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钢结构劳务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钢结构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制造基地车间 中钢结构分部工程委托乙方实行专业分承包。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以下内容:

钢结构部分,施工图以内(含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的钢柱、钢梁、支撑、系杆、楼梯、栏杆、走道板、拉结檩条等主次钢构现场安装。

三、承包单价:

1.本合同综合单价为:主次钢构: 元/吨(含附材、揽风绳、固定楔子),具体工程量据实结算。若发生人工按 元/工日计取。安排人员配合基础螺栓埋设,施工使用配电柜及电缆安拆,所产生费用不再计取。

2.乙方应开具同等数额的发票,否则营业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3.本单位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在施工期内均是固定的,采用包死不变的原则,拒绝含有可变价格的综合单价;工作内容为:承包方式为包人工﹑包机械 ﹑包安装及安装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包到施工现场材料卸车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各类税金等费用综合承包。

4.钢结构等配件因设计失误、制作误差或运输变形需要在现场矫正修改的作业,大批量发生时,以及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窝工三天以上发生的费用,经甲方签证确认后费用另计。

5.本责任书之价款包括了本工程之全部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不再另外支付有害身体健康之损害费用、夜间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加班费、空中作业超高危合同编号:01 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将

险作业费、脚手架搭拆费、生产施工费、与其它单位协调费、施工照相费。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代表:

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1、甲方任命的驻工地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代表甲方签发有关工程联系单、验收单、结算付款单等。

2、甲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指令、联系单、通知、须经其本人签名,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时间后方生效。

3、甲方代表换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二)、甲方责任:

1、将施工、生活所需用水、电按施工方案接至施工现场或生活区的总配电箱和总水表,保证施工所需。

2、在乙方进场后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并进行监督、检查。

3、督促乙方按规定办理有关务工手续。

4、审定并批准乙方的设计图纸;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组织乙方按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安排好施工生产。

5、负责施工前对乙方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节约、工期、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等要求。

6、在收到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后,及时向乙方提供。

7、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监督乙方按计划实施。

8、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过程和结果实施监督检查,在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不能满足工程施工之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满足设计与规范要求。

9、及时提供必备的材料和必要的后勤服务。

10、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结算、付款。

(三)、乙方责任:

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1、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2、乙方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其进场的书面通知后按时组织人员进场,且必须

保证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更注册人员,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调动。当工程非乙方原因造成连续停工三天以上,甲方可同意乙方人员或部分工种在其它合作单位中进行合理调剂。

4、乙方在进场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详细、合理的施工方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及甲方审核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进行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爱护使用并用自己费用保养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如发生损坏、丢失应原价赔偿。

5、乙方应加强对自有工人的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杜绝打架斗殴、赌博、偷盗等行为的发生,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乙方应与甲方另行签订治安管理合同。

6、甲方对业主办理结算时,乙方积极配合办理;

7﹑在现场安装过程中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下:

⑴现场安装的施工方案;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8、乙方在现场安装过程中提供所使用施工机械、工具的合格证及年检报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乙方应负责钢结构材料的场内二次运输,与其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工程交工移交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及过程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五、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11 月 1 日, 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12 月 10 日 ,合同工期为 40 日历天。

2.下列情况作总工期顺延

2.1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连续7天以上的工期延误;

2.2业主认可并办理了工期签证的工期延误;

2.3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关于工期延误的约定;

2.4雨、雪、风力超过四级及以上的天气因素。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的14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应予签收并在14天内予以审核,不予签收的,乙方将以邮寄形式予告之,告之后逾期不予审核,视为报告内容和延期要求均被确认。

4.工期奖罚: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工期要求安排组织施工,若因乙方原因造

成工期延误,甲方按照工程造价每日千分之叁的比例对乙方进行处罚(发生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致使工期顺延的情形除外),依次类推。甲方按照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因劳动力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甲方可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其2日内调整劳动力,保证施工生产需要。若在规定时间内乙方劳动力仍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甲方有权采取其它工期补救措施直至更换乙方,责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目标是: 合格 ,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单项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质量目标,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上述工程质量标准时,乙方负责返修达到上述质量标准,其返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若业主因此对甲方处罚,则甲方相应的对乙方给予处罚。

2﹑乙方对自己加工安装的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加工的钢结构必须满足《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里有关钢结构制作安装质量验收标准及业主﹑监理﹑甲方的验收标准。上道工序乙方未自检﹑甲方和监理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不合格或未达到国家规范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返修,并承担返工、返修的费用,工期不予以顺延。

4、业主、甲方、监理、设计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能否满足工程质量目标或设计、规范要求表示疑虑并要求检验、检测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检验、检测,并承担因乙方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顺延。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有关钢结构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

七、文明施工目标:

1、文明施工目标:承包范围内现场文明施工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按甲方分公司以上机构评分为依据,并参考业主及地方各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评分)。

2、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按甲方要求对工人实行标准化管理,做到室内、外整洁、统一规范。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安全配套设臵统一,由甲方集中购买,乙方参与询价并承担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必须派专人长期清理自己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保持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整洁,无垃圾和污水,并搞好保卫和防火、防盗、防爆、防哄抢工作。乙方不得带家属和小孩在甲方施工现场入住。

