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资料汇编

目 录

安全领导小组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职责部门职责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防火巡(检)查制度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值班(日)制度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试行)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宣传记录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义务消防队业务技能学习记录

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登记表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临时用火(电)作业审批表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备案表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领取登记表 部门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 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 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记录 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安全领导小组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工作计划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学校安全消防工作总结。

二.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自救、自护教育和培训。

三.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六.学校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七.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八.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九.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统筹安排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实践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方案、细则定期工作计划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的实施。

三.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七.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等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学校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指挥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学校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五.组织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学校义务(志愿)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组织开展学生师生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组织开展学科各部门、科室、班级学期(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评比。

消防安全职责部门职责

一.消防安全职责部门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 二.消防安全职责部门负责管理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填写相关工作记录,督促消防工作计划、制度的落实,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学习、了解、宣传、贯彻、执行新出台的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三.接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扑救,减少损失。

四.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完好,做好设备定位、定点和清洁保养工作。 五.消防安全职责部门应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数量不少于在职教职工人数的30%。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规章,组织实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二.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按照学校的规定实施部门、科室内部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维护部门、科室内部的消防设施。

四.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发现火灾,及时报告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

义务(志愿)消防队由教职员工组成,队长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义务(志愿)消防队应根据职责分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自觉积极参加学校、上级部门或消防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教育、学习、培训活动。

二.遵守执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规章。

三.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熟悉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方法和程序。

四.及时制止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发现消防设施被损坏,应立即报告。

五.积极参加消防灭火演练活动。

六.发生火灾时能够实立即参加期火救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五、建立消防安全设施、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六.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学校教学楼、财务室、图书室、实验室等应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学校明确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器材、设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四.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六.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加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七.学校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作为每次消防安全巡(检)查的重点,发出发现隐患,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和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上级部门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及领导指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意识,坚持以安全工作统领学校工作全局,了解学校各科室、部门、年段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加强和改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月至少一次),了解、通报学校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总结和布置消防安全工作。

二.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国家《消防法》和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基本消防知识。

三.定期召开义务消防队员会议,学习国家消防法规,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培训演练,提高和增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学生集会,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技能。

五.学校开展大型活动前召开安全大会或集会,布暑活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应急预案。

六.期终年末组织召开阶段性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奖励安全工作先进科室和个人。

七.各类消防安全会议、集会记录完备,内容详实,重点内容有重点标记。

八.严格消防安全教职工会议的考勤与记录,并按学校有关制度纳入教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防火巡(检)查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和避免火灾危害,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方针,保护学校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构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有序、安全稳定的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共各国消防法》、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防火巡(检)查制度》。

一.学校将校园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工作纳入学校重要工作统筹协调安排和组织实施。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全面检查,每期不少于一次。

三.学校教学楼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指派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管理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

四.学校各部门、科室和年段办应指定和落实人员定时开展消防安全防范自查工作,避免或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的内容要根据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二十五条的第六项规定内容进行。

六.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巡查、检查应作详实的巡(查)查记录,由巡(检)查人员和主管人员签名,交由保卫科存档备查。

七.学校消防安全巡(查)中,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保卫科,及时组织扑救。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当场及时纠正,妥善处置;无法当场纠正、处置的,书面报告保卫科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强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方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学校对相关职能部门、科室及相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巡(检)查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表彰奖励或处分处罚。

九.学校保卫科负责学校防火巡查、检查工作,并建立、完善防火巡查、检查档案。

十.学校、保卫科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学校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应积极配合学校与保卫科的防火安全巡(检)查工作,不得阻碍和推诿。对阻碍防火安全巡(检)查者,依法按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或报由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素质,普及师生消防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消防技能,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社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会议议事日程,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计划、方案、措施,统筹协调安排和组织实施。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

1.教职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职责、措施;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典型火灾案例。

2.学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内容:火灾危险及危害;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及意义;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知识方法;火场自护、自救、逃生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三.学校教导处做好消防安全教育与各学科教学的有机结合与渗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课堂教学活动,每班每期不少于二课时。

四.学校少先队通过校园广播、电视、板报等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每年一至二期(次)。

五.学校少先队、各班中队通过班(队)会活动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论坛、作文竞赛、办手抄报等活动,每年一次。

六.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队(站)参观体验。

七.学校每年由保卫科、后勤处、教导处、少先队联合组织开展全校性的“11·9”消防日活动,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宣传,进行消防安全防范、

应急处置演练等各项活动,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的意识和处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能力。

八.学校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教职工会议、多功能室、微机室、仪器(广播)室、实验室、图书室、档案室等功能室和食堂等易燃部位管理工作人员会议,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的意识和处理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九.学校选聘消防专业人员(官兵)担任学校消防辅导员,定期到学校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指导消防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十.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与义务消防队员,按照消防与上级部门要求,参加消防安全法规、知识、技能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

十一.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学校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处分处罚。

十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档案收集、整理、归档。

十三.学校应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学校各部门及个人必须积极参加和配合学校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得阻碍和推诿。对阻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者,依法按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罚或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与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安全与正常备用或运行,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器材的消防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功能价值,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相关安全职能部门在上级相应职能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负责学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维护、维修的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器材配置、维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学校新建修建筑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学校所有室外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统一维护、维修管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损坏。

四、学校配置给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相关安全职能部门,确保本部门各类设施完好、有效。

五.学校安全职能部门(消防值班人员)应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损坏、失效等异常情况、问题,即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整改维修措施,及时组织和委托具有维修、维护保养资质的单位或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维修或更新,并出具报告书。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六.任何科室(部门)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七.任何科室(部门)和个人,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八.任何科室(部门)和个人,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拦,或

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九.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十.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应当收集、建立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配置时间、类型、数量、设置处所、检查维护、保养更新的详实档案资料,妥善存档备查。

