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职责
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是使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及监督机制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它是根据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构建的,明确了学院教学质量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监督系统及其各自的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其管理职责
学院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是学院实施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领导机构。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成员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师代表组成。 学院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在学院实施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职责有:
1.按照学校的部署,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开展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流程、实施细则的制(修)订和实施。
2.监督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实施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具体工作。
3.根据管理评审和教学评估的情况,针对学院自身特点,制(修)订提高学院教学质量的政策和措施。
4.审定向学校提交的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二、工作机构及其管理职责
学院实施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工作机构主要为学院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学院下设的各系、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
学院实施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第一责任人为院长;行政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工怍副院长分别对院长负责;学院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专业成长指导老师、各系主任等分别对学院行政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院长负责。
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对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具体工作。
工作机构在相关负责人的主持下按照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各项内容做好有关工作,并根据需要制订工作计划、实施办法,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对所做工作进行总结,并根据监督系统的反馈意见进行分析和改进。
三、管理机构及其主要工作内容
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和教学督导组是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监测、分析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并提出管理报告和改进建议;教学督导组对教学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
1.日常监督
学院督导组负责对学院教师执行教学任务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将情况反馈给分管教学副院长。
2.定点监督
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由学院根据需要聘请的专家对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的教学管理质量控制点进行定点监督。
3.定期监督
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按学校定期组织的管理评审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定期组织的专业评估和专项评估的要求做好自评工作,进行定期监督。
4.公众监督
通过电话、网络、信访、来访等多种渠道,接受教师、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等对学院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
四、工作职责
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分项责任人负责制。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责任人有:院长、行政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院长、系主任、学院办公室主任、学院教务秘书、分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教学质量管理小组(教学督导组)等,监督人主要为学院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教学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各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院长
1.主持制订学院发展目标,落实发展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主持制订专业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建设工作任务。
3.明确学院各部门职责、权限与工作沟通,将教学质量中每项基本内容落实到相关部门的职责中。
4.主持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5.主持制订年度教学经费预算,规范教学经费使用。
6.领导教学质量管理小组开展工作。
7.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二)行政院长
落实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工作协调。
(三)教学副院长
1.制订专业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建设工作任务——将学科导向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合理建构学院专业体系。
2.落实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师资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做好教学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3.主持制订教学设施方案,并予以落实。
4.主持开展专业建设工作。
5.主持开展课程建设工作。
6.主持教材建设管理工作。
7.主持制订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及相应措施;主持开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并具体实施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校内实践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协调与校外实践基地的共建关系,完善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8.主持实施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9.主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组织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
10.主持构建学术与教学的融通体系。
11.主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
12.主持实施常规教学管理工作。
13.主持日常课堂教学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
14.与学生工作副院长一起主持实施实践教学及管理工作。
15.主持学院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16.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四)学生工作副院长
1.根据人才培养的全面目标,制订计划措施,实现提高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的质量目标。
2.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学风建设活动,实施学生奖惩工作,建设优良学风集体,建设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社团活动、课外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
3.主持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组织毕业班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分析,对毕业生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
4.主持制订专业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
5.主持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
6.与教学副院长一起主持实践教学及管理工作。
7.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五)系主任
1.配合教学副院长制订专业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建设工作任务——将学科导向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合理建构学院专业体系。
2.配合教学副院长落实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师资的日常管理;落实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做好教学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3.配合教学副院长制订教学设施管理方案,并予以落实。
4.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对照执行标准开展专业建设。
5.执行课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并实施有效
管理。
6.加强教材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教材选用、分发和编写工作。
7.制订专业实习基地建设计划及相应措施;开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并具体实施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校内实践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协调与校外实践基地的共建关系,完善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8.落实实验室建设规划,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具体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9.具体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组织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
10.构建学术与教学的融通体系。
