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4 石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4.1 总则 4.1.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的石砌体工程。 本标准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石砌体工程。 4.1.2 参考标准与规范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3)《江苏省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B32/295—1999。 4.2 术语、符号 4.2.1 术语 (1)条石(料石)

质地坚实的石材通过加工形成形状规则、几何面平整、边楞整齐的石块。 (2)毛石(rubble)

分为乱毛石和平毛石。乱毛石是指形状不规则的石块;平毛石是指形状不规则,但有两个大致平行平面的石块。

(3)毛石墙(rubble wall)

采用大小和形状不一的毛石砌筑而成的墙体。 (4)毛石挡土墙(rubble retaining wall) 系指用毛石砌筑的防止土体坍塌的围护墙体。 (5)拉结石

为防止砌筑墙体内外分层而设置的向内搭接的丁砌石。 (6)通缝(continuous seam)

砌体中,上下皮块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7)假缝(supposititious seam)

为掩盖砌体竖向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表面作灰缝处理的灰缝。 (8)坐浆法

指每个石块上下左右的砌缝应坐满砂浆,由砂浆胶结牢固,传递应力。 (9)垫片法

有两种,浆混合使用的方法,也叫宽缝砌筑。

(10)施工质量控制等级(category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根据施工现场的质保体系、砂浆和混凝土的强度、砌筑工人的技术等级综合水平划分的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级别。

(11)职业健康安全(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它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4.2.2 符号

MU—表示砌筑块材的强度等级。 M—表示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 4.3 基本规定

4.3.1 石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料石、水泥、外加剂等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4.3.2 砌筑石材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3.2 的规定。

石砌体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4.3.3 石砌体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料石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4.3.4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料石砌体砌筑前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料石墙体或在料石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4.3.5 搁置预制梁板的料石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 1:2.5 的水泥砂浆。

4.3.6 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料石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4.3.7 料石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不低于 B 级。

4.3.8 料石砌体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

4.3.9 料石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 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4.4 条石(料石)基础砌体工程 4.4.1 施工准备 4.4.1.1 技术准备

(1 (2 (3控制点,测出水平标高。

(4)根据基础每皮料石的高度及灰缝厚度,制作数量适宜的皮数杆。

(5)对进场的料石、水泥、砂等材料进行质量验收,并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试验。 (6)由试验室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材料,通过试验确定出砌筑砂浆的配合比。 4.4.1.2 材料要求 (1)条(料)石

1)料石基础主要采用毛料石或粗料石。选用的石材的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材质必须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

2)料石应六面方整,四角齐全,边棱整齐。料石的宽度、厚度均不宜小于 200mm,长度不宜大于厚度的 4 倍。料石加工的要求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4.1.2-1 和表4.4.1.2-2 的要求。

石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2)砌筑砂浆

料石基础的砌筑砂浆宜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5。

1)水泥:一般采用 32.5 级、42.5 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如出厂日期超过 3 个月,应按复试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宜用中砂,并应用 5mm 孔径筛过筛。配制 M5(含 M5)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 5%,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3)掺合料:有石灰膏、磨细生石灰粉、电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应少于 7d,严禁使用冻结或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4.1.3 主要机具 (1)机械设备

应备有 200L 倾翻卸料式砂浆搅拌机、石材切割机及石材打磨机等。 (2)主要工具

应备有大铁锹、瓦刀、手锤、手凿,托线板、线坠、角尺、水平尺、钢卷尺、皮数杆、小白线,铁锹、筛子、扫帚、灰桶或存灰槽、勾缝条,手推胶轮车和磅秤等。

4.4.1.4 作业条件

(1)基础垫层已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办完隐检手续。

(2)放好基础的轴线和边线,测出水平标高,立好皮数杆。皮数杆间距以不大于 15m为宜,在料石基础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均应设置皮数杆。

(3)砌筑前,应将基础垫层上的泥土、杂物等清除干净,并浇水湿润。 (4)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第一皮水平灰缝厚度超过 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或在砂浆中掺碎砖或碎石代替。

(5)常温施工时,砌石前一天应将料石浇水湿润。

(6)选择好施工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水平运输、料石修改等施工机械,尽量减少人工搬运等笨重体力劳动,以提高功效。

(7)校好计量设备,备好砂浆试模。 (8)确保基槽边坡土体稳定,无坍塌危险。 4.4.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根据料石基础砌体工程量、作业面及工期要求组建作业班组,每一班组以 20~30 人为宜,其中高、中级工不应少于 70%。

(2)以每个技工负责 3m 长砌体安排工作面。以自然间为界,每一段基础安排两个技工作业,每两个技工配一个普工。其中,盘角应由高级技工进行操作。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另行组织砂浆搅拌和运输及料石搬运和修改(二次加工)

(4一名,负责砌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砌筑过程中的安全检查。配备试验员一名,负责水泥、砂、料石、砂浆的取样、送检等。

4.4.2 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4.4.2.1 材料关键要求

(1)条(料)石

1)料石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刷(洗)干净。

2)进行现场修改(二次加工)后的料石,其加工的要求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4.1.2-l 和表4.4.1.2-2 的要求。

3)在搬运和施工过程中,料石断裂或棱角受损严重,不得使用。

4)在基槽深度超过 2m时,料石应用溜槽或滑板轻轻放下,禁止直接抛掷。 (2)砌筑砂浆

1)必须严格材料计量,保证配合比准确。

2)采用机械搅拌,按砂子→水泥→掺合料→水的顺序投料。砂浆应搅拌充分、均匀,稠度符合要求。

3)砂浆应随拌随用,常温下拌好的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拌合后 3~4h 内用完;当最高气温超过 30℃时,必须在拌合后 2~3h 内用完。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4)砂浆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离析、泌水现象,在使用前,应人工二次拌合。 5)混合砂浆中,不得含有块状石灰膏或未熟化的石灰颗粒。 4.4.2.2 技术关键要求

(1)料石基础应采取分段流水施工。合理安排机具及劳动力,搞好综合平衡,保证工程进度。

(2)测定砂子的含水率,计算砌筑砂浆施工配合比,并严格材料计量,以保证砌筑砂浆强度。

(3)认真做好基础的测量放线的技术复核工作,将误差严格控制在允许偏差的范围之内。

(4)皮数杆制作应精确、规范,标识清楚。料石基础组砌正确,灰缝厚度符合要求。

(5)料石基础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置斜槎。 4.4.2.3 质量关键要求

(1)料石材质与加工常见质量通病有:料石材质差,料石偏差大、表面污染。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见表 4.4.2.3-1。

(2)基础工程常见质量通病有:砂浆强度不稳定,竖缝宽窄不一,料石与砂浆粘结不牢水平灰缝不平直,基础标高偏差大。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见表 4.4.2.3-2。

注:1.先铺浆后加垫砌筑方法是指先按灰缝厚度铺上砂浆,再砌石块,最后用垫片来调整石块的位置。

2.先加垫后塞浆砌筑方法是指先用垫片按灰缝厚度将料石垫平,再将砂浆塞入灰缝内。

4.4.2.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搬运水泥和操作搅拌机的工人应佩戴防护面具。 (2)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和帆布手套。

(3)施工过程中,应防止基槽边坡土方滑移、坍塌。 (4)不能向下(基槽)直接抛石,基槽边缘不能码石过高。 4.4.2.5 环境关键要求

1)搅拌机的清洗水不得无序排放。 (2)切割或打磨料石时应防止粉尘飞扬。 (3)石屑、石块不得乱倒。 4.4.3 施工工艺 4.4.3.1 工艺流程

4.4.3.2 操作工艺

(1)放出基础的轴线和边线,测出水平标高,立好皮数杆,拉上准线。. (2)料石基础砌筑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基础垫层进行验收。

(3)料石基础有墙下条形基础和柱下独立基础两种。其断面形状有矩形和阶梯形等,见图4.4.3.2-1。阶梯形基础每阶挑出宽度不大于 200mm,每阶为一皮或二皮料石。

(4)料石基础砌筑形式有丁顺叠砌和丁顺组砌。丁顺叠砌是一皮顺石与一皮丁石相隔砌成,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 1/2 石宽;丁顺组砌是同皮内 1~3 块顺石与 1 块丁石相隔砌成,丁石中距不大于 2m,上皮丁石座中于下皮顺石,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 1/2 石宽,见图 4.4.3.2-2。

(5)砌筑前,先根据组砌图试排料石,再盘角挂线。

(6)料石基础应双面拉准线砌筑,先砌转角处和交接处,后砌中间部分。 (7)第一皮料石应采用坐浆丁砌。上级阶梯的料石至少压砌级阶梯料石 1/3。 (8)灰缝厚度不宜大于 20mm。砌筑时,料石要放置平稳,砂浆铺设厚度略高于规定灰缝厚度,一般高出厚度为 6~8mm。

(9)料石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置斜槎。 (10)料石基础每天砌筑高度不应超过 1.2m。 4.4.4 质量标准 4.4.4.1 一般规定

(1)选用的石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材质必须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 (2)料石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除干净。 (3)料石基础砌体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 20mm。

(4)砂浆初凝后,如移动已砌筑的石块,应将原砂浆清理干净,重新铺浆砌筑。 (5)砌筑料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采用丁砌层坐浆砌筑。 4.4.4.2 主控项目

(1)石材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同一产地的石材至少应抽检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第 4.0.12 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料石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石材、砂浆检查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砂浆必须饱满密实,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 80%。 抽检数量:每步架抽查不应少于 1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料石基础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4.4.2 的规定。

抽检数量:外墙基础,每 20m 抽查 1 处,每处 3 延长米,但不应少于 3 处;内墙基础,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但不少于 3 间,每间不应少于 2 处。

4.4.4.3 一般项目

(1)料石基础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4.4.3 的规定。

(2)料石基础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

抽查数量:外墙基础,每 20m 抽查 1 处,每处延长 3 米,但不应少于 3 处;内墙基础,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但不少于 3 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4.4.4资料核查项目

料石基础工程需核查的资料见表 4.4.4.4 .

4.4.4.5 观感检查项目

(1)组砌方法应正确,灰缝均匀,不得有通缝、瞎缝。

(2)灰缝砂浆应饱满,横平竖直,不得有空缝、亮缝。

4.4.5 成品保护

(1)不得在已完成的基础砌体上修凿石块和堆放石料,不得在刚砌好的基础上行走。

(2)严禁居高临下向基槽内抛石,避免已砌筑好的基础受到冲击。

(3)砌体中埋设的构造筋应加强保护,防止踩倒或弯折。

(4)基础回填或隐蔽之前,埋设或外露在基础内的暖卫、电气管线及预埋件,应做好保护,防止随意碰撞、拆改或损坏。

(5)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在基础回填完成之前应继续降水,防止浸泡地基和基础。

(6)基础回填应沿基础两侧对称回填,防止基础 砌体单侧受到挤压,发生移位。

(7)运输通道处的基础砌体顶面应覆盖草袋,上铺垫板加以保护。

4.4.6 安全环保措施

4.4.6.1 安全措施

(1)砌筑基础时,应经常观察基槽边土体变化情况,防止基槽边坡土方滑移、坍塌。

(2)距离基槽边缘 1m范围内,不得堆放料石。

(3)不准向基槽内直接抛石,也不准在基槽边缘修改料石,防止飞石伤人。

(4)基槽较深时,操作人员上下应设梯子,转递料石应搭架子。

4.4.6.2 环保措施

(1)搅拌机清洗应先经过沉淀后,再通过排污管道上排入市政管网中。

(2)切割或打磨料石时应浇水,消除粉尘污染。

(3)石屑、石块及其它施工垃圾应在场内集中堆放,不准随地乱倒。

4.4.7 季节性施工措施

4.4.7.1 雨期施工措施

(1)雨期施工基槽排水应畅通,防止雨水浸泡基础砌体。

(2)雨期施工应防止雨水冲刷墙体。下雨之前,砌体顶面应覆盖。

(3)雨后进行料石砌筑,砂浆稠度可适当减小。

4.4.7.2 冬期施工措施

(1)当室外平均气温连续 5d 稳定低于 5℃时,料石墙体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注:1)气温根据当地气象资料确定。

2)冬期施工期限以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0℃时,也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2)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应有完整的冬期施工方案。

(3)冬期施工所有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石膏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

2)拌制砂浆所用的砂,不得含有冰块和直径大于 l0mm的冻结块。

3)料石砌块不得遭水浸冻。

4)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不得使用无水泥拌制的砂浆。

5) 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 40℃。

6) 7) 15min 和 20min。

8)砂浆使用温度不宜低于 5℃,已遭冻结的砂浆严禁使用。

9)砌筑好的料石砌体顶面应及时用草袋等保温材料加以覆盖,防止砌体受冻。

10)如基土为冻涨性土时,应在未冻的基土上砌筑基础。且在施工期间和回填土前,均应防止基土受冻。已冻结的地基需开冻后方可砌筑。

11)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留不少于 1 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 28d 强度。

12)当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时,宜将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4.4.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料石检验报告单;

(4)水泥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料石基础砌体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5 条石(料石)墙体砌体工程

4.5.1 施工准备

4.5.1.1 技术准备

(1)审查施工图,查阅相关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砌体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2)根据墙体厚度,确定墙体砌筑形式,绘制墙体组砌图。

(3)基础验收合格后,根据控制轴线,放出墙体中线和边线;根据标高控制点,测出水平标高。

(4)根据设计要求、每皮料石的高度及灰缝厚度,制作数量适宜的皮数杆,并在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门窗洞口及梁底)。

(5)对进场的条(料)石、水泥、砂等材料进行质量验收,并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试验。

(6)由试验室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材料,通过试验确定出砌筑砂浆的配合比。

4.5.1.2 材料要求

(1)条(料)石

1)

用细料石。

剥落和裂纹。

2)料石应六面方整,四角齐全,边棱整齐。料石的宽度、厚度均不宜小于 200mm,长度不宜大于厚度的 4 倍。料石加工的要求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5.1.2-1 和表

4.5.1.2-2 的要求。

3)选用的石材,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20。

(2)砌筑砂浆

料石墙体的砌筑砂浆宜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2.5。

1)水泥:一般采用 32.5 级、42.5 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如出厂日期超过 3 个月,应按复试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宜用中砂,并应用 5mm 孔径筛过筛。配制 M5(含 M5)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 5%;M5 以下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 10%,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3)

