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2)

刑法学(2)期末复习名词解释、简答、论述及案例

名词解释

罪状:指刑法典分则罪刑式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

法定刑:指刑法典分则罪刑式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适用刑罚的种类和幅度。 简单罪状:即在条文中只简单地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

叙明罪状:即在条文中较为详细地描述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

引证罪状:即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

空白罪状:即未在条文中直接表明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而是指出确定该罪需要参照的其他法律、法规。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的行为。

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分裂国家罪:是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武装叛乱暴乱罪: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

叛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间谍罪: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爆炸罪:指故意引发或者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破坏交通工具罪: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般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般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 全的行为。

劫持航空器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动持航空器的行为。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指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 责任事故罪 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指生产者销售在产掺杂、掺假,以假允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 5 万元以上 的行为。

生产销售假药罪: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指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毒、有害 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走私淫秽物品罪:指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 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境,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 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境,偷 逃关税,偷逃应缴税额在 5 万元以上的行为。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伪造货币罪: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我国人民币或外币的图案、形状、色彩,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 的行为。

洗钱罪: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 性质,以提供资金帐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通过转帐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者以其 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和行为。 集资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货款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货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保险诈骗罪: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 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偷税罪:指纳税人或者或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 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偷税被 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

抗税罪: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 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罪: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人的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而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 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指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 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虚假广告罪: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行为。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 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强迫交易罪:指以暴力、威胁手须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得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过失致人致人死亡罪:指因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

强奸罪: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不知抗拒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绑架罪: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非法劫持、控制他人 的行为。 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

儿童罪: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诬告陷害罪:简称诬陷罪,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讯逼供罪: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诽谤罪:指故意捏造江散布某种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虚假事实,情节严重的行为。

破坏选举罪: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办、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 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报复陷害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重婚罪: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破坏军婚罪: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虐待罪:指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 劣的行为。

抢劫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 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并符合其他 法定条件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的后果的行为。

招摇撞骗罪: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聚众斗殴罪:指聚集多人相互殴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滋生是非、横行霸道,或者 意骚扰和伤害无辜,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 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伪证罪: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窝藏、包庇罪: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主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罪:指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

脱逃罪: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脱司法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行为。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指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行为。

偷越国境罪:指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倒卖文物罪: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组织卖血罪:指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医疗事故罪: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非法狩猎罪: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非法持有毒品罪: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

组织卖淫罪:指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强迫卖淫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故意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阻碍军事行动罪:指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指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入伍,情节严重的行为。

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 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私分国有财产罪: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 较大的行为。

渎职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 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 为。

徇私枉法罪: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私放在押人员罪: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

军人违反职责罪: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战时违抗命令罪:指军职人员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战时临阵脱逃罪:指军职人员面临战斗时贪生怕死,脱离战斗岗位,逃避参加战斗的行为。

逃离部队罪:指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武器装备肇事罪:指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指军职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军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行为。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指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

简答题

1、怎样理解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

(一)刑法各论对总论作用:1)贯彻与体现总论的作用 2)促进总论实践效应的作用 3)丰富 、怎样理解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 发展总论的作用 (二)总论对各论的作用 1)概括刑法各论 2)指导刑法各论 3)制约刑法各论

2、怎样认识罪状的几种形式?

1)简单罪状 2)叙明罪状 3)引证罪状 4)空白罪状 、

3、什么是法条竞合?法条竞合时适用法律的原则是什么?

(一)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 、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二)法条竞合时适用法律的原则(1)通常情况下,采取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适用 特别法条。(2)特殊情况下,采取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适用法定刑重的法条。

4、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的行为。特征:(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 、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3)本类犯罪的主体分一般主 体和特殊主体一般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责任能力的;特殊主体,如背叛国家罪的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4)本类犯罪的主观 方面必须是故意。

5、什么是背叛国家罪?它有何特征?

答:指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 什么是背叛国家罪?它有何特征? 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主体是中国公民, 而且通常是中党和国家机关中职位较高、掌握党和国家重要权力的人,或者有较高社会地位、较大政治影响的人;在主观方面是直接 故意,并且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目的。

6、分裂国家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是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 分裂国家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 的统一;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7、武装判乱、暴乱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我 国人民民主专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 故意,而且行为人一般应具有推翻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8、间谍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9、危害公共安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答: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特征: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 共安全;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类犯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本类犯罪在主观 方面表现为两种罪过形式。

10、什么是爆炸罪?其构成特征有哪些?如何划分本罪与以爆炸方法构成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答:指故意引发或者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 私财产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 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界限:1、爆炸与以爆炸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爆炸罪与以爆炸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 共安全罪是由于法条竞合而发生界限混淆的。2、爆炸罪与爆炸方法实

安全。3、爆炸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主观方面不同,爆炸罪是出于故意而危险 物品肇事则是出于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爆炸罪表现为行为人故意制造爆炸而危险物品肇事罪则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3、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不同,爆炸罪是危险犯而危险物 品肇事罪是结果犯。

11、什么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其构成特征有哪些?如何划分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 答:是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 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 安全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界限:1、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实施的故 意杀人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界限。区分关键是看行为人实施的投放危险质的行为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2、投放危险物质罪与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侵害的客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侵害的是公共安;重大环境污染罪侵害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 治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足以危害公共安,就构成犯罪既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3、犯罪主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能以自然人为主体;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主观方面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能出于故意,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只能出于过失。

12、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如何区分破坏交通工具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答: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般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般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特 征: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进行破坏,足以造成上 述交通工具发生覆或者毁坏危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包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界限; 当侵犯的对象者是交通工具时区别是:侵害的客体不同,破坏交通工具罪侵害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故意毁坏财物罪侵害的客体是 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不同,破坏交交通工具侵犯对象必须是正在使用中;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无此限制。主观内容不同,破坏 交通工具必须具有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故意毁坏财物罪只能出于毁损、破坏公私财物的直接故意,必须是直 接故意。

13、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如何区分本罪与一般犯罪集团的界限? 答:指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 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界限:本罪以恐怖活动组织为核心。我国刑法典分则将组织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 罪,即只要行为人组织、领导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就构成犯罪。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 组织。

14、劫持航空器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劫持航空器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航空安全,即旅客和机组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航空 器的飞行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 须出于故意,并具有按照自已的意志强行控制航空器的犯罪目的。界限:1、劫持航空器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2、劫持航空器罪的 一罪与数罪的界限。3、劫持航空器罪与航空器为对象的破坏交通工具的界限。

1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怎样区分本罪与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界限?

