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如何规范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

在工程里清单计价中,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这个定义是相对于工程实体消耗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而言,对实际施工中为完成实体工程项目所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总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费用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以及规费和税金,措施项目费用在其中占15%到20%的比例,而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从招投标阶段到工程结算阶段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因此理应受到有关建设各方主体的重视。

一、 措施项目费用的特点

1、措施项目费用具有其不可预见性。措施项目费用与分部分项工程不同,除个别项目如基坑支护等外并不构成实体消耗,无法像分部分项工程一样有明确的设计图纸和计价依据,能够在施工前就能准确地选择施工具体工程并计算工程量,并根据相应的计价依据计算其工程造价,往往在工程竣工之后,措施项目如脚手架、模板之类作为非实体消耗项目均予以拆除而无法进行事后计量,所以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称中,措施项目费用的计量自始至终都充满了不可预见性。同时涉及到天文、气象、环境、安全乃至不明障碍物等因素都又可能导致其费用产生变化,而这种变化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是无法准确预测的。

2、措施项目费用具有其可选择性及多样性。措施项目费用与其施工方案的选择有直接关系,不同的工程有不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所以其措施项目费用具有多样性,不一定具有固定和均衡的计量标准。即使是同一建设工程,由于可以选择不同的施工方案,其费用也会产生多样性,如针对同一工程而言只要施工企业在保证工期和质量顺利完成分部分项工程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施工方案,如脚手架工程,,可以选择双排外架子,也可以选择悬挑脚手架,如模板,可以选择钢模板,也可以选择竹胶板模板,如降水工程,可以选择轻型井点降水,也可以选择深井降水,而不同的施工方案,所对应的措施项目费用支出也都是不一样的。

3、措施项目费用的实际支出与定额计价具有一定差异性。措施项目费用的计价定额编制依据是考虑施工企业自有材料进行一定次数的周转摊销,以及施工企业以自有大型机械形式计算其台班预算费用,而在工程建设实际中,模板周转次数与定额不可能完全保持一致,脚手钢管支撑也多以租赁为主,塔吊等大型机械费用也是以租赁费的形式计算其措施项目费用的支出。此外还有部分技术比较成熟的社会分工比较细化的措施项目费用采用专业分包形式如井点降水等,其计价方式也不同于定额计价。所以在工程建设中措施项目费用的实际支出与定额计价存在一定差异性。

二、措施项目费用的内容和计算方法

根据08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要求,措施项目由通用措施项目费和专业措施项目费两部分组成。通用措施项目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

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按拆费、施工排水费、施工降水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企业检验试验费、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等,建筑工程专业包括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等。

由于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太多,规范及费用定额不可能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措施项目全部列出,所以在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因工程情况不同,出现本规范及附录中未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措施项目清单作补充。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不可计算工程量的项目,以“项”为计量单位计量。典型的如企业检验试验费、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等。但有的非实体性项目,则是可以精确计量的项目,典型的是混凝土浇筑的模板工程,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更有利于措施费的确定和调整。

三、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措施项目费计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自2004年我省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关于措施项目费的计取跟预算定额计价模式相比,已经有了质的变化,措施项目费已经从工程直接费中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剥离出来,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费用,需要经过不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比选确定最为经济合理的措施项目。因此造价编制人员如果不能适应这个变化,很容易在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如措施项目费工程量清单列项不全、措施费用漏计、措施项目费用缺少合同价款调整相应约定条文等等情况。

四、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应规范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

1、规范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作为编制和发布措施项目清单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当根据08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要求,以及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完整地列出通用措施项目和专业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尤其包括一般工程建设中必须以及肯定要发生的措施项目,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施工降水、企业检验试验费以及相关专业措施费,包括模板、脚手、垂直运输费等项目。以上项目中的夜间施工增加费及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应注意不能在措施项目费工程量清单中漏项,因为在执行08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之前,这两项费用包含在管理费中,而此后即从管理费费率剥离出,单独作为措施项目费用清单项目列项,所以应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明确列项。此外如二次搬运费、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需要工程造价咨询人根据现场勘察的情况及业主单位的要求进行列项,如现场实际情况的确需要发生二次搬运的情况,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列出此项目,为施工企业考虑这笔费用;如果业主单位明确要求拟建工程达到某项优质工程,由此所必须产生的施工成本费也应在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工程按质论价费中得以体现。

2、规范招标控制价中通用措施项目费用的计算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其作用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所以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其中的通用措施项目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完整计取,不应人为漏项、缺项。通用措施费用计算内容包括如下项目: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此项措施费用为满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职工健康生活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其中包括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费用三项,其具体内容为: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器白虎装置、外电防护标志;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及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防护设施费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文明施工措施包括: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防扬尘洒水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环境保护费用包括: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时,由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组成。基本费是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现场考评费是施工企业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奖励费是施工企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用。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基本费应按09费用定额有关规定在措施项目中列项并全额计取,现场考评费均应按最高费率暂计,奖励费则根据招标人(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的创建目标(即是否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按相应的规定费率计费。

