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名词解释

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引发的诉讼关系的总和。P4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P8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指民事诉讼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人民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人民检察院等。

诉讼主体:诉讼法律关系主题中能够引起诉讼程序发生、发展和终结的人。在我国,一般包括人民法院、当事人、人民检察院以及有特别代理权限的诉讼代理人。

3诉讼行为:指民事诉讼主体所实施的能够引起一定的诉讼法上效果的行为。P13

4诉讼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现在或将来发生诉讼法上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又称为诉讼上合意。P14

5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P33

6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由支配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原则是民事诉讼的核心。P34

7回避制度:人民法院审判某民事、经济案件,执行审判任务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遇有法律规定的一定情形,应当退出本案的审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请求更换审判人员。P41

8★诉权:就是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法院对民事争议进行裁判的一种权利。P45

9诉: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请求特定的法院就特定的法律主张或权利主张(诉讼上的请求)进行裁判的诉讼行为。P50

10★诉的利益:当事人所提起的诉中应具有的,法院对该诉讼请求做出判决的必要性和实效性。P53

11反诉: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P64

12当事人:指以自己的名义,就特定的民事争议请求人民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以及相对人。(从广义上讲,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虽未引起本诉的发生,但因向本诉原告和被告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也是当事人。此外,基于诉讼的目的或法律规定,为他人利益而行使诉权者,也可称为当事人)P69

★正当当事人(当事人适格):指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者被告,因而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P75

13★当事人适格:是指在具体的诉讼中,对于作为诉讼标的的民事权利或法律关系有实施诉讼的全能,也即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的资格,

这种资格又称诉讼实施权。P76

★诉讼担当:指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诉讼,由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当事人的资格,就该涉讼法律关系所产生的纠纷行使诉讼实施权,判决的效力及于原民事法律关系主体。P77

14当事人能力:即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或称为诉讼法上的权利能力,使之能够成为一般民事诉讼当事人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能力或资格。P80

15诉讼能力:又称为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亲自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P85

16诉讼代理人: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利益进行诉讼活动、实施诉讼行为的人。被代理的一方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P86

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受当事人、诉讼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委托并以他们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

17★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P102

18诉讼第三人:是指对原告、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的进行诉讼中的人。P107

19★管辖恒定: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P121

20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以书面方式约定管辖法院。

21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P138

22★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P145

23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

24★本证:指对待证事实负有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反证:指对待证事实不负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为证明该事实不存在或不真实而提供的证据。P150

25专家辅助人:是指由当事人聘请,帮助当事人向审判人员说明案件事实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质证的人。P161

26★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开庭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P166

27★证明责任的倒置:是指将依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应当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负担的证明责任,改由否认权利的另一方当事人就法律要件事实的不存在负证明责任。P193

28★举证时限: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的期限。当事人必须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提

供证据,逾期提出证据,将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P205

29质证:是指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宣读、展示、辨认、质疑、说明、辩驳等活动。(质证既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之间相互审验对方提供的证据,又是帮助法庭鉴别、判断证据。P209

30★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特殊送达方式。P237

31★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诉讼开始前,为日后给付判决的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所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P238

32★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做出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实行的一种程序。P247

33★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者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P279

34★缺席判决:是与对席判决相对而言的,具体是指在某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受诉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依法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P309

35诉讼中止:指在诉讼进行的过程中,由于某些法定情形的出现而使本案诉讼活动难以继续进行时,受诉法院据此裁定暂停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P311

诉讼终结:并非诉讼在完成预定活动后的自然结束,而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死亡,致使本案诉讼程序的进行已无可能或已无必要时,由受诉人民法院据此裁定结束本案诉讼程序的一种制度。P314

36既判力:判决生效后即具有确定力。在判决理论上,判决的确定力又分为形式上确定力和实质上的确定力。P346

37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和非讼案件审理程序终结时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做出的权威性判定。P336

民事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中的程序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所作出的权威性判定。P356

