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校园DV、

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学生会主席:

现将《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文件通知,在院(系)范围内注重宣传,推荐有专长的同学参与活动。

活动网址:http://www.xydvsy.com/index.asp

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学生会报社社长:罗学凤(联系方式:[1**********]/683198)

校学生会

2010年5月11日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

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教育电视台;各理事(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学校及校园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创新与发展,培养校园师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中国教育电视协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

“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立足于运用影像技术纪录中国教育发展进程,反映我国教育系统的精神面貌及素质教育成果,培养校园师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是一项通过影像技术的应用集中展示校园及其师生精神面貌的应用竞赛,也是广大艺术院校优秀影像作品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自2008年于北京成功举办后,得到社会各界及全国各院校的大力支持,作为全国校园影像创新盛事,此活动也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由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主办,全国各地教育电视台共同协办,由全国近50所相关院校联合承办。

本届活动包括作品竞赛、作品展示和主题活动三项内容。

本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作品征集时间定为2010年5月至10月、展示时间定为2010年6月-12月,主题活动及决赛时间为2010年11月,决赛地点设在北京,由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组织委员会、中国教

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具体承办。

主办单位: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支持单位:

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教育电视台

参与媒体(部分名单): 电视媒体: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全国各省市教育电视台、河北电视台、香港有线电视台、澳亚卫视、美国蓝海电视台等。 平面媒体: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刊、中国艺术报、中国民族报、光明日报、今晚报、中国电影报、中国教育广播电视报、《大众摄影》杂志社、《大众DV》杂志社、《旅行家》杂志社、凤凰周刊、人物画报、商旅报等。 网络媒体: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腾讯、雅虎、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网、中国台湾网、千龙网、E龙旅行网、旅业风向标、华声在线等。 广播媒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

附件一: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二: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内容

附件三:第一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重点参与院校名单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一

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顾问、评委

及组委会工作人员名单

顾 问 黄百炼 中国教育电视台党委书记、副台长

评审主席

评审副主席

评审委员

张晋峰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孙成华 教育部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宋成栋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会长 周冬成 教育部直属高校巡视专员 刘雍潜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秘书长 王珠珠 中央电化教育馆副馆长 陈志伟 中国教育报副总编辑 陈汉元 原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国纪录片学术委员会名誉会长谷云龙 中央电视台社会专题部 主任 袁 勇 中国旅游与经济电视台(香港有线电视23台)台长 朱羽君 中国女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生导师 焦 波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图片库艺术总监、《俺爹俺娘》作者 梁 红 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 副主任 王皓瑜 中国教育电视台外宣中心主任、新闻发言人、原中国教育电视台主任播音员 郑石明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副主席 张成岗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副教授 (排名不分先后)

陆耀英 中国旅游与经济电视台(香港有线电视23台)主持人 刘志超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席、辽宁大学

党委 副书记

梁 爽 中央电视台《讲述》栏目 主编

李拓勇 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 主编

吴妍华 《大众摄影》、《大众DV》主编

李稚田 北京师范大学 博士生导师

王 列 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系主任

Simon

葛西蒙 丹麦人著名摄影师 、《北京卡片》创办人

组委会人员名单

组委会秘书长: 秦志军

组委会主任: 秦俊彬

外 联 部:周 晶、杜 纯

赛 项 部:叶 冉、陈保香、Lars Ulrik Thom(吴三桂)

宣 传 部:木 易、范春华、杜曦晨

商 务 部:郎志宏、方修文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嘉多丽园C座0402室

邮政编码: 100021

办公电话: (010)8766 4609 、[1**********]

办公传真: (010)8766 4609

组委会网站: http://www.xydvsy.com

附件二

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

内 容

第一章 竞赛活动内容

一、作品征集

(一)作品来源

1.此次活动重点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师生广泛征集作品。

2.倡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教科(院)所、电视台、电教中心、影视艺术机构、学校相关部门,选拔推荐作品,集体报送。

(二)作品时间范围

参展作品的拍摄时间原则上为2009年1月份至2010年10月份,如有比较优秀的作品,时限可酌情放宽。

(三)作品内容要求

1.作品的主题应与当前时事、重大事件相关,或者是记录该校历史的某一重要时刻,具有历史文献价值的作品,题材不限。内容真实、积极健康、贴近校园、贴近生活。

2.作品要具有感染力、有细节、有故事性、戏剧性。

3.参展作品一律不退。

4.参展作品必须有一个适当的标题,字数不超过15个字。如果标题明显与作品内容不符,主办方有权对其修改。

5.参展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四)作品技术要求:

