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员工的原则,以饱满的姿态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职工食堂餐饮管理的控制)

第二条 各分中心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后勤服务中心要按职责范围加强检查和监督,各分中心之间互相协调配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节 岗位职责

第四条 食堂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 熟知食堂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及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2) 负责食堂班组各岗位的交接检查及全面巡检,并督促检查各岗位执行情况。

(3) 负责组织本班成员完成工作任务,负责协调工作,工作中遇到水、电、设备等故障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本班内发生的设备、安全等异常情况和事故时要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主任。

(4) 班长要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工作不怕脏不怕累,起

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带领本班成员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做好本班的安全管理及节能降耗工作。

(5)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6) 负责对班组成员的上班出勤情况进行如实记录。

(7) 负责班组成员的出勤记录。

(8) 对班组成员违反考勤纪律有权按照考勤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9) 负责食堂工作的检查及监督。

第五条 前厅服务员岗位职责

(1) 整理好仪容仪表,化淡妆,准时上班,不迟到、早退,认真、快速的完成工作任务。

(2) 正式开餐前,按照班长安排,认真做好餐前准备

(3)用餐时,多与员工沟通,有问必答,不知者委婉回答客人,有必要时要问清再做回答,戒骄戒躁戒急戒烦。

(4) 如工作中出现疑问及时处理,解决不了及时汇报上级。

(5) 下班前检查工作区域是否关灯、关门、关窗,电源是否切断,确保安全,请示领导方可下班。

(6) 员工之间建立好良好的同事关系,不计较个人得失,互相帮助,遵守食堂一切规章制度。

(7) 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业务素质能力形成比学、帮、赶、超的良好风气。

第六条 厨师长岗位职责

(1)在食堂班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食堂后堂各工种的协调管理工作。

(2)领导组织厨师刻苦钻研业务,为广大员工烹饪出色、香、味、形具佳的菜肴。

(3)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带领食堂后堂员工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规范作业,避免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

(4)摸索伙食规律,掌握市场行情信息加强核算,帮助食堂负责人做好成本分析。认真督促检查领料、摘洗、切配、烹调等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认真制定原料订购计划,根据季节合理配菜,动脑筋、想办法、变花样,不断提高餐厅服务质量,满足就餐需要。

(6)安排组织饭菜销售工作,保证计量准确,按时供应,不得脱销和销售冷饭冷菜。

(7)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规,把好食品加工的各个环节,确保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第七条 食堂厨师岗位职责

(1) 服务周到,礼貌待人。

(2) 遵守作息时间,准时开餐,不擅离职守,不脱岗、串岗。

(3) 服从分配,按质、按量、按时烹制饭菜,做到饭菜可口,保质保鲜。

(4)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操作工具,合理使用原

材料,节约水、电、煤气。

(5) 严格遵守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厨房、餐厅卫生,保证不让员工吃有异味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6) 上班前将工作服穿戴整齐,厨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另搞标准开小灶。

(7) 自觉遵守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烹饪技术。

(8) 服从主管调动,维护好厨房灶具、设备,协助员工餐厅服务员做好开餐准备工作。

(9) 计划用料,精工细作,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制作方法,做到色、香、味俱佳。

(10) 协助班长做好食堂工作,参与每周菜谱的制定。

(11) 虚心听取员工对伙食的意见,研究改善伙食。

(12) 协助班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消毒。

(13)完成班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节 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

第八条 食堂应按规定时间开饭,就餐人员一律在窗口排队买饭,禁止到操作间买饭。

第九条 就餐人员一律凭餐厅发售的饭卡买饭,不赊账。

第十条 就餐人员要爱护食堂内的各种设施,守秩序、讲卫生、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食堂内不准猜拳行令。

第十一条 降低饭菜成本,做到饭菜品种多样化,经济实惠,

物美价廉。

第十二条 加强成本核算,建立健全帐卡。加强食堂经营管理;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入库、报账、领用、发放制度,达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三条 实行餐务公开,定期公布食堂饭菜原材料的进价和成 品、半成品的销售价格,并将每月食堂收支情况张榜公布,接受就餐人员的监督。

第十四条 要带头执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级的政策法则。

第十五条 食堂班组长认真组织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带好自己的“一班人”,讲团结,讲奉献,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提高责任心、事业心,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 食堂管理人员要把好“三关”,即:进货关、加工关、质量关。要做到“四勤”,即: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第十七条 食堂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对所有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损坏现象及时处理或维修,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八条 食堂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以“为员工负责,为员工服务”为宗旨,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尽量降低成本,提高伙食质量。

第十九条 食堂管理人员严于律己,做到不贪、不拿、不占、不乱用公物。

第二十条 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每月(期末)定时公布伙食情况。

第二十一条 食堂管理人员要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以保证就餐员工身心健康为己任,严禁一切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现象,要严格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节 考核制度

