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肥城市鑫鑫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标的及期限
甲方将壹台油罐车汽车,容量:***升,提供给乙方使用,车牌号为*****,从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12月5日交付给乙方使用,租期 4 月,月租金费用 4800.00 元整(大写:肆仟捌佰元整)。
第二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 乙 方 在 提 取 车 辆 的 同 时须向甲方交付第一个月租 金 4800.00 元整(大写: 肆仟捌佰 元整)人民币,第二、第三、第四个月份租金在每月15日付清。如需延期合同使用,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
2、 交车时间为2014年8月 6 日。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
按时收取租金。 1
2、
3、 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 甲方负责该车的所有规费,包括保险费,日常维护费,二级
维护费。
4、 甲方提供该车驾驶员及押运员,因此产生的工资、劳动保险
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5、
6、 该车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路桥费、燃油费,由甲方承担。 车辆使用期间除乙方驾驶员驾驶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
方负责外,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 按时交付租金,及时报销车辆使用过程中甲方垫付的路桥
费、燃油费。
2、 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
同的其他权利。不得私自拆装甲方车体(件)(车辆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依法赔偿造成的损失。
3、 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
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
4、
5、
6、 不能装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充当教练车或学习驾驶。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
赛和做测试使用。
2
第五条: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 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共
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 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甲方有权
收回车辆。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在本合同期间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第四条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出租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特别约定及违约赔偿
合同期间,乙方每月按照四次采购油料,需于采购前2日告知甲方,由甲方无偿提供符合管理部门要求的驾驶员、押运员前往。如乙方超过次数,每增加一次需支付甲方人员工资 元(工资中含驾驶员、押运员工资,包括加班费)。如甲方不能按时为乙方提供上述人员,则甲方按每拖延一日赔偿乙方500元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肥城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付首月租金之日起生效。 3
2、
3、 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二份。 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甲方)
时间:**年 月
4 承租方:(乙方)**年 月 日时间:日
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肥城市鑫鑫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标的及期限
甲方将壹台油罐车汽车,容量:***升,提供给乙方使用,车牌号为*****,从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12月5日交付给乙方使用,租期 4 月,月租金费用 4800.00 元整(大写:肆仟捌佰元整)。
第二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 乙 方 在 提 取 车 辆 的 同 时须向甲方交付第一个月租 金 4800.00 元整(大写: 肆仟捌佰 元整)人民币,第二、第三、第四个月份租金在每月15日付清。如需延期合同使用,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
2、 交车时间为2014年8月 6 日。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
按时收取租金。 1
2、
3、 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 甲方负责该车的所有规费,包括保险费,日常维护费,二级
维护费。
4、 甲方提供该车驾驶员及押运员,因此产生的工资、劳动保险
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5、
6、 该车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路桥费、燃油费,由甲方承担。 车辆使用期间除乙方驾驶员驾驶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
方负责外,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 按时交付租金,及时报销车辆使用过程中甲方垫付的路桥
费、燃油费。
2、 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
同的其他权利。不得私自拆装甲方车体(件)(车辆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依法赔偿造成的损失。
3、 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
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
4、
5、
6、 不能装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充当教练车或学习驾驶。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
赛和做测试使用。
2
第五条: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 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共
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 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甲方有权
收回车辆。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在本合同期间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第四条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出租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特别约定及违约赔偿
合同期间,乙方每月按照四次采购油料,需于采购前2日告知甲方,由甲方无偿提供符合管理部门要求的驾驶员、押运员前往。如乙方超过次数,每增加一次需支付甲方人员工资 元(工资中含驾驶员、押运员工资,包括加班费)。如甲方不能按时为乙方提供上述人员,则甲方按每拖延一日赔偿乙方500元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肥城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付首月租金之日起生效。 3
2、
3、 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二份。 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甲方)
时间:**年 月
4 承租方:(乙方)**年 月 日时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