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核算浅析

  利润分配核算涉及两种情况:一是公司持续盈利,未发生亏损;二是公司以前年度持续盈利,本年度发生亏损。下面就两种情况的相关规定和核算作说明。      一、公司持续盈利未发生亏损      [例1]某公司200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500万元,2008年实现税后净利润2000万元。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比例6%。   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 320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000000   ――任意盈余公积 1200000   公司向投资者可分配的利润为2180万元(5000000+16800000)。可供分配的利润由董事会提出分配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后,未分配利润由所有者权益转为负债。   承例1,假定公司股东会批准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600万元。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 6000000   贷:应付股利 6000000      二、公司以前年度持续盈利而本年发生亏损      公司以前年度持续盈利,本年发生亏损。这里涉及到如何弥补亏损以及如何安排弥补亏损的顺序。   第一,会计亏损弥补的相关方法。公司法与企业财务通则用盈余公积补亏的规定相同,但在用以后年度利润弥补亏损的规定上出现分歧。《公司法》第167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笔者认为,这里的“当年利润”指“净利润”,而非税前利润。《公司法》用“当年利润”这一表述不够准确。《企业财务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发生年度经营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弥补。税法规定年限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这一规定存在将会计亏损与纳税亏损混淆的问题。企业财务通则界定的是会计亏损,所得税法界定的是纳税亏损。新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在对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的确认与计量上存在差异。一是新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在确认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的口径上不同;二是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在确认本期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的时间不同。因此,会计亏损弥补不能沿用所得税法界定的纳税亏损弥补规定。财务通则规定用税前利润弥补会计亏损存在缺陷,在这一点上,公司法规定用净利润弥补亏损是科学的。   公司法和财务通则都未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盈利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能否弥补亏损。从会计原理看,年终将经营亏损由“本年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时,即自动实现补亏。公司法明确规定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而企业财务通则却没有明确做出相关规定。《企业财务通则解读》将会计亏损按形成的原因,分为经营性亏损和政策性亏损。对于国有企业发生的重大政策性亏损,经国家批准,可用资本公积金弥补。   第二,会计亏损弥补的顺序。《公司法》与《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的会计亏损弥补顺序恰好相反。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公司亏损弥补顺序按什么原则排列。笔者认为“无盈利不分配”原则既是各国公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同时也是确定公司亏损弥补顺序的标准。根据此原则,公司亏损弥补应根据年初累计的未分配利润、以后年度净利润、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顺序进行。公司亏损的弥补方案由董事会提出,股东会批准。      三、会计亏损弥补会计处理      [例2]假设某企业2008年发生会计亏损500万元,2008年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800万元。将会计亏损500万元自“本年利润”账户,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自动补亏。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0000   贷:本年利润 5000000   结转本年亏损,自动补亏500万元,未分配利润剩300万元。   [例3]假设某企业2008年发生会计亏损500万元,2008年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300万元。不足弥补的200万元用下年度实现净利润弥补。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0000   贷:本年利润 5000000   结转本年亏损,自动补亏300万元,未弥补亏损200万元。   [例4]假设某企业2008年发生会计亏损1000万元,2008年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300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经股东会批准用任意盈余公积200万元补亏。作会计分录为:   2008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00000   贷:本年利润 10000000   2008年结转本年亏损,自动补亏300万元,未弥补亏损700万元。   2009年   借:本年利润 50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0000   结转本年利润500万元,自动补亏500万元。   借: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20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00000      (实习编辑 杨意文)