11.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订。
12.执行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实施常规教学管理工作。
13.具体实施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单位日常课堂教学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
14.落实实践教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实施实践教学及管理工作。
15.落实学风建设规划和校风创优行动计划,根据学校规定和要求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16.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六)学生办公室主任
1.制订学院发展目标,落实发展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制订并落实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
3.领导院办老师做好各类教学后勤管理工作,保证日常教学、实习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七)学院教务秘书
在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各类表格和数据的填写及统计、建立规范的教学文档管理制度以及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1.协助系主任制订教学设施管理方案,并予以落实。
2.进行教师教学信息的搜集和统计。
3.按学校规定对教学事故进行调查并报学院。
4.搜集和统计督导听课情况并报学院。
5.统计课程建设和执行情况。
6.统计教材编写和使用情况。
7.检查和记录课程教学、实习和毕业论文的进行。
8.统计教改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情况,统计教师的教改成果。
9.按学校规定搜集各系开学初教学情况计划、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报告、教学工作学期总结。
10.管理学生试卷、实习和毕业论文材料。
11.做好学院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12.管理学生成绩、学籍档案,做好学籍异动及毕业资格管理。
13.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八)学院分团委书记
领导学工办老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鼓励学生参加各类课外活动,培养学生诚信、敬业的精神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组织学生反馈教学质量并适时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为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修订培养方案提供依据。
1.搜集和整理学生思想动态。
2.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拓展学生素质,提高职业能力。
3.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
4.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九)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
l.制订学院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协助做好录取工作。
2.配合系主任落实实践教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实施实践教学及管理工作。
3.落实学风建设规划和校风创优行动计划,根据学校规定和要求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4.组织学生课外体育活动。
5.根据学校规定和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6.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十)学生专业成长指导教师
1.配合教学副院长工作,指导和落实学生学习任务,激发学生专业学习热情,完成专业学习、实践任务。
2.配合学生工作副院长工作,引导和教育学生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成长、自我成才。
3.配合学生工作副院长工作,完成学生素质拓展任务。
4.配合学生工作副院长工作,做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十一)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教学督导组)组长
1.组织监测和评价院长、各副院长、学院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
办公室和分团委在执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
2.组织日常监督教师教学工作的实施,并及时向教学副院长反馈。
3.提出教学工作评价报告、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报告、教学督导组工作报告。
4.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对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提出改进建议。
5.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十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1.领导和督促教学质量管理小组的工作。
2.听取和审议教学质量管理小组的质量报告和改进建议,对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作出评价和分析。
3.向学校上报年度教学质量报告。
4.提出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的改进和完善的决定。
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工作职责
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是使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及监督机制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它是根据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构建的,明确了学院教学质量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监督系统及其各自的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其管理职责
学院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是学院实施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领导机构。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成员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师代表组成。 学院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在学院实施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职责有:
1.按照学校的部署,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开展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流程、实施细则的制(修)订和实施。
2.监督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实施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具体工作。
3.根据管理评审和教学评估的情况,针对学院自身特点,制(修)订提高学院教学质量的政策和措施。
4.审定向学校提交的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二、工作机构及其管理职责
学院实施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工作机构主要为学院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学院下设的各系、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
学院实施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第一责任人为院长;行政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工怍副院长分别对院长负责;学院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专业成长指导老师、各系主任等分别对学院行政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院长负责。
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对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具体工作。
工作机构在相关负责人的主持下按照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各项内容做好有关工作,并根据需要制订工作计划、实施办法,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对所做工作进行总结,并根据监督系统的反馈意见进行分析和改进。
三、管理机构及其主要工作内容
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和教学督导组是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监测、分析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并提出管理报告和改进建议;教学督导组对教学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
1.日常监督
学院督导组负责对学院教师执行教学任务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将情况反馈给分管教学副院长。
2.定点监督
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由学院根据需要聘请的专家对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的教学管理质量控制点进行定点监督。
3.定期监督
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按学校定期组织的管理评审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定期组织的专业评估和专项评估的要求做好自评工作,进行定期监督。
4.公众监督
通过电话、网络、信访、来访等多种渠道,接受教师、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等对学院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
四、工作职责
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分项责任人负责制。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主要责任人有:院长、行政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院长、系主任、学院办公室主任、学院教务秘书、分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教学质量管理小组(教学督导组)等,监督人主要为学院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教学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各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院长
1.主持制订学院发展目标,落实发展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主持制订专业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建设工作任务。