答:指违反国家管理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法律法规,擅自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特征:1)侵 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规定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 爆炸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 犯罪主观方面:故意怎样区分本罪与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 怎样区分本罪与违规制造、 怎样区分本罪与违规制造 界限? 界限? 1)主观上故意的内容不同。本罪在主观上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仍然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后罪主观 上必须以非法销售为目的 2)客观上的表现不同。本罪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行为,而 后者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

造的枪支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后者只是枪支 4)犯罪主 体不同。前者自然人和单位,后者只能是单位。

16、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概念: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 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直接故意。界限: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 支、弹药罪的界限。如果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是为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那么按照牵连犯的处罚 原则,择一重罪处罚即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否则定本罪

17、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何区别?答: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 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牲:1、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国家对药品生产、销售的管理制度。2、客 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区别: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仅限于药品,后者包括所有的产品;2、认定标准不同。生产销售伪 劣产品罪销售金额在 5 万以上即构成是一种结果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没能具 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且必须具有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

18、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 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境,偷逃关税,偷逃应缴税 额在 5 万元以上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口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关税征管制度。2、客观方 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较大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 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19、什么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划分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答: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 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不分侵犯了公司、企业 的正常管理活动,而且也损害了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业务活动的廉洁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即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且有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目的。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关键在于主体身份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而受贿罪的主体是 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指出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索取或者 非法收受贿赂的,应当按受贿罪论处。

20、伪造货币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答: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我国人民币或 外币的图案、形状、色彩,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包括本国货 币管理制度和外币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到刑事责任年 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界限;本罪在构成上属于行为犯,即行为人只要实施 了伪造币的行为,就构成伪造货币。伪造款额多少伪造货币目的,反映危害大小,如伪造数额很少或行为人显示自已的特殊才能,数 额不大,仅大朋友间出示、炫耀,并未让其在社会流通使用,不按犯罪处理。

21、集资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本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 犯了国家对集资活动的正常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 体。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界限:1、犯罪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集

方式有所不同。集资诈骗是用诈骗方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则不要求必须使用诈骗方法。3、侵犯的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金 融管理制度;而非法吸收公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仅限于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2、代款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货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 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货款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 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货款,数额较大的行为。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 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3、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罪与分罪的界限? 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 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对信用卡业务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 用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24、保险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 方法向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保险管 理制度。2、客观 方面表现为在保险活动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 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构成。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25、什么是抗税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答: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 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又侵犯了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 不缴纳税款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或者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4、主观 方面是出于故意。认定本罪:1、区分抗税罪与一般拒不缴纳税款行为的界限。2、区分抗税罪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缴错征税款的 界限。3、区分抗税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4、抗税罪共犯的认定。

26、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也损害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 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界限:1、 区分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非罪的界限。2、数罪的认定。

27、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 损失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度和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拥有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 国家商业秘密保护法规,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 的主体。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

28、什么是虚假广告罪? 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答: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 体是国家对广告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 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才能构成本罪。4、主观是故意。认定本罪,应当注意划清虚假 广告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在于确认利用虚假广告

责任。

29、什么是强迫交易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答:指以暴力、威胁手须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得的行为。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 家对市场的管理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须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 的行为。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认定本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

30、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特征:1、侵犯客体 是他人的生命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界限:1、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2、致人自杀或帮助他人自杀案件中罪与非罪的界限。3、“间 接杀人”问题的认定和处理。

31、什么是故意伤害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它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主要有哪些?答: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 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是已满16周岁的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区分关键在于查明行为人有无伤害的故意。如果行为人虽无杀人故意,但有损害他人身体键康的故意,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属于故 区分 意伤害致死。如果行为人既无杀人的故意也无伤害的故意,完全是由于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32、什么是过失重伤罪?其本主要特征是什么?它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特征;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的过失行为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并实际上造成重伤的结果。行为人的过失中给被害人造成轻伤, 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被害人因重伤而死亡,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危害结果的差异,正是本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所在。

33、什么是强奸罪?其本质特征是什么?奸淫幼女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 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不知抗拒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特征:1、侵犯客体是妇女的性行为自主选择权。2、客观方面 表现为人实施了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 交的行为。奸淫幼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5、怎样区分强奸与通奸与强奸与强制猥亵的界限?

34、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 女的行为。 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名誉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妇女处 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而强制猥亵或侮辱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界限 界限:1、强 界限 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是看行为人是使用强制性手段和方法,以及这种强制性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如果行为人 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行为并未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的强制性手段,就不能 以犯罪论处。

35、什么是拐卖妇女、 儿童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如何认定本罪? 儿童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獐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买、接送或中转妇 女、儿童的行为。3、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是一般主体即满 16 周岁。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认定本罪:获利为目的。

36、什么是重婚罪、破坏军婚罪?它们各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和区分这两种犯罪?答:重婚罪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 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2、客观方面表现为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 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有配偶而又与第三者结婚或者 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破坏军婚罪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特征: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关 系。2、客观方面表现为同现役军人

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区别 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破坏军婚罪侵犯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关系;重婚罪侵犯的 区别 是一般婚姻家庭关系。2、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破坏军婚罪表现为民居和结婚两种行为形式。;重婚罪仅表现为结婚行为,而不 包括同居行为。3、法定刑轻重不同。破坏军婚罪的法定刑重于重婚罪的法定刑。

37、什么是虐待罪?它有什么特征?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 被害人的身体和精神进行以常性摧残迫害的行为。3、犯罪主体必须是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 为人明知自已的行为是在摧残和折磨家庭成员仍有意为之。界限 界限:1、虐待罪与非罪的界限。其一虐待行为与一般的家庭纠纷的界限。 界限 其二,虐待行为构成犯罪的情节标准。2、虐待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出于伤害的故意,在一次行为中对被害人实施暴力 伤害造成重伤的,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在虐待被害人的过程中产生了杀人的故意而将被害人直接杀害或者放任死亡结果 发生的。则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38、如何理解和执行刑法第 269 条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

答:刑法第 269 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 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依照第 263 条规定是由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转化成立的抢劫罪,即转化型抢劫罪。 条件: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 者以暴力相威胁。3、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捕或者毁灭证据。

39、盗窃罪的概念与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 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诀 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界限:盗窃罪与非罪界限。盗窃数额;盗窃次数。2、盗窃罪 界限 与某些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如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盗窃的,应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但是,行为人以非法占 有财物为目的实行盗窃行为却窃取枪支、弹药的应当认定为盗空罪。盗窃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等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 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相应犯罪论处。 40、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 私财物的行为。界限:本罪与民事债务纠纷的界限;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凡是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 采取了欺骗的方法,也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果行为人骗借钱物用于挥霍或者非法活动而不能如期偿还,并有赖账行 为的,或者本无偿还能力而骗借钱物的,则表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41、什么是侵占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 为直接故意。界限 界限:1、侵占罪与非罪的界限,表现在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如果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必须是没 界限 有法律依据而占有他人财物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有法律依据而占有或者处分他人财物的不构成本罪;本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2、侵 占罪与不当得利的界限。表现主观内容不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方式不同;行为性质不同。3、侵占罪与盗窃罪;界限。表现在犯罪 对象不同;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犯意形成的时间不同。42、什么是敲诈勒索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 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1、侵犯 的客体为复杂客体。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 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界限 界限:1、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并交出财 界限 物的,则构成敲诈勒索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威胁、要挟的手段,被害人却未产生恐惧也没有交出财物的,或者被害人虽 然产生恐惧,行为人却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取得财物的,则是敲诈勒索未遂。2、敲

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威胁的程度不同;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 3、敲放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国界限。主要客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威胁内容和对象不同;勒索财物的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标不同。

43、什么是妨害公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答: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 成严重的后果的行为。特征:本罪具有如下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 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 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而加以阻碍。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以下界限:1、妨害公务 罪与非罪的界限。2、妨害公务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3、妨害公务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44、招摇撞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它与诈骗罪有何区别?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特征:1、 、招摇撞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它与诈骗罪有何区别? 侵犯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3、主 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 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 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 多。(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对所骗取的财物数额没有什么要求,因为此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 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为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影响和破坏;而诈骗罪的构成则要求只有诈 骗数额较大的,才以诈骗罪论处。

45、什么是聚众斗殴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指聚集多人相互殴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特征; 、 什么是聚众斗殴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1、侵犯客体是社会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聚集多人相互殴斗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 者才能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界限:1、聚众斗殴罪与非罪的界限。2、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46、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有何区别?答:是指、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有何区别?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滋生是非、横行霸道,或者故意骚扰和伤害无辜,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 序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 是故意。区别:1、主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多是无事生非、寻求精神刺激;交通秩序罪的行为人往往是事出有因,寻求 个人特定目的的实现。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通常是人体行为;聚众优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秩序、交通秩序罪则 是群体形式,是必要的共同犯罪。3、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交通秩序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47、什么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 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 导或者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界限:1、组织、领导、参加黑 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普通的集团犯罪的界限。表现在两个概念的性质不同、犯罪目的和侵害的对象范围不同、组织结构的严密性不同。2、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行为人只要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有其他犯罪就构成数罪,不论其所 犯其他犯罪的性质、轻重如何。

48、什么是伪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诬告陷害罪有何区别?

