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意新园区物流中心、冻干粉针车间、质量综合大楼**专业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欧意新园区物流中心(不含钢结构部分)、冻干粉针车间、质量综合大楼工程。其中欧意新园区物流中心工程 1-4轴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5-18轴为钢结构,地上一层局部四层,建筑面积12119m 2,建筑高度23.3m ;冻干粉针车间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局部夹层,建筑面积14096m ,建筑高度22.8m ;质量综合大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6/5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5750.61m 2,建筑高度23.7m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均为工业建筑。 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范围:
除建设单位指定平行发包以及图纸设计二次设计以外,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工程。
1、地基处理工程由建设单位平行发包;
2、外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轻钢雨篷为二次设计; 3、钢结构部分由建设单位另行招标,本次不含。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DB13(J )/T150—2013;
2、建设单位提供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电子版(版图日期); 3、相关的设计、施工标准;
4、税金按冀建市[2016]10号文件,一般计税方法计取; 5、本工程装修材料以及安装材料、设备均按照中档考虑。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符合图纸、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五、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一)共性问题
2
1、经与建设单位沟通,本工程砼全部按照预拌砼计入; 2、经与建设单位沟通,本工程砂浆全部按预拌砂浆计入;
3、土方开挖、挖桩间土、凿桩头及回填土部分工程量按照甲方暂估工程量计入; 4、土建中的内排雨水管不含;
5、给排水、电气工程按照建设单位提供清单计入;
6、塔吊按照每单体工程设1部考虑,塔吊基础暂按照5*5*1.5m计入;
7、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地面地砖图纸设计做法未注明规格的按照800*800计入; (二)图纸问题 物流中心:
1、桩承台ZCT-1配筋矛盾,暂按剖面执行;
2、桩承台详图尺寸与平面图纸尺寸矛盾时,暂按详图尺寸; 3、框柱详图图尺寸与平面图纸尺寸矛盾时,暂按详图尺寸;
4、机房层梁顶标高26.9m 与板顶标高27.5m 矛盾,梁顶标高暂按27.5m 执行; 5、半层高处框梁与门窗洞口冲突时,暂依据门窗洞口高度调整框梁标高; 6、连廊女儿墙无节点详图,厚度暂按150mm 执行,配筋暂按 12@200双层双向布置;
7、首层室内台阶无做法暂按混凝土C20台阶水泥砂浆抹面计入,台阶栏杆暂按不锈钢栏杆执行;
8、连廊屋面做法,暂按1.2厚PET 防水卷材两道,40厚C20细石混凝土做法执行; 9、夹芯板±0.00以下无节点详图,暂按砖基础材质灰心,墙体底标高-1.2m, ±0.00处设混凝土压顶,压顶截面及配筋参照结构设计说明女儿墙压顶;
10. 连廊1-8轴窗户无名称,暂按立面图纸尺寸计入铝合金窗; 11、连廊建筑与结构图纸分割位置矛盾,暂按各自执行; 冻干粉针车间:
1、车间地下室部分在质量综合大楼图纸中,本次预算内容按照图纸范围进行冻干粉针车间及质量综合大楼清单界限划分;
2、建施05三层平面图中,12轴上DK12平面尺寸10800,门窗表中DK12未1500*2100,将此处DK12尺寸按照10800*1800计入;
3、建施05三层平面图中,A 轴上DK11平面尺寸18100,门窗表中DK11未
2550*1800,将此处DK11尺寸按照18100*1800计入;
4、建施07屋顶平面图中H 轴上方C16与KZ 位置冲突;A 轴上方C6与GZ 位置冲突;
5、建筑说明中砌筑砂浆标号与结构说明中砌筑砂浆标号不一致,暂按建筑说明中砂浆标号计入;
6、26.5m 屋面做法图纸未给出,暂按图纸中上人屋面做法计入;
7、建筑平面图中不清楚哪块属于彩钢板围和区域,故地面做法中未体现塑胶地板地面做法;