十一.学校教育师生员工爱护学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损坏,挪作它用、停用,一经发现,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移送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处罚。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与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器材设备的安全与正常备用或运行,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器材的消防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功能价值,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校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二.学校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求设置疏散通道、出口及其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备,并保证各类疏散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三.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学校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器材设备管理责任科室和人员,定期加强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出口及其标志、应急照明设备的检查维护,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照明设施及标志完好、清晰的有效状态。发现堵塞、锁死、损坏、失效等安全隐患,即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维修整改措施,及时处置整改。

五.任何科室(部门)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在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品杂物,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严禁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或上锁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和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六.根据需要设置控制人员出入的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七.学校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范填写《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消防值班(日)制度

为规范健全和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方针,实现“整秩序,保稳定,防事故,减灾害”,构建“平安校园”目标,营造良好有序、安全稳定的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消防值班制度》。

一.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应制定消防值班人员职责,落实值班人员与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

二.各级值班人员严格履行职责,严禁玩忽职守,渎职失职。

三.值班领导负责检查、督促值班人员开展防火巡(检)查工作。接到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火险、火灾重大情况报告,及时按规定程序迅速、妥善处置,按规定逐级上报和报警,做好各种记录。

四.值班人员负责对学校进行防火安全巡(检)查,做好详实记录。发现消防重大安全隐患、火灾,及时采取有效规范措施并报告值班领导。

五.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禁止喝酒、睡觉。

六.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未履行接班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七.值班人员应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器材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学校科室(部门)、个人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学校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巡(检)查值班人员,在巡查、检查中发现可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并及时立即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落实措施进行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学校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巡(检)查值班人员,在巡查、检查中发现不能及时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

四.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未及时处理的消防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科室)、责任人、整改的期限,预算所需经费,明确经费来源,并及时落实,督导整改。

五.学校对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研究人、财、物整改措施方案。督导安全职能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六.在火灾隐患未整改消除之前,安全职能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及时拟定隐患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上报,并将整改情况记录、报告交由安全职能部门存档。

八.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的进行复查确认,填写《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

九.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国家《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范和加强学校用电用火安全管理,防范、控制用电用火消防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构建“平安校园”,营造安全、有序、良好的安全稳定的学校教育教学学习、工作、生活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明确用电用火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负责校园用电用火安全管理。

二.学校电气、电热设备的购置、安装、线路敷设、维修,应选用合格产品、线材与安装、维修工具,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三.学校教学、办公、生活区用电应设置用电超载安全保险保护装置。

四.学校校园电气设备安装、线路敷设、维修和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进行设备、设施安装、维护施工或使用明火焚烧处理垃圾前,实施用电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向学校用电用火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申请报告,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电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用电动火施工。

五.学校校园电气设备安装、线路敷设和维修施工,必须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专业部门或人员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六.学校教学、办公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撤离岗位,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电器(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及时报告学校组织人员扑救和处置。

七.学校任何部门(科室)和人员、校园内住户,均不得随意乱接乱搭超(高)负载电线,擅自增加大功率电所设备。

八.校园内使用电器设备应与周围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九.非特殊情况,学校任何部门(科室)和人员,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应有安全防范保障措施。

十.学校加强学生安全防火教育、管理,禁止学生玩耍易燃易爆玩具物品,禁止学生玩火。

十一.学校用电用火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定期加强校园使用电器(气)设备、线路安全及故障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排除故障和安全隐患。发生引发火灾,及时报告学校,首先切断电源,同时报告学校组织扑救。

十二.学校用电用火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如实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十三.违反本制度,对责任人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防范、控制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构建“平安校园”,营造安全、有序、良好的安全稳定的学校教育教学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消防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一.学校明确教学、实验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

二.学校领取、购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按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情况,应填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备案表》,并事先向学校安全保卫部门书面报告备案。

三.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别包装、分别运输、分别储存,严禁混装、混运、混存。

四.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定点、定位存放。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处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备相应消防设备设施,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存储处所禁止烟火。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存放处所。

六.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使用,应严格履行领料登记制度,填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领取登记表》。

七.教学实验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必须当日领取当天使用,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个人限课堂使用量。实验后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回收,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安全处理。

八.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领取必须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禁止让学生代为领取。

九.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燃烧、爆炸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一.学校相关安全职能部门、安全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十二.对不按规定存放、使用、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引发事故的,要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追究当事人责任。

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义务消防队组织的建立、管理和建设,增强和提高学校义务消防组织、人员应对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的火灾扑救、疏散引导、安全救护等的应急处置能力、素质,防范、减少消防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国家《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应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安全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二.学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检查、维护,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快速、正确的实际操作技能。

三.学校按照消防安全防范应急处置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演练活动,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义务消防员应佩戴名签,明确分工职责。

四.学校结合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培训、考核,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消防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测试考核。对获考核“优秀”的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五.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职能部门不断总结学校义务消防队建设、管理经验,提高防火灭火、疏散救护实战能力和水平。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不断修订和完善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规范和强化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增强和提高学校义务消防组织、人员应对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的火灾扑救、疏散引导、安全救护等的应急处置能力、素质,防范、减少消防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国家《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学校明确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二.学校确定校园突发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各职能小组及人员组建和职责分工。

(一)学校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及职责:由学校部门成员组成,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灭火、疏散组织指挥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

(二)职能工作小组及职责:

1.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通讯网络维护人员组成。负责与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和当地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之间的通讯和联络,传达领导小组的指挥命令。

2.灭火行动组:由学校保卫科、后勤处部分成员和义务消防队成员组成。负责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与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疏散引导组:由教导处部分成员和各班主任组成。负责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正确疏散,帮助逃生。

4.安全防护救护组: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配合、协助医护人员护送、抢救受伤人员。

5.安全保卫科:由学校安全保卫科、学校保卫、保安、门卫、护校队人员

组成。负责维护火场秩序,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6.后勤保障组:由学校后勤处、财务室和部分教职工组成。负责抢险器材、器具、物资、物品的供应和重要物资、物品的抢救。

三.学校根据校园人员密集、火灾危险性较大部位、处所,确定学校火灾防范和消防演练的重点目标场所、部位。

四.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制定、完善和修订校园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预案)。

