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实施方案

新会计准则建设推荐方案

1.1 新会计准则带来的主要变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份颁布了新会计准则体系,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新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于2006年11月份颁布了准则实施指南,要求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银监会于2007年9月份提出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城市商业银行从2008年起按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从2009年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金融工具的分类基础不同

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按期限长短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如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对金融负债也采取按期限长短方式分为流动负债、应付债券、长期准备金和其他长期负债等。新准则改变了原来以期限为标准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的做法,改为以持有目的为主要标准,将金融工具分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再将金融资产按持有目的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将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对贷款与存款利息的初始计量模式不同。

原来商业银行的贷款和存款都是按合同利率计提利息,确认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新准则规定,当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近似时,贷款按合同利率计量,当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不同时,贷款与存款按实际利率计提利息确认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按合同利率确认应收利息和应付利息,差额摊销“利息调整”。 对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模式不同

原来商业银行对金融资产期末按账面价值计量,当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时计提准备。而新准则对不同的金融资产按不同的模式计量,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期末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不计提减值准备;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贷款及应收款按摊余成本计量,若发生减值需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暂

时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对于非暂时性的公允价值变动需计提减值准备。

对贷款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不同

原来商业银行是按贷款质量分为“五级”贷款,按贷款质量等级分别按不同比例计提减值准备。新引入国际会计准则的现金流量折现法,不是分类按比例计提,而是以每笔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基础计提准备,并且对金额较大的资产要逐笔计提。所谓现金流量折现法是指一笔贷款计提的准备为账面价值与未来可收回本息现值之间的差额。

取代表外核算,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以公允价值反映

原来银行将各项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掉期、期权、期货和远期外汇合约等放在表外核算。新准则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并以公允价值计量,并要求对本规定试行之日前没有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的衍生金融工具,应在本规定试行之日按公允价值入账,同时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如衍生金融工具已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但按历史成本计量的,应在本规定试行之日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1.2 考虑未来发展和现有实际情况的总体方案

目前06版会计准则实现过程中出现困难的根源实际上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业务需求的问题。目前的情况下,宇诚做一套完整精确的新会计准则系统在技术上没有困难。从06年开始,宇诚就为了适应新会计准则率先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可以说实现最完整的新会计准则也不会对宇诚核心系统的底层模块有影响,所有底层模块都已经做过了适应新会计准则的改造。06企业会计准则和01版相比变化确实是巨大的,对业务系统的冲击远远大于对系统技术层面的冲击,所以我们需要考虑的重点是在业务层面上:如何让新旧会计准则更好的衔接,如何让客户以新系统建设为契机不断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能力。

总的来说,将新会计准则的实现分成了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近期主要以平稳过渡为主目标,远期则以“高标准”的执行新会计准则为目标。而宇诚核心系统是可以直接支持两个阶段的,日后业务成熟后过渡到第二阶段不需要改系统。通过这种方案可以很好的解决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的矛盾。

1.2.1 “不断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能力”的方案

银监局2007年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精心准备,不断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能力”所以,实施新会计准则不是一个短期的过程。目前国内的银行完全实现06版企业会计准则的精确核算是十分困难的,尤其对拥有巨大帐户基数而核算方式特别的农信体系更是如此。所以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一个考虑未来发展和现有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能力”的方案。

1.2.2 第一阶段就要全面实现新会计准则的要求

因为银监局规定“在执行新会计准则前,必须按老制度开展各项会计核算工作,不得在新会计准则和老制度间选择使用。”所以即使是第一阶段也不能部分的实现新会计准则。但是目前情况下新会计准则在银行系统如何做,并没有详细的实施细则,所以在实现方式上我们是有选择的。农信系统相对于普通银行系统还是有特殊性,所以要求我们在制定这一阶段方案的时候要充分考虑适应性。

1.2.3 第一阶段方案的“适应性”

方案的适应性主要体现在业务的适应性和系统压力的适应性两个方面上。 对于业务的适应性首先应该明确“重点”,新准则影响面是很大的,我们在这一阶段方案中应该对主要业务业务和其他业务区别对待。国内银行主要是存贷款业务,而其他金融工具交易类业务开展得很少。所以我们对于存贷款方面的新会计准则核算应该尽量的细致且自动化;对于其他金融工具交易类业务则没必要那么细,过细则意义不大而且资金买卖这些交易在国内远没有形成体系,以后变数很多,反而影响业务发展的灵活性。

