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十二项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

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

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三、对每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新上岗

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做到“四懂、五会”,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的情况做好记录。

四、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等多种方式宣传消防

知识;春、冬季防火期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五、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六、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

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和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注:“四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

火场逃生方法。“四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负责单位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应是保卫科,保卫科主管人

为防火巡查的主要责任人。责任人应确定防火巡查的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臵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二、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

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三、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

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

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

次,单位整体应每月一次。

六、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

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备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臵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为安全监察处,保

卫科长为主要责任人。责任人应确定本单位的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的登记、检测和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和楼梯间;

⑵ 本单位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⑶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

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 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 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

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臵应完好有效;

⑹ 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

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⑺ 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臵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且在其1.4m 范围内不应设臵台阶;

⑻ 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

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⑼ 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⑽ 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⑾ 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⑿ 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

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⒀ 举办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时,应事先根据单位的疏散能力

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是本单位的重点要害部位,实行每日24小时专

人值班,每班不得少于2人。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二、值班人员要提前十分钟接岗,认真按照交接班制度的要求与

上个班的值班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做好上

岗前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班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室内的消防设施进

行巡检,并将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巡检记录上,不得漏记、补记、代记,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设备维修部门签字维修。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四、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要按照相应的报警程序进

行灵活处理,要严格执行火警报警制度。

五、值班室要在醒目位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警

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等资料。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撤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六、严禁在监控室内睡觉、打瞌睡,严禁在室内喝酒、吸烟、会

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酒后上岗、动用明火或擅自关闭、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七、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

应,及时进行确认。做到“耳细听、眼勤看、头脑清、反映快”,处置得当。不漏报,不误报,报警准确率达100%。

八、值班人员严禁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对外来人员要认真登记,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室内工作。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

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设施、防火门等。消防设施及器材维修管理的责任部门为本单位的保卫部及维修部,责任人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二、室内消火栓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应做到:

(一)消火栓内配备的水枪水带及期阀门、启泵按钮等,必须保

持完好,不准锈死、损坏、缺少、除灭火需要外,严禁动用;

(二)装修或摆放物品时,不准放置在消火栓箱前一米以内的位

臵,不得遮挡、阻碍消防设施使用;

(三)发现故障或破损时,应及时报告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立即修

复。

三、防火门及其闭门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等消防器材的维修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通道和出口不得摆放物品,堵塞通行。

(二) 不准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妨碍降落。

(三) 不准遮挡或人为破损。

(四) 上述设施发现破损或丢失,应立即报安全保卫部门及时

进行修复、更新。

(五) 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

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六)按照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档案

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

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定期检查、检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

防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

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对本单位的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包括:

(一)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

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

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2、 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

通的;

3、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的;

5、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6、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中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整改的部门、人员,填写《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人员限期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完毕后将结果记入《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并签字存档。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五、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明火作业管理

(一) 凡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 《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

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二)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三)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四)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五)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六)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七)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外来施工单位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九)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气设施管理

(一) 电气设施必须由专业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

(二) 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塑料管保护,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三) 室内不准设臵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四) 电气设备的周围严禁堆放物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操作人员使用电气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五)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由使用部门监管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六) 临时电气线路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七) 非电工人员严禁折半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和设施。

(八) 每月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电气线路必须由专人定期检修,并做好维护检查记录。经常检查配电柜的自动保护系统,保持良好的性能。配电柜断开工作回路开关上应悬挂警示牌。

三、定期对燃气设备、管道进行检查,查盾设备、管道表面是否有损坏。

四、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雷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检查防雷电设备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发现断裂、损坏、松动应及时修复;用仪表对防雷电设备接地电阻值进行检测,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复。在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

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电线等。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是安全监

察处及其主管人员。

二、本单位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三、有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

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四、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的设臵地点应符合防火

防爆要求,与单位及周围建筑物应备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附近的道路

要保持畅通。

五、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应符合下列要

求:

⑴ 采用通风措施,使其低于爆炸极限;