五.学校定期经常强化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预案)的宣传,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预案)定期组织开展一至二次火灾防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七.学校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各职能小组及人员应自觉积极参加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严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安全演练结束,应将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时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或归回原位。

九.开展预案演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详实演练记录和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同时撰写演练简报上报主管部门。

十.通过预案演练,各职能部门、小组和相关人员应及时进行经验总结,表彰奖励先进事迹,进一步不断修订和完善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预案),增强方案(预案)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试行)

为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规章,逐步规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考核评比,健全完善和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推动和促进学校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国家《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试行)。

一.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评比内容和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

二.学校明确安全工作检查、考核、评比管理职能部门和人员。

三.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考核、评比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拟订安全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实施方案与细则,报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务委员会和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四.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核评比制度,将考核、评比结果纳入教职工岗位绩效工作考核。

五.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教职工开展安全工作情况作好如实记载、记录和登记。

六.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热气安全工作检查、考核、评比方案和细则,结合学期学校、教职工组织、开展和参加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严格标准,统一考核。

七.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必须严格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八.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考核、评比管理职能部门和人员如在安全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6.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

记录;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消防安全宣传记录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义务消防队业务技能学习记录

填报部门(科室): 保卫科印制

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登记表

填报部门(科室): 年 月 日 保卫科印制

填表说明:成绩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填报部门: 保卫科印制

临时用火(电)作业审批表

编号: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备案表

填报部门: 保卫科印制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领取登记表

填报部门: 保卫科印制

部门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

编号: _______

我 防火检查人员于 年 月 日对你 ,进行了防火检(巡)查,发现下列第 项问题: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四)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八)其它应当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

现责令当场改正

签名: 年 月 日 收文人签字:

注: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存在隐患的部门或岗位的责任人,一份存入本单位消防管理档案

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

编号:

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

编号: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记录

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学校安全工作方针,进上步健全、完善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协调机制,不断修订和完善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规范和强化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和提高学校义务消防组织、人员应对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的火灾扑救、疏散引导、安全救护等的应急处置能力、素质,防范、夯实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基础,避免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国家《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一)《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总指挥,副校长、安全保卫职能部门负责为副总指挥,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其主要职责如下:

总指挥:徐炳泉(校长兼党支部书记)

职 责:①指导学校全系统平时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②战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火灾扑救、通讯联络、疏散引导、安全救护、物资抢救等应急处置工作;③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行动;④配合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副总指挥:邬德清(副校长兼后勤主任)

职 责:①协助总指挥的工作;②负责维护火场秩序,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③组织协调灭火行动组的工作,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行动;④统计火灾后人员伤亡人数、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成 员:陈灵芝 刘延滨 黄峥嵘 李 明 孙 炜 曹 丹

成员职责:陈灵芝——①组织指挥疏散引导组成员引导人员正确疏散,帮助

逃生;②协助、配合公安消防战士疏散火灾区域、部门人员。

刘延滨——①组织调动后勤保障组准备抢险器材、器具、物资、物品的供应;②组织开展火灾区域、部门的重要物资、物品的抢救;③财产损失情况清理统计。

黄峥嵘——①组织安全救护组成员准备抢救、护送受伤人员的必要医药用品、设备设施;②组织调动人员配合、协助医护人员护送、抢救受伤人员③统计灾害受伤人员情况。

李 明——组织协调通讯联络组工作,负责与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和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之间的通讯和联络,传达领导小组的指挥命令。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职能小组》组成及职责

《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下设灭火和应急疏散《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六个职能小组,其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1.《通讯联络组》

(1)成员组成:邬德清(组长)、曹 丹、孙 炜、曾 晋。

(2)小组职责:①负责《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职能小组》和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防疫、近邻单位等相关部门之间的通讯和联络,传达领导小组的指挥命令,通知各职能小组赶赴火灾现场;②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请求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供水、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相邻单位支援、帮助的联络工作。

2.《灭火行动组》

(1)成员组成:李 明(组长) 学校义务消防队员(组员)。

(2)小组职责:①了解熟悉火场建筑格局、电及煤气管道铺设的线路、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火场及周边水源等情况;②掌握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观察、分析、判断火的走势情况;③了解、熟悉火场安全通道、周边道路、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④负责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供水等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与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疏散引导组》

(1)成员组成:曹 丹(组长) 各班班主任(组员)。

(2)小组职责:①了解火场区域位置及被困人员;②了解熟悉火场建筑格局、电及煤气管道铺设的线路、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等情况;③观察、分析、判断火的走势情况;④了解、熟悉火场安全通道、周边道路、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组织、引导和疏散火场被困人员,帮助逃生;⑤火场疏散人员情况统计。

4.《安全保卫组》

职责:①了解、熟悉安全通道、周边道路、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疏导他人逃生;②了解、熟悉火场环境,严格门卫执勤,划定、设置警戒线,维护火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和火灾现场;③清理火灾现场周围停放车辆等易燃易爆物品、设施;④保护火灾现场,阻止歹徒趁火打劫,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5.《安全防护救护组》

职责:①了解、熟悉和掌握烧伤、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护理、处置、抢救知识、方法和一般药物的使用方法、以及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②准备急救箱、必要的医药用品和伤员护送设备;③配合、协助医护人员护送、抢救受伤人员,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心理疏导工作;④火灾伤害人员人数有伤势统计。

6.《后勤保障组》

职责:①了解学校、火场的建筑格局、装饰材料性质、水电气设施配置、总阀分布处所及其管线线路铺设分布走向;②对校园、火场的水、电、煤气及有关设施进行及时的控制、抢修;③抢险器材、器具、物资、物品的供应和重要物资、物品的抢救;④了解和熟悉火场指定逃生路线;⑤火灾火场重要物资、物品抢救及财产损失统计。

二.火灾灭火应急疏散救护保卫处置程序 (一)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报警处置

任何部门(人员)发现火灾时,无论火灾大小,都要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及各职能小组组长,同时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

救火灾、疏散人员和抢救物资。必要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拨通“119”电话报警。报火警时要觉着镇定,报告如下内容并耐心回答接警人员的询问。