需要指出的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现行规定,虽然属于措施项目,但其性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不可竞争费用,造价咨询人根据上述规定在招标控制价中暂时足额计取,不得随意下浮,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也不能任意修改费率以竞争下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报价,而在工程结算时应根据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最终费率(即将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等三部分合并列项计取)为准在合同价款中进行调整。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夜班补助、夜间施工降效、照明设施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进度等要求,会不可避免地发生需要进行夜间连续施工(如大面积浇捣混凝土工程等)或是在白天施工需要发生的照明、劳动降效和夜餐补助费等,都应该在此项措施项目费中得以体现。在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之前,此项费用列支在其他直接费中,一般都能保证计取,而在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之后,此项费用列支在措施项目费中,在计算招标控制价中,同样应按费用定额中规定的最高费率计算,否则招标控制价会出现计价不完整的情况。但是要注意此项费用不应包括建设单位要求赶工的工程而发生的费用,如发生,应另计。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历年来各版本定额对于二次搬运费的计取和前提和标准的要求都很严格,一般情况下市区沿街建筑在现场堆放材料有困难,汽车不能将材料运入巷内的建筑,或材料不能直接运到单位工程周边需要再次中转,建设单位不能按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材料,构件堆放场地和临时设施用地的工程等才能计算二次搬运费用。造价咨询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如根据实际情况的确需要发生二次搬运费用的工程,应该在招标控制价中的通用措施项目中计算相应项目,计算时以工程所发生的第一次搬运为准,水平运距的计算分别以取料中心点位起点,以材料堆放中心线为终点,然后套用相应定额计取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冬季作业、临时取暖、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的防寒、保温、防雨、防滑、基础工程完工之后排除雨水等措施费及因气候影响的人工和机械作业降效因素增加的费用。此项费用的性质与夜间施工增加费一样,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可避免地发生,在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之前,此项费用列支在其他直接费中,而在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之后,此项费用列支在措施项目费中,在计算招标控制价中,同样应按费用定额中规定的最高费率计算,否则招标控制价会出现计价不完整的情况。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机械安装、拆卸等费用。一般常用的建筑机械台班单价中,包含了机械本身的安拆费和进出场运费,但是大型机械设备的机械台班中,未包含机械本身的安拆费和进出场运费。所以对塔吊、桩机、起重、履带式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需要单独计算安拆费和进出场费用,其中进出场费用是指不能或不允许自行行走的施工机械或施工设备如塔吊、桩机等,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为运距25km以内的机械进出场费用,其中已包括机械的回程费用;安拆费用则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及机械辅助设施费用(包括安装机械的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搭设、拆除费用)等。

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造价咨询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正常的施工条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所可能涉及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次数及安装拆卸台次计算其按拆费和进出场费用。但是要注意大型施工机械在一个工程地点只能计算一次场外运费及

安装、拆卸费,大型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内单位工程或幢号之间的拆、卸转移,其安装、拆卸费按实际发生次数套安、拆费计算。机械转移费按其场外运输费用的75%计算。而不需拆卸安装、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履带式除外),如自行式铲运机、平地机、轮胎式装载机及水平运输机械等,其场外运输费(含回程费)按1个台班费计算。

(6)、施工排水费是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如发生然工开挖湿土、淤泥、流砂等施工过程中的地下水排放发生的机械排水台班费用或是基础及地下室施工期间,为了防止基础渗水而发生的排水费用。

(7)、施工降水费是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降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如井点降水、深井降水等。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根据正常施工条件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规定的降水措施即选用设备型号数量、降水时间套用定额计算其费用。

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施工排水与施工降水相比,前者是指地表水的排放,后者是指地下水的水位降低,但施工排水与施工降水措施项目无需同时使用,如基坑排水定额项目与井点降水定额项目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是不应同时出现的。

(8)、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已经建成的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保护。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和设备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应按费用定额中规定的费率计入招标控制价中。

(10)、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场等;建筑、装饰、安装、修缮、古建园林工程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沿边起50米以内,多幢建筑两幢间隔50米内)围墙、临时道路、水电、管线和塔吊基座(轨道)垫层(不包括混凝土固定式基础)等。

临时设施费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之前属于定额直接费中的其他直接费,也属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发生的项目。事实上临时设施费应属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前身,但后者是在临时设施费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安全文明生产的形式和要求另行设置的费用,跟临时设施费的性质,计算方法都有非常大的差异,在工程施工实际中,临时设施费用应为施工企业保障施工顺利进行而必须搭建的基本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投入,所以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费用定额中的规定以最高的费率计入招标控制价中的通用措施项目费中。

(11)、企业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此项费用与建筑物工程质量的检测费用不同,两者有本质的区别。根据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