在业务设计层面的另一个重要考虑就是复杂的新准则核算方式的自动完成,从而尽量简化对基层会计的影响。新准则不但带来了新的方法,实际上也带来了新的理念,会计人员很难在短时间内理解,尤其是基层的会计人员,所以尽量做到简化操作,这样可以有效降对低基层操作人员的要求,也减少了新旧过渡期因柜员水平而引起的不稳定因素。

新会计准则实际上是以与国际接轨为目的的,所有内容都是趋向国外的做法。实际上国内01版的核算很多是做法是因为避免计算复杂,国外情况和我们不同,银行一般户数很少,所以这些复杂的计算影响并不大。但国内情况不同,比如系统计算量最大的是贷款结息,处理贷款户数在农信经常是千万级的,形成分录可以达到近亿条,这在国外银行是很少见的。现在我们又多了一个和贷款结息差不多的利息确认处理,这就要求新准则实现中必须考虑效率问题。系统效率的考虑我们有云南农信和湖南农信的一些实际的经验,例如:实际利率的优化算法、存款利息支出计算优化和相关帐户数量控制等,通过这些经验和经过优化的平台相信可以很好的解决系统效率问题。

1.2.4 第二阶段“高标准”的执行新会计准则

所谓“高标准”的执行新会计准则,就是实现新准则下核算的精确化。例如:很多银行在实现新会计准则时都采取直接使用名义利率确认利息的方式。实际上这种做法并不完全合规,但是确实是一个简便有效的方案。国内情况下实际利率和名义利率差别确实不大,很多情况下是可以忽略的。但是随着贷款业务越来越灵活,我们确实应该应用实际利率才能更好的反应我们的经营情况,这就要求系统可以支持在每户贷款都使用实际利率计算的情况平稳运行。

1.2.5 系统层面,初期即可实现对准则的高标准支持

核心系统的地位要求它要有极高的稳定性,所以在我们所说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过渡上应该是平稳的。保证平稳过渡的最好方法就是在第一阶段就准备好实现“高标准”的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技术准备,在业务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仅仅通过业务参数或者权限的修改就过渡到第二阶段。将新会计准则实施方案分两个阶段纯粹是业务上的考虑,对于技术上应该一开始就准备好,就目前宇诚核心业务系统对新会计准则的支持程度来说是没有困难的。

1.2.6 新旧核算体系衔接

新会计准则中有专门一章说明新旧会计准则转换问题,而且07年12月财政

部关于印发《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这些都是我们遵照的政策基础。从实际经验来看,进准则下新旧科目的迁移,并没有什么困难,宇诚有专门的转换平台,主要是确定新旧科目表的工作。除此之外,根据宇诚实际实施的案例总结的经验就是:一方面要提前对业务人员培训以避免操作上的混乱;另外,在制定整个方案时主要考虑整个山西农信损益的平稳过渡,主要就是注意减值对损益的影响,这方面宇诚将在正式转换前提供全面的报表数据,以制定更好的转换的方案。

1.2.7 新准则的相关需求工作

新准则影响了整个银行核算的基础,影响重大而深远;然而新会计准则在银行系统应用又没有具体的细则可以参照。所以,大多数银行都出现了需求难产的情况。为了保证需求的质量,宇诚建议在整个需求过程中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宇诚向您提供标准的新会计准则解决方案(也就是完全照财政部要求做的系统实现),告诉客户这个方案对我们业务操作的影响,系统效率的的影响和损益的影响。第一个阶段结束后,业务人员对新会计准则在核心的应用会有一个完整清楚的认识。有了这样的基础就可以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验证明这样确定需求的过程会顺利许多。

1.3 核算处理方案讨论稿

以下是存款、贷款和资金类业务新会计准则下核算处理的讨论稿,是需求讨论的提纲文件之一,仅作参考。

存款利息支出处理

摘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存入资金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建议不考虑存款的实际利率问题:

借 利息支出

贷 应付利息

若考虑实际利率

借 利息支出

贷 应付利息

借或贷 利息调整 差额

贷款科目设置

贷款科目:

已经打*的是建议加的科目,其他的是应用指南中建议的科目。

新会计准则中没有规定转科目时和损益类科目的红字处理,所以以下账务处理都是蓝字处理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 1303 贷款

