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包 合 同
甲方: 云南龙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其有关规定,结合
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具体内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建设单位:
第二条 工程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内容:
(二)、承包方式:
□包清工;□ 包工包料; □ 包清工及附料; □ 包安全、包质量。
(三)、价格明细:此价格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约定为本次合同价,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
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约定的合同价格上进行增减,违约方将依照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
约责任。价格明细参照附表1。
第三条 合同工期
本分包工程自总日历工期
天数 天。
工期严格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应条款执行。因乙方原因发生工
期的变更及罚款,参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关于工期变更及罚款的相应条款
执行。
第四条 分包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一)、本分包工程造价预算总额为 ¥ 元,大写 。
(二)、合同签订后,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因市场行情等任何因素而要求承包合同总
价或单项的计价变动。
(三)、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才能进行计量付款。
(四)、付款方式:
1、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施工班组进场40天内不支付任何费用,后期按施工班组每月
完成的、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计量的工程量80%支付;
2、每月的25日配合项目部报工程量填写清楚付款申请表(附表2),次月10日支付相
关款项;
3、工程完工(经监理、业主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结算工程款的85%;
4、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结算工程款的95%;
5、甲方留取分包工程实际结算工程款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息结
清)。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二)、施工中自检或被甲方和建设单位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时,经建设单位或甲方
现场确定需要返工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修改,否则,
甲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1、减少已签订的承包工程量,2、终止合同,由此造
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三)、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经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签字认可)之日起
计。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进入现场
进行维修。包工包料工程: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清工工程除主材的一切费
用一律由乙方承担,至于主材的费用:1)纯属主材质量问题的主材费用由甲方
承担,2)由于施工或其他因素导致的主材废弃,应由乙方承担,所用主材的质
量、规格、颜色等必须与之前甲方购买的一致。
(四)、乙方应无条件地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中有关质量条款中的内容。
第六条 履约担保:
1、乙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采取现金、转账支票、电汇的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
担保;履约担保金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其中5%可以为银行履约保函)。履约
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4天(遇节假日顺延)内退还。
2、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按当时银行存款利率的两倍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有关图纸、设计变更文件。
2、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安全交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
3、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对分包工程进行过程验收、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4、根据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按实际进度向乙方支付款项费用。
(二)、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 天内,进行施工图纸会审,编制施工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
2、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对工地现场做基层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如未进行
基层验收进场施工造成的一切返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禁止把分包工程进行二次转包,如发现转包乙方将无条件退场,我公司不支付
任何工程款,且在此项目中乙方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4、无条件地执行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现场管理的所有规定,服从和响应甲方的工程管
理制度。
5、为了保证工程进度,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报送施工人员名单,如施工人员不够,无法
保证工期者甲方有权责令增加,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需认真配合工程进度,如无故不配合的,造成工程延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
履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应做好交叉作业的场地保护工作,在交叉工作中保护不到位,造成的损失及返
工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按施工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因特殊原因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更换主要负责人
员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统一,且更换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施工管理资质和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制定: 同志为本工程的现场主管; 同志为本工程的施工工长; 为本工程的质检员; 同志为本工程其他技术人员。
8、按施工安全规范指定 同志为本工程的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责任人。
9、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操作规程、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服从建设单位和甲方的
监督管理。
10、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建立防火和施工安全保护措施,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做好安全交底,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消防、行车、治保、生
产安全等方面的事故和问题,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11、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甲方提出需乙方完成的工作(如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约定内
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
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
承担。
12、工程完工后,负责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符合城建档案归档要求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
除非建设方不要求提交;竣工后做好场地移交使用前的清洁工作。
13、已完工程在竣工验收并移交之前,乙方承担保护期间的毁损、火灾、丢失等风险,
一旦发生,应无偿予以修复。
14、施工期间,乙方所有人员及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补贴、劳保及现场办公费用均
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时付清所有人员及生产工人工资,不许发生生产工人及其他
不相关人员因工资问题到甲方办公场所滋事(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编制施工现场治
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如发生此类事件,甲方将按破坏施工现场治
安事件论处:轻则(未造成不良影响)罚款 元,重则(造成恶劣影响甚至破坏
的)罚款 元,如有破坏设施、设备的,按市场价双倍赔偿;对事件处理不当
或无法处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有关要求,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并满
足甲方项目有关要求,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国家安全施工法律法规发生安全事故的,均
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6、履约担保:
我已仔细阅读了以上条款,理解并同意按上述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有违反,愿
按违约责任接受处罚。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交工验收以经建设单位和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现
场签证以及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二)、由甲方组织乙方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共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
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验收,直至达标为止。期间所发生的工料损失费
用及甲方协调组织复验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严格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进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
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
偿。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
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
分包工程造价预算总额___%的逾期违约金。
4、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在工程现场聚众闹事,有争议的问题参照本合同第十条
来解决。
第十条 争议与解决方式
(一)争议与解决方式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相应条款执行。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解决不了的,可以用以
下方式解决:(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
1、无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时,本合同亦随之失效。
2、甲乙双方履行完上述合同协议内容,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需附有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2、后附:价格明细表;付款申请表。