少于 7d4)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5.1.3 主要机具

(1)机械设备

应备有 200L 倾翻卸料式砂浆搅拌机、石材切割机及石材打磨机等。

(2)主要工具

应备有大铁锹、瓦刀、手锤、手凿,托线板、线坠、角尺、水平尺、钢卷尺、皮数杆、小白线、铁锹、筛子、扫帚、灰桶或存灰槽、勾缝条、手推胶轮车和磅秤等。

4.5.1.4 作业条件

(1)基础通过验收,土方回填完毕,并办完隐检手续。

(2)在基础顶面放好墙身中线与边线及门窗洞口位置线,测出水平标高,立好皮数杆。皮数杆间距以不大于 15m为宜,在料石墙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均应设置皮数杆。

(3)砌筑前,应将基础顶面的泥土、杂物等清除干净,并浇水湿润。

(4)拉线检查基础顶面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第一皮水平灰缝厚度超过 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或在砂浆中掺碎砖或碎石代替。

(5)常温施工时,砌石前一天应将料石浇水湿润。

(6)选择好施工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水平运输、料石修改等施工机械,尽量减少人工搬运等笨重体力劳动,以提高工效。

(7)校好计量设备,备好砂浆试模。

(8)操作用脚手架、斜道以及水平、垂直防护设施已准备妥当。

4.5.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根据料石墙体砌体工程量、作业面及工期要求组建作业班组,每一班组以 20~30 人为宜,其中高、中级工不应少于 70%。

(2)以每个技工负责 3m长砌体安排工作面。以自然间为界,每一堵墙安排两个技工作业,每两个技工配一个普工。其中,盘角应由高级技工进行操作。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另行组织砂浆搅拌和运输、料石搬运和修改(二次加工)及脚手架搭设人员,人员安排应能保证一线砌筑需要。其中,料石修改应由专业技工进行操作,脚手架搭设必须持证上岗作业。

(4)配备施工员一名,负责测量放线和砌筑过程中的作业指导。配备专职质检员一名,负责砌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砌筑过程中的安全检查。配备试验员一名,负责水泥、砂、料石、砂浆的取样、送检等。

4.5.2 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4.5.2.1 材料关键要求

(1)条(料)石

1)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石材,色泽应均匀,加工纹路及精细程度应一致。

2)料石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刷(洗)干净。

3)进行现场二次加工后的料石,其加工的要求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5.1-l 和表

4.5.1-2 的要求。

4)在搬运和施工过程中,料石断裂或棱角受损严重,不得使用。

5)用作过梁的料石,其加工要求如下:用作过梁的料石,其厚度应为 200~450mm,净跨度不宜大于 1.2m,两端各伸入墙内长度不应小于 250mm,过梁宽度与墙厚相同,也可用双拼料石,过梁底面应加工平整。

6)用作平拱的料石,其加工要求如下:

①平拱石应加工成楔形(上宽下窄),斜度应预先设计。

②拱两端部的石块,在拱脚处坡度以 60 为宜。

③平拱石块数应为单数,厚度与墙厚相等,高度为二皮料石高。

④拱脚处斜面应修整加工,使其与拱石相吻合。

7)用作圆拱的料石,其加工要求如下:

①圆拱石应加工成楔形(上宽下窄),块数应为单数,厚度与墙厚相等。

②圆拱石应进行细加工,使其接触面吻合严密,形状及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砌筑砂浆

1)必须严格材料计量,保证配合比准确。

2)采用机械搅拌,按砂子→水泥→掺合料→水的顺序投料。砂浆应搅拌充分、均匀,稠度符合要求。

3)砂浆应随拌随用,常温下拌好的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拌合后 3~4h 内用完;当最高气温超过 30℃时,必须在拌合后 2~3h 内用完。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4)砂浆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离析、泌水现象,在使用前,应人工二次拌合。

5)混合砂浆中,不得含有块状石灰膏或未熟化的石灰颗粒。

4.5.2.2 技术关键要求

(1)料石墙体应采取分段流水施工。合理安排机具及劳动力,搞好综合平衡,保证工程进度。

(2筑砂浆强度。

(3)认真做好测量放线的技术复核工作,将误差严格控制在允许偏差的范围之内。

(4)皮数杆制作应精确、规范,标识清楚。料石墙体组砌正确,灰缝厚度符合要

求。

(5)料石墙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置斜槎。

(6)严格控制料石墙体的每天砌筑高度,防止墙体因自重产生下沉、滑移或倒塌。

(7)砌筑用脚手架搭设应规范,刚度及稳定性符合要求。

4.5.2.3 质量关键要求

(1)料石材质与加工常见质量通病有:料石材质差,料石偏差大、表面污染。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见表 4.4.2.3-1。

(2)料石墙体工程常见质量通病有:砂浆强度不稳定,竖缝宽窄不一,料石与砂浆粘结不牢,水平灰缝不平直,墙身标高误差过大。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见表

4.5.2.3-1。

(3)料石挡土墙工程常见质量通病有:挡土墙组砌不良,挡土墙里外层拉结不良,挡土墙后积水,墙后填土不符合要求。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见表 4.5.2.3-2。

(4)料石墙砌体勾缝常见质量通病有:勾缝砂浆粘结不牢,勾缝形状不符合要求、墙面污染。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见表 4.4.2.3-3。

4.5.2.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搬运水泥和操作搅拌机的工人应佩戴防护面具。

(2)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和帆布手套。

(3)脚手架应稳定,脚手架上堆放料石不得超过规定荷载。

(4)料石在搬运、加工、砌筑过程中,应防止石块坠落伤人。

(5)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清扫墙面、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6)支撑石拱的模板,必须在砌筑砂浆的强度大于设计强度的 70%时方可拆除。

4.5.2.5 环境关键要求

(1)搅拌机的清洗水不得无序排除。

(2)切割或打磨料石时应防止粉尘飞扬。

(3

)石屑、石块不得乱倒。

4.5.3

4.5.3.2 操作工艺

(1)料石墙操作工艺

1)料石墙体的砌筑形式有全顺叠砌、丁顺叠砌和丁顺组砌,见图 4.5.3.2-1。

图 4.5.3.2-1 料石墙体砌筑形式

(a)丁顺叠砌;(b)丁顺组砌;(c)全顺叠砌

①当墙厚等于石宽时,适合采用全顺叠砌。每皮均为顺砌石,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 1/2 石长。

②当墙厚等于石长时,适合采用丁顺叠砌。一皮顺石与一皮丁石相隔砌成,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 1/2 石宽。

③当墙厚等于或大于两块料石宽度时,适合采用丁顺组砌。同皮内 1~3 块顺石与 1 块丁石相隔砌成,丁石中距不大于 2m,上皮丁石座中于下皮顺石,上下皮竖缝互错开 1/2 石宽。

2)料石还可以与毛石或砖砌成组合墙。

①料石和毛石的组合墙,料石在外,毛石在里。

②料石与砖的组合墙,料石在里,砖在外;也可砖在外,料石在里。

③在组合墙中,料石与毛石或砖应同时砌筑,并每隔 2~3 皮料石用丁砌石与毛石或砖拉结砌合,丁砌料石的长度与组合墙厚度相同,见图 4.5.3.2-2。

3)料石砌筑前,应在基础顶面上放出墙身中线和边线及门窗洞口位置线,并抄平,立皮数杆,拉准线。

4)料石砌筑前,必须按照组砌图将料石试排妥当后,才能开始砌筑。

5)料石墙应双面拉线砌筑,全顺叠砌单面挂线砌筑。先砌转角处和交接处,后砌中间部分。

6)料石墙的第一皮及每个楼层的最上一皮应丁砌。

7)料石墙采用铺浆法砌筑,料石灰缝厚度:毛料石和粗料石墙砌体不宜大于 20mm,细料石墙砌体不宜大于 5mm

。砂浆铺设厚度略高于规定灰缝厚度,其高出厚度:细料

石为 3~5mm,毛料石、粗料石宜为 6~8mm。

8)砌筑时,应先将料石里口落下,再慢慢移动就位,校正垂直与水平。在料石砌块校正到正确位置后,顺石面将挤出的砂浆清除,然后向竖缝中灌浆。

9)当设计允许采用垫片砌筑料石墙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①先将料石放在砌筑位置上,根据料石的平整情况和灰缝厚度的要求,在四角先用 4块垫片(主垫)将料石垫平。

②移去垫平的料石,铺上砂浆,砂浆厚度应比垫片高出 3~5mm。

③重新将移去的料石砌上,用锤轻轻敲击料石,使其平稳、牢固,随后将灰缝里挤出的灰浆清理干净。

④沿料石的长度和宽度,每隔 150mm 左右补加一块垫片(副垫)。垫片应伸进料石边 10~15mm

10)的长度不应小于

11)用整块料石作窗台板,其两端至少应伸入墙身 l00mm。在窗台板与其下部墙体之间(支座部分除外)应留空隙,并用沥青麻刀等材料嵌塞,以免两端下沉而折断石块。

12)料石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置斜槎。

13)料石墙每天砌筑高度不应超过 1.2m。

14)料石墙中不得留设脚手眼。

15)同一砌体面或同一砌体,应用色泽一致、加工粗细相同的料石砌筑。

16)在料石砌筑中,必须保持砌体表面的整洁。对砌好部分的砌体,应用遮盖物遮挡,以保持表面整洁。

(2)料石柱操作工艺

1)料石柱有整石柱和组砌柱两种,见图 4.5.3.2-3。整石柱每一皮料石为整块,即叠砌面与柱断面相同,只有水平灰缝无竖向灰缝。组砌柱每皮由几块料石组砌,上下皮竖

缝相互错开。

2)料石柱砌筑前,应在柱座面上弹出柱身边线,在柱座侧面弹出柱身中心线。

3)整石柱所用石块四侧应弹出石块中心线。

4)砌整石柱时,应将石块的叠砌面清理干净。先在柱座面上铺一层水泥砂浆,厚约 l0mm,再将石块对准中心线砌上,以后各皮石块砌筑应先铺好砂浆,对准中心线将石块砌上。石块如有竖向偏斜,可用铜片或铝片在灰缝边缘内垫平。

5)砌组砌柱时,应按规定的组砌形式逐皮砌筑,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无通天缝,不得使用垫片。

6)灰缝要横平竖直。半细料石不宜大于 l0mm,细料石不宜大于 5mm。砂浆铺设厚度略高于规定灰缝厚度,其高出厚度:细料石、半细料石为 3~5mm。

7)砌筑料石柱,应随时用线坠检查整个柱身的垂直,如有偏斜应拆除重砌,不得用敲击方法去纠正。

8)料石柱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2m。砌筑完后应立即加以维护,严禁碰撞。

(3)料石过梁操作工艺

1) 1.2m,两端各伸入墙内长度不应小于 250mm,过梁宽度与墙厚相同,也可用双拼料石,过梁底面应加工平整。

2)过梁上续砌料石墙时,其正中一块料石应不小于过梁净跨度的 1/3,其两旁的料石长度应不小于过梁净跨度的 2/3,见图 4.5.3.2—4。

(4) 料石砌拱操作工艺

1)石拱有平拱和圆图 4.5.3.2-4 料石过梁拱两种,均应按设计要求放足尺大样,并按其尺寸加工石块,料石应加工成楔形(上宽下窄),其块数应为单数,并按中心对称。拱厚与墙厚相等。

2)平拱两端部的石块,在拱脚处坡度以 60 为宜。拱石高度为两皮料石高。拱脚处

斜面应修整加工,使与拱石相吻合。

3)圆拱的石块应进行细加工,使其接触面吻合严密,形状及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施工砌筑前,应先支设模板,砌筑时应从两边拱脚开始,向拱顶汇合,以免引起拱顶移位。最后在中间合拢,中心石(锁石或拱冠石)应紧紧插砌,见图 4.5.3.2-5。

5)平拱拱角应从门窗口退进 20mm开始留槎。砌筑前应在托模上弹出拱块的砌筑线,再行砌筑。拱角处斜面应修整,使其与拱的石块相吻合。正中一块锁石应锁紧。

6)圆拱拱座应从墙身开始留槎。砌筑时首先在拱座上铺满砂浆,将第一皮石料放稳,然后逐层砌筑,灰缝砂浆必须饱满。

7)使用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 M10,灰缝厚度为 5mm。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70%以上时,方可拆除拱架模板。

(5)料石墙面勾缝操作工艺

1)石墙勾缝形式有:平缝、凹缝、凸缝,凹缝又分为平凹缝、半圆凹缝,凸缝又分为平凸缝、半圆凸缝、三角凸缝,见图 4.5.3.2-6。一般料石墙面多采用平缝或平凹缝。

2)料石墙面勾缝前要先剔缝,将灰缝凹入 20~30mm。墙面用水喷洒湿润,不整齐处应修整。

3)料石墙面勾缝应采用加浆勾缝,并宜采用细砂拌制 1:1.5 水泥砂浆,也可采用水泥石灰砂浆或掺入麻刀(纸筋)的青灰浆。有防渗要求的同样可用防水胶泥材料进行勾缝。

4)勾平缝时,用小抿子在托灰板上刮灰,塞进石缝中严密压实,表面压光。勾缝应顺石缝进行,缝与石面齐平,勾完一段后,用小抿子将缝边毛槎修理整齐。

5) 25mm 宽窄一致的凸缝,

6)石墙面勾缝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拆除墙面或柱面上临时装设的电缆、挂钩等物。

②清除墙面或柱面上粘结的砂浆、泥浆、杂物和污渍等。

③剔缝,即将灰缝刮深 20—30mm,不整齐处加以修整。

④用水喷洒墙面或柱面使其湿润,随后进行勾缝。

7)料石墙面勾缝应从上向下、从一端向另一端依次进行。

8)料石墙面勾缝缝路顺石缝进行,且均匀一致,深浅、厚度相同,搭接平整通顺。阳角勾缝两角方正,阴角勾缝不能上下直通。严禁有丢缝、开裂或粘结不牢等现象。

9)勾缝完毕,清扫墙面或柱面,表面洒水养护,防止干裂和脱落。

4.5.4 质量标准4.5.4.1 一般规定

(1)选用的石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材质必须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石材,色泽应均匀。

(2)料石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除干净。

(3)料石墙砌体的灰缝厚度:毛料石和粗料石墙砌体不宜大于 20mm,细料石墙砌体不宜大于 5mm.