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包括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及功能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等的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费用,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检验试验费应计入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其他费中,由建设方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这与通用措施项目中的企业检验试验费的性质和计算方法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此项费用极易出现问题,通用措施项目中的企业检验试验费仅仅是指施工企业为配合业主单位进行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制作、封样、运输等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所以在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时,应按费用定额中的最高费率计入措施项目费中,不应漏计,而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则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所委托的检测机构并另行计算,且不应由施工企业以企业检验试验费的形式予以承担。

(12)、赶工措施费是指施工合同约定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施工企业为缩短工期所发生的费用。工程按质论价是指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完成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或评定为优质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建设单位在工期、质量方面有额外要求,应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的计取方法,并在招标控制价中同口径予以体现

3、规范招标控制价中应规范专业措施项目费用的计算

建筑工程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包括: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等。造价咨询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正常施工的条件下首先大致形成适用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概况,在此基础上应有明确的计算思路和依据分别计算以上专业措施费用,并应在招标控制价中详细阐明编制说明。

(1)应明确脚手架工程措施项目费用编制思路。脚手架工程费用一般占建筑工程措施费15%-20%左右,同时其费用支出与工程选用的脚手架种类、搭设面积、周转时间有直接关系,其搭设主要种类有砌筑脚手、浇捣脚手、抹灰脚手油漆脚手等。

①砌筑脚手架:砌筑脚手架是墙体砌筑过程中堆放材料和工人进行操作的临时设施。工人在地面或楼面上砌筑砖墙时,劳动生产率受砌砖的砌筑高度影响。在距地面o.6m左右时生产效率最高,砌筑到一定高度,必须按要求搭设脚手架。考虑砌砖工作效率及施工组织等闲素,每次搭没脚手架的高度确定为L 2m左右,称为“一步架高度”。在地面或楼面上砌墙,砌到1.5m高度左右应搭设脚手架后再继续砌筑,所以论何种砌体,凡砌筑高度超过1.5m以上者,均需计算砌筑脚手架。砌筑脚手架的分类按搭设位置的不同,分外脚手架和里脚手架。凡搭在建筑物外围的架子,称外脚手架;凡搭设在建筑物内部的架子,称里脚手架。外墙砌筑脚手应根据相关施工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使用何种脚手,如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爬升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等,其中落地式钢管脚手架还应区分单排和双排,一般情况下,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的情况包括外墙檐高在12m以内、独立砖柱与突出屋面的烟囱、 砖砌围墙等。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的情况包括外墙檐高超过12m者、框架结构间砌外墙、施工组织设计有明确规定者。其工程量则

为外墙砌筑脚手架的计算按墙面(单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内墙脚手按内墙净长乘以实砌高度计算里脚手架工程量。

②现浇混凝土脚手架 现浇混凝土工程在浇筑和振捣混凝土时需用使用脚手架配合施工、材料运输等,所以需要计算浇捣脚手架的费用。计算时应与砌筑脚手架综合考虑。如确实不能利用砌筑脚手架者,而定额子目中又无脚手架工料,则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按实际搭设的脚手架计算。而一般情况下,现浇混凝土浇捣脚手都是单独搭设的,所以在招标控制价中浇捣脚手的计算同样应该有明确的思路。完整的混凝土浇捣脚手应包含以下内容:基础浇捣脚手:室外地坪至垫层上表面的高度超过1.50米;带形基础底宽超过3.0米;满堂基础底面积超过16平方米时计算,按满堂脚手的0.3计算。现浇钢筋砼独立柱、单梁、墙浇捣脚手:非闭合轴线的非框架结构的单独柱、梁、墙其高度超过3.60m应根据有关计算规则计算浇捣脚手架工程量并套用相应定额子目。框架结构浇捣脚手:层高超过3.6米的框架结构,则按轴线面积以满堂脚手*0.3计算其框架浇捣脚手的费用。

③抹灰脚手按照脚手架施工安排,装饰抹灰基本上是在土建工程完成以后,拆除砌筑脚手或是混凝土浇捣脚手才能够装饰。所以内墙砌筑脚手架,在砌筑完相应每层内墙后,就应该拆除,另作使用;当然以可以借用以装饰抹灰,但两者周转周期不一样,所以一般情况下砌筑脚手和抹灰脚手乃至混凝土浇捣脚手还是需要分别搭设。所以在招标控制价中装饰抹灰脚手的计算应以正常条件下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准。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时要注意外墙脚手架是在土建、装饰完成以后才一次拆除外墙脚手架,所以一般情况下包括一面外墙面的抹灰脚手架在内,另一面外墙面则可计算抹灰脚手架。所以在计算内墙抹灰脚手架时就要计算两面。此外还应注意抹灰施工的操作高度问题,当高度在3.6米以内分别计算墙柱梁天棚面抹灰,套用“高度3.6米以内墙柱面抹灰脚手架”定额项目,当净高超过3.60米时,内墙柱梁天棚面抹灰实际施工从工效和安全上考虑一般要求搭设满堂脚手,所以此时应套用满堂脚手,墙面粉刷可利用满堂脚手,不需要另行计算墙面抹灰脚手,当然无法利用还可以另计,但需要另作说明。

