点,并签字确认。

4.13 宾客投诉

4.13.1 规则

4.13.1.1 规则一:客人永远是对的。

4.13.1.2 规则二:如果客人错了,请参照规则一。

4.13.2 方法

4.13.2.1 高度重视,认真聆听,并进行记录。

4.13.2.2 做到“善解人意”,不得与客人争辩。

4.13.2.3 先向客人致歉,若在职权范围内,应立即采取补救行动,并在事后向部门主管汇报;若超越本人职权范围,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或相关领导处理,当事人不得自行处理。

4.13.2.4 投诉事项中涉及本人的记录,不得涂改、撕毁与伪造。

4.13.2.5 所有投诉都应在本部门和总经理办公室存档备案。

4.14 员工投诉与申诉

4.14.1 员工在工作中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或对工作安排及酒店各级管理人员有意见时,可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部门经理、总经办投诉或申诉。

4.14.2 员工书面投诉或申诉,须注明姓名,酒店均予保密。

第五章 员工福利

5.1 假期, 月休4天

5.1.1 法定假日

5.1.1.1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有薪假9天:

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

5.1.1.2 员工在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休或发给加班工资。

5.1.2 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5.1.3 丧假

直系亲属(系指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子女)去世,给假3天。

5.1.4 病假

5.1.4.1 员工请病假,必须持相关医院或宾馆医务室出具的病假证明(急诊除外)。

5.1.4.2 急诊应电话通知部门经理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5.1.5 事假

5.1.5.1 请事假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5.1.5.2 事假第一天为休息日时不作事假处理,但假期内的休息日按事假处理。

5.1.5.3 事假无薪。

5.1.6 产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5.2 工伤

5.2.1 员工因工受伤应该立即通知部门经理。

5.2.2 员工因工负伤不能出勤者,经医院证明并填写事故报告单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按工伤假处理。

5.2.3 员工因工负伤或死亡按国家有关劳保条例办理。

5.3 工作餐

5.3.1 酒店设有员工食堂,每天为当值员工提供工作餐。

5.3.2 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轮班用餐。

5.4 培训

5.4.1 酒店按实际需要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

5.4.2 员工经培训所达到的水平,作为能否加薪、晋级及转岗的重要依据。

5.4.3 酒店提倡并鼓励在职员工通过自学的方式,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文化水平。

第六章 奖惩

6.1 对员工的奖惩按酒店的《奖惩条例》执行。

6.2 为了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在实际工作中有所遵循,特将具体过失内容及相关处罚办法登录于后:

6.2.1 轻微过失

所犯过失与下述条款性质相同或类似,按该条款处理。

6.2.1.1 出入酒店不打或代打计时卡,上岗及离岗不签到,中途进出酒店不打卡。

6.2.1.3 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

6.2.1.4 。

6.2.1.5 随地吐痰,乱抛杂物。

6.2.1.6 上班时打瞌睡,工作时间精力不集中、精神不饱满。

6.2.1.7 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看书看报。

6.2.1.8 服务时间在客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剔牙、挖鼻孔、剪指甲。

6.2.1.9 未经许可,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东西,浪费饭菜。

6.2.1.10 上班时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或不更换工作服离店。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