答: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 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活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 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 且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陷匿罪证包庇罪犯罪的目的。

49、窝藏、包庇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它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伪证罪、徇私枉法罪有何区别?答:指明知是犯罪 的人而主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追诉犯罪和执行刑罚的 正常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现表现为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是故意。区别:二者的区 别主要在于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是犯罪人,窝藏转移收购对象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

50、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怎样区分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答:指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判决裁定的正常执行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寂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罪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判决、裁定 义务的人。4、本罪主观是故意。界限:二者区别是:1、犯罪客体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判决裁定的正常活动; 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客体则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2、犯罪主体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3、行为 方式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是以非暴力的方式实施;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则一般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4、犯罪对象 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罪的犯罪对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判决、裁定;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 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51、什么是脱逃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脱司法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监管 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从监管场所和押解途中逃走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 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 限在认定本罪时,划清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区别的关键就在于确定行为人使用暴力手须脱逃时对被害人造成的伤 害程度。行为人使用暴力手段脱逃,造成监管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轻伤的,应以脱逃罪处罚。

52、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当划清的界限有哪些? 答: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是复杂客体,即 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医疗单位的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就是就诊人。(2)在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 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合法从业的义务人员构成。(4)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即对 所发生的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是过失, 但对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而言则可能是故意的。 界限: 与非罪区别 构成犯罪的必须严重不负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意外事故,医疗手段或者技术水平的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定犯罪。与重 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1 犯罪主体不同。本罪只能是医务人员,后罪是生产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 2 犯罪对象不同。本罪是特定的就诊 人,后罪是不特定多数的人和公私财产。

53、什么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有何区别? 、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非法狩猎罪有何区别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有何区别?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特征:1)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 生动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区别:1、犯罪对象不同。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对象是陆生的一般野生动物; 本罪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既包括陆生的,也包括水生的。2、行为表现不同。非法狩猎罪表现为在禁猎区、 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本罪则表现为未经合法许可擅自猎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且不受时间、空间以及 工具、

方法等方面的限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情节严重的行为。

54、什么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是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 制,同时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3、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仍然进行走私、贩卖、运输或者制造。界限: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于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进口、运输、供应、使用或者生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不能以犯罪论处。对于不知道是毒 品而接受委托为他人携带、运送的也不能认定为犯罪,但物主或者知情的委托者构成本罪。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与其他 罪的界限。第一,本罪与走私罪的界限。第二,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55、什么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其他毒品犯罪有何区别?答: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 特征: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较大数量毒品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 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持有。区别关键在于正确认定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

56、什么是组织卖淫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特征:1、侵犯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善良的社会风尚。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界限:1、组织卖淫与聚众淫乱罪的界限。区别(1)客观表现不同。(2)主观内容不同。2、组织卖淫罪与拐卖妇女罪的界限。

57、什么是强迫卖淫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组织卖淫罪、强奸罪有何区别? 答: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善良的社会风尚和他人的人身权 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是直接故意。本罪与 组织卖淫的界限: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往往与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相互交织。组织者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逼迫卖淫的, 应当依照处理想象竞合的原则择一重罪论处。本罪与强奸罪界限: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是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利;强奸 罪侵犯的是妇女性行为自主权。2、对象范围不同。本罪对象是任何他人;强奸对象是妇女。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使他人向 第三人提供性服务进行性交易;强奸罪则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交行为。4、主观故意不同。本罪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强 奸罪则具有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的目的。

58、什么是传播性病罪?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条件:1、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3、主体只能 是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人。4、主观是故意。

59、什么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指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 贩买、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条件;1、侵犯的是国家对文化市场管理秩序和善良的社会风尚 2、本罪在表现为制作、复制、出版、贩 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3、本罪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4、主观是直接故意

60、什么是阻碍军事行动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特征:1、直接客体 是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2、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阻碍军事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是故意。

61、什么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军队战斗力物质保障。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信的行为。3、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62、什么是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入伍,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 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征兵工

作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入伍,情 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只能是那些在征兵工作中负有征兵职责的征兵工作人员。4、主观是故意。

63、什么是贪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答: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 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特征:1、客 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一类是国家工作人中;二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 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个人贪污在 5000 元以上,或者虽然不满 5000 元但情节较重的,才构成犯罪。

64、什么是挪用公款罪?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区别本罪与贪污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答:指国家工作人 要件有哪些 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 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要件:1、本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3、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4、主观是故意。本罪与贪污罪界限。区别于 1、 主观目的不同。2、主体范围不同。3、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一同。本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2、犯罪客全 和犯罪对象不同。

65、受贿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 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谋取利益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界限:1、受贿罪与非罪的 界限。2、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3、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4、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66、什么是行贿罪?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本罪与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答: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 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要件: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主体是一 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区别在于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行贿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司、 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67、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答: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有资产所有权和国 家廉政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 国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4、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界限:1、私分国有资产罪与非罪的界限。必集体私分国有财 产必须达到较大数额才构成在 10 万元以上的应立予案。2、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区别于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主本是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2、客体和对象不同。本罪客体是国有资产所权, 对象仅限于国有资产;贪污罪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财产,在单位内部往往 具有公开性;而贪污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68、什么滥用职权罪?它具有啊些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 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特征:1、本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致使公财产、 国家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4、本罪主观一般是间接故意。界限;1、滥用职权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 是在于滥用职权的行为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2、滥用职权罪与其他滥用职权犯罪的界限。

69、什么是玩忽职守罪?它具有哪些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界限?

答: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 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特征: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 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4、主观是过失。界限:1、玩忽职守罪与非罪的界限。二者区别本罪行为是否造成

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构成犯罪。2、本罪与重大责任事 故罪的界限。区别;犯罪主体不同、客体不同、犯罪发生的场合不同。3、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界限。区别:犯罪主观方面不同、犯罪行 为方式不同 4、本罪与其他玩忽职守罪界限。70、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 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是故意。界限: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一是从客观上看和教育界人的泄露行为是否严重。二从主观上看行为人是否存在罪过。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过失泄露国家秘 密罪的界限。区别于行为人主观的罪过形式不同。前者是故意;后者是过失。3、本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控、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情报罪的界限。区别犯罪主体不同、对象有所不同、客观不同、主观方面不同、主体不同。4、本罪与数罪的界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受贿后故意向行贿人泄露国家秘密的,如果受贿行为构成犯罪,可以按照牵连犯的处理原则处罚。