4、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吊装前对主钢构进行表面清理,工完场清,施工料具工具堆放整齐,零星钢构件当日入库保存,按甲方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使施工现场达到本条第1款规定的目标。文明施工费用已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不再另计取费用。乙方没按甲方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甲方有权另行安排队伍进行施工现场清理,发生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若本工程文明施工未达到本条第1款规定的目标,甲方按照200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安全生产: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到甲方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严格执行。

3、甲方指派专职安全员负责指导、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

4、乙方现场代表必须负责本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并作好每天的班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备查。

5、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凡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并与甲方签订个人安全责任合同。乙方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施工人员在未收到甲方的安全交底前可拒绝施工,甲方管理人员亦不得违章指挥。

6、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做好自我安全防范措施。凡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确保本工程工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1以内,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给予乙方200元的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现场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并承担

事故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力等原因造成甲方受到停牌处罚,则每停牌一天,甲方处以乙方一千元一天的处罚。属甲方违章指挥或其它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外,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或家属。

九、结算办法:

工程量计算:工程量(含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经甲方施工员计算、项目经理复审,最终由公司预算人员确认为准,其他人员开出的工程量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临建工程:乙方自行解决生产、生活临建;钢构安装所需的水电,甲方每月依水、电部门的计价标准向乙方收取水、电费用,水电费差价根据 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有关文件调整,甲乙双方共同抄录水电读数,其差值按各单位实际用量的比例进行分摊、签字确认,结算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十、付款方式:

1、进场后支付工程预付款2万元整,本工程款的支付为每15日进行一次验收结算,工程款支付至已验收合格的80%,吊装工程完成后工程款支付至总造价的80%,工程整体竣工后工程款支付至总造价的95%,其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

2、乙方预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乙方的保修金按下述约定支付: ①、保修期满且无工程质量问题时,期满后1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无息付清余款。

②、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不能维修时,由甲方组织维修,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工程保修金中扣除,不足时乙方另付。

③、保修期: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3、本合同结算方式:银行即期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十一、工程验收 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的相应条款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责任: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标准,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并应无条件返修至本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十三、合同解除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乙方或项目经理部后生效,并于合同解除后7日内退场,乙方承担因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示不能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质量和进度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经要求整改却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满足合同要求的;

3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甲方要求退场而乙方拒绝执行;

十四、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办理完财务结算后自动失效。(附乙方现场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委托人或代表: 乙方委托人或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钢结构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制造基地车间 中钢结构分部工程委托乙方实行专业分承包。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以下内容:

钢结构部分,施工图以内(含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的钢柱、钢梁、支撑、系杆、楼梯、栏杆、走道板、拉结檩条等主次钢构现场安装。

三、承包单价:

1.本合同综合单价为:主次钢构: 元/吨(含附材、揽风绳、固定楔子),具体工程量据实结算。若发生人工按 元/工日计取。安排人员配合基础螺栓埋设,施工使用配电柜及电缆安拆,所产生费用不再计取。

2.乙方应开具同等数额的发票,否则营业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3.本单位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在施工期内均是固定的,采用包死不变的原则,拒绝含有可变价格的综合单价;工作内容为:承包方式为包人工﹑包机械 ﹑包安装及安装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包到施工现场材料卸车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各类税金等费用综合承包。

4.钢结构等配件因设计失误、制作误差或运输变形需要在现场矫正修改的作业,大批量发生时,以及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窝工三天以上发生的费用,经甲方签证确认后费用另计。

5.本责任书之价款包括了本工程之全部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不再另外支付有害身体健康之损害费用、夜间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加班费、空中作业超高危合同编号:01 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将

险作业费、脚手架搭拆费、生产施工费、与其它单位协调费、施工照相费。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代表:

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1、甲方任命的驻工地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代表甲方签发有关工程联系单、验收单、结算付款单等。

2、甲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指令、联系单、通知、须经其本人签名,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时间后方生效。

3、甲方代表换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二)、甲方责任:

1、将施工、生活所需用水、电按施工方案接至施工现场或生活区的总配电箱和总水表,保证施工所需。

2、在乙方进场后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并进行监督、检查。

3、督促乙方按规定办理有关务工手续。

4、审定并批准乙方的设计图纸;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组织乙方按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安排好施工生产。

5、负责施工前对乙方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节约、工期、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等要求。

6、在收到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后,及时向乙方提供。

7、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监督乙方按计划实施。

8、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过程和结果实施监督检查,在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不能满足工程施工之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满足设计与规范要求。

9、及时提供必备的材料和必要的后勤服务。

10、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结算、付款。

(三)、乙方责任:

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1、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2、乙方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其进场的书面通知后按时组织人员进场,且必须

保证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更注册人员,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调动。当工程非乙方原因造成连续停工三天以上,甲方可同意乙方人员或部分工种在其它合作单位中进行合理调剂。

4、乙方在进场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详细、合理的施工方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及甲方审核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进行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爱护使用并用自己费用保养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如发生损坏、丢失应原价赔偿。