6.2.1.11 上班时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在经理室打电话)。

6.2.1.13 在更衣柜内存放食品。工作时吃零食,在会所内抽烟。

6.2.1.14 在客用区内坐卧沙发或使用客用设备。

6.2.1.15 非当班时间无故在店内逗留。

6.2.1.16 对客服务不使用敬语、礼貌用语或使用禁语。

6.2.1.17 在酒店内大声喧哗,哼小调。

6.2.1.18 开无人灯、开长流水、下班未关空调。

6.2.1.19 提供虚假材料。

6.2.1.20 上班期间串岗或聚堆聊天(接待串岗者同样为轻微过失),私自会客。

6.2.1.21 遇到宾客不主动礼貌让道。

6.2.1.22 当班时间配带或使用非酒店配给的通讯工具。

6.2.1.23 私带亲友进店用膳(指员工食堂)。

6.2.1.24 仪表仪容不符合酒店的规定。

6.2.1.25 未经批准使用客用卫生间。

6.2.1.26 服务效率差,引起客人不满。

6.2.1.27 由于疏忽损坏饭店财物或设备。

6.2.1.28 在酒店内,坐时跷腿、摇腿,站时依墙、靠壁或摇头晃脑,行走时拉手、搭肩、奔跑等。

6.2.1.29 不在指定地点喝水或以喝水为名干其他事情。

6.2.1.31 未经批准,不参加酒店组织的活动。

6.2.1.32 对所属员工的违纪行为不处理。对于同事的违纪行为,不予制止,事后也不向上级报告。

6.2.1.33 工作场所存放私人物品,如报刊杂志、书籍、衣物、食物等。

6.2.2 过失

所犯过失与下述条款性质相同或类似,按该条款处理。

6.2.2.1 旷工1天以内。

6.2.2.2 擅离工作岗位。

6.2.2.3 上班时干私活。

6.2.2.4 在工作场所下棋、打牌等(不分上班或下班时间)。

6.2.2.5 私自带亲友进店参观。

6.2.2.6 在店内吵闹或骂人。

6.2.2.7 服务时间饮酒或带有醉态。

6.2.2.8 拒绝安全人员验包。

6.2.2.9 未经批准相互转换更衣柜。

6.2.2.10 不执行礼貌服务规范,得罪宾客。

6.2.2.11 私进包厢看电视、听音乐等。

6.2.2.12 随便改动或损坏排班表、告示牌、张贴的规章制度、文件、通知、通告等。

6.2.2.13 发现公共财物受损、丢失,不管不问或谎报消息。

6.2.2.14

6.2.2.15

6.2.2.16 在店内公共场所乱写乱画;

6.2.2.17 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取物品、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6.2.2.18 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

6.2.2.19 私吃酒店食品(对提供者同样按过失处理)。

6.2.2.20 私用客用设施及客用品(对提供者同样按过失处理)。

6.2.3 严重过失

所犯过失与下述条款性质相同或类似,按该条款处理。

6.2.3.1 旷工在三天以内。

6.2.3.2 无病装病,骗取假条。

6.2.3.3 偷拿公物及他人物品。

6.2.3.4 私自与客人通信、通电、约会、外出游玩、跳舞。

6.2.3.5 蓄意损坏饭店或客人财物。

6.2.3.7 赌博。

6.2.3.8 煽动或参加打架闹事。

6.2.3.9 私配包厢、办公室等公共区域钥匙。

6.2.3.10 偷看、窥视、扰乱客人私生活。

6.2.3.11 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施设备或改做它用。

6.2.3.12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挟嫌报复。

6.2.3.13 私自向外界提供饭店人事、经营、财物、设备等信息资料。

6.2.3.14 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浪费。

6.2.3.15 因管理不善、指挥失误,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6.2.3.16 因经营不善,造成物资滞销或积压。

6.2.3.17 客人严重投诉。

6.2.4 重大过失

所犯过失与下述条款性质相同或类似,按该条款处理。

6.2.4.1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

6.2.4.2 污辱、殴打宾客或同事。

6.2.4.3 搞不正当男女关系。

6.2.4.4 利用工作之便与客人谈恋爱。

6.2.4.5 向宾客行贿索贿。

6.2.4.6 携带、收藏禁品(武器、凶器、毒品、易燃易爆品等)。

6.2.4.7 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他人伤亡或设备损坏。

6.2.4.8 贪污、盗窃、受贿索贿、挪用公款。

6.2.4.9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审查。

6.3 处罚细则

6.4 处罚的权限和程序

6.4.1 所有处罚应在事后三天内作出。

6.4.2 轻微过失、过失处罚由主管填单、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查,并告之本人后,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4.3 严重及重大过失的处理,由部门提出处分意见并附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办批准后执行,处理结果归入酒店档案。

6.4.4 员工必须在处罚通知单或处理决定上签名。若拒签过失单,处罚同样生效,并可视情节轻重加重处罚。

6.4.5 留店察看以上处分,由部门提出处分意见并附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由总经办批准执行。

