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文字学

古汉语文字学

张珊珊

第一部分:试题分析

一、题型介绍

本次考试共设以下几种题型:

1. 填空题(共10空,每空1分,共10分)

2. 解释术语(共8小题,每题3分,共24分)

3. 将下列著者名与书名连线(共7分)

4. 简述题(共19分)

5. 简述题(共20分)

6. 指出下列汉字的部首及其本义(共10字,每字2分,共20分)

二、重点难点

1. 汉字的演化过程(对各种古文字的基本了解)

2. 六书与汉字的结构

第二部分:内容精讲

一、导论

(一)汉字的起源

1. 结绳说:文字的发明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它是人类长期不懈努力的结果。起初,原始人类在绳子上打上数量不同或形状各异的结来表达特定的意义,这就是所谓的结绳记事。

2. 八卦说:段玉裁认为八卦“即文字之肇端“。刘师培:“大约《易经》六十四卦,为文字之祖矣。”黄侃也持是说。

3. 仓颉造字说:许慎《说文解字·叙》:“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初造书契,百工以乂,万品以察。”

(二)汉字的性质

根据汉字的结构特点,汉字可分为三类:

表意字:日、出、林等;

表音字:自、我、西、南等;

表音兼表意字:琀、娶、婚等。

形声字占汉字总数的80%以上。由于形声字所占比例较大,根据量度质变的认识原则,我们称汉字是意音文字也是可以的 。

二、汉字的形体

汉字的形体自汉字产生起一直都处于变化之中,就是在汉字形成体系后,也先后出现了九种字体。

字体变化的实质是笔势(笔划的形态)和字形的变化。

总的来说,古文字阶段自商至秦,历经甲骨文、金文、六国古文、大篆、小篆五种字体;今文字阶段自汉至今,有隶书、草书、楷书、行书四种字体。即两类九体。

(一)古文字简介

古文字是秦及秦以前的的各种文字的总称,对“今文字”而言,一般包括甲骨文、殷周金文、战国文字和小篆。传统观点不包括小篆,今人多以为应包括小篆,甚至包括先秦的隶书。古文字的共同特点是以象形、表意为构字基础,字形接近客观事物,象形色彩浓厚,结构随意,笔顺繁复,没有形成点画。

1. 甲骨文

甲骨文指刻在龟甲、兽骨上的古汉字。又叫甲骨卜辞或殷墟书契。1899年在河南安阳小屯村(商都遗址)发现了距今3300年前殷王朝的历史档案。内容涉及祭祀、征伐、王事、天时、年成等。有字计4500个左右。用刀刻写,笔画瘦细,以方笔为主,棱角分明,粗细大小不一,有异体和合文现象。以象形字、会意字、指事字为主。(有少数形声字)

甲骨文的特点:

甲、从构形的角度看,甲骨文已经相当成熟,六书中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类字已经全部具备,其中以象形、会意为主。此外,假借情况十分普遍。

乙、尚保留着早期文字的特征,图画意味浓。每个字都像是用线条勾勒出来的“简笔划”或“写意画”,形象逼真,一望便知其所表示的事物。

丙、形体结构还没有完全定型。同一个字有多种写法,笔划可繁可简,构件部位随意、选择自由、多少无碍,故异体字很多。

丁、合文较多。所谓合文是指将几个字合写成一体,形似一个字,但认读时仍当作几个字对待。甲骨文中的合文多数出现在数目字中或殷商先公先王的庙号中。

戊、笔划多为细瘦的直笔。由于甲骨文是用刀刻写在坚硬的甲骨上,所以线条瘦硬,多为直笔,转弯的地方也都是硬角。

2. 殷周金文

金文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金文包括殷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汉时期的铜器铭文,狭义的金文仅指西周时期的铜器铭文。由于金文多数出现在钟鼎彝器上,铸造钟鼎彝器的材料是吉金(上好的金属叫吉金,主要指青铜),所以金文又有“钟鼎文”、“彝器文字”和“吉金文字”之称。

殷商时代的青铜器有文字的是少数,而且字数不多,没有超过50字的。

西周是金文的鼎盛时期,无论是铭文的量还是铭文的字数都较多,不少铭文都在一百字以上,例如西周初康王时期的大盂鼎(清道光年间出土于陕西岐山县)就有291字,西周末宣王时期的毛公鼎(清道光年间出土于陕西岐山县)则多达497字,是目前所见最长的铭文。

西周金文的形体结构特点:

甲、笔划丰满粗壮,多用肥笔和曲笔。字形长圆,庄严厚重。行款多直书左行,排列整齐。

乙、新的象形字很少出现,原有象形字的象形色彩开始减弱,趋向线条化和符号化。形声字大量增加, 一些字如“走、言、金、厂”等作为部首被使用。

丙、书写日趋规范,偏旁逐渐定型,异体字减少。如“彳”旁基本处于字的左方,辵旁基本处于字的左下方。

丁、合文大量减少,比甲骨文少得多,且组合方式相对固定,常见的是上下组合式。

3. 战国文字

(1)秦系文字

秦系文字是通行于秦国的文字,由西周金文发展而成,或称“西土文字”、“籀文”、“大篆”。秦系文字有大篆、小篆之分。大篆是小篆的先河,相传周宣王时期的太史作了大篆《史籀》十五篇,故名。大篆主要包括籀文、石鼓文、诅楚文等。《史籀篇》原书早已亡佚,不过《说文解字》里还保存了二百多个籀文。石鼓文是春秋时期秦人刻在十个鼓形石头上的文字,故称石鼓文。石鼓文的内容是记载秦国国君游猎的四言诗,故或称“猎碣”,诗的格调和《诗经》相仿,每鼓一首。石鼓唐初发现于天兴县(今陕西凤翔),原共刻有六

百多字,后经历代搬迁磨损,现一鼓上的字已完全磨灭,其余九鼓的字也残缺不全,总共只剩下三百多字。石鼓文的笔形布局极有法度,偏旁部首的写法和位置基本定型,结构严谨,体态端庄,大小一致,风貌与小篆已十分接近,只是比小篆繁复。其制作时代处于西周晚期金文向小篆的过渡阶段,但确切年代尚无定论,共有秦文公、穆公、襄公、献公时期几种说法。小篆简介见后。

(2)六国文字

六国文字是指战国时期秦国以外齐、楚、燕、韩、赵、魏等六国的文字,或称“东土文字”、“东方六国文字”、“六国古文”、“古文”等,它是汉字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部分。六国文字主要包括汉武帝时期在孔子旧宅中发现的“壁中书”古文、《说文解字》、曹魏时代《三体石经》、宋郭忠恕《汗简》、宋夏竦的《古文四声韵》上所收录或刻写的古文以及后代新出土的六国简帛、金石文字和陶文等。其中《说文》共保留六国古文五百多个。六国文字在结构和书写风格上不仅与秦系文字有着明显的不同,而且互相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其主要特点如下:

甲、书写风格上存在着地域的差异,例如韩、赵、魏三国的文字形体端庄,用笔细腻,楚国的文字纵横恣肆,疏阔遒劲,燕国文字笔法刻板,多呈方折,齐国文字修长匀称,喜加装饰。随着这些差异的加剧,进而引起了内部结构的变化。

乙、 异体、俗体字比较普遍。其中异体字的差异不仅表现在不同的国家之间(见例表),而且在同一国家同一地域内部也相当严重。有时甚至在同一篇文章中存在着多种异体。

丙、字形变化的随意性很大,省变严重,缺乏规律性,不少字已难以看出前后的传承关系,难以对其构形理据做出解释。

丁、部分字的装饰性很强,表现出了追求审美效果的强烈倾向。从春秋末年开始,齐、吴、越、蔡、楚等国往往在仪仗用的兵器上镌刻美术字体,力求工整美观,或者在笔划上加一些圆点,或者故意写成波折,或者在笔划外附加鸟形装饰。这种追求审美效果的作法和战国“百家争鸣”的时代特点密切相关,其结果导致了装饰性笔划和构件的产生。

4. 小篆

小篆,对大篆而言,又名秦篆,是秦系文字的一种,由大篆省改整理而成。秦始皇实行“书同文”政策时所颁行的标准字体就是小篆。《说文解字·序》:“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

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传说小篆是李斯所创,或秦时下杜(今西安市南)人程邈所创(见《说文解字·序》),实际上在秦统一中国之前的战国末期小篆已经基本定型,李斯等人只是对小篆进行了一番整理工作,使之标准化规范化而已。现存的小篆资料主要有以下五种:

甲、秦代刻石文字。秦始皇廿八年巡视各地的时候曾经在峄山、泰山、琅玡台、芝罘、碣石、会稽等地刻石记功(峄山、泰山刻石)。其中泰山刻石文、琅玡台刻石文相传为李斯所写。

乙、铜器文字。如新郪虎符、大良造商鞅铜量、秦权、诏版、玺印上的文字。

丙、《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上的文字。这三本书均用小篆写成,合称“三仓”,是秦代法定的文字范本,共三千三百字。原书久佚,只有后人的辑存本,上世纪曾在敦煌、居延、阜阳等地发现《仓颉篇》的残本。

丁、《说文解字》正文所收的九千三百五十三个篆文。其中部分字的体态与石刻文字稍有出入,可能是后人传写所致。

戊、《三体石经》中的小篆。《三体石经》立于三国魏正始年间,用古文、小篆、汉隶三种字体写成。原碑已毁,但自宋以来屡有残石出土,共得两千余字。

小篆与大篆一脉相承,继承了汉字的构形理据,保存了汉字寓义于形的特点,而不象六国文字那样为了简化而任意破坏汉字的结构。小篆能够取代六国文字通行于全国,正是由于它符合汉字的发展规律,而不仅仅是政治上推行的结果。

小篆的特点有:

甲、字与字之间的联系被加强。小篆已形成一个较为严密的构形系统,《说文解字》五百四十个部首的归纳就体现了这种系统性。参与构形的大部分象形字已符号化,系统化,而不像甲骨文阶段强调物象特征,相互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形声字表义部件的类化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代表同类事物的形声字多采用了同一表义部件。

乙、比较全面地保存了汉字的构形理据。尽管小篆对古文字阶段的汉字形体作了系统的整理,但这种整理继承了汉字的传统、原则和方法,大部分字形具有可解释性。

丙、形声字大量增加。除了新造形声字外,原来的不少象形、会意字通过添加形符或声符也变成了形声字。甲骨文中,形声字只占百分之二十左右,而在《说文解字》中,已增加到百分之八十。

丁、结构固定。偏旁部首的写法和位置已基本定型,不得随意改变或增减笔划。线条多圆转弯曲,凡转折之处一律呈弧形,不论横竖曲直,粗细均等。字形规整匀称,大小一致。

小篆是汉字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文字规范化运动,它结束了汉字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混乱局面,不仅为为汉字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为促进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今文字介绍

今文字是漢以後歷代出現的各種文字的總稱,對“古文字”而言,包括漢隸、草書、楷書和行書等,其共同的特點是字形筆劃化,簡明化,拋棄了象形特徵。

1. 隶书

隶书或称“左书”、“隶字”、“史书”等,它是汉字发展过程中由小篆演变而成的一种新型简易书体,起源于战国中晚期,到汉代开始成熟。篆书形体圆转曲折,笔划繁复,不便书写,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写法草率快捷的隶书便应运而生了。隶书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汉字的结构,放弃了写实的象形原则,将篆文形体由长圆型改造成扁方型,将篆文笔划由线条化改造成笔划化,同时对不少构件进行了省改归并,为楷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是汉字发展历程中的一次大转折大飞跃,是古、今文字的分水岭,从此汉字进入到今文字的阶段。

隶书的创造一般都以为和秦时的隶人(胥吏)有关。《汉书·艺文志》:“是时(指秦时)始造隶书矣,起于官狱多事,苟趋省易,施之于徒隶也。”《说文解字·序》:“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有人甚至进而认为隶书出自程邈。晋人卫恒《四体书势》(见《晋书·卫瓘传》):“或曰,下土人程邈为衙狱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十年,从狱中作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损减,方者使员,员者使方,奏之始皇。始皇善之,出以为御史,使定书。或曰,邈所定乃隶字也。”《汉书·艺文志》:“六体者,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颜师古注:“篆书谓小篆,盖秦始皇使程邈所作也。隶书亦程邈所献,主于徒隶,从简易也。”

从出土的资料来看,在秦始皇推行小篆之前的战国后期隶书已经出现,例如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就是比较成熟的隶书,故以上说法不足据。秦统一天下后,公务繁忙,小篆书写太慢,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可能当时一些下级官吏对民间流行的隶书已有所使用,程邈只是做过整理工作并奏请朝廷让这种使用合法化的工作。

隶书发展到汉代初年,迅速取代小篆成了正统的书体。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方面是隶书书写简便,符合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小篆的规范化工作为隶书的普遍推行扫清了道路。

隶书的结构和笔划前后变化很大。早期隶书与篆书相近, 被称为古隶或秦隶,到了汉代,经过加工和美化,才趋于成熟,从根本上与篆书区别了开来。这种成熟阶段的隶书被称为汉隶。东汉中期顺帝后的《石门颂》、《孔庙礼器碑》、《西岳华山庙碑》、《曹全碑》、《史晨前后碑》(见图十四、图十五)等都是典型的汉隶。一般所说的隶书都是指汉隶。

隶书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甲、将小篆的线条改造成了点画, 实现了汉字的笔画化。隶书以前的汉字主要由线条来构形,从中难以分析出造字的基本点画。汉隶解散了小篆的体式,把字形由长圆体变为扁方体,把笔画由圆弧形变为方折形,便于书写;把部分竖笔改成撇捺,增强了区别性特征;把粗细均等的线条改成有粗有细,有利于自由发挥。这些变化大大降低了汉字的难度,提高了书写速度。从此汉字有了相对固定的横、竖、撇、捺、点等笔画,象形意味基本消失,符号性占据了主导地位。