第二十二条 食堂管理人员因不严格管理造成浪费及不能正确对待所发生的事情,造成处理不当,经过调查,情况属实,按原价2倍考核,严重者解聘管理岗位。

第二十三条 严禁上班时饮酒,违者考核50-100元。

第二十四条 凡有投诉不能正确对待或者反映问题不能立即解决,每拖延一天将考核当事人30元-100元

第二十五条 上班时间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必须穿戴防护用品,违者将考核当事人20元,部门负责人10元。

第二十六条 在上班期间,各部门负责人不能擅自外出,若查岗不在未请假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七条 所经营各类食品严禁假冒伪劣,更不允许腐蚀霉变,如有发生扣罚部门负责人500元。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不出售腐蚀霉变的食物,经核实每发生一次考核经办人200元,并考核食堂管理人员100-200元;定时消毒,消毒有遗漏或以蒙骗的方式进行欺骗,每发生一次考核100元,两次解聘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 食堂保持清洁卫生,每周应对食堂所有的物品和工作环境进行大清扫,保证现场清洁,如发生一处不洁考核20元。

第三十条 食堂人员不准开小灶,应按职工就餐标准就餐,发现私自吃小灶者每发生一次考核当事人30元,部门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一条 食堂待储食物及未加工食物不得出售,违反一次考核当事人100元;保证饭菜的质量,如发现员工因饮食不洁而引起腹泻或食物中毒现象,考核当事人100-200元,部门负责人100-300元。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必须做到帐物相符,收入准确无误,严禁隐瞒虚报,每发生一次考核100-500元,部门负责人50-500元。 第三十三条 食堂人员偷盗食堂物资,一次考核500--1000元,正式员工上交人事处,临时用工立即解聘,同时考核部门 负责人100-200元,安全员100元。

第五节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进一步提务质量,使后勤服务中心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节 岗位职责

第二条 宿管负责人岗位职责

宿舍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 熟知宿舍管理的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及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2) 负责宿舍工作的交接检查及全面巡检,并督促检查各岗位执行情况。

(3) 负责组织本班成员完成工作任务,负责协调工作,工作中遇到水、电、设备等故障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本班内发生的设备、安全等异常情况和事故时要及时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 班长要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工作不怕脏不怕累,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带领本班成员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做好本班的安全管理及节能降耗工作。 宿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整个宿舍的运行调节,根据要求,及时调整操作,确保每项工作符合要求。

(2)根据领导的安排,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3)对所管辖的生活区、公共区进行打扫,做到干净、整洁、舒适。

(4)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各种相关的安全制度,熟悉宿舍管理制度。

(6)在工作中要节能降耗,降低成本,多提合理化的建议。

(7)定时、定点、定人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和清运。

(8)通过清、扫、擦、拭、抹等专业性操作,维护所有公共地方、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全面塑造文明形象,提高环境卫生。

第三节 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

交接班制度

第三条 交接班一个班与另一个班次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交接班是关键 ,既要分清责任,又要搞好团结。

第四条 每班交接班时间定在早9:30时到岗,15分钟为交接班时间10:00时整下班。

第五条 问清上班是否有其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第六条 检查交接班者是否做好记录,卫生清洁工作,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值班制度。

第七条 坚守岗位勤巡回、勤检查、勤打扫卫生,负责安排来访者工作,保管好公寓楼房间的钥匙,做好记录、处理好突发事件是值班人员应尽的职责。

(1)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干私活、脱岗、串岗。

(2) 为了更好的干好工作,值班人员应服从统一分配。

(3) 值班人员应以搞好工作为重,团结友爱,对无事生非者应严加处罚。

(4) 凡违反以上条例规定的予以考核。

第八条 值班时要使全宿舍楼的职工有一个舒适干净的住宿环境。

第九条 各房间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建帐、建卡,落实到每个房间。

第十条 凡来公司探亲者,由宿管员统一安排会客,一切外来人员不准在宿舍楼住宿、留宿。

第十一条 监督住宿人员乱倒垃圾、污水,住宿房间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准在房间内大声喧哗。

第十二条 监督管理住宿人员不得随意调换房间,跳舞、酗酒、聚宴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及一切违纪、违章活动。

第十三条 严禁男、女相互串楼,提醒员工不在宿舍房间内放现金及贵重物品私接电源及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四条 接待员工住宿入住填写登记表,填妥住宿的个人

资料、住宿人数、付款方式、入住和退房的时间等。

第十五条 根据住宿人员的要求分配房间,将入住手续办理完后,带入房间,并热情礼貌地回答住宿人员的有关询问。 第十六条 将住宿人员的有关资料建立台账,有特殊情况须作记录。

第十七条 及时灭蝇、灭蟑螂、灭鼠。

安全巡回检查制

第十八条 定期每月至少一次进行防火安全专项检查,纠正防火违章,加强消防设施的保养,更换失效器材,保证合格率100%。

第十九条 经常检查和清理各楼道间、通道等违章堆放的杂物,制止和纠正违章用电,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条 发生火灾后,及时向消防部门和相关领导报警,并组织灭火,启用和补充灭火器材,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现场,并进行调查和清理。

