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见证员、取样员、工程质量检测员岗位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1-09-14
各县、区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中、省直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企业工程见证员、取样员、工程检测员岗位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黑建人〔2011〕32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工程见证员、取样员、工程质量检测员岗位证书换证工作,具体工作委托大庆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会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条件及费用
1.本次换证包括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见证员、取样员、工程质量检测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岗位证书为省住建厅颁发的,封皮带国徽的新版证书此次不需要更换。
2.换证人员需经过岗位资格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3.年龄在6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51年11月10日之后。
4.换证费用100元,由市质量协会代收,正式发票待省厅发新证时一并出具。 二、换证程序 (一)网上录入
企业登陆黑龙江省建设教育信息网,通过加密锁于现场审查前进行网上录入并上报到大庆市。 (二)现场审查
1.地点:大庆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会(龙凤区建龙广安检测有限公司三楼)。 2.联系人:王丽云
3.电话:6249993,2676067。
4.审查要件:附件2《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见证员、取样员、工程检测员岗位证书换证登记表》(由本单位填写同意换证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红底一寸照片1张。
5.时间:
见证员:2011年9月19日—23日 取样员:2011年9月26日—30日 检测员:2011年10月8日—18日 (三)省总站审核、省厅验印
2011年11月10日—19日,省质量管理总站审核、省住建厅验印、打证。 (四)发证
由市质量协会电话通知各企业领取新岗位证书及发票。 三、考试安排
按省住建厅要求,各岗位人员经过统一书面考试合格后方可换证,考试由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命题,省住建厅、市城乡建设局联合监考。
(一)考试时间
见证员、取样员:2011年10月21日上午9:20-11:20 检测员:2011年10月21日下午13:30-15:30 (二)考试地点
请于2011年10月15日—18日登陆大庆建设网通知公告栏查看或向质量协会电话咨询。 (三)考场纪律
各岗位人员要认真备考,在考试过程中听从监考人员指挥,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建设局负责通知本辖区企业,确保无死角、无遗漏。
2.换证以企业为单位,专人负责,统一申请,录入信息要规范、真实,照片、岗位证书、身份证要扫描原件,扫描件要清晰。
3.各相关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换证,逾期不予受理。 4.2012年4月1日起,旧岗位证书作废。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建设企业工程见证员、取样员、工程检测员岗位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黑建人〔2011〕32号)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日
关于工程见证员、取样员、工程质量检测员岗位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1-09-14
各县、区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中、省直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企业工程见证员、取样员、工程检测员岗位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黑建人〔2011〕32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工程见证员、取样员、工程质量检测员岗位证书换证工作,具体工作委托大庆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会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条件及费用
1.本次换证包括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见证员、取样员、工程质量检测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岗位证书为省住建厅颁发的,封皮带国徽的新版证书此次不需要更换。
2.换证人员需经过岗位资格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3.年龄在6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51年11月10日之后。
4.换证费用100元,由市质量协会代收,正式发票待省厅发新证时一并出具。 二、换证程序 (一)网上录入
企业登陆黑龙江省建设教育信息网,通过加密锁于现场审查前进行网上录入并上报到大庆市。 (二)现场审查
1.地点:大庆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会(龙凤区建龙广安检测有限公司三楼)。 2.联系人:王丽云
3.电话:6249993,2676067。
4.审查要件:附件2《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见证员、取样员、工程检测员岗位证书换证登记表》(由本单位填写同意换证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红底一寸照片1张。
5.时间:
见证员:2011年9月19日—23日 取样员:2011年9月26日—30日 检测员:2011年10月8日—18日 (三)省总站审核、省厅验印
2011年11月10日—19日,省质量管理总站审核、省住建厅验印、打证。 (四)发证
由市质量协会电话通知各企业领取新岗位证书及发票。 三、考试安排
按省住建厅要求,各岗位人员经过统一书面考试合格后方可换证,考试由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命题,省住建厅、市城乡建设局联合监考。
(一)考试时间
见证员、取样员:2011年10月21日上午9:20-11:20 检测员:2011年10月21日下午13:30-15:30 (二)考试地点
请于2011年10月15日—18日登陆大庆建设网通知公告栏查看或向质量协会电话咨询。 (三)考场纪律
各岗位人员要认真备考,在考试过程中听从监考人员指挥,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建设局负责通知本辖区企业,确保无死角、无遗漏。
2.换证以企业为单位,专人负责,统一申请,录入信息要规范、真实,照片、岗位证书、身份证要扫描原件,扫描件要清晰。
3.各相关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换证,逾期不予受理。 4.2012年4月1日起,旧岗位证书作废。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建设企业工程见证员、取样员、工程检测员岗位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黑建人〔2011〕32号)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