乙、对小篆的结构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隶书对小篆结构的改造主要体现在构件合并及省变方面,其结果大大简化了汉字的形体,同时也取消或减弱了汉字的表意性。

丙、增强了笔划和结构的艺术感。隶书的笔划横平竖直,俯仰波折,舒展生动,结构严整,棱角分明,美观大方,具有极高的观赏性。 从篆书到隶书的转变,这在汉字学史上叫做“隶变”。“隶变”的最大贡献是对汉字进行了大规模的简化,它符合文字的发展规律,但同时也破坏了汉字形义联系的统一,给后人了解汉字的构意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 楷书

楷书又称作“真书”、“正书”,是由隶书和草书演变而成的一种新字体。楷书萌芽于汉末,成熟于东晋,隋唐时有了大的发展,为东晋至今一千七百多年来通行的书体。大约产生于西汉中期的草书发

展到魏晋时任意简省笔划,改变笔势,破坏汉字结构,仅取其轮廓,楷书的产生一方面旨在简化隶书,追求便捷,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纠正草书漫无标准任意挥洒的书法,故六朝人称之为楷书。“楷”就是“楷模”、“规范”的意思。早期楷书,隶意犹存,有些学者称为“隶楷”,后经过发展,其字形固定为隋唐以后的体式。

楷书的特点:

甲、变隶书“八字形”的扁方形为正方形,端庄方正,笔势内收集中,挺拔有力,简明流畅,增强了汉字的美感,也便于认读。

乙、变隶书波动回旋形的笔划为平直形笔划,改慢弯为直折硬勾,改不出锋为出锋,取消挑法,笔法灵活,便于连写,进一步提高了汉字的书写速度。

丙、减少了异写和异构现象,使汉字的使用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

从这些特点可以看出,楷书的形体与点画已完全成熟,同时具备了简便与美观的优点,符合汉语发展的需要。正因为如此,汉字发展到楷书阶段才得以正式定型。

从楷书形成直到现在的一千多年中,汉字再也没有产生新的字体。 至于草书和行书,分别只是隶书楷书的草率写法,属于旁支。其特点仅在于书写风格上,在形体结构、表意方式等方面与隶、楷并无本质区别。

草书简略自由,字迹潦草,有很高的艺术观赏价值而实用价值不大。

行书是楷书的手写体,介于楷、草之间。平常所说的“欧体”、“ 颜体”、“ 柳体”、“ 赵体”都是指楷书的书写风格,属于书法意义上的“字体”,和文字学意义上的字体不是一回事。

解放后所推行的《汉字简化方案》, 也只是对部分笔划繁多的汉字加以省改, 并没有形成新的字体。

3. 草书

分两类。一为隶草,又叫章草,是汉隶的草化,东汉章帝刘煊特准推广,世称章草。二是今草,又称狂草,乃楷书草化。唐张旭、怀素的作品为后世所推重。

从商代甲骨文、西周铜器铭文、春秋铜器铭文、战国文字、秦代小篆、汉代隶书一直到魏晋时期的楷书,汉字发展变化的总趋势是:结构由繁复变简单,笔划由圆转变平直,汉字的形体由最早的图画性的象形字变成了由“横、竖、撇、点、折、钩”等笔划组成的符号性体系。

三、六书与汉字的结构

(一)六书的提出

根据文献记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古人就开始了对汉字形体结构的探讨。例如:《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子曰:‘夫文,止戈为武。’”《左传·宣公十五年》“宗伯曰:‘故文,反正为乏’”。《 左传·昭西元年》:“医和曰:‘于文,皿虫为蛊’”。《韩非子·王蠹》:“仓颉之作文也,自环者谓之厶,背厶者谓之公”。这些见解尽管只是针对个别字而言的,而且分析也不一定科学,但至少说明当时人们已试图从理论上对汉字的结构进行解释。大约到了战国末期,关于汉字结构分析条例的“六书”这一名称便出现了。

最早记载“六书”名称的文献是《周礼》。《周礼·地官·保氏》说:“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但是,《周礼》也仅仅只是提到“六书”这个名称,关于六书具体的分类是甚么却幷没有记载。直到东汉时期,六书的细目和具体内容才见之于《汉书》、郑众《周礼注》和许慎《说文解字》这三种文献,具体情况如下:

《汉书·艺文志》:“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郑众《周礼·地官·保氏》注:“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

许慎《说文解字·叙》:“《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义,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授,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三家的记载在名称和次序上都有所不同,其中以许慎的记载为最详。他不仅列出了六书的具体名称,同时进行了定义和举例。班固《汉书·艺文志》据西汉末学者刘歆的《七略》所编成,刘歆是郑兴、贾徽的老师,郑兴是郑众的父亲,贾徽是贾逵的父亲,贾逵是许

慎的老师。由此看来,三家之说实同出一源。此将其名称及序次对比如下:

班固: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

郑众: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

许慎: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关于六书的名称,三家都采用了象形、转注和假借的提法,说明他们对这三书的理解完全一致。至于其余三书,三家采用的名称则出现了差异,分歧表现在各个名称的第一个字上,反映出他们对这三书理解的不同。关于六书的排序,三家也各不相同,这则反映出他们对各类字出现的先后顺序理解不同。后来的学者经过比较认为,许慎的名称为尤,而班固的序次见长。有清以降,凡言及六书者,大都采用的是许慎的名称、班固的次序,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二)六书的归类

六书是汉字发展到一定阶段,古人对汉字结构进行认真研究后提出的。六书的概括性很强,基本上反映了汉字的构造特点,绝大多数汉字都可以用六书去分析,不能分析的是极少数。

最早对六书进一步归类的学者是许慎。许慎,字叔重,东汉着名的经学家和文字学家,汝南召陵(今河南郾城)人,曾举孝廉,官太尉南阁祭酒等职,于汉和帝永元十二年(公元100年)着成《说文解字》一书。他对六书作了这样的归纳:“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说文解字·序》)这样,文和字的概念被第一次提了出来。继许慎之后,宋人郑樵进一步指出:“象形指事,文也,会意转注,字也。假借文字俱也。象形指事一也,象形别出为指事;谐声转注一也,谐声别出为转注;二母为会意,一子一母为谐声。” (《通志·六书略》)许、郑二人的归类着眼于字的构型。和许慎相比,郑樵的归类更为具体和明晰。

(三)三书说

“三书说”的提出者是近人唐兰。三书指:一、象形文字,二、象意文字,三、形声文字。唐兰解释说:“象形象意是上古期的图画文字,形声文字是近古期的声符文字,这三类可以包括尽一切中国文字。„„凡是象形文字:一、一定是独体字,二,一定是名字,三、一定在本名以外,不含别的意义。„„象意文字是图画文字的主要部分,在上古时期,还没有发生任何形声字之前,完全用图画文字时,