1.DV作品技术要求:

(1)时长控制在30分钟以内,建议为5-10分钟。

(2)作品必须是完成配音、剪辑、可供播放的成品。

(3)作品创作说明请控制在300字以内。作者须在DVD光盘上注明作品

标题、时长以及报送学校。(与报名表一致)

2.摄影作品技术要求:

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四幅,每组按一幅计算),反转片和数码拍摄的作品必须扩印成照片投稿。

二、作品报送方式

(一)DV作品报送方式

DV作品须统一制作成DVD光盘报送 。作品刻录时要符合DVD标准格式,凡是电脑刻录的DVD光盘,必须能够在普通DVD放像机中流畅播放,否则视为该参评作品无效。每张光盘只准刻录一个作品。请创作者保存好原始作品,如报送的作品进入电视台播出程序,组委会将通知作者提供原始素材带、作品成片及相关材料。

(二)摄影作品报送方式

摄影作品须将作品统一冲洗成12吋纸质照片,并在照片背面注明作品标题、所在学校及主创姓名,快递到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作品电子文件以“作品名称-所在学校”命名发至活动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不须装裱,个人报送作品三张为限。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三)作品报送时间

1、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9月10日。

2、全国组委会于2010年10月上旬公布决赛入围名单。

(四)相关费用说明

该活动为公益活动,作品征集和报送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报送增项

请报送作品的单位或个人认真、如实填写(需打印)《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作品报名表》(可复印),同参展作品一并报送,请勿漏项。

三、作品评审程序

(一)初评

初评时间:2010年6-7月,各地自主进行初赛、复赛

初评要求:对作品的基本审核,包括作品的主旋律、格式等是否符合要求(由各地方组委会或学校自行举办)。

(二)复评

复评时间:2010年9月10日---15日,活动组织委员会在北京组织活动评委进行复评。

复评要求:对作品细致筛选,选择出能够入围决赛的作品,并打基础分。DV作品基础分值占总成绩的70%,摄影作品基础分值占总成绩的60%(由活动组委会评审专家组完成)。

(三)决赛

决赛时间:2010年11月初

1.DV作品决赛

决赛要求:现场考核创作者的策划、写作及团队配合能力

决赛形式:活动组委会评审专家组现场出题,在规定时间内,各个作品创作团队共同完成同主题电视节目策划方案,进行现场陈述答辩。所得分值占总成绩的30%。

2.摄影作品决赛

决赛要求:现场考核创作者的实践、创新及动手能力。

决赛形式:活动组委会评审专家组指定同主题拍摄地点,在规定时间内,拍摄者独立完成作品拍摄,所得分值占总成绩的40%。摄影创作者须自带摄影机及相关设备。

第二章 活动奖励办法

一、奖励设臵

(一)全国决赛阶段各等级奖项将根据单项作品数量和参赛选手数量,按

一等奖不超过5%、二等奖不超过10%、三等奖不超过20%的比例确定。同时评选出DV作品和摄影作品特别大奖各一名。

(二)活动组织委员会根据各地方组委会及学校团体的组织及获奖情况,按照获奖不超过60%的比例,评选出最佳组织单位奖和最佳组织教师奖。

(三)本次展示活动将按照大学生组、中小学生组、教师组分别评选出DV和摄影作品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奖。

(四)在第一届展示活动顺利举办的基础上,为了突出培养校园师生的实践创新意识及团队配合能力,自第二届起,评奖方面DV组竞赛将增设“最佳校园新闻纪录片奖”、“最佳校园电视栏目奖”和“最佳校园文艺奖”。

1.最佳校园新闻纪录片奖:以真实事件为基础、真实记录,贴近校园。

2. 最佳校园电视栏目奖:有明确的栏目定位和栏目版块设臵,有鲜明的风格和特色,有固定的主持人(记者)和整体的组合形式。

3. 最佳校园文艺奖:用创作的方式来表现,包括校园MTV、电影、诗歌散文、小品、舞蹈等。

二、奖励措施

(一)所有参与决赛的个人或单位都将获得主办单位和活动组委会共同颁发的奖牌或荣誉证书。

(二)DV类作品将按照教师组、大学生组,中小学生组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最佳校园新闻纪录片奖、最佳校园电视栏目奖和最佳校园文艺奖及一名特别大奖。