第四节 考核制度

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后勤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凡是在集团公司的各类小报或通报上受到批评和处罚者,后勤服务中心将给予双倍考核;如因安全处罚者,每发生一次将给予当事人50-100元处罚,或内部待岗1-3个月,同时考核负责人30-200元。分中心对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工作不达标的,给予分中心主任200-500元处罚,

同时考核当事人50-200元。

第二十二条 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和后勤服务中心的各项活动、临时安排的各项劳动。凡不参加会议者考核20元/次,凡不参加劳动者考核50元/次,迟到者考核10元/次。 第二十三条 有事有病必须先请假,有假条,经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许可后方可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者经查实,每发生一次罚款50元。

第二十五条 不得与服务对象及同事之间发生争吵、打架,有违者,视情节轻重,一次考核50-200元或内部待岗1-3个月。

第二十六条 不得迟到、早退,如有发生严格按集团公司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岗位电话应保持信息畅通,如拨打电话长久无人接听,影响信息畅通给工作带来滞后,每发生一次考核10元。

第二十八条 遵守劳动制度,不允许带孩子上班或在上班场所洗衣服,上班时不得与亲朋好友聊天,更不能占用公用电话聊天,如每发生一次罚款30元。

第二十九条 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串岗、换岗、睡岗、干私活,发生一次扣款50元,两次扣款200元,三次上交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条 冬季下雪就是命令,及时清扫门前及包干地段的积雪,拖延半天将考核100元,一天考核200元。

第三十一条 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如发生事故,班组必须实事求是的向后勤服务中心汇报,不允许隐瞒不报,每发生一次考核班组100元,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当事人考核100-500元。部门安全员50-200元/次,第一责任人及后勤负责安全人员各50-500元/次。

第三十二条 按要求时间完成后勤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如每拖延半天考核50元、一天考核100元、两天考核200元。

第三十三条 不服从安排、顶撞,无原则吵闹,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200元或上交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四条 宿管、保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准拣可利用垃圾(饮料瓶啤酒瓶、废纸箱等),如发现一次考核100元。两次待岗,三次交人事处。

第五节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绿化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美化公司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塑造公司良好的外在形象;为广大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分中心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后勤服务中心要按职责范围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各分中心之互相配合协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节 岗位职责

第四条 绿化负责人岗位职责

(1) 做好公司绿化、美化及管理工作。

(2) 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职工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掌握准确;无违章违纪现象。

(3) 按照企业绿化基本要求,做好年度绿化计划,并组织所属人员认真落实。

(4) 检查、记录向领导报告绿地、树木情况,及时处理违章,解决问题。

(5) 落实防火、防盗、防病虫害、防操作事故等安全保障措施。

(6) 熟悉安全知识,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任何人身及意外事故发生;能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简单技术问题。

(7) 督促所属人员做到定期除草、施肥、浇水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绿化的成活率,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8) 负责部分公共场所摆放观赏植物,并做好养护工作,认真执行花木损坏赔偿制度。

(9) 监督所有相关人员对劳动工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物品管理调配井然有序,熟悉和掌握设备操作规范和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技术。

(10) 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修,无丢失,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原因致使设施、设备提前报废。

(11) 严格控制绿化管理成本。费用开支有计划。合理开支,无违章支出现象。

(12) 负责整体绿化管理工作及绿化区域划分、检查、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包干区域的绿化问题。关心公物损坏情况,特别是绿化管道、各处上下水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 绿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落实绿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执行绿化工作规范。

(2) 管理好企业内各种花草、树木、绿篱,对有意破坏

绿化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甚至赔偿罚款。

(3) 定期浇水、施肥、除草、灭虫、剪枝等,确保绿化的成活率,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4) 加强对绿化劳动工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熟悉和掌握设备操作规范和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技术。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修,无丢失,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原因致使设施、设备提前报废。

(5) 保管好绿化所有工具与器械、农药与化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三节 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

第六条 绿化带内内杂物;叶面、枝干无浓厚浮灰,保持叶色翠绿。

第七条 各类植物无枯萎、凋谢现象。

第八条 草坪修剪整齐,无高低不平现象。

第九条 枝叶修剪齐整,无杂乱现象。

第十条 草坪干净无纸屑、杂物、干净。

第十一条 各类植物无病虫害。

第十二条 严格管理草坪禁止人为踏坏,影响美观

第四节、考核制度

第十三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迁移公共绿化范围内的花木,因施工等原因确需迁移、处理时,必须由后勤服务中心同意后才能进行,违者处以50—200元的罚款。分中心对施

工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工作不达标的,给予分中心主任200-500元处罚,同时考核当事人50-200元。

第十四条 对厂区及生活区域内种植的花木、苗木、摆放在公共场所的盆花、绿化公共设施等进行破坏和偷窃者,一经发现和查实,按实际价值的3—1 O倍罚款。

第十五条 对攀折花木、随意进入封闭型草坪、花坛者处以1 0—100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 不得在树下、绿篱下挖土、点火、堆倒垃圾及其它有害物质,违者处以30一100元罚款。