附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章) 乙 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以上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改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附表2
龙俊公司进度付款申请表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甲方:云南龙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一、施工人员管理:
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并负责与甲方协调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必须承诺所属施工人员未涉嫌犯罪案件,并提供齐全的身份证件。
3、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则办理相关证件。
4、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出甲方时,应主动服从甲方门岗查验、登记,接受保安员巡查。
5、每日规定时间内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撤场,不得无故逗留,不得从事与施工内容无关的活动。
二、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守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落实安全措施。
2、乙方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必须符合与甲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责令停工 。
3、乙方施工区域应封闭管理,按相关要求围上围板等,不得影响周边单位整体形象;所有施工器材进场后,由施工单位自负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施工人员撤场前,应配合甲方进行内部设施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所有乙方自有设施撤离施工区域。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现场以外水、电设施,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6、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乙方或其所属施工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其缴纳50-500元违约金,直至责令其停工。
三、消防安全管理:
1、乙方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并于施工前明确指定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通知甲方其具体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2、乙方负责对其进场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知识教育,包括火灾报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动火程序规定等;乙方需于施工现场配备适量灭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3、施工现场非吸烟区域严禁吸烟,违者甲方有权处罚。
4、乙方需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经甲方批准;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5、乙方需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乙方需严格控制稀料、汽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保安部门批准并由乙方指定专人、专室保管,
当天施工使用剩余易燃易爆品不得在施工现场存放。
6、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材料应码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7、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安全部巡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8、乙方应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乙方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上报甲方。
9、施工时,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动用明火事先申请审批·办理“动火证”,作业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作业后认真清理现场,不留火险隐患。
10、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必须摆放明显位置,不得挪做它用。
11、保证施工用电安全,各种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下班时对作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拉闸断电。
12、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用碘钨灯,各种照明灯必须与易燃物有0.5米的距离。
13、乙方应指定一名现场施工人员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私人财务,严禁私拿公物,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工种施工无关的设备、材料等物品。
14、凡施工所需的各种用电设备及动用明火,须在使用前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须随身携带各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许可证,以备检查。
四、事故责任
乙方承诺会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责任书相关规定,坚决落实施工安全管理,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杜绝伤亡、火灾等安全事故。若属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将报请安全监察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分 包 合 同
甲方: 云南龙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其有关规定,结合
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具体内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建设单位:
第二条 工程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内容:
(二)、承包方式:
□包清工;□ 包工包料; □ 包清工及附料; □ 包安全、包质量。
(三)、价格明细:此价格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约定为本次合同价,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
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约定的合同价格上进行增减,违约方将依照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
约责任。价格明细参照附表1。
第三条 合同工期
本分包工程自总日历工期
天数 天。
工期严格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应条款执行。因乙方原因发生工
期的变更及罚款,参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关于工期变更及罚款的相应条款
执行。
第四条 分包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一)、本分包工程造价预算总额为 ¥ 元,大写 。
(二)、合同签订后,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因市场行情等任何因素而要求承包合同总
价或单项的计价变动。
(三)、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才能进行计量付款。
(四)、付款方式:
1、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施工班组进场40天内不支付任何费用,后期按施工班组每月
完成的、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计量的工程量80%支付;
2、每月的25日配合项目部报工程量填写清楚付款申请表(附表2),次月10日支付相
关款项;
3、工程完工(经监理、业主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结算工程款的85%;
4、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结算工程款的95%;
5、甲方留取分包工程实际结算工程款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息结
清)。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二)、施工中自检或被甲方和建设单位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时,经建设单位或甲方
现场确定需要返工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修改,否则,
甲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1、减少已签订的承包工程量,2、终止合同,由此造
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三)、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经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签字认可)之日起
计。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进入现场
进行维修。包工包料工程: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清工工程除主材的一切费
用一律由乙方承担,至于主材的费用:1)纯属主材质量问题的主材费用由甲方
承担,2)由于施工或其他因素导致的主材废弃,应由乙方承担,所用主材的质
量、规格、颜色等必须与之前甲方购买的一致。
(四)、乙方应无条件地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中有关质量条款中的内容。
第六条 履约担保:
1、乙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采取现金、转账支票、电汇的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
担保;履约担保金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其中5%可以为银行履约保函)。履约
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4天(遇节假日顺延)内退还。
2、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按当时银行存款利率的两倍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有关图纸、设计变更文件。
2、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安全交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
3、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对分包工程进行过程验收、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4、根据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按实际进度向乙方支付款项费用。
(二)、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 天内,进行施工图纸会审,编制施工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
2、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对工地现场做基层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如未进行
基层验收进场施工造成的一切返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禁止把分包工程进行二次转包,如发现转包乙方将无条件退场,我公司不支付
任何工程款,且在此项目中乙方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4、无条件地执行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现场管理的所有规定,服从和响应甲方的工程管
理制度。
5、为了保证工程进度,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报送施工人员名单,如施工人员不够,无法
保证工期者甲方有权责令增加,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需认真配合工程进度,如无故不配合的,造成工程延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