除此之外,脚手架部分工程措施项目费用还应考虑单独油漆用脚手架、檐高超过20米脚手架材料增加费等等费用。

(2)、应明确模板及支架工程费用的计算思路。计算招标控制价中的模板措施项目费用时,应明确其选择方案,涉及到混凝土的项目均应计算模板及支架费用,混凝土模板有很多类型,如钢模板、木模板、砖胎模、砖侧模、长线台钢拉模等。目前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多采用木模板,但大面积整板基础的反梁或地下室外墙模板同时会采用砖胎膜、侧模等,所以计算模板费用时应根据施工规范及正常条件下的施工组织设计选择模板类型及方案,工程量则按混凝土接触面积或是混凝土含量折算方法计算。

此外,混凝土模板和上述脚手架工程一样,其虽然性质上属于措施项目,但形式上类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即可以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出准确的工程量并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出综合单价的金额,所以建议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尤其是针对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在发布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时,可将模板和脚手

架措施费用中的项目根据所依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其中的项目和工程量,如模板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细分为砌筑脚手、浇捣脚手、抹灰脚手等,模板工程此措施项目清单根据不同混凝土构件包括基础、柱、梁、墙、板等项目进一步细分清单子目,从而便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以及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为日后的措施项目费用结算审核减少争议。

(3)应明确垂直运输费用的计算思路。建筑工程垂直运输费用的计算是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计算中的一个重点也是难点问题,其费用计算与施工工期及垂直运输机械的选择有直接关系,目前定额中很据不同结构类型与结构参数综合考虑了不同的垂直运输定额,计算招标控制价时,当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数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比例调整定额含量。需要注意的是,计算了某种类型的垂直运输费用后,应同时计算与其选用机械类型相对应的塔吊基础、电梯基础、电梯与建筑物连接件、大型机械进退场等费用,这样才能完整地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费用内容,避免漏算、缺项的情况产生。

(4)应明确超高费用的计算方法。一般情况下超高费得计取是与檐高超过20米脚手架材料增加费同时出现的。土建工程超高费内容包括:人工降效、高压水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费用,其中建筑与装饰工程的高层建筑人工降效系数应计入相关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高层建筑垂直运输机械降效应计入垂直运输机械费中,不作为单独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列项,高压水泵摊销费及临时垃圾管道费应作为措施费用单独列项进行计算。

(5)、应明确计算住宅分户验收费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就是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住宅工程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强制推行住宅分户验收制度,这给施工企业在人工、材料以及工期都造成了成本的投入和增加,所以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根据费用定额规定费费率计算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用,

4、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应准确计算其措施项目费用。施工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措施项目清单费计算的依据是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投标是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以及自身的企业定额,而其确定原则是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自主确定,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计算,最后由造价管理部门核准最终费率。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施工企业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在不改变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的前提下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清单进行增补,根据自身拥有的施工装备、技术水平和采用的施工方法增加措施项目,并计算措施项目费用。

五、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措施项目费的相关价款调整办法条款。 当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中,包括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的合同,均易出现忽视措施项目费用价款调整办法的合同条文约定,造成在工程结算过程中产生大量造价纠纷,如某些工程虽然约定为固定单价合同,但却同时约定措施项目费

用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原因分部分项工程产生大量变更,措施项目费用也随之追加费用,远远突破原报价,施工企业要求调整其价款从而引起纠纷;某些工程则在合同中针对措施项目费用价款调整未作任何约定,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变更之后,即使模板、脚手架等可明确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费用可以调整,而其它为计算方法的措施费用如企业检验试验费、分户验收费用、临时设施费用等是否需要调整,如何调整等极易引起争议,造成工程造价纠纷的产生,影响工程结算审核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所以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条文4.7.4规定:“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该条文规定了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并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影响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发生变更,造成措施费发生变化的调整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固定价格形式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价款调整中措施费用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如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使得混凝土工程工程量产生变更,其模板、脚手、甚至材料检验试验费用等措施费用必然也有相关的变更,此项费用不属于投标人应当承受的风险,完全由投标人来承担是不合理的。在招标文件中其费用的调整办法应参照苏建价(2009)40号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文件精神: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如材料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住宅分户验收等)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如脚手架、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垂直运输机械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施工降水等)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以上原则均应在施工合同予以明确约定,才能从根本上规范措施项目费用的计价。

综上所述,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环境下,有关各方在计算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用时,应突破以往定额计价模式的固有思路,应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地计算措施项目费用,在工程计价过程中真正体现清单计价规范中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计价管理的原则。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如何规范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