⑵ 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

⑶ 采取配备防爆型装臵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

⑷ 使用、贮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设备、容

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导除

静电的装臵;

⑸ 使用、贮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和车辆要按不同

性质的物资,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有效。

⑹ 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存放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他物品混

合贮存;

⑺ 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贮存;

⑻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生破损、渗漏必

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⑼ 不准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地方施焊或进行其他可能引

起火灾的操作;

⑽ 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严禁人员住宿;

⑾装卸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彻底消除遗留物;

(12)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撞击、

压、倾倒和磨擦。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本单位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

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

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

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在岗

的从业人员组成。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包括下列组织:

⑴ 指挥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

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

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⑵ 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⑶ 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⑷ 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⑸ 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⑹ 其它必要的组织。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⑴ 发现火情,首先报警,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

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⑵ 通讯联络组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

院等单位联络;

⑶ 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关闭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利用

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⑷ 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⑸ 疏散引导组尽快有秩序疏散人员;

⑹ 安全防护救护组配合医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⑺ 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事故

调查;

⑻ 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四、当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下列

程序开展工作:

⑴ 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⑵ 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⑶ 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⑷ 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⑸ 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⑹ 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本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

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进行宣贯和完善:

六、消防演练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本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具体内容按照本单位

已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

⑵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并将消防演练方案可以

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⑶ 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

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臵设臵 “正在消防演

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⑷ 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⑸ 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

员伤害;

⑹ 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

并及时进行总结。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为维修

部门,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

问题处臵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二、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

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⑵ 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

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⑶ 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⑷ 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

备;

⑸ 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 以上的间距;

⑹ 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

负荷运行;

⑺营业结束时,应切断本单位的非必要气源和电源。

三、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

《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四、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

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臵进行检查、

维护;

⑵ 对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备时

应使用防爆工具;

⑶ 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

有效;

⑷ 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⑸ 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本单位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

任人为办公室。

二、本单位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四、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本单

位在年终评比后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五、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

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六、依法应急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议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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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

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

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三、对每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新上岗

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做到“四懂、五会”,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的情况做好记录。

四、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等多种方式宣传消防

知识;春、冬季防火期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五、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六、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

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和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注:“四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

火场逃生方法。“四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负责单位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应是保卫科,保卫科主管人

为防火巡查的主要责任人。责任人应确定防火巡查的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臵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二、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

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三、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

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

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

次,单位整体应每月一次。

六、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

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备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臵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为安全监察处,保

卫科长为主要责任人。责任人应确定本单位的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的登记、检测和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和楼梯间;

⑵ 本单位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⑶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

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 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 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

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臵应完好有效;

⑹ 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

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⑺ 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臵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且在其1.4m 范围内不应设臵台阶;

⑻ 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

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⑼ 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⑽ 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⑾ 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⑿ 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

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⒀ 举办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时,应事先根据单位的疏散能力

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是本单位的重点要害部位,实行每日24小时专

人值班,每班不得少于2人。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二、值班人员要提前十分钟接岗,认真按照交接班制度的要求与

上个班的值班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做好上

岗前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班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室内的消防设施进

行巡检,并将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巡检记录上,不得漏记、补记、代记,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设备维修部门签字维修。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四、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要按照相应的报警程序进

行灵活处理,要严格执行火警报警制度。

五、值班室要在醒目位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警

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等资料。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撤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六、严禁在监控室内睡觉、打瞌睡,严禁在室内喝酒、吸烟、会

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酒后上岗、动用明火或擅自关闭、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七、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

应,及时进行确认。做到“耳细听、眼勤看、头脑清、反映快”,处置得当。不漏报,不误报,报警准确率达100%。

八、值班人员严禁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对外来人员要认真登记,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室内工作。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

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设施、防火门等。消防设施及器材维修管理的责任部门为本单位的保卫部及维修部,责任人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二、室内消火栓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应做到:

(一)消火栓内配备的水枪水带及期阀门、启泵按钮等,必须保

持完好,不准锈死、损坏、缺少、除灭火需要外,严禁动用;