第七章 卫生及安全守则

7.1 卫生

7.1.1 员工有责任与义务保持酒店的环境清洁与公共卫生。在公共卫生的保持与维护中应充分体现“积极、主动”的酒店意识。

7.1.2 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必须达到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

7.1.3 上岗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

7.1.4 当班员工必须按规定完成工作区域内的卫生工作。

7.2 公共安全

7.2.1 防火灾、防盗窃、防破坏、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是酒店每一个员工的义务。

7.2.2 下班前应认真检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决消除隐患。若发现问题且本人不能解决,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

7.2.3 如发现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或公安机关。

7.2.4 拾到客人遗留钱物、书刊等,应立即如数上交有关部门,不得私留或传阅。

7.3 安全生产

每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酒店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3.1 攀高作业高于3米必须佩带保险带,并有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在旁监护。

7.3.2 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时,操作部门必须向总经理申请,并严格按用火规定进

行操作。

7.3.3 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品,日常必须存放于酒店外的危险品仓库内。因工作需要临时带入酒店使用的,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并在当天收工时带出酒店。

7.4 火警

7.4.1 立即打电话通知吧台,清楚准确报告起火部位、燃烧物品。打破手动报警器的玻璃,启动报警系统。

7.4.2 迅速地利用附近设施,控制火势或将其扑灭。

7.4.3 如果发现门下有烟从室内冒出,应先触摸此门,如果门发烫,说明室内火势较猛,切勿开启,以免火势蔓延。

7.4.4 切断电源、关闭天然气开关及打开门窗。

7.4.5 听到火警鸣号,员工非报警不准使用电话。

7.4.6 接到疏散通知后,应首先引导客人迅速疏散,各营业点员工应待所有客人离开后,再撤离到安全地点。

7.4.7 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电火,严禁用水灭油锅火,严禁在大火情况下使用电梯。

7.5 意外

7.5.1 如发生意外情况,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总经理的指挥,全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勇于献身的精神,努力保护财产及宾客生命安全。

7.5.2 照顾伤者或协助将伤者送往医院。

7.5.3 设置标志,将危险区隔离。

第八章 修订

8.1 本《员工手册》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酒店将根据管理及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对其进行修订。

总经理致词

亲爱的同事:

真诚的欢迎您加入XXX 酒店,对于您的加入我们由衷地表示欢迎和感谢! “以人为本,知人善任”是XXX 管理及用人方式的核心,优秀并且合适的员工永远是酒店最为重要的资产。我们的宗旨是为宾客提供温馨周到优质的服务; 为员工提供和谐良好积极的工作环境。

我们真诚地希望藉由《员工手册》,能够让您从进店的第一天起,尽快地了解酒店,熟悉各项规章制度,并且通过本《手册》的引导,使您的疑惑得到充分地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更快的进入工作角色、工作状态。

酒店就像是我们的一个家,每一位合格的员工都是这个家里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我们希望您能够更好的融入进我们这个温馨、和谐的大家庭。我们希望您在拥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小家的同时,能够从酒店这个大家庭中获取到更大的希望和动力。无论您从事的是哪一个岗位,您所从事的工作都是我们共同事业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贵贱之分!再次真诚地期望您能与我们一道,用您的智慧和热情,用大家的辛勤和汗水,共同谱写悦精品的新篇章!

大行德广,共同成长!我于此与您共勉!

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第一章 酒店理念

1.1 文化理念

团结 进取 求实 创新

1.2 管理理念

从业之道 以人为本 系统管理 效益优先

1.3 经营理念

诚信为本 店客双赢

1.4 竞争理念

以宾客需求为中心 以宾客满意为标准 造就酒店忠实的客人

1.5 服务理念

用心先于服务 满意多于惊喜

1.6 营销理念

发现需求 创造需求

1.7 追求目标

效益化,规范化是本酒店始终不渝的追求目标。

1.8 效率、效益、向社会负责、向公众负责是本酒店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1.9 敬业精神、团队意识、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是本酒店对员工的基本素质要求。