特别大奖(仅限一名):免费国内著名景区七日采风游

DV类一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三次

DV类二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两次

DV类三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一次

最佳校园新闻纪录片奖、最佳校园电视栏目奖、最佳校园文艺奖:免费加入全国校园影像俱乐部、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三次(如果同时获得常规奖项,按照一次最佳奖励计算)

(三)摄影类作品将按照教师组、大学生组、中小学生组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一名特别大奖。

摄影类特别大奖(仅限一名):免费国内著名景区七日采风游

摄影类一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三次

摄影类二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两次

摄影类三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一次

(四)所有进入决赛的参赛选手均可获得全国校园影像俱乐部的成员资格,优秀作品将放臵于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网站进行长期展示。

第三章 活动主持人选拔竞赛

为满足获奖DV作品集锦在电视台及相关网站的播出需求,在常规赛项的基础上,本届活动增设活动主持人选拔竞赛。

一、竞赛时间: 2010年11月初

二、竞赛形式:活动组委会评审专家组现场出题,在规定时间内,各参加决赛的主持人现场组合语言,在10分钟的出镜时间里完成比赛(主持人需自带化妆用品和服装道具)。

三、参赛要求:主持人年龄须在18-40岁之间,男女不限,师生均可。有主持经验的师生优先考虑.报名参加评选的主持人须提供曾经主持过的节目中代表性作品一期(含播音、主持、采访)或能够展示自己才华的影像资料(时长在10分钟以内),所有影像资料均刻录成DVD光盘,连同参赛者的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和生活照一张,一并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四、奖励措施:

主持人选拔竞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另设一名特别大奖。

(一)所有参与决赛的个人及指导老师都将获得主办单位和活动组委会共同颁发的奖牌或荣誉证书。

(二)特别大奖:获奖者直接作为活动组委会特约主持人,参与主持在中国教育电视台卫视频道播出的“第二届全国校园DV作品获奖集锦”,同时将有机会作为下一届全国校园影像交流节暨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颁奖典礼主持

人。表现优秀者,活动组委会将优先推荐到相关电视台实习工作。

主持人一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三次 主持人二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两次 主持人三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一次

第四章 展示活动

活动组委会将在众多权威媒体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宣传报道,其中活动官方网站、中国教育电视台、新浪网、搜狐网、中国教育报、《大众摄影》杂志、《大众DV》杂志等媒体单位将做重点宣传报道。评选出的一等奖摄影作品将在《中国教育》报、DV作品将在中国教育电视台卫视频道进行集中展示播出。

同时在全国校园影像交流节上,对部分优秀作品将做现场展示和推介。

第五章 主题活动:第二届全国校园影像交流节

第二届全国校园影像交流节拟包括活动决赛、颁奖典礼、国内外优秀DV、摄影作品展播、权威影像讲坛、“我的作品我来说”作品现场推介会、北京或京郊景区采风游等环节,最终安排以决赛通知为准。

入围决赛作品的作者将被邀请参加“第二届全国校园影像交流节、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决赛及颁奖典礼”(参加人员的吃住行由活动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为使本次活动举办得圆满成功,希望全国各教育电视台、学校团委、教务处、院系、校园电视台,电教中心以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报送作品,并能够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

组织委员会

二О一О年四月

附件三:

第一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重点参与院校名单

安徽大学

安徽省安庆师范学院 安徽省安阳师范学院 安徽省淮南师范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东华大学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 福建师范大学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惠州学院艺术教育系 广西师范学院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

河北省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工业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河南省鹤壁市电教馆 河南省新乡市第十中学 黑龙江省哈尔滨师范大学 湖北电教馆

湖北鄂州市吴都小学 湖北鄂州市新民街小学 湖北恩施市实验小学 湖北经济学院

湖北民族学院艺术学院 湖北省安陆紫金路小学 湖北省黄冈师范学院 湖北省荆山市象山小学 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电教馆 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礼山学校

(排名不分先后)

