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意见

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意见 来源:未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08

(张委发〔2011〕67号)

各镇党委,市委各工委,各部委办局、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各条线管理单位党组织,沙洲工学院、梁丰高级中学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号)和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意见》(苏发〔2011〕33号),进一步促进基层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履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现代化港城提供有力保证,现就全市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科学客观、导向性强,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抓手。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情况作为测评和监督的内容,有利于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不断深入;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用指标体系量化农村惩防体系建设成果,将测评结果作为修正和完善体系的重要依据,有利于推动农村惩防体系的科学运转;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整合农村基层经济发展、“三大合作”、民生保障、社会和谐、权力规范、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等新农村建设各项关键指标,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全市各级要站在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为民、务实、清廉的农村基层干部为目标,紧紧围绕市第十次党代会的各项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意见》,通过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采取公开、测评、反馈、整改、运用等手段,强化对村级事务的监督,促使农村基层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使基层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农村社会更加稳定,实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组织测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在测评中,既要坚持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对村级组织的监督,又要体现农村党员、普通群众的监督权,适当加大普通村民的评价分值权重,让测评结果充分尊重和反映民意,保证群众的话语权。二是坚持勤政测评与廉政测评相结合。测评既要对村干部的工作效率、工作实绩等勤政情况进行监督,也要对其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等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在测评指标的项目设置、分值比例上,注意勤政、廉政指标的均衡,原则上勤政、廉政指标分值要各占50%。三是坚持测评监督与结果运用相结合。注重测评结果运用,将测评结果作为对村和村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与村干部工资报酬挂钩,并在村干部工资核定中占到相当的权重。

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主要内容。“勤廉指数”测评指标体系包含勤政指数和廉政指数两部分。“勤政指数”,主要包括村级经济发展指标、组织建设指标、社会和谐指标等;“廉政指数”,主要包括教育预防指标、权力规范指标、廉洁履职指标等。

经济发展指标。(1)村年可支配收入及增长率。(2)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及增长率。(3)村可支配收入用于公益事业的占比。(4)农民参与“三大合作”组织的比例。(5)其它市相关考核指标。以上数据不低于相关部门提出的当年考核指标。

——组织建设指标。(1)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团结、为民、务实,党的组织建设健全,工作网络顺畅,作用发挥明显。(2)村委会组织配套健全,职能明确,运行规范,运转协调。(3)村“两委”按规定开展学习教育、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民主决策等活动。(4)村级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在位,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在村民中有较高威信,群众信任度和满意率较高。

——社会和谐指标。(1)社会稳定,百姓安全。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网络健全,运作正常,无黑恶势力,无重大责任事故,百姓安全感强。(2)乡风文明,人际和谐。村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水平不断上升,相互之间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家庭和睦,无群体性上访和恶性事件发生。(3)设施齐全,服务到位。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设施到位,社区文化活跃繁荣,环境整洁优美,服务不断完善。(4)关注民生,保障有力。提高村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医疗保险参保率、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

——教育预防指标。(1)廉洁文化教育载体健全。依托党员服务中心、基层党校、村级党员干部现代教育点、党员中心户、村活动室等载体,积极开展廉洁文化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活动。(2)廉洁文化教育重点突出。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宗旨教育、法纪教育、作风教育、政策教育、廉洁履职教育。(3)廉洁文化教育效果明显。尊廉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浓厚,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显著增强。

——权力规范指标。(1)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坚持村党员大会制度、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级重要事项决策听证制度等,凡村级“三重一大”等事项必须经村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决策听证会议讨论决定。(2)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务、党务公开内容齐全,程序规范,公开时间及时,公开形式灵活。(3)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村纪监委、村民理财小组等组织健全,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资产交易严格按规定进行,对村主要负责人严格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4)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村民矛盾处理机制,依法、及时、合理处理村民诉求;建立和完善信访排查调处机制和信访督查制度,切实解决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社保医保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5)充分利用“网上村委会”综合监管平台。“网上村委会”综合监管平台数据信息录入及时,系统定期维护更新,认真处理群众反馈意见建议,切实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廉洁履职指标。(1)坚持村“两委”班子成员向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述廉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和评议测评。(2)确立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勤俭节约、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与民争利。(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执行党纪条规。