第二章 服务准则

2.1 服务准则

“宾客至上,服务第一”是我们的宗旨。

“准确、迅速、礼貌、真诚、安全”是我们的服务准则。

2.2 服务目标

我们以“视宾客为朋友,以宾客需求为中心,以宾客满意为标准,造就酒店的忠实客人”为服务目标。

2.3 准则内涵

2.3.1 视宾客为朋友。

2.3.2 尊重客人,礼貌待客。

2.3.3 微笑。

2.3.4 真诚、诚实、友好。

2.3.5 提供快捷准确的服务。

2.3.6 要有与他人互助合作的团队精神。

2.3.7 在宾客问候你之前,先用尊称向宾客问候。

2.3.8 要经常使用至少两句具有魔术般魅力的话语。

2.3.9 要熟悉自己的工作,熟悉我们的酒店和有关的信息。

第三章 劳动管理

3.1 用工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全面考核、竞争上岗”是本酒店的用工原则。

3.2 用工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本酒店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3.3 体检

3.3.1 员工必须经酒店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3.3.2 酒店每年要求员工体检一次。对患有传染性疾病者,视其病情给予病休或病退,以保证酒店的卫生要求。

3.4 工作时间

3.4.1 超时工作,原则上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3.4.2 补休假可以冲抵符合有关手续的病假、事假。

3.5 试用期

新进员工必须实行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

3.6 劳动报酬

3.6.1 原则

根据“按劳分配、兼顾公平、同工同酬”的原则,按照不同岗位、不同责任、不同贡献体现员工收入的适当差距。

3.6.2 工资制度

酒店实行岗位、技能、绩效工资制度,定分不定值,按月考核并以货币形式每月发放一次工资。

3.7 劳动合同

3.7.1 合同的签订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酒店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确立劳动关系,并在合同中添加员工考核及“末位淘汰”等相关条款。

3.7.2 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为有效,双方即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

3.7.3 劳动合同的续订和终止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8 员工的流动

实行“末位淘汰制”,保持6-10%的年流动率,使酒店保持勃勃的生机和活力。

3.9 员工岗位变动

3.9.1 部门申请

用人部门根据酒店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定岗定编计划,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室批准,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3.9.2 酒店调动

总经理室根据生产运行的实际需要,可直接对员工进行调动。由酒店调动的员工接到调工通知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不服从者按违纪论处。

3.10.3 员工自荐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技能水平和意愿,提出调动申请,由编制空缺部门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室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3. 11 员工离职

员工申请离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办完离职手续后离职。员工不按正常手续离职的,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工资扣完为止。

第四章 员工守则

4.1 总则

4.1.1 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4.1.2 勤俭节约,爱店如家;遵章守纪,忠于职守 。

4.1.3 钻研业务,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4.1.4 各级管理人员,要廉洁奉公、严于律已,严格管理,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2 服从领导

4.2.1 服从意识是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之一。

4.2.2 员工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上一级领导分派的工作,不得拒绝、推脱或中止工作。

4.2.3 员工应遵守逐级请示报告的制度(特殊情况例外)。

4.3 职守

4.3.1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勤、私自调换班次。

4.3.2 下班后不得擅自在酒店内逗留。

4.4 仪表仪容

4.4.1 按规定穿着岗位服装,佩戴工号牌,保持服装整洁挺括。

4.4.2 皮鞋应保持清洁光亮,不穿带掌和易发噪音的鞋。

4.4.3 男员工头发侧不过耳,后不过领,不准蓄须和烫发(特殊工种经批准的除外)。

4.4.4 女员工头发不过肩,不得染发;宜保持淡雅清妆,不得浓妆艳抹。

4.4.5 手部保持清洁,勤修指甲,不许涂指甲油。

4.4.6 工作时间内不得佩戴饰物(特殊工种经批准的除外)。

4.5 礼貌礼仪

4.5.1 工作时间内必须使用敬语、普通话。

4.5.2 自觉遵守走、站、坐、蹲等形体规范。

4.5.3 遇到客人或同事应主动问好或点头示意,其原则是先客人、后同事(领导);与客同行时应让客先行,与客对行时应主动让道,与客相撞应主动道歉。

4.6 证件及名牌

4.6.1 酒店发给员工工作证或工号牌,员工进入酒店须主动出示证件,工作时间要按规定佩戴名牌。

4.6.2 值班经理、部门主管和安全保卫人员有权随时抽查员工证件。

4.6.3 遗失或损坏证件(牌)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补领新证(牌)。

4.6.4 员工调离饭店时须将所发证件、名牌交回人力资源部。

4.7 更衣柜

4.7.1 员工更衣柜专为更衣之用,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存放食物和贵重物品,严禁在更衣柜内放置危险品、易燃品。