  利润分配核算涉及两种情况:一是公司持续盈利,未发生亏损;二是公司以前年度持续盈利,本年度发生亏损。下面就两种情况的相关规定和核算作说明。      一、公司持续盈利未发生亏损      [例1]某公司200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500万元,2008年实现税后净利润2000万元。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比例6%。   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 320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000000   ――任意盈余公积 1200000   公司向投资者可分配的利润为2180万元(5000000+16800000)。可供分配的利润由董事会提出分配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后,未分配利润由所有者权益转为负债。   承例1,假定公司股东会批准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600万元。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 6000000   贷:应付股利 6000000      二、公司以前年度持续盈利而本年发生亏损      公司以前年度持续盈利,本年发生亏损。这里涉及到如何弥补亏损以及如何安排弥补亏损的顺序。   第一,会计亏损弥补的相关方法。公司法与企业财务通则用盈余公积补亏的规定相同,但在用以后年度利润弥补亏损的规定上出现分歧。《公司法》第167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笔者认为,这里的“当年利润”指“净利润”,而非税前利润。《公司法》用“当年利润”这一表述不够准确。《企业财务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发生年度经营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弥补。税法规定年限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这一规定存在将会计亏损与纳税亏损混淆的问题。企业财务通则界定的是会计亏损,所得税法界定的是纳税亏损。新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在对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的确认与计量上存在差异。一是新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在确认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的口径上不同;二是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在确认本期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的时间不同。因此,会计亏损弥补不能沿用所得税法界定的纳税亏损弥补规定。财务通则规定用税前利润弥补会计亏损存在缺陷,在这一点上,公司法规定用净利润弥补亏损是科学的。   公司法和财务通则都未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盈利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能否弥补亏损。从会计原理看,年终将经营亏损由“本年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时,即自动实现补亏。公司法明确规定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而企业财务通则却没有明确做出相关规定。《企业财务通则解读》将会计亏损按形成的原因,分为经营性亏损和政策性亏损。对于国有企业发生的重大政策性亏损,经国家批准,可用资本公积金弥补。   第二,会计亏损弥补的顺序。《公司法》与《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的会计亏损弥补顺序恰好相反。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公司亏损弥补顺序按什么原则排列。笔者认为“无盈利不分配”原则既是各国公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同时也是确定公司亏损弥补顺序的标准。根据此原则,公司亏损弥补应根据年初累计的未分配利润、以后年度净利润、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顺序进行。公司亏损的弥补方案由董事会提出,股东会批准。      三、会计亏损弥补会计处理      [例2]假设某企业2008年发生会计亏损500万元,2008年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800万元。将会计亏损500万元自“本年利润”账户,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自动补亏。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0000   贷:本年利润 5000000   结转本年亏损,自动补亏500万元,未分配利润剩300万元。   [例3]假设某企业2008年发生会计亏损500万元,2008年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300万元。不足弥补的200万元用下年度实现净利润弥补。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0000   贷:本年利润 5000000   结转本年亏损,自动补亏300万元,未弥补亏损200万元。   [例4]假设某企业2008年发生会计亏损1000万元,2008年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300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经股东会批准用任意盈余公积200万元补亏。作会计分录为:   2008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00000   贷:本年利润 10000000   2008年结转本年亏损,自动补亏300万元,未弥补亏损700万元。   2009年   借:本年利润 50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0000   结转本年利润500万元,自动补亏500万元。   借: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20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00000      (实习编辑 杨意文)


相关内容

  • 浅析明确财务会计核心职责的重要性
  • 重视和加强财务会计,提高财务会计水平,对于组织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向达到这一目标,必须明确财务会计的核心职能及其职责. 财务会计核心职能核心职责 随着是社会的快速发展,财务会计已经成为组织的一项重要的管理活动,不仅能够有效的预防各种财务风险的发生,对于组织发展也能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重视和加强财务会 ...

  • 浅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处理
  • 浅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处理 作者:刘翠莲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3年第05期 摘要:正确理解和运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于财务工作者非常重要,所以在账务处理时把握好几个关键时间点.本文针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不同情况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及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与论证,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

  • 浅析新会计准则下汇兑损益的会计处理及其风险规避
  • [摘要]在涉外业务的会计核算中,计算汇兑损益是不可缺少的步骤之一,汇兑损益的会计处理是涉外业务会计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新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企业涉外业务中对汇兑损益的会计处理,浅析了该会计处理方式所产生的风险,并进一步提出规避该风险的方式. [关键词]汇兑损益:会计处理:风险规避 一.汇兑损 ...

  • 浅析中国物流现状及物流现代化
  • Logistics 物流商论 <中国商贸> CHINA BUSINESS&TRADE 浅析中国物流现状及物流现代化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李碧 找到制约我国物流快速发展的瓶颈,分析探讨如何使物流向专业化和现代化发展.摘 要:本文旨在分析中国物流的现状和面临的困境, 中国物流 物流成本 ...

  • 浅析企业成本核算的现状与完善
  • 浅析企业成本核算的现状与完善 [摘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达成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企业成本这个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的主要因素越来越备关注.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货币为计算单位,成本核算的正确与否直接影 ...

  • 浅析我国企业合并中的所得税会计问题
  • 浅析我国企业合并中的所得税会计问题 作者:黄立华 来源:<财会通讯>2009年第06期 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合并行为的频繁发生,作为记录经营业务的会计也要求反映企业集团合并行为.在合并过程中,所得税问题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从而需要专门对合并所得税会计进行研究. 一.我国企业合并所得税会计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报表编制浅析
  •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的确定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合并的基本处理原则是购买法.企业的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时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 ...

  • 信息化环境下资产负债表不平衡浅析
  • 信息技术引入会计核算中后,大大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劳动强度.操作者只需录入凭证数据,经过审核和记账后,报表自动生成.但是操作者在运用计算机编制一些报表时,如资产负债表,出现了不平衡的状况,碰到这类问题操作者往往不知从何人手,找出出错的原因.本文从报表生成的原理着手,探讨资产负债表不平衡原因,为操作者提供 ...

  •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有关问题的研究毕业论文
  • 本科生毕业论文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有关问题的研究 摘要 我国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法规虽然使其投资成本.投资收益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更加严谨.规范, 但在实施执行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有关问题的研究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的确认不符合稳健原则,应采用成本法或专门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