第十七条 不得在树干上捆铁丝,钉铁钉,利用树木搭棚设架,违者处以5—20元罚款。

第十八条 不得随意采摘果实、树叶、鲜花、种子,攀拉、摇晃、踢打花木,违者处以10—100元罚款。

第十九条 外来施工单位,因未采取保护措施人为地造成树木花草损坏,将按市园林绿化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严禁进入园林小路、花坛、绿地、草坪,违者罚款10—30元,造成损坏的参照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五节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加强卫生保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 岗位职责

第二条 保洁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 做好公司的卫生区域的管理工作。

(2) 负责制定和修订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办法。

(3) 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职工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掌握准确;无违章违纪现象。

(4) 按照企业卫生标准,做好年度工作计划,资金计划,并组织所属人员认真落实。

(5) 检查、记录向领导报告卫生清洁情况,及时处理违章,解决问题。

(6) 落实防火、防盗、防操作事故等安全保障措施。

(7) 熟悉安全知识,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任何人身及意外事故发生;能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简单技术问题。

(8) 负责厂区外和生活区环境卫生检查及监督。

第三条 保洁员的岗位职责

(1) 做好厂区内及生活的卫生日常工作,根据要求,确保每项工作符合要求。

(2) 根据领导的安排,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3) 对所管辖的生活区、公共区进行打扫,做到干净、整洁、舒适。

(4) 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

(5) 严格执行各种相关的安全制度,熟悉厂区卫生管理制度。

(6) 在工作中要节能降耗,降低成本,多提合理化的建议。

(7) 定时、定点、定人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和清运。

(8) 负责区域内卫生间的清扫和消毒工作。

(9) 通过清、扫、擦、拭、抹等专业性操作,维护所有公共地方、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从面塑造文明形象,提高环境卫生。

第三节 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

第四条 做好厂区外公共区域和生活区环境的清扫和积雪清运。

第五条 做好区域内地面、天花板、楼道、栅栏、扶手、门窗、电表箱、信报箱、广告牌、楼道开关、灯具、内外墙面、及道路的区域内的保洁和卫生工作。工作标准:

(1) 墙面: 墙角线、墙壁各种标牌表面干净,无灰尘、水迹、污迹、斑点等,清洁率达到90%以上;

(2) 玻璃窗: 明净光洁,目视无水印,无积尘污迹、斑点等,清洁率达到90%以上;

(3) 各种设施外表: (如消防栓箱等)外表清洁干净,无积尘污迹等,清洁率达到90%以上。;

(4) 楼梯道: 无灰尘、无杂物、无乱张贴,无蜘蛛网,无乱堆放;扶手、栏杆光洁无灰尘等,清洁率达到90%以上;

(5) 门: 干净无灰尘、污迹等清洁率达到90%以上。;

(6) 天花板: 无尘、无污迹、无蜘蛛网等,清洁率达到90%以上;

(7) 地面: 无废杂物、纸屑、无污迹;无积水、尘土,清洁率达到90%以上;

第六条 做好厂区外马路、绿化带内及公共厕所杂物的清理工作:

(1) 路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油迹、无积水等,清洁率达到90%以上;

(2) 定期做好公共厕所卫生消毒和害虫的杀灭工作,清洁率达到90%以上;

(3) 绿化带:无垃圾、杂物、花草盆无积水和异味,清洁率达到90%以上;

第七条 做好垃圾箱消毒、垃圾收集,并及时集中转运。

第八条 负责做好区域内垃圾桶的清洗、消毒工作。

第九条 负责保洁工具和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

第十条 完成公司各项临时性的其他自治区、市及上级领导参观、检查工作中的保洁任务。

第四节 考核制度

第十一条 有事有病必须先请假,有假条,经许可后方可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病事假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工作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经调查核实,每发生一次罚款50-100元。

第十三条 不得与服务对象及同事之间发生争吵、打架,如有发生,视情节轻重,每发生一次考核50-200元或内部待岗1-3个月。

第十四条 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5--10分钟罚款5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两次罚款100元,一个月三次以上交人事处。

第十五条 各部门岗位电话应保持信息畅通,如拨打电话长久无人接听,影响信息畅通给工作带来滞后,每发生一次考核10元。

第十六条 遵守劳动制度,不允许带孩子上班或在上班场所洗衣服,上班时不得与亲朋好友聊天,更不能占用公用电话聊天,如每发生一次罚款30元。

第十七条 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串岗、换岗、睡岗、干

私活,发生一次扣款50元,两次扣款200元,三次上交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冬季下雪就是命令,各部门及时清扫门前及包干地段的积雪,拖延半天将考核100元,一天考核200元。 第十九条 不得有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班组必须实事求是的向后勤服务中心汇报,不允许隐瞒不报,如有发生考核班组100元,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当事人考核100-500元。部门安全员50-200元/次,第一责任人及后勤负责安全人员各50-500元/次。分中心对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工作不达标的,给予分中心主任200-500元处罚,同时考核当事人50-200元。