湖北省应城二中 湖南科技大学

湖南理工学院美术系 湖南理工学院新闻系 湖南省怀化市怀化学院

湖南省新化二中

湖南省新化南北文武学校 湖南省新化县梅苑中心小学

湖南省新化县上渡办事处中心学校 湖南省新化县铁牛小学 湖南湘南学院

湖南新化县教育电视台

华北电力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

黄河科技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吉林省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吉林省桦甸市教师进修学校 吉林省桦甸市永吉小学

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第五中学 江苏大学

九江学院文化传播学院 辽宁省大连理工大学 临清市松林中心小学 洛阳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绵阳师范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 内蒙古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南京航空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南京体育学院

南京邮电大学传媒艺术学院 南京政治学院 南通大学

青岛大学美术学院 青年办事处中学 青年联校李堂小学 青年联校里官庆小学 青年联校十里坞小学 青年民族小学

清华大学

山东财院人文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临清房村长小学 山东省旧县小学 山东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陕西渭南师范学院

上海大学影视学院广告系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市科教中心 韶关学院 四川大学 四川理工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省成都七中 四川天一学院 四川外语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苏州科技学院 天津师范大学 同济大学

武汉科技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市武珞路中学 西安欧亚学院 西安培华学院 西安市第一中学 西安文理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浠水县实验小学 湘潭大学

新疆石河子大学 新疆艺术学院 徐州师范大学 烟台大学 盐城师范学院 燕山大学 扬州大学

湖北省应城二中 湖北省应城市实验中学云南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湛江师范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郑州中州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武汉大学新闻学院

第二届全 国 校 园 DV、摄 影 作 品 展 示 活 动

作 品 报 名 表

编号:________________(组委会填写)

· 此表作为评奖和颁发荣誉证书的依据,请书写工整、准确填写,提倡打印,此表复印有效。 · 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活动组委会有权将入围作品用于活动宣传、广告及展播。

第二届全 国 校 园 DV、摄 影 作 品 展 示 活 动

主 持 人 报 名 表

· 此表作为评奖和颁发荣誉证书的依据,请书写工整、准确填写,提倡打印,此表复印有效 · 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活动组委会有权将入围作品用于活动宣传、广告及展播。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校园DV、

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学生会主席:

现将《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文件通知,在院(系)范围内注重宣传,推荐有专长的同学参与活动。

活动网址:http://www.xydvsy.com/index.asp

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学生会报社社长:罗学凤(联系方式:[1**********]/683198)

校学生会

2010年5月11日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

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教育电视台;各理事(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学校及校园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创新与发展,培养校园师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中国教育电视协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

“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立足于运用影像技术纪录中国教育发展进程,反映我国教育系统的精神面貌及素质教育成果,培养校园师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是一项通过影像技术的应用集中展示校园及其师生精神面貌的应用竞赛,也是广大艺术院校优秀影像作品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自2008年于北京成功举办后,得到社会各界及全国各院校的大力支持,作为全国校园影像创新盛事,此活动也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由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主办,全国各地教育电视台共同协办,由全国近50所相关院校联合承办。

本届活动包括作品竞赛、作品展示和主题活动三项内容。

本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作品征集时间定为2010年5月至10月、展示时间定为2010年6月-12月,主题活动及决赛时间为2010年11月,决赛地点设在北京,由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组织委员会、中国教

育电视协会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具体承办。

主办单位: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支持单位:

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教育电视台

参与媒体(部分名单): 电视媒体: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全国各省市教育电视台、河北电视台、香港有线电视台、澳亚卫视、美国蓝海电视台等。 平面媒体: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刊、中国艺术报、中国民族报、光明日报、今晚报、中国电影报、中国教育广播电视报、《大众摄影》杂志社、《大众DV》杂志社、《旅行家》杂志社、凤凰周刊、人物画报、商旅报等。 网络媒体: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腾讯、雅虎、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网、中国台湾网、千龙网、E龙旅行网、旅业风向标、华声在线等。 广播媒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

附件一: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二: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内容

附件三:第一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重点参与院校名单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一