①起火(火灾)地理位置部位、标志。 ②起火时间。

③燃烧物质或特征、火势大小。

④有无被困人员、重要物资、周围有无重要建筑、消防车和人员如何快捷进入。

⑤报警人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接警处置

①接警人员接到报警时,应注意问明报警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各组组长、义务消防队报告。

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各职能小组人员、全体教师员工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③值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④门卫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二)通讯联络处置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组接到火灾报警后,立即组织开展如下工作:

①立即报告灭火和疏散指挥部,通知各行动职能小组赶赴火灾现场,必要时立即拨打“119”报警;

②听取、执行和传达指挥部的命令,在第一时间将火警和指挥部的断电、断气、供水、灭火疏散救护措施指令传达到各职能小组。

③火场如有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20”电话,迅速通知安全救护组组织救护抢救伤员。

④及时反馈火场的火情、受困受伤人员、危险及重要物资等各方面信息,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请求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供水、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相邻单位增援、帮助救护。

⑤按指挥部的指令,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灭火行动组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接到火警和指挥部命令后,迅速奔赴火场,听从指挥部的指挥,按照“先人后物,先控制,后灭火”的灭火战术原则,合理使用“堵截包围、内外夹攻、上下合击、重点突破、切断分离、逐片消灭”的灭火战术方法,组织开展如下工作:

①熟悉和明确火场建筑格局、水、电、气管道、线路铺设、分布走向状况,火场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火场及周边水源等情况,快速决断救火、灭火措施,切断电、气供给总阀,转移易燃质,立即利用一切消防器材、供水设施切断和扑灭火源。

②分析、查清、明确火场起火、火源部位,燃烧物质、火灾范围、火势蔓延发展方向。

③查清、明确火场有无易燃易爆及毒性物质、数量、存放部位、形式及危险程度,如有易爆、有毒性物品,立即疏散转移。

④查明是否有人被困及受困人数、部位以及最佳疏散通道。如有被困人员,迅速配合、协调疏散引导组抢救、救助火场被困人员。

⑤查明火场贵重物资及其数量、存放部位、形式,受火势威胁程度,迅速决断抢救措施,立即组织疏散、转移、抢救和保护。

⑥公安消防人员到达后,配合协助消防人员灭火救灾。 (四)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疏散引导组接到火警和指挥部命令后,迅速奔赴火场,听从指挥部的指挥,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救物”的原则,组织开展如下工作:

①明确火场区域位置、被困人员及安全通道、逃生线路。

②首先组织、引导和疏散火场被困人员,帮助逃生。ⅰ、寻找被困者:采取大声呼喊、深入搜寻(注意入口的通道、门窗边、墙角、桌下、卫生洗手间等隐蔽处);ⅱ、救援被困人员:对神智清醒人员,指明安全逃生路线自行脱立火场;对神智不清人员,带路脱离火场;对伤、病、残人员及儿童采取背、抱、抬等方

式帮助其脱离火场;ⅲ、当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利用绳索、梯等将人救离火场;ⅳ、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疏散引导小组及班主任、任课老师)。

③其次配合后勤保障组抢救火场及周围重要物资,放置于远离火场的安全地点,同时派人看护,确保安全。

④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⑤如火灾出口被火堵住时,协助消防人员和灭火行动组迅速组织人员和工具(梯子、绳索、海棉垫等)尽早、尽快将被困人员抢救出来,切断火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质(救火及抢险行动组)。

⑥组织疏散被困人员后,班主任和上课教师应及时清点人数,如发现人数不对,应立即报总指挥并查明原因,防止有学生留在火灾现场。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用水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

(五)安全保卫组组织程序和措施

安全保卫组接到火警或指挥部命令后,立即快速赶赴火灾现场,听从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开展火场控制保护工作:

①查清火场环境与建筑格局、安全通道、周边道路及指定的逃生路线。 ②疏通人员抢救、救护、疏散、逃生和物资抢救线路通道,疏导人员逃生。 ③严格门卫执勤,设置、划定警戒线,维护火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及火灾现场。

④清理火场周围停放车辆等易燃易爆物品、设施。 ⑤保护火灾现场,阻止不法人员趁火打劫。

⑥火灾扑灭后,全面检查、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监督检查与鉴定,协助火灾事故的事故的调查。

(六)医疗救护组织程序和措施

①医疗救护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立即立即赶赴火场,准备急救箱、必要的医药用品和伤员护送设备。

②对受伤人员进行基本救护救治工作。

③配合、协助医护人员护送、抢救受伤人员,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心理疏导工作。

④火灾伤害人员人数有伤势统计。

⑤配合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开展火场疫情控制处置工作。 (七)后勤保障组织程序和措施

后勤保障组接到火警和指挥部命令后,立即赶赴火场,听从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开展如下工作:

①查清火场环境与建筑格局、水电气设施配置、总阀分布处所及其管线线路铺设分布走向、水源处所。

②对校园、火场的水、电、煤气及有关设施进行及时的控制、抢修。 ③即时供给抢险器材、器具、物资、物品。

④查清火场重要物资、物品及其数量、存放处所,迅速进行抢救,保障重要物资、物品安全。

⑤火灾扑灭后,即时进行火灾财产损失统计。 三.火灾灭火应急疏散救护保卫处置原则

在火灾灭火应急疏散救护保卫保卫处置工作中,各小组及成员必须坚持如下处置原则:

(一)先救人,再救火救物的原则。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救物。 (二)先控制,后灭火的原则。

(三)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学校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拖皮。

(四)先公后私,先人后己的原则。

(五)快速反应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

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六)分工与协作配合结合的原则。 四.火灾灭火应急疏散救护保卫工作纪律

学校火灾灭火应急疏散指挥部成员和各职能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火灾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火灾,接到火警后,都必须把灭火疏散救援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各小组、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灭火疏散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严格认真履行职责,快速、有效开展灭火疏散救援工作。如在灭火疏散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安排,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相关责任人员,学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严肃处理。或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有关通讯联络电话 1.火警电话:119 2.医疗救护:120

