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合同书
甲方: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乙方:金骑士汽车维修综合服务中心
甲方现有车辆,定点包干给乙方维修,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乙方对甲方车辆的承包修理范围是:除交通事故车以外的所有大、中、小修;一、二级保养。二级及例保:每台车按行驶公里,每8000公里做一次二保(二保内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车辆在外出时出现故障应由乙方修理。发生故障后,甲方不得自行到其它厂家修理,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提出修理方案,否则其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市区30分钟内,市周边县区3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或将故障车接回,或提出就近修理方案。
(车辆油漆小面积修补、四轮定位、洗车、室内美容、太阳膜一套。)
二、不承包的范围:
1、非原车配装件。
2、不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修理费和材料费,如发现有人为因素造成的机件损坏,应马上通报甲方。
3、车辆改型,超期,装饰美容的费用。
4、一切违章罚款,年检费用(可代为办理)。
5、单件价格超过2000元的配件。
6、车辆轮胎的更换。
三、承包价格
甲方将湘FD021警、湘FD558警、湘FA2802叁台车定点给乙方承修(此价格含承修范围内的材料、工时费、管理费、税金)。车辆维修金额为车号2009年
10000元
8000元
7000元2010年注明湘FD021警湘FD558警湘FA2802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
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BT15746;1-1995《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整车大修》
2-1995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B/T15746;《汽车修理
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整车大修》
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业标准JT/201-95《汽车维护工艺规范》及JT/T1998-95《汽车技术等级标准》
2、验收方法:由甲方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3、,期限为年。
五、材料供应
1、承包期间所有维修需要的材料均由乙方采购。
2、乙方采购的配件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经甲方验收后使用。
六、资料供应(要求)
1、经维修保养后的车辆,技术各方面状况均达到优良。
2、保证维修车辆的使用配件为原车所有的合格配件。
3、乙方负责提供甲方车辆维修后的维修记录及其更换配件的明细清单。
七、结算方式
自协议签订之起(在三个工作日内)先支付50%的维修款,余款在合同期满前全部付清。
八、其它事项
1、甲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执行正常二保和例行保养(由甲方通知甲方办公室安排该入厂的车辆进行定期保养)。
2、乙方在维修时不得使用与原配件质量不符的非正规厂家生产的配件;承修车辆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机械故障,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另行追加费用。
3、为保证甲方用车的需要,保持良好的车况,乙方必须做到当修则修,当换则换,修必修好的原则,尽快维修好甲方车辆,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必要时加班加点,因修理不当或修理质量问题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车辆出现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授权乙方全
权处理。
5、全车油漆不含在承包范围内,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算。
九、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采购办,维修主管部门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承修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市五里牌路(钟宏大酒店负1楼)法人代表人:代表人:电话:073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岳阳巴东支行
帐号:[***********]3
鉴证方:岳阳市政府采购办(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8850162
单位地址:市财政局维修主管部门(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单位地址:
合同签订有效期于二00八年00
金骑士汽车维修综合服务中心
车
辆
维
修
合
同
金骑士汽车驿站
汽车维修送修单位: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维修单位: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汽修厂合同书
车辆定点维修合同书
甲方: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乙方:金骑士汽车维修综合服务中心
甲方现有车辆,定点包干给乙方维修,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乙方对甲方车辆的承包修理范围是:除交通事故车以外的所有大、中、小修;一、二级保养。二级及例保:每台车按行驶公里,每8000公里做一次二保(二保内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车辆在外出时出现故障应由乙方修理。发生故障后,甲方不得自行到其它厂家修理,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提出修理方案,否则其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市区30分钟内,市周边县区3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或将故障车接回,或提出就近修理方案。
(车辆油漆小面积修补、四轮定位、洗车、室内美容、太阳膜一套。)
二、不承包的范围:
1、非原车配装件。
2、不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修理费和材料费,如发现有人为因素造成的机件损坏,应马上通报甲方。
3、车辆改型,超期,装饰美容的费用。
4、一切违章罚款,年检费用(可代为办理)。
5、单件价格超过2000元的配件。
6、车辆轮胎的更换。
三、承包价格
甲方将湘FD021警、湘FD558警、湘FA2802叁台车定点给乙方承修(此价格含承修范围内的材料、工时费、管理费、税金)。车辆维修金额为车号2009年
10000元
8000元
7000元2010年注明湘FD021警湘FD558警湘FA2802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
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BT15746;1-1995《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整车大修》
2-1995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B/T15746;《汽车修理
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整车大修》
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业标准JT/201-95《汽车维护工艺规范》及JT/T1998-95《汽车技术等级标准》
2、验收方法:由甲方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3、,期限为年。
五、材料供应
1、承包期间所有维修需要的材料均由乙方采购。
2、乙方采购的配件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经甲方验收后使用。
六、资料供应(要求)
1、经维修保养后的车辆,技术各方面状况均达到优良。
2、保证维修车辆的使用配件为原车所有的合格配件。
3、乙方负责提供甲方车辆维修后的维修记录及其更换配件的明细清单。
七、结算方式
自协议签订之起(在三个工作日内)先支付50%的维修款,余款在合同期满前全部付清。
八、其它事项
1、甲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执行正常二保和例行保养(由甲方通知甲方办公室安排该入厂的车辆进行定期保养)。
2、乙方在维修时不得使用与原配件质量不符的非正规厂家生产的配件;承修车辆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机械故障,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另行追加费用。
3、为保证甲方用车的需要,保持良好的车况,乙方必须做到当修则修,当换则换,修必修好的原则,尽快维修好甲方车辆,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必要时加班加点,因修理不当或修理质量问题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车辆出现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授权乙方全
权处理。
5、全车油漆不含在承包范围内,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算。
九、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采购办,维修主管部门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承修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市五里牌路(钟宏大酒店负1楼)法人代表人:代表人:电话:073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岳阳巴东支行
帐号:[***********]3
鉴证方:岳阳市政府采购办(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8850162
单位地址:市财政局维修主管部门(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单位地址:
合同签订有效期于二00八年00
金骑士汽车维修综合服务中心
车
辆
维
修
合
同
金骑士汽车驿站
汽车维修送修单位: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维修单位: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汽修厂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