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顾问、评委

及组委会工作人员名单

顾 问 黄百炼 中国教育电视台党委书记、副台长

评审主席

评审副主席

评审委员

张晋峰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孙成华 教育部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宋成栋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会长 周冬成 教育部直属高校巡视专员 刘雍潜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秘书长 王珠珠 中央电化教育馆副馆长 陈志伟 中国教育报副总编辑 陈汉元 原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国纪录片学术委员会名誉会长谷云龙 中央电视台社会专题部 主任 袁 勇 中国旅游与经济电视台(香港有线电视23台)台长 朱羽君 中国女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生导师 焦 波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图片库艺术总监、《俺爹俺娘》作者 梁 红 中央电视台社教中心 副主任 王皓瑜 中国教育电视台外宣中心主任、新闻发言人、原中国教育电视台主任播音员 郑石明 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副主席 张成岗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副教授 (排名不分先后)

陆耀英 中国旅游与经济电视台(香港有线电视23台)主持人 刘志超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席、辽宁大学

党委 副书记

梁 爽 中央电视台《讲述》栏目 主编

李拓勇 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 主编

吴妍华 《大众摄影》、《大众DV》主编

李稚田 北京师范大学 博士生导师

王 列 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系主任

Simon

葛西蒙 丹麦人著名摄影师 、《北京卡片》创办人

组委会人员名单

组委会秘书长: 秦志军

组委会主任: 秦俊彬

外 联 部:周 晶、杜 纯

赛 项 部:叶 冉、陈保香、Lars Ulrik Thom(吴三桂)

宣 传 部:木 易、范春华、杜曦晨

商 务 部:郎志宏、方修文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嘉多丽园C座0402室

邮政编码: 100021

办公电话: (010)8766 4609 、[1**********]

办公传真: (010)8766 4609

组委会网站: http://www.xydvsy.com

附件二

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

内 容

第一章 竞赛活动内容

一、作品征集

(一)作品来源

1.此次活动重点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师生广泛征集作品。

2.倡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教科(院)所、电视台、电教中心、影视艺术机构、学校相关部门,选拔推荐作品,集体报送。

(二)作品时间范围

参展作品的拍摄时间原则上为2009年1月份至2010年10月份,如有比较优秀的作品,时限可酌情放宽。

(三)作品内容要求

1.作品的主题应与当前时事、重大事件相关,或者是记录该校历史的某一重要时刻,具有历史文献价值的作品,题材不限。内容真实、积极健康、贴近校园、贴近生活。

2.作品要具有感染力、有细节、有故事性、戏剧性。

3.参展作品一律不退。

4.参展作品必须有一个适当的标题,字数不超过15个字。如果标题明显与作品内容不符,主办方有权对其修改。

5.参展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四)作品技术要求:

1.DV作品技术要求:

(1)时长控制在30分钟以内,建议为5-10分钟。

(2)作品必须是完成配音、剪辑、可供播放的成品。

(3)作品创作说明请控制在300字以内。作者须在DVD光盘上注明作品

标题、时长以及报送学校。(与报名表一致)

2.摄影作品技术要求:

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四幅,每组按一幅计算),反转片和数码拍摄的作品必须扩印成照片投稿。

二、作品报送方式

(一)DV作品报送方式

DV作品须统一制作成DVD光盘报送 。作品刻录时要符合DVD标准格式,凡是电脑刻录的DVD光盘,必须能够在普通DVD放像机中流畅播放,否则视为该参评作品无效。每张光盘只准刻录一个作品。请创作者保存好原始作品,如报送的作品进入电视台播出程序,组委会将通知作者提供原始素材带、作品成片及相关材料。

(二)摄影作品报送方式

摄影作品须将作品统一冲洗成12吋纸质照片,并在照片背面注明作品标题、所在学校及主创姓名,快递到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作品电子文件以“作品名称-所在学校”命名发至活动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不须装裱,个人报送作品三张为限。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三)作品报送时间

1、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9月10日。

2、全国组委会于2010年10月上旬公布决赛入围名单。

(四)相关费用说明

该活动为公益活动,作品征集和报送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报送增项

请报送作品的单位或个人认真、如实填写(需打印)《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作品报名表》(可复印),同参展作品一并报送,请勿漏项。

三、作品评审程序

(一)初评

初评时间:2010年6-7月,各地自主进行初赛、复赛

初评要求:对作品的基本审核,包括作品的主旋律、格式等是否符合要求(由各地方组委会或学校自行举办)。

(二)复评

复评时间:2010年9月10日---15日,活动组织委员会在北京组织活动评委进行复评。

复评要求:对作品细致筛选,选择出能够入围决赛的作品,并打基础分。DV作品基础分值占总成绩的70%,摄影作品基础分值占总成绩的60%(由活动组委会评审专家组完成)。