在工程里清单计价中,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这个定义是相对于工程实体消耗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而言,对实际施工中为完成实体工程项目所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总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费用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以及规费和税金,措施项目费用在其中占15%到20%的比例,而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从招投标阶段到工程结算阶段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因此理应受到有关建设各方主体的重视。

一、 措施项目费用的特点

1、措施项目费用具有其不可预见性。措施项目费用与分部分项工程不同,除个别项目如基坑支护等外并不构成实体消耗,无法像分部分项工程一样有明确的设计图纸和计价依据,能够在施工前就能准确地选择施工具体工程并计算工程量,并根据相应的计价依据计算其工程造价,往往在工程竣工之后,措施项目如脚手架、模板之类作为非实体消耗项目均予以拆除而无法进行事后计量,所以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称中,措施项目费用的计量自始至终都充满了不可预见性。同时涉及到天文、气象、环境、安全乃至不明障碍物等因素都又可能导致其费用产生变化,而这种变化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是无法准确预测的。

2、措施项目费用具有其可选择性及多样性。措施项目费用与其施工方案的选择有直接关系,不同的工程有不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所以其措施项目费用具有多样性,不一定具有固定和均衡的计量标准。即使是同一建设工程,由于可以选择不同的施工方案,其费用也会产生多样性,如针对同一工程而言只要施工企业在保证工期和质量顺利完成分部分项工程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施工方案,如脚手架工程,,可以选择双排外架子,也可以选择悬挑脚手架,如模板,可以选择钢模板,也可以选择竹胶板模板,如降水工程,可以选择轻型井点降水,也可以选择深井降水,而不同的施工方案,所对应的措施项目费用支出也都是不一样的。

3、措施项目费用的实际支出与定额计价具有一定差异性。措施项目费用的计价定额编制依据是考虑施工企业自有材料进行一定次数的周转摊销,以及施工企业以自有大型机械形式计算其台班预算费用,而在工程建设实际中,模板周转次数与定额不可能完全保持一致,脚手钢管支撑也多以租赁为主,塔吊等大型机械费用也是以租赁费的形式计算其措施项目费用的支出。此外还有部分技术比较成熟的社会分工比较细化的措施项目费用采用专业分包形式如井点降水等,其计价方式也不同于定额计价。所以在工程建设中措施项目费用的实际支出与定额计价存在一定差异性。

二、措施项目费用的内容和计算方法

根据08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要求,措施项目由通用措施项目费和专业措施项目费两部分组成。通用措施项目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

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按拆费、施工排水费、施工降水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企业检验试验费、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等,建筑工程专业包括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等。

由于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太多,规范及费用定额不可能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措施项目全部列出,所以在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因工程情况不同,出现本规范及附录中未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措施项目清单作补充。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不可计算工程量的项目,以“项”为计量单位计量。典型的如企业检验试验费、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等。但有的非实体性项目,则是可以精确计量的项目,典型的是混凝土浇筑的模板工程,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更有利于措施费的确定和调整。

三、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措施项目费计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自2004年我省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关于措施项目费的计取跟预算定额计价模式相比,已经有了质的变化,措施项目费已经从工程直接费中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剥离出来,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费用,需要经过不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比选确定最为经济合理的措施项目。因此造价编制人员如果不能适应这个变化,很容易在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如措施项目费工程量清单列项不全、措施费用漏计、措施项目费用缺少合同价款调整相应约定条文等等情况。

四、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应规范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

1、规范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作为编制和发布措施项目清单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当根据08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要求,以及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完整地列出通用措施项目和专业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尤其包括一般工程建设中必须以及肯定要发生的措施项目,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施工降水、企业检验试验费以及相关专业措施费,包括模板、脚手、垂直运输费等项目。以上项目中的夜间施工增加费及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应注意不能在措施项目费工程量清单中漏项,因为在执行08清单计价规范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之前,这两项费用包含在管理费中,而此后即从管理费费率剥离出,单独作为措施项目费用清单项目列项,所以应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明确列项。此外如二次搬运费、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需要工程造价咨询人根据现场勘察的情况及业主单位的要求进行列项,如现场实际情况的确需要发生二次搬运的情况,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列出此项目,为施工企业考虑这笔费用;如果业主单位明确要求拟建工程达到某项优质工程,由此所必须产生的施工成本费也应在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工程按质论价费中得以体现。

2、规范招标控制价中通用措施项目费用的计算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其作用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所以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其中的通用措施项目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完整计取,不应人为漏项、缺项。通用措施费用计算内容包括如下项目: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此项措施费用为满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职工健康生活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其中包括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费用三项,其具体内容为: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器白虎装置、外电防护标志;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及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防护设施费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文明施工措施包括: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防扬尘洒水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环境保护费用包括: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时,由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组成。基本费是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现场考评费是施工企业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奖励费是施工企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用。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基本费应按09费用定额有关规定在措施项目中列项并全额计取,现场考评费均应按最高费率暂计,奖励费则根据招标人(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的创建目标(即是否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按相应的规定费率计费。