除了少数象形文字,就完全是象意文字了。象意文字有时是单体的,有时是复体的。„„形声字的特点是有了声符,比较容易区别。不过有些声化的象意字,虽然也幷在形声字的范围里,就它原是图画文字的一点,我们依旧把它列入象意字。有些形声字因为声音的变化,已经很难认出它谐什么声。„„真正的形声字都是近古期的新文字,是用声符的方法大批产生的。„„象形,象意,形声,叫做三书。足以范围一切中国文字,不归于形,必归于意,不归于意,必归于声。”(《中国文字学》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新1版)“三书说”对汉字结构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有一定影响,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界线不够分明,忽视了假借字的存在。

继唐兰之后,陈梦家、裘锡圭等人也先后提出了各自“三书说”。陈梦家的“三书”是指象形、假借和形声(《殷虚卜辞综述》) ,裘锡圭的三书是指表意字、形声字和假借字(《文字学概要 》)。裘锡圭基本同意陈梦家的意见,只是将象形改成了表意(指用意符造字),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所有表意字在“三书”里找到位置。陈、裘二人的学说是对唐兰“三书说”的修正,主要增加了假借字,弥补了唐说的不足,具有较强的概括性。在“三书说”的影响下,还有人进而将汉字的结构归纳为无标音成分的表意字和有标音成分的形声字。

(四)六书与汉字的结构

1. 象形:许慎给形象所下的定义是:“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体:指物体。诘诎:义为曲折。全句的意思是:象形,画成实物的形体,笔划随着物体的轮廓曲折变化,“日”、“月”就是这样的字。根据许慎的说解,象形是一种描绘实物形体的造字法。

(1)独体象形:所谓“独体象形”,是指象形字只由一个单纯的符号构成,没有陪衬性的辅助成分。

(2)合体象形:所谓“合体象形”,是指字中除字义指向部分外,尚添加有陪衬性的辅助成分。辅助成分可能是字,也可能是一种非字的符号。

象形字是汉字构成的基础,但在汉字中所占的比例幷不大,原因是象形字要象实物之形,而语言中许多表示抽象概念的词是无形可象的,这些词的记录问题需要通过新的方法去解决,于是指事、会意、形声等造字法便相继出现了。象形字的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甲、多数都是独体的,少数是合体的。合体的由字义所在的部分与附加部分共同构成。此两部分都可以是字,也可以是非字的符号。 乙、体现的是具体的物象。

丙、没有标音成分。

2. 指事:许慎对指事所下的定义是:“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用象征性的符号或在图形上加些指示性符号来表示意义的造字方法。这是指表现抽象事情的方法,所谓“各指其事以为之”是也。如卜在其上写作“上”,人在其下写作“下”。后人多对指事的定义不够满意,因为这一定义是从认字的角度着眼的,且界限不够明确,容易与象形、会意相混。指事字表示的都是一些比较的抽象概念,难以通过描画的方法去记录。

(1)独体指事:所谓独体指事,是指单一的纯粹的指事性符号,“上”、“下”即属独体指事字。此外,常见的独体指事字主要都是一些表示数字的。

(2)合体指事:所谓合体指事,是指在象形字的基础上添加指示性的符号。

指事字的特点主要有:

甲、是独体的,或在独体字上添加指事性符号。从中不能分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形来。

乙、没有表音成分。

3. 会意:许慎给会意所下的定义是:“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比:组合。类:指事物的类。谊:即“义”。指撝:指向,意向。“撝”同“挥”。全句的意思是:会意,把两个或两个以上表示事类的字组合在一起会合其意义,从中体现出一个新的意义,“武”、“信”就是这样的字。

(1)以形会意:指会意字的字义主要是通过各构件在形体上的联系体现出来的,构件的画面特征起着重要作用。

(2)以意会意:指会意字的字义主要是通过各构件在意义上的联系体现出来的,构件的意义关联起着重要作用,画面特征的作用较弱或不起作用。

会意字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甲、在形体上是复合结构,即由两个或以上的单字所构成。

乙、会意字所表示的意义一般是几个单字组合在一起后所产生的新义。

丙、没有表音成分。

4. 形声:许慎给形声所下的定义是:“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事:指不同类的事物。名:即字,这里指意符(或称形符)。譬:这里指声符(或称音符)。全句的意思是:形声,根据词所反映的事物取一个字作为意符,再取一个表示读音的字作为声符与意符相结合,“江”、“河”就是这样的字。形声字的形符,只是表示一类事物或行为的共性形声字的声符,反映的是上古语音。(后起形声字例外)。

由于形声字既可以表意又可以表音,无论是具体的概念还是抽象的概念都可以用它去解决其书写问题,所以形声是六书中最先进最能产的造字方式。形声字的产生标志着汉字进入到了表意兼表音的时代,在其后的发展过程中,形声字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甲骨文中的形声字约占20%左右,《说文解字》中的形声字占到80%以上,在现存的汉字中形声字进一步约占到90%左右。

形声字的特点有以下几种:

甲、形体上是复合结构,即由意符和声符两部分所组成。

乙、意符表示的是形声字的意义范畴,它对形声字字音传达的意义起到了辅助和加强的作用。但是,应当清楚,意符所表的意义是模糊的,并非形声字的准确含义,例如“权”、“氿”、“轸”,根据意符,只能知道这三字分别与“木”、“水”、“车”有关,而不能知道其确切含义,其确切含义是通过“权”、“氿”、“轸”的读音传递的。意符的表意和象形、指事、会意字的所谓表意一样只能算是对语音作用的辅助。

丙、声符表示的是形声字的读音。在造字之初,声符和形声字本身的读音是一致的或者是近似的。由于历史音变的原因,许多形声字的声符今天已不能起到准确标音的作用,例如 “坡” 、“絻”、“闻”、“寐”“诒”等字。

5. 转注:许慎给转注的定义是:“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说文》中在“老”字下注作:“老,考也。七十曰老,从人毛匕,言须发变白也。”在“考”字下注作:“考,老也。从老省,丂 声。”由于许慎给“转注”的定义比较模糊,

“类”和“首”到底指什么不清楚,加上《说文》中没有具体注明某字为转注,“考”、“老”二字又分别属于象形、形声结构,所以后来人们对转注的解释众说纷纭,颇为分歧。

6. 假借:许慎给假借所下的定义是:“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讬事,令长是也。”全句的意思是:假借,某词本来没有字,借用一个已有的同音字去表示,“令”、“长”就是这样的字。

许慎认为县令的“令”和号令的“令”是不同的词,长幼的“长”和长远的“长”也不是相同的词。用号令的“令”去记录县令的“令”,则县令的“令”就是假借字;用长远的“长”去记录“长幼”的“长”,长幼的“长”就是假借字。

许慎的定义没有错,但他举的这两个例字却是有问题的。命令的“令”和县令的“令”、长远的“长”和长幼的“长”分别均属于同一个词的引申关系。后人对许慎的例字多不满意,在说明这个问题时往往重新举例。词义引申,字形一般不变,引申义和本义之间有共同点。假借字和本字,只是读音相同,意义上则没有联系。