71、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 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界限: 1、本罪非罪的界限。区别是看行主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徇私枉法的故意。2、本罪与窝藏、包庇罪的界限。二者都是破坏司法活动的犯 罪都可能使有罪的人不受追诉。主体不同、客观主面不同。3、徇私枉法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72、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 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人在民事、 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4、主观是故意。界 限:1、本罪与非罪界限。区分一是行为人主观上上否存在枉法法裁判的故意。二是枉法裁判行为是否情节严重。2、民事、行政枉法 裁判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区别于发生场合不同、主体不同、客观方面构成条件不同。

73、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答: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特征: 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军事利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和行为。3、主体是特殊 主体一是现役军人,二是执行事任务的预备人员和其他人员。4、主观方面多数是故意、少数罪是过失。

74、什么是战时违抗命令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军职人员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部 队的作战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3、主体是战时参加作战、接受作战命令的军职人员。4、 主观方面是故意。

75、什么是战时临阵脱逃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指军职人员面临战斗时贪生怕死,脱离战斗岗位,逃避参加战斗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军队的作战秩序和军人的作战义务。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面临作战是脱离战斗岗位,逃避参加战斗的行为。3、主体 是参战的军职人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

76、什么是逃离部队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国家兵役制 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现役军人。4、主观方面是故意。

77、 什么武装备肇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是指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的,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 死亡或者造成其严重后果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军队武器装备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 重。3、主本是军职人员主要是武器装备的使用管理人员。4、主观方面是过失,。

分析案例

1、李某在某机关任秘书长期间,与本单位一女干部(有夫之妇)多次通奸,被其同事孙某揭发,李某因此受到党纪政 、李某在某机关任秘书长期间,与本单位一女干部(有夫之妇)多次通奸,被其同事孙某揭发, 纪处分,因而对孙怀恨在心,图谋报复。 李模仿孙的笔迹先后写了三封信寄给某国设在香港的情报机关, 纪处分,因而对孙怀恨在心,图谋报复。当年 4 月,李模仿孙的笔迹先后写了三封信寄给某国设在香港的情报机关,信 中编造了一些关于我军布防情况的假情报,并且要求提供进行破坏活动的经费。然后,又以“知情人” 中编造了一些关于我军布防情况的假情报,并且要求提供进行破坏活动的经费。然后,又以“知情人”的名义写信给公 安局,要求对孙写信传递情报之事进行追查。上述信件后被我公安机关截获,并查明是被告人所为。 安局,要求对孙写信传递情报之事进行追查。上述信件后被我公安机关截获,并查明是被告人所为。 试分析: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为什么? 试分析: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为什么?

参考答案要点: 案例 1 参考答案要点: (1)李某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 (2)诬告陷害罪,简称诬陷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 节严重的行为。 (3)本案中,李某模仿孙某的笔迹先后写三封信(信中编造一些关于我军布防情况的假情报)寄给某国设在香港的 情报机关的行为,属于捏造他人犯罪事实的行为,即捏造孙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犯罪事实;李某以“知 情人”的名义写信给公安局,要求对孙某写信传递情报之事进行追查的行为,属于向国家机关告发的行为; 李某捏造孙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犯罪事实并向公安局告发的行为,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刑事追究活动,属于情节严 重的诬告行为。综上所述,李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

2、王某,男,24 岁,农民。王某, 农民。时许,来自外省的女青年张某( 路过王某家门口,向其问路。王某以给张带路为名,某日晚 8 时许,来自外省的女青年张某(18岁)路过王某家门口,向其问路。王某以给张带路为名,将张骗至通往一水 库的路上,在行走中,王某不断对张进行挑逗和抠摸。张说“你再这样我就喊人来。 王某说 你大喊也没用, 王某说“ 库的路上,在行走中,王某不断对张进行挑逗和抠摸。张说“你再这样我就喊人来。”王某说“你大喊也没用,附近没 抠摸 有人家。 此时张有点害怕没再言语。王某提出要与张发生性关系,张哀求说“不要这样,哪怕我叫你哥也行。 有人家。”此时张有点害怕没再言语。王某提出要与张发生性关系,张哀求说“不要这样,哪怕我叫你哥也行。”王某 说“你叫我啥也不行,反正我要和你玩一下。”说着就要搂抱张,张赶紧向前走去,王某追上,抓住张的手说“你看前 你叫我啥也不行,反正我要和你玩一下。 说着就要搂抱张,张赶紧向前走去,王某追上,抓住张的手说“ 我要和你玩一下 边不远处就是水库,这里路西有水渠,路东有条沟,沟底是深潭,淹死过一男一女,可怕得很”张闻之更加恐惧。王某 边不远处就是水库, 这里路西有水渠, 路东有条沟, 沟底是深潭, 淹死过一男一女, 可怕得很” 张闻之更加恐惧。 知道张害怕了,于是将张推倒在地,用力扯张的腰带。张自知无法拒,只得将腰带解开,被王奸污。事后张没有告发, 知道张害怕了,于是将张推倒在地,用力扯张的腰带。张自知无法拒,只得将腰带解开,被王奸污。事后张没有告发, 不久王某因盗窃被抓获,在审查中坦白交代了上述事实,经查属实。 不久王某因盗窃被抓获,在审查中坦白交代了上述事实,经查属实。 交代了上述事实 试分析:王某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理由是什么? 试分析:王某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要点: 案例 2 参考答案要点: (1)王某构成强奸罪。 (2)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 下,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因为,王某将被害人张某骗至偏僻无人之处,致使被害人处于恐惧而无法(不能)抗拒的状态,只好忍辱屈从, 王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强奸罪客观方面所要求的胁迫手段的特征。王某将张某推倒在地,用力扯张的腰带的行为,表明王 某具有强行与张某性交的目的,符合强奸罪主观方面的要求。综上所述,王某在客观上实施了违背张某意志,以胁迫手 段,使张某处于不能抗拒的状态,与张某发生性交的行为;在主观上具有与张某发生性交的目的。张某的行为完全符合 强奸罪犯罪构成要件,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3、刘某,男,28 岁,矿山工人。 、刘某, 矿山工人。 刘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谈恋爱,后来,李某认为刘某不求进取,提出中止关系,刘某见恋爱不成,遂蓄意报复李某, 刘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谈恋爱,后来,李某认为刘某不求进取,提出中止关系,刘某见恋爱不成,遂蓄意报复李某,刘某 从自己工作的矿山炸药库偷了一些雷管和炸药,

自制了一个装有定时起爆器的炸弹,一日, 从自己工作的矿山炸药库偷了一些雷管和炸药,自制了一个装有定时起爆器的炸弹,一日,刘某乘李某在电影院看电影 之机,将自制炸弹放置在李某的座位下面,炸弹爆炸后,李某当场被炸死,同时,在场观众多人被炸伤。 之机,将自制炸弹放置在李某的座位下面,炸弹爆炸后,李某当场被炸死,同时,在场观众多人被炸伤。 试分析:刘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理由是什么? 试分析:刘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要点: 案例3参考答案要点:(1)刘某的行为构成爆炸罪。(2)爆炸罪是指故意引发或者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刘某在电影院这种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引爆炸弹,表明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刘某的爆炸行为,导致李 某当场被炸死,在场观众多人受伤,其行为符合爆炸罪客观方面关于“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数人”的要求。 综上所述,刘某既有用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又实施了爆炸行为,并导致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其行为已构成 爆炸罪。

刑法学(2)期末复习名词解释、简答、论述及案例

名词解释

罪状:指刑法典分则罪刑式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

法定刑:指刑法典分则罪刑式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适用刑罚的种类和幅度。 简单罪状:即在条文中只简单地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