*130301 本金 *13030101个人消费贷款 *1303010101 短 *13030102 短期信用贷款 *13030102 短期抵质押贷款 130302 利息调整 130303 已减值

确实减值的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调整移入本科目所以本科目不是贷款的本金,贷款的本金另外记录。

1304 贷款减值准备 *130401 单项重大减值

按种类明细,对分户的。另外,如果需要提高效率减少帐户数量提高效率的话,也可以用总户但是需要用登记簿分开。

*130402 组合减值 按种类明细

组合减值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减值。

实际上可以考虑贷款减值准备和贷款同级,这样更好的体现摊余成本的概念,但是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建议的科目设置是这个样子的。

1132 应收利息 *113201 贷款欠息(表内)

*113202 应计收利息(贷款) *113203 „„ 其他金融资产应收利息 *113204 „„ *113205 „„

以下为摘录

(五)企业发放的贷款,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六)应收利息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6011 利息收入

*70002 贷款欠息(表外)

*70003 贷款复利(表外)

*70004 贷款表外欠息(已减值贷款)

在06版企业会计准则下减值是贷款损失的主要体现,逾期、呆滞、呆账贷款科目实际上不应该再使用,呆账贷款应该仅仅在管理报表上体现。如贵行实际需要确实需要呆账科目,则转入呆账科目下的所有贷款本金相关利息都应为手工处理。

贷款确认

以下为摘录

(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金融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界面输入:

放款金额

贷款的本金

分录

借 贷款本金 贷款合同金额

发放金额 贷 客户账或现金

借或者贷 贷款利息调整 (合同金额 – 发放金额) 一般是贷记

贷款本金结清(正常)

应该先做单户结息

为交易明确,应先处理减值准备,使减值准备为零,减值准备的处理有两个部分:客户可以还的部分应该减值冲回减值损失,银行承担损失的部分应该是冲抵本金

借 客户帐或现金 本金

贷 贷款本金 本金数

利息调整结清:这个应该单独走利息收入

借或贷 利息调整 利息调整余额

贷或借 利息收入 利息调整余额

贷款本金结清(已减值)

应该先做单户结息

为交易明确,应先处理减值准备,使减值准备为零,减值准备的处理有两个部分:客户可以还的部分应该减值冲回减值损失,银行承担损失的部分应该是冲抵本金

借 客户帐或现金 本金

贷 贷款(已减值) 本金数(登记的本金数)

借或贷 利息收入 差值 (也有可能是资产减值损失)

表外利息调整

一般表外利息在审批后可以直接核销掉

收或者付 贷款欠息(表外) 调整额

收或者付 贷款复利(表外) 调整额

表内欠息收回

借 客户账或现金 客户还款金额

贷 贷款欠息(表内) 客户还款金额

表外欠息收回

借 客户账或现金 客户还款金额

贷 利息收入 客户还款金额

付 贷款欠息(表外)贷款欠息(表外)归还金额

付 贷款复利(表外)贷款复利(表外)归还金额

减值表外欠息收回

借 现金或帐号 收回金额

贷 贷款(已减值) 差额 “已减值贷款归还金额直接冲抵贷款(已减值)”这个说法在会计师考试中有,但是准则中没有。

付 贷款表外欠息(已减值贷款) 归还金额

单户结息

同批量处理

批量结息(非减值)

(结息和月末都走利息收入的模式,且表内利息处理) 借 客户帐或贷款欠息(表内)

贷 应计收利息 应计收利息余额

贷 利息收入

被登记利息) 差额 (而且应该被登记也就是下边资产负债表日减去的名义利息 20-20

批量结息(非减值,直接走表外模式)

借 利息收入 应计收利息余额 这个是将应计收利息收入冲回 贷 应计收利息 应计收利息余额

收 贷款表外欠息 名义利率利息 (20-20)

批量结息已减值(收到)

借 客户账 名义利息 20-20

贷 应计收利息 应计收利息余额

贷 贷款(已减值) 差额 “已减值贷款归还金额直接冲抵贷款(已减值)”这个说法并不确定

批量结息已减值(未收到)

借 贷款减值准备 名义利息 20-20

贷 应计收利息 应计收利息余额

贷 利息收入

被登记利息)

收 表外利息(已减值) 名义利息 20-20 差额 (而且应该被登记也就是下边资产负债表日减去的

资产负债表日利息收入(非减值)