古汉语文字学

张珊珊

第一部分:试题分析

一、题型介绍

本次考试共设以下几种题型:

1. 填空题(共10空,每空1分,共10分)

2. 解释术语(共8小题,每题3分,共24分)

3. 将下列著者名与书名连线(共7分)

4. 简述题(共19分)

5. 简述题(共20分)

6. 指出下列汉字的部首及其本义(共10字,每字2分,共20分)

二、重点难点

1. 汉字的演化过程(对各种古文字的基本了解)

2. 六书与汉字的结构

第二部分:内容精讲

一、导论

(一)汉字的起源

1. 结绳说:文字的发明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它是人类长期不懈努力的结果。起初,原始人类在绳子上打上数量不同或形状各异的结来表达特定的意义,这就是所谓的结绳记事。

2. 八卦说:段玉裁认为八卦“即文字之肇端“。刘师培:“大约《易经》六十四卦,为文字之祖矣。”黄侃也持是说。

3. 仓颉造字说:许慎《说文解字·叙》:“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初造书契,百工以乂,万品以察。”

(二)汉字的性质

根据汉字的结构特点,汉字可分为三类:

表意字:日、出、林等;

表音字:自、我、西、南等;

表音兼表意字:琀、娶、婚等。

形声字占汉字总数的80%以上。由于形声字所占比例较大,根据量度质变的认识原则,我们称汉字是意音文字也是可以的 。

二、汉字的形体

汉字的形体自汉字产生起一直都处于变化之中,就是在汉字形成体系后,也先后出现了九种字体。

字体变化的实质是笔势(笔划的形态)和字形的变化。

总的来说,古文字阶段自商至秦,历经甲骨文、金文、六国古文、大篆、小篆五种字体;今文字阶段自汉至今,有隶书、草书、楷书、行书四种字体。即两类九体。

(一)古文字简介

古文字是秦及秦以前的的各种文字的总称,对“今文字”而言,一般包括甲骨文、殷周金文、战国文字和小篆。传统观点不包括小篆,今人多以为应包括小篆,甚至包括先秦的隶书。古文字的共同特点是以象形、表意为构字基础,字形接近客观事物,象形色彩浓厚,结构随意,笔顺繁复,没有形成点画。

1. 甲骨文

甲骨文指刻在龟甲、兽骨上的古汉字。又叫甲骨卜辞或殷墟书契。1899年在河南安阳小屯村(商都遗址)发现了距今3300年前殷王朝的历史档案。内容涉及祭祀、征伐、王事、天时、年成等。有字计4500个左右。用刀刻写,笔画瘦细,以方笔为主,棱角分明,粗细大小不一,有异体和合文现象。以象形字、会意字、指事字为主。(有少数形声字)

甲骨文的特点:

甲、从构形的角度看,甲骨文已经相当成熟,六书中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类字已经全部具备,其中以象形、会意为主。此外,假借情况十分普遍。

乙、尚保留着早期文字的特征,图画意味浓。每个字都像是用线条勾勒出来的“简笔划”或“写意画”,形象逼真,一望便知其所表示的事物。

丙、形体结构还没有完全定型。同一个字有多种写法,笔划可繁可简,构件部位随意、选择自由、多少无碍,故异体字很多。

丁、合文较多。所谓合文是指将几个字合写成一体,形似一个字,但认读时仍当作几个字对待。甲骨文中的合文多数出现在数目字中或殷商先公先王的庙号中。

戊、笔划多为细瘦的直笔。由于甲骨文是用刀刻写在坚硬的甲骨上,所以线条瘦硬,多为直笔,转弯的地方也都是硬角。

2. 殷周金文

金文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金文包括殷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汉时期的铜器铭文,狭义的金文仅指西周时期的铜器铭文。由于金文多数出现在钟鼎彝器上,铸造钟鼎彝器的材料是吉金(上好的金属叫吉金,主要指青铜),所以金文又有“钟鼎文”、“彝器文字”和“吉金文字”之称。

殷商时代的青铜器有文字的是少数,而且字数不多,没有超过50字的。

西周是金文的鼎盛时期,无论是铭文的量还是铭文的字数都较多,不少铭文都在一百字以上,例如西周初康王时期的大盂鼎(清道光年间出土于陕西岐山县)就有291字,西周末宣王时期的毛公鼎(清道光年间出土于陕西岐山县)则多达497字,是目前所见最长的铭文。

西周金文的形体结构特点:

甲、笔划丰满粗壮,多用肥笔和曲笔。字形长圆,庄严厚重。行款多直书左行,排列整齐。

乙、新的象形字很少出现,原有象形字的象形色彩开始减弱,趋向线条化和符号化。形声字大量增加, 一些字如“走、言、金、厂”等作为部首被使用。

丙、书写日趋规范,偏旁逐渐定型,异体字减少。如“彳”旁基本处于字的左方,辵旁基本处于字的左下方。

丁、合文大量减少,比甲骨文少得多,且组合方式相对固定,常见的是上下组合式。

3. 战国文字

(1)秦系文字

秦系文字是通行于秦国的文字,由西周金文发展而成,或称“西土文字”、“籀文”、“大篆”。秦系文字有大篆、小篆之分。大篆是小篆的先河,相传周宣王时期的太史作了大篆《史籀》十五篇,故名。大篆主要包括籀文、石鼓文、诅楚文等。《史籀篇》原书早已亡佚,不过《说文解字》里还保存了二百多个籀文。石鼓文是春秋时期秦人刻在十个鼓形石头上的文字,故称石鼓文。石鼓文的内容是记载秦国国君游猎的四言诗,故或称“猎碣”,诗的格调和《诗经》相仿,每鼓一首。石鼓唐初发现于天兴县(今陕西凤翔),原共刻有六

百多字,后经历代搬迁磨损,现一鼓上的字已完全磨灭,其余九鼓的字也残缺不全,总共只剩下三百多字。石鼓文的笔形布局极有法度,偏旁部首的写法和位置基本定型,结构严谨,体态端庄,大小一致,风貌与小篆已十分接近,只是比小篆繁复。其制作时代处于西周晚期金文向小篆的过渡阶段,但确切年代尚无定论,共有秦文公、穆公、襄公、献公时期几种说法。小篆简介见后。

(2)六国文字

六国文字是指战国时期秦国以外齐、楚、燕、韩、赵、魏等六国的文字,或称“东土文字”、“东方六国文字”、“六国古文”、“古文”等,它是汉字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部分。六国文字主要包括汉武帝时期在孔子旧宅中发现的“壁中书”古文、《说文解字》、曹魏时代《三体石经》、宋郭忠恕《汗简》、宋夏竦的《古文四声韵》上所收录或刻写的古文以及后代新出土的六国简帛、金石文字和陶文等。其中《说文》共保留六国古文五百多个。六国文字在结构和书写风格上不仅与秦系文字有着明显的不同,而且互相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其主要特点如下:

