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综治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全镇社会政治稳定,按照南综治[2010]9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村为重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镇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和集中攻坚,进一步摸清矛盾纠纷底数,集中化解一批旧年积案,解决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领导组织
镇成立由镇委书记张士雷任组长,镇长朱伟华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综治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这次攻坚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四、工作重点
1、排查重点。主要是本地、本单位的各种矛盾纠纷,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特别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去年以来发生的非正常集体上访问题以及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
2、化解积案。以推动“案结事了、停访息诉”为目标,以解决进京进沪上访和“三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三分离(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事项为重点,对经过历次化解仍未停访息诉的信访案件,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开展集中清理排查,摸清底数,逐人逐案研究化解措施,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下来的信访疑难问题。
3、解决突出问题。对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疑难复杂问题,逐案分析,整合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进行调处和化解。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到位;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明确解决时限,落实解决责任;对少数缠访、闹访和无理上访滋事的人员和群体,要及时搜集固定证据,依法处理到位。
4、稳控重点人员。对可能上访滋事、铤而走险和扬言行凶报复的重点人员,要摸清底数、查明情况,落实稳控责任。对高危人员,各村各单位要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门稳控小组,逐人逐案落实管控措施和包保责任,严防形成现实危害。
五、工作步骤
活动从5月中旬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1、全面排查阶段(5月15日—6月15日) 。一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综治维稳工作中心) 是这次活动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和牵头协调作用,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确保活动效果。二要采取多种排查形式。要采取走访群众、开展座谈、召开分析会、公开接访、带案下访等形式,对辖区和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摸排。镇要组织排查化解攻坚小组,逐村、逐户、逐单位进行排查,把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排清查明。三要规范建档,梳理上报。村及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分类,逐一登记,定时上报,为下步重点攻坚打好基础。
2、重点攻坚阶段(6月15日—10月31日)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化解矛盾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措施和解决时限。对疑难纠纷和信访案件,由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联席会议研究后,实行镇领导包案,一案一策,一个工作小组,一包到底,全力攻坚,确保案结事了。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5日) 。各村、各单位要以这次攻坚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加强机制建设,固化有效模式,促进矛盾纠纷的及时、就地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是把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妥善调处矛盾纠纷。在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村调解组织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作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重点,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村调解组织要坚持从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大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深入细致地搞好排查,及时调解处理矛盾纠纷,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三是统筹协调关系,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调解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村调解组织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充分发挥配套联动作用,统筹协调,联调联处,尽心尽力为广大群众办实事、谋实利、解难题。
七、工作制度
1、定期排查制度。坚持做到“双排查”,即一般矛盾经常排查,敏感时期、重要时期专题排查。各村每半月进行一次排查,镇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一次统一调度、汇总,镇综治委每季度召开一次社会矛盾分析会,镇攻坚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一次碰头会,及时掌握全镇社会面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每逢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都要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专题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早做工作,早定预案,提前防范,及时化解。
2、信息预警制度。村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矛盾隐患及突发性事件苗头,第一时间迅速报乡镇调解中心,调解中心立即专报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会议,采取措施化解,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3、联席会议制度。对全镇重大疑难和牵扯面大的复杂矛盾纠纷,镇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村、部门责任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明确牵头领导,指定责任部门,按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分解细化任务, 以事定责、人随案走,相互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4、分级调处制度。实行三级调解工作制度,村主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信息灵敏,摸排准确,报告及时; 乡镇主要以调处化解为主,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确保不出乡镇和单位;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领导小组主要以矛盾纠纷终结为主,对涉及人员多、领域广、情况负责的重大矛盾纠纷,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联动联调”采取信访事项听证、复查复核等多种办法,实行终结处理。
5、包保督办制度。实行领导包保督办责任制,包乡镇、包村、包企业、包单位,包个案。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将一些重点部位全部纳入管理视线,带动了化解工作措施的落实。对应该及时调处的矛盾纠纷,由镇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办出具交办单,实行“五定”(定牵头督办领导、定调处责任单位、定调处责任人、定调处期限、定反馈要求) 。列入挂牌督办的矛盾纠纷,责任单位、责任人应当按要求认真调处解决,及时反馈调处情况。
6、定期回访制度。为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切实化解,防止重复访等问题的发生,要对每起化解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实行定期回访,对调处不合理的、未能真正案结事了的,责令有关单位重新处理,直到矛盾化解为止。