第五节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员工的原则,以饱满的姿态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职工食堂餐饮管理的控制)

第二条 各分中心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后勤服务中心要按职责范围加强检查和监督,各分中心之间互相协调配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节 岗位职责

第四条 食堂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 熟知食堂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及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2) 负责食堂班组各岗位的交接检查及全面巡检,并督促检查各岗位执行情况。

(3) 负责组织本班成员完成工作任务,负责协调工作,工作中遇到水、电、设备等故障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本班内发生的设备、安全等异常情况和事故时要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主任。

(4) 班长要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工作不怕脏不怕累,起

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带领本班成员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做好本班的安全管理及节能降耗工作。

(5)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6) 负责对班组成员的上班出勤情况进行如实记录。

(7) 负责班组成员的出勤记录。

(8) 对班组成员违反考勤纪律有权按照考勤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9) 负责食堂工作的检查及监督。

第五条 前厅服务员岗位职责

(1) 整理好仪容仪表,化淡妆,准时上班,不迟到、早退,认真、快速的完成工作任务。

(2) 正式开餐前,按照班长安排,认真做好餐前准备

(3)用餐时,多与员工沟通,有问必答,不知者委婉回答客人,有必要时要问清再做回答,戒骄戒躁戒急戒烦。

(4) 如工作中出现疑问及时处理,解决不了及时汇报上级。

(5) 下班前检查工作区域是否关灯、关门、关窗,电源是否切断,确保安全,请示领导方可下班。

(6) 员工之间建立好良好的同事关系,不计较个人得失,互相帮助,遵守食堂一切规章制度。

(7) 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业务素质能力形成比学、帮、赶、超的良好风气。

第六条 厨师长岗位职责

(1)在食堂班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食堂后堂各工种的协调管理工作。

(2)领导组织厨师刻苦钻研业务,为广大员工烹饪出色、香、味、形具佳的菜肴。

(3)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带领食堂后堂员工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规范作业,避免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

(4)摸索伙食规律,掌握市场行情信息加强核算,帮助食堂负责人做好成本分析。认真督促检查领料、摘洗、切配、烹调等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认真制定原料订购计划,根据季节合理配菜,动脑筋、想办法、变花样,不断提高餐厅服务质量,满足就餐需要。

(6)安排组织饭菜销售工作,保证计量准确,按时供应,不得脱销和销售冷饭冷菜。

(7)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规,把好食品加工的各个环节,确保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第七条 食堂厨师岗位职责

(1) 服务周到,礼貌待人。

(2) 遵守作息时间,准时开餐,不擅离职守,不脱岗、串岗。

(3) 服从分配,按质、按量、按时烹制饭菜,做到饭菜可口,保质保鲜。

(4)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操作工具,合理使用原

材料,节约水、电、煤气。

(5) 严格遵守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厨房、餐厅卫生,保证不让员工吃有异味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6) 上班前将工作服穿戴整齐,厨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另搞标准开小灶。

(7) 自觉遵守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烹饪技术。

(8) 服从主管调动,维护好厨房灶具、设备,协助员工餐厅服务员做好开餐准备工作。

(9) 计划用料,精工细作,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制作方法,做到色、香、味俱佳。

(10) 协助班长做好食堂工作,参与每周菜谱的制定。

(11) 虚心听取员工对伙食的意见,研究改善伙食。

(12) 协助班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消毒。

(13)完成班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节 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

第八条 食堂应按规定时间开饭,就餐人员一律在窗口排队买饭,禁止到操作间买饭。

第九条 就餐人员一律凭餐厅发售的饭卡买饭,不赊账。

第十条 就餐人员要爱护食堂内的各种设施,守秩序、讲卫生、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食堂内不准猜拳行令。

第十一条 降低饭菜成本,做到饭菜品种多样化,经济实惠,

物美价廉。

第十二条 加强成本核算,建立健全帐卡。加强食堂经营管理;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入库、报账、领用、发放制度,达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三条 实行餐务公开,定期公布食堂饭菜原材料的进价和成 品、半成品的销售价格,并将每月食堂收支情况张榜公布,接受就餐人员的监督。

第十四条 要带头执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级的政策法则。

第十五条 食堂班组长认真组织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带好自己的“一班人”,讲团结,讲奉献,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提高责任心、事业心,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 食堂管理人员要把好“三关”,即:进货关、加工关、质量关。要做到“四勤”,即: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第十七条 食堂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对所有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损坏现象及时处理或维修,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八条 食堂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以“为员工负责,为员工服务”为宗旨,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尽量降低成本,提高伙食质量。

第十九条 食堂管理人员严于律己,做到不贪、不拿、不占、不乱用公物。

第二十条 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每月(期末)定时公布伙食情况。

第二十一条 食堂管理人员要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以保证就餐员工身心健康为己任,严禁一切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现象,要严格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节 考核制度