4.7.2 更衣柜钥匙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加配或转让。

4.7.3 酒店有关部门将不定期抽查员工更衣柜。

4.8 工装

4.8.1 酒店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工装的式样和发放数量,在工作区域及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穿着工装。

4.8.2 工装非因公不得(穿)带出饭店,下班后必须将工作服存放在更衣柜内。

4.8.4 工装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

4.8.5 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按规定赔偿。

4.8.6 岗位工种变动时,必须更换相应的工装后方准上岗。

4.8.7 调离酒店时,须将工装交回或交纳折旧费。

4.9 人事资料

4.9.1 员工履历表应详尽如实填报,如因虚假信息引致日后有关权益的损失及其他后果,责任自负。

4.9.2 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4.10 保密

4.10.1 涉及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工作间,无关人员不得接触。

4.10.2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提供有关酒店人事、经营管理、财务、设备等相关资料,如违反按违纪处理。

4.11 私人财物

4.11.1 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财物。

4.11.2 员工不得携带私人贵重物品进入酒店,如有损失,酒店概不负责。

4.12 拾遗

4.12.1 员工在酒店内拾到物品,应交至总经理办公室。

4.12.2 拾到的贵重物品如钱包等,必须由经理或保安会同拾物人员共同清点,并签字确认。

4.13 宾客投诉

4.13.1 规则

4.13.1.1 规则一:客人永远是对的。

4.13.1.2 规则二:如果客人错了,请参照规则一。

4.13.2 方法

4.13.2.1 高度重视,认真聆听,并进行记录。

4.13.2.2 做到“善解人意”,不得与客人争辩。

4.13.2.3 先向客人致歉,若在职权范围内,应立即采取补救行动,并在事后向部门主管汇报;若超越本人职权范围,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或相关领导处理,当事人不得自行处理。

4.13.2.4 投诉事项中涉及本人的记录,不得涂改、撕毁与伪造。

4.13.2.5 所有投诉都应在本部门和总经理办公室存档备案。

4.14 员工投诉与申诉

4.14.1 员工在工作中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或对工作安排及酒店各级管理人员有意见时,可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部门经理、总经办投诉或申诉。

4.14.2 员工书面投诉或申诉,须注明姓名,酒店均予保密。

第五章 员工福利

5.1 假期, 月休4天

5.1.1 法定假日

5.1.1.1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有薪假9天:

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

5.1.1.2 员工在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休或发给加班工资。

5.1.2 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5.1.3 丧假

直系亲属(系指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子女)去世,给假3天。

5.1.4 病假

5.1.4.1 员工请病假,必须持相关医院或宾馆医务室出具的病假证明(急诊除外)。

5.1.4.2 急诊应电话通知部门经理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5.1.5 事假

5.1.5.1 请事假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5.1.5.2 事假第一天为休息日时不作事假处理,但假期内的休息日按事假处理。

5.1.5.3 事假无薪。

5.1.6 产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5.2 工伤

5.2.1 员工因工受伤应该立即通知部门经理。

5.2.2 员工因工负伤不能出勤者,经医院证明并填写事故报告单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按工伤假处理。

5.2.3 员工因工负伤或死亡按国家有关劳保条例办理。

5.3 工作餐

5.3.1 酒店设有员工食堂,每天为当值员工提供工作餐。

5.3.2 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轮班用餐。

5.4 培训

5.4.1 酒店按实际需要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

5.4.2 员工经培训所达到的水平,作为能否加薪、晋级及转岗的重要依据。

5.4.3 酒店提倡并鼓励在职员工通过自学的方式,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文化水平。