7、快速联动应急制度。一旦发生群体事件,镇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能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疏导不误 导,淡化不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及时予以处置,稳定情绪, 控制事态,消除影响,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矛盾,把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8、考核奖惩制度。镇委、镇政府将把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视其情况给予处罚;对工作成绩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徐圩乡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的实施方案
徐圩乡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保持社会大局平稳,从今年5月至年底,在全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经研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徐圩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关注民生,按照“属地管理”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入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和集中攻坚,进一步摸清全乡矛盾纠纷的底数,集中化解未解决的矛盾纠纷,解决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建党90周年大庆期间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本单位、本村的各种矛盾纠纷,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性矛盾纠纷,特别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去年以来发生的非正常集体上访问题以及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矛盾纠纷问题,要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面排查,登记造册,做到全面掌握、不留死角。
二要加大信访积案清理力度。以“案结事了、停访息诉”为目标,对经过历次化解仍未停访息诉的信访案件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集中清理排查,摸清底数,逐人逐案研究化解措施,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下来的信访疑难问题。
三要加大突出问题解决力度。对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疑难复杂问题,要逐案分析,通过整合资源,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调解、教育、疏导等多种方法进行调处和化解。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明确解决的时限、落实解决的责任人;对少数缠访、闹访和无理上访滋事的人员和群体,要及时搜集固定证据,适时依法处理。
四要加大重点人员稳控力度。对有可能上访滋事、铤而走险和扬言行凶报复的重点人员,要摸清底数、查明情况,有效做好稳控工作。对高危人员,要成立稳控小组,逐人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力量,严防形成现实危害;对“人户分离”的高危人员,由现居住地村与派出所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对精神病人,村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家庭,分级分类进行管控,对有制造个人极端事件苗头的高风险人员,乡、村与派出所要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工作步骤
此次攻坚活动,从今年5月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全面排查阶段(5月10日至6月10日)。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乡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牵头和协调此次攻坚活动。二要全面排查,突出重点。采取走访群众、开展座谈、召开分析会、公开接访、带案下访等多种形式,对本单位辖区的矛盾纠纷开展全面排查。逐村(社区) 、逐户、逐单位进行排查,把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排查清楚,准确掌握问题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区域、单位,要加强力量,重点排查。三要建立档案,定期上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梳理分类,逐一登记造册,上报乡维稳综治办。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信息,要及时报告乡维稳综治办、信访办及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化解。
2、重点攻坚阶段(6月11日至10月31日)。一要明确责任、限期化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化解矛盾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工作措施和解决期限。
二要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疑难问题,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对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问题,单位领导要亲自挂帅,一个
案子确定一个工作组,全力攻坚,力求彻底解决问题。三要调解优先、多元调处。要坚持调解优先,把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主要手段,村(社区)调委会要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立足抓早、抓小,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并引导群众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其合理诉求。四要加强协调、整体推进。各单位要按照这次活动总体要求,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乡维稳综治工作中心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协调、指定牵头单位,部门做好工作,确保攻坚活动整体推进。并适时通报集中攻坚进展情况,对上级挂牌督办的案件,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结的,主办单位要书面报告原因,乡维稳综治办将给予通报批评。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以此次攻坚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和有效模式,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一要建立完善定期排查制度。坚持村每周、乡每半月排查制度。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二要建立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实行正常时期周报制度、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实行日报制度,及时向乡维稳综治办报告矛盾纠纷的重大信息和攻坚活动进展情况。三要建立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包案调处、挂牌督办和联合调处机制。对社会影响较大或解决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由乡领导包案落实,限期解决。乡维稳综治办将定期督查各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各单位要成立此次矛盾纠纷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抓好、抓出成效。切实做到矛盾纠纷不上交、不推诿、不激化。
2、要全面排查梳理,建立档案。各单位要按照全面排查阶段要求,对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此项工作纳入2011年度综治工作考核。
3、要强化责任,限期化解。各单位要按照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明确责任人、化解时限。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对该排查出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4、要严格执行正常时期周报制度、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实行日报制度。每个阶段结束后的2日内,上报阶段工作小结,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
徐圩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5月20日