(二)装修或摆放物品时,不准放置在消火栓箱前一米以内的位

臵,不得遮挡、阻碍消防设施使用;

(三)发现故障或破损时,应及时报告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立即修

复。

三、防火门及其闭门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等消防器材的维修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通道和出口不得摆放物品,堵塞通行。

(二) 不准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妨碍降落。

(三) 不准遮挡或人为破损。

(四) 上述设施发现破损或丢失,应立即报安全保卫部门及时

进行修复、更新。

(五) 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

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六)按照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档案

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

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定期检查、检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

防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

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对本单位的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包括:

(一)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

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

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2、 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

通的;

3、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的;

5、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6、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中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整改的部门、人员,填写《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人员限期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完毕后将结果记入《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并签字存档。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五、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明火作业管理

(一) 凡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 《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

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二)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三)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四)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五)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六)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七)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外来施工单位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九)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气设施管理

(一) 电气设施必须由专业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

(二) 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塑料管保护,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三) 室内不准设臵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四) 电气设备的周围严禁堆放物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操作人员使用电气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五)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由使用部门监管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六) 临时电气线路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七) 非电工人员严禁折半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和设施。

(八) 每月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电气线路必须由专人定期检修,并做好维护检查记录。经常检查配电柜的自动保护系统,保持良好的性能。配电柜断开工作回路开关上应悬挂警示牌。

三、定期对燃气设备、管道进行检查,查盾设备、管道表面是否有损坏。

四、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雷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检查防雷电设备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发现断裂、损坏、松动应及时修复;用仪表对防雷电设备接地电阻值进行检测,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复。在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

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电线等。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是安全监

察处及其主管人员。

二、本单位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三、有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

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四、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的设臵地点应符合防火

防爆要求,与单位及周围建筑物应备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附近的道路

要保持畅通。

五、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应符合下列要

求:

⑴ 采用通风措施,使其低于爆炸极限;

⑵ 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

⑶ 采取配备防爆型装臵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

⑷ 使用、贮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设备、容

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导除

静电的装臵;

⑸ 使用、贮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和车辆要按不同

性质的物资,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有效。

⑹ 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存放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他物品混

合贮存;

⑺ 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贮存;

⑻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生破损、渗漏必

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⑼ 不准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地方施焊或进行其他可能引

起火灾的操作;

⑽ 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严禁人员住宿;

⑾装卸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彻底消除遗留物;

(12)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撞击、

压、倾倒和磨擦。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本单位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

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

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

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在岗

的从业人员组成。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包括下列组织:

⑴ 指挥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

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

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⑵ 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⑶ 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⑷ 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⑸ 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⑹ 其它必要的组织。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⑴ 发现火情,首先报警,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

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⑵ 通讯联络组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

院等单位联络;

⑶ 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关闭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利用

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⑷ 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⑸ 疏散引导组尽快有秩序疏散人员;

⑹ 安全防护救护组配合医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⑺ 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事故

调查;

⑻ 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四、当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下列

程序开展工作:

⑴ 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⑵ 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⑶ 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⑷ 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⑸ 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⑹ 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本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

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进行宣贯和完善:

六、消防演练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本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具体内容按照本单位

已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

⑵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并将消防演练方案可以

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⑶ 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

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臵设臵 “正在消防演

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⑷ 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⑸ 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

员伤害;

⑹ 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

并及时进行总结。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为维修

部门,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

问题处臵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二、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

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⑵ 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

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⑶ 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⑷ 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

备;

⑸ 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 以上的间距;

⑹ 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

负荷运行;

⑺营业结束时,应切断本单位的非必要气源和电源。

三、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

《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四、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

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臵进行检查、

维护;

⑵ 对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备时

应使用防爆工具;

⑶ 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

有效;

⑷ 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⑸ 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本单位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

任人为办公室。

二、本单位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四、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本单

位在年终评比后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五、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

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六、依法应急给予行政处罚的,建议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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