贷 应计收利息 (客户利率利息 1-31 – 被登记下的利息) 利息收入 (实际利率利息 1-31 - 被登记下的利息) 借或贷 利息调整 客户利率利息 - 实际利率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减值贷款的利息处理

贷款减值准备 (实际利率利息 - 被登记下的利息) 利息收入 (实际利率利息 - 被登记下的利息)

考虑极端的情况,可能利息收入比减值准备余额大,所以贷款减值准备最好设双向的,如果出现借方就要手工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贷款首次单项减值

贷 贷款本金已减值 贷款本金 本金余额 + - 利息调整金额 本金余额

借或贷 利息调整 利息调整余额

摘录: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注:贷款的本金已经变化,所以这种情况下贷款本金数不能取贷款(已减值)的数

如果已经在批量减值中(这种应该是最普遍的情况)

摘录22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贷款,也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将金额从批量中冲出

贷 资产减值损失 贷款减值准备 减值金额 减值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 减值金额占批量按比例算的那部分 减值金额占批量按比例算的那部分 贷款减值准备(批量)

贷款核销

贷 贷款减值准备 核销金额 核销金额 贷款本金(已减值)

贷款减值转回

贷 贷款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 转回金额 转回金额

贴现

贴现一般没有实际利率,它的利息调整的摊销是直接用名义利率算的,是直接的摊销。

1301 贴现资产

130101 贴现

130102 利息调整

130103 已减值 是否需要?

借 贴现 面值

贷 利息调整 利息

贷 转账账户 实付金额(面值-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处理

贴现的处理特殊,贴现是借记利息调整,金额= 天数*面值*名义利率。天数是起息日到本日,起息日是贴现开户日期或者是上个利息调整记账日(和贷款的起息日原理一致)

借 利息调整 均摊的利息(直接算当时应该收的利息,就是按时间平均分开)

贷 利息收入 均摊的利息

票据到期

借 转账账户 面值

贷 贴现 面值

借 利息调整 利息调整余额

贷 利息收入 利息调整余额

再(转)贴现方式收回

借 转账账户 转入金额

贷 贴现 贴现余额

借 利息调整 利息调整余额

贷 利息收入 转入金额 + 利息调整余额 – 贴现余额

资金类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110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10102 公允价值变动

确认

贷 现金或交换帐户

借 成本 确认时公允价值(个人感觉用购入金额更准确)

借 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

借 应收利息 应该收的利息

贷 投资收益 应该收的利息

宣告股利和计算利息

借 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金额

贷 应收利息 金额

公允价值提高(资产负债表日)

借 公允价值变动 变动额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变动额

如果损失则反向记

出售

借 现金或交换帐户

贷 成本

借或贷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结转

借 公允价值变动

借或贷 投资收益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

借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协议买入金额

贷 转账帐号 协议买入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

借 应收利息 计算摊余的利息

贷 利息收入 计算摊余的利息

返售

借 转入帐号 实际收到金额

贷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余额

贷 应收利息 余额

贷 利息收入 差额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0101 成本

150102 利息调整

150103 应计利息

1502 减值准备

取得

借 成本 面值

借 应收利息 已到期尚未支付利息

贷 转账账户 支付金额

借或贷 利息调整 差额

资产负债表日

利息收入和减值与贷款相同

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

贷 可出售金融资产 余额

借或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差值

到期出售

如果有减值,应该先处理

借 转入账户 转入金额

贷 可出售金融资产 余额

借或贷 利息调整 余额

贷 应计利息 余额

借或贷 投资收益 以上差额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0301 成本(建议股票和债券再分子科目)

150302 利息调整

150303 应计利息

150304 公允价值变动

150305 减值准备

取得(股票类)

借 成本 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

贷 应收股利 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 转账账户 支付金额

取得(债券类)

借 成本 面值

借 应收利息 已到期尚未支付利息

贷 转账账户 支付金额

借或贷 利息调整 差额

减值和资产负债表日处理

同贷款

公允价值提高(资产负债表日)

借 公允价值变动 变动额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变动额(直接变动所有者权益) 如果损失则反向记

1521 投资性房地产

新准则下需将经营性固定资产和普通固定资产分别处理,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还应当分别“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

按期(月)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1.4 新会计准则实施案例

目前新准则实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实现的方式,另一种是通过外挂财务系统实现的方式。外挂的方式仅是一种过渡方案所以这里提供的案例都是直接实现新会计准则的案例。