叙明罪状:即在条文中较为详细地描述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

引证罪状:即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

空白罪状:即未在条文中直接表明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而是指出确定该罪需要参照的其他法律、法规。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的行为。

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分裂国家罪:是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武装叛乱暴乱罪: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

叛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间谍罪: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爆炸罪:指故意引发或者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破坏交通工具罪: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般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般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 全的行为。

劫持航空器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动持航空器的行为。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指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 责任事故罪 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指生产者销售在产掺杂、掺假,以假允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 5 万元以上 的行为。

生产销售假药罪: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指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毒、有害 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走私淫秽物品罪:指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 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境,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 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境,偷 逃关税,偷逃应缴税额在 5 万元以上的行为。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伪造货币罪: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我国人民币或外币的图案、形状、色彩,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 的行为。

洗钱罪: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 性质,以提供资金帐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通过转帐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者以其 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和行为。 集资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货款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货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保险诈骗罪: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 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偷税罪:指纳税人或者或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 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偷税被 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

抗税罪: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 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罪: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人的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而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 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指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 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虚假广告罪: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行为。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 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强迫交易罪:指以暴力、威胁手须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得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过失致人致人死亡罪:指因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

强奸罪: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不知抗拒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绑架罪: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非法劫持、控制他人 的行为。 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

儿童罪: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诬告陷害罪:简称诬陷罪,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讯逼供罪: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诽谤罪:指故意捏造江散布某种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虚假事实,情节严重的行为。

破坏选举罪: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办、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 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报复陷害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重婚罪: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破坏军婚罪: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虐待罪:指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 劣的行为。

抢劫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 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并符合其他 法定条件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的后果的行为。

招摇撞骗罪: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聚众斗殴罪:指聚集多人相互殴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滋生是非、横行霸道,或者 意骚扰和伤害无辜,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 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伪证罪: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窝藏、包庇罪: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主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罪:指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

脱逃罪: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脱司法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行为。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指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行为。

偷越国境罪:指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倒卖文物罪: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组织卖血罪:指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医疗事故罪: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非法狩猎罪: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非法持有毒品罪: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

组织卖淫罪:指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强迫卖淫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故意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阻碍军事行动罪:指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指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入伍,情节严重的行为。

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 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私分国有财产罪: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 较大的行为。

渎职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 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 为。

徇私枉法罪: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私放在押人员罪: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

军人违反职责罪: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战时违抗命令罪:指军职人员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战时临阵脱逃罪:指军职人员面临战斗时贪生怕死,脱离战斗岗位,逃避参加战斗的行为。

逃离部队罪:指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武器装备肇事罪:指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指军职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军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行为。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指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

简答题

1、怎样理解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

(一)刑法各论对总论作用:1)贯彻与体现总论的作用 2)促进总论实践效应的作用 3)丰富 、怎样理解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 发展总论的作用 (二)总论对各论的作用 1)概括刑法各论 2)指导刑法各论 3)制约刑法各论

2、怎样认识罪状的几种形式?

1)简单罪状 2)叙明罪状 3)引证罪状 4)空白罪状 、

3、什么是法条竞合?法条竞合时适用法律的原则是什么?

(一)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 、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二)法条竞合时适用法律的原则(1)通常情况下,采取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适用 特别法条。(2)特殊情况下,采取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适用法定刑重的法条。

4、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的行为。特征:(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 、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3)本类犯罪的主体分一般主 体和特殊主体一般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责任能力的;特殊主体,如背叛国家罪的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4)本类犯罪的主观 方面必须是故意。

5、什么是背叛国家罪?它有何特征?

答:指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 什么是背叛国家罪?它有何特征? 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主体是中国公民, 而且通常是中党和国家机关中职位较高、掌握党和国家重要权力的人,或者有较高社会地位、较大政治影响的人;在主观方面是直接 故意,并且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目的。

6、分裂国家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是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 分裂国家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 的统一;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7、武装判乱、暴乱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我 国人民民主专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 故意,而且行为人一般应具有推翻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8、间谍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9、危害公共安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答: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特征: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 共安全;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类犯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本类犯罪在主观 方面表现为两种罪过形式。

10、什么是爆炸罪?其构成特征有哪些?如何划分本罪与以爆炸方法构成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答:指故意引发或者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 私财产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 犯本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界限:1、爆炸与以爆炸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爆炸罪与以爆炸方法实施的其他危害公 共安全罪是由于法条竞合而发生界限混淆的。2、爆炸罪与爆炸方法实

安全。3、爆炸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主观方面不同,爆炸罪是出于故意而危险 物品肇事则是出于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爆炸罪表现为行为人故意制造爆炸而危险物品肇事罪则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3、犯罪既遂的成立条件不同,爆炸罪是危险犯而危险物 品肇事罪是结果犯。

11、什么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其构成特征有哪些?如何划分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 答:是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 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 安全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界限:1、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实施的故 意杀人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界限。区分关键是看行为人实施的投放危险质的行为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2、投放危险物质罪与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侵害的客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侵害的是公共安;重大环境污染罪侵害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 治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足以危害公共安,就构成犯罪既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3、犯罪主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能以自然人为主体;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主观方面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只能出于故意,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只能出于过失。

12、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如何区分破坏交通工具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答: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般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般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特 征: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进行破坏,足以造成上 述交通工具发生覆或者毁坏危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包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界限; 当侵犯的对象者是交通工具时区别是:侵害的客体不同,破坏交通工具罪侵害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故意毁坏财物罪侵害的客体是 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不同,破坏交交通工具侵犯对象必须是正在使用中;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无此限制。主观内容不同,破坏 交通工具必须具有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故意毁坏财物罪只能出于毁损、破坏公私财物的直接故意,必须是直 接故意。

13、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如何区分本罪与一般犯罪集团的界限? 答:指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 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界限:本罪以恐怖活动组织为核心。我国刑法典分则将组织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 罪,即只要行为人组织、领导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就构成犯罪。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 组织。

14、劫持航空器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劫持航空器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航空安全,即旅客和机组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航空 器的飞行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 须出于故意,并具有按照自已的意志强行控制航空器的犯罪目的。界限:1、劫持航空器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2、劫持航空器罪的 一罪与数罪的界限。3、劫持航空器罪与航空器为对象的破坏交通工具的界限。

1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怎样区分本罪与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界限?

答:指违反国家管理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法律法规,擅自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特征:1)侵 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规定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 爆炸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 犯罪主观方面:故意怎样区分本罪与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 怎样区分本罪与违规制造、 怎样区分本罪与违规制造 界限? 界限? 1)主观上故意的内容不同。本罪在主观上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仍然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后罪主观 上必须以非法销售为目的 2)客观上的表现不同。本罪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行为,而 后者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

造的枪支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后者只是枪支 4)犯罪主 体不同。前者自然人和单位,后者只能是单位。

16、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概念: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 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直接故意。界限: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 支、弹药罪的界限。如果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是为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那么按照牵连犯的处罚 原则,择一重罪处罚即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否则定本罪

17、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何区别?答: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 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牲:1、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国家对药品生产、销售的管理制度。2、客 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区别: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仅限于药品,后者包括所有的产品;2、认定标准不同。生产销售伪 劣产品罪销售金额在 5 万以上即构成是一种结果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没能具 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且必须具有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