需要指出的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现行规定,虽然属于措施项目,但其性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不可竞争费用,造价咨询人根据上述规定在招标控制价中暂时足额计取,不得随意下浮,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也不能任意修改费率以竞争下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报价,而在工程结算时应根据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最终费率(即将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等三部分合并列项计取)为准在合同价款中进行调整。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夜班补助、夜间施工降效、照明设施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进度等要求,会不可避免地发生需要进行夜间连续施工(如大面积浇捣混凝土工程等)或是在白天施工需要发生的照明、劳动降效和夜餐补助费等,都应该在此项措施项目费中得以体现。在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之前,此项费用列支在其他直接费中,一般都能保证计取,而在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之后,此项费用列支在措施项目费中,在计算招标控制价中,同样应按费用定额中规定的最高费率计算,否则招标控制价会出现计价不完整的情况。但是要注意此项费用不应包括建设单位要求赶工的工程而发生的费用,如发生,应另计。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历年来各版本定额对于二次搬运费的计取和前提和标准的要求都很严格,一般情况下市区沿街建筑在现场堆放材料有困难,汽车不能将材料运入巷内的建筑,或材料不能直接运到单位工程周边需要再次中转,建设单位不能按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材料,构件堆放场地和临时设施用地的工程等才能计算二次搬运费用。造价咨询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如根据实际情况的确需要发生二次搬运费用的工程,应该在招标控制价中的通用措施项目中计算相应项目,计算时以工程所发生的第一次搬运为准,水平运距的计算分别以取料中心点位起点,以材料堆放中心线为终点,然后套用相应定额计取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冬季作业、临时取暖、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的防寒、保温、防雨、防滑、基础工程完工之后排除雨水等措施费及因气候影响的人工和机械作业降效因素增加的费用。此项费用的性质与夜间施工增加费一样,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可避免地发生,在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之前,此项费用列支在其他直接费中,而在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之后,此项费用列支在措施项目费中,在计算招标控制价中,同样应按费用定额中规定的最高费率计算,否则招标控制价会出现计价不完整的情况。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机械安装、拆卸等费用。一般常用的建筑机械台班单价中,包含了机械本身的安拆费和进出场运费,但是大型机械设备的机械台班中,未包含机械本身的安拆费和进出场运费。所以对塔吊、桩机、起重、履带式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需要单独计算安拆费和进出场费用,其中进出场费用是指不能或不允许自行行走的施工机械或施工设备如塔吊、桩机等,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为运距25km以内的机械进出场费用,其中已包括机械的回程费用;安拆费用则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及机械辅助设施费用(包括安装机械的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搭设、拆除费用)等。

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造价咨询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正常的施工条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所可能涉及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次数及安装拆卸台次计算其按拆费和进出场费用。但是要注意大型施工机械在一个工程地点只能计算一次场外运费及

安装、拆卸费,大型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内单位工程或幢号之间的拆、卸转移,其安装、拆卸费按实际发生次数套安、拆费计算。机械转移费按其场外运输费用的75%计算。而不需拆卸安装、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履带式除外),如自行式铲运机、平地机、轮胎式装载机及水平运输机械等,其场外运输费(含回程费)按1个台班费计算。

(6)、施工排水费是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如发生然工开挖湿土、淤泥、流砂等施工过程中的地下水排放发生的机械排水台班费用或是基础及地下室施工期间,为了防止基础渗水而发生的排水费用。

(7)、施工降水费是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降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如井点降水、深井降水等。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根据正常施工条件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规定的降水措施即选用设备型号数量、降水时间套用定额计算其费用。

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施工排水与施工降水相比,前者是指地表水的排放,后者是指地下水的水位降低,但施工排水与施工降水措施项目无需同时使用,如基坑排水定额项目与井点降水定额项目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是不应同时出现的。

(8)、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已经建成的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保护。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和设备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应按费用定额中规定的费率计入招标控制价中。

(10)、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场等;建筑、装饰、安装、修缮、古建园林工程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沿边起50米以内,多幢建筑两幢间隔50米内)围墙、临时道路、水电、管线和塔吊基座(轨道)垫层(不包括混凝土固定式基础)等。

临时设施费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之前属于定额直接费中的其他直接费,也属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发生的项目。事实上临时设施费应属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前身,但后者是在临时设施费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安全文明生产的形式和要求另行设置的费用,跟临时设施费的性质,计算方法都有非常大的差异,在工程施工实际中,临时设施费用应为施工企业保障施工顺利进行而必须搭建的基本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投入,所以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费用定额中的规定以最高的费率计入招标控制价中的通用措施项目费中。

(11)、企业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此项费用与建筑物工程质量的检测费用不同,两者有本质的区别。根据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