(三)决赛

决赛时间:2010年11月初

1.DV作品决赛

决赛要求:现场考核创作者的策划、写作及团队配合能力

决赛形式:活动组委会评审专家组现场出题,在规定时间内,各个作品创作团队共同完成同主题电视节目策划方案,进行现场陈述答辩。所得分值占总成绩的30%。

2.摄影作品决赛

决赛要求:现场考核创作者的实践、创新及动手能力。

决赛形式:活动组委会评审专家组指定同主题拍摄地点,在规定时间内,拍摄者独立完成作品拍摄,所得分值占总成绩的40%。摄影创作者须自带摄影机及相关设备。

第二章 活动奖励办法

一、奖励设臵

(一)全国决赛阶段各等级奖项将根据单项作品数量和参赛选手数量,按

一等奖不超过5%、二等奖不超过10%、三等奖不超过20%的比例确定。同时评选出DV作品和摄影作品特别大奖各一名。

(二)活动组织委员会根据各地方组委会及学校团体的组织及获奖情况,按照获奖不超过60%的比例,评选出最佳组织单位奖和最佳组织教师奖。

(三)本次展示活动将按照大学生组、中小学生组、教师组分别评选出DV和摄影作品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奖。

(四)在第一届展示活动顺利举办的基础上,为了突出培养校园师生的实践创新意识及团队配合能力,自第二届起,评奖方面DV组竞赛将增设“最佳校园新闻纪录片奖”、“最佳校园电视栏目奖”和“最佳校园文艺奖”。

1.最佳校园新闻纪录片奖:以真实事件为基础、真实记录,贴近校园。

2. 最佳校园电视栏目奖:有明确的栏目定位和栏目版块设臵,有鲜明的风格和特色,有固定的主持人(记者)和整体的组合形式。

3. 最佳校园文艺奖:用创作的方式来表现,包括校园MTV、电影、诗歌散文、小品、舞蹈等。

二、奖励措施

(一)所有参与决赛的个人或单位都将获得主办单位和活动组委会共同颁发的奖牌或荣誉证书。

(二)DV类作品将按照教师组、大学生组,中小学生组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最佳校园新闻纪录片奖、最佳校园电视栏目奖和最佳校园文艺奖及一名特别大奖。

特别大奖(仅限一名):免费国内著名景区七日采风游

DV类一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三次

DV类二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两次

DV类三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一次

最佳校园新闻纪录片奖、最佳校园电视栏目奖、最佳校园文艺奖:免费加入全国校园影像俱乐部、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三次(如果同时获得常规奖项,按照一次最佳奖励计算)

(三)摄影类作品将按照教师组、大学生组、中小学生组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一名特别大奖。

摄影类特别大奖(仅限一名):免费国内著名景区七日采风游

摄影类一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三次

摄影类二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两次

摄影类三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一次

(四)所有进入决赛的参赛选手均可获得全国校园影像俱乐部的成员资格,优秀作品将放臵于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网站进行长期展示。

第三章 活动主持人选拔竞赛

为满足获奖DV作品集锦在电视台及相关网站的播出需求,在常规赛项的基础上,本届活动增设活动主持人选拔竞赛。

一、竞赛时间: 2010年11月初

二、竞赛形式:活动组委会评审专家组现场出题,在规定时间内,各参加决赛的主持人现场组合语言,在10分钟的出镜时间里完成比赛(主持人需自带化妆用品和服装道具)。

三、参赛要求:主持人年龄须在18-40岁之间,男女不限,师生均可。有主持经验的师生优先考虑.报名参加评选的主持人须提供曾经主持过的节目中代表性作品一期(含播音、主持、采访)或能够展示自己才华的影像资料(时长在10分钟以内),所有影像资料均刻录成DVD光盘,连同参赛者的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和生活照一张,一并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四、奖励措施:

主持人选拔竞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另设一名特别大奖。

(一)所有参与决赛的个人及指导老师都将获得主办单位和活动组委会共同颁发的奖牌或荣誉证书。

(二)特别大奖:获奖者直接作为活动组委会特约主持人,参与主持在中国教育电视台卫视频道播出的“第二届全国校园DV作品获奖集锦”,同时将有机会作为下一届全国校园影像交流节暨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颁奖典礼主持