3.明确学院各部门职责、权限与工作沟通,将教学质量中每项基本内容落实到相关部门的职责中。
4.主持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5.主持制订年度教学经费预算,规范教学经费使用。
6.领导教学质量管理小组开展工作。
7.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二)行政院长
落实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工作协调。
(三)教学副院长
1.制订专业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建设工作任务——将学科导向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合理建构学院专业体系。
2.落实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师资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做好教学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3.主持制订教学设施方案,并予以落实。
4.主持开展专业建设工作。
5.主持开展课程建设工作。
6.主持教材建设管理工作。
7.主持制订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及相应措施;主持开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并具体实施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校内实践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协调与校外实践基地的共建关系,完善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8.主持实施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9.主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组织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
10.主持构建学术与教学的融通体系。
11.主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
12.主持实施常规教学管理工作。
13.主持日常课堂教学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
14.与学生工作副院长一起主持实施实践教学及管理工作。
15.主持学院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16.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四)学生工作副院长
1.根据人才培养的全面目标,制订计划措施,实现提高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的质量目标。
2.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学风建设活动,实施学生奖惩工作,建设优良学风集体,建设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社团活动、课外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
3.主持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组织毕业班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分析,对毕业生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
4.主持制订专业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
5.主持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
6.与教学副院长一起主持实践教学及管理工作。
7.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五)系主任
1.配合教学副院长制订专业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建设工作任务——将学科导向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合理建构学院专业体系。
2.配合教学副院长落实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师资的日常管理;落实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做好教学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3.配合教学副院长制订教学设施管理方案,并予以落实。
4.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对照执行标准开展专业建设。
5.执行课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并实施有效
管理。
6.加强教材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教材选用、分发和编写工作。
7.制订专业实习基地建设计划及相应措施;开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并具体实施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校内实践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协调与校外实践基地的共建关系,完善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8.落实实验室建设规划,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具体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9.具体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组织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
10.构建学术与教学的融通体系。
11.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订。
12.执行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实施常规教学管理工作。
13.具体实施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单位日常课堂教学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
14.落实实践教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实施实践教学及管理工作。
15.落实学风建设规划和校风创优行动计划,根据学校规定和要求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16.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六)学生办公室主任
1.制订学院发展目标,落实发展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制订并落实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
3.领导院办老师做好各类教学后勤管理工作,保证日常教学、实习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七)学院教务秘书
在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各类表格和数据的填写及统计、建立规范的教学文档管理制度以及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1.协助系主任制订教学设施管理方案,并予以落实。
2.进行教师教学信息的搜集和统计。
3.按学校规定对教学事故进行调查并报学院。
4.搜集和统计督导听课情况并报学院。
5.统计课程建设和执行情况。
6.统计教材编写和使用情况。
7.检查和记录课程教学、实习和毕业论文的进行。
8.统计教改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情况,统计教师的教改成果。
9.按学校规定搜集各系开学初教学情况计划、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报告、教学工作学期总结。
10.管理学生试卷、实习和毕业论文材料。
11.做好学院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12.管理学生成绩、学籍档案,做好学籍异动及毕业资格管理。
13.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八)学院分团委书记
领导学工办老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鼓励学生参加各类课外活动,培养学生诚信、敬业的精神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组织学生反馈教学质量并适时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为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修订培养方案提供依据。
1.搜集和整理学生思想动态。
2.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拓展学生素质,提高职业能力。
3.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
4.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九)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
l.制订学院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协助做好录取工作。
2.配合系主任落实实践教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实施实践教学及管理工作。
3.落实学风建设规划和校风创优行动计划,根据学校规定和要求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4.组织学生课外体育活动。
5.根据学校规定和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6.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十)学生专业成长指导教师
1.配合教学副院长工作,指导和落实学生学习任务,激发学生专业学习热情,完成专业学习、实践任务。
2.配合学生工作副院长工作,引导和教育学生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成长、自我成才。
3.配合学生工作副院长工作,完成学生素质拓展任务。
4.配合学生工作副院长工作,做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十一)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教学督导组)组长
1.组织监测和评价院长、各副院长、学院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
办公室和分团委在执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中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
2.组织日常监督教师教学工作的实施,并及时向教学副院长反馈。
3.提出教学工作评价报告、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报告、教学督导组工作报告。
4.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对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提出改进建议。
5.执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改进决定。
(十二)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1.领导和督促教学质量管理小组的工作。
2.听取和审议教学质量管理小组的质量报告和改进建议,对教学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作出评价和分析。
3.向学校上报年度教学质量报告。
4.提出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的改进和完善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