5、乙方应加强对自有工人的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杜绝打架斗殴、赌博、偷盗等行为的发生,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乙方应与甲方另行签订治安管理合同。

6、甲方对业主办理结算时,乙方积极配合办理;

7﹑在现场安装过程中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下:

⑴现场安装的施工方案;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8、乙方在现场安装过程中提供所使用施工机械、工具的合格证及年检报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乙方应负责钢结构材料的场内二次运输,与其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工程交工移交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及过程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五、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11 月 1 日, 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12 月 10 日 ,合同工期为 40 日历天。

2.下列情况作总工期顺延

2.1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连续7天以上的工期延误;

2.2业主认可并办理了工期签证的工期延误;

2.3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关于工期延误的约定;

2.4雨、雪、风力超过四级及以上的天气因素。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的14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应予签收并在14天内予以审核,不予签收的,乙方将以邮寄形式予告之,告之后逾期不予审核,视为报告内容和延期要求均被确认。

4.工期奖罚: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工期要求安排组织施工,若因乙方原因造

成工期延误,甲方按照工程造价每日千分之叁的比例对乙方进行处罚(发生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致使工期顺延的情形除外),依次类推。甲方按照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因劳动力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甲方可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其2日内调整劳动力,保证施工生产需要。若在规定时间内乙方劳动力仍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甲方有权采取其它工期补救措施直至更换乙方,责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目标是: 合格 ,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单项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质量目标,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上述工程质量标准时,乙方负责返修达到上述质量标准,其返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若业主因此对甲方处罚,则甲方相应的对乙方给予处罚。

2﹑乙方对自己加工安装的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加工的钢结构必须满足《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里有关钢结构制作安装质量验收标准及业主﹑监理﹑甲方的验收标准。上道工序乙方未自检﹑甲方和监理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不合格或未达到国家规范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返修,并承担返工、返修的费用,工期不予以顺延。

4、业主、甲方、监理、设计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能否满足工程质量目标或设计、规范要求表示疑虑并要求检验、检测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检验、检测,并承担因乙方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顺延。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有关钢结构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

七、文明施工目标:

1、文明施工目标:承包范围内现场文明施工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按甲方分公司以上机构评分为依据,并参考业主及地方各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评分)。

2、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按甲方要求对工人实行标准化管理,做到室内、外整洁、统一规范。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安全配套设臵统一,由甲方集中购买,乙方参与询价并承担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必须派专人长期清理自己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保持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整洁,无垃圾和污水,并搞好保卫和防火、防盗、防爆、防哄抢工作。乙方不得带家属和小孩在甲方施工现场入住。

4、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吊装前对主钢构进行表面清理,工完场清,施工料具工具堆放整齐,零星钢构件当日入库保存,按甲方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使施工现场达到本条第1款规定的目标。文明施工费用已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不再另计取费用。乙方没按甲方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甲方有权另行安排队伍进行施工现场清理,发生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若本工程文明施工未达到本条第1款规定的目标,甲方按照200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安全生产: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到甲方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严格执行。

3、甲方指派专职安全员负责指导、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

4、乙方现场代表必须负责本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并作好每天的班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备查。

5、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凡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并与甲方签订个人安全责任合同。乙方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施工人员在未收到甲方的安全交底前可拒绝施工,甲方管理人员亦不得违章指挥。

6、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做好自我安全防范措施。凡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确保本工程工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1以内,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给予乙方200元的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现场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并承担

事故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力等原因造成甲方受到停牌处罚,则每停牌一天,甲方处以乙方一千元一天的处罚。属甲方违章指挥或其它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外,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或家属。

九、结算办法:

工程量计算:工程量(含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经甲方施工员计算、项目经理复审,最终由公司预算人员确认为准,其他人员开出的工程量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临建工程:乙方自行解决生产、生活临建;钢构安装所需的水电,甲方每月依水、电部门的计价标准向乙方收取水、电费用,水电费差价根据 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有关文件调整,甲乙双方共同抄录水电读数,其差值按各单位实际用量的比例进行分摊、签字确认,结算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十、付款方式:

1、进场后支付工程预付款2万元整,本工程款的支付为每15日进行一次验收结算,工程款支付至已验收合格的80%,吊装工程完成后工程款支付至总造价的80%,工程整体竣工后工程款支付至总造价的95%,其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

2、乙方预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乙方的保修金按下述约定支付: ①、保修期满且无工程质量问题时,期满后1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无息付清余款。

②、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不能维修时,由甲方组织维修,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工程保修金中扣除,不足时乙方另付。

③、保修期: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3、本合同结算方式:银行即期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十一、工程验收 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的相应条款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责任: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标准,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并应无条件返修至本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交付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十三、合同解除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乙方或项目经理部后生效,并于合同解除后7日内退场,乙方承担因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示不能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质量和进度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经要求整改却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满足合同要求的;

3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甲方要求退场而乙方拒绝执行;

十四、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办理完财务结算后自动失效。(附乙方现场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委托人或代表: 乙方委托人或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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