目 录

安全领导小组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职责部门职责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防火巡(检)查制度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值班(日)制度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试行)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宣传记录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义务消防队业务技能学习记录

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登记表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临时用火(电)作业审批表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备案表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领取登记表 部门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 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 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记录 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安全领导小组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工作计划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学校安全消防工作总结。

二.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自救、自护教育和培训。

三.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六.学校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七.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八.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九.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统筹安排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实践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方案、细则定期工作计划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的实施。

三.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七.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等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学校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指挥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学校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五.组织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学校义务(志愿)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组织开展学生师生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组织开展学科各部门、科室、班级学期(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评比。

消防安全职责部门职责

一.消防安全职责部门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 二.消防安全职责部门负责管理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填写相关工作记录,督促消防工作计划、制度的落实,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学习、了解、宣传、贯彻、执行新出台的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三.接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扑救,减少损失。

四.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完好,做好设备定位、定点和清洁保养工作。 五.消防安全职责部门应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数量不少于在职教职工人数的30%。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规章,组织实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二.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按照学校的规定实施部门、科室内部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维护部门、科室内部的消防设施。

四.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发现火灾,及时报告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

义务(志愿)消防队由教职员工组成,队长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义务(志愿)消防队应根据职责分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自觉积极参加学校、上级部门或消防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教育、学习、培训活动。

二.遵守执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规章。

三.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熟悉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方法和程序。

四.及时制止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发现消防设施被损坏,应立即报告。

五.积极参加消防灭火演练活动。

六.发生火灾时能够实立即参加期火救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五、建立消防安全设施、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六.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学校教学楼、财务室、图书室、实验室等应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学校明确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器材、设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四.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六.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加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七.学校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作为每次消防安全巡(检)查的重点,发出发现隐患,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和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上级部门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及领导指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意识,坚持以安全工作统领学校工作全局,了解学校各科室、部门、年段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加强和改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月至少一次),了解、通报学校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总结和布置消防安全工作。

二.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国家《消防法》和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基本消防知识。

三.定期召开义务消防队员会议,学习国家消防法规,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培训演练,提高和增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学生集会,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技能。

五.学校开展大型活动前召开安全大会或集会,布暑活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应急预案。

六.期终年末组织召开阶段性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奖励安全工作先进科室和个人。

七.各类消防安全会议、集会记录完备,内容详实,重点内容有重点标记。

八.严格消防安全教职工会议的考勤与记录,并按学校有关制度纳入教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防火巡(检)查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和避免火灾危害,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方针,保护学校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构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有序、安全稳定的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共各国消防法》、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防火巡(检)查制度》。

一.学校将校园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工作纳入学校重要工作统筹协调安排和组织实施。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全面检查,每期不少于一次。

三.学校教学楼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指派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管理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

四.学校各部门、科室和年段办应指定和落实人员定时开展消防安全防范自查工作,避免或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的内容要根据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二十五条的第六项规定内容进行。

六.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巡查、检查应作详实的巡(查)查记录,由巡(检)查人员和主管人员签名,交由保卫科存档备查。

七.学校消防安全巡(查)中,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保卫科,及时组织扑救。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当场及时纠正,妥善处置;无法当场纠正、处置的,书面报告保卫科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强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方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学校对相关职能部门、科室及相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巡(检)查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表彰奖励或处分处罚。

九.学校保卫科负责学校防火巡查、检查工作,并建立、完善防火巡查、检查档案。

十.学校、保卫科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学校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应积极配合学校与保卫科的防火安全巡(检)查工作,不得阻碍和推诿。对阻碍防火安全巡(检)查者,依法按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或报由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素质,普及师生消防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消防技能,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社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会议议事日程,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计划、方案、措施,统筹协调安排和组织实施。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

1.教职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职责、措施;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典型火灾案例。

2.学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内容:火灾危险及危害;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及意义;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知识方法;火场自护、自救、逃生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三.学校教导处做好消防安全教育与各学科教学的有机结合与渗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课堂教学活动,每班每期不少于二课时。

四.学校少先队通过校园广播、电视、板报等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每年一至二期(次)。

五.学校少先队、各班中队通过班(队)会活动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论坛、作文竞赛、办手抄报等活动,每年一次。

六.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队(站)参观体验。

七.学校每年由保卫科、后勤处、教导处、少先队联合组织开展全校性的“11·9”消防日活动,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宣传,进行消防安全防范、

应急处置演练等各项活动,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的意识和处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能力。

八.学校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教职工会议、多功能室、微机室、仪器(广播)室、实验室、图书室、档案室等功能室和食堂等易燃部位管理工作人员会议,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的意识和处理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九.学校选聘消防专业人员(官兵)担任学校消防辅导员,定期到学校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指导消防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十.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与义务消防队员,按照消防与上级部门要求,参加消防安全法规、知识、技能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

十一.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学校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处分处罚。

十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档案收集、整理、归档。

十三.学校应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学校各部门及个人必须积极参加和配合学校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得阻碍和推诿。对阻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者,依法按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罚或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与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安全与正常备用或运行,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器材的消防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功能价值,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相关安全职能部门在上级相应职能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负责学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维护、维修的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器材配置、维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学校新建修建筑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学校所有室外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统一维护、维修管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损坏。

四、学校配置给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相关安全职能部门,确保本部门各类设施完好、有效。

五.学校安全职能部门(消防值班人员)应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损坏、失效等异常情况、问题,即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整改维修措施,及时组织和委托具有维修、维护保养资质的单位或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维修或更新,并出具报告书。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六.任何科室(部门)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七.任何科室(部门)和个人,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八.任何科室(部门)和个人,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拦,或

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九.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十.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应当收集、建立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配置时间、类型、数量、设置处所、检查维护、保养更新的详实档案资料,妥善存档备查。

