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劳务分包)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劳务分包)

总包单位: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承包的 工程需要,双方协议由 投标承揽分包其 ,分包方式 。 为确保施工生产中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地方政府、行业管理、属地政府部门和北京城建集团和北京城建建设有限公司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规定、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禁止将分包的工程再转包给第三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企业资质证书、现场负责人委托书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报甲方备案。

四、 乙方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

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专职安全员必须持安全生产考核证上岗,并接受甲方安全员的统一管理、指导,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五、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乙方必须在入场前交纳安全抵押金,其标准按照

所承担工程造价的2%交纳。当乙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全部结束后返还抵押金。安全抵押金只能作为当乙方违反项目部或上级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办法的违约金,不能作为发生伤亡事故后的处理、治疗、抚恤、赔偿等费用。

六、 乙方入场施工人员,必须是与乙方正式签定劳动合同的工人,乙方按照规

定为其工人办理工伤保险,乙方负责入场作业人员的全面管理,严禁非法用工、私招乱雇;乙方必须按规定为所属入场施工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七、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应立即向甲方提供入场人员真实名单。甲方协助乙方

按书面上报的入场人数为其办理外地进京施工企业职工注册手续。由乙方组织,甲方对其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乙方方可安排上岗作业。每天工作前,乙方各班组必须根据作业内容向施工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由于乙方未报经甲方安全培训、考核和登记备案者,安排其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 对于乙方因工程需要临时调动的施工人员,调入调出前必须向甲方进行书

面报告(附名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擅自调动。乙方临时安排入场的人员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私自安排未经甲方安全教育、考核而上岗的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 乙方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件,上岗前将人员花

名册和操作证原件报甲方,由甲方验证,进行专项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本岗位特种作业。禁止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由于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甲

方负全部责任。由于乙方违章指挥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而发生的各类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一、 甲方安排乙方承担的分部分项施工任务,均应进行书面交底,特种

作业必须交底到操作者本人。乙方按交底内容安排相应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在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教育。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或交底的标准和要求施工,班(工段)组负责人在重要工序和危险性较大作业时必须旁站指挥。乙方搭设的各类辅助操作平台、安全防护等施工设施,必须按相关标准、规范设置、管理。在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创建、保持、管理上与甲方总体目标一致。

十二、 乙方组织施工作业时,如存在交叉施工的(或第三方施工时),作业方

应事先书面上报甲方,由甲方负责协调。流动作业时发现有上下交叉施工,后开始作业方不得作业。待先作业方停止作业后或报经甲方协调后方可按要求进行作业。违反规定私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十三、 乙方进场施工自备的机具、设备等,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国家、行业标

准的安全要求,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严禁“带病作业”。进场机械设备应主动报经甲方验收、登记备案,未经双方验收确认签字施工的机械设备、机具而造成事故的,乙方应对由此引发的人员伤、残、亡事故

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甲方提供,交由乙方使用的机具设备,使用前经甲乙双方检查、验收,履行手续交接给乙方,由乙方使用并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检修,修复后再用。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 施工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甲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

的各类问题、隐患,有权发出安全检查隐患通知书或立即停止乙方作业的指令,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报甲方复查。

十五、 对甲方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的,甲方有权

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对乙方进行处罚。凡依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对乙方做出的经济处罚,乙方接到罚款通知书应在一周内交纳罚款,当时交纳如有困难,可以从抵押金中扣除,或及时从近期工程预、结算费用中扣缴,禁止年底或工程竣工时算总帐,故意拖延的,要承担滞纳金。 十六、甲、乙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甲方应予表扬和奖励。

十七、事故处理:

1、乙方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迟报、谎报或者隐瞒不报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属乙方责任造成的人员伤、残、亡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甲、乙双方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上报。事故伤、残者由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在乙方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为伤亡人员进行工伤认定、评残。乙方对伤、残、亡人员或家属按规定进行经济补偿和做好善后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伤、残、亡人员的工伤保险责任、法律纠纷及赔偿等责任。

3、属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伤、残、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甲方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伤、残者由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在乙方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为伤、残人员进行工伤认定、评残。甲方参照国家有关工伤处理规定对乙方伤、残、亡人员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人员及家属。

4、发生安全事故,属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的,因事故造成人员和其它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其伤亡人员工伤保险责任。并依事故报告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批复意见的责任划分,分别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主要责任负担70%,次要责任负担30%,同等责任各负担50%。

5、乙方的伤、残职工和亡人家属因伤亡事故与乙方发生的经济赔偿等纠纷,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八、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由双方协议解决,或在甲方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九、其它事宜: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十、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经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分包工程完成并退场后同时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劳务分包)