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包括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及功能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等的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费用,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检验试验费应计入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其他费中,由建设方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这与通用措施项目中的企业检验试验费的性质和计算方法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此项费用极易出现问题,通用措施项目中的企业检验试验费仅仅是指施工企业为配合业主单位进行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制作、封样、运输等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所以在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时,应按费用定额中的最高费率计入措施项目费中,不应漏计,而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则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所委托的检测机构并另行计算,且不应由施工企业以企业检验试验费的形式予以承担。

(12)、赶工措施费是指施工合同约定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施工企业为缩短工期所发生的费用。工程按质论价是指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完成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或评定为优质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建设单位在工期、质量方面有额外要求,应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的计取方法,并在招标控制价中同口径予以体现

3、规范招标控制价中应规范专业措施项目费用的计算

建筑工程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包括: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等。造价咨询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正常施工的条件下首先大致形成适用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概况,在此基础上应有明确的计算思路和依据分别计算以上专业措施费用,并应在招标控制价中详细阐明编制说明。

(1)应明确脚手架工程措施项目费用编制思路。脚手架工程费用一般占建筑工程措施费15%-20%左右,同时其费用支出与工程选用的脚手架种类、搭设面积、周转时间有直接关系,其搭设主要种类有砌筑脚手、浇捣脚手、抹灰脚手油漆脚手等。

①砌筑脚手架:砌筑脚手架是墙体砌筑过程中堆放材料和工人进行操作的临时设施。工人在地面或楼面上砌筑砖墙时,劳动生产率受砌砖的砌筑高度影响。在距地面o.6m左右时生产效率最高,砌筑到一定高度,必须按要求搭设脚手架。考虑砌砖工作效率及施工组织等闲素,每次搭没脚手架的高度确定为L 2m左右,称为“一步架高度”。在地面或楼面上砌墙,砌到1.5m高度左右应搭设脚手架后再继续砌筑,所以论何种砌体,凡砌筑高度超过1.5m以上者,均需计算砌筑脚手架。砌筑脚手架的分类按搭设位置的不同,分外脚手架和里脚手架。凡搭在建筑物外围的架子,称外脚手架;凡搭设在建筑物内部的架子,称里脚手架。外墙砌筑脚手应根据相关施工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使用何种脚手,如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爬升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等,其中落地式钢管脚手架还应区分单排和双排,一般情况下,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的情况包括外墙檐高在12m以内、独立砖柱与突出屋面的烟囱、 砖砌围墙等。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的情况包括外墙檐高超过12m者、框架结构间砌外墙、施工组织设计有明确规定者。其工程量则

为外墙砌筑脚手架的计算按墙面(单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内墙脚手按内墙净长乘以实砌高度计算里脚手架工程量。

②现浇混凝土脚手架 现浇混凝土工程在浇筑和振捣混凝土时需用使用脚手架配合施工、材料运输等,所以需要计算浇捣脚手架的费用。计算时应与砌筑脚手架综合考虑。如确实不能利用砌筑脚手架者,而定额子目中又无脚手架工料,则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按实际搭设的脚手架计算。而一般情况下,现浇混凝土浇捣脚手都是单独搭设的,所以在招标控制价中浇捣脚手的计算同样应该有明确的思路。完整的混凝土浇捣脚手应包含以下内容:基础浇捣脚手:室外地坪至垫层上表面的高度超过1.50米;带形基础底宽超过3.0米;满堂基础底面积超过16平方米时计算,按满堂脚手的0.3计算。现浇钢筋砼独立柱、单梁、墙浇捣脚手:非闭合轴线的非框架结构的单独柱、梁、墙其高度超过3.60m应根据有关计算规则计算浇捣脚手架工程量并套用相应定额子目。框架结构浇捣脚手:层高超过3.6米的框架结构,则按轴线面积以满堂脚手*0.3计算其框架浇捣脚手的费用。

③抹灰脚手按照脚手架施工安排,装饰抹灰基本上是在土建工程完成以后,拆除砌筑脚手或是混凝土浇捣脚手才能够装饰。所以内墙砌筑脚手架,在砌筑完相应每层内墙后,就应该拆除,另作使用;当然以可以借用以装饰抹灰,但两者周转周期不一样,所以一般情况下砌筑脚手和抹灰脚手乃至混凝土浇捣脚手还是需要分别搭设。所以在招标控制价中装饰抹灰脚手的计算应以正常条件下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准。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时要注意外墙脚手架是在土建、装饰完成以后才一次拆除外墙脚手架,所以一般情况下包括一面外墙面的抹灰脚手架在内,另一面外墙面则可计算抹灰脚手架。所以在计算内墙抹灰脚手架时就要计算两面。此外还应注意抹灰施工的操作高度问题,当高度在3.6米以内分别计算墙柱梁天棚面抹灰,套用“高度3.6米以内墙柱面抹灰脚手架”定额项目,当净高超过3.60米时,内墙柱梁天棚面抹灰实际施工从工效和安全上考虑一般要求搭设满堂脚手,所以此时应套用满堂脚手,墙面粉刷可利用满堂脚手,不需要另行计算墙面抹灰脚手,当然无法利用还可以另计,但需要另作说明。

