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有效保
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生产部、设备部、质管部、企管部、综合部、安环部等相关部
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成立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设公司专职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建立并运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公司董事长助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副总分管公司
的安全生产工作;安环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部门和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和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公司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
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技术革新改造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
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生产安全
事故的问责制,按照“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事故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或未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自觉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即时传达和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
第二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生产副
总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十条: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的划分:部门、车间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
第一责任人,生产副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安环部在生产副总领导下主持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和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图
1.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 常务副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专职安全监督员: 2.生产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3.设备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4.质管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5.企管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6.综合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副组长: 安全员:
7.安环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8.中控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安全员:
9.原料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0.烧成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1.制成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2.包装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副组长: 安全员:
13.发电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4.工程车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5.电气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6.机修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第十二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员工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负责人担任,车间副职为车间安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3.发电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4.工程车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5.电气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6.机修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第十二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员工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
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负责人担任,车间副职为车间安
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安全员,并按规定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
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董事长助理安全职责
董事长助理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2、支持、督促并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环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5、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6.、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运行,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环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规程和技术措施,解决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罚。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是所属部门、专业的第一负责人,对所属部门、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车间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协助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9.督促并指导所属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
10.认真贯彻并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是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 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 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并指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安全工作,组织制订实施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能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和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检修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充分发挥本单位安全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督促车间员工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接受公司安全监督员及车间安全负责人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长的安全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3、班组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对违规作业有权和义务制止,并及时汇报。
4.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5、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负责岗位练兵和开展安全事故预案演练。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7、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8、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措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是指公司各级单位机、电、工艺技术人员。
2、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3、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工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机或设备检修、
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4、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
兵活动,定期考核。
5、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6、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报告。
8、制定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安环部专职安全监督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监督员在生产副总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公司安全员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并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并检查组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
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确保危险作业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于严重有碍安全生产、危害员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直至采取相应措施。
3、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公司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定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关心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8、组织群众性劳动保护管理网,发动和依靠员工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监督并协助搞好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宿舍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9、参加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与综合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
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
况,交班人要为接班人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做好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安全设备及灭火器材。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安全事故预案演练。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有义务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十六条:各生产单位兼职安全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
监督工作。
第十七条: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
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
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八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
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工作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
次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主持,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原则上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由安环
部招集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参加,检查范围为公司各部门,检查后形成安全检查报告,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并落实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
第二十三条:安全专项整治制度:由公司或各部门提出安全专项整治的内容,
常务副主任招集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人员,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专家进行专题讨论,形成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
第二十四条:教育与培训制度: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
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公司、生产车间、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教育。
本章程从4月1日期执行,原章程同时作废。
福建XXXX水泥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有效保
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生产部、设备部、质管部、企管部、综合部、安环部等相关部
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成立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设公司专职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建立并运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公司董事长助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副总分管公司
的安全生产工作;安环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部门和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和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公司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
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技术革新改造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
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生产安全
事故的问责制,按照“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事故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或未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自觉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即时传达和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
第二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生产副
总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十条: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的划分:部门、车间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
第一责任人,生产副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安环部在生产副总领导下主持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和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图
1.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 常务副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专职安全监督员: 2.生产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3.设备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4.质管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5.企管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6.综合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副组长: 安全员:
7.安环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8.中控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安全员:
9.原料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0.烧成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1.制成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2.包装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副组长: 安全员:
13.发电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4.工程车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5.电气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6.机修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第十二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员工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负责人担任,车间副职为车间安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3.发电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4.工程车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5.电气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16.机修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第十二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员工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
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负责人担任,车间副职为车间安
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安全员,并按规定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
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董事长助理安全职责
董事长助理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2、支持、督促并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环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5、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6.、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运行,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环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规程和技术措施,解决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罚。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是所属部门、专业的第一负责人,对所属部门、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车间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协助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9.督促并指导所属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
10.认真贯彻并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是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 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 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并指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的安全工作,组织制订实施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能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和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检修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充分发挥本单位安全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督促车间员工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接受公司安全监督员及车间安全负责人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长的安全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3、班组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对违规作业有权和义务制止,并及时汇报。
4.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5、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负责岗位练兵和开展安全事故预案演练。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7、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8、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措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是指公司各级单位机、电、工艺技术人员。
2、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3、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工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机或设备检修、
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4、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
兵活动,定期考核。
5、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6、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报告。
8、制定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安环部专职安全监督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监督员在生产副总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公司安全员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并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并检查组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
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确保危险作业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于严重有碍安全生产、危害员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直至采取相应措施。
3、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公司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定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关心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8、组织群众性劳动保护管理网,发动和依靠员工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监督并协助搞好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宿舍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9、参加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与综合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
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
况,交班人要为接班人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做好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安全设备及灭火器材。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安全事故预案演练。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有义务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十六条:各生产单位兼职安全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
监督工作。
第十七条: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
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
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八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
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工作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
次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主持,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原则上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由安环
部招集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参加,检查范围为公司各部门,检查后形成安全检查报告,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并落实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
第二十三条:安全专项整治制度:由公司或各部门提出安全专项整治的内容,
常务副主任招集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人员,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专家进行专题讨论,形成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
第二十四条:教育与培训制度: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
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公司、生产车间、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教育。
本章程从4月1日期执行,原章程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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