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木工组)
工程发包人: 工程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心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施工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从施工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范围:1、从±0开始的大模板制作至尾由本施工队做;
2、本施工队不负责二次模板制作、外架、室外地沟、化粪池制作等;
3、现场文明施工不属于本施工队;
4、本施工队不负责后期后浇带的制作,撤除和打凿 5、本施工队不负责各种缷料手台的搭拆,各种安全操作平台的搭拆;
6、钢钉及铁丝由发包人负责。 二、工期要求:
1、每周每月按项目部要求完成(客观原因除外);
2、工期调整:必须是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天气、自然灾害)或者甲言因素的影响(材料、设计变更)允许调整,工其顺延,若造成施工方损失的由承包方负责(三天以上)。
三、安全要求及处理:施工队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上班,若发生事故由当事人负责,其它方面若出现安全事故由发包方负责。
四、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1)前三层(钢屋架):60元/m2,后面的每层按45元/m2;
(2)每月按当月产值支付80%,下个月先付上月的20%再支付本月工程产值的80%,最后一个月的20%在最后一层模板拆除及清理完毕7日内全额支付。
(3)每月每人生活费2100元,由发包人支付。 五、施工变更:
施工中若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应提
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变更通知,并提供相应的变更图纸及说明,施工队需接受,若在施工过程中才变更的由发包人负责施工队损失。
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人: 身份证号: 发包人(手印)
承包人: 身份证号: 承包人(手印)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木工组)
工程发包人: 工程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心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施工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从施工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范围:1、从±0开始的大模板制作至尾由本施工队做;
2、本施工队不负责二次模板制作、外架、室外地沟、化粪池制作等;
3、现场文明施工不属于本施工队;
4、本施工队不负责后期后浇带的制作,撤除和打凿 5、本施工队不负责各种缷料手台的搭拆,各种安全操作平台的搭拆;
6、钢钉及铁丝由发包人负责。 二、工期要求:
1、每周每月按项目部要求完成(客观原因除外);
2、工期调整:必须是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天气、自然灾害)或者甲言因素的影响(材料、设计变更)允许调整,工其顺延,若造成施工方损失的由承包方负责(三天以上)。
三、安全要求及处理:施工队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上班,若发生事故由当事人负责,其它方面若出现安全事故由发包方负责。
四、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1)前三层(钢屋架):60元/m2,后面的每层按45元/m2;
(2)每月按当月产值支付80%,下个月先付上月的20%再支付本月工程产值的80%,最后一个月的20%在最后一层模板拆除及清理完毕7日内全额支付。
(3)每月每人生活费2100元,由发包人支付。 五、施工变更:
施工中若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应提
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变更通知,并提供相应的变更图纸及说明,施工队需接受,若在施工过程中才变更的由发包人负责施工队损失。
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人: 身份证号: 发包人(手印)
承包人: 身份证号: 承包人(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