除此之外,脚手架部分工程措施项目费用还应考虑单独油漆用脚手架、檐高超过20米脚手架材料增加费等等费用。

(2)、应明确模板及支架工程费用的计算思路。计算招标控制价中的模板措施项目费用时,应明确其选择方案,涉及到混凝土的项目均应计算模板及支架费用,混凝土模板有很多类型,如钢模板、木模板、砖胎模、砖侧模、长线台钢拉模等。目前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多采用木模板,但大面积整板基础的反梁或地下室外墙模板同时会采用砖胎膜、侧模等,所以计算模板费用时应根据施工规范及正常条件下的施工组织设计选择模板类型及方案,工程量则按混凝土接触面积或是混凝土含量折算方法计算。

此外,混凝土模板和上述脚手架工程一样,其虽然性质上属于措施项目,但形式上类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即可以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出准确的工程量并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出综合单价的金额,所以建议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尤其是针对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在发布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时,可将模板和脚手

架措施费用中的项目根据所依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其中的项目和工程量,如模板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细分为砌筑脚手、浇捣脚手、抹灰脚手等,模板工程此措施项目清单根据不同混凝土构件包括基础、柱、梁、墙、板等项目进一步细分清单子目,从而便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以及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为日后的措施项目费用结算审核减少争议。

(3)应明确垂直运输费用的计算思路。建筑工程垂直运输费用的计算是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计算中的一个重点也是难点问题,其费用计算与施工工期及垂直运输机械的选择有直接关系,目前定额中很据不同结构类型与结构参数综合考虑了不同的垂直运输定额,计算招标控制价时,当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数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比例调整定额含量。需要注意的是,计算了某种类型的垂直运输费用后,应同时计算与其选用机械类型相对应的塔吊基础、电梯基础、电梯与建筑物连接件、大型机械进退场等费用,这样才能完整地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费用内容,避免漏算、缺项的情况产生。

(4)应明确超高费用的计算方法。一般情况下超高费得计取是与檐高超过20米脚手架材料增加费同时出现的。土建工程超高费内容包括:人工降效、高压水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费用,其中建筑与装饰工程的高层建筑人工降效系数应计入相关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高层建筑垂直运输机械降效应计入垂直运输机械费中,不作为单独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列项,高压水泵摊销费及临时垃圾管道费应作为措施费用单独列项进行计算。

(5)、应明确计算住宅分户验收费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就是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住宅工程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强制推行住宅分户验收制度,这给施工企业在人工、材料以及工期都造成了成本的投入和增加,所以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根据费用定额规定费费率计算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用,

4、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应准确计算其措施项目费用。施工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措施项目清单费计算的依据是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投标是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以及自身的企业定额,而其确定原则是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自主确定,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计算,最后由造价管理部门核准最终费率。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施工企业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在不改变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的前提下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清单进行增补,根据自身拥有的施工装备、技术水平和采用的施工方法增加措施项目,并计算措施项目费用。

五、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措施项目费的相关价款调整办法条款。 当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中,包括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的合同,均易出现忽视措施项目费用价款调整办法的合同条文约定,造成在工程结算过程中产生大量造价纠纷,如某些工程虽然约定为固定单价合同,但却同时约定措施项目费

用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原因分部分项工程产生大量变更,措施项目费用也随之追加费用,远远突破原报价,施工企业要求调整其价款从而引起纠纷;某些工程则在合同中针对措施项目费用价款调整未作任何约定,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变更之后,即使模板、脚手架等可明确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费用可以调整,而其它为计算方法的措施费用如企业检验试验费、分户验收费用、临时设施费用等是否需要调整,如何调整等极易引起争议,造成工程造价纠纷的产生,影响工程结算审核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所以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条文4.7.4规定:“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该条文规定了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并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影响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发生变更,造成措施费发生变化的调整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固定价格形式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价款调整中措施费用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如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使得混凝土工程工程量产生变更,其模板、脚手、甚至材料检验试验费用等措施费用必然也有相关的变更,此项费用不属于投标人应当承受的风险,完全由投标人来承担是不合理的。在招标文件中其费用的调整办法应参照苏建价(2009)40号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文件精神: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如材料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住宅分户验收等)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如脚手架、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垂直运输机械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施工降水等)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以上原则均应在施工合同予以明确约定,才能从根本上规范措施项目费用的计价。

综上所述,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环境下,有关各方在计算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用时,应突破以往定额计价模式的固有思路,应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地计算措施项目费用,在工程计价过程中真正体现清单计价规范中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计价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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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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