8、一层连廊部分墙面设计未给出具体装饰做法,暂按内墙面白色乳胶漆做法计入; 9、二层连廊顶屋面做法设计未给出,暂按天沟内50厚细石砼找坡层计入,防水卷材按照2道1.2厚PET 防水卷材计入;
10、结构图柱平面图中J 轴下方,3、4轴上KZ 位置与各层梁平面图中位置均不同,与建筑图中位置也不同。其余图纸中KZ 均在H 轴下方;
11、楼梯3 11.126m 梁A 轴TL-2位置与11.45m 梁位置冲突; 质量综合大楼:
1、结构图,承台详图(三)中,CT9B 、CT10截面高度和标注不相符,本清单暂按截面高度计入;
2、结施11柱表图中,6层柱顶标高为23.35m, 结施23、24梁板图中梁顶及板顶为23.4m ,本清单暂按层顶标高为23.4m 计入;
3、-1层处A-N,A-M 轴处柱子未标注,暂按KZ19计入;
4、结施-15,L28标注缺失,暂按250*400计入;结施-19,L28标注缺失,暂按250*400计入;
5、-1层D-F 轴/1-12轴处板及梁顶标高为-0.65m, 故此范围E 轴处柱子参照梁板顶标高计入;
6、23.4结构平面布置图中,节点2-2标高与18.85结构平面布置图冲突,暂调整为23.4与23.05;
7、H 轴/9-10轴之间的电梯井,结构图节点墙的位置与建筑平面图不符,暂按建筑图统一调整墙体位置;
8、首层7-8轴/F-G轴处会议室门未标注,暂按M-4计入;
9、-1层9-1轴/H轴处杂物间,未设置门窗;
10、2层3轴处C28离地高度为900mm, 与窗顶框架梁高度冲突,故窗离地暂定为800mm ;
11、Tc-1门窗表尺寸为2700*1500与建筑立面尺寸为1700*2200,暂按里面图尺寸计入;
12、3层建筑平面图C35门窗表未列,暂按7400*2800计入; 13、4层建筑平面图TC2A 门窗表未列,暂按2700*2800计入; 14、6层建筑平面图C21B 门窗表未列,暂按1925*1800计入;
15、首层建筑平面图F 轴-L 轴立面图洞口与建筑平面图不符,暂按建筑平面图计入;
16、9-10轴/H轴楼梯间处窗户:首层,4-6层处窗户平面图与立面图不符,暂按立面计入;
17、地下坡道建筑结构图纸均不完整,暂未计入本次清单;
18、地下室房间:停车位、包材暂存、原辅料暂存、送风机房、走廊、地下室坡道没有天棚做法,暂未计入;
19、外墙防水高度按室外地坪上翻300mm 计入;
20、洁净区墙面做法,暂参照乳胶漆墙面,去除面层计入。 六、材料暂定价
经与建设单位 沟通,以下材料设材料暂定价:
七、材料、设备限定品牌(此品牌表为甲方 提供,相应组价均按照品牌要求进行
的组价)(此条款适用于出具标底的编制说明)
七、本次清单编制专业划分及清单数量:(专业划分为甲方项目组 提供)
欧意新园区物流中心、冻干粉针车间、质量综合大楼**专业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欧意新园区物流中心(不含钢结构部分)、冻干粉针车间、质量综合大楼工程。其中欧意新园区物流中心工程 1-4轴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5-18轴为钢结构,地上一层局部四层,建筑面积12119m 2,建筑高度23.3m ;冻干粉针车间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局部夹层,建筑面积14096m ,建筑高度22.8m ;质量综合大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6/5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5750.61m 2,建筑高度23.7m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均为工业建筑。 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范围:
除建设单位指定平行发包以及图纸设计二次设计以外,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工程。
1、地基处理工程由建设单位平行发包;
2、外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轻钢雨篷为二次设计; 3、钢结构部分由建设单位另行招标,本次不含。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DB13(J )/T150—2013;
2、建设单位提供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电子版(版图日期); 3、相关的设计、施工标准;
4、税金按冀建市[2016]10号文件,一般计税方法计取; 5、本工程装修材料以及安装材料、设备均按照中档考虑。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符合图纸、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五、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一)共性问题
2
