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外墙保温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分包字(
签订地点:
签订单位: 号
- 1 - )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其它法律、行
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外墙保温及外墙装饰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外墙外保温工程;外粉刷工程(所有窗口、装饰线条、外空调板及甲方指定位置);外墙装饰工程(包含外墙真石漆、外墙涂料、铝塑板、外墙伸缩缝)。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外架、包检测费用、包安全、包交工验收,在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承担所施工项目的人工、机械、材料费用及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其它费用、并承担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全部责任和风险,满足交工验收条件。
5、本工程选用品牌:
5.1材料明细(见下表):
- 2 -
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第二条 分包工程工期
1、本分包工程合同总工期:从正式启动到全部完成每栋楼50天工期,每栋楼具体启动时间
视现场实际情况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本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如遇下列情况,经业主现场监
督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2.1图纸会审纪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
2.2涉及费用及变更的一切费用须经监理、业主单位签字认可方有效。
3、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工程开工7天前乙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
工期等提出确实可行的总工期控制计划及施工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审批后严格实
施。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
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
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
规定时间内开工,工期不予顺延。
- 3 -
5、如果乙方实际开工时间超出甲方书面通知7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终止合约,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5.1.合同总价已包括必要的加班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竣工之日前完成,不再另计加班赶工费。
5.2.如因雨、雪天等气候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不承担包括乙方窝工、停工、机械进出场等在内的所有费用责任。
5.3.非上述原因,乙方未按原定工期完成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支付5000元,并在结算款中扣除。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5.4.单体完成时间应服从甲方的总体要求,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质量及实际进度与甲方要求的计划不符,乙方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此工程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10%的管理费。当累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可认为乙方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三条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及工程款支付:
1、合同单价:外墙保温(包括聚苯板及岩棉隔离带): 元/㎡,(其中4元为外墙找
平补贴);水泥粉刷部分 元/㎡;外墙真石漆 元/㎡,外墙涂料 元/㎡。
2、合同价格组成:合同价格包括主辅材和安装。主辅材部分含胶浆、EPS聚苯板保温板、锚栓、网格布(热镀锌电焊钢丝网)、底漆、真石漆、涂料、罩面漆、铝塑板、伸缩缝,辅材的采购、检测、试验、验收、税金、运输费、保管费用等一切支出;EPS聚苯板保温板、增强网和伸缩缝的安装、保护、检测(符合规范规定的各种检测及现场实体抽检)、验收、竣工资料的提供、质保期内免费服务;外墙底漆涂刷、真石漆的喷涂、外墙涂料的涂刷、罩面漆的涂刷和铝塑板的安装等全部费用;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备交工条件所承但的全部费用。
3、乙方合同签订前已充分踏看现场,对工作内容和现场情况非常清楚,乙方承诺已考虑了 - 4 -
工程施工外墙保温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分包字(
签订地点:
签订单位: 号
- 1 - )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其它法律、行
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外墙保温及外墙装饰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外墙外保温工程;外粉刷工程(所有窗口、装饰线条、外空调板及甲方指定位置);外墙装饰工程(包含外墙真石漆、外墙涂料、铝塑板、外墙伸缩缝)。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外架、包检测费用、包安全、包交工验收,在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承担所施工项目的人工、机械、材料费用及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其它费用、并承担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全部责任和风险,满足交工验收条件。
5、本工程选用品牌:
5.1材料明细(见下表):
- 2 -
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第二条 分包工程工期
1、本分包工程合同总工期:从正式启动到全部完成每栋楼50天工期,每栋楼具体启动时间
视现场实际情况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2、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本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如遇下列情况,经业主现场监
督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2.1图纸会审纪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
2.2涉及费用及变更的一切费用须经监理、业主单位签字认可方有效。
3、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工程开工7天前乙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
工期等提出确实可行的总工期控制计划及施工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审批后严格实
施。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
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
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
规定时间内开工,工期不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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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乙方实际开工时间超出甲方书面通知7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终止合约,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5.1.合同总价已包括必要的加班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竣工之日前完成,不再另计加班赶工费。
5.2.如因雨、雪天等气候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不承担包括乙方窝工、停工、机械进出场等在内的所有费用责任。
5.3.非上述原因,乙方未按原定工期完成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支付5000元,并在结算款中扣除。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5.4.单体完成时间应服从甲方的总体要求,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质量及实际进度与甲方要求的计划不符,乙方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此工程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10%的管理费。当累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可认为乙方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三条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及工程款支付:
1、合同单价:外墙保温(包括聚苯板及岩棉隔离带): 元/㎡,(其中4元为外墙找
平补贴);水泥粉刷部分 元/㎡;外墙真石漆 元/㎡,外墙涂料 元/㎡。
2、合同价格组成:合同价格包括主辅材和安装。主辅材部分含胶浆、EPS聚苯板保温板、锚栓、网格布(热镀锌电焊钢丝网)、底漆、真石漆、涂料、罩面漆、铝塑板、伸缩缝,辅材的采购、检测、试验、验收、税金、运输费、保管费用等一切支出;EPS聚苯板保温板、增强网和伸缩缝的安装、保护、检测(符合规范规定的各种检测及现场实体抽检)、验收、竣工资料的提供、质保期内免费服务;外墙底漆涂刷、真石漆的喷涂、外墙涂料的涂刷、罩面漆的涂刷和铝塑板的安装等全部费用;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备交工条件所承但的全部费用。
3、乙方合同签订前已充分踏看现场,对工作内容和现场情况非常清楚,乙方承诺已考虑了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