(4)砂浆初凝后,如移动已砌筑的石块,应将原砂浆清理干净,重新铺浆砌筑。

(5)料石墙上不得留设临时施工洞口和脚手眼。

(6)料石挡土墙,当中间部分用毛石砌时,丁砌料石伸入毛石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 200mm。

(7)挡土墙的泄水孔当无设计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 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 300mm、厚 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8)挡土墙内侧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填,分层松土厚度应为 300mm。墙顶土面应

有适当坡度使流水流向挡土墙外侧面。

4.5.4.2 主控项目

(1)石材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同一产地的石材至少应抽检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第 4.0.12 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料石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石材、砂浆检查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砂浆必须饱满密实,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 80%。

抽检数量:每步架抽查不应少于 1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料石墙体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5.4.2 的规定。

抽检数量:外墙,按楼层(或 4m高以内)每 20m抽查 1 处,每处 3 延长米,但不应少于 3 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但不少于 3 间,每间不应少于 2 处。柱子不应少于 5根。

4.5.4.3 一般项目

(1)料石墙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5.4.3 的规定。

抽检数量:外墙,按楼层(或 4m高以内)每 20m抽查 1 处,每处延长 3 米,但不应少于 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但不少于 3 间,每间不应少于 2 处。柱子不应少于 5根。

注:砌完每一楼层后,砌体轴线和标高偏差应在楼面进行校正。

(2)料石墙体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3 米,但不应少于 3处;

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但不少于 3 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5.4.4 资料核查项目

料石墙体工程资料核查项目见表 4.4.4.4。

4.5.4.5 观感检查项目

(1)组砌方法应正确,灰缝均匀,不得有通缝、瞎缝。

(2)灰缝砂浆应饱满,横平竖直,不得有空缝、亮缝。

(3)混水墙面应平整洁净,阴阳线角流畅。

(4)清水墙、柱面应清晰美观,色泽均匀。

(5)墙面勾缝应密实光洁,宽窄、深浅、厚度一致,搭接平整通顺。

4.5.5 成品保护

(1)避免在已完成的砌体上修凿石块和堆放石料。

(2)砌体中埋设的构造筋应加强保护,防止踩倒或弯折。

(3)墙体表面的污染物要及时清理干净,并不得留设脚手架眼,不得在墙上开凿孔洞。

(4)在垂直运输井架进出料口周围,应用塑料纺织布、草帘或木板遮盖,防止污染墙面。

(5)细料石墙、柱、垛应用木板或塑料布保护,防止损坏楞角或污染。(6)支撑门窗过梁或石拱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70%以上时,方可拆除。

(7)砌挡土墙时,严禁居高临下抛石,避免已砌好的墙体受到冲击。

(8)夏季高温和冬季低温下施工时,应用草袋或草垫适当覆盖墙体,避免砂浆中的水分蒸发过快或受冻破坏。

4.5.6 安全环保措施

4.5.6.1 安全措施

(1)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 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

(2)砌石用的脚手架和防护拦板应经检查验收,方可使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除或改动。

(3

(4

(5

(6)不准徒手移动上墙的料石,以免压破或擦伤手指。

(7)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上砌筑料石,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塌或上石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8)石块不得往下投掷。运石上下时,脚手板要钉装牢固,并钉防滑条及扶手栏杆。

(9)冬期施工时,脚手板上如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4.5.6.2 环保措施

(1)搅拌机清洗水应先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再通过排污管道排入市政管线中。

(2)切割或打磨料石时应浇水,消除粉尘污染。

(3)石屑、石块及其它施工垃圾应在场内集中堆放,不准随地乱倒。

4.5.7 季节性施工措施

4.5.7.1 雨期施工措施

(1)砌筑用外脚手架下的基土应夯实,支设木垫板,并有排水措施。

(2)雨期施工应防止雨水冲刷墙体。下雨前,砌体顶面应覆盖,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2m。

(3)后进行料石砌筑,砂浆稠度可适当减小。

4.5.7.2 冬期施工措施

(1)当室外平均气温连续 5d 稳定低于 5℃时,料石墙体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注:1)气温根据当地气象资料确定。

2)冬期施工期限以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3℃时,也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2)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应有完整的冬期施工方案。

(3)冬期施工所有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石膏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

2)拌制砂浆所用的砂,不得含有冰块和直径大于 l0mm的冻结块。

3)料石砌块不得遭水浸冻。

4)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不得使用无水泥拌制的砂浆。

5)宜采用两步投料法拌合砂浆。水的温度不得超过 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 40℃。

6)砌体表面的霜雪应清扫干净后,才能继续砌筑。

7)砂浆应随拌随用,普通砂浆和掺盐砂浆的储存时间分别不宜超过 15min 和 20min。

8)砂浆使用温度不宜低于 5℃,已遭冻结的砂浆严禁使用。

9)

10)尚应增留不少于 1 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 28d 强度。

11)当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时,宜将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4.5.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料石检验报告单;

(4)水泥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料石墙体砌体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6 毛石基础砌体工程

4.6.1 施工准备4.6.1.1 技术准备

(1)组织技术人员熟悉施工图纸,编制详细作业指导书;针对图纸中的重点、难点对现场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2)根据施工图纸及提供的控制点,进行标高点和轴线的引测,放出毛石墙体的轴线及基础控制边线;

(3)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砂浆试配,按规定对进场水泥、毛石进行取样检测。

4.6.1.2 材料要求

(1)毛石:其品种、规格、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规范的规定,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抽样检测报告;

(2)砂:宜用粗、中砂,用 5mm孔径筛过筛;配置小于 M5 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10%;配置等于或大于 M5 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 5%,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3)水泥:一般采用 32.5 级或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有出厂证明和复试单。如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按复验结果使用;

(4)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其它材料:拉结筋、预埋件应做防腐处理;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得少于 7d。

4.6.1.3 主要机具

(1)主要工具:台秤、筛子、铁锹、小手锤、大铁锹、托线板、线坠、小白线、半截大桶、扫把、工具袋、手推车、水平尺、钢卷尺、皮数杆、百格网、砂浆试模等;

4.6.1.4 作业条件:

(1)基槽或垫层已经完成,验收合格并办理隐检手续,混凝土垫层强度达到

1.2MPa;

(2)基础和墙身轴线、基础边轮廓线及洞口位置等已经标示,皮数杆已经立定;.

(3)砂浆试配已经完成,毛石抽样试验已经合格;

(4)对不良地基已经进行处理;

(5)基础砌筑前,应拉线检查垫层表面,标高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第一皮水平灰缝厚度超过 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掺石子代替;

(2)主要仪器及机械设备:经纬仪、水准仪、砂浆搅拌机、淋灰机等。

(6)安全措施、防地基浸泡及排水措施已经落实。

4.6.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划分施工作业段,确定施工方法;

(2)编制材料、机械设备计划,并组织材料进场及设备就位;

(3)根据施工作业计划、工程量及质量控制等级的要求,编制人力资源计划;

(4)对进场工人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交底。

4.6.2 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4.6.2.1 材料的关键要求

(1)基础毛石应质地坚硬,无风化剥落和裂纹,无细长扁薄和尖锥、有水锈的石块,毛石应呈块状,其中部厚度不宜小于 200mm;

(2)水泥必须经过复试合格,方可使用。

4.6.2.2 技术的关键要求

(1)毛石基础应采取分段流水施工。合理安排机具及劳动力,搞好综合平衡,保证工程进度。

(2)测定砂子的含水率,计算砌筑砂浆施工配合比,并严格材料计量,以保证砌筑砂浆强度。

(3)认真做好基础的测量放线的技术复核工作,将误差严格控制在允许偏差的范围之内。

(4)皮数杆制作应精确、规范,标识清楚。

(5)毛石墙拉结石每 0.7m 墙面不应少于 1 块。

(6)基础墙砌筑时应注意留槎,不得留直槎。

4.6.2.3 质量关键要求

(1)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 80%;

(3)基础工程常见质量通病有:砂浆强度不稳定,竖缝宽窄不一,毛石与砂浆粘结不牢,基础标高偏差大。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参见表 4.4.2.3-2。

4.6.2.4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搬运水泥和操作搅拌机的工人应佩戴防护面具。

(2)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和帆布手套。

(3)施工过程中,应防止基槽边坡土方滑移、坍塌。

(4)不能向下(基槽)直接抛石,基槽边缘不能码石过高。

(5)施工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

(6)超过 2m的基坑,应设梯或坡道,不得攀跳槽、沟、坑,不得站在墙上操作;

4.6.2.5 环境关键要求

(1)施工现场应勤洒水,控制扬尘。

(2)切割或打磨料石时应防止粉尘飞扬。

(3)石屑、石块不得乱倒。

(4)应在搅拌机附近设置沉淀池,废水及泥浆水必须经过二次沉淀后才能排入市政管网或河流。

4.6.3 施工工艺

4.6.3.1 工艺流程

4.6.3.2 操作工艺

(1)砌筑砂浆应用机械搅拌;拌合时间,自投料完算起,不得少于 90s;水泥、有机塑化剂和冬期施工掺用的氯盐等的配料精确度应控制在±2%以内,其它配料精确度应控制在±5%以内。

(2)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 3h 和 4h 内使用完毕;如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 30℃,分别必须在拌成后 2h 和 3h 内用完。

(3)砌筑前,应检查基槽(坑)的土质、轴线、尺寸和标高,清除杂物,打好底夯。地基过湿时,应铺 l0cm厚的砂子、矿渣或砂砾石或碎石填平夯实。

(4)根据设置的龙门板或中心桩放出基础轴线及边线,抄平,在两端立好皮数杆,划出分层砌石高度,标出台阶收分尺寸。

(5)毛石砌体的灰缝厚度宜为 20~30mm

,砂浆应饱满,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

填塞砂浆后用碎石块嵌实,不得采用先摆碎石后塞砂浆或干填碎石块的方法。

(6)砌筑毛石基础应双面拉准线,见图 4.6.3.2-1。第一皮按所放的基础边线砌筑,以上各皮按准线砌筑。

(7)砌第一皮毛石时,应选用有较大平面的石块,先在基坑底铺设砂浆,再将毛石砌上,并使毛石的大面向下。

(8)砌第一皮毛石时,应分皮卧砌,并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不得采用先砌外面石块后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填塞砂浆后用碎石嵌实,不得采用先摆碎石后塞砂浆或干填碎石的方法。

(9)毛石基础每 0.7m 且每皮毛石内间距不大于 2m 设置一块拉结石,上下两皮拉结石的位置应错开,立面砌成梅花形。拉结石宽度:如基础宽度等于或小于 400mm,拉结石宽度应与基础宽度相等;如基础宽度大于 400mm,可用两块拉结石内外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50mm,且其中一块长度不应小于基础宽度的 2/3。

(10)阶梯形毛石基础,上阶的石块应至少压砌下阶石块的 1/2,见图4.6.3.2-2;相邻阶梯毛石应相互错缝搭接。

(11)毛石基础最上一皮,宜选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选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

(12)

有高低台的毛石基础,应从低处砌起,并由高台向低台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

基础高度;

(13)毛石基础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起,如不能同时砌起又必须留槎时,应留成斜槎,斜槎长度应不小于斜槎高度,斜槎面上毛石不应找平,继续砌时应将斜槎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

(14)毛石基础每个工作日砌筑高度不得超过 1.2m;当超过 1.2m时,应搭设脚手架;

(15)每天砌完应在当天砌的砌体上,铺一层灰浆,表面应粗糙。夏季施工时,对刚砌完的砌体,应用草袋覆盖养护 5~7d,避免风吹、日晒、雨淋。毛石基础全部砌完,要及时在基础两边均匀分层回填土,分层夯实;

(16)基础砌筑至底层室内地面–0.06m处,进行防潮层施工。4.6.4 质量标准

4.6.4.1 一般规定

(1)毛石基础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 20mm。

(2)砂浆初凝后,如移动已砌筑的石块,应将原砂浆清理干净,重新铺浆砌筑。

(3)砌筑毛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坐浆,并将大面向下。

(4)毛石基础的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基础的最上一皮,宜用较大的毛石砌筑。4.6.4.2 主控项目

(1)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石材试验报告。

(2)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 80%。观察检查,每步架不少于 1 处。

(3)石砌体的轴线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6.4.2 的要求。

4.6.4.3 一般项目

(1)毛石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6.4.3 的要求;

(2)石砌体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

2)毛石墙拉结石每 0.7m 墙面不应少于 1 块。

4.6.4.4 资料核查项目

(1)原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告;

(2)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3)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

4.6.4.5 观感检查项目

(1)灰缝密实度、饱满度、均匀度;瞎缝、透亮、通缝数量;

(2)立面、台阶表面平整度,边角顺直度;

(3)变形缝两边顺直度,缝内夹杂砂浆、杂物情况;

(4)材料摆放情况,文明施工情况。4.6.5 成品保护

(1)基础墙砌筑完毕,应继续加强对龙门板、龙门桩、水平桩的保护,防止碰撞损坏。

(2)外露或埋设在基础内的暖卫、电气管线及其它预埋件,应注意保护,不得随意碰撞、折改或损坏。

(3)加强对基础预埋的抗震构造柱钢筋和拉结筋的保护,防止踩倒或弯折。

(4)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砌筑完毕应继续降水,直至回填完成,始可停止降水,以防止浸泡地基和基础。

(5)基础回填土应在两侧同时进行,如仅在一侧回填,未回填的一侧应加支撑。暖气沟墙内应加强垫板支撑牢固,以防填土夯实将墙挤压变形开裂;严禁回填土采取不分层夯实或向槽内灌水沉实的方法回填。

(6)回填土运输时,应先将基础顶部用塑料薄膜或草袋、木板等保护好,不得在基础墙上推车,损坏墙顶或碰坏墙体。

4.6.6 安全环保措施

4.6.6.1 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进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搅拌机等机械必须专人操作;

(3)基槽、坑、沟较深时,必须设置专用爬梯或坡道;周边应有围护措施;

(4)在基槽、坑、沟施工时,应制定防塌方的措施;

(5)堆放材料必须离开槽、坑、沟边沿 1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高于 0.5m;