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综治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全镇社会政治稳定,按照南综治[2010]9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村为重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镇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和集中攻坚,进一步摸清矛盾纠纷底数,集中化解一批旧年积案,解决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领导组织
镇成立由镇委书记张士雷任组长,镇长朱伟华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综治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这次攻坚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四、工作重点
1、排查重点。主要是本地、本单位的各种矛盾纠纷,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特别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去年以来发生的非正常集体上访问题以及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
2、化解积案。以推动“案结事了、停访息诉”为目标,以解决进京进沪上访和“三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三分离(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事项为重点,对经过历次化解仍未停访息诉的信访案件,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开展集中清理排查,摸清底数,逐人逐案研究化解措施,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下来的信访疑难问题。
3、解决突出问题。对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疑难复杂问题,逐案分析,整合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进行调处和化解。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到位;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明确解决时限,落实解决责任;对少数缠访、闹访和无理上访滋事的人员和群体,要及时搜集固定证据,依法处理到位。
4、稳控重点人员。对可能上访滋事、铤而走险和扬言行凶报复的重点人员,要摸清底数、查明情况,落实稳控责任。对高危人员,各村各单位要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门稳控小组,逐人逐案落实管控措施和包保责任,严防形成现实危害。
五、工作步骤
活动从5月中旬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1、全面排查阶段(5月15日—6月15日) 。一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综治维稳工作中心) 是这次活动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和牵头协调作用,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确保活动效果。二要采取多种排查形式。要采取走访群众、开展座谈、召开分析会、公开接访、带案下访等形式,对辖区和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摸排。镇要组织排查化解攻坚小组,逐村、逐户、逐单位进行排查,把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排清查明。三要规范建档,梳理上报。村及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分类,逐一登记,定时上报,为下步重点攻坚打好基础。
2、重点攻坚阶段(6月15日—10月31日)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化解矛盾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措施和解决时限。对疑难纠纷和信访案件,由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联席会议研究后,实行镇领导包案,一案一策,一个工作小组,一包到底,全力攻坚,确保案结事了。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5日) 。各村、各单位要以这次攻坚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加强机制建设,固化有效模式,促进矛盾纠纷的及时、就地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是把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妥善调处矛盾纠纷。在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村调解组织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作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重点,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村调解组织要坚持从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大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深入细致地搞好排查,及时调解处理矛盾纠纷,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三是统筹协调关系,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调解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村调解组织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充分发挥配套联动作用,统筹协调,联调联处,尽心尽力为广大群众办实事、谋实利、解难题。
七、工作制度
1、定期排查制度。坚持做到“双排查”,即一般矛盾经常排查,敏感时期、重要时期专题排查。各村每半月进行一次排查,镇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一次统一调度、汇总,镇综治委每季度召开一次社会矛盾分析会,镇攻坚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一次碰头会,及时掌握全镇社会面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每逢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都要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专题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早做工作,早定预案,提前防范,及时化解。
2、信息预警制度。村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矛盾隐患及突发性事件苗头,第一时间迅速报乡镇调解中心,调解中心立即专报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会议,采取措施化解,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3、联席会议制度。对全镇重大疑难和牵扯面大的复杂矛盾纠纷,镇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村、部门责任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明确牵头领导,指定责任部门,按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分解细化任务, 以事定责、人随案走,相互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4、分级调处制度。实行三级调解工作制度,村主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信息灵敏,摸排准确,报告及时; 乡镇主要以调处化解为主,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确保不出乡镇和单位;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领导小组主要以矛盾纠纷终结为主,对涉及人员多、领域广、情况负责的重大矛盾纠纷,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联动联调”采取信访事项听证、复查复核等多种办法,实行终结处理。
5、包保督办制度。实行领导包保督办责任制,包乡镇、包村、包企业、包单位,包个案。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将一些重点部位全部纳入管理视线,带动了化解工作措施的落实。对应该及时调处的矛盾纠纷,由镇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办出具交办单,实行“五定”(定牵头督办领导、定调处责任单位、定调处责任人、定调处期限、定反馈要求) 。列入挂牌督办的矛盾纠纷,责任单位、责任人应当按要求认真调处解决,及时反馈调处情况。
6、定期回访制度。为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切实化解,防止重复访等问题的发生,要对每起化解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实行定期回访,对调处不合理的、未能真正案结事了的,责令有关单位重新处理,直到矛盾化解为止。