十一.学校教育师生员工爱护学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损坏,挪作它用、停用,一经发现,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移送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处罚。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与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器材设备的安全与正常备用或运行,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器材的消防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功能价值,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校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二.学校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求设置疏散通道、出口及其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备,并保证各类疏散设施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三.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学校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器材设备管理责任科室和人员,定期加强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出口及其标志、应急照明设备的检查维护,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照明设施及标志完好、清晰的有效状态。发现堵塞、锁死、损坏、失效等安全隐患,即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维修整改措施,及时处置整改。

五.任何科室(部门)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在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品杂物,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严禁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或上锁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和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六.根据需要设置控制人员出入的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七.学校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范填写《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消防值班(日)制度

为规范健全和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方针,实现“整秩序,保稳定,防事故,减灾害”,构建“平安校园”目标,营造良好有序、安全稳定的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消防值班制度》。

一.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应制定消防值班人员职责,落实值班人员与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

二.各级值班人员严格履行职责,严禁玩忽职守,渎职失职。

三.值班领导负责检查、督促值班人员开展防火巡(检)查工作。接到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火险、火灾重大情况报告,及时按规定程序迅速、妥善处置,按规定逐级上报和报警,做好各种记录。

四.值班人员负责对学校进行防火安全巡(检)查,做好详实记录。发现消防重大安全隐患、火灾,及时采取有效规范措施并报告值班领导。

五.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禁止喝酒、睡觉。

六.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未履行接班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七.值班人员应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器材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学校科室(部门)、个人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学校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巡(检)查值班人员,在巡查、检查中发现可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并及时立即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落实措施进行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学校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巡(检)查值班人员,在巡查、检查中发现不能及时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

四.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未及时处理的消防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科室)、责任人、整改的期限,预算所需经费,明确经费来源,并及时落实,督导整改。

五.学校对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研究人、财、物整改措施方案。督导安全职能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六.在火灾隐患未整改消除之前,安全职能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及时拟定隐患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上报,并将整改情况记录、报告交由安全职能部门存档。

八.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的进行复查确认,填写《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

九.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国家《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范和加强学校用电用火安全管理,防范、控制用电用火消防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构建“平安校园”,营造安全、有序、良好的安全稳定的学校教育教学学习、工作、生活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明确用电用火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负责校园用电用火安全管理。

二.学校电气、电热设备的购置、安装、线路敷设、维修,应选用合格产品、线材与安装、维修工具,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三.学校教学、办公、生活区用电应设置用电超载安全保险保护装置。

四.学校校园电气设备安装、线路敷设、维修和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进行设备、设施安装、维护施工或使用明火焚烧处理垃圾前,实施用电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向学校用电用火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申请报告,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电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用电动火施工。

五.学校校园电气设备安装、线路敷设和维修施工,必须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专业部门或人员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六.学校教学、办公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撤离岗位,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电器(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及时报告学校组织人员扑救和处置。

七.学校任何部门(科室)和人员、校园内住户,均不得随意乱接乱搭超(高)负载电线,擅自增加大功率电所设备。

八.校园内使用电器设备应与周围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九.非特殊情况,学校任何部门(科室)和人员,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应有安全防范保障措施。

十.学校加强学生安全防火教育、管理,禁止学生玩耍易燃易爆玩具物品,禁止学生玩火。

十一.学校用电用火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定期加强校园使用电器(气)设备、线路安全及故障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排除故障和安全隐患。发生引发火灾,及时报告学校,首先切断电源,同时报告学校组织扑救。

十二.学校用电用火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如实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十三.违反本制度,对责任人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防范、控制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构建“平安校园”,营造安全、有序、良好的安全稳定的学校教育教学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消防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一.学校明确教学、实验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

二.学校领取、购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按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情况,应填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备案表》,并事先向学校安全保卫部门书面报告备案。

三.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别包装、分别运输、分别储存,严禁混装、混运、混存。

四.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定点、定位存放。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处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配备相应消防设备设施,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存储处所禁止烟火。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存放处所。

六.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使用,应严格履行领料登记制度,填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领取登记表》。

七.教学实验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必须当日领取当天使用,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个人限课堂使用量。实验后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回收,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安全处理。

八.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领取必须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禁止让学生代为领取。

九.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燃烧、爆炸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一.学校相关安全职能部门、安全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十二.对不按规定存放、使用、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引发事故的,要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追究当事人责任。

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义务消防队组织的建立、管理和建设,增强和提高学校义务消防组织、人员应对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的火灾扑救、疏散引导、安全救护等的应急处置能力、素质,防范、减少消防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国家《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应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安全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二.学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检查、维护,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快速、正确的实际操作技能。

三.学校按照消防安全防范应急处置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演练活动,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义务消防员应佩戴名签,明确分工职责。

四.学校结合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培训、考核,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消防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测试考核。对获考核“优秀”的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五.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职能部门不断总结学校义务消防队建设、管理经验,提高防火灭火、疏散救护实战能力和水平。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不断修订和完善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规范和强化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增强和提高学校义务消防组织、人员应对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的火灾扑救、疏散引导、安全救护等的应急处置能力、素质,防范、减少消防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国家《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学校明确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二.学校确定校园突发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各职能小组及人员组建和职责分工。

(一)学校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及职责:由学校部门成员组成,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灭火、疏散组织指挥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

(二)职能工作小组及职责:

1.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通讯网络维护人员组成。负责与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和当地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之间的通讯和联络,传达领导小组的指挥命令。

2.灭火行动组:由学校保卫科、后勤处部分成员和义务消防队成员组成。负责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与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疏散引导组:由教导处部分成员和各班主任组成。负责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正确疏散,帮助逃生。

4.安全防护救护组: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配合、协助医护人员护送、抢救受伤人员。

5.安全保卫科:由学校安全保卫科、学校保卫、保安、门卫、护校队人员

组成。负责维护火场秩序,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6.后勤保障组:由学校后勤处、财务室和部分教职工组成。负责抢险器材、器具、物资、物品的供应和重要物资、物品的抢救。

三.学校根据校园人员密集、火灾危险性较大部位、处所,确定学校火灾防范和消防演练的重点目标场所、部位。

四.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制定、完善和修订校园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预案)。