往槽、坑、沟内运石料及其它物质时,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严禁有人停留。

4.6.6.2 环保措施

(1)防大气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基层应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或浇筑混凝土,并派专人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2)散装水泥、石灰粉及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状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毡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3)生石灰熟化时应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2)防水污染措施

1)搅拌机前台必须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必须排入沉淀池内,经过二次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2)没经过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中。

(3)防噪声污染措施

1)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3)各种机械尽量设置机械棚。

4.6.7 季节性施工措施

4.6.7.1 冬期施工

(1)进入冬期施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按冬期施工方案并对水、砂进行加热,砂浆使用时的温度应在+5℃以上;

(2)冬期施工时,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 10mm的冻结块;石灰膏等应防止受冻;

(3)在砌筑前,应清除石块表面的污物、冰霜,遭水浸冻的石块不得使用;

(4)基土无冻胀性时,基础可在冻结的地基上砌筑;基土有冻胀性时,应在未冻的地基上砌筑;在施工期间和回填土前,均应防止地基遭受冻结;

(5)宜采用掺盐砂浆法或掺外加剂砂浆法施工,拌合砂浆宜采用两步投料法;水的温度不得超过 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 40℃;掺盐(外加剂)量应符合冬期施工技术措施规定;

(6)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时,宜将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配筋砌体不得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

4.6.7.2 雨期施工

(1)应有防止基槽泡水、雨水冲刷砂浆及墙体的措施,砂浆的稠度应减少;

(2)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2m,下班收工时应覆盖砌体上表面。4.6.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毛石检验报告单;

(4)水泥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毛石基础砌体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7 毛石墙体砌体工程

4.7.1 施工准备

4.7.1.1 技术准备

(1)组织技术人员熟悉施工图纸,详细编制作业指导书,并针对图纸中的重点、难点对现场工人进行详细交底。

(2)根据施工图纸,放出毛石墙体的中线及其它控制线,复核基础顶标高。

(3)根据施工图纸或规范要求,提前做好砌筑毛石用的砂浆配合比;按规定对进场水泥、毛石进行取样检测。

4.7.1.2 材料准备

(1)毛石:根据预算工程量,并依照设计要求准备相应规格的毛石。

(2)砂:宜用粗、中砂;用 5mm孔径筛过筛。

(3)水泥:一般采用 32.5 级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4)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其它材料:拉结筋、预埋件、石灰膏等。

4.7.1.3 主要机具

(1)主要工具:大铁锹、瓦刀、灰斗、手锤、大锤、手凿、灰槽、勾缝条、手推车、磅秤、线坠、角尺、水平尺、皮数杆、砂浆试模、百格网等。

(2)机械设备:砂浆搅拌机、筛砂机、淋灰机、卷扬机等。

(3)主要仪器:经纬仪、水准仪等。

4.7.1.4 作业条件

(1)施工前,基础工程已验评合格。

(2)根据图纸要求,已做好测量放线工作,设置水准基点桩。有坡度要求的毛石

墙体,应立好坡度门架。

(3)基础清扫后,按施工图在基础上弹好轴线、边线、洞口和其它尺寸位置线,并复核标高。

(4)毛石应按需要数量堆放于砌筑部位附近;石料应按规格和数量在砌筑前组织人员集中加工,按不同规格分类堆放、堆码,以备使用。

(5)选择好施工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墙体砌筑和石料加平共处共等小型机械,尽量减轻人工搬运的笨重体力劳动,以提高工效。

(5) 砌筑砂浆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材料情况,由试验室通过试验确定配合比。

4.7.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立组织机构,编制进度计划和劳动力需要计划,组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场。

(2)瓦工工长、专职质监员、安全员、施工员等应熟悉施工图纸,掌握毛石墙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毛石墙体施工工艺,并针对施工中的重点、难点等编制作业指导书。

(3)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技术、安全、质量等方面的培训,以减少操作失误和经济损失。

(4)应根据工程量、工程的工期目标等配备瓦工、机械操作工、普工等作业人员,其中所

用技术工人应为中级以上,其中高级工不少于 20%。

(5)应根据施工图合理划分施工流水段,科学组织施工流水,优化资源配置。

4.7.2 质量、安全与环境控制要点

4.7.2.1 材料的关键要求

(1)石料:应呈块状,其中部厚度不宜小于 200mm;毛石应质地坚实,岩种应符合设计要求,无风化、裂缝;强度不低于 MU20。其品种、规格、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

规范的规定,应有出厂合格证,使用前应用水冲洗干净毛石表面的污垢、锈迹等。

(2)砂:有出厂证明、合格证及复试报告,含泥量不得超过 10%;等于或大于 M5 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 5%,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3)水泥:禁止使用过期的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7.2.2 技术的关键要求

(1)砌筑砂浆应严格按材料计量,保证配合比准确;

(2)严格控制毛石墙体的标高、轴线;

(3)毛石墙体的组砌方式、留槎形式、灰缝厚度、日砌筑高度等应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的规定。

4.7.2.3 质量的关键要求

(1)砌筑毛石墙时,应经常检查校核墙体的轴线与边线,以保证墙体轴线正确,不发生位移。

(2)砌石应注意选石,石块大小搭配均匀。

(3)砌筑时应严格防止出现不坐浆砌筑或先填心后填塞砂浆,或采取铺石灌浆法施工。

4.7.2.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操作工人用铁锤修整石块时,应戴上手套和口罩,防止石屑等飞入眼中和口内。

(2)在潮湿或有水环境中施工时,应穿雨靴。

(3)毛石墙身砌筑高度超过 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 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4)脚手架上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在楼层施工时,堆放机具、毛石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

(5)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4.7.2.5 环境关键要求

(1)按照当地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进行现场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制度。

(2)施工场地内每天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确保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的清洁卫生。

(3)采取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灰尘,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4)场地内部应设置沉淀池,以防止污水直接进入城市污水系统。进出工地的车辆应保持清洁,防止影响城市的环境卫生。

(6) 砌筑毛石墙体时,毛石应提前 1~2d 浇水湿润。以防止粉尘飞扬,污染环境。

4.7.3 施工工艺

4.7.3.1 工艺流程

4.7.3.2 操作工艺

(1)毛石墙砌筑前,应先清扫基础面,后在基础面上弹出墙体中心线及边线;在墙体两端竖立样杆,在两样杆之间拉准线,以控制每皮毛石进出位置,挂线分皮卧砌,每皮高约 300—400mm。

砌筑方法可采用铺浆法。用较大的平毛石,先砌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再向中间砌筑。砌前应先试摆,使石料大小搭配,大面平放朝下,外露表面要平齐,斜口朝内,各皮毛石间应利用自然形状经敲打修整使其能与先砌毛石基本吻合,搭砌紧密,逐块卧砌坐浆,使砂浆饱满。

上下皮毛石应相互错缝,内外搭砌,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填塞砂浆,后用碎石嵌实。严禁先填塞小石块后灌浆的做法。墙体中间不得有铁锹口石(尖石倾斜向外的石块)

斧刃石和过桥石(仅在两端搭砌的石块)。如图 4.7.3.2-1 所示。

灰缝宽度一般控制在约 20~30mm,铺灰厚度 40~50mm。

(2)砌筑时,避免出现通缝、干缝、空缝和孔洞,同时应注意合理摆放石块,不应出现图4.7.3.2—2 所示类型砌石,以免墙体承重后发生错位、劈裂、外鼓等现象。

(3)如果砌筑时毛石的形状和大小不一,难以每皮砌平,亦可采取不分皮砌法,每隔一定高度大体砌平。

(4)在转角及两墙交接处应用较大和较规整的垛石相互搭砌,并同时砌筑,必要时设置拉结筋。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阶梯形斜槎,不得留锯齿形直槎。

(5)毛石墙每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 1.2m,正常气温下,停歇 4h 后可继续垒砌。每砌 3—4层应大致找平一次,中途停工时,石块缝隙内应填满砂浆,但该层上表面须待继续砌筑时再铺砂浆。砌至楼层高度时,应使用平整的大石块压顶并用水泥砂浆全面找平。

(6)墙中门窗洞可砌砖平拱或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并应与窗框间预留 l0mm下沉高度。

(7)在毛石和实心砖的组合墙中,毛石墙体与砖砌体应同时砌筑,并每隔 4~6 皮砖用 2~3 皮丁砖与毛石墙体拉结砌合(见图 4.7.3.2-3)

。两种砌体间的空隙应用砂浆填

满。

(8)毛石墙和砖墙相接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转角处应自纵墙(或横墙)每隔 4~6 皮砖高度引出不小于 12cm与横墙(或纵墙)相接(见图4.7.3.2-4、图 4.7.3.2-5)

交接处应自纵墙每隔 4~6 皮砖高度引出不小于 12cm 与横墙相接(见图

4.7.3.2-6、图4.7.3.2-7)。

(9)石墙面的勾缝:石墙面或柱面的勾缝形式有平缝、平凹缝、平凸缝、半圆凹缝、半圆凸缝和三角凸缝等,一般毛石墙面多采用平缝或平凸缝。如图 4.7.3.2-8 所示。

(10)缝砂浆宜采用 1:1.5 水泥砂浆。毛石墙面勾缝按下列程序进行:

1) 拆除墙面或柱面上临时装设的拦风绳、挂钩等物;

2) 清除墙面或柱面上粘结的砂浆、泥浆、杂物和污渍等;

3) 剔缝,即将灰缝刮深 10~20mm,不整齐处加以修整;

4) 用水喷洒墙面或柱面,使其湿润,随后进行勾缝。

勾缝线条应顺石缝进行,且均匀一致,深浅及厚度相同,压实抹光,搭接平整。阳角勾缝要两面方整。阴角勾缝不能上下直通。勾缝不得有丢缝、开裂或粘结不牢的现象。

勾缝完毕应清扫墙面或柱面,早期应洒水养护。

(11)砌筑毛石挡土墙时,除符合上述有关砌筑要点外,尚应注意以下几点:

1)石的中部厚度不小于 200mm;

2)每砌筑 3~4 皮毛石为一个分层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找平一次;

3)外露面的灰缝不得大于 40mm;

4)上下皮毛石的竖向灰缝应相互错开 80mm以上,避免形成通缝。如图 4.7.3.2—9 所示。

5) 泄水孔在每lm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并在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厚 2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4.7.4 质量标准

4.7.4.1 一般规定

(1)毛石墙体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 20mm。

(2)砂浆初凝后,如移动已砌筑的石块,应将原砂浆清理干净,重新铺浆。

(3)毛石砌体的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每个楼层(包括基础)砌体的最上一皮,宜选用较大的毛石砌筑。4.7.4.2 主控项目

(1)毛石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 80%。

(3)毛石墙体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7.4.2 的规定。

4.7.4.3 一般项目

(1)毛石墙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7.4.3 的规定。

(2)毛石墙体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交错设置;2

2)毛石墙拉结石每 0.7m 墙面不应少于 1 块。

检查数量:外墙,按楼层(4m高以内)每 20m抽查 1 处,每处 3 延长米,但不应少于 3 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但不应少于 3 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7.4.4 资料核查项目

(1)原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告;

(2)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3)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

4.7.4.5 观感检查项目

(1)毛石墙体的组砌形式、拉结石的设置及分布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毛石墙体的砌筑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毛石墙体的灰缝及整体外观是否符合验收规范的规定。

4.7.5 成品保护

(1)料石墙砌筑完后,未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轴线桩、水准桩、皮数杆应加以保护,不得碰坏、拆除。

(2)墙体中埋设的构造筋应注意保护,不得随意踩倒弯折。

(3)毛石墙、柱、垛等应用木板、塑料布保护,防止损坏或污染。

(4)在夏季高温和冬季低温下施工时,应用草袋或草垫适当覆盖墙体,避免砂浆中水分蒸发过快或受冻破坏。

(5)避免在已完成的墙体上修凿石块和堆放石料;砌筑挡土墙时,严禁居高临下抛石,冲击已砌好的墙体。

(6)墙体表面要清理干净,并不得留设脚手架眼,不得在墙上开凿孔洞;在垂直运输井架进出料口周围,应用塑料纺织布、草帘或木板遮盖,防止沾污墙面。

(7) 门窗、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的 70%以上时,方可拆除。

4.7.6 安全环保措施

4.7.6.1 安全措施

(1)砌石用的脚手架和防护拦板应经检查验收,方可使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除或改动。

(2)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和帆布手套。

(3)搬运石块应检查搬运工具及绳索是否牢固,抬石应用双绳。

(4)在架子上凿石应注意打凿方向,避免飞石伤人。

(5)砌筑时,脚手架上堆石不宜过多,应随砌随运。

(6)用锤打石时,应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是否牢固。打锤要按照石纹走向落锤,锤口要平,落锤要准,同时要看清附近情况有无危险,然后落锤,以免伤人。

(7)不准在墙顶或脚手架上修改石材,以免振动墙体影响质量或石片掉下伤人。

(8)石块不得往下掷。运石上下时,脚手板要钉装牢固,并钉防滑条及扶手栏杆。

4.7.6.2 环保措施

(1)防大气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基层应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或浇筑混凝土,并派专人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2)散装水泥、石灰粉及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溢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3)生石灰熟化时应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2)防水污染措施

1)拌机前台必须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必须排入沉淀池内,经过二次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2)未经过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中。

(3)防噪声污染措施

1)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3)各种机械尽量设置机械棚。

4.7.7 季节性施工措施

4.7.7.1 冬期施工措施

(1)当预计连续 l0d 内日平均气温低于 5℃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3℃时,即进入冬期施工。

(2)冬期施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按冬期施工方案并对水、砂进行加热,砂浆使用时的温度应在+5℃以上。

(3)冬期施工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材在砌筑前,应清除冰霜;

2)砂浆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

3)石灰膏,黏土膏和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

4)拌制砂浆所用的砂,不得含有冰块和直径大于 lcm的冻结块;

5)拌合砂浆时,水的温度不得超过 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 40℃。 注:一般毛石墙砌筑冬期施工不宜采用冻结法施工。

4.7.7.2 雨期施工措施

(1)雨期施工时,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

(2)防止雨水冲刷墙体,下班收工时应覆盖墙体上表面;

(3)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2m。4.7.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毛石检验报告单;