第二十二条 食堂管理人员因不严格管理造成浪费及不能正确对待所发生的事情,造成处理不当,经过调查,情况属实,按原价2倍考核,严重者解聘管理岗位。

第二十三条 严禁上班时饮酒,违者考核50-100元。

第二十四条 凡有投诉不能正确对待或者反映问题不能立即解决,每拖延一天将考核当事人30元-100元

第二十五条 上班时间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必须穿戴防护用品,违者将考核当事人20元,部门负责人10元。

第二十六条 在上班期间,各部门负责人不能擅自外出,若查岗不在未请假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七条 所经营各类食品严禁假冒伪劣,更不允许腐蚀霉变,如有发生扣罚部门负责人500元。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不出售腐蚀霉变的食物,经核实每发生一次考核经办人200元,并考核食堂管理人员100-200元;定时消毒,消毒有遗漏或以蒙骗的方式进行欺骗,每发生一次考核100元,两次解聘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 食堂保持清洁卫生,每周应对食堂所有的物品和工作环境进行大清扫,保证现场清洁,如发生一处不洁考核20元。

第三十条 食堂人员不准开小灶,应按职工就餐标准就餐,发现私自吃小灶者每发生一次考核当事人30元,部门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一条 食堂待储食物及未加工食物不得出售,违反一次考核当事人100元;保证饭菜的质量,如发现员工因饮食不洁而引起腹泻或食物中毒现象,考核当事人100-200元,部门负责人100-300元。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必须做到帐物相符,收入准确无误,严禁隐瞒虚报,每发生一次考核100-500元,部门负责人50-500元。 第三十三条 食堂人员偷盗食堂物资,一次考核500--1000元,正式员工上交人事处,临时用工立即解聘,同时考核部门 负责人100-200元,安全员100元。

第五节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进一步提务质量,使后勤服务中心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节 岗位职责

第二条 宿管负责人岗位职责

宿舍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 熟知宿舍管理的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及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2) 负责宿舍工作的交接检查及全面巡检,并督促检查各岗位执行情况。

(3) 负责组织本班成员完成工作任务,负责协调工作,工作中遇到水、电、设备等故障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本班内发生的设备、安全等异常情况和事故时要及时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 班长要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工作不怕脏不怕累,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带领本班成员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做好本班的安全管理及节能降耗工作。 宿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整个宿舍的运行调节,根据要求,及时调整操作,确保每项工作符合要求。

(2)根据领导的安排,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3)对所管辖的生活区、公共区进行打扫,做到干净、整洁、舒适。

(4)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各种相关的安全制度,熟悉宿舍管理制度。

(6)在工作中要节能降耗,降低成本,多提合理化的建议。

(7)定时、定点、定人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和清运。

(8)通过清、扫、擦、拭、抹等专业性操作,维护所有公共地方、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全面塑造文明形象,提高环境卫生。

第三节 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

交接班制度

第三条 交接班一个班与另一个班次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交接班是关键 ,既要分清责任,又要搞好团结。

第四条 每班交接班时间定在早9:30时到岗,15分钟为交接班时间10:00时整下班。

第五条 问清上班是否有其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第六条 检查交接班者是否做好记录,卫生清洁工作,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值班制度。

第七条 坚守岗位勤巡回、勤检查、勤打扫卫生,负责安排来访者工作,保管好公寓楼房间的钥匙,做好记录、处理好突发事件是值班人员应尽的职责。

(1)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干私活、脱岗、串岗。

(2) 为了更好的干好工作,值班人员应服从统一分配。

(3) 值班人员应以搞好工作为重,团结友爱,对无事生非者应严加处罚。

(4) 凡违反以上条例规定的予以考核。

第八条 值班时要使全宿舍楼的职工有一个舒适干净的住宿环境。

第九条 各房间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建帐、建卡,落实到每个房间。

第十条 凡来公司探亲者,由宿管员统一安排会客,一切外来人员不准在宿舍楼住宿、留宿。

第十一条 监督住宿人员乱倒垃圾、污水,住宿房间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准在房间内大声喧哗。

第十二条 监督管理住宿人员不得随意调换房间,跳舞、酗酒、聚宴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及一切违纪、违章活动。

第十三条 严禁男、女相互串楼,提醒员工不在宿舍房间内放现金及贵重物品私接电源及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四条 接待员工住宿入住填写登记表,填妥住宿的个人

资料、住宿人数、付款方式、入住和退房的时间等。

第十五条 根据住宿人员的要求分配房间,将入住手续办理完后,带入房间,并热情礼貌地回答住宿人员的有关询问。 第十六条 将住宿人员的有关资料建立台账,有特殊情况须作记录。

第十七条 及时灭蝇、灭蟑螂、灭鼠。

安全巡回检查制

第十八条 定期每月至少一次进行防火安全专项检查,纠正防火违章,加强消防设施的保养,更换失效器材,保证合格率100%。

第十九条 经常检查和清理各楼道间、通道等违章堆放的杂物,制止和纠正违章用电,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条 发生火灾后,及时向消防部门和相关领导报警,并组织灭火,启用和补充灭火器材,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现场,并进行调查和清理。