新会计准则建设推荐方案

1.1 新会计准则带来的主要变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份颁布了新会计准则体系,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新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于2006年11月份颁布了准则实施指南,要求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银监会于2007年9月份提出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城市商业银行从2008年起按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从2009年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金融工具的分类基础不同

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按期限长短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如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对金融负债也采取按期限长短方式分为流动负债、应付债券、长期准备金和其他长期负债等。新准则改变了原来以期限为标准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的做法,改为以持有目的为主要标准,将金融工具分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再将金融资产按持有目的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将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对贷款与存款利息的初始计量模式不同。

原来商业银行的贷款和存款都是按合同利率计提利息,确认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新准则规定,当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近似时,贷款按合同利率计量,当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不同时,贷款与存款按实际利率计提利息确认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按合同利率确认应收利息和应付利息,差额摊销“利息调整”。 对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模式不同

原来商业银行对金融资产期末按账面价值计量,当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时计提准备。而新准则对不同的金融资产按不同的模式计量,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期末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不计提减值准备;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贷款及应收款按摊余成本计量,若发生减值需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暂

时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对于非暂时性的公允价值变动需计提减值准备。

对贷款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不同

原来商业银行是按贷款质量分为“五级”贷款,按贷款质量等级分别按不同比例计提减值准备。新引入国际会计准则的现金流量折现法,不是分类按比例计提,而是以每笔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基础计提准备,并且对金额较大的资产要逐笔计提。所谓现金流量折现法是指一笔贷款计提的准备为账面价值与未来可收回本息现值之间的差额。

取代表外核算,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以公允价值反映

原来银行将各项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掉期、期权、期货和远期外汇合约等放在表外核算。新准则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并以公允价值计量,并要求对本规定试行之日前没有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的衍生金融工具,应在本规定试行之日按公允价值入账,同时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如衍生金融工具已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但按历史成本计量的,应在本规定试行之日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1.2 考虑未来发展和现有实际情况的总体方案

目前06版会计准则实现过程中出现困难的根源实际上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业务需求的问题。目前的情况下,宇诚做一套完整精确的新会计准则系统在技术上没有困难。从06年开始,宇诚就为了适应新会计准则率先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可以说实现最完整的新会计准则也不会对宇诚核心系统的底层模块有影响,所有底层模块都已经做过了适应新会计准则的改造。06企业会计准则和01版相比变化确实是巨大的,对业务系统的冲击远远大于对系统技术层面的冲击,所以我们需要考虑的重点是在业务层面上:如何让新旧会计准则更好的衔接,如何让客户以新系统建设为契机不断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能力。

总的来说,将新会计准则的实现分成了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近期主要以平稳过渡为主目标,远期则以“高标准”的执行新会计准则为目标。而宇诚核心系统是可以直接支持两个阶段的,日后业务成熟后过渡到第二阶段不需要改系统。通过这种方案可以很好的解决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的矛盾。

1.2.1 “不断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能力”的方案

银监局2007年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精心准备,不断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能力”所以,实施新会计准则不是一个短期的过程。目前国内的银行完全实现06版企业会计准则的精确核算是十分困难的,尤其对拥有巨大帐户基数而核算方式特别的农信体系更是如此。所以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一个考虑未来发展和现有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能力”的方案。

1.2.2 第一阶段就要全面实现新会计准则的要求

因为银监局规定“在执行新会计准则前,必须按老制度开展各项会计核算工作,不得在新会计准则和老制度间选择使用。”所以即使是第一阶段也不能部分的实现新会计准则。但是目前情况下新会计准则在银行系统如何做,并没有详细的实施细则,所以在实现方式上我们是有选择的。农信系统相对于普通银行系统还是有特殊性,所以要求我们在制定这一阶段方案的时候要充分考虑适应性。

1.2.3 第一阶段方案的“适应性”

方案的适应性主要体现在业务的适应性和系统压力的适应性两个方面上。 对于业务的适应性首先应该明确“重点”,新准则影响面是很大的,我们在这一阶段方案中应该对主要业务业务和其他业务区别对待。国内银行主要是存贷款业务,而其他金融工具交易类业务开展得很少。所以我们对于存贷款方面的新会计准则核算应该尽量的细致且自动化;对于其他金融工具交易类业务则没必要那么细,过细则意义不大而且资金买卖这些交易在国内远没有形成体系,以后变数很多,反而影响业务发展的灵活性。