第六章 奖惩

6.1 对员工的奖惩按酒店的《奖惩条例》执行。

6.2 为了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在实际工作中有所遵循,特将具体过失内容及相关处罚办法登录于后:

6.2.1 轻微过失

所犯过失与下述条款性质相同或类似,按该条款处理。

6.2.1.1 出入酒店不打或代打计时卡,上岗及离岗不签到,中途进出酒店不打卡。

6.2.1.3 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

6.2.1.4 。

6.2.1.5 随地吐痰,乱抛杂物。

6.2.1.6 上班时打瞌睡,工作时间精力不集中、精神不饱满。

6.2.1.7 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看书看报。

6.2.1.8 服务时间在客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剔牙、挖鼻孔、剪指甲。

6.2.1.9 未经许可,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东西,浪费饭菜。

6.2.1.10 上班时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或不更换工作服离店。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

6.2.1.11 上班时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在经理室打电话)。

6.2.1.13 在更衣柜内存放食品。工作时吃零食,在会所内抽烟。

6.2.1.14 在客用区内坐卧沙发或使用客用设备。

6.2.1.15 非当班时间无故在店内逗留。

6.2.1.16 对客服务不使用敬语、礼貌用语或使用禁语。

6.2.1.17 在酒店内大声喧哗,哼小调。

6.2.1.18 开无人灯、开长流水、下班未关空调。

6.2.1.19 提供虚假材料。

6.2.1.20 上班期间串岗或聚堆聊天(接待串岗者同样为轻微过失),私自会客。

6.2.1.21 遇到宾客不主动礼貌让道。

6.2.1.22 当班时间配带或使用非酒店配给的通讯工具。

6.2.1.23 私带亲友进店用膳(指员工食堂)。

6.2.1.24 仪表仪容不符合酒店的规定。

6.2.1.25 未经批准使用客用卫生间。

6.2.1.26 服务效率差,引起客人不满。

6.2.1.27 由于疏忽损坏饭店财物或设备。

6.2.1.28 在酒店内,坐时跷腿、摇腿,站时依墙、靠壁或摇头晃脑,行走时拉手、搭肩、奔跑等。

6.2.1.29 不在指定地点喝水或以喝水为名干其他事情。

6.2.1.31 未经批准,不参加酒店组织的活动。

6.2.1.32 对所属员工的违纪行为不处理。对于同事的违纪行为,不予制止,事后也不向上级报告。

6.2.1.33 工作场所存放私人物品,如报刊杂志、书籍、衣物、食物等。

6.2.2 过失

所犯过失与下述条款性质相同或类似,按该条款处理。

6.2.2.1 旷工1天以内。

6.2.2.2 擅离工作岗位。

6.2.2.3 上班时干私活。

6.2.2.4 在工作场所下棋、打牌等(不分上班或下班时间)。

6.2.2.5 私自带亲友进店参观。

6.2.2.6 在店内吵闹或骂人。

6.2.2.7 服务时间饮酒或带有醉态。

6.2.2.8 拒绝安全人员验包。

6.2.2.9 未经批准相互转换更衣柜。

6.2.2.10 不执行礼貌服务规范,得罪宾客。

6.2.2.11 私进包厢看电视、听音乐等。

6.2.2.12 随便改动或损坏排班表、告示牌、张贴的规章制度、文件、通知、通告等。

6.2.2.13 发现公共财物受损、丢失,不管不问或谎报消息。

6.2.2.14

6.2.2.15

6.2.2.16 在店内公共场所乱写乱画;

6.2.2.17 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取物品、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6.2.2.18 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