(4)水泥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毛石墙体砌体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 石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4.1 总则 4.1.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的石砌体工程。 本标准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石砌体工程。 4.1.2 参考标准与规范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3)《江苏省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B32/295—1999。 4.2 术语、符号 4.2.1 术语 (1)条石(料石)

质地坚实的石材通过加工形成形状规则、几何面平整、边楞整齐的石块。 (2)毛石(rubble)

分为乱毛石和平毛石。乱毛石是指形状不规则的石块;平毛石是指形状不规则,但有两个大致平行平面的石块。

(3)毛石墙(rubble wall)

采用大小和形状不一的毛石砌筑而成的墙体。 (4)毛石挡土墙(rubble retaining wall) 系指用毛石砌筑的防止土体坍塌的围护墙体。 (5)拉结石

为防止砌筑墙体内外分层而设置的向内搭接的丁砌石。 (6)通缝(continuous seam)

砌体中,上下皮块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7)假缝(supposititious seam)

为掩盖砌体竖向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表面作灰缝处理的灰缝。 (8)坐浆法

指每个石块上下左右的砌缝应坐满砂浆,由砂浆胶结牢固,传递应力。 (9)垫片法

有两种,浆混合使用的方法,也叫宽缝砌筑。

(10)施工质量控制等级(category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根据施工现场的质保体系、砂浆和混凝土的强度、砌筑工人的技术等级综合水平划分的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级别。

(11)职业健康安全(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它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4.2.2 符号

MU—表示砌筑块材的强度等级。 M—表示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 4.3 基本规定

4.3.1 石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料石、水泥、外加剂等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4.3.2 砌筑石材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3.2 的规定。

石砌体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4.3.3 石砌体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料石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4.3.4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料石砌体砌筑前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料石墙体或在料石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4.3.5 搁置预制梁板的料石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 1:2.5 的水泥砂浆。

4.3.6 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料石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4.3.7 料石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不低于 B 级。

4.3.8 料石砌体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

4.3.9 料石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 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4.4 条石(料石)基础砌体工程 4.4.1 施工准备 4.4.1.1 技术准备

(1 (2 (3控制点,测出水平标高。

(4)根据基础每皮料石的高度及灰缝厚度,制作数量适宜的皮数杆。

(5)对进场的料石、水泥、砂等材料进行质量验收,并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试验。 (6)由试验室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材料,通过试验确定出砌筑砂浆的配合比。 4.4.1.2 材料要求 (1)条(料)石

1)料石基础主要采用毛料石或粗料石。选用的石材的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材质必须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

2)料石应六面方整,四角齐全,边棱整齐。料石的宽度、厚度均不宜小于 200mm,长度不宜大于厚度的 4 倍。料石加工的要求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4.1.2-1 和表4.4.1.2-2 的要求。

石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2)砌筑砂浆

料石基础的砌筑砂浆宜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5。

1)水泥:一般采用 32.5 级、42.5 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如出厂日期超过 3 个月,应按复试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宜用中砂,并应用 5mm 孔径筛过筛。配制 M5(含 M5)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 5%,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3)掺合料:有石灰膏、磨细生石灰粉、电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应少于 7d,严禁使用冻结或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4.1.3 主要机具 (1)机械设备

应备有 200L 倾翻卸料式砂浆搅拌机、石材切割机及石材打磨机等。 (2)主要工具

应备有大铁锹、瓦刀、手锤、手凿,托线板、线坠、角尺、水平尺、钢卷尺、皮数杆、小白线,铁锹、筛子、扫帚、灰桶或存灰槽、勾缝条,手推胶轮车和磅秤等。

4.4.1.4 作业条件

(1)基础垫层已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办完隐检手续。

(2)放好基础的轴线和边线,测出水平标高,立好皮数杆。皮数杆间距以不大于 15m为宜,在料石基础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均应设置皮数杆。

(3)砌筑前,应将基础垫层上的泥土、杂物等清除干净,并浇水湿润。 (4)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第一皮水平灰缝厚度超过 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或在砂浆中掺碎砖或碎石代替。

(5)常温施工时,砌石前一天应将料石浇水湿润。

(6)选择好施工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水平运输、料石修改等施工机械,尽量减少人工搬运等笨重体力劳动,以提高功效。

(7)校好计量设备,备好砂浆试模。 (8)确保基槽边坡土体稳定,无坍塌危险。 4.4.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根据料石基础砌体工程量、作业面及工期要求组建作业班组,每一班组以 20~30 人为宜,其中高、中级工不应少于 70%。

(2)以每个技工负责 3m 长砌体安排工作面。以自然间为界,每一段基础安排两个技工作业,每两个技工配一个普工。其中,盘角应由高级技工进行操作。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另行组织砂浆搅拌和运输及料石搬运和修改(二次加工)

(4一名,负责砌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砌筑过程中的安全检查。配备试验员一名,负责水泥、砂、料石、砂浆的取样、送检等。

4.4.2 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4.4.2.1 材料关键要求

(1)条(料)石

1)料石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刷(洗)干净。

2)进行现场修改(二次加工)后的料石,其加工的要求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4.1.2-l 和表4.4.1.2-2 的要求。

3)在搬运和施工过程中,料石断裂或棱角受损严重,不得使用。

4)在基槽深度超过 2m时,料石应用溜槽或滑板轻轻放下,禁止直接抛掷。 (2)砌筑砂浆

1)必须严格材料计量,保证配合比准确。

2)采用机械搅拌,按砂子→水泥→掺合料→水的顺序投料。砂浆应搅拌充分、均匀,稠度符合要求。

3)砂浆应随拌随用,常温下拌好的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拌合后 3~4h 内用完;当最高气温超过 30℃时,必须在拌合后 2~3h 内用完。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4)砂浆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离析、泌水现象,在使用前,应人工二次拌合。 5)混合砂浆中,不得含有块状石灰膏或未熟化的石灰颗粒。 4.4.2.2 技术关键要求

(1)料石基础应采取分段流水施工。合理安排机具及劳动力,搞好综合平衡,保证工程进度。

(2)测定砂子的含水率,计算砌筑砂浆施工配合比,并严格材料计量,以保证砌筑砂浆强度。

(3)认真做好基础的测量放线的技术复核工作,将误差严格控制在允许偏差的范围之内。

(4)皮数杆制作应精确、规范,标识清楚。料石基础组砌正确,灰缝厚度符合要求。

(5)料石基础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置斜槎。 4.4.2.3 质量关键要求

(1)料石材质与加工常见质量通病有:料石材质差,料石偏差大、表面污染。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见表 4.4.2.3-1。

(2)基础工程常见质量通病有:砂浆强度不稳定,竖缝宽窄不一,料石与砂浆粘结不牢水平灰缝不平直,基础标高偏差大。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见表 4.4.2.3-2。

注:1.先铺浆后加垫砌筑方法是指先按灰缝厚度铺上砂浆,再砌石块,最后用垫片来调整石块的位置。

2.先加垫后塞浆砌筑方法是指先用垫片按灰缝厚度将料石垫平,再将砂浆塞入灰缝内。

4.4.2.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搬运水泥和操作搅拌机的工人应佩戴防护面具。 (2)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和帆布手套。

(3)施工过程中,应防止基槽边坡土方滑移、坍塌。 (4)不能向下(基槽)直接抛石,基槽边缘不能码石过高。 4.4.2.5 环境关键要求

1)搅拌机的清洗水不得无序排放。 (2)切割或打磨料石时应防止粉尘飞扬。 (3)石屑、石块不得乱倒。 4.4.3 施工工艺 4.4.3.1 工艺流程

4.4.3.2 操作工艺

(1)放出基础的轴线和边线,测出水平标高,立好皮数杆,拉上准线。. (2)料石基础砌筑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基础垫层进行验收。

(3)料石基础有墙下条形基础和柱下独立基础两种。其断面形状有矩形和阶梯形等,见图4.4.3.2-1。阶梯形基础每阶挑出宽度不大于 200mm,每阶为一皮或二皮料石。

(4)料石基础砌筑形式有丁顺叠砌和丁顺组砌。丁顺叠砌是一皮顺石与一皮丁石相隔砌成,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 1/2 石宽;丁顺组砌是同皮内 1~3 块顺石与 1 块丁石相隔砌成,丁石中距不大于 2m,上皮丁石座中于下皮顺石,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 1/2 石宽,见图 4.4.3.2-2。

(5)砌筑前,先根据组砌图试排料石,再盘角挂线。

(6)料石基础应双面拉准线砌筑,先砌转角处和交接处,后砌中间部分。 (7)第一皮料石应采用坐浆丁砌。上级阶梯的料石至少压砌级阶梯料石 1/3。 (8)灰缝厚度不宜大于 20mm。砌筑时,料石要放置平稳,砂浆铺设厚度略高于规定灰缝厚度,一般高出厚度为 6~8mm。

(9)料石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置斜槎。 (10)料石基础每天砌筑高度不应超过 1.2m。 4.4.4 质量标准 4.4.4.1 一般规定

(1)选用的石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材质必须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 (2)料石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除干净。 (3)料石基础砌体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 20mm。

(4)砂浆初凝后,如移动已砌筑的石块,应将原砂浆清理干净,重新铺浆砌筑。 (5)砌筑料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采用丁砌层坐浆砌筑。 4.4.4.2 主控项目

(1)石材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同一产地的石材至少应抽检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第 4.0.12 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料石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石材、砂浆检查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砂浆必须饱满密实,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 80%。 抽检数量:每步架抽查不应少于 1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料石基础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4.4.2 的规定。

抽检数量:外墙基础,每 20m 抽查 1 处,每处 3 延长米,但不应少于 3 处;内墙基础,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但不少于 3 间,每间不应少于 2 处。

4.4.4.3 一般项目

(1)料石基础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4.4.3 的规定。

(2)料石基础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

抽查数量:外墙基础,每 20m 抽查 1 处,每处延长 3 米,但不应少于 3 处;内墙基础,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但不少于 3 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4.4.4资料核查项目

料石基础工程需核查的资料见表 4.4.4.4 .

4.4.4.5 观感检查项目

(1)组砌方法应正确,灰缝均匀,不得有通缝、瞎缝。

(2)灰缝砂浆应饱满,横平竖直,不得有空缝、亮缝。

4.4.5 成品保护

(1)不得在已完成的基础砌体上修凿石块和堆放石料,不得在刚砌好的基础上行走。

(2)严禁居高临下向基槽内抛石,避免已砌筑好的基础受到冲击。

(3)砌体中埋设的构造筋应加强保护,防止踩倒或弯折。

(4)基础回填或隐蔽之前,埋设或外露在基础内的暖卫、电气管线及预埋件,应做好保护,防止随意碰撞、拆改或损坏。

(5)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在基础回填完成之前应继续降水,防止浸泡地基和基础。

(6)基础回填应沿基础两侧对称回填,防止基础 砌体单侧受到挤压,发生移位。

(7)运输通道处的基础砌体顶面应覆盖草袋,上铺垫板加以保护。

4.4.6 安全环保措施

4.4.6.1 安全措施

(1)砌筑基础时,应经常观察基槽边土体变化情况,防止基槽边坡土方滑移、坍塌。

(2)距离基槽边缘 1m范围内,不得堆放料石。

(3)不准向基槽内直接抛石,也不准在基槽边缘修改料石,防止飞石伤人。

(4)基槽较深时,操作人员上下应设梯子,转递料石应搭架子。

4.4.6.2 环保措施

(1)搅拌机清洗应先经过沉淀后,再通过排污管道上排入市政管网中。

(2)切割或打磨料石时应浇水,消除粉尘污染。

(3)石屑、石块及其它施工垃圾应在场内集中堆放,不准随地乱倒。

4.4.7 季节性施工措施

4.4.7.1 雨期施工措施

(1)雨期施工基槽排水应畅通,防止雨水浸泡基础砌体。

(2)雨期施工应防止雨水冲刷墙体。下雨之前,砌体顶面应覆盖。

(3)雨后进行料石砌筑,砂浆稠度可适当减小。

4.4.7.2 冬期施工措施

(1)当室外平均气温连续 5d 稳定低于 5℃时,料石墙体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注:1)气温根据当地气象资料确定。

2)冬期施工期限以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0℃时,也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2)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应有完整的冬期施工方案。

(3)冬期施工所有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石膏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

2)拌制砂浆所用的砂,不得含有冰块和直径大于 l0mm的冻结块。

3)料石砌块不得遭水浸冻。

4)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不得使用无水泥拌制的砂浆。

5) 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 40℃。

6) 7) 15min 和 20min。

8)砂浆使用温度不宜低于 5℃,已遭冻结的砂浆严禁使用。

9)砌筑好的料石砌体顶面应及时用草袋等保温材料加以覆盖,防止砌体受冻。

10)如基土为冻涨性土时,应在未冻的基土上砌筑基础。且在施工期间和回填土前,均应防止基土受冻。已冻结的地基需开冻后方可砌筑。

11)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留不少于 1 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 28d 强度。

12)当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时,宜将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4.4.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料石检验报告单;

(4)水泥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料石基础砌体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5 条石(料石)墙体砌体工程

4.5.1 施工准备

4.5.1.1 技术准备

(1)审查施工图,查阅相关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砌体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2)根据墙体厚度,确定墙体砌筑形式,绘制墙体组砌图。

(3)基础验收合格后,根据控制轴线,放出墙体中线和边线;根据标高控制点,测出水平标高。

(4)根据设计要求、每皮料石的高度及灰缝厚度,制作数量适宜的皮数杆,并在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门窗洞口及梁底)。

(5)对进场的条(料)石、水泥、砂等材料进行质量验收,并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试验。

(6)由试验室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材料,通过试验确定出砌筑砂浆的配合比。

4.5.1.2 材料要求

(1)条(料)石

1)

用细料石。

剥落和裂纹。

2)料石应六面方整,四角齐全,边棱整齐。料石的宽度、厚度均不宜小于 200mm,长度不宜大于厚度的 4 倍。料石加工的要求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5.1.2-1 和表

4.5.1.2-2 的要求。

3)选用的石材,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20。

(2)砌筑砂浆

料石墙体的砌筑砂浆宜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2.5。

1)水泥:一般采用 32.5 级、42.5 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如出厂日期超过 3 个月,应按复试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宜用中砂,并应用 5mm 孔径筛过筛。配制 M5(含 M5)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 5%;M5 以下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 10%,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3)