在业务设计层面的另一个重要考虑就是复杂的新准则核算方式的自动完成,从而尽量简化对基层会计的影响。新准则不但带来了新的方法,实际上也带来了新的理念,会计人员很难在短时间内理解,尤其是基层的会计人员,所以尽量做到简化操作,这样可以有效降对低基层操作人员的要求,也减少了新旧过渡期因柜员水平而引起的不稳定因素。

新会计准则实际上是以与国际接轨为目的的,所有内容都是趋向国外的做法。实际上国内01版的核算很多是做法是因为避免计算复杂,国外情况和我们不同,银行一般户数很少,所以这些复杂的计算影响并不大。但国内情况不同,比如系统计算量最大的是贷款结息,处理贷款户数在农信经常是千万级的,形成分录可以达到近亿条,这在国外银行是很少见的。现在我们又多了一个和贷款结息差不多的利息确认处理,这就要求新准则实现中必须考虑效率问题。系统效率的考虑我们有云南农信和湖南农信的一些实际的经验,例如:实际利率的优化算法、存款利息支出计算优化和相关帐户数量控制等,通过这些经验和经过优化的平台相信可以很好的解决系统效率问题。

1.2.4 第二阶段“高标准”的执行新会计准则

所谓“高标准”的执行新会计准则,就是实现新准则下核算的精确化。例如:很多银行在实现新会计准则时都采取直接使用名义利率确认利息的方式。实际上这种做法并不完全合规,但是确实是一个简便有效的方案。国内情况下实际利率和名义利率差别确实不大,很多情况下是可以忽略的。但是随着贷款业务越来越灵活,我们确实应该应用实际利率才能更好的反应我们的经营情况,这就要求系统可以支持在每户贷款都使用实际利率计算的情况平稳运行。

1.2.5 系统层面,初期即可实现对准则的高标准支持

核心系统的地位要求它要有极高的稳定性,所以在我们所说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过渡上应该是平稳的。保证平稳过渡的最好方法就是在第一阶段就准备好实现“高标准”的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技术准备,在业务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仅仅通过业务参数或者权限的修改就过渡到第二阶段。将新会计准则实施方案分两个阶段纯粹是业务上的考虑,对于技术上应该一开始就准备好,就目前宇诚核心业务系统对新会计准则的支持程度来说是没有困难的。

1.2.6 新旧核算体系衔接

新会计准则中有专门一章说明新旧会计准则转换问题,而且07年12月财政

部关于印发《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这些都是我们遵照的政策基础。从实际经验来看,进准则下新旧科目的迁移,并没有什么困难,宇诚有专门的转换平台,主要是确定新旧科目表的工作。除此之外,根据宇诚实际实施的案例总结的经验就是:一方面要提前对业务人员培训以避免操作上的混乱;另外,在制定整个方案时主要考虑整个山西农信损益的平稳过渡,主要就是注意减值对损益的影响,这方面宇诚将在正式转换前提供全面的报表数据,以制定更好的转换的方案。

1.2.7 新准则的相关需求工作

新准则影响了整个银行核算的基础,影响重大而深远;然而新会计准则在银行系统应用又没有具体的细则可以参照。所以,大多数银行都出现了需求难产的情况。为了保证需求的质量,宇诚建议在整个需求过程中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宇诚向您提供标准的新会计准则解决方案(也就是完全照财政部要求做的系统实现),告诉客户这个方案对我们业务操作的影响,系统效率的的影响和损益的影响。第一个阶段结束后,业务人员对新会计准则在核心的应用会有一个完整清楚的认识。有了这样的基础就可以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验证明这样确定需求的过程会顺利许多。

1.3 核算处理方案讨论稿

以下是存款、贷款和资金类业务新会计准则下核算处理的讨论稿,是需求讨论的提纲文件之一,仅作参考。

存款利息支出处理

摘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存入资金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建议不考虑存款的实际利率问题:

借 利息支出

贷 应付利息

若考虑实际利率

借 利息支出

贷 应付利息

借或贷 利息调整 差额

贷款科目设置

贷款科目:

已经打*的是建议加的科目,其他的是应用指南中建议的科目。

新会计准则中没有规定转科目时和损益类科目的红字处理,所以以下账务处理都是蓝字处理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 1303 贷款