18、什么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 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境,偷逃关税,偷逃应缴税 额在 5 万元以上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口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关税征管制度。2、客观方 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较大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 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19、什么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划分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答: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 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不分侵犯了公司、企业 的正常管理活动,而且也损害了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业务活动的廉洁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即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且有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目的。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关键在于主体身份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而受贿罪的主体是 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指出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索取或者 非法收受贿赂的,应当按受贿罪论处。

20、伪造货币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答: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我国人民币或 外币的图案、形状、色彩,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包括本国货 币管理制度和外币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到刑事责任年 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界限;本罪在构成上属于行为犯,即行为人只要实施 了伪造币的行为,就构成伪造货币。伪造款额多少伪造货币目的,反映危害大小,如伪造数额很少或行为人显示自已的特殊才能,数 额不大,仅大朋友间出示、炫耀,并未让其在社会流通使用,不按犯罪处理。

21、集资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本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 犯了国家对集资活动的正常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 体。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界限:1、犯罪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集

方式有所不同。集资诈骗是用诈骗方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则不要求必须使用诈骗方法。3、侵犯的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金 融管理制度;而非法吸收公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仅限于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2、代款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货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 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货款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 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货款,数额较大的行为。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 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3、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如何划分罪与分罪的界限? 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 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对信用卡业务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 用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24、保险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 方法向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保险管 理制度。2、客观 方面表现为在保险活动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 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构成。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25、什么是抗税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答: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 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又侵犯了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 不缴纳税款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或者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4、主观 方面是出于故意。认定本罪:1、区分抗税罪与一般拒不缴纳税款行为的界限。2、区分抗税罪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缴错征税款的 界限。3、区分抗税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4、抗税罪共犯的认定。

26、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也损害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 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界限:1、 区分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非罪的界限。2、数罪的认定。

27、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 损失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度和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拥有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 国家商业秘密保护法规,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 的主体。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

28、什么是虚假广告罪? 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答: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 体是国家对广告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 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才能构成本罪。4、主观是故意。认定本罪,应当注意划清虚假 广告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在于确认利用虚假广告

责任。

29、什么是强迫交易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答:指以暴力、威胁手须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得的行为。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 家对市场的管理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须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 的行为。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认定本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

30、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和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特征:1、侵犯客体 是他人的生命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界限:1、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2、致人自杀或帮助他人自杀案件中罪与非罪的界限。3、“间 接杀人”问题的认定和处理。

31、什么是故意伤害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它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主要有哪些?答: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 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是已满16周岁的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区分关键在于查明行为人有无伤害的故意。如果行为人虽无杀人故意,但有损害他人身体键康的故意,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属于故 区分 意伤害致死。如果行为人既无杀人的故意也无伤害的故意,完全是由于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32、什么是过失重伤罪?其本主要特征是什么?它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特征;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的过失行为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并实际上造成重伤的结果。行为人的过失中给被害人造成轻伤, 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被害人因重伤而死亡,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危害结果的差异,正是本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所在。

33、什么是强奸罪?其本质特征是什么?奸淫幼女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 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不知抗拒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特征:1、侵犯客体是妇女的性行为自主选择权。2、客观方面 表现为人实施了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 交的行为。奸淫幼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5、怎样区分强奸与通奸与强奸与强制猥亵的界限?

34、什么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其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 女的行为。 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名誉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妇女处 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而强制猥亵或侮辱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界限 界限:1、强 界限 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是看行为人是使用强制性手段和方法,以及这种强制性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如果行为人 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行为并未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的强制性手段,就不能 以犯罪论处。

35、什么是拐卖妇女、 儿童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如何认定本罪? 儿童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獐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买、接送或中转妇 女、儿童的行为。3、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是一般主体即满 16 周岁。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认定本罪:获利为目的。

36、什么是重婚罪、破坏军婚罪?它们各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和区分这两种犯罪?答:重婚罪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 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2、客观方面表现为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 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有配偶而又与第三者结婚或者 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破坏军婚罪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特征: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关 系。2、客观方面表现为同现役军人

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区别 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破坏军婚罪侵犯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关系;重婚罪侵犯的 区别 是一般婚姻家庭关系。2、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破坏军婚罪表现为民居和结婚两种行为形式。;重婚罪仅表现为结婚行为,而不 包括同居行为。3、法定刑轻重不同。破坏军婚罪的法定刑重于重婚罪的法定刑。

37、什么是虐待罪?它有什么特征?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 被害人的身体和精神进行以常性摧残迫害的行为。3、犯罪主体必须是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 为人明知自已的行为是在摧残和折磨家庭成员仍有意为之。界限 界限:1、虐待罪与非罪的界限。其一虐待行为与一般的家庭纠纷的界限。 界限 其二,虐待行为构成犯罪的情节标准。2、虐待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出于伤害的故意,在一次行为中对被害人实施暴力 伤害造成重伤的,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在虐待被害人的过程中产生了杀人的故意而将被害人直接杀害或者放任死亡结果 发生的。则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38、如何理解和执行刑法第 269 条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

答:刑法第 269 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 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依照第 263 条规定是由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转化成立的抢劫罪,即转化型抢劫罪。 条件: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 者以暴力相威胁。3、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捕或者毁灭证据。

39、盗窃罪的概念与主要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 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诀 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界限:盗窃罪与非罪界限。盗窃数额;盗窃次数。2、盗窃罪 界限 与某些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如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盗窃的,应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但是,行为人以非法占 有财物为目的实行盗窃行为却窃取枪支、弹药的应当认定为盗空罪。盗窃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等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 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相应犯罪论处。 40、诈骗罪的概念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 私财物的行为。界限:本罪与民事债务纠纷的界限;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凡是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 采取了欺骗的方法,也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果行为人骗借钱物用于挥霍或者非法活动而不能如期偿还,并有赖账行 为的,或者本无偿还能力而骗借钱物的,则表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41、什么是侵占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 为直接故意。界限 界限:1、侵占罪与非罪的界限,表现在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如果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必须是没 界限 有法律依据而占有他人财物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有法律依据而占有或者处分他人财物的不构成本罪;本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2、侵 占罪与不当得利的界限。表现主观内容不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方式不同;行为性质不同。3、侵占罪与盗窃罪;界限。表现在犯罪 对象不同;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犯意形成的时间不同。42、什么是敲诈勒索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 答: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1、侵犯 的客体为复杂客体。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 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界限 界限:1、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并交出财 界限 物的,则构成敲诈勒索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威胁、要挟的手段,被害人却未产生恐惧也没有交出财物的,或者被害人虽 然产生恐惧,行为人却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取得财物的,则是敲诈勒索未遂。2、敲

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威胁的程度不同;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 3、敲放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国界限。主要客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威胁内容和对象不同;勒索财物的对象不同;构成犯罪的标不同。

43、什么是妨害公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与哪些犯罪的界限?答: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 成严重的后果的行为。特征:本罪具有如下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 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 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而加以阻碍。认定本罪应当划清以下界限:1、妨害公务 罪与非罪的界限。2、妨害公务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3、妨害公务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44、招摇撞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它与诈骗罪有何区别?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特征:1、 、招摇撞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它与诈骗罪有何区别? 侵犯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3、主 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 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 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 多。(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对所骗取的财物数额没有什么要求,因为此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 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为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影响和破坏;而诈骗罪的构成则要求只有诈 骗数额较大的,才以诈骗罪论处。

45、什么是聚众斗殴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指聚集多人相互殴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特征; 、 什么是聚众斗殴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1、侵犯客体是社会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聚集多人相互殴斗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 者才能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界限:1、聚众斗殴罪与非罪的界限。2、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46、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有何区别?答:是指、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有何区别?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滋生是非、横行霸道,或者故意骚扰和伤害无辜,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 序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 是故意。区别:1、主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多是无事生非、寻求精神刺激;交通秩序罪的行为人往往是事出有因,寻求 个人特定目的的实现。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通常是人体行为;聚众优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秩序、交通秩序罪则 是群体形式,是必要的共同犯罪。3、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交通秩序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47、什么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 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 导或者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界限:1、组织、领导、参加黑 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普通的集团犯罪的界限。表现在两个概念的性质不同、犯罪目的和侵害的对象范围不同、组织结构的严密性不同。2、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一罪与数罪的界限。行为人只要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有其他犯罪就构成数罪,不论其所 犯其他犯罪的性质、轻重如何。

48、什么是伪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诬告陷害罪有何区别?