第四节 考核制度

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后勤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凡是在集团公司的各类小报或通报上受到批评和处罚者,后勤服务中心将给予双倍考核;如因安全处罚者,每发生一次将给予当事人50-100元处罚,或内部待岗1-3个月,同时考核负责人30-200元。分中心对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工作不达标的,给予分中心主任200-500元处罚,

同时考核当事人50-200元。

第二十二条 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和后勤服务中心的各项活动、临时安排的各项劳动。凡不参加会议者考核20元/次,凡不参加劳动者考核50元/次,迟到者考核10元/次。 第二十三条 有事有病必须先请假,有假条,经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许可后方可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者经查实,每发生一次罚款50元。

第二十五条 不得与服务对象及同事之间发生争吵、打架,有违者,视情节轻重,一次考核50-200元或内部待岗1-3个月。

第二十六条 不得迟到、早退,如有发生严格按集团公司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岗位电话应保持信息畅通,如拨打电话长久无人接听,影响信息畅通给工作带来滞后,每发生一次考核10元。

第二十八条 遵守劳动制度,不允许带孩子上班或在上班场所洗衣服,上班时不得与亲朋好友聊天,更不能占用公用电话聊天,如每发生一次罚款30元。

第二十九条 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串岗、换岗、睡岗、干私活,发生一次扣款50元,两次扣款200元,三次上交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条 冬季下雪就是命令,及时清扫门前及包干地段的积雪,拖延半天将考核100元,一天考核200元。

第三十一条 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如发生事故,班组必须实事求是的向后勤服务中心汇报,不允许隐瞒不报,每发生一次考核班组100元,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当事人考核100-500元。部门安全员50-200元/次,第一责任人及后勤负责安全人员各50-500元/次。

第三十二条 按要求时间完成后勤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如每拖延半天考核50元、一天考核100元、两天考核200元。

第三十三条 不服从安排、顶撞,无原则吵闹,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200元或上交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四条 宿管、保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准拣可利用垃圾(饮料瓶啤酒瓶、废纸箱等),如发现一次考核100元。两次待岗,三次交人事处。

第五节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绿化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美化公司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塑造公司良好的外在形象;为广大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分中心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后勤服务中心要按职责范围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各分中心之互相配合协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节 岗位职责

第四条 绿化负责人岗位职责

(1) 做好公司绿化、美化及管理工作。

(2) 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职工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掌握准确;无违章违纪现象。

(3) 按照企业绿化基本要求,做好年度绿化计划,并组织所属人员认真落实。

(4) 检查、记录向领导报告绿地、树木情况,及时处理违章,解决问题。

(5) 落实防火、防盗、防病虫害、防操作事故等安全保障措施。

(6) 熟悉安全知识,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任何人身及意外事故发生;能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简单技术问题。

(7) 督促所属人员做到定期除草、施肥、浇水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绿化的成活率,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8) 负责部分公共场所摆放观赏植物,并做好养护工作,认真执行花木损坏赔偿制度。

(9) 监督所有相关人员对劳动工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物品管理调配井然有序,熟悉和掌握设备操作规范和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技术。

(10) 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修,无丢失,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原因致使设施、设备提前报废。

(11) 严格控制绿化管理成本。费用开支有计划。合理开支,无违章支出现象。

(12) 负责整体绿化管理工作及绿化区域划分、检查、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包干区域的绿化问题。关心公物损坏情况,特别是绿化管道、各处上下水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 绿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落实绿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执行绿化工作规范。

(2) 管理好企业内各种花草、树木、绿篱,对有意破坏

绿化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甚至赔偿罚款。

(3) 定期浇水、施肥、除草、灭虫、剪枝等,确保绿化的成活率,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4) 加强对绿化劳动工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熟悉和掌握设备操作规范和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技术。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修,无丢失,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原因致使设施、设备提前报废。

(5) 保管好绿化所有工具与器械、农药与化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三节 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

第六条 绿化带内内杂物;叶面、枝干无浓厚浮灰,保持叶色翠绿。

第七条 各类植物无枯萎、凋谢现象。

第八条 草坪修剪整齐,无高低不平现象。

第九条 枝叶修剪齐整,无杂乱现象。

第十条 草坪干净无纸屑、杂物、干净。

第十一条 各类植物无病虫害。

第十二条 严格管理草坪禁止人为踏坏,影响美观

第四节、考核制度

第十三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迁移公共绿化范围内的花木,因施工等原因确需迁移、处理时,必须由后勤服务中心同意后才能进行,违者处以50—200元的罚款。分中心对施

工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工作不达标的,给予分中心主任200-500元处罚,同时考核当事人50-200元。

第十四条 对厂区及生活区域内种植的花木、苗木、摆放在公共场所的盆花、绿化公共设施等进行破坏和偷窃者,一经发现和查实,按实际价值的3—1 O倍罚款。

第十五条 对攀折花木、随意进入封闭型草坪、花坛者处以1 0—100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 不得在树下、绿篱下挖土、点火、堆倒垃圾及其它有害物质,违者处以30一100元罚款。