履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应做好交叉作业的场地保护工作,在交叉工作中保护不到位,造成的损失及返
工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按施工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因特殊原因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更换主要负责人
员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统一,且更换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施工管理资质和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制定: 同志为本工程的现场主管; 同志为本工程的施工工长; 为本工程的质检员; 同志为本工程其他技术人员。
8、按施工安全规范指定 同志为本工程的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责任人。
9、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操作规程、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服从建设单位和甲方的
监督管理。
10、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建立防火和施工安全保护措施,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做好安全交底,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消防、行车、治保、生
产安全等方面的事故和问题,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11、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甲方提出需乙方完成的工作(如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约定内
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
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
承担。
12、工程完工后,负责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符合城建档案归档要求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
除非建设方不要求提交;竣工后做好场地移交使用前的清洁工作。
13、已完工程在竣工验收并移交之前,乙方承担保护期间的毁损、火灾、丢失等风险,
一旦发生,应无偿予以修复。
14、施工期间,乙方所有人员及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补贴、劳保及现场办公费用均
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时付清所有人员及生产工人工资,不许发生生产工人及其他
不相关人员因工资问题到甲方办公场所滋事(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编制施工现场治
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如发生此类事件,甲方将按破坏施工现场治
安事件论处:轻则(未造成不良影响)罚款 元,重则(造成恶劣影响甚至破坏
的)罚款 元,如有破坏设施、设备的,按市场价双倍赔偿;对事件处理不当
或无法处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有关要求,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并满
足甲方项目有关要求,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国家安全施工法律法规发生安全事故的,均
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6、履约担保:
我已仔细阅读了以上条款,理解并同意按上述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有违反,愿
按违约责任接受处罚。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交工验收以经建设单位和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现
场签证以及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二)、由甲方组织乙方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共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
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验收,直至达标为止。期间所发生的工料损失费
用及甲方协调组织复验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严格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进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
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
偿。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
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
分包工程造价预算总额___%的逾期违约金。
4、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在工程现场聚众闹事,有争议的问题参照本合同第十条
来解决。
第十条 争议与解决方式
(一)争议与解决方式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相应条款执行。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解决不了的,可以用以
下方式解决:(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
1、无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时,本合同亦随之失效。
2、甲乙双方履行完上述合同协议内容,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需附有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2、后附:价格明细表;付款申请表。
附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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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章) 乙 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以上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改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附表2
龙俊公司进度付款申请表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甲方:云南龙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一、施工人员管理:
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并负责与甲方协调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必须承诺所属施工人员未涉嫌犯罪案件,并提供齐全的身份证件。
3、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则办理相关证件。
4、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出甲方时,应主动服从甲方门岗查验、登记,接受保安员巡查。
5、每日规定时间内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撤场,不得无故逗留,不得从事与施工内容无关的活动。
二、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守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落实安全措施。
2、乙方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必须符合与甲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责令停工 。
3、乙方施工区域应封闭管理,按相关要求围上围板等,不得影响周边单位整体形象;所有施工器材进场后,由施工单位自负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施工人员撤场前,应配合甲方进行内部设施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所有乙方自有设施撤离施工区域。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现场以外水、电设施,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6、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乙方或其所属施工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其缴纳50-500元违约金,直至责令其停工。
三、消防安全管理:
1、乙方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并于施工前明确指定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通知甲方其具体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2、乙方负责对其进场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知识教育,包括火灾报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动火程序规定等;乙方需于施工现场配备适量灭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3、施工现场非吸烟区域严禁吸烟,违者甲方有权处罚。
4、乙方需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经甲方批准;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5、乙方需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乙方需严格控制稀料、汽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保安部门批准并由乙方指定专人、专室保管,
当天施工使用剩余易燃易爆品不得在施工现场存放。
6、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材料应码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7、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安全部巡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8、乙方应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乙方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上报甲方。
9、施工时,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动用明火事先申请审批·办理“动火证”,作业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作业后认真清理现场,不留火险隐患。
10、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必须摆放明显位置,不得挪做它用。
11、保证施工用电安全,各种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下班时对作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拉闸断电。
12、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用碘钨灯,各种照明灯必须与易燃物有0.5米的距离。
13、乙方应指定一名现场施工人员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私人财务,严禁私拿公物,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工种施工无关的设备、材料等物品。
14、凡施工所需的各种用电设备及动用明火,须在使用前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须随身携带各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许可证,以备检查。
四、事故责任
乙方承诺会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责任书相关规定,坚决落实施工安全管理,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杜绝伤亡、火灾等安全事故。若属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将报请安全监察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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