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保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确保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满足交货期要求,促进双方合作的稳步提高,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
1 供货
1.1 采购订单合同的签订
1.1.1甲乙双方通过每次签订的《采购订单》,来执行每次具体物料采购活动。
1.1.2采购订单的具体内容应包括订单号、物料编码、物料描述(或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订货数量、单价、税率、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以及其他要求等。
1.1.3乙方在收到甲方《采购订单》传真件或电子邮件后,应在48小时内进行书面确认,在规定时间
内未回复的视为默认订单内容处理,不能按要求供货时应书面反馈至甲方协商。
1.2 供货周期
1.2.1乙方应按照确认的《采购订单》交货期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地按时供货。
1.2.2订单变更以满足甲方要求为原则,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在 24小时内对订单变更内容进行书面确认。
1.3 包装和标志、标识
1.3.1乙方应按甲方对标志、标识等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并保证发货的产品包装牢固,保障在运输过
程中不受损坏。
1.3.2乙方提供的物料出现印刷错误、物料与标识不符、包装外观破损等有质量不符合的问题,甲方
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所造成的甲方订单交期影响以及运输成本全部由乙方承担。
1.4交货
1.4.1乙方应按照确认的《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和收货联系人等按时交
货;如甲方在交货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应在《采购订单》中注明。
1.4.2乙方应保证交货的准确性。如果提前交货,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因此产
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如果乙方无法按期交货,乙方应及时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
日期通知甲方。若甲方同意推迟交货日期,乙方可免除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若甲方不同
意推迟交货日期,则甲方有权按双方协定的赔偿条约向乙方索赔。如果乙方无法按期交货且事
先不通知甲方,乙方要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4.3乙方承担货物交付甲方指定仓库前的一切手续和费用。
1.4.4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及甲方违反货款支付约定的),乙方都应满足双方
确认的订单要求。
1.4.5乙方承诺:
(1)、在接到甲方发出的订单的2天内作出明确的书面回复。如在2个工作日内不回复,甲
方视同乙方默认订单要求。
(2)、在双方确认订单或乙方默认订单后最迟15天(不扣除法定假日)乙方开始批量供货,
且每天产能保证如下:
A、杆套:
B、制动爪、卷带筒:
C、MY14:
D、MCV :
E、
F、
1.5交付及验收
1.5.1乙方将货物交付到甲方视同乙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甲方的质量要求。
1.5.2乙方交付货物并不意味着甲方对货物的最终接受,而只是表明货物进入甲方接收、检验、测
试阶段。
1. 5. 3若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货物检验不合格,则视同未按时交货,乙方必须在2天内再次交付相同数量的产品且不影响第二批产品的交付。
1. 5. 4若乙方对货物的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可双方协商解决,双方质量部门共同对协商结果进行书
面确认,如责任在甲方则交付时间双方重新确认,如责任在乙方则乙方应无条件采取措施满足
甲方的交付要求。
1.5.5如乙方所供货物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客户退货,则乙方应尽力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包括及时补货满足客户要求等)
1.6付款
1. 6. 1 在当月的25日前乙方与甲方完成对帐,如遇国家法定假日则顺延。
1. 6. 2 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1个月支付乙方不超过6个月的承兑汇票。
1. 6. 3 如甲方不能按约支付到期货款,则永佳有权延期交货。
2 供货违约处罚
2.1 乙方如出现延期供货则同意甲方对乙方除按采购协议的条款进行处罚外另追加每次5000元人民币的延期处罚。
2.2因乙方责任交货数量不足,甲方对乙方处以该批货物订单总价值的20%的罚款。
2.3如一个月内出现3次及以上进料检不合格则另处于10000元的质量处罚。如连续2个月出现2次及以上的交货不合格,则乙方同意接受除按上述1、2条规定的处罚外另追加半年内货款延期支付2个月的处罚。
2.4由于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利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终止供货协议和取消未执行完的采购订单,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且乙方同意无偿将涉及所供产品的工装、模具、夹具等完好提供给甲方用于移地生产。
2.4甲方对乙方采取的处罚措施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若对处罚有异议,应在通知发出3天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甲方的处罚意见。罚款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3 附则
3. 1 本协议对乙方提供甲方物料的全过程及所有的供货责任具有追溯力。
3.2 产品在开发阶段涉及的交付、费用等相关事宜不适用于本协议。
3. 3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如需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经双方同意,共同协商解决。
3.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改或终止本协议,此协议书将延续至下一年继续有效,依次类推。
3. 5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日 期: 日 期:
供货保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确保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满足交货期要求,促进双方合作的稳步提高,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
1 供货
1.1 采购订单合同的签订
1.1.1甲乙双方通过每次签订的《采购订单》,来执行每次具体物料采购活动。
1.1.2采购订单的具体内容应包括订单号、物料编码、物料描述(或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订货数量、单价、税率、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以及其他要求等。
1.1.3乙方在收到甲方《采购订单》传真件或电子邮件后,应在48小时内进行书面确认,在规定时间
内未回复的视为默认订单内容处理,不能按要求供货时应书面反馈至甲方协商。
1.2 供货周期
1.2.1乙方应按照确认的《采购订单》交货期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地按时供货。
1.2.2订单变更以满足甲方要求为原则,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在 24小时内对订单变更内容进行书面确认。
1.3 包装和标志、标识
1.3.1乙方应按甲方对标志、标识等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并保证发货的产品包装牢固,保障在运输过
程中不受损坏。
1.3.2乙方提供的物料出现印刷错误、物料与标识不符、包装外观破损等有质量不符合的问题,甲方
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所造成的甲方订单交期影响以及运输成本全部由乙方承担。
1.4交货
1.4.1乙方应按照确认的《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和收货联系人等按时交
货;如甲方在交货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应在《采购订单》中注明。
1.4.2乙方应保证交货的准确性。如果提前交货,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因此产
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如果乙方无法按期交货,乙方应及时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
日期通知甲方。若甲方同意推迟交货日期,乙方可免除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若甲方不同
意推迟交货日期,则甲方有权按双方协定的赔偿条约向乙方索赔。如果乙方无法按期交货且事
先不通知甲方,乙方要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4.3乙方承担货物交付甲方指定仓库前的一切手续和费用。
1.4.4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及甲方违反货款支付约定的),乙方都应满足双方
确认的订单要求。
1.4.5乙方承诺:
(1)、在接到甲方发出的订单的2天内作出明确的书面回复。如在2个工作日内不回复,甲
方视同乙方默认订单要求。
(2)、在双方确认订单或乙方默认订单后最迟15天(不扣除法定假日)乙方开始批量供货,
且每天产能保证如下:
A、杆套:
B、制动爪、卷带筒:
C、MY14:
D、MCV :
E、
F、
1.5交付及验收
1.5.1乙方将货物交付到甲方视同乙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甲方的质量要求。
1.5.2乙方交付货物并不意味着甲方对货物的最终接受,而只是表明货物进入甲方接收、检验、测
试阶段。
1. 5. 3若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货物检验不合格,则视同未按时交货,乙方必须在2天内再次交付相同数量的产品且不影响第二批产品的交付。
1. 5. 4若乙方对货物的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可双方协商解决,双方质量部门共同对协商结果进行书
面确认,如责任在甲方则交付时间双方重新确认,如责任在乙方则乙方应无条件采取措施满足
甲方的交付要求。
1.5.5如乙方所供货物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客户退货,则乙方应尽力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包括及时补货满足客户要求等)
1.6付款
1. 6. 1 在当月的25日前乙方与甲方完成对帐,如遇国家法定假日则顺延。
1. 6. 2 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1个月支付乙方不超过6个月的承兑汇票。
1. 6. 3 如甲方不能按约支付到期货款,则永佳有权延期交货。
2 供货违约处罚
2.1 乙方如出现延期供货则同意甲方对乙方除按采购协议的条款进行处罚外另追加每次5000元人民币的延期处罚。
2.2因乙方责任交货数量不足,甲方对乙方处以该批货物订单总价值的20%的罚款。
2.3如一个月内出现3次及以上进料检不合格则另处于10000元的质量处罚。如连续2个月出现2次及以上的交货不合格,则乙方同意接受除按上述1、2条规定的处罚外另追加半年内货款延期支付2个月的处罚。
2.4由于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利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终止供货协议和取消未执行完的采购订单,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且乙方同意无偿将涉及所供产品的工装、模具、夹具等完好提供给甲方用于移地生产。
2.4甲方对乙方采取的处罚措施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若对处罚有异议,应在通知发出3天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甲方的处罚意见。罚款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3 附则
3. 1 本协议对乙方提供甲方物料的全过程及所有的供货责任具有追溯力。
3.2 产品在开发阶段涉及的交付、费用等相关事宜不适用于本协议。
3. 3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如需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经双方同意,共同协商解决。
3.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改或终止本协议,此协议书将延续至下一年继续有效,依次类推。
3. 5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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