甲、书写风格上存在着地域的差异,例如韩、赵、魏三国的文字形体端庄,用笔细腻,楚国的文字纵横恣肆,疏阔遒劲,燕国文字笔法刻板,多呈方折,齐国文字修长匀称,喜加装饰。随着这些差异的加剧,进而引起了内部结构的变化。

乙、 异体、俗体字比较普遍。其中异体字的差异不仅表现在不同的国家之间(见例表),而且在同一国家同一地域内部也相当严重。有时甚至在同一篇文章中存在着多种异体。

丙、字形变化的随意性很大,省变严重,缺乏规律性,不少字已难以看出前后的传承关系,难以对其构形理据做出解释。

丁、部分字的装饰性很强,表现出了追求审美效果的强烈倾向。从春秋末年开始,齐、吴、越、蔡、楚等国往往在仪仗用的兵器上镌刻美术字体,力求工整美观,或者在笔划上加一些圆点,或者故意写成波折,或者在笔划外附加鸟形装饰。这种追求审美效果的作法和战国“百家争鸣”的时代特点密切相关,其结果导致了装饰性笔划和构件的产生。

4. 小篆

小篆,对大篆而言,又名秦篆,是秦系文字的一种,由大篆省改整理而成。秦始皇实行“书同文”政策时所颁行的标准字体就是小篆。《说文解字·序》:“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

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传说小篆是李斯所创,或秦时下杜(今西安市南)人程邈所创(见《说文解字·序》),实际上在秦统一中国之前的战国末期小篆已经基本定型,李斯等人只是对小篆进行了一番整理工作,使之标准化规范化而已。现存的小篆资料主要有以下五种:

甲、秦代刻石文字。秦始皇廿八年巡视各地的时候曾经在峄山、泰山、琅玡台、芝罘、碣石、会稽等地刻石记功(峄山、泰山刻石)。其中泰山刻石文、琅玡台刻石文相传为李斯所写。

乙、铜器文字。如新郪虎符、大良造商鞅铜量、秦权、诏版、玺印上的文字。

丙、《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上的文字。这三本书均用小篆写成,合称“三仓”,是秦代法定的文字范本,共三千三百字。原书久佚,只有后人的辑存本,上世纪曾在敦煌、居延、阜阳等地发现《仓颉篇》的残本。

丁、《说文解字》正文所收的九千三百五十三个篆文。其中部分字的体态与石刻文字稍有出入,可能是后人传写所致。

戊、《三体石经》中的小篆。《三体石经》立于三国魏正始年间,用古文、小篆、汉隶三种字体写成。原碑已毁,但自宋以来屡有残石出土,共得两千余字。

小篆与大篆一脉相承,继承了汉字的构形理据,保存了汉字寓义于形的特点,而不象六国文字那样为了简化而任意破坏汉字的结构。小篆能够取代六国文字通行于全国,正是由于它符合汉字的发展规律,而不仅仅是政治上推行的结果。

小篆的特点有:

甲、字与字之间的联系被加强。小篆已形成一个较为严密的构形系统,《说文解字》五百四十个部首的归纳就体现了这种系统性。参与构形的大部分象形字已符号化,系统化,而不像甲骨文阶段强调物象特征,相互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形声字表义部件的类化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代表同类事物的形声字多采用了同一表义部件。

乙、比较全面地保存了汉字的构形理据。尽管小篆对古文字阶段的汉字形体作了系统的整理,但这种整理继承了汉字的传统、原则和方法,大部分字形具有可解释性。

丙、形声字大量增加。除了新造形声字外,原来的不少象形、会意字通过添加形符或声符也变成了形声字。甲骨文中,形声字只占百分之二十左右,而在《说文解字》中,已增加到百分之八十。

丁、结构固定。偏旁部首的写法和位置已基本定型,不得随意改变或增减笔划。线条多圆转弯曲,凡转折之处一律呈弧形,不论横竖曲直,粗细均等。字形规整匀称,大小一致。

小篆是汉字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文字规范化运动,它结束了汉字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混乱局面,不仅为为汉字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为促进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今文字介绍

今文字是漢以後歷代出現的各種文字的總稱,對“古文字”而言,包括漢隸、草書、楷書和行書等,其共同的特點是字形筆劃化,簡明化,拋棄了象形特徵。

1. 隶书

隶书或称“左书”、“隶字”、“史书”等,它是汉字发展过程中由小篆演变而成的一种新型简易书体,起源于战国中晚期,到汉代开始成熟。篆书形体圆转曲折,笔划繁复,不便书写,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写法草率快捷的隶书便应运而生了。隶书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汉字的结构,放弃了写实的象形原则,将篆文形体由长圆型改造成扁方型,将篆文笔划由线条化改造成笔划化,同时对不少构件进行了省改归并,为楷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是汉字发展历程中的一次大转折大飞跃,是古、今文字的分水岭,从此汉字进入到今文字的阶段。

隶书的创造一般都以为和秦时的隶人(胥吏)有关。《汉书·艺文志》:“是时(指秦时)始造隶书矣,起于官狱多事,苟趋省易,施之于徒隶也。”《说文解字·序》:“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有人甚至进而认为隶书出自程邈。晋人卫恒《四体书势》(见《晋书·卫瓘传》):“或曰,下土人程邈为衙狱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十年,从狱中作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损减,方者使员,员者使方,奏之始皇。始皇善之,出以为御史,使定书。或曰,邈所定乃隶字也。”《汉书·艺文志》:“六体者,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颜师古注:“篆书谓小篆,盖秦始皇使程邈所作也。隶书亦程邈所献,主于徒隶,从简易也。”

从出土的资料来看,在秦始皇推行小篆之前的战国后期隶书已经出现,例如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就是比较成熟的隶书,故以上说法不足据。秦统一天下后,公务繁忙,小篆书写太慢,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可能当时一些下级官吏对民间流行的隶书已有所使用,程邈只是做过整理工作并奏请朝廷让这种使用合法化的工作。

隶书发展到汉代初年,迅速取代小篆成了正统的书体。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方面是隶书书写简便,符合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小篆的规范化工作为隶书的普遍推行扫清了道路。

隶书的结构和笔划前后变化很大。早期隶书与篆书相近, 被称为古隶或秦隶,到了汉代,经过加工和美化,才趋于成熟,从根本上与篆书区别了开来。这种成熟阶段的隶书被称为汉隶。东汉中期顺帝后的《石门颂》、《孔庙礼器碑》、《西岳华山庙碑》、《曹全碑》、《史晨前后碑》(见图十四、图十五)等都是典型的汉隶。一般所说的隶书都是指汉隶。

隶书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甲、将小篆的线条改造成了点画, 实现了汉字的笔画化。隶书以前的汉字主要由线条来构形,从中难以分析出造字的基本点画。汉隶解散了小篆的体式,把字形由长圆体变为扁方体,把笔画由圆弧形变为方折形,便于书写;把部分竖笔改成撇捺,增强了区别性特征;把粗细均等的线条改成有粗有细,有利于自由发挥。这些变化大大降低了汉字的难度,提高了书写速度。从此汉字有了相对固定的横、竖、撇、捺、点等笔画,象形意味基本消失,符号性占据了主导地位。