答: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 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活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 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 且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陷匿罪证包庇罪犯罪的目的。

49、窝藏、包庇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它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伪证罪、徇私枉法罪有何区别?答:指明知是犯罪 的人而主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追诉犯罪和执行刑罚的 正常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现表现为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是故意。区别:二者的区 别主要在于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是犯罪人,窝藏转移收购对象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

50、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怎样区分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答:指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判决裁定的正常执行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寂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罪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判决、裁定 义务的人。4、本罪主观是故意。界限:二者区别是:1、犯罪客体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判决裁定的正常活动; 妨害公务罪侵犯的客体则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2、犯罪主体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3、行为 方式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是以非暴力的方式实施;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则一般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4、犯罪对象 不同。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罪的犯罪对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判决、裁定;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 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51、什么是脱逃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脱司法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监管 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从监管场所和押解途中逃走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 认定本罪应划清哪些界 限在认定本罪时,划清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区别的关键就在于确定行为人使用暴力手须脱逃时对被害人造成的伤 害程度。行为人使用暴力手段脱逃,造成监管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轻伤的,应以脱逃罪处罚。

52、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时应当划清的界限有哪些? 答: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是复杂客体,即 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医疗单位的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就是就诊人。(2)在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 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合法从业的义务人员构成。(4)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即对 所发生的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是过失, 但对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而言则可能是故意的。 界限: 与非罪区别 构成犯罪的必须严重不负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意外事故,医疗手段或者技术水平的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定犯罪。与重 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1 犯罪主体不同。本罪只能是医务人员,后罪是生产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 2 犯罪对象不同。本罪是特定的就诊 人,后罪是不特定多数的人和公私财产。

53、什么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有何区别? 、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非法狩猎罪有何区别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有何区别?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特征:1)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 生动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区别:1、犯罪对象不同。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对象是陆生的一般野生动物; 本罪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既包括陆生的,也包括水生的。2、行为表现不同。非法狩猎罪表现为在禁猎区、 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本罪则表现为未经合法许可擅自猎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且不受时间、空间以及 工具、

方法等方面的限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情节严重的行为。

54、什么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特征: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是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 制,同时也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3、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仍然进行走私、贩卖、运输或者制造。界限: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于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进口、运输、供应、使用或者生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不能以犯罪论处。对于不知道是毒 品而接受委托为他人携带、运送的也不能认定为犯罪,但物主或者知情的委托者构成本罪。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与其他 罪的界限。第一,本罪与走私罪的界限。第二,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55、什么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其他毒品犯罪有何区别?答: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 特征: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较大数量毒品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 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持有。区别关键在于正确认定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

56、什么是组织卖淫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组织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特征:1、侵犯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善良的社会风尚。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界限:1、组织卖淫与聚众淫乱罪的界限。区别(1)客观表现不同。(2)主观内容不同。2、组织卖淫罪与拐卖妇女罪的界限。

57、什么是强迫卖淫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它与组织卖淫罪、强奸罪有何区别? 答: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善良的社会风尚和他人的人身权 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是直接故意。本罪与 组织卖淫的界限: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往往与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相互交织。组织者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逼迫卖淫的, 应当依照处理想象竞合的原则择一重罪论处。本罪与强奸罪界限: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是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利;强奸 罪侵犯的是妇女性行为自主权。2、对象范围不同。本罪对象是任何他人;强奸对象是妇女。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使他人向 第三人提供性服务进行性交易;强奸罪则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交行为。4、主观故意不同。本罪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强 奸罪则具有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的目的。

58、什么是传播性病罪?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条件:1、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3、主体只能 是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人。4、主观是故意。

59、什么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构成本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指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 贩买、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条件;1、侵犯的是国家对文化市场管理秩序和善良的社会风尚 2、本罪在表现为制作、复制、出版、贩 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3、本罪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4、主观是直接故意

60、什么是阻碍军事行动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特征:1、直接客体 是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2、客观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阻碍军事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是故意。

61、什么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军队战斗力物质保障。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信的行为。3、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62、什么是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入伍,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 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征兵工

作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入伍,情 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只能是那些在征兵工作中负有征兵职责的征兵工作人员。4、主观是故意。

63、什么是贪污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认定本罪?

答: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 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特征:1、客 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一类是国家工作人中;二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 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个人贪污在 5000 元以上,或者虽然不满 5000 元但情节较重的,才构成犯罪。

64、什么是挪用公款罪?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区别本罪与贪污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答:指国家工作人 要件有哪些 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 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要件:1、本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3、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4、主观是故意。本罪与贪污罪界限。区别于 1、 主观目的不同。2、主体范围不同。3、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一同。本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2、犯罪客全 和犯罪对象不同。

65、受贿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 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谋取利益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界限:1、受贿罪与非罪的 界限。2、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3、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4、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

66、什么是行贿罪?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本罪与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答: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 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要件: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主体是一 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区别在于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行贿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司、 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67、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当划清哪些界限?答: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有资产所有权和国 家廉政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 国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4、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界限:1、私分国有资产罪与非罪的界限。必集体私分国有财 产必须达到较大数额才构成在 10 万元以上的应立予案。2、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区别于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主本是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2、客体和对象不同。本罪客体是国有资产所权, 对象仅限于国有资产;贪污罪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财产,在单位内部往往 具有公开性;而贪污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68、什么滥用职权罪?它具有啊些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

答: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 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特征:1、本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致使公财产、 国家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4、本罪主观一般是间接故意。界限;1、滥用职权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别 是在于滥用职权的行为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2、滥用职权罪与其他滥用职权犯罪的界限。

69、什么是玩忽职守罪?它具有哪些特征?认定本罪应注意哪些界限?