(二)方法步骤。“勤廉指数”测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市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测评对象为各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参评人员为镇(区)、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镇(区)、办事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机关干部,村民组长、党小组长、党员、村民等。测评工作分五步进行:

——实行公开。按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强化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不断完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制度,全面公开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实施流程和措施要求等,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做好测评动员部署,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测评工作。

——开展测评。科学制定测评方案,细化主观和客观指标,主观测评以问卷形式向干部群众调查,客观测评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合理分配主客观指标权重,设定主观测评指标权重时要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审核汇总,综合分析作风建设、信访反映等情况,全面、客观地反映测评结果并作出测评。

——反馈结果。建立健全多层次结果反馈机制。市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测评结果反馈到各镇(区)、办事处,再由各镇(区)、办事处将结果反馈到村,对测评得分处于末位的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查找原因。

——整改落实。建立健全落实整改的工作责任机制。通过召开村“两委”班子专题会议,逐项研究反馈意见,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进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和完善整改情况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整改动态,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结果运用。构建测评结果与村干部报酬挂钩机制,将测评得分作为兑现村干部年终报酬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测评的引导作用,促进村级民主管理,促使村干部宗旨意识更加强化、业务能力更加提升、作风效能更加优化。拓宽测评结果运用范围,通过全面反映农村勤政廉政工作,为上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统一领导,研究制定全市性的工作意见和方案,统一组织实施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各镇(区)、办事处要把测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配合市村级“勤廉指数”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测评,确保每年一次的测评工作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责任。市纪委要充分履行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测评工作,并加强对测评中反映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进行调研,增强勤政廉政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市组织、宣传、农工办、民政、人社、农委、统计、信访等部门要协助市纪委科学设定并完善勤廉指数测评体系,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提供测评的客观指标数据。各镇(区)、办事处要加强村级“勤廉指数”测评的情况反馈、督查整改和结果运用等工作,健全对村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考核体系。

(三)严肃测评纪律。明确测评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测评程序开展工作。测评中要严格按照比例分配调查问卷,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重计算分值,确保测评工作客观公正。要加强对测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测评纪律、不认真开展测评工作、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张家港市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中共张家港市委员会

2011年8月15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意见 来源:未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08

(张委发〔2011〕67号)

各镇党委,市委各工委,各部委办局、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各条线管理单位党组织,沙洲工学院、梁丰高级中学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号)和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意见》(苏发〔2011〕33号),进一步促进基层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履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现代化港城提供有力保证,现就全市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科学客观、导向性强,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抓手。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情况作为测评和监督的内容,有利于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不断深入;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用指标体系量化农村惩防体系建设成果,将测评结果作为修正和完善体系的重要依据,有利于推动农村惩防体系的科学运转;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整合农村基层经济发展、“三大合作”、民生保障、社会和谐、权力规范、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等新农村建设各项关键指标,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全市各级要站在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为民、务实、清廉的农村基层干部为目标,紧紧围绕市第十次党代会的各项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意见》,通过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采取公开、测评、反馈、整改、运用等手段,强化对村级事务的监督,促使农村基层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使基层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农村社会更加稳定,实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组织测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在测评中,既要坚持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对村级组织的监督,又要体现农村党员、普通群众的监督权,适当加大普通村民的评价分值权重,让测评结果充分尊重和反映民意,保证群众的话语权。二是坚持勤政测评与廉政测评相结合。测评既要对村干部的工作效率、工作实绩等勤政情况进行监督,也要对其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等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在测评指标的项目设置、分值比例上,注意勤政、廉政指标的均衡,原则上勤政、廉政指标分值要各占50%。三是坚持测评监督与结果运用相结合。注重测评结果运用,将测评结果作为对村和村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与村干部工资报酬挂钩,并在村干部工资核定中占到相当的权重。

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主要内容。“勤廉指数”测评指标体系包含勤政指数和廉政指数两部分。“勤政指数”,主要包括村级经济发展指标、组织建设指标、社会和谐指标等;“廉政指数”,主要包括教育预防指标、权力规范指标、廉洁履职指标等。

经济发展指标。(1)村年可支配收入及增长率。(2)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及增长率。(3)村可支配收入用于公益事业的占比。(4)农民参与“三大合作”组织的比例。(5)其它市相关考核指标。以上数据不低于相关部门提出的当年考核指标。