乙、对小篆的结构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隶书对小篆结构的改造主要体现在构件合并及省变方面,其结果大大简化了汉字的形体,同时也取消或减弱了汉字的表意性。

丙、增强了笔划和结构的艺术感。隶书的笔划横平竖直,俯仰波折,舒展生动,结构严整,棱角分明,美观大方,具有极高的观赏性。 从篆书到隶书的转变,这在汉字学史上叫做“隶变”。“隶变”的最大贡献是对汉字进行了大规模的简化,它符合文字的发展规律,但同时也破坏了汉字形义联系的统一,给后人了解汉字的构意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 楷书

楷书又称作“真书”、“正书”,是由隶书和草书演变而成的一种新字体。楷书萌芽于汉末,成熟于东晋,隋唐时有了大的发展,为东晋至今一千七百多年来通行的书体。大约产生于西汉中期的草书发

展到魏晋时任意简省笔划,改变笔势,破坏汉字结构,仅取其轮廓,楷书的产生一方面旨在简化隶书,追求便捷,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纠正草书漫无标准任意挥洒的书法,故六朝人称之为楷书。“楷”就是“楷模”、“规范”的意思。早期楷书,隶意犹存,有些学者称为“隶楷”,后经过发展,其字形固定为隋唐以后的体式。

楷书的特点:

甲、变隶书“八字形”的扁方形为正方形,端庄方正,笔势内收集中,挺拔有力,简明流畅,增强了汉字的美感,也便于认读。

乙、变隶书波动回旋形的笔划为平直形笔划,改慢弯为直折硬勾,改不出锋为出锋,取消挑法,笔法灵活,便于连写,进一步提高了汉字的书写速度。

丙、减少了异写和异构现象,使汉字的使用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

从这些特点可以看出,楷书的形体与点画已完全成熟,同时具备了简便与美观的优点,符合汉语发展的需要。正因为如此,汉字发展到楷书阶段才得以正式定型。

从楷书形成直到现在的一千多年中,汉字再也没有产生新的字体。 至于草书和行书,分别只是隶书楷书的草率写法,属于旁支。其特点仅在于书写风格上,在形体结构、表意方式等方面与隶、楷并无本质区别。

草书简略自由,字迹潦草,有很高的艺术观赏价值而实用价值不大。

行书是楷书的手写体,介于楷、草之间。平常所说的“欧体”、“ 颜体”、“ 柳体”、“ 赵体”都是指楷书的书写风格,属于书法意义上的“字体”,和文字学意义上的字体不是一回事。

解放后所推行的《汉字简化方案》, 也只是对部分笔划繁多的汉字加以省改, 并没有形成新的字体。

3. 草书

分两类。一为隶草,又叫章草,是汉隶的草化,东汉章帝刘煊特准推广,世称章草。二是今草,又称狂草,乃楷书草化。唐张旭、怀素的作品为后世所推重。

从商代甲骨文、西周铜器铭文、春秋铜器铭文、战国文字、秦代小篆、汉代隶书一直到魏晋时期的楷书,汉字发展变化的总趋势是:结构由繁复变简单,笔划由圆转变平直,汉字的形体由最早的图画性的象形字变成了由“横、竖、撇、点、折、钩”等笔划组成的符号性体系。

三、六书与汉字的结构

(一)六书的提出

根据文献记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古人就开始了对汉字形体结构的探讨。例如:《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子曰:‘夫文,止戈为武。’”《左传·宣公十五年》“宗伯曰:‘故文,反正为乏’”。《 左传·昭西元年》:“医和曰:‘于文,皿虫为蛊’”。《韩非子·王蠹》:“仓颉之作文也,自环者谓之厶,背厶者谓之公”。这些见解尽管只是针对个别字而言的,而且分析也不一定科学,但至少说明当时人们已试图从理论上对汉字的结构进行解释。大约到了战国末期,关于汉字结构分析条例的“六书”这一名称便出现了。

最早记载“六书”名称的文献是《周礼》。《周礼·地官·保氏》说:“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但是,《周礼》也仅仅只是提到“六书”这个名称,关于六书具体的分类是甚么却幷没有记载。直到东汉时期,六书的细目和具体内容才见之于《汉书》、郑众《周礼注》和许慎《说文解字》这三种文献,具体情况如下:

《汉书·艺文志》:“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郑众《周礼·地官·保氏》注:“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

许慎《说文解字·叙》:“《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义,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授,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三家的记载在名称和次序上都有所不同,其中以许慎的记载为最详。他不仅列出了六书的具体名称,同时进行了定义和举例。班固《汉书·艺文志》据西汉末学者刘歆的《七略》所编成,刘歆是郑兴、贾徽的老师,郑兴是郑众的父亲,贾徽是贾逵的父亲,贾逵是许

慎的老师。由此看来,三家之说实同出一源。此将其名称及序次对比如下:

班固: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

郑众: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

许慎: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关于六书的名称,三家都采用了象形、转注和假借的提法,说明他们对这三书的理解完全一致。至于其余三书,三家采用的名称则出现了差异,分歧表现在各个名称的第一个字上,反映出他们对这三书理解的不同。关于六书的排序,三家也各不相同,这则反映出他们对各类字出现的先后顺序理解不同。后来的学者经过比较认为,许慎的名称为尤,而班固的序次见长。有清以降,凡言及六书者,大都采用的是许慎的名称、班固的次序,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二)六书的归类

六书是汉字发展到一定阶段,古人对汉字结构进行认真研究后提出的。六书的概括性很强,基本上反映了汉字的构造特点,绝大多数汉字都可以用六书去分析,不能分析的是极少数。

最早对六书进一步归类的学者是许慎。许慎,字叔重,东汉着名的经学家和文字学家,汝南召陵(今河南郾城)人,曾举孝廉,官太尉南阁祭酒等职,于汉和帝永元十二年(公元100年)着成《说文解字》一书。他对六书作了这样的归纳:“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说文解字·序》)这样,文和字的概念被第一次提了出来。继许慎之后,宋人郑樵进一步指出:“象形指事,文也,会意转注,字也。假借文字俱也。象形指事一也,象形别出为指事;谐声转注一也,谐声别出为转注;二母为会意,一子一母为谐声。” (《通志·六书略》)许、郑二人的归类着眼于字的构型。和许慎相比,郑樵的归类更为具体和明晰。

(三)三书说

“三书说”的提出者是近人唐兰。三书指:一、象形文字,二、象意文字,三、形声文字。唐兰解释说:“象形象意是上古期的图画文字,形声文字是近古期的声符文字,这三类可以包括尽一切中国文字。„„凡是象形文字:一、一定是独体字,二,一定是名字,三、一定在本名以外,不含别的意义。„„象意文字是图画文字的主要部分,在上古时期,还没有发生任何形声字之前,完全用图画文字时,