*130301 本金 *13030101个人消费贷款 *1303010101 短 *13030102 短期信用贷款 *13030102 短期抵质押贷款 130302 利息调整 130303 已减值

确实减值的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调整移入本科目所以本科目不是贷款的本金,贷款的本金另外记录。

1304 贷款减值准备 *130401 单项重大减值

按种类明细,对分户的。另外,如果需要提高效率减少帐户数量提高效率的话,也可以用总户但是需要用登记簿分开。

*130402 组合减值 按种类明细

组合减值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减值。

实际上可以考虑贷款减值准备和贷款同级,这样更好的体现摊余成本的概念,但是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建议的科目设置是这个样子的。

1132 应收利息 *113201 贷款欠息(表内)

*113202 应计收利息(贷款) *113203 „„ 其他金融资产应收利息 *113204 „„ *113205 „„

以下为摘录

(五)企业发放的贷款,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六)应收利息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6011 利息收入

*70002 贷款欠息(表外)

*70003 贷款复利(表外)

*70004 贷款表外欠息(已减值贷款)

在06版企业会计准则下减值是贷款损失的主要体现,逾期、呆滞、呆账贷款科目实际上不应该再使用,呆账贷款应该仅仅在管理报表上体现。如贵行实际需要确实需要呆账科目,则转入呆账科目下的所有贷款本金相关利息都应为手工处理。

贷款确认

以下为摘录

(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金融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界面输入:

放款金额

贷款的本金

分录

借 贷款本金 贷款合同金额

发放金额 贷 客户账或现金

借或者贷 贷款利息调整 (合同金额 – 发放金额) 一般是贷记

贷款本金结清(正常)

应该先做单户结息

为交易明确,应先处理减值准备,使减值准备为零,减值准备的处理有两个部分:客户可以还的部分应该减值冲回减值损失,银行承担损失的部分应该是冲抵本金

借 客户帐或现金 本金

贷 贷款本金 本金数

利息调整结清:这个应该单独走利息收入

借或贷 利息调整 利息调整余额

贷或借 利息收入 利息调整余额

贷款本金结清(已减值)

应该先做单户结息

为交易明确,应先处理减值准备,使减值准备为零,减值准备的处理有两个部分:客户可以还的部分应该减值冲回减值损失,银行承担损失的部分应该是冲抵本金

借 客户帐或现金 本金

贷 贷款(已减值) 本金数(登记的本金数)

借或贷 利息收入 差值 (也有可能是资产减值损失)

表外利息调整

一般表外利息在审批后可以直接核销掉

收或者付 贷款欠息(表外) 调整额

收或者付 贷款复利(表外) 调整额

表内欠息收回

借 客户账或现金 客户还款金额

贷 贷款欠息(表内) 客户还款金额

表外欠息收回

借 客户账或现金 客户还款金额

贷 利息收入 客户还款金额

付 贷款欠息(表外)贷款欠息(表外)归还金额

付 贷款复利(表外)贷款复利(表外)归还金额

减值表外欠息收回

借 现金或帐号 收回金额

贷 贷款(已减值) 差额 “已减值贷款归还金额直接冲抵贷款(已减值)”这个说法在会计师考试中有,但是准则中没有。

付 贷款表外欠息(已减值贷款) 归还金额

单户结息

同批量处理

批量结息(非减值)

(结息和月末都走利息收入的模式,且表内利息处理) 借 客户帐或贷款欠息(表内)

贷 应计收利息 应计收利息余额

贷 利息收入

被登记利息) 差额 (而且应该被登记也就是下边资产负债表日减去的名义利息 20-20

批量结息(非减值,直接走表外模式)

借 利息收入 应计收利息余额 这个是将应计收利息收入冲回 贷 应计收利息 应计收利息余额

收 贷款表外欠息 名义利率利息 (20-20)

批量结息已减值(收到)

借 客户账 名义利息 20-20

贷 应计收利息 应计收利息余额

贷 贷款(已减值) 差额 “已减值贷款归还金额直接冲抵贷款(已减值)”这个说法并不确定

批量结息已减值(未收到)

借 贷款减值准备 名义利息 20-20

贷 应计收利息 应计收利息余额

贷 利息收入

被登记利息)

收 表外利息(已减值) 名义利息 20-20 差额 (而且应该被登记也就是下边资产负债表日减去的

资产负债表日利息收入(非减值)