少于 7d4)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5.1.3 主要机具

(1)机械设备

应备有 200L 倾翻卸料式砂浆搅拌机、石材切割机及石材打磨机等。

(2)主要工具

应备有大铁锹、瓦刀、手锤、手凿,托线板、线坠、角尺、水平尺、钢卷尺、皮数杆、小白线、铁锹、筛子、扫帚、灰桶或存灰槽、勾缝条、手推胶轮车和磅秤等。

4.5.1.4 作业条件

(1)基础通过验收,土方回填完毕,并办完隐检手续。

(2)在基础顶面放好墙身中线与边线及门窗洞口位置线,测出水平标高,立好皮数杆。皮数杆间距以不大于 15m为宜,在料石墙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均应设置皮数杆。

(3)砌筑前,应将基础顶面的泥土、杂物等清除干净,并浇水湿润。

(4)拉线检查基础顶面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第一皮水平灰缝厚度超过 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或在砂浆中掺碎砖或碎石代替。

(5)常温施工时,砌石前一天应将料石浇水湿润。

(6)选择好施工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水平运输、料石修改等施工机械,尽量减少人工搬运等笨重体力劳动,以提高工效。

(7)校好计量设备,备好砂浆试模。

(8)操作用脚手架、斜道以及水平、垂直防护设施已准备妥当。

4.5.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根据料石墙体砌体工程量、作业面及工期要求组建作业班组,每一班组以 20~30 人为宜,其中高、中级工不应少于 70%。

(2)以每个技工负责 3m长砌体安排工作面。以自然间为界,每一堵墙安排两个技工作业,每两个技工配一个普工。其中,盘角应由高级技工进行操作。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另行组织砂浆搅拌和运输、料石搬运和修改(二次加工)及脚手架搭设人员,人员安排应能保证一线砌筑需要。其中,料石修改应由专业技工进行操作,脚手架搭设必须持证上岗作业。

(4)配备施工员一名,负责测量放线和砌筑过程中的作业指导。配备专职质检员一名,负责砌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砌筑过程中的安全检查。配备试验员一名,负责水泥、砂、料石、砂浆的取样、送检等。

4.5.2 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4.5.2.1 材料关键要求

(1)条(料)石

1)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石材,色泽应均匀,加工纹路及精细程度应一致。

2)料石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刷(洗)干净。

3)进行现场二次加工后的料石,其加工的要求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5.1-l 和表

4.5.1-2 的要求。

4)在搬运和施工过程中,料石断裂或棱角受损严重,不得使用。

5)用作过梁的料石,其加工要求如下:用作过梁的料石,其厚度应为 200~450mm,净跨度不宜大于 1.2m,两端各伸入墙内长度不应小于 250mm,过梁宽度与墙厚相同,也可用双拼料石,过梁底面应加工平整。

6)用作平拱的料石,其加工要求如下:

①平拱石应加工成楔形(上宽下窄),斜度应预先设计。

②拱两端部的石块,在拱脚处坡度以 60 为宜。

③平拱石块数应为单数,厚度与墙厚相等,高度为二皮料石高。

④拱脚处斜面应修整加工,使其与拱石相吻合。

7)用作圆拱的料石,其加工要求如下:

①圆拱石应加工成楔形(上宽下窄),块数应为单数,厚度与墙厚相等。

②圆拱石应进行细加工,使其接触面吻合严密,形状及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砌筑砂浆

1)必须严格材料计量,保证配合比准确。

2)采用机械搅拌,按砂子→水泥→掺合料→水的顺序投料。砂浆应搅拌充分、均匀,稠度符合要求。

3)砂浆应随拌随用,常温下拌好的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拌合后 3~4h 内用完;当最高气温超过 30℃时,必须在拌合后 2~3h 内用完。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4)砂浆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离析、泌水现象,在使用前,应人工二次拌合。

5)混合砂浆中,不得含有块状石灰膏或未熟化的石灰颗粒。

4.5.2.2 技术关键要求

(1)料石墙体应采取分段流水施工。合理安排机具及劳动力,搞好综合平衡,保证工程进度。

(2筑砂浆强度。

(3)认真做好测量放线的技术复核工作,将误差严格控制在允许偏差的范围之内。

(4)皮数杆制作应精确、规范,标识清楚。料石墙体组砌正确,灰缝厚度符合要

求。

(5)料石墙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置斜槎。

(6)严格控制料石墙体的每天砌筑高度,防止墙体因自重产生下沉、滑移或倒塌。

(7)砌筑用脚手架搭设应规范,刚度及稳定性符合要求。

4.5.2.3 质量关键要求

(1)料石材质与加工常见质量通病有:料石材质差,料石偏差大、表面污染。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见表 4.4.2.3-1。

(2)料石墙体工程常见质量通病有:砂浆强度不稳定,竖缝宽窄不一,料石与砂浆粘结不牢,水平灰缝不平直,墙身标高误差过大。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见表

4.5.2.3-1。

(3)料石挡土墙工程常见质量通病有:挡土墙组砌不良,挡土墙里外层拉结不良,挡土墙后积水,墙后填土不符合要求。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见表 4.5.2.3-2。

(4)料石墙砌体勾缝常见质量通病有:勾缝砂浆粘结不牢,勾缝形状不符合要求、墙面污染。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见表 4.4.2.3-3。

4.5.2.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搬运水泥和操作搅拌机的工人应佩戴防护面具。

(2)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和帆布手套。

(3)脚手架应稳定,脚手架上堆放料石不得超过规定荷载。

(4)料石在搬运、加工、砌筑过程中,应防止石块坠落伤人。

(5)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清扫墙面、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6)支撑石拱的模板,必须在砌筑砂浆的强度大于设计强度的 70%时方可拆除。

4.5.2.5 环境关键要求

(1)搅拌机的清洗水不得无序排除。

(2)切割或打磨料石时应防止粉尘飞扬。

(3

)石屑、石块不得乱倒。

4.5.3

4.5.3.2 操作工艺

(1)料石墙操作工艺

1)料石墙体的砌筑形式有全顺叠砌、丁顺叠砌和丁顺组砌,见图 4.5.3.2-1。

图 4.5.3.2-1 料石墙体砌筑形式

(a)丁顺叠砌;(b)丁顺组砌;(c)全顺叠砌

①当墙厚等于石宽时,适合采用全顺叠砌。每皮均为顺砌石,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 1/2 石长。

②当墙厚等于石长时,适合采用丁顺叠砌。一皮顺石与一皮丁石相隔砌成,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 1/2 石宽。

③当墙厚等于或大于两块料石宽度时,适合采用丁顺组砌。同皮内 1~3 块顺石与 1 块丁石相隔砌成,丁石中距不大于 2m,上皮丁石座中于下皮顺石,上下皮竖缝互错开 1/2 石宽。

2)料石还可以与毛石或砖砌成组合墙。

①料石和毛石的组合墙,料石在外,毛石在里。

②料石与砖的组合墙,料石在里,砖在外;也可砖在外,料石在里。

③在组合墙中,料石与毛石或砖应同时砌筑,并每隔 2~3 皮料石用丁砌石与毛石或砖拉结砌合,丁砌料石的长度与组合墙厚度相同,见图 4.5.3.2-2。

3)料石砌筑前,应在基础顶面上放出墙身中线和边线及门窗洞口位置线,并抄平,立皮数杆,拉准线。

4)料石砌筑前,必须按照组砌图将料石试排妥当后,才能开始砌筑。

5)料石墙应双面拉线砌筑,全顺叠砌单面挂线砌筑。先砌转角处和交接处,后砌中间部分。

6)料石墙的第一皮及每个楼层的最上一皮应丁砌。

7)料石墙采用铺浆法砌筑,料石灰缝厚度:毛料石和粗料石墙砌体不宜大于 20mm,细料石墙砌体不宜大于 5mm

。砂浆铺设厚度略高于规定灰缝厚度,其高出厚度:细料

石为 3~5mm,毛料石、粗料石宜为 6~8mm。

8)砌筑时,应先将料石里口落下,再慢慢移动就位,校正垂直与水平。在料石砌块校正到正确位置后,顺石面将挤出的砂浆清除,然后向竖缝中灌浆。

9)当设计允许采用垫片砌筑料石墙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①先将料石放在砌筑位置上,根据料石的平整情况和灰缝厚度的要求,在四角先用 4块垫片(主垫)将料石垫平。

②移去垫平的料石,铺上砂浆,砂浆厚度应比垫片高出 3~5mm。

③重新将移去的料石砌上,用锤轻轻敲击料石,使其平稳、牢固,随后将灰缝里挤出的灰浆清理干净。

④沿料石的长度和宽度,每隔 150mm 左右补加一块垫片(副垫)。垫片应伸进料石边 10~15mm

10)的长度不应小于

11)用整块料石作窗台板,其两端至少应伸入墙身 l00mm。在窗台板与其下部墙体之间(支座部分除外)应留空隙,并用沥青麻刀等材料嵌塞,以免两端下沉而折断石块。

12)料石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置斜槎。

13)料石墙每天砌筑高度不应超过 1.2m。

14)料石墙中不得留设脚手眼。

15)同一砌体面或同一砌体,应用色泽一致、加工粗细相同的料石砌筑。

16)在料石砌筑中,必须保持砌体表面的整洁。对砌好部分的砌体,应用遮盖物遮挡,以保持表面整洁。

(2)料石柱操作工艺

1)料石柱有整石柱和组砌柱两种,见图 4.5.3.2-3。整石柱每一皮料石为整块,即叠砌面与柱断面相同,只有水平灰缝无竖向灰缝。组砌柱每皮由几块料石组砌,上下皮竖

缝相互错开。

2)料石柱砌筑前,应在柱座面上弹出柱身边线,在柱座侧面弹出柱身中心线。

3)整石柱所用石块四侧应弹出石块中心线。

4)砌整石柱时,应将石块的叠砌面清理干净。先在柱座面上铺一层水泥砂浆,厚约 l0mm,再将石块对准中心线砌上,以后各皮石块砌筑应先铺好砂浆,对准中心线将石块砌上。石块如有竖向偏斜,可用铜片或铝片在灰缝边缘内垫平。

5)砌组砌柱时,应按规定的组砌形式逐皮砌筑,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无通天缝,不得使用垫片。

6)灰缝要横平竖直。半细料石不宜大于 l0mm,细料石不宜大于 5mm。砂浆铺设厚度略高于规定灰缝厚度,其高出厚度:细料石、半细料石为 3~5mm。

7)砌筑料石柱,应随时用线坠检查整个柱身的垂直,如有偏斜应拆除重砌,不得用敲击方法去纠正。

8)料石柱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2m。砌筑完后应立即加以维护,严禁碰撞。

(3)料石过梁操作工艺

1) 1.2m,两端各伸入墙内长度不应小于 250mm,过梁宽度与墙厚相同,也可用双拼料石,过梁底面应加工平整。

2)过梁上续砌料石墙时,其正中一块料石应不小于过梁净跨度的 1/3,其两旁的料石长度应不小于过梁净跨度的 2/3,见图 4.5.3.2—4。

(4) 料石砌拱操作工艺

1)石拱有平拱和圆图 4.5.3.2-4 料石过梁拱两种,均应按设计要求放足尺大样,并按其尺寸加工石块,料石应加工成楔形(上宽下窄),其块数应为单数,并按中心对称。拱厚与墙厚相等。

2)平拱两端部的石块,在拱脚处坡度以 60 为宜。拱石高度为两皮料石高。拱脚处

斜面应修整加工,使与拱石相吻合。

3)圆拱的石块应进行细加工,使其接触面吻合严密,形状及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施工砌筑前,应先支设模板,砌筑时应从两边拱脚开始,向拱顶汇合,以免引起拱顶移位。最后在中间合拢,中心石(锁石或拱冠石)应紧紧插砌,见图 4.5.3.2-5。

5)平拱拱角应从门窗口退进 20mm开始留槎。砌筑前应在托模上弹出拱块的砌筑线,再行砌筑。拱角处斜面应修整,使其与拱的石块相吻合。正中一块锁石应锁紧。

6)圆拱拱座应从墙身开始留槎。砌筑时首先在拱座上铺满砂浆,将第一皮石料放稳,然后逐层砌筑,灰缝砂浆必须饱满。

7)使用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 M10,灰缝厚度为 5mm。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70%以上时,方可拆除拱架模板。

(5)料石墙面勾缝操作工艺

1)石墙勾缝形式有:平缝、凹缝、凸缝,凹缝又分为平凹缝、半圆凹缝,凸缝又分为平凸缝、半圆凸缝、三角凸缝,见图 4.5.3.2-6。一般料石墙面多采用平缝或平凹缝。

2)料石墙面勾缝前要先剔缝,将灰缝凹入 20~30mm。墙面用水喷洒湿润,不整齐处应修整。

3)料石墙面勾缝应采用加浆勾缝,并宜采用细砂拌制 1:1.5 水泥砂浆,也可采用水泥石灰砂浆或掺入麻刀(纸筋)的青灰浆。有防渗要求的同样可用防水胶泥材料进行勾缝。

4)勾平缝时,用小抿子在托灰板上刮灰,塞进石缝中严密压实,表面压光。勾缝应顺石缝进行,缝与石面齐平,勾完一段后,用小抿子将缝边毛槎修理整齐。

5) 25mm 宽窄一致的凸缝,

6)石墙面勾缝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拆除墙面或柱面上临时装设的电缆、挂钩等物。

②清除墙面或柱面上粘结的砂浆、泥浆、杂物和污渍等。

③剔缝,即将灰缝刮深 20—30mm,不整齐处加以修整。

④用水喷洒墙面或柱面使其湿润,随后进行勾缝。

7)料石墙面勾缝应从上向下、从一端向另一端依次进行。

8)料石墙面勾缝缝路顺石缝进行,且均匀一致,深浅、厚度相同,搭接平整通顺。阳角勾缝两角方正,阴角勾缝不能上下直通。严禁有丢缝、开裂或粘结不牢等现象。

9)勾缝完毕,清扫墙面或柱面,表面洒水养护,防止干裂和脱落。

4.5.4 质量标准4.5.4.1 一般规定

(1)选用的石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材质必须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石材,色泽应均匀。

(2)料石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除干净。

(3)料石墙砌体的灰缝厚度:毛料石和粗料石墙砌体不宜大于 20mm,细料石墙砌体不宜大于 5mm.