7、快速联动应急制度。一旦发生群体事件,镇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能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疏导不误 导,淡化不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及时予以处置,稳定情绪, 控制事态,消除影响,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矛盾,把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8、考核奖惩制度。镇委、镇政府将把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视其情况给予处罚;对工作成绩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徐圩乡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的实施方案
徐圩乡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保持社会大局平稳,从今年5月至年底,在全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经研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徐圩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关注民生,按照“属地管理”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入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和集中攻坚,进一步摸清全乡矛盾纠纷的底数,集中化解未解决的矛盾纠纷,解决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建党90周年大庆期间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本单位、本村的各种矛盾纠纷,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性矛盾纠纷,特别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去年以来发生的非正常集体上访问题以及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矛盾纠纷问题,要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面排查,登记造册,做到全面掌握、不留死角。
二要加大信访积案清理力度。以“案结事了、停访息诉”为目标,对经过历次化解仍未停访息诉的信访案件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集中清理排查,摸清底数,逐人逐案研究化解措施,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下来的信访疑难问题。
三要加大突出问题解决力度。对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疑难复杂问题,要逐案分析,通过整合资源,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调解、教育、疏导等多种方法进行调处和化解。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明确解决的时限、落实解决的责任人;对少数缠访、闹访和无理上访滋事的人员和群体,要及时搜集固定证据,适时依法处理。
四要加大重点人员稳控力度。对有可能上访滋事、铤而走险和扬言行凶报复的重点人员,要摸清底数、查明情况,有效做好稳控工作。对高危人员,要成立稳控小组,逐人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力量,严防形成现实危害;对“人户分离”的高危人员,由现居住地村与派出所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对精神病人,村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家庭,分级分类进行管控,对有制造个人极端事件苗头的高风险人员,乡、村与派出所要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工作步骤
此次攻坚活动,从今年5月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全面排查阶段(5月10日至6月10日)。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乡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牵头和协调此次攻坚活动。二要全面排查,突出重点。采取走访群众、开展座谈、召开分析会、公开接访、带案下访等多种形式,对本单位辖区的矛盾纠纷开展全面排查。逐村(社区) 、逐户、逐单位进行排查,把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排查清楚,准确掌握问题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区域、单位,要加强力量,重点排查。三要建立档案,定期上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梳理分类,逐一登记造册,上报乡维稳综治办。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信息,要及时报告乡维稳综治办、信访办及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化解。
2、重点攻坚阶段(6月11日至10月31日)。一要明确责任、限期化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化解矛盾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工作措施和解决期限。
二要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疑难问题,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对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问题,单位领导要亲自挂帅,一个
案子确定一个工作组,全力攻坚,力求彻底解决问题。三要调解优先、多元调处。要坚持调解优先,把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主要手段,村(社区)调委会要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立足抓早、抓小,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并引导群众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其合理诉求。四要加强协调、整体推进。各单位要按照这次活动总体要求,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乡维稳综治工作中心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协调、指定牵头单位,部门做好工作,确保攻坚活动整体推进。并适时通报集中攻坚进展情况,对上级挂牌督办的案件,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结的,主办单位要书面报告原因,乡维稳综治办将给予通报批评。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以此次攻坚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和有效模式,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一要建立完善定期排查制度。坚持村每周、乡每半月排查制度。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二要建立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实行正常时期周报制度、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实行日报制度,及时向乡维稳综治办报告矛盾纠纷的重大信息和攻坚活动进展情况。三要建立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包案调处、挂牌督办和联合调处机制。对社会影响较大或解决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由乡领导包案落实,限期解决。乡维稳综治办将定期督查各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各单位要成立此次矛盾纠纷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抓好、抓出成效。切实做到矛盾纠纷不上交、不推诿、不激化。
2、要全面排查梳理,建立档案。各单位要按照全面排查阶段要求,对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此项工作纳入2011年度综治工作考核。
3、要强化责任,限期化解。各单位要按照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明确责任人、化解时限。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对该排查出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4、要严格执行正常时期周报制度、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实行日报制度。每个阶段结束后的2日内,上报阶段工作小结,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
徐圩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