6.2.2.19 私吃酒店食品(对提供者同样按过失处理)。

6.2.2.20 私用客用设施及客用品(对提供者同样按过失处理)。

6.2.3 严重过失

所犯过失与下述条款性质相同或类似,按该条款处理。

6.2.3.1 旷工在三天以内。

6.2.3.2 无病装病,骗取假条。

6.2.3.3 偷拿公物及他人物品。

6.2.3.4 私自与客人通信、通电、约会、外出游玩、跳舞。

6.2.3.5 蓄意损坏饭店或客人财物。

6.2.3.7 赌博。

6.2.3.8 煽动或参加打架闹事。

6.2.3.9 私配包厢、办公室等公共区域钥匙。

6.2.3.10 偷看、窥视、扰乱客人私生活。

6.2.3.11 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施设备或改做它用。

6.2.3.12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挟嫌报复。

6.2.3.13 私自向外界提供饭店人事、经营、财物、设备等信息资料。

6.2.3.14 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浪费。

6.2.3.15 因管理不善、指挥失误,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6.2.3.16 因经营不善,造成物资滞销或积压。

6.2.3.17 客人严重投诉。

6.2.4 重大过失

所犯过失与下述条款性质相同或类似,按该条款处理。

6.2.4.1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

6.2.4.2 污辱、殴打宾客或同事。

6.2.4.3 搞不正当男女关系。

6.2.4.4 利用工作之便与客人谈恋爱。

6.2.4.5 向宾客行贿索贿。

6.2.4.6 携带、收藏禁品(武器、凶器、毒品、易燃易爆品等)。

6.2.4.7 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他人伤亡或设备损坏。

6.2.4.8 贪污、盗窃、受贿索贿、挪用公款。

6.2.4.9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审查。

6.3 处罚细则

6.4 处罚的权限和程序

6.4.1 所有处罚应在事后三天内作出。

6.4.2 轻微过失、过失处罚由主管填单、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查,并告之本人后,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4.3 严重及重大过失的处理,由部门提出处分意见并附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办批准后执行,处理结果归入酒店档案。

6.4.4 员工必须在处罚通知单或处理决定上签名。若拒签过失单,处罚同样生效,并可视情节轻重加重处罚。

6.4.5 留店察看以上处分,由部门提出处分意见并附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由总经办批准执行。

第七章 卫生及安全守则

7.1 卫生

7.1.1 员工有责任与义务保持酒店的环境清洁与公共卫生。在公共卫生的保持与维护中应充分体现“积极、主动”的酒店意识。

7.1.2 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必须达到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

7.1.3 上岗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

7.1.4 当班员工必须按规定完成工作区域内的卫生工作。

7.2 公共安全

7.2.1 防火灾、防盗窃、防破坏、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是酒店每一个员工的义务。

7.2.2 下班前应认真检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决消除隐患。若发现问题且本人不能解决,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

7.2.3 如发现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或公安机关。

7.2.4 拾到客人遗留钱物、书刊等,应立即如数上交有关部门,不得私留或传阅。

7.3 安全生产

每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酒店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3.1 攀高作业高于3米必须佩带保险带,并有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在旁监护。

7.3.2 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时,操作部门必须向总经理申请,并严格按用火规定进

行操作。

7.3.3 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品,日常必须存放于酒店外的危险品仓库内。因工作需要临时带入酒店使用的,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并在当天收工时带出酒店。

7.4 火警

7.4.1 立即打电话通知吧台,清楚准确报告起火部位、燃烧物品。打破手动报警器的玻璃,启动报警系统。

7.4.2 迅速地利用附近设施,控制火势或将其扑灭。

7.4.3 如果发现门下有烟从室内冒出,应先触摸此门,如果门发烫,说明室内火势较猛,切勿开启,以免火势蔓延。

7.4.4 切断电源、关闭天然气开关及打开门窗。

7.4.5 听到火警鸣号,员工非报警不准使用电话。

7.4.6 接到疏散通知后,应首先引导客人迅速疏散,各营业点员工应待所有客人离开后,再撤离到安全地点。

7.4.7 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电火,严禁用水灭油锅火,严禁在大火情况下使用电梯。

7.5 意外

7.5.1 如发生意外情况,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总经理的指挥,全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勇于献身的精神,努力保护财产及宾客生命安全。

7.5.2 照顾伤者或协助将伤者送往医院。

7.5.3 设置标志,将危险区隔离。

第八章 修订

8.1 本《员工手册》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酒店将根据管理及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对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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