贷 应计收利息 (客户利率利息 1-31 – 被登记下的利息) 利息收入 (实际利率利息 1-31 - 被登记下的利息) 借或贷 利息调整 客户利率利息 - 实际利率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减值贷款的利息处理

贷款减值准备 (实际利率利息 - 被登记下的利息) 利息收入 (实际利率利息 - 被登记下的利息)

考虑极端的情况,可能利息收入比减值准备余额大,所以贷款减值准备最好设双向的,如果出现借方就要手工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贷款首次单项减值

贷 贷款本金已减值 贷款本金 本金余额 + - 利息调整金额 本金余额

借或贷 利息调整 利息调整余额

摘录: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注:贷款的本金已经变化,所以这种情况下贷款本金数不能取贷款(已减值)的数

如果已经在批量减值中(这种应该是最普遍的情况)

摘录22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贷款,也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将金额从批量中冲出

贷 资产减值损失 贷款减值准备 减值金额 减值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 减值金额占批量按比例算的那部分 减值金额占批量按比例算的那部分 贷款减值准备(批量)

贷款核销

贷 贷款减值准备 核销金额 核销金额 贷款本金(已减值)

贷款减值转回

贷 贷款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 转回金额 转回金额

贴现

贴现一般没有实际利率,它的利息调整的摊销是直接用名义利率算的,是直接的摊销。

1301 贴现资产

130101 贴现

130102 利息调整

130103 已减值 是否需要?

借 贴现 面值

贷 利息调整 利息

贷 转账账户 实付金额(面值-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处理

贴现的处理特殊,贴现是借记利息调整,金额= 天数*面值*名义利率。天数是起息日到本日,起息日是贴现开户日期或者是上个利息调整记账日(和贷款的起息日原理一致)

借 利息调整 均摊的利息(直接算当时应该收的利息,就是按时间平均分开)

贷 利息收入 均摊的利息

票据到期

借 转账账户 面值

贷 贴现 面值

借 利息调整 利息调整余额

贷 利息收入 利息调整余额

再(转)贴现方式收回

借 转账账户 转入金额

贷 贴现 贴现余额

借 利息调整 利息调整余额

贷 利息收入 转入金额 + 利息调整余额 – 贴现余额

资金类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110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10102 公允价值变动

确认

贷 现金或交换帐户

借 成本 确认时公允价值(个人感觉用购入金额更准确)

借 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

借 应收利息 应该收的利息

贷 投资收益 应该收的利息

宣告股利和计算利息

借 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金额

贷 应收利息 金额

公允价值提高(资产负债表日)

借 公允价值变动 变动额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变动额

如果损失则反向记

出售

借 现金或交换帐户

贷 成本

借或贷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结转

借 公允价值变动

借或贷 投资收益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

借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协议买入金额

贷 转账帐号 协议买入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

借 应收利息 计算摊余的利息

贷 利息收入 计算摊余的利息

返售

借 转入帐号 实际收到金额

贷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余额

贷 应收利息 余额

贷 利息收入 差额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0101 成本

150102 利息调整

150103 应计利息

1502 减值准备

取得

借 成本 面值

借 应收利息 已到期尚未支付利息

贷 转账账户 支付金额

借或贷 利息调整 差额

资产负债表日

利息收入和减值与贷款相同

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

贷 可出售金融资产 余额

借或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差值

到期出售

如果有减值,应该先处理

借 转入账户 转入金额

贷 可出售金融资产 余额

借或贷 利息调整 余额

贷 应计利息 余额

借或贷 投资收益 以上差额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0301 成本(建议股票和债券再分子科目)

150302 利息调整

150303 应计利息

150304 公允价值变动

150305 减值准备

取得(股票类)

借 成本 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

贷 应收股利 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 转账账户 支付金额

取得(债券类)

借 成本 面值

借 应收利息 已到期尚未支付利息

贷 转账账户 支付金额

借或贷 利息调整 差额

减值和资产负债表日处理

同贷款

公允价值提高(资产负债表日)

借 公允价值变动 变动额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变动额(直接变动所有者权益) 如果损失则反向记

1521 投资性房地产

新准则下需将经营性固定资产和普通固定资产分别处理,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还应当分别“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

按期(月)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1.4 新会计准则实施案例

目前新准则实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实现的方式,另一种是通过外挂财务系统实现的方式。外挂的方式仅是一种过渡方案所以这里提供的案例都是直接实现新会计准则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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