1、经与建设单位沟通,本工程砼全部按照预拌砼计入; 2、经与建设单位沟通,本工程砂浆全部按预拌砂浆计入;
3、土方开挖、挖桩间土、凿桩头及回填土部分工程量按照甲方暂估工程量计入; 4、土建中的内排雨水管不含;
5、给排水、电气工程按照建设单位提供清单计入;
6、塔吊按照每单体工程设1部考虑,塔吊基础暂按照5*5*1.5m计入;
7、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地面地砖图纸设计做法未注明规格的按照800*800计入; (二)图纸问题 物流中心:
1、桩承台ZCT-1配筋矛盾,暂按剖面执行;
2、桩承台详图尺寸与平面图纸尺寸矛盾时,暂按详图尺寸; 3、框柱详图图尺寸与平面图纸尺寸矛盾时,暂按详图尺寸;
4、机房层梁顶标高26.9m 与板顶标高27.5m 矛盾,梁顶标高暂按27.5m 执行; 5、半层高处框梁与门窗洞口冲突时,暂依据门窗洞口高度调整框梁标高; 6、连廊女儿墙无节点详图,厚度暂按150mm 执行,配筋暂按 12@200双层双向布置;
7、首层室内台阶无做法暂按混凝土C20台阶水泥砂浆抹面计入,台阶栏杆暂按不锈钢栏杆执行;
8、连廊屋面做法,暂按1.2厚PET 防水卷材两道,40厚C20细石混凝土做法执行; 9、夹芯板±0.00以下无节点详图,暂按砖基础材质灰心,墙体底标高-1.2m, ±0.00处设混凝土压顶,压顶截面及配筋参照结构设计说明女儿墙压顶;
10. 连廊1-8轴窗户无名称,暂按立面图纸尺寸计入铝合金窗; 11、连廊建筑与结构图纸分割位置矛盾,暂按各自执行; 冻干粉针车间:
1、车间地下室部分在质量综合大楼图纸中,本次预算内容按照图纸范围进行冻干粉针车间及质量综合大楼清单界限划分;
2、建施05三层平面图中,12轴上DK12平面尺寸10800,门窗表中DK12未1500*2100,将此处DK12尺寸按照10800*1800计入;
3、建施05三层平面图中,A 轴上DK11平面尺寸18100,门窗表中DK11未
2550*1800,将此处DK11尺寸按照18100*1800计入;
4、建施07屋顶平面图中H 轴上方C16与KZ 位置冲突;A 轴上方C6与GZ 位置冲突;
5、建筑说明中砌筑砂浆标号与结构说明中砌筑砂浆标号不一致,暂按建筑说明中砂浆标号计入;
6、26.5m 屋面做法图纸未给出,暂按图纸中上人屋面做法计入;
7、建筑平面图中不清楚哪块属于彩钢板围和区域,故地面做法中未体现塑胶地板地面做法;
8、一层连廊部分墙面设计未给出具体装饰做法,暂按内墙面白色乳胶漆做法计入; 9、二层连廊顶屋面做法设计未给出,暂按天沟内50厚细石砼找坡层计入,防水卷材按照2道1.2厚PET 防水卷材计入;
10、结构图柱平面图中J 轴下方,3、4轴上KZ 位置与各层梁平面图中位置均不同,与建筑图中位置也不同。其余图纸中KZ 均在H 轴下方;
11、楼梯3 11.126m 梁A 轴TL-2位置与11.45m 梁位置冲突; 质量综合大楼:
1、结构图,承台详图(三)中,CT9B 、CT10截面高度和标注不相符,本清单暂按截面高度计入;
2、结施11柱表图中,6层柱顶标高为23.35m, 结施23、24梁板图中梁顶及板顶为23.4m ,本清单暂按层顶标高为23.4m 计入;
3、-1层处A-N,A-M 轴处柱子未标注,暂按KZ19计入;
4、结施-15,L28标注缺失,暂按250*400计入;结施-19,L28标注缺失,暂按250*400计入;
5、-1层D-F 轴/1-12轴处板及梁顶标高为-0.65m, 故此范围E 轴处柱子参照梁板顶标高计入;
6、23.4结构平面布置图中,节点2-2标高与18.85结构平面布置图冲突,暂调整为23.4与23.05;
7、H 轴/9-10轴之间的电梯井,结构图节点墙的位置与建筑平面图不符,暂按建筑图统一调整墙体位置;
8、首层7-8轴/F-G轴处会议室门未标注,暂按M-4计入;
9、-1层9-1轴/H轴处杂物间,未设置门窗;
10、2层3轴处C28离地高度为900mm, 与窗顶框架梁高度冲突,故窗离地暂定为800mm ;
11、Tc-1门窗表尺寸为2700*1500与建筑立面尺寸为1700*2200,暂按里面图尺寸计入;
12、3层建筑平面图C35门窗表未列,暂按7400*2800计入; 13、4层建筑平面图TC2A 门窗表未列,暂按2700*2800计入; 14、6层建筑平面图C21B 门窗表未列,暂按1925*1800计入;
15、首层建筑平面图F 轴-L 轴立面图洞口与建筑平面图不符,暂按建筑平面图计入;
16、9-10轴/H轴楼梯间处窗户:首层,4-6层处窗户平面图与立面图不符,暂按立面计入;
17、地下坡道建筑结构图纸均不完整,暂未计入本次清单;
18、地下室房间:停车位、包材暂存、原辅料暂存、送风机房、走廊、地下室坡道没有天棚做法,暂未计入;
19、外墙防水高度按室外地坪上翻300mm 计入;
20、洁净区墙面做法,暂参照乳胶漆墙面,去除面层计入。 六、材料暂定价
经与建设单位 沟通,以下材料设材料暂定价:
七、材料、设备限定品牌(此品牌表为甲方 提供,相应组价均按照品牌要求进行
的组价)(此条款适用于出具标底的编制说明)
七、本次清单编制专业划分及清单数量:(专业划分为甲方项目组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