总包单位: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承包的 工程需要,双方协议由 投标承揽分包其 ,分包方式 。 为确保施工生产中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地方政府、行业管理、属地政府部门和北京城建集团和北京城建建设有限公司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规定、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禁止将分包的工程再转包给第三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企业资质证书、现场负责人委托书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报甲方备案。

四、 乙方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

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专职安全员必须持安全生产考核证上岗,并接受甲方安全员的统一管理、指导,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五、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乙方必须在入场前交纳安全抵押金,其标准按照

所承担工程造价的2%交纳。当乙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全部结束后返还抵押金。安全抵押金只能作为当乙方违反项目部或上级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办法的违约金,不能作为发生伤亡事故后的处理、治疗、抚恤、赔偿等费用。

六、 乙方入场施工人员,必须是与乙方正式签定劳动合同的工人,乙方按照规

定为其工人办理工伤保险,乙方负责入场作业人员的全面管理,严禁非法用工、私招乱雇;乙方必须按规定为所属入场施工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七、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应立即向甲方提供入场人员真实名单。甲方协助乙方

按书面上报的入场人数为其办理外地进京施工企业职工注册手续。由乙方组织,甲方对其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乙方方可安排上岗作业。每天工作前,乙方各班组必须根据作业内容向施工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由于乙方未报经甲方安全培训、考核和登记备案者,安排其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 对于乙方因工程需要临时调动的施工人员,调入调出前必须向甲方进行书

面报告(附名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擅自调动。乙方临时安排入场的人员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私自安排未经甲方安全教育、考核而上岗的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 乙方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件,上岗前将人员花

名册和操作证原件报甲方,由甲方验证,进行专项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本岗位特种作业。禁止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由于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甲

方负全部责任。由于乙方违章指挥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而发生的各类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一、 甲方安排乙方承担的分部分项施工任务,均应进行书面交底,特种

作业必须交底到操作者本人。乙方按交底内容安排相应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在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教育。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或交底的标准和要求施工,班(工段)组负责人在重要工序和危险性较大作业时必须旁站指挥。乙方搭设的各类辅助操作平台、安全防护等施工设施,必须按相关标准、规范设置、管理。在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创建、保持、管理上与甲方总体目标一致。

十二、 乙方组织施工作业时,如存在交叉施工的(或第三方施工时),作业方

应事先书面上报甲方,由甲方负责协调。流动作业时发现有上下交叉施工,后开始作业方不得作业。待先作业方停止作业后或报经甲方协调后方可按要求进行作业。违反规定私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十三、 乙方进场施工自备的机具、设备等,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国家、行业标

准的安全要求,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严禁“带病作业”。进场机械设备应主动报经甲方验收、登记备案,未经双方验收确认签字施工的机械设备、机具而造成事故的,乙方应对由此引发的人员伤、残、亡事故

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甲方提供,交由乙方使用的机具设备,使用前经甲乙双方检查、验收,履行手续交接给乙方,由乙方使用并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检修,修复后再用。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 施工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甲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

的各类问题、隐患,有权发出安全检查隐患通知书或立即停止乙方作业的指令,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报甲方复查。

十五、 对甲方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的,甲方有权

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对乙方进行处罚。凡依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对乙方做出的经济处罚,乙方接到罚款通知书应在一周内交纳罚款,当时交纳如有困难,可以从抵押金中扣除,或及时从近期工程预、结算费用中扣缴,禁止年底或工程竣工时算总帐,故意拖延的,要承担滞纳金。 十六、甲、乙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甲方应予表扬和奖励。

十七、事故处理:

1、乙方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迟报、谎报或者隐瞒不报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属乙方责任造成的人员伤、残、亡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甲、乙双方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上报。事故伤、残者由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在乙方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为伤亡人员进行工伤认定、评残。乙方对伤、残、亡人员或家属按规定进行经济补偿和做好善后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伤、残、亡人员的工伤保险责任、法律纠纷及赔偿等责任。

3、属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伤、残、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甲方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伤、残者由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在乙方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为伤、残人员进行工伤认定、评残。甲方参照国家有关工伤处理规定对乙方伤、残、亡人员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人员及家属。

4、发生安全事故,属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的,因事故造成人员和其它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其伤亡人员工伤保险责任。并依事故报告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批复意见的责任划分,分别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主要责任负担70%,次要责任负担30%,同等责任各负担50%。

5、乙方的伤、残职工和亡人家属因伤亡事故与乙方发生的经济赔偿等纠纷,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八、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由双方协议解决,或在甲方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九、其它事宜: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十、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经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分包工程完成并退场后同时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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