人。表现优秀者,活动组委会将优先推荐到相关电视台实习工作。

主持人一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三次 主持人二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两次 主持人三等奖:免费参加“影像天下”系列采风活动一次

第四章 展示活动

活动组委会将在众多权威媒体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宣传报道,其中活动官方网站、中国教育电视台、新浪网、搜狐网、中国教育报、《大众摄影》杂志、《大众DV》杂志等媒体单位将做重点宣传报道。评选出的一等奖摄影作品将在《中国教育》报、DV作品将在中国教育电视台卫视频道进行集中展示播出。

同时在全国校园影像交流节上,对部分优秀作品将做现场展示和推介。

第五章 主题活动:第二届全国校园影像交流节

第二届全国校园影像交流节拟包括活动决赛、颁奖典礼、国内外优秀DV、摄影作品展播、权威影像讲坛、“我的作品我来说”作品现场推介会、北京或京郊景区采风游等环节,最终安排以决赛通知为准。

入围决赛作品的作者将被邀请参加“第二届全国校园影像交流节、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决赛及颁奖典礼”(参加人员的吃住行由活动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为使本次活动举办得圆满成功,希望全国各教育电视台、学校团委、教务处、院系、校园电视台,电教中心以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报送作品,并能够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第二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

组织委员会

二О一О年四月

附件三:

第一届全国校园DV、摄影作品展示活动重点参与院校名单

安徽大学

安徽省安庆师范学院 安徽省安阳师范学院 安徽省淮南师范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东华大学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 福建师范大学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惠州学院艺术教育系 广西师范学院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

河北省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工业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河南省鹤壁市电教馆 河南省新乡市第十中学 黑龙江省哈尔滨师范大学 湖北电教馆

湖北鄂州市吴都小学 湖北鄂州市新民街小学 湖北恩施市实验小学 湖北经济学院

湖北民族学院艺术学院 湖北省安陆紫金路小学 湖北省黄冈师范学院 湖北省荆山市象山小学 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电教馆 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礼山学校

(排名不分先后)

湖北省应城二中 湖南科技大学

湖南理工学院美术系 湖南理工学院新闻系 湖南省怀化市怀化学院

湖南省新化二中

湖南省新化南北文武学校 湖南省新化县梅苑中心小学

湖南省新化县上渡办事处中心学校 湖南省新化县铁牛小学 湖南湘南学院

湖南新化县教育电视台

华北电力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

黄河科技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吉林省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吉林省桦甸市教师进修学校 吉林省桦甸市永吉小学

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第五中学 江苏大学

九江学院文化传播学院 辽宁省大连理工大学 临清市松林中心小学 洛阳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绵阳师范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 内蒙古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南京航空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南京体育学院

南京邮电大学传媒艺术学院 南京政治学院 南通大学

青岛大学美术学院 青年办事处中学 青年联校李堂小学 青年联校里官庆小学 青年联校十里坞小学 青年民族小学

清华大学

山东财院人文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临清房村长小学 山东省旧县小学 山东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陕西渭南师范学院

上海大学影视学院广告系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市科教中心 韶关学院 四川大学 四川理工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省成都七中 四川天一学院 四川外语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苏州科技学院 天津师范大学 同济大学

武汉科技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市武珞路中学 西安欧亚学院 西安培华学院 西安市第一中学 西安文理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浠水县实验小学 湘潭大学

新疆石河子大学 新疆艺术学院 徐州师范大学 烟台大学 盐城师范学院 燕山大学 扬州大学

湖北省应城二中 湖北省应城市实验中学云南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湛江师范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郑州中州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武汉大学新闻学院

第二届全 国 校 园 DV、摄 影 作 品 展 示 活 动

作 品 报 名 表

编号:________________(组委会填写)

· 此表作为评奖和颁发荣誉证书的依据,请书写工整、准确填写,提倡打印,此表复印有效。 · 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活动组委会有权将入围作品用于活动宣传、广告及展播。

第二届全 国 校 园 DV、摄 影 作 品 展 示 活 动

主 持 人 报 名 表

· 此表作为评奖和颁发荣誉证书的依据,请书写工整、准确填写,提倡打印,此表复印有效 · 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活动组委会有权将入围作品用于活动宣传、广告及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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