五.学校定期经常强化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预案)的宣传,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预案)定期组织开展一至二次火灾防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七.学校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各职能小组及人员应自觉积极参加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严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安全演练结束,应将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时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或归回原位。

九.开展预案演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详实演练记录和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同时撰写演练简报上报主管部门。

十.通过预案演练,各职能部门、小组和相关人员应及时进行经验总结,表彰奖励先进事迹,进一步不断修订和完善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预案),增强方案(预案)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试行)

为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规章,逐步规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考核评比,健全完善和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推动和促进学校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国家《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试行)。

一.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评比内容和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

二.学校明确安全工作检查、考核、评比管理职能部门和人员。

三.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考核、评比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拟订安全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实施方案与细则,报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务委员会和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四.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核评比制度,将考核、评比结果纳入教职工岗位绩效工作考核。

五.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教职工开展安全工作情况作好如实记载、记录和登记。

六.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热气安全工作检查、考核、评比方案和细则,结合学期学校、教职工组织、开展和参加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严格标准,统一考核。

七.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必须严格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八.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考核、评比管理职能部门和人员如在安全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6.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

记录;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消防安全宣传记录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义务消防队业务技能学习记录

填报部门(科室): 保卫科印制

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登记表

填报部门(科室): 年 月 日 保卫科印制

填表说明:成绩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填报部门: 保卫科印制

临时用火(电)作业审批表

编号: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备案表

填报部门: 保卫科印制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领取登记表

填报部门: 保卫科印制

部门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

编号: _______

我 防火检查人员于 年 月 日对你 ,进行了防火检(巡)查,发现下列第 项问题: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四)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八)其它应当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

现责令当场改正

签名: 年 月 日 收文人签字:

注: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存在隐患的部门或岗位的责任人,一份存入本单位消防管理档案

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

编号:

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

编号: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记录

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学校安全工作方针,进上步健全、完善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协调机制,不断修订和完善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规范和强化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和提高学校义务消防组织、人员应对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的火灾扑救、疏散引导、安全救护等的应急处置能力、素质,防范、夯实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基础,避免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国家《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一)《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总指挥,副校长、安全保卫职能部门负责为副总指挥,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其主要职责如下:

总指挥:徐炳泉(校长兼党支部书记)

职 责:①指导学校全系统平时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②战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火灾扑救、通讯联络、疏散引导、安全救护、物资抢救等应急处置工作;③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行动;④配合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副总指挥:邬德清(副校长兼后勤主任)

职 责:①协助总指挥的工作;②负责维护火场秩序,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③组织协调灭火行动组的工作,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行动;④统计火灾后人员伤亡人数、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成 员:陈灵芝 刘延滨 黄峥嵘 李 明 孙 炜 曹 丹

成员职责:陈灵芝——①组织指挥疏散引导组成员引导人员正确疏散,帮助

逃生;②协助、配合公安消防战士疏散火灾区域、部门人员。

刘延滨——①组织调动后勤保障组准备抢险器材、器具、物资、物品的供应;②组织开展火灾区域、部门的重要物资、物品的抢救;③财产损失情况清理统计。

黄峥嵘——①组织安全救护组成员准备抢救、护送受伤人员的必要医药用品、设备设施;②组织调动人员配合、协助医护人员护送、抢救受伤人员③统计灾害受伤人员情况。

李 明——组织协调通讯联络组工作,负责与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和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之间的通讯和联络,传达领导小组的指挥命令。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职能小组》组成及职责

《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下设灭火和应急疏散《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六个职能小组,其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1.《通讯联络组》

(1)成员组成:邬德清(组长)、曹 丹、孙 炜、曾 晋。

(2)小组职责:①负责《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职能小组》和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防疫、近邻单位等相关部门之间的通讯和联络,传达领导小组的指挥命令,通知各职能小组赶赴火灾现场;②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请求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供水、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相邻单位支援、帮助的联络工作。

2.《灭火行动组》

(1)成员组成:李 明(组长) 学校义务消防队员(组员)。

(2)小组职责:①了解熟悉火场建筑格局、电及煤气管道铺设的线路、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火场及周边水源等情况;②掌握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观察、分析、判断火的走势情况;③了解、熟悉火场安全通道、周边道路、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④负责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供水等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与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疏散引导组》

(1)成员组成:曹 丹(组长) 各班班主任(组员)。

(2)小组职责:①了解火场区域位置及被困人员;②了解熟悉火场建筑格局、电及煤气管道铺设的线路、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等情况;③观察、分析、判断火的走势情况;④了解、熟悉火场安全通道、周边道路、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组织、引导和疏散火场被困人员,帮助逃生;⑤火场疏散人员情况统计。

4.《安全保卫组》

职责:①了解、熟悉安全通道、周边道路、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疏导他人逃生;②了解、熟悉火场环境,严格门卫执勤,划定、设置警戒线,维护火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和火灾现场;③清理火灾现场周围停放车辆等易燃易爆物品、设施;④保护火灾现场,阻止歹徒趁火打劫,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5.《安全防护救护组》

职责:①了解、熟悉和掌握烧伤、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护理、处置、抢救知识、方法和一般药物的使用方法、以及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②准备急救箱、必要的医药用品和伤员护送设备;③配合、协助医护人员护送、抢救受伤人员,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心理疏导工作;④火灾伤害人员人数有伤势统计。

6.《后勤保障组》

职责:①了解学校、火场的建筑格局、装饰材料性质、水电气设施配置、总阀分布处所及其管线线路铺设分布走向;②对校园、火场的水、电、煤气及有关设施进行及时的控制、抢修;③抢险器材、器具、物资、物品的供应和重要物资、物品的抢救;④了解和熟悉火场指定逃生路线;⑤火灾火场重要物资、物品抢救及财产损失统计。

二.火灾灭火应急疏散救护保卫处置程序 (一)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报警处置

任何部门(人员)发现火灾时,无论火灾大小,都要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及各职能小组组长,同时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

救火灾、疏散人员和抢救物资。必要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拨通“119”电话报警。报火警时要觉着镇定,报告如下内容并耐心回答接警人员的询问。