民事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对诉讼中某些特殊的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P357

38上诉: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该裁判的诉讼行为。P362

39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不经过开庭审理,以债权人的主张为内容,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不在法定期限内提

出异议,则支付令即发生强制执行效力的程序。P405

40★除权判决:指人民法院向社会宣告失票无效的判决。除权判决使得票据权利专属于申请人一人,排除了其他人的占有,失票权利重归申请人所有。P416

41★执行担保:

暂缓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依申请或依职权决定在一定期间内暂时停止执行措施。P449

42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作出相互谅解和让步,就如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有关内容达成协议,即执行和解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活动。P450

43★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各债权人的全部债权,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凭有效的执行依据也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各债权人从执行标的物的变价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制度。

44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程序、执行措施方法违反法律规定的,请求执行法院予以救济的制度。

45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

1

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引发的诉讼关系的总和。P4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P8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指民事诉讼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人民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人民检察院等。

诉讼主体:诉讼法律关系主题中能够引起诉讼程序发生、发展和终结的人。在我国,一般包括人民法院、当事人、人民检察院以及有特别代理权限的诉讼代理人。

3诉讼行为:指民事诉讼主体所实施的能够引起一定的诉讼法上效果的行为。P13

4诉讼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现在或将来发生诉讼法上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又称为诉讼上合意。P14

5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P33

6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由支配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原则是民事诉讼的核心。P34

7回避制度:人民法院审判某民事、经济案件,执行审判任务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遇有法律规定的一定情形,应当退出本案的审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请求更换审判人员。P41

8★诉权:就是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法院对民事争议进行裁判的一种权利。P45

9诉: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请求特定的法院就特定的法律主张或权利主张(诉讼上的请求)进行裁判的诉讼行为。P50

10★诉的利益:当事人所提起的诉中应具有的,法院对该诉讼请求做出判决的必要性和实效性。P53

11反诉: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P64

12当事人:指以自己的名义,就特定的民事争议请求人民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以及相对人。(从广义上讲,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虽未引起本诉的发生,但因向本诉原告和被告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也是当事人。此外,基于诉讼的目的或法律规定,为他人利益而行使诉权者,也可称为当事人)P69

★正当当事人(当事人适格):指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者被告,因而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P75

13★当事人适格:是指在具体的诉讼中,对于作为诉讼标的的民事权利或法律关系有实施诉讼的全能,也即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的资格,

这种资格又称诉讼实施权。P76

★诉讼担当:指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诉讼,由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当事人的资格,就该涉讼法律关系所产生的纠纷行使诉讼实施权,判决的效力及于原民事法律关系主体。P77

14当事人能力:即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或称为诉讼法上的权利能力,使之能够成为一般民事诉讼当事人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能力或资格。P80

15诉讼能力:又称为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亲自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P85

16诉讼代理人: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利益进行诉讼活动、实施诉讼行为的人。被代理的一方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P86

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受当事人、诉讼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委托并以他们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

17★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P102

18诉讼第三人:是指对原告、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的进行诉讼中的人。P107

19★管辖恒定: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P121

20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以书面方式约定管辖法院。

21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P138

22★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P145

23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

24★本证:指对待证事实负有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反证:指对待证事实不负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为证明该事实不存在或不真实而提供的证据。P150

25专家辅助人:是指由当事人聘请,帮助当事人向审判人员说明案件事实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质证的人。P161

26★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开庭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P166

27★证明责任的倒置:是指将依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应当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负担的证明责任,改由否认权利的另一方当事人就法律要件事实的不存在负证明责任。P193

28★举证时限: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的期限。当事人必须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提

供证据,逾期提出证据,将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P205

29质证:是指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宣读、展示、辨认、质疑、说明、辩驳等活动。(质证既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之间相互审验对方提供的证据,又是帮助法庭鉴别、判断证据。P209

30★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特殊送达方式。P237

31★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诉讼开始前,为日后给付判决的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所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P238

32★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做出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实行的一种程序。P247