——组织建设指标。(1)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团结、为民、务实,党的组织建设健全,工作网络顺畅,作用发挥明显。(2)村委会组织配套健全,职能明确,运行规范,运转协调。(3)村“两委”按规定开展学习教育、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民主决策等活动。(4)村级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在位,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在村民中有较高威信,群众信任度和满意率较高。

——社会和谐指标。(1)社会稳定,百姓安全。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网络健全,运作正常,无黑恶势力,无重大责任事故,百姓安全感强。(2)乡风文明,人际和谐。村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水平不断上升,相互之间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家庭和睦,无群体性上访和恶性事件发生。(3)设施齐全,服务到位。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设施到位,社区文化活跃繁荣,环境整洁优美,服务不断完善。(4)关注民生,保障有力。提高村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医疗保险参保率、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

——教育预防指标。(1)廉洁文化教育载体健全。依托党员服务中心、基层党校、村级党员干部现代教育点、党员中心户、村活动室等载体,积极开展廉洁文化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活动。(2)廉洁文化教育重点突出。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宗旨教育、法纪教育、作风教育、政策教育、廉洁履职教育。(3)廉洁文化教育效果明显。尊廉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浓厚,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显著增强。

——权力规范指标。(1)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坚持村党员大会制度、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级重要事项决策听证制度等,凡村级“三重一大”等事项必须经村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决策听证会议讨论决定。(2)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务、党务公开内容齐全,程序规范,公开时间及时,公开形式灵活。(3)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村纪监委、村民理财小组等组织健全,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资产交易严格按规定进行,对村主要负责人严格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4)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村民矛盾处理机制,依法、及时、合理处理村民诉求;建立和完善信访排查调处机制和信访督查制度,切实解决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社保医保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5)充分利用“网上村委会”综合监管平台。“网上村委会”综合监管平台数据信息录入及时,系统定期维护更新,认真处理群众反馈意见建议,切实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廉洁履职指标。(1)坚持村“两委”班子成员向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述廉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和评议测评。(2)确立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勤俭节约、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与民争利。(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执行党纪条规。

(二)方法步骤。“勤廉指数”测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市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测评对象为各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参评人员为镇(区)、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镇(区)、办事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机关干部,村民组长、党小组长、党员、村民等。测评工作分五步进行:

——实行公开。按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强化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不断完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制度,全面公开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实施流程和措施要求等,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做好测评动员部署,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测评工作。

——开展测评。科学制定测评方案,细化主观和客观指标,主观测评以问卷形式向干部群众调查,客观测评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合理分配主客观指标权重,设定主观测评指标权重时要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审核汇总,综合分析作风建设、信访反映等情况,全面、客观地反映测评结果并作出测评。

——反馈结果。建立健全多层次结果反馈机制。市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测评结果反馈到各镇(区)、办事处,再由各镇(区)、办事处将结果反馈到村,对测评得分处于末位的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查找原因。

——整改落实。建立健全落实整改的工作责任机制。通过召开村“两委”班子专题会议,逐项研究反馈意见,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进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和完善整改情况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整改动态,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结果运用。构建测评结果与村干部报酬挂钩机制,将测评得分作为兑现村干部年终报酬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测评的引导作用,促进村级民主管理,促使村干部宗旨意识更加强化、业务能力更加提升、作风效能更加优化。拓宽测评结果运用范围,通过全面反映农村勤政廉政工作,为上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统一领导,研究制定全市性的工作意见和方案,统一组织实施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各镇(区)、办事处要把测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配合市村级“勤廉指数”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测评,确保每年一次的测评工作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责任。市纪委要充分履行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测评工作,并加强对测评中反映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进行调研,增强勤政廉政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市组织、宣传、农工办、民政、人社、农委、统计、信访等部门要协助市纪委科学设定并完善勤廉指数测评体系,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提供测评的客观指标数据。各镇(区)、办事处要加强村级“勤廉指数”测评的情况反馈、督查整改和结果运用等工作,健全对村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考核体系。

(三)严肃测评纪律。明确测评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测评程序开展工作。测评中要严格按照比例分配调查问卷,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重计算分值,确保测评工作客观公正。要加强对测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测评纪律、不认真开展测评工作、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张家港市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中共张家港市委员会

201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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