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荣获广东省“首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称号
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中山市创业孵化基地服务中心 (以下统一简称为“中山市创业孵化基地”)是在中山市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力支持下,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建并负责全面管理的广东省首批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基地的主要任务是鼓励、引导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青年组建团队到基地创业并带动就业。
中山市创业孵化基地位于广东省中山市长江北路328号,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交通便捷,距广珠城轨中山站仅2000米,距京珠高速5分钟车程。基地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设有大学生创业办公区、创业培训区、综合服务区、创业成果展示区、物流仓储区和服务中心办公区六大功能区,其中创业办公区按产业类型划分出十大区段,重点孵化电子商务、动漫游艺与数字媒体设计制作、网络工程与系统集成、软件外包与开发、工业设计与模具开发、通信数码技术、现代物流、电子信息技术、企业管理战略设计与实施、文化创意产品等创业项目,可容纳200余家创业团队入驻。截止2011年2月,中山市创业孵化基地共有62家创业团队成功进驻,发展势头良好,事业蒸蒸日上,前程无限广阔。
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副厅长葛国兴,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韩泽生,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领导、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多次莅临市创业孵化基地视察指导工作,对市创业孵化基地取得的显著成就、发展思路给予了高度赞赏与充分肯定,对市创业孵化基地的未来建设发展做出了重要指示,同时社会各界人士给予了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力支持与热情帮助。2011年3月,中山市创业孵化基地荣获“首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称号,是我市获此殊荣的唯一单位,全省仅有9
家创业基地获此
殊荣。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欧真志厅长亲自为市创业孵化基地王金红主任颁发荣誉牌匾,并表示热烈祝贺,同时对基地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
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由中山市创业孵化基地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运营与后勤保障服务。基地服务中心本着“以人为本、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工作宗旨,为初始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战略设计、经营决策、专家咨询、市场营销、业务中介、证照办理等一站式服务。为积极鼓励、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与适龄青年开展创业活动,创业团队入孵市创业基地,均可享受一年场地租金全免等十项创业优惠政策与八项创业贴心服务。
■ 八项创业贴心服务
一、免费提供优质创业项目并协助策划实施
二、免费开展系列创业实战及法律知识培训
三、免费提供注册登记、证照办理一站式服务
四、免费提供全程创业导师跟踪指导服务
五、免费提供全程对口企业联动支持与帮扶
六、免费协助办理人事关系与档案管理代理服务
七、免费协助出孵创业团队实现市场化无缝对接
八、优质、便捷、高效的中介业务综合服务平台
■ 十项创业优惠政策
一、高校应届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招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按有关规定给予最长3年的岗位补贴。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招收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高校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领取本市营业执照并经营6个月以上,按有关规定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高校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企业领取本市营业执照并经营6个月以上,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扶持金。
五、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本市户籍青年自主创业,符合条件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及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
六、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享受一次创业意识培训,以及创业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
七、试行注册资本“零首期”政策,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须在法定期限内缴足。
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现行税法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九、落实收费减免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初次创业的本市户籍青年,符合现行规定的,均可申请加入中山市创业青年俱乐部。
热烈祝贺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荣获广东省“首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称号
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中山市创业孵化基地服务中心 (以下统一简称为“中山市创业孵化基地”)是在中山市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力支持下,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组建并负责全面管理的广东省首批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基地的主要任务是鼓励、引导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青年组建团队到基地创业并带动就业。
中山市创业孵化基地位于广东省中山市长江北路328号,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交通便捷,距广珠城轨中山站仅2000米,距京珠高速5分钟车程。基地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设有大学生创业办公区、创业培训区、综合服务区、创业成果展示区、物流仓储区和服务中心办公区六大功能区,其中创业办公区按产业类型划分出十大区段,重点孵化电子商务、动漫游艺与数字媒体设计制作、网络工程与系统集成、软件外包与开发、工业设计与模具开发、通信数码技术、现代物流、电子信息技术、企业管理战略设计与实施、文化创意产品等创业项目,可容纳200余家创业团队入驻。截止2011年2月,中山市创业孵化基地共有62家创业团队成功进驻,发展势头良好,事业蒸蒸日上,前程无限广阔。
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副厅长葛国兴,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韩泽生,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领导、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多次莅临市创业孵化基地视察指导工作,对市创业孵化基地取得的显著成就、发展思路给予了高度赞赏与充分肯定,对市创业孵化基地的未来建设发展做出了重要指示,同时社会各界人士给予了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力支持与热情帮助。2011年3月,中山市创业孵化基地荣获“首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称号,是我市获此殊荣的唯一单位,全省仅有9
家创业基地获此
殊荣。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欧真志厅长亲自为市创业孵化基地王金红主任颁发荣誉牌匾,并表示热烈祝贺,同时对基地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
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由中山市创业孵化基地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运营与后勤保障服务。基地服务中心本着“以人为本、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工作宗旨,为初始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战略设计、经营决策、专家咨询、市场营销、业务中介、证照办理等一站式服务。为积极鼓励、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与适龄青年开展创业活动,创业团队入孵市创业基地,均可享受一年场地租金全免等十项创业优惠政策与八项创业贴心服务。
■ 八项创业贴心服务
一、免费提供优质创业项目并协助策划实施
二、免费开展系列创业实战及法律知识培训
三、免费提供注册登记、证照办理一站式服务
四、免费提供全程创业导师跟踪指导服务
五、免费提供全程对口企业联动支持与帮扶
六、免费协助办理人事关系与档案管理代理服务
七、免费协助出孵创业团队实现市场化无缝对接
八、优质、便捷、高效的中介业务综合服务平台
■ 十项创业优惠政策
一、高校应届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招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按有关规定给予最长3年的岗位补贴。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招收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高校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领取本市营业执照并经营6个月以上,按有关规定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高校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企业领取本市营业执照并经营6个月以上,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扶持金。
五、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本市户籍青年自主创业,符合条件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及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
六、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享受一次创业意识培训,以及创业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
七、试行注册资本“零首期”政策,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须在法定期限内缴足。
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符合现行税法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九、落实收费减免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初次创业的本市户籍青年,符合现行规定的,均可申请加入中山市创业青年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