33★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者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P279

34★缺席判决:是与对席判决相对而言的,具体是指在某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受诉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依法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P309

35诉讼中止:指在诉讼进行的过程中,由于某些法定情形的出现而使本案诉讼活动难以继续进行时,受诉法院据此裁定暂停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P311

诉讼终结:并非诉讼在完成预定活动后的自然结束,而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死亡,致使本案诉讼程序的进行已无可能或已无必要时,由受诉人民法院据此裁定结束本案诉讼程序的一种制度。P314

36既判力:判决生效后即具有确定力。在判决理论上,判决的确定力又分为形式上确定力和实质上的确定力。P346

37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和非讼案件审理程序终结时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做出的权威性判定。P336

民事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中的程序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所作出的权威性判定。P356

民事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对诉讼中某些特殊的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P357

38上诉: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该裁判的诉讼行为。P362

39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不经过开庭审理,以债权人的主张为内容,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不在法定期限内提

出异议,则支付令即发生强制执行效力的程序。P405

40★除权判决:指人民法院向社会宣告失票无效的判决。除权判决使得票据权利专属于申请人一人,排除了其他人的占有,失票权利重归申请人所有。P416

41★执行担保:

暂缓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依申请或依职权决定在一定期间内暂时停止执行措施。P449

42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作出相互谅解和让步,就如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有关内容达成协议,即执行和解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活动。P450

43★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各债权人的全部债权,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凭有效的执行依据也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各债权人从执行标的物的变价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制度。

44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程序、执行措施方法违反法律规定的,请求执行法院予以救济的制度。

45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开始时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

1


相关内容

  • 民法适用解释的政策检视
  • 齐恩平   天津商业大学副校长 民事政策是国家对民事领域的民事活动进行导引和规范的法政策,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 利益衡量中,民事政策自觉或不自觉地通过各种因素起着重要的作用.民事政策是民法适用解释的辅 助依据,也是民事法律法意解释适当性衡量的重要标准.民法适用解释进行政策性考量具有正当性,利 于深化 ...

  • 人民法院报:正确适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 不断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诉讼制度
  • 正确适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 不断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诉讼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张伟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民事诉讼新"指南"
  • 作者:肖建国 <光明日报>( 2015年03月02日 10版) 司法解释 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该司法解释从当日起实施. 作为最高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民诉法司法解释共23章552条,对人民 ...

  • 民诉法解释的八大重点变化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八点重要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杜万华 <民诉法司法解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规定: (一)确保民事诉讼程序公正性是<民诉法司法解释>的主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 ...

  • 新刑讼法实施后交通肇事民事赔偿问题
  • 发布时间:2013-11-20 10:14:46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给原本就颇具争议的交通肇事罪的被告人是否承担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责任问题带来更多的争议.现就新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犯罪案件民事赔偿问题产生的问题浅谈几点看法 ...

  • 大理律师马培杰解读[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 大理律师马培杰解读<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大理著名律师--马培杰]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今日终于公布了,我们看到的是23章552条近6万字的史上最长司法解释,它也是史上参与起草部门最广.参与起草人数最多的司法解释!对这份6万字的司法解释进行脱水,整理出其中的7项21点关键 ...

  • 诉讼时效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 的规定 (法释„2008‟11号) 2008年8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指导司法解释
  • 民商法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

  • 论民事法律事实的类型区分
  • 作者:王轶 中国法学 2013年05期 <中国法学>文摘 推荐编辑 朱广新 原文字数 11800 刊发期数 2013年第1期 作为协调利益冲突.组织社会秩序的工具,民法不仅拥有众多对特定类型冲突利益关系进行协调的规范策略,还包含着一个解释.描述.想象外部世界的范畴体系,这个范畴体系的核心 ...

  • 行政诉讼法法条解读
  • 行政诉讼法重点法条精读(一) 2007-6-6 17:50 来源:法律教育网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第一章 总则 「重点法条」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 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行诉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