第十七条 不得在树干上捆铁丝,钉铁钉,利用树木搭棚设架,违者处以5—20元罚款。

第十八条 不得随意采摘果实、树叶、鲜花、种子,攀拉、摇晃、踢打花木,违者处以10—100元罚款。

第十九条 外来施工单位,因未采取保护措施人为地造成树木花草损坏,将按市园林绿化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严禁进入园林小路、花坛、绿地、草坪,违者罚款10—30元,造成损坏的参照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五节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加强卫生保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 岗位职责

第二条 保洁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 做好公司的卫生区域的管理工作。

(2) 负责制定和修订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办法。

(3) 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职工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掌握准确;无违章违纪现象。

(4) 按照企业卫生标准,做好年度工作计划,资金计划,并组织所属人员认真落实。

(5) 检查、记录向领导报告卫生清洁情况,及时处理违章,解决问题。

(6) 落实防火、防盗、防操作事故等安全保障措施。

(7) 熟悉安全知识,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任何人身及意外事故发生;能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简单技术问题。

(8) 负责厂区外和生活区环境卫生检查及监督。

第三条 保洁员的岗位职责

(1) 做好厂区内及生活的卫生日常工作,根据要求,确保每项工作符合要求。

(2) 根据领导的安排,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3) 对所管辖的生活区、公共区进行打扫,做到干净、整洁、舒适。

(4) 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

(5) 严格执行各种相关的安全制度,熟悉厂区卫生管理制度。

(6) 在工作中要节能降耗,降低成本,多提合理化的建议。

(7) 定时、定点、定人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和清运。

(8) 负责区域内卫生间的清扫和消毒工作。

(9) 通过清、扫、擦、拭、抹等专业性操作,维护所有公共地方、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从面塑造文明形象,提高环境卫生。

第三节 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

第四条 做好厂区外公共区域和生活区环境的清扫和积雪清运。

第五条 做好区域内地面、天花板、楼道、栅栏、扶手、门窗、电表箱、信报箱、广告牌、楼道开关、灯具、内外墙面、及道路的区域内的保洁和卫生工作。工作标准:

(1) 墙面: 墙角线、墙壁各种标牌表面干净,无灰尘、水迹、污迹、斑点等,清洁率达到90%以上;

(2) 玻璃窗: 明净光洁,目视无水印,无积尘污迹、斑点等,清洁率达到90%以上;

(3) 各种设施外表: (如消防栓箱等)外表清洁干净,无积尘污迹等,清洁率达到90%以上。;

(4) 楼梯道: 无灰尘、无杂物、无乱张贴,无蜘蛛网,无乱堆放;扶手、栏杆光洁无灰尘等,清洁率达到90%以上;

(5) 门: 干净无灰尘、污迹等清洁率达到90%以上。;

(6) 天花板: 无尘、无污迹、无蜘蛛网等,清洁率达到90%以上;

(7) 地面: 无废杂物、纸屑、无污迹;无积水、尘土,清洁率达到90%以上;

第六条 做好厂区外马路、绿化带内及公共厕所杂物的清理工作:

(1) 路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油迹、无积水等,清洁率达到90%以上;

(2) 定期做好公共厕所卫生消毒和害虫的杀灭工作,清洁率达到90%以上;

(3) 绿化带:无垃圾、杂物、花草盆无积水和异味,清洁率达到90%以上;

第七条 做好垃圾箱消毒、垃圾收集,并及时集中转运。

第八条 负责做好区域内垃圾桶的清洗、消毒工作。

第九条 负责保洁工具和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

第十条 完成公司各项临时性的其他自治区、市及上级领导参观、检查工作中的保洁任务。

第四节 考核制度

第十一条 有事有病必须先请假,有假条,经许可后方可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病事假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工作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经调查核实,每发生一次罚款50-100元。

第十三条 不得与服务对象及同事之间发生争吵、打架,如有发生,视情节轻重,每发生一次考核50-200元或内部待岗1-3个月。

第十四条 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5--10分钟罚款5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两次罚款100元,一个月三次以上交人事处。

第十五条 各部门岗位电话应保持信息畅通,如拨打电话长久无人接听,影响信息畅通给工作带来滞后,每发生一次考核10元。

第十六条 遵守劳动制度,不允许带孩子上班或在上班场所洗衣服,上班时不得与亲朋好友聊天,更不能占用公用电话聊天,如每发生一次罚款30元。

第十七条 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串岗、换岗、睡岗、干

私活,发生一次扣款50元,两次扣款200元,三次上交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冬季下雪就是命令,各部门及时清扫门前及包干地段的积雪,拖延半天将考核100元,一天考核200元。 第十九条 不得有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班组必须实事求是的向后勤服务中心汇报,不允许隐瞒不报,如有发生考核班组100元,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当事人考核100-500元。部门安全员50-200元/次,第一责任人及后勤负责安全人员各50-500元/次。分中心对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工作不达标的,给予分中心主任200-500元处罚,同时考核当事人50-200元。

第五节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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