(4)砂浆初凝后,如移动已砌筑的石块,应将原砂浆清理干净,重新铺浆砌筑。

(5)料石墙上不得留设临时施工洞口和脚手眼。

(6)料石挡土墙,当中间部分用毛石砌时,丁砌料石伸入毛石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 200mm。

(7)挡土墙的泄水孔当无设计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 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 300mm、厚 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8)挡土墙内侧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填,分层松土厚度应为 300mm。墙顶土面应

有适当坡度使流水流向挡土墙外侧面。

4.5.4.2 主控项目

(1)石材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同一产地的石材至少应抽检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第 4.0.12 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料石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石材、砂浆检查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砂浆必须饱满密实,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 80%。

抽检数量:每步架抽查不应少于 1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料石墙体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5.4.2 的规定。

抽检数量:外墙,按楼层(或 4m高以内)每 20m抽查 1 处,每处 3 延长米,但不应少于 3 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但不少于 3 间,每间不应少于 2 处。柱子不应少于 5根。

4.5.4.3 一般项目

(1)料石墙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5.4.3 的规定。

抽检数量:外墙,按楼层(或 4m高以内)每 20m抽查 1 处,每处延长 3 米,但不应少于 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但不少于 3 间,每间不应少于 2 处。柱子不应少于 5根。

注:砌完每一楼层后,砌体轴线和标高偏差应在楼面进行校正。

(2)料石墙体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3 米,但不应少于 3处;

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但不少于 3 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5.4.4 资料核查项目

料石墙体工程资料核查项目见表 4.4.4.4。

4.5.4.5 观感检查项目

(1)组砌方法应正确,灰缝均匀,不得有通缝、瞎缝。

(2)灰缝砂浆应饱满,横平竖直,不得有空缝、亮缝。

(3)混水墙面应平整洁净,阴阳线角流畅。

(4)清水墙、柱面应清晰美观,色泽均匀。

(5)墙面勾缝应密实光洁,宽窄、深浅、厚度一致,搭接平整通顺。

4.5.5 成品保护

(1)避免在已完成的砌体上修凿石块和堆放石料。

(2)砌体中埋设的构造筋应加强保护,防止踩倒或弯折。

(3)墙体表面的污染物要及时清理干净,并不得留设脚手架眼,不得在墙上开凿孔洞。

(4)在垂直运输井架进出料口周围,应用塑料纺织布、草帘或木板遮盖,防止污染墙面。

(5)细料石墙、柱、垛应用木板或塑料布保护,防止损坏楞角或污染。(6)支撑门窗过梁或石拱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70%以上时,方可拆除。

(7)砌挡土墙时,严禁居高临下抛石,避免已砌好的墙体受到冲击。

(8)夏季高温和冬季低温下施工时,应用草袋或草垫适当覆盖墙体,避免砂浆中的水分蒸发过快或受冻破坏。

4.5.6 安全环保措施

4.5.6.1 安全措施

(1)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 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

(2)砌石用的脚手架和防护拦板应经检查验收,方可使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除或改动。

(3

(4

(5

(6)不准徒手移动上墙的料石,以免压破或擦伤手指。

(7)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上砌筑料石,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塌或上石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8)石块不得往下投掷。运石上下时,脚手板要钉装牢固,并钉防滑条及扶手栏杆。

(9)冬期施工时,脚手板上如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才能上架子进行操作。

4.5.6.2 环保措施

(1)搅拌机清洗水应先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再通过排污管道排入市政管线中。

(2)切割或打磨料石时应浇水,消除粉尘污染。

(3)石屑、石块及其它施工垃圾应在场内集中堆放,不准随地乱倒。

4.5.7 季节性施工措施

4.5.7.1 雨期施工措施

(1)砌筑用外脚手架下的基土应夯实,支设木垫板,并有排水措施。

(2)雨期施工应防止雨水冲刷墙体。下雨前,砌体顶面应覆盖,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2m。

(3)后进行料石砌筑,砂浆稠度可适当减小。

4.5.7.2 冬期施工措施

(1)当室外平均气温连续 5d 稳定低于 5℃时,料石墙体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注:1)气温根据当地气象资料确定。

2)冬期施工期限以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3℃时,也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2)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应有完整的冬期施工方案。

(3)冬期施工所有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石膏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

2)拌制砂浆所用的砂,不得含有冰块和直径大于 l0mm的冻结块。

3)料石砌块不得遭水浸冻。

4)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不得使用无水泥拌制的砂浆。

5)宜采用两步投料法拌合砂浆。水的温度不得超过 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 40℃。

6)砌体表面的霜雪应清扫干净后,才能继续砌筑。

7)砂浆应随拌随用,普通砂浆和掺盐砂浆的储存时间分别不宜超过 15min 和 20min。

8)砂浆使用温度不宜低于 5℃,已遭冻结的砂浆严禁使用。

9)

10)尚应增留不少于 1 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 28d 强度。

11)当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时,宜将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4.5.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料石检验报告单;

(4)水泥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料石墙体砌体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6 毛石基础砌体工程

4.6.1 施工准备4.6.1.1 技术准备

(1)组织技术人员熟悉施工图纸,编制详细作业指导书;针对图纸中的重点、难点对现场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2)根据施工图纸及提供的控制点,进行标高点和轴线的引测,放出毛石墙体的轴线及基础控制边线;

(3)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砂浆试配,按规定对进场水泥、毛石进行取样检测。

4.6.1.2 材料要求

(1)毛石:其品种、规格、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规范的规定,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抽样检测报告;

(2)砂:宜用粗、中砂,用 5mm孔径筛过筛;配置小于 M5 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10%;配置等于或大于 M5 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 5%,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3)水泥:一般采用 32.5 级或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有出厂证明和复试单。如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按复验结果使用;

(4)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其它材料:拉结筋、预埋件应做防腐处理;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得少于 7d。

4.6.1.3 主要机具

(1)主要工具:台秤、筛子、铁锹、小手锤、大铁锹、托线板、线坠、小白线、半截大桶、扫把、工具袋、手推车、水平尺、钢卷尺、皮数杆、百格网、砂浆试模等;

4.6.1.4 作业条件:

(1)基槽或垫层已经完成,验收合格并办理隐检手续,混凝土垫层强度达到

1.2MPa;

(2)基础和墙身轴线、基础边轮廓线及洞口位置等已经标示,皮数杆已经立定;.

(3)砂浆试配已经完成,毛石抽样试验已经合格;

(4)对不良地基已经进行处理;

(5)基础砌筑前,应拉线检查垫层表面,标高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第一皮水平灰缝厚度超过 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掺石子代替;

(2)主要仪器及机械设备:经纬仪、水准仪、砂浆搅拌机、淋灰机等。

(6)安全措施、防地基浸泡及排水措施已经落实。

4.6.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划分施工作业段,确定施工方法;

(2)编制材料、机械设备计划,并组织材料进场及设备就位;

(3)根据施工作业计划、工程量及质量控制等级的要求,编制人力资源计划;

(4)对进场工人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交底。

4.6.2 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4.6.2.1 材料的关键要求

(1)基础毛石应质地坚硬,无风化剥落和裂纹,无细长扁薄和尖锥、有水锈的石块,毛石应呈块状,其中部厚度不宜小于 200mm;

(2)水泥必须经过复试合格,方可使用。

4.6.2.2 技术的关键要求

(1)毛石基础应采取分段流水施工。合理安排机具及劳动力,搞好综合平衡,保证工程进度。

(2)测定砂子的含水率,计算砌筑砂浆施工配合比,并严格材料计量,以保证砌筑砂浆强度。

(3)认真做好基础的测量放线的技术复核工作,将误差严格控制在允许偏差的范围之内。

(4)皮数杆制作应精确、规范,标识清楚。

(5)毛石墙拉结石每 0.7m 墙面不应少于 1 块。

(6)基础墙砌筑时应注意留槎,不得留直槎。

4.6.2.3 质量关键要求

(1)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 80%;

(3)基础工程常见质量通病有:砂浆强度不稳定,竖缝宽窄不一,毛石与砂浆粘结不牢,基础标高偏差大。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参见表 4.4.2.3-2。

4.6.2.4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搬运水泥和操作搅拌机的工人应佩戴防护面具。

(2)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和帆布手套。

(3)施工过程中,应防止基槽边坡土方滑移、坍塌。

(4)不能向下(基槽)直接抛石,基槽边缘不能码石过高。

(5)施工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

(6)超过 2m的基坑,应设梯或坡道,不得攀跳槽、沟、坑,不得站在墙上操作;

4.6.2.5 环境关键要求

(1)施工现场应勤洒水,控制扬尘。

(2)切割或打磨料石时应防止粉尘飞扬。

(3)石屑、石块不得乱倒。

(4)应在搅拌机附近设置沉淀池,废水及泥浆水必须经过二次沉淀后才能排入市政管网或河流。

4.6.3 施工工艺

4.6.3.1 工艺流程

4.6.3.2 操作工艺

(1)砌筑砂浆应用机械搅拌;拌合时间,自投料完算起,不得少于 90s;水泥、有机塑化剂和冬期施工掺用的氯盐等的配料精确度应控制在±2%以内,其它配料精确度应控制在±5%以内。

(2)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 3h 和 4h 内使用完毕;如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 30℃,分别必须在拌成后 2h 和 3h 内用完。

(3)砌筑前,应检查基槽(坑)的土质、轴线、尺寸和标高,清除杂物,打好底夯。地基过湿时,应铺 l0cm厚的砂子、矿渣或砂砾石或碎石填平夯实。

(4)根据设置的龙门板或中心桩放出基础轴线及边线,抄平,在两端立好皮数杆,划出分层砌石高度,标出台阶收分尺寸。

(5)毛石砌体的灰缝厚度宜为 20~30mm

,砂浆应饱满,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

填塞砂浆后用碎石块嵌实,不得采用先摆碎石后塞砂浆或干填碎石块的方法。

(6)砌筑毛石基础应双面拉准线,见图 4.6.3.2-1。第一皮按所放的基础边线砌筑,以上各皮按准线砌筑。

(7)砌第一皮毛石时,应选用有较大平面的石块,先在基坑底铺设砂浆,再将毛石砌上,并使毛石的大面向下。

(8)砌第一皮毛石时,应分皮卧砌,并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不得采用先砌外面石块后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填塞砂浆后用碎石嵌实,不得采用先摆碎石后塞砂浆或干填碎石的方法。

(9)毛石基础每 0.7m 且每皮毛石内间距不大于 2m 设置一块拉结石,上下两皮拉结石的位置应错开,立面砌成梅花形。拉结石宽度:如基础宽度等于或小于 400mm,拉结石宽度应与基础宽度相等;如基础宽度大于 400mm,可用两块拉结石内外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50mm,且其中一块长度不应小于基础宽度的 2/3。

(10)阶梯形毛石基础,上阶的石块应至少压砌下阶石块的 1/2,见图4.6.3.2-2;相邻阶梯毛石应相互错缝搭接。

(11)毛石基础最上一皮,宜选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选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

(12)

有高低台的毛石基础,应从低处砌起,并由高台向低台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

基础高度;

(13)毛石基础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起,如不能同时砌起又必须留槎时,应留成斜槎,斜槎长度应不小于斜槎高度,斜槎面上毛石不应找平,继续砌时应将斜槎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

(14)毛石基础每个工作日砌筑高度不得超过 1.2m;当超过 1.2m时,应搭设脚手架;

(15)每天砌完应在当天砌的砌体上,铺一层灰浆,表面应粗糙。夏季施工时,对刚砌完的砌体,应用草袋覆盖养护 5~7d,避免风吹、日晒、雨淋。毛石基础全部砌完,要及时在基础两边均匀分层回填土,分层夯实;

(16)基础砌筑至底层室内地面–0.06m处,进行防潮层施工。4.6.4 质量标准

4.6.4.1 一般规定

(1)毛石基础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 20mm。

(2)砂浆初凝后,如移动已砌筑的石块,应将原砂浆清理干净,重新铺浆砌筑。

(3)砌筑毛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坐浆,并将大面向下。

(4)毛石基础的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基础的最上一皮,宜用较大的毛石砌筑。4.6.4.2 主控项目

(1)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石材试验报告。

(2)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 80%。观察检查,每步架不少于 1 处。

(3)石砌体的轴线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6.4.2 的要求。

4.6.4.3 一般项目

(1)毛石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6.4.3 的要求;

(2)石砌体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

2)毛石墙拉结石每 0.7m 墙面不应少于 1 块。

4.6.4.4 资料核查项目

(1)原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告;

(2)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3)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

4.6.4.5 观感检查项目

(1)灰缝密实度、饱满度、均匀度;瞎缝、透亮、通缝数量;

(2)立面、台阶表面平整度,边角顺直度;

(3)变形缝两边顺直度,缝内夹杂砂浆、杂物情况;

(4)材料摆放情况,文明施工情况。4.6.5 成品保护

(1)基础墙砌筑完毕,应继续加强对龙门板、龙门桩、水平桩的保护,防止碰撞损坏。

(2)外露或埋设在基础内的暖卫、电气管线及其它预埋件,应注意保护,不得随意碰撞、折改或损坏。

(3)加强对基础预埋的抗震构造柱钢筋和拉结筋的保护,防止踩倒或弯折。

(4)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砌筑完毕应继续降水,直至回填完成,始可停止降水,以防止浸泡地基和基础。

(5)基础回填土应在两侧同时进行,如仅在一侧回填,未回填的一侧应加支撑。暖气沟墙内应加强垫板支撑牢固,以防填土夯实将墙挤压变形开裂;严禁回填土采取不分层夯实或向槽内灌水沉实的方法回填。

(6)回填土运输时,应先将基础顶部用塑料薄膜或草袋、木板等保护好,不得在基础墙上推车,损坏墙顶或碰坏墙体。

4.6.6 安全环保措施

4.6.6.1 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进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搅拌机等机械必须专人操作;

(3)基槽、坑、沟较深时,必须设置专用爬梯或坡道;周边应有围护措施;

(4)在基槽、坑、沟施工时,应制定防塌方的措施;

(5)堆放材料必须离开槽、坑、沟边沿 1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高于 0.5m;