答: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 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特征: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 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4、主观是过失。界限:1、玩忽职守罪与非罪的界限。二者区别本罪行为是否造成

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如果玩忽职守行为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构成犯罪。2、本罪与重大责任事 故罪的界限。区别;犯罪主体不同、客体不同、犯罪发生的场合不同。3、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界限。区别:犯罪主观方面不同、犯罪行 为方式不同 4、本罪与其他玩忽职守罪界限。70、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 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是故意。界限: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一是从客观上看和教育界人的泄露行为是否严重。二从主观上看行为人是否存在罪过。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过失泄露国家秘 密罪的界限。区别于行为人主观的罪过形式不同。前者是故意;后者是过失。3、本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控、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情报罪的界限。区别犯罪主体不同、对象有所不同、客观不同、主观方面不同、主体不同。4、本罪与数罪的界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受贿后故意向行贿人泄露国家秘密的,如果受贿行为构成犯罪,可以按照牵连犯的处理原则处罚。

71、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 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界限: 1、本罪非罪的界限。区别是看行主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徇私枉法的故意。2、本罪与窝藏、包庇罪的界限。二者都是破坏司法活动的犯 罪都可能使有罪的人不受追诉。主体不同、客观主面不同。3、徇私枉法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72、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哪些界限?答: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 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人在民事、 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4、主观是故意。界 限:1、本罪与非罪界限。区分一是行为人主观上上否存在枉法法裁判的故意。二是枉法裁判行为是否情节严重。2、民事、行政枉法 裁判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区别于发生场合不同、主体不同、客观方面构成条件不同。

73、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答: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特征: 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军事利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和行为。3、主体是特殊 主体一是现役军人,二是执行事任务的预备人员和其他人员。4、主观方面多数是故意、少数罪是过失。

74、什么是战时违抗命令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军职人员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部 队的作战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3、主体是战时参加作战、接受作战命令的军职人员。4、 主观方面是故意。

75、什么是战时临阵脱逃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指军职人员面临战斗时贪生怕死,脱离战斗岗位,逃避参加战斗的行为。特征: 1、客体是军队的作战秩序和军人的作战义务。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面临作战是脱离战斗岗位,逃避参加战斗的行为。3、主体 是参战的军职人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

76、什么是逃离部队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指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国家兵役制 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现役军人。4、主观方面是故意。

77、 什么武装备肇事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

答;是指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的,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 死亡或者造成其严重后果的行为。特征:1、客体是军队武器装备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 重。3、主本是军职人员主要是武器装备的使用管理人员。4、主观方面是过失,。

分析案例

1、李某在某机关任秘书长期间,与本单位一女干部(有夫之妇)多次通奸,被其同事孙某揭发,李某因此受到党纪政 、李某在某机关任秘书长期间,与本单位一女干部(有夫之妇)多次通奸,被其同事孙某揭发, 纪处分,因而对孙怀恨在心,图谋报复。 李模仿孙的笔迹先后写了三封信寄给某国设在香港的情报机关, 纪处分,因而对孙怀恨在心,图谋报复。当年 4 月,李模仿孙的笔迹先后写了三封信寄给某国设在香港的情报机关,信 中编造了一些关于我军布防情况的假情报,并且要求提供进行破坏活动的经费。然后,又以“知情人” 中编造了一些关于我军布防情况的假情报,并且要求提供进行破坏活动的经费。然后,又以“知情人”的名义写信给公 安局,要求对孙写信传递情报之事进行追查。上述信件后被我公安机关截获,并查明是被告人所为。 安局,要求对孙写信传递情报之事进行追查。上述信件后被我公安机关截获,并查明是被告人所为。 试分析: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为什么? 试分析: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为什么?

参考答案要点: 案例 1 参考答案要点: (1)李某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 (2)诬告陷害罪,简称诬陷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 节严重的行为。 (3)本案中,李某模仿孙某的笔迹先后写三封信(信中编造一些关于我军布防情况的假情报)寄给某国设在香港的 情报机关的行为,属于捏造他人犯罪事实的行为,即捏造孙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犯罪事实;李某以“知 情人”的名义写信给公安局,要求对孙某写信传递情报之事进行追查的行为,属于向国家机关告发的行为; 李某捏造孙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犯罪事实并向公安局告发的行为,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刑事追究活动,属于情节严 重的诬告行为。综上所述,李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

2、王某,男,24 岁,农民。王某, 农民。时许,来自外省的女青年张某( 路过王某家门口,向其问路。王某以给张带路为名,某日晚 8 时许,来自外省的女青年张某(18岁)路过王某家门口,向其问路。王某以给张带路为名,将张骗至通往一水 库的路上,在行走中,王某不断对张进行挑逗和抠摸。张说“你再这样我就喊人来。 王某说 你大喊也没用, 王某说“ 库的路上,在行走中,王某不断对张进行挑逗和抠摸。张说“你再这样我就喊人来。”王某说“你大喊也没用,附近没 抠摸 有人家。 此时张有点害怕没再言语。王某提出要与张发生性关系,张哀求说“不要这样,哪怕我叫你哥也行。 有人家。”此时张有点害怕没再言语。王某提出要与张发生性关系,张哀求说“不要这样,哪怕我叫你哥也行。”王某 说“你叫我啥也不行,反正我要和你玩一下。”说着就要搂抱张,张赶紧向前走去,王某追上,抓住张的手说“你看前 你叫我啥也不行,反正我要和你玩一下。 说着就要搂抱张,张赶紧向前走去,王某追上,抓住张的手说“ 我要和你玩一下 边不远处就是水库,这里路西有水渠,路东有条沟,沟底是深潭,淹死过一男一女,可怕得很”张闻之更加恐惧。王某 边不远处就是水库, 这里路西有水渠, 路东有条沟, 沟底是深潭, 淹死过一男一女, 可怕得很” 张闻之更加恐惧。 知道张害怕了,于是将张推倒在地,用力扯张的腰带。张自知无法拒,只得将腰带解开,被王奸污。事后张没有告发, 知道张害怕了,于是将张推倒在地,用力扯张的腰带。张自知无法拒,只得将腰带解开,被王奸污。事后张没有告发, 不久王某因盗窃被抓获,在审查中坦白交代了上述事实,经查属实。 不久王某因盗窃被抓获,在审查中坦白交代了上述事实,经查属实。 交代了上述事实 试分析:王某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理由是什么? 试分析:王某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要点: 案例 2 参考答案要点: (1)王某构成强奸罪。 (2)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 下,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因为,王某将被害人张某骗至偏僻无人之处,致使被害人处于恐惧而无法(不能)抗拒的状态,只好忍辱屈从, 王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强奸罪客观方面所要求的胁迫手段的特征。王某将张某推倒在地,用力扯张的腰带的行为,表明王 某具有强行与张某性交的目的,符合强奸罪主观方面的要求。综上所述,王某在客观上实施了违背张某意志,以胁迫手 段,使张某处于不能抗拒的状态,与张某发生性交的行为;在主观上具有与张某发生性交的目的。张某的行为完全符合 强奸罪犯罪构成要件,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3、刘某,男,28 岁,矿山工人。 、刘某, 矿山工人。 刘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谈恋爱,后来,李某认为刘某不求进取,提出中止关系,刘某见恋爱不成,遂蓄意报复李某, 刘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谈恋爱,后来,李某认为刘某不求进取,提出中止关系,刘某见恋爱不成,遂蓄意报复李某,刘某 从自己工作的矿山炸药库偷了一些雷管和炸药,

自制了一个装有定时起爆器的炸弹,一日, 从自己工作的矿山炸药库偷了一些雷管和炸药,自制了一个装有定时起爆器的炸弹,一日,刘某乘李某在电影院看电影 之机,将自制炸弹放置在李某的座位下面,炸弹爆炸后,李某当场被炸死,同时,在场观众多人被炸伤。 之机,将自制炸弹放置在李某的座位下面,炸弹爆炸后,李某当场被炸死,同时,在场观众多人被炸伤。 试分析:刘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理由是什么? 试分析:刘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要点: 案例3参考答案要点:(1)刘某的行为构成爆炸罪。(2)爆炸罪是指故意引发或者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刘某在电影院这种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引爆炸弹,表明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刘某的爆炸行为,导致李 某当场被炸死,在场观众多人受伤,其行为符合爆炸罪客观方面关于“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数人”的要求。 综上所述,刘某既有用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又实施了爆炸行为,并导致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其行为已构成 爆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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