①起火(火灾)地理位置部位、标志。 ②起火时间。

③燃烧物质或特征、火势大小。

④有无被困人员、重要物资、周围有无重要建筑、消防车和人员如何快捷进入。

⑤报警人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接警处置

①接警人员接到报警时,应注意问明报警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各组组长、义务消防队报告。

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各职能小组人员、全体教师员工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③值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④门卫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二)通讯联络处置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组接到火灾报警后,立即组织开展如下工作:

①立即报告灭火和疏散指挥部,通知各行动职能小组赶赴火灾现场,必要时立即拨打“119”报警;

②听取、执行和传达指挥部的命令,在第一时间将火警和指挥部的断电、断气、供水、灭火疏散救护措施指令传达到各职能小组。

③火场如有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20”电话,迅速通知安全救护组组织救护抢救伤员。

④及时反馈火场的火情、受困受伤人员、危险及重要物资等各方面信息,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请求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供水、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相邻单位增援、帮助救护。

⑤按指挥部的指令,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灭火行动组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接到火警和指挥部命令后,迅速奔赴火场,听从指挥部的指挥,按照“先人后物,先控制,后灭火”的灭火战术原则,合理使用“堵截包围、内外夹攻、上下合击、重点突破、切断分离、逐片消灭”的灭火战术方法,组织开展如下工作:

①熟悉和明确火场建筑格局、水、电、气管道、线路铺设、分布走向状况,火场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火场及周边水源等情况,快速决断救火、灭火措施,切断电、气供给总阀,转移易燃质,立即利用一切消防器材、供水设施切断和扑灭火源。

②分析、查清、明确火场起火、火源部位,燃烧物质、火灾范围、火势蔓延发展方向。

③查清、明确火场有无易燃易爆及毒性物质、数量、存放部位、形式及危险程度,如有易爆、有毒性物品,立即疏散转移。

④查明是否有人被困及受困人数、部位以及最佳疏散通道。如有被困人员,迅速配合、协调疏散引导组抢救、救助火场被困人员。

⑤查明火场贵重物资及其数量、存放部位、形式,受火势威胁程度,迅速决断抢救措施,立即组织疏散、转移、抢救和保护。

⑥公安消防人员到达后,配合协助消防人员灭火救灾。 (四)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疏散引导组接到火警和指挥部命令后,迅速奔赴火场,听从指挥部的指挥,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救物”的原则,组织开展如下工作:

①明确火场区域位置、被困人员及安全通道、逃生线路。

②首先组织、引导和疏散火场被困人员,帮助逃生。ⅰ、寻找被困者:采取大声呼喊、深入搜寻(注意入口的通道、门窗边、墙角、桌下、卫生洗手间等隐蔽处);ⅱ、救援被困人员:对神智清醒人员,指明安全逃生路线自行脱立火场;对神智不清人员,带路脱离火场;对伤、病、残人员及儿童采取背、抱、抬等方

式帮助其脱离火场;ⅲ、当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利用绳索、梯等将人救离火场;ⅳ、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疏散引导小组及班主任、任课老师)。

③其次配合后勤保障组抢救火场及周围重要物资,放置于远离火场的安全地点,同时派人看护,确保安全。

④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⑤如火灾出口被火堵住时,协助消防人员和灭火行动组迅速组织人员和工具(梯子、绳索、海棉垫等)尽早、尽快将被困人员抢救出来,切断火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质(救火及抢险行动组)。

⑥组织疏散被困人员后,班主任和上课教师应及时清点人数,如发现人数不对,应立即报总指挥并查明原因,防止有学生留在火灾现场。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用水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

(五)安全保卫组组织程序和措施

安全保卫组接到火警或指挥部命令后,立即快速赶赴火灾现场,听从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开展火场控制保护工作:

①查清火场环境与建筑格局、安全通道、周边道路及指定的逃生路线。 ②疏通人员抢救、救护、疏散、逃生和物资抢救线路通道,疏导人员逃生。 ③严格门卫执勤,设置、划定警戒线,维护火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及火灾现场。

④清理火场周围停放车辆等易燃易爆物品、设施。 ⑤保护火灾现场,阻止不法人员趁火打劫。

⑥火灾扑灭后,全面检查、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监督检查与鉴定,协助火灾事故的事故的调查。

(六)医疗救护组织程序和措施

①医疗救护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立即立即赶赴火场,准备急救箱、必要的医药用品和伤员护送设备。

②对受伤人员进行基本救护救治工作。

③配合、协助医护人员护送、抢救受伤人员,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心理疏导工作。

④火灾伤害人员人数有伤势统计。

⑤配合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开展火场疫情控制处置工作。 (七)后勤保障组织程序和措施

后勤保障组接到火警和指挥部命令后,立即赶赴火场,听从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开展如下工作:

①查清火场环境与建筑格局、水电气设施配置、总阀分布处所及其管线线路铺设分布走向、水源处所。

②对校园、火场的水、电、煤气及有关设施进行及时的控制、抢修。 ③即时供给抢险器材、器具、物资、物品。

④查清火场重要物资、物品及其数量、存放处所,迅速进行抢救,保障重要物资、物品安全。

⑤火灾扑灭后,即时进行火灾财产损失统计。 三.火灾灭火应急疏散救护保卫处置原则

在火灾灭火应急疏散救护保卫保卫处置工作中,各小组及成员必须坚持如下处置原则:

(一)先救人,再救火救物的原则。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救物。 (二)先控制,后灭火的原则。

(三)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学校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拖皮。

(四)先公后私,先人后己的原则。

(五)快速反应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

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六)分工与协作配合结合的原则。 四.火灾灭火应急疏散救护保卫工作纪律

学校火灾灭火应急疏散指挥部成员和各职能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火灾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火灾,接到火警后,都必须把灭火疏散救援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各小组、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灭火疏散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严格认真履行职责,快速、有效开展灭火疏散救援工作。如在灭火疏散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安排,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相关责任人员,学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严肃处理。或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有关通讯联络电话 1.火警电话:119 2.医疗救护: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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