往槽、坑、沟内运石料及其它物质时,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严禁有人停留。

4.6.6.2 环保措施

(1)防大气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基层应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或浇筑混凝土,并派专人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2)散装水泥、石灰粉及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状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毡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3)生石灰熟化时应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2)防水污染措施

1)搅拌机前台必须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必须排入沉淀池内,经过二次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2)没经过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中。

(3)防噪声污染措施

1)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3)各种机械尽量设置机械棚。

4.6.7 季节性施工措施

4.6.7.1 冬期施工

(1)进入冬期施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按冬期施工方案并对水、砂进行加热,砂浆使用时的温度应在+5℃以上;

(2)冬期施工时,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 10mm的冻结块;石灰膏等应防止受冻;

(3)在砌筑前,应清除石块表面的污物、冰霜,遭水浸冻的石块不得使用;

(4)基土无冻胀性时,基础可在冻结的地基上砌筑;基土有冻胀性时,应在未冻的地基上砌筑;在施工期间和回填土前,均应防止地基遭受冻结;

(5)宜采用掺盐砂浆法或掺外加剂砂浆法施工,拌合砂浆宜采用两步投料法;水的温度不得超过 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 40℃;掺盐(外加剂)量应符合冬期施工技术措施规定;

(6)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时,宜将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配筋砌体不得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

4.6.7.2 雨期施工

(1)应有防止基槽泡水、雨水冲刷砂浆及墙体的措施,砂浆的稠度应减少;

(2)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2m,下班收工时应覆盖砌体上表面。4.6.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毛石检验报告单;

(4)水泥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毛石基础砌体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7 毛石墙体砌体工程

4.7.1 施工准备

4.7.1.1 技术准备

(1)组织技术人员熟悉施工图纸,详细编制作业指导书,并针对图纸中的重点、难点对现场工人进行详细交底。

(2)根据施工图纸,放出毛石墙体的中线及其它控制线,复核基础顶标高。

(3)根据施工图纸或规范要求,提前做好砌筑毛石用的砂浆配合比;按规定对进场水泥、毛石进行取样检测。

4.7.1.2 材料准备

(1)毛石:根据预算工程量,并依照设计要求准备相应规格的毛石。

(2)砂:宜用粗、中砂;用 5mm孔径筛过筛。

(3)水泥:一般采用 32.5 级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4)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其它材料:拉结筋、预埋件、石灰膏等。

4.7.1.3 主要机具

(1)主要工具:大铁锹、瓦刀、灰斗、手锤、大锤、手凿、灰槽、勾缝条、手推车、磅秤、线坠、角尺、水平尺、皮数杆、砂浆试模、百格网等。

(2)机械设备:砂浆搅拌机、筛砂机、淋灰机、卷扬机等。

(3)主要仪器:经纬仪、水准仪等。

4.7.1.4 作业条件

(1)施工前,基础工程已验评合格。

(2)根据图纸要求,已做好测量放线工作,设置水准基点桩。有坡度要求的毛石

墙体,应立好坡度门架。

(3)基础清扫后,按施工图在基础上弹好轴线、边线、洞口和其它尺寸位置线,并复核标高。

(4)毛石应按需要数量堆放于砌筑部位附近;石料应按规格和数量在砌筑前组织人员集中加工,按不同规格分类堆放、堆码,以备使用。

(5)选择好施工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墙体砌筑和石料加平共处共等小型机械,尽量减轻人工搬运的笨重体力劳动,以提高工效。

(5) 砌筑砂浆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材料情况,由试验室通过试验确定配合比。

4.7.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立组织机构,编制进度计划和劳动力需要计划,组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场。

(2)瓦工工长、专职质监员、安全员、施工员等应熟悉施工图纸,掌握毛石墙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毛石墙体施工工艺,并针对施工中的重点、难点等编制作业指导书。

(3)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技术、安全、质量等方面的培训,以减少操作失误和经济损失。

(4)应根据工程量、工程的工期目标等配备瓦工、机械操作工、普工等作业人员,其中所

用技术工人应为中级以上,其中高级工不少于 20%。

(5)应根据施工图合理划分施工流水段,科学组织施工流水,优化资源配置。

4.7.2 质量、安全与环境控制要点

4.7.2.1 材料的关键要求

(1)石料:应呈块状,其中部厚度不宜小于 200mm;毛石应质地坚实,岩种应符合设计要求,无风化、裂缝;强度不低于 MU20。其品种、规格、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

规范的规定,应有出厂合格证,使用前应用水冲洗干净毛石表面的污垢、锈迹等。

(2)砂:有出厂证明、合格证及复试报告,含泥量不得超过 10%;等于或大于 M5 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 5%,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3)水泥:禁止使用过期的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7.2.2 技术的关键要求

(1)砌筑砂浆应严格按材料计量,保证配合比准确;

(2)严格控制毛石墙体的标高、轴线;

(3)毛石墙体的组砌方式、留槎形式、灰缝厚度、日砌筑高度等应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的规定。

4.7.2.3 质量的关键要求

(1)砌筑毛石墙时,应经常检查校核墙体的轴线与边线,以保证墙体轴线正确,不发生位移。

(2)砌石应注意选石,石块大小搭配均匀。

(3)砌筑时应严格防止出现不坐浆砌筑或先填心后填塞砂浆,或采取铺石灌浆法施工。

4.7.2.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操作工人用铁锤修整石块时,应戴上手套和口罩,防止石屑等飞入眼中和口内。

(2)在潮湿或有水环境中施工时,应穿雨靴。

(3)毛石墙身砌筑高度超过 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 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4)脚手架上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在楼层施工时,堆放机具、毛石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

(5)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4.7.2.5 环境关键要求

(1)按照当地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进行现场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制度。

(2)施工场地内每天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确保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的清洁卫生。

(3)采取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灰尘,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4)场地内部应设置沉淀池,以防止污水直接进入城市污水系统。进出工地的车辆应保持清洁,防止影响城市的环境卫生。

(6) 砌筑毛石墙体时,毛石应提前 1~2d 浇水湿润。以防止粉尘飞扬,污染环境。

4.7.3 施工工艺

4.7.3.1 工艺流程

4.7.3.2 操作工艺

(1)毛石墙砌筑前,应先清扫基础面,后在基础面上弹出墙体中心线及边线;在墙体两端竖立样杆,在两样杆之间拉准线,以控制每皮毛石进出位置,挂线分皮卧砌,每皮高约 300—400mm。

砌筑方法可采用铺浆法。用较大的平毛石,先砌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再向中间砌筑。砌前应先试摆,使石料大小搭配,大面平放朝下,外露表面要平齐,斜口朝内,各皮毛石间应利用自然形状经敲打修整使其能与先砌毛石基本吻合,搭砌紧密,逐块卧砌坐浆,使砂浆饱满。

上下皮毛石应相互错缝,内外搭砌,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填塞砂浆,后用碎石嵌实。严禁先填塞小石块后灌浆的做法。墙体中间不得有铁锹口石(尖石倾斜向外的石块)

斧刃石和过桥石(仅在两端搭砌的石块)。如图 4.7.3.2-1 所示。

灰缝宽度一般控制在约 20~30mm,铺灰厚度 40~50mm。

(2)砌筑时,避免出现通缝、干缝、空缝和孔洞,同时应注意合理摆放石块,不应出现图4.7.3.2—2 所示类型砌石,以免墙体承重后发生错位、劈裂、外鼓等现象。

(3)如果砌筑时毛石的形状和大小不一,难以每皮砌平,亦可采取不分皮砌法,每隔一定高度大体砌平。

(4)在转角及两墙交接处应用较大和较规整的垛石相互搭砌,并同时砌筑,必要时设置拉结筋。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阶梯形斜槎,不得留锯齿形直槎。

(5)毛石墙每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 1.2m,正常气温下,停歇 4h 后可继续垒砌。每砌 3—4层应大致找平一次,中途停工时,石块缝隙内应填满砂浆,但该层上表面须待继续砌筑时再铺砂浆。砌至楼层高度时,应使用平整的大石块压顶并用水泥砂浆全面找平。

(6)墙中门窗洞可砌砖平拱或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并应与窗框间预留 l0mm下沉高度。

(7)在毛石和实心砖的组合墙中,毛石墙体与砖砌体应同时砌筑,并每隔 4~6 皮砖用 2~3 皮丁砖与毛石墙体拉结砌合(见图 4.7.3.2-3)

。两种砌体间的空隙应用砂浆填

满。

(8)毛石墙和砖墙相接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转角处应自纵墙(或横墙)每隔 4~6 皮砖高度引出不小于 12cm与横墙(或纵墙)相接(见图4.7.3.2-4、图 4.7.3.2-5)

交接处应自纵墙每隔 4~6 皮砖高度引出不小于 12cm 与横墙相接(见图

4.7.3.2-6、图4.7.3.2-7)。

(9)石墙面的勾缝:石墙面或柱面的勾缝形式有平缝、平凹缝、平凸缝、半圆凹缝、半圆凸缝和三角凸缝等,一般毛石墙面多采用平缝或平凸缝。如图 4.7.3.2-8 所示。

(10)缝砂浆宜采用 1:1.5 水泥砂浆。毛石墙面勾缝按下列程序进行:

1) 拆除墙面或柱面上临时装设的拦风绳、挂钩等物;

2) 清除墙面或柱面上粘结的砂浆、泥浆、杂物和污渍等;

3) 剔缝,即将灰缝刮深 10~20mm,不整齐处加以修整;

4) 用水喷洒墙面或柱面,使其湿润,随后进行勾缝。

勾缝线条应顺石缝进行,且均匀一致,深浅及厚度相同,压实抹光,搭接平整。阳角勾缝要两面方整。阴角勾缝不能上下直通。勾缝不得有丢缝、开裂或粘结不牢的现象。

勾缝完毕应清扫墙面或柱面,早期应洒水养护。

(11)砌筑毛石挡土墙时,除符合上述有关砌筑要点外,尚应注意以下几点:

1)石的中部厚度不小于 200mm;

2)每砌筑 3~4 皮毛石为一个分层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找平一次;

3)外露面的灰缝不得大于 40mm;

4)上下皮毛石的竖向灰缝应相互错开 80mm以上,避免形成通缝。如图 4.7.3.2—9 所示。

5) 泄水孔在每lm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并在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厚 2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4.7.4 质量标准

4.7.4.1 一般规定

(1)毛石墙体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 20mm。

(2)砂浆初凝后,如移动已砌筑的石块,应将原砂浆清理干净,重新铺浆。

(3)毛石砌体的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每个楼层(包括基础)砌体的最上一皮,宜选用较大的毛石砌筑。4.7.4.2 主控项目

(1)毛石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 80%。

(3)毛石墙体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7.4.2 的规定。

4.7.4.3 一般项目

(1)毛石墙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7.4.3 的规定。

(2)毛石墙体的组砌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交错设置;2

2)毛石墙拉结石每 0.7m 墙面不应少于 1 块。

检查数量:外墙,按楼层(4m高以内)每 20m抽查 1 处,每处 3 延长米,但不应少于 3 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但不应少于 3 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7.4.4 资料核查项目

(1)原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告;

(2)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3)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

4.7.4.5 观感检查项目

(1)毛石墙体的组砌形式、拉结石的设置及分布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毛石墙体的砌筑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毛石墙体的灰缝及整体外观是否符合验收规范的规定。

4.7.5 成品保护

(1)料石墙砌筑完后,未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轴线桩、水准桩、皮数杆应加以保护,不得碰坏、拆除。

(2)墙体中埋设的构造筋应注意保护,不得随意踩倒弯折。

(3)毛石墙、柱、垛等应用木板、塑料布保护,防止损坏或污染。

(4)在夏季高温和冬季低温下施工时,应用草袋或草垫适当覆盖墙体,避免砂浆中水分蒸发过快或受冻破坏。

(5)避免在已完成的墙体上修凿石块和堆放石料;砌筑挡土墙时,严禁居高临下抛石,冲击已砌好的墙体。

(6)墙体表面要清理干净,并不得留设脚手架眼,不得在墙上开凿孔洞;在垂直运输井架进出料口周围,应用塑料纺织布、草帘或木板遮盖,防止沾污墙面。

(7) 门窗、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的 70%以上时,方可拆除。

4.7.6 安全环保措施

4.7.6.1 安全措施

(1)砌石用的脚手架和防护拦板应经检查验收,方可使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除或改动。

(2)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和帆布手套。

(3)搬运石块应检查搬运工具及绳索是否牢固,抬石应用双绳。

(4)在架子上凿石应注意打凿方向,避免飞石伤人。

(5)砌筑时,脚手架上堆石不宜过多,应随砌随运。

(6)用锤打石时,应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是否牢固。打锤要按照石纹走向落锤,锤口要平,落锤要准,同时要看清附近情况有无危险,然后落锤,以免伤人。

(7)不准在墙顶或脚手架上修改石材,以免振动墙体影响质量或石片掉下伤人。

(8)石块不得往下掷。运石上下时,脚手板要钉装牢固,并钉防滑条及扶手栏杆。

4.7.6.2 环保措施

(1)防大气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基层应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或浇筑混凝土,并派专人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2)散装水泥、石灰粉及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溢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3)生石灰熟化时应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2)防水污染措施

1)拌机前台必须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必须排入沉淀池内,经过二次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2)未经过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中。

(3)防噪声污染措施

1)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3)各种机械尽量设置机械棚。

4.7.7 季节性施工措施

4.7.7.1 冬期施工措施

(1)当预计连续 l0d 内日平均气温低于 5℃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3℃时,即进入冬期施工。

(2)冬期施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按冬期施工方案并对水、砂进行加热,砂浆使用时的温度应在+5℃以上。

(3)冬期施工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材在砌筑前,应清除冰霜;

2)砂浆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

3)石灰膏,黏土膏和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

4)拌制砂浆所用的砂,不得含有冰块和直径大于 lcm的冻结块;

5)拌合砂浆时,水的温度不得超过 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 40℃。 注:一般毛石墙砌筑冬期施工不宜采用冻结法施工。

4.7.7.2 雨期施工措施

(1)雨期施工时,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

(2)防止雨水冲刷墙体,下班收工时应覆盖墙体上表面;

(3)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2m。4.7.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毛石检验报告单;

(4)水泥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毛石墙体砌体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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