除了少数象形文字,就完全是象意文字了。象意文字有时是单体的,有时是复体的。„„形声字的特点是有了声符,比较容易区别。不过有些声化的象意字,虽然也幷在形声字的范围里,就它原是图画文字的一点,我们依旧把它列入象意字。有些形声字因为声音的变化,已经很难认出它谐什么声。„„真正的形声字都是近古期的新文字,是用声符的方法大批产生的。„„象形,象意,形声,叫做三书。足以范围一切中国文字,不归于形,必归于意,不归于意,必归于声。”(《中国文字学》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新1版)“三书说”对汉字结构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有一定影响,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界线不够分明,忽视了假借字的存在。

继唐兰之后,陈梦家、裘锡圭等人也先后提出了各自“三书说”。陈梦家的“三书”是指象形、假借和形声(《殷虚卜辞综述》) ,裘锡圭的三书是指表意字、形声字和假借字(《文字学概要 》)。裘锡圭基本同意陈梦家的意见,只是将象形改成了表意(指用意符造字),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所有表意字在“三书”里找到位置。陈、裘二人的学说是对唐兰“三书说”的修正,主要增加了假借字,弥补了唐说的不足,具有较强的概括性。在“三书说”的影响下,还有人进而将汉字的结构归纳为无标音成分的表意字和有标音成分的形声字。

(四)六书与汉字的结构

1. 象形:许慎给形象所下的定义是:“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体:指物体。诘诎:义为曲折。全句的意思是:象形,画成实物的形体,笔划随着物体的轮廓曲折变化,“日”、“月”就是这样的字。根据许慎的说解,象形是一种描绘实物形体的造字法。

(1)独体象形:所谓“独体象形”,是指象形字只由一个单纯的符号构成,没有陪衬性的辅助成分。

(2)合体象形:所谓“合体象形”,是指字中除字义指向部分外,尚添加有陪衬性的辅助成分。辅助成分可能是字,也可能是一种非字的符号。

象形字是汉字构成的基础,但在汉字中所占的比例幷不大,原因是象形字要象实物之形,而语言中许多表示抽象概念的词是无形可象的,这些词的记录问题需要通过新的方法去解决,于是指事、会意、形声等造字法便相继出现了。象形字的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甲、多数都是独体的,少数是合体的。合体的由字义所在的部分与附加部分共同构成。此两部分都可以是字,也可以是非字的符号。 乙、体现的是具体的物象。

丙、没有标音成分。

2. 指事:许慎对指事所下的定义是:“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用象征性的符号或在图形上加些指示性符号来表示意义的造字方法。这是指表现抽象事情的方法,所谓“各指其事以为之”是也。如卜在其上写作“上”,人在其下写作“下”。后人多对指事的定义不够满意,因为这一定义是从认字的角度着眼的,且界限不够明确,容易与象形、会意相混。指事字表示的都是一些比较的抽象概念,难以通过描画的方法去记录。

(1)独体指事:所谓独体指事,是指单一的纯粹的指事性符号,“上”、“下”即属独体指事字。此外,常见的独体指事字主要都是一些表示数字的。

(2)合体指事:所谓合体指事,是指在象形字的基础上添加指示性的符号。

指事字的特点主要有:

甲、是独体的,或在独体字上添加指事性符号。从中不能分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形来。

乙、没有表音成分。

3. 会意:许慎给会意所下的定义是:“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比:组合。类:指事物的类。谊:即“义”。指撝:指向,意向。“撝”同“挥”。全句的意思是:会意,把两个或两个以上表示事类的字组合在一起会合其意义,从中体现出一个新的意义,“武”、“信”就是这样的字。

(1)以形会意:指会意字的字义主要是通过各构件在形体上的联系体现出来的,构件的画面特征起着重要作用。

(2)以意会意:指会意字的字义主要是通过各构件在意义上的联系体现出来的,构件的意义关联起着重要作用,画面特征的作用较弱或不起作用。

会意字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甲、在形体上是复合结构,即由两个或以上的单字所构成。

乙、会意字所表示的意义一般是几个单字组合在一起后所产生的新义。

丙、没有表音成分。

4. 形声:许慎给形声所下的定义是:“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事:指不同类的事物。名:即字,这里指意符(或称形符)。譬:这里指声符(或称音符)。全句的意思是:形声,根据词所反映的事物取一个字作为意符,再取一个表示读音的字作为声符与意符相结合,“江”、“河”就是这样的字。形声字的形符,只是表示一类事物或行为的共性形声字的声符,反映的是上古语音。(后起形声字例外)。

由于形声字既可以表意又可以表音,无论是具体的概念还是抽象的概念都可以用它去解决其书写问题,所以形声是六书中最先进最能产的造字方式。形声字的产生标志着汉字进入到了表意兼表音的时代,在其后的发展过程中,形声字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甲骨文中的形声字约占20%左右,《说文解字》中的形声字占到80%以上,在现存的汉字中形声字进一步约占到90%左右。

形声字的特点有以下几种:

甲、形体上是复合结构,即由意符和声符两部分所组成。

乙、意符表示的是形声字的意义范畴,它对形声字字音传达的意义起到了辅助和加强的作用。但是,应当清楚,意符所表的意义是模糊的,并非形声字的准确含义,例如“权”、“氿”、“轸”,根据意符,只能知道这三字分别与“木”、“水”、“车”有关,而不能知道其确切含义,其确切含义是通过“权”、“氿”、“轸”的读音传递的。意符的表意和象形、指事、会意字的所谓表意一样只能算是对语音作用的辅助。

丙、声符表示的是形声字的读音。在造字之初,声符和形声字本身的读音是一致的或者是近似的。由于历史音变的原因,许多形声字的声符今天已不能起到准确标音的作用,例如 “坡” 、“絻”、“闻”、“寐”“诒”等字。

5. 转注:许慎给转注的定义是:“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说文》中在“老”字下注作:“老,考也。七十曰老,从人毛匕,言须发变白也。”在“考”字下注作:“考,老也。从老省,丂 声。”由于许慎给“转注”的定义比较模糊,

“类”和“首”到底指什么不清楚,加上《说文》中没有具体注明某字为转注,“考”、“老”二字又分别属于象形、形声结构,所以后来人们对转注的解释众说纷纭,颇为分歧。

6. 假借:许慎给假借所下的定义是:“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讬事,令长是也。”全句的意思是:假借,某词本来没有字,借用一个已有的同音字去表示,“令”、“长”就是这样的字。

许慎认为县令的“令”和号令的“令”是不同的词,长幼的“长”和长远的“长”也不是相同的词。用号令的“令”去记录县令的“令”,则县令的“令”就是假借字;用长远的“长”去记录“长幼”的“长”,长幼的“长”就是假借字。

许慎的定义没有错,但他举的这两个例字却是有问题的。命令的“令”和县令的“令”、长远的“长”和长幼的“长”分别均属于同一个词的引申关系。后人对许慎的例字多不满意,在说明这个问题时往往重新举例。词义引申,字形一般不变,引申义和本义之间有共同点